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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正电气: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0-018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1年1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桦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桦。其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2020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对本次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做出了明确同意的表决意见,认为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月15日14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月1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388号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三)征集投票的会议议案

序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7)。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21年1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1年1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三)征集程序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供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复印件;

(2) 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顺丰快递或EMS特快专递方式并按照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EMS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388号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收件人:证券部

邮政编码:201315

公司电话:0577—62782881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

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征集人:王桦2020年12月26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桦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说明: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序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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