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12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其中。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忠先生主持,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行业标准确定审计费用。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公司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中的“粤澳中医药产业园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