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1-1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4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HUARONG CHEMICAL CO., LTD.)(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九尺镇林杨路166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风险提示

1-1-1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1-2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2,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 】月【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8,00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1-3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转型升级未达预期的风险

2018年,公司确立并实施“钾延伸、氯转型”的创新发展战略,围绕新型肥料、高端日化、食品医药、新能源、电子信息等现代产业,持续向精细化工等下游延伸扩展,并于2020年11月关停聚氯乙烯树脂产品生产线,优化产品结构,提高氯产品的附加值,提升绿色循环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随着“钾延伸、氯转型”创新发展战略的不断推进,公司湿电子化学品、高端日用化学品及食品添加剂等高附加值新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比重将逐步增加。虽然公司对该等产品的开发进行了详细的可行性研究和严格论证,但仍存在实现量产缓于预期及客户开发周期过长的风险。

(二)利润贡献来源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氢氧化钾产品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47,559.18万元、59,708.30万元、63,927.54万元和28,181.86万元,贡献的毛利占比分别为

113.67%、109.13%、100.25%和105.34%,即公司毛利主要由氢氧化钾贡献,是公司的主要盈利来源。氯产品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32,555.93万元、36,553.88万元、38,617.33万元和17,381.80万元,毛利率分别为-5.48%、-4.85%、-0.38%和-2.51%,基本处于盈亏平衡或微亏状态。其中,聚氯乙烯树脂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31,626.30万元、35,303.61万元、36,307.06万元和15,449.50万元,占氯产品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7.14%、96.58%、94.02%和88.88%,毛利率分别为-1.90%、-0.49%、4.01%和-1.40%。因此,聚氯乙烯产品的毛利率波动是氯产品毛利率波动的主要影响因素。

公司为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绿色循环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于2020年11月

1-1-4

关停聚氯乙烯树脂生产线,主要通过盐酸、次氯酸钠及其他氯产品工艺路线来消纳副产的氯气。综上所述,若氢氧化钾的盈利水平出现大幅下降,聚氯乙烯停产后的其他氯产品盈利未达预期,则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氯化钾,是公司钾化合物和氯化合物产品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报告期内,氯化钾成本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约在35%左右,氯化钾的价格波动对发行人经营业绩有较大影响。在产品售价及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若氯化钾市场价格上涨导致氯化钾成本提高5%,则将导致公司各期综合毛利率下跌至13.65%、17.17%、21.72%及

15.56%,即对应下降1-2个百分点。公司的经营业绩存在受氯化钾价格大幅波动影响的风险。

(四)安全生产风险

2020年11月,公司关停聚氯乙烯树脂生产线,不再产生中间产品乙炔、氯乙烯和终端产品聚氯乙烯树脂,消除了乙炔、氯乙烯两个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VCM合成、PVC聚合两种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以及电石堆场、乙炔气柜、氯乙烯储罐等3个重大危险源,大幅降低了公司的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存在因人员操作不当、机器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等导致公司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

(五)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涉及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一般固废、危废等,报告期内排放合规,其处理设施及报告期内排放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情况”之“(五)公司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公司存在因环保设施故障、发生意外、疏忽、人为破坏或其他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等原因导致

1-1-5

污染物排放无法满足相关标准的风险。

(六)危险化学品运输风险

发行人主要产品氢氧化钾,氯产品盐酸、次氯酸钠及液氯属于危险化学品。对于在销售合同约定交货地为客户所在地或其约定交货地的危险化学品,公司委托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物流公司承担。若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发生泄漏、爆炸等情况,将会影响公司销售履约,进而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七)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为氢氧化钾、聚氯乙烯树脂、次氯酸钠、盐酸和液氯,主要应用于化工、染料、食品、医药、农业等多个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处于基础地位,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较大。

若宏观经济出现滞涨甚至下滑,或者客户所在行业或其下游行业景气程度降低或产能严重过剩,则可能影响该等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导致公司产品销售价格或销售数量的下滑,公司业绩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等,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

1-1-6

目 录

声 明 ...... 1

发行概况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特别风险提示 ...... 3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 5

目 录 ...... 6

第一节 释 义 ...... 10

一、一般释义 ...... 10

二、专业释义 ...... 13

第二节 概 览 ...... 1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 ...... 18

二、本次发行的概况 ...... 18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19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20

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以及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 20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21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 21

八、募集资金用途 ...... 21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3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3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23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 25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25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26

