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原定任期至2021年2月1日届满,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根据控股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集团”)提议,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提前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刘春霞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刘春霞女士将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刘春霞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职于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公司。2006年4月至今任职于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刘春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