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0年12月25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2月18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丽平女士主持,公司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其中监事田利华女士通讯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还需满足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及保本要求。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现金管理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6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6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92,900股,回购价格为9.31元/股。公司监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3.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