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作为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现对以下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河北福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党兰婷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庆国先生配偶,公司与河北福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构成关联方,所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1年1月1日至审议2021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日,与河北福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经营性业务交易不超过800万元,交易价格遵循等价有偿原则,参考市场行情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张林、周放生、王淑红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