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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6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增聘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已提供符宇航女士的个人简历,独立董事审阅前就有关问题向董事长和其他董事进行了询问。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符宇航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同意续聘符宇航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

2、公司董事会已提供范志强先生和汪洋先生的个人简历,独立董事审阅前就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范志强先生、汪洋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同意聘任范志强先生、汪洋先为公司副总裁,任期同公司第十一届经营班子。

3、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承诺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及时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实施进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独立董事:

田志龙 王雄元 郭月梅 陈 真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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