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否决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否决了《关于子公司内蒙古敕勒川糖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签订借款合同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28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neeq.com.cn)披露的《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38)。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0,957,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497 %。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否决《关于子公司内蒙古敕勒川糖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签订借款合同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子公司内蒙古敕勒川糖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以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骑士集团”)、包头骑士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头骑士”)企业信用,骑士集团实际控制人党涌涛、李俊夫妇个人信用,内蒙古敕勒川糖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敕勒川糖业”)拥有的不动产抵押,为敕勒川糖业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签订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金额人民币 6000 万元,其中,3000万属于流动贷款,借款期限 1 年,借款年利率 4.8%,另 3000 万为固定资产贷款,借款期限 5 年,借款年利率 4.8%,均按照还款计划进行还款。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股数66,683,2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与会股东党涌涛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余股东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否决议案的原因及相关具体安排
因该次会议召开股权登记日股东人数已超过200人,公司未能及时开启网络投票通道,会议召开不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治理规则》的相关要求,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同意,一致否决了上述议案。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股东大会否决议案的情况,是参会股东基于慎重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 年 12 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