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情况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12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仅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及公司上下游企业延迟复工复产,施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无法在原定时间内完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