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45证券代码:400028 证券简称:金马5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1号2000年大酒店1710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张剑波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7,892,8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 公司财务总监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珠海外伶仃岛幸福度假酒店有限公司摘牌珠自然资储D301a0402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珠自然资储D301a0402地块位于广东省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担杆镇外伶仃岛流水坑,用地面积为8373.29平方米,容积率≤0.8,建筑面积≤6698.63平方米,宗地用途为旅馆用地(兼容宿舍、办公功能)。
公司拟授权控股子公司珠海外伶仃岛幸福度假酒店有限公司摘牌该地块、建设及经营幸福酒店;该项目建设投资约10000万元,建设周期约48个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892,8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学达、王诗漫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