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晋亿物流一揽子交易完成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披露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晋亿物流一揽子交易完成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5号),公司工作人员对该《晋亿物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归档时发现,前述文件中关于转让晋亿物流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书写错误。现对上述公告中相关内容作以下更正:
更正前 | 更正后 |
2020年11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公司拟通过现金交易方式,将所持有晋亿物流3.65%的股权转让给宁波晋昇咨询,本次3.65%股权转让的价款为人民币4269045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临2020-063号)。 | 2020年11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公司拟通过现金交易方式,将所持有晋亿物流5.147%的股权转让给宁波晋昇咨询,本次5.147%股权转让的价款为人民币4269045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临2020-063号)。 |
经双方确认,虽然存在书写错误,但是在《转让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均是按照真实的意思表述,即晋昇咨询受让晋亿实业持有的晋亿物流的股权(计晋亿物流注册资本2134.5225万元)履行各自相关的义务,《转让协议》下双方的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双方就《转让协议》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对于因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