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对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预计的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和金额,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开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且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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