一、转型升级未达预期的风险 ...... 26

二、技术风险 ...... 26

三、经营风险 ...... 26

四、财务风险 ...... 30

五、法律及内控风险 ...... 31

六、募投项目相关风险 ...... 32

1-1-7七、发行失败风险 ...... 32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3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33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39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挂牌情况 ...... 39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 39

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 ...... 39

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40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 41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 45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 ...... 51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 57

十二、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署的重大协议及履行情况 ...... 57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二年变动情况 ...... 57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 59

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 60

十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 62

十七、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 64

十八、发行人员工情况 ...... 64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68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情况 ...... 68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和竞争状况 ...... 82

三、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 118

四、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125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129

六、发行人生产经营资质、许可等情况 ...... 139

七、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 142

八、发行人的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情况 ...... 150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151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151

1-1-8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 155

三、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 ...... 155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 155

五、报告期内发行人违法违规情况 ...... 156

六、发行人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159

七、发行人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 160

八、同业竞争 ...... 162

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171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99

一、财务报表 ...... 199

二、审计意见和关键审计事项 ...... 204

三、影响经营业绩的重要因素 ...... 206

四、分部信息 ...... 207

五、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 208

六、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08

七、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256

八、主要税收政策、缴纳的主要税种及其法定税率 ...... 257

九、主要财务指标 ...... 258

十、经营成果分析 ...... 260

十一、资产质量分析 ...... 285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303

十三、报告期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与资产业务重组 ...... 313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314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315

一、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 31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 318

三、未来发展与规划 ...... 349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352

一、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情况 ...... 352

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 ...... 353

三、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 356

四、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与承诺履行情况 ...... 357

1-1-9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74

一、重要合同 ...... 374

二、对外担保情况 ...... 377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377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合法合规情况 ...... 378

第十二节 声明 ...... 379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79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380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381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383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384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385

七、验资机构声明 ...... 386

第十三节 附件 ...... 387

一、备查文件 ...... 387

二、文件查阅地址和时间 ...... 387

1-1-10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一般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华融化学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华融有限发行人之前身成都华融化工有限公司
新希望化工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股东
宁波新融宁波新融化学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第二大股东
新融企管宁波新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梅山晟馨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晟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智创成成都新智创成科技有限公司
百谦科技北京百谦科技有限公司
新融望华成都新融望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成都化工成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曾为发行人股东
新希望农业、新希望六和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000876.SZ),曾为发行人股东
南方希望四川南方希望有限公司(已注销),曾为华融有限股东
南方实业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现为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曾为华融有限股东
新希望集团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曾为发行人股东
新希望投资集团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新希望控股新希望控股有限公司
新希望亚太新希望亚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拉萨新希望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
甘肃新瑞玖甘肃新瑞玖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新川肥料甘肃新川肥料有限公司
新川化工甘肃新川化工有限公司
甘肃新望玖甘肃新望玖商贸有限公司
金川新融甘肃金川新融化工有限公司
新希望包材天津新希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新象化工云南新象化工有限公司
新龙矿物质云南新龙矿物质饲料有限公司
昆明矿业昆明秉性遐昌矿业有限公司

1-1-11

禄劝磷化工云南禄劝新龙磷化工有限公司
幸和经贸云南幸和锦祥经贸有限公司
世纪华鼎贵州世纪华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锦拓置业毕节市锦拓置业有限公司
恒新镍业钦州市恒新镍业有限公司
上海双元贸易上海双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宁波甬疆石化宁波甬疆石化有限公司
新乳业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002946.SZ)
毕节东华毕节东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新乐塑胶四川新乐塑胶有限公司
何不傲美四川何不傲美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兴源环境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266.SZ)
成都枫澜成都枫澜科技有限公司
三勒浆药业成都三勒浆药业集团四川华美制药有限公司
希望食品成都希望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新希望实业重庆新希望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新希望猪资源重庆市新希望猪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华创阳安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600155.SH)
前程投资浙江前程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前程石化浙江前程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金川集团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川化工金川集团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新增鼎资产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新希望保理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贵达实业四川贵达实业有限公司
新增鼎工业上海新增鼎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嘉好饲料遵义嘉好饲料有限公司
新增鼎网络上海新增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贵阳新希望农业贵阳新希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纳雍新希望源生纳雍新希望源生农业有限公司
龙新化工四川龙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黔东南新希望农牧黔东南新希望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新希望置业成都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
荣澳酒店管理成都荣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1-12

