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墨龙”)于2020年12月25日收到寿光市上口镇人民政府以现金方式拨付的企业扶持财政补贴资金1,300万元,为与收益相关的补助。本次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不具有可持续性。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补助依据 | 项目 | 到账时间 | 金额 | 类型 |
1 | 山东墨龙 | 上政发【2020】50号 | 企业扶持财政补贴 | 2020年12月25日 | 1,300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1,300 |
二、补助类型及对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公司获得政府补助1,300万元,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计入其他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政府补助预计增加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1,300万元。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相关年度损益的影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