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核销相关应收账款的审核意见
经与会监事研究讨论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应收账款,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不涉及公司关联方,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事项。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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