新蓉营养四川新蓉营养科技有限公司
新希望鲜小厨四川新希望鲜小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成都鲜生活冷链成都鲜生活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新希望云优选新希望云优选成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鑫益新磷化工广西鑫益新磷化工有限公司
三台新希望农牧三台新希望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夏津新希望六和夏津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
盐亭新好农牧盐亭新好农牧有限公司
朔州新好农牧朔州新好农牧有限公司
硕冉贸易上海硕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新华西乳业四川新华西乳业有限公司
新增鼎数据上海新增鼎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樟丰化工江西樟丰化工有限公司
四川盐湖四川盐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新网银行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希望房地产四川新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希望财务公司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
青海盐湖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茂县新纪元茂县新纪元电冶有限公司
上海申之禾上海申之禾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新与禾上海新与禾化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青海汇信青海汇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韩国UNIDUnid Co.,Ltd.(014830.KS)
三孚股份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603938.SH)
新金路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510.SZ)
致和乡宗地位于彭州市致和镇五里村一宗土地
驷马桥宗地成都市驷马桥橫桥街14号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发行人律师、中伦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审计机构、华信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师、中企华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华信公司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1-1-13

最近三年一期/报告期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6月30日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百川盈孚、百川资讯百川资讯网(www.baiinfo.com),北京百川盈孚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大宗原料资讯平台,是国内专业的大宗商品信息交汇平台

二、专业释义

离子膜法一种用离子交换膜进行氯化钾或氯化钠盐水电解生产氢氧化钾或氢氧化钠的方法,利用离子交换膜对阴阳离子具有选择透过的特性,容许带一种电荷的离子通过而限制相反电荷的离子通过,以达到浓缩、脱盐、净化、提纯以及电化合成的目的
隔膜法一种用多孔渗透性隔膜进行盐水电解生产钾碱或烧碱的方法,即在阳极与阴极之间设置隔膜,把阴、阳极产物隔开。隔膜是一种多孔渗透性隔层,它不妨碍离子的迁移和电流通过并使它们以一定的速度流向阴极,但可以阻止OH-向阳极扩散,防止阴、阳极产物间的机械混合
危险化学品、危化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氢氧化钾化学式KOH,常温下为白色粉末或片状固体,具有强碱性及腐蚀性,可用于电镀、雕刻,以及用作钾盐生产的原料;在医药、农业、食品、纺织以及电子化学行业均有广泛应用
亚氯酸钠化学式NaClO2,为一种易溶解于水的白色或微带黄绿色粉末或颗粒晶体,可用于棉纺、亚麻、晴纶、涤纶等纤维漂白,也可用作食品,饮用水消毒,纸张漂白和鱼药制造
次氯酸钠化学式NaClO,也简称“次钠”,为一种微黄色溶液,主要应用于水的净化,以及用作消毒剂、纸浆漂白,医药工业中常用于制氯胺
烧碱化学式NaOH,是可溶性的强碱。烧碱易溶于水,呈强碱性,主要用于化学药品制造、造纸、炼铝、炼钨、人造丝、人造棉和肥皂制造业等
液氯化学式Cl2,为黄绿色液体;在常压下即汽化成气体;有剧烈刺激性及腐蚀性,广泛应用于纺织、造纸、净水、

