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武汉公交集团仲裁结果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仲裁阶段:履行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 涉案金额:全部媒体使用费及履约保证金89,579,732元及资金利息
16,081,054.89元(计至2020年12月16日),合计为105,660,786.89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否
一、本次仲裁案件裁决情况
公司与武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交集团”)公交候车亭灯箱广告位代理经营权合同解除及相关清算事项,经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已取得了支持公司相关申请的裁决书。(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披露的《关于解除武汉公交候车亭广告位代理经营权合同的仲裁结果公告》临2020-048号)
二、本次仲裁裁决的履行情况
1、12月17日,武汉公交集团已按照裁决书向公司返还媒体使用费、履约保证金89,579,732元,并支付了前述款项的资金利息及公司垫付的仲裁费。
2、12月25日,公司已收到武汉公交集团开具的金额为81,436,120元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3、日前,公司已开始向武汉公交集团返还候车亭灯箱媒体,按双方的安排,预计将于2020年12月31日全部返还。
特此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