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
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20年12月29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41万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424%。
? 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 本次增持的相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2020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本公司股份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坚定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计划自公告之日起的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共41万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424%。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杨宏军、董事兼总经理李长安、董事兼副总经理申占东、董事兼副总经理陈永则、监事会主席胡立群、监事冯超、监事张兰天、监事岳建红、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司小柱、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白海红、副总经理刘帝芳、副总经理杨正法。
2、本次增持前相关董事、监事及高管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情况:
姓名 | 职务 | 本次增持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杨宏军 | 董事长 | 550,050 | 0.0569 |
李长安 | 董事兼总经理 | 260,000 | 0.0269 |
申占东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65,000 | 0.0067 |
陈永则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13,000 | 0.0013 |
胡立群 | 监事会主席 | 0 | 0 |
冯超 | 监事 | 54,130 | 0.0056 |
张兰天 | 监事 | 13,000 | 0.0013 |
岳建红 | 监事 | 0 | 0 |
司小柱 | 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 130,000 | 0.0134 |
白海红 |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 | 259,000 | 0.0268 |
刘帝芳 | 副总经理 | 0 | 0 |
杨正法 | 副总经理 | 0 | 0 |
合计 | —— | 1,344,180 | 0.1390 |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本次增持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合计41万股本公司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0.0424%。
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具体情况:
姓名 | 职务 | 拟增持股份数量(股) | 增持比例(%) |
杨宏军 | 董事长 | 100,000 | 0.0103 |
李长安 | 董事兼总经理 | 50,000 | 0.0052 |
申占东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20,000 | 0.0021 |
陈永则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20,000 | 0.0021 |
胡立群 | 监事会主席 | 20,000 | 0.0021 |
冯超 | 监事 | 20,000 | 0.0021 |
张兰天 | 监事 | 20,000 | 0.0021 |
岳建红 | 监事 | 10,000 | 0.0010 |
司小柱 | 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 30,000 | 0.0031 |
白海红 |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 | 50,000 | 0.0052 |
刘帝芳 | 副总经理 | 50,000 | 0.0052 |
杨正法 | 副总经理 | 20,000 | 0.0021 |
合计 | —— | 410,000 | 0.0424 |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6月28日的6个月内。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个人合法自有资金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增持方式: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三、其他说明
1、参与本次增持的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3、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督促上述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公司也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