1-1-14

农药、洗涤剂、塑料、橡胶、医药等各种含氯化合物的制取等
氯化氢化学式HCl,是无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其水溶液俗称盐酸,学名氢氯酸,主要用于制染料、香料、药物、各种氯化物及腐蚀抑制剂
氢气化学式H2,是一种无色透明、无臭无味且难溶于水的气体,可由电解水、裂解、煤制气制得,主要用于石化行业的裂化反应和生产氨气
盐酸氯化氢(化学式HCl)的水溶液;为无色透明的液体,有强烈的刺鼻气味,具有较高的腐蚀性,广泛应用于化学、冶金、食品和石油等行业
三氯化铁化学式FeCl3,为黑棕色结晶/薄片状物质,主要用于金属蚀刻与污水处理等领域
电子化学品电子工业配套的精细化工材料,主要包括集成电路和分立器件、电容、电池、光电子器件、印制线路板、液晶显示器件、发光二极管(LED)、移动通讯设备等电子元器件、零部件和整机生产与组装用各种精细化工材料
湿电子化学品微电子、光电子湿法工艺中使用的液体化学品,主要包括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配套试剂等
超净高纯试剂对化学品中的金属杂质、尘埃含量、尘埃粒径等指标提出较高要求,可用于微电子、光电子湿法工艺制程的液体化工材料,包括酸类、碱类和有机溶液类等
电子级为超净高纯试剂的一种等级,指适合1.2微米以下线宽集成电路及电子元件加工工艺,其纯度标准对应SEMI G2及以上。对应金属杂质含量小于等于10μg/L,控制粒径小于等于0.5μm,微粒个数小于等于25个/mL,适用于半导体分立器件、半导体集成电路、平板显示和LED等领域
光伏级为超净高纯试剂的一种等级,指适合1.2微米以上线宽集成电路及电子元件加工工艺,金属杂质含量小于等于100μg/L,控制粒径小于等于1μm,微粒个数小于等于25个/mL,达到SEMI G1标准,适用于光伏太阳能电池片加工工艺的纯度等级
试剂级为化学品的一种纯度标准,主要执行于实验试剂用途化学品
食品级重金属等对人体有危害的物质含量低于一定标准,并可用于加工食品的一种化学品质量等级
G5级为超净高纯试剂SEMI国际标准中最高的纯度等级,指适合0.09微米以下线宽集成电路及电子元件加工工艺,对应金属杂质含量小于等于0.01μg/L,可应用于高端电子元件加工
氯乙烯、VCM化学式C2H3Cl,又名乙烯基氯,是一种应用于高分子化工的重要的单体,主要用以制造聚氯乙烯的均聚物和共聚物
聚氯乙烯、聚氯乙烯树脂、PVC英文简称PVC,是氯乙烯单体在过氧化物、偶氮化合物等引发剂或在光、热作用下按自由基聚合反应机理聚合而成的聚合物,为无定形结构的白色粉末,主要用于制作型材、管材、膜材料、软制品与包装材料等
电石碳化钙,化学式CaC2,遇水立即发生激烈反应,生成乙炔,也用于有机合成、氧炔焊接等领域

1-1-15

乙炔化学式C2H2,俗称风煤和电石气,在室温下为无色气体,主要作工业用途,特别是烧焊金属方面,同时也是制造乙醛、醋酸、苯、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等的基本原料
高等级产品发行人所生产的执行更高标准的高端产品,其中包括: (1)氢氧化钾产品中:①执行《国家标准 化学试剂 氢氧化钾》(GB-T 2306-2008)的化学试剂氢氧化钾、②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钾》(GB 25575-2010)标准的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钾、③满足电子化学品要求,执行《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电子级片状氢氧化钾》(Q/82723425-3.01-2019)的片状氢氧化钾与执行《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电子级氢氧化钾溶液》(Q/82723425-3.02-2020)的电子级氢氧化钾溶液、④执行《化工行业标准 高品质片状氢氧化钾》(HG/T 3688-2010)中Ⅰ型标准的高品质片状氢氧化钾; (2)氯化钾产品中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氯化钾》(GB 25585-2010)的食品级氯化钾; (3)次氯酸钠产品中执行《国家标准 次氯酸钠》(GB 19106-2013)中A型标准,适用于消毒、杀菌及水处理的次氯酸钠; (4)盐酸产品中:①执行《国家标准 化学试剂 盐酸》(GB/T 622-2006)的化学试剂盐酸、②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盐酸》(GB 1886.9-2016)的食品添加剂盐酸、③执行《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电子用超净高纯盐酸》(Q/82723425-3.05-2020)的电子用超净高纯盐酸
基础级产品发行人主营业务产品中除高等级产品之外的其他产品
氯化铝、三氯化铝分子式AlCl3,是无色透明晶体或白色而微带浅黄色的结晶性粉末,主要用于染整工业、有机合成的催化剂、农药制造、食品膨松剂等,聚合氯化铝还可作为净水剂
硫酸钾化学式K?SO?,为一种无色结晶体,农用硫酸钾多呈淡黄色,主要用于制备其他钾盐、化肥、食品添加剂与药物,以及制备玻璃、明矾等
氯化钾化学式KCl,是一种无色细长菱形或成一立方晶体,或白色结晶小颗粒粉末,常用于低钠盐、矿物质水的添加剂,以及临床各科电解质平衡调节,并可用于氢氧化钾的制备
98%氯化钾KCl含量为98%的氯化钾产品
磷酸二氢钾化学式KH2PO4,加热至400℃时熔化而成透明的液体,冷却后固化为不透明的玻璃状偏磷酸钾,农业上用作高效磷钾复合肥,工业上用作缓冲剂、培养剂、酿造酵母的培养剂、强化剂、膨松剂、发酵助剂
次氯酸钙化学式Ca(ClO)?,别名漂白精,以其快速的起效和漂白的效果突出而在工业生产中占据重要作用,主要用于造纸工业纸浆的漂白和纺织工业棉、麻、丝纤维织物的漂白,也用于城乡饮用水、游泳池水等的杀菌消毒
DCS系统Distributed Control System,分散控制系统,是以微处理器为基础,采用控制功能分散、显示操作集中、兼顾分而自治和综合协调的设计原则的新一代仪表控制系统,

