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电气转债”到期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4号文核准,于2015年2月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60亿元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5年(即2015年2月2日至2021年2月1日)。前述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5年2月1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电气转债”,债券交易代码“113008”。
公司该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1年2月1日到期。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现将电气转债到期摘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兑付方案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上浮6.6%(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电气转债”到期兑付金额为106.6元/张(含税)。
“电气转债”到期兑付对象为:截至2021年2月1日上海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电气转债”全体持有人。
二、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1年1月19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电气转债”将于2021年1月19日起停止交易。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2月1日),“电气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电气转债”转换为“上海电气”(股票代码:
601727)的股票。
三、可转债和转股的摘牌
“电气转债”到期后,公司将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可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公告》,完成“电气转债”到期兑付以及“电气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摘牌工作。
四、其他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仇立平
电话:021-3326 1888
传真:021-3469 5780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