1-1-16

在电力、冶金、石化等各行各业都获得了极其广泛的应用
SIS系统Safety Instrumentation System,安全仪表系统,为工厂控制系统中报警和联锁部分,对控制系统中检测的结果实施报警动作或调节或停机控制,是工厂企业自动控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GDS系统Gas Detection System,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当工业环境中可燃或有毒气体泄露并检测到气体浓度达到爆炸或中毒报警器设置的临界点时,发出报警信号,以提醒工作采取安全措施,并驱动排风、切断、喷淋系统,防止发生爆炸、火灾、中毒事故,从而保障安全生产
三废工业污染源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
分散剂一种在分子内同时具有亲油性和亲水性两种相反性质的界面活性剂,用于减少完成分散过程所需要的时间和能量
片碱固体片状氢氧化钾
液碱液体氢氧化钾,主要指48%浓度氢氧化钾溶液
电解工序利用在作为电子导体的电极与作为离子导体的电解质的界面上发生的电化学反应进行化学品的合成、高纯物质的制造以及材料表面的处理的过程,工业上可用于制备氢氧化钾与烧碱等
聚丙烯化学式(C3H6)x,丙烯加聚反应而成的聚合物,系白色蜡状材料,外观透明而轻,广泛应用于服装、毛毯等纤维制品、医疗器械、汽车、自行车、零件、输送管道、化工容器等生产,也用于食品、药品包装
乙醇化学式C2H6O,俗称酒精,在常温常压下为一种易燃、易挥发的无色透明液体,可用于制造醋酸、饮料、香精、染料、燃料,在国防化工、医疗卫生、食品工业、工农业生产中都有广泛的用途
过氧化物消毒液具有强氧化性的一类消毒剂,包括过氧化氢、过氧乙酸、二氧化氯和臭氧等,优点是消毒后在物品上不留残余毒性
湿法工艺为半导体刻蚀的步骤之一,通过使用特定的溶液与需要腐蚀的薄膜材料进行化学反应,进而除去没有被光刻胶覆盖区域的薄膜
晶圆制作硅半导体积体电路所用的硅晶片。高纯度的多晶硅溶解后掺入硅晶体晶种,然后慢慢拉出,形成圆柱形的单晶硅,经过研磨,抛光,切片后,形成硅晶圆片即晶圆
OLED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即有机电激光显示,是一种利用多层有机薄膜结构产生电致发光的器件,可广泛应用于电子产品领域、商业领域、交通领域、工业控制领域、医用领域
AMOLEDActive-matrix 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即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体或主动矩阵有机发光二极体,是一种显示屏技术,起源于OLED显示技术,目前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
LCD面板Liquid Crystal Display,即液晶显示器,是液晶显示技术和投影技术相结合的产物。其利用了液晶的电光效应,

1-1-17

通过电路控制液晶单元的透射率及反射率,从而产生不同灰度、层次及色彩
PERC电池钝化发射极和背面电池技术,即通过在电池的后侧上添加一个电介质钝化层来提高转换效率
异质结电池由两种不同的半导体材料构成,即在晶体硅上沉积非晶硅薄膜生产的一种太阳能电池,其综合了晶体硅电池与薄膜电池的优势,具有结构简单、工艺温度低、钝化效果好、开路电压高、温度特性好、双面发电等优点,是太阳能电池的热点方向之一
折百折合成100%浓度

特别说明:

1、本招股说明书部分表格或段落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2、本招股说明书中涉及的我国、我国经济以及行业的事实、预测和统计,包括本公司的市场份额等信息,来源于一般认为可靠的各种公开信息渠道。本公司从上述来源转载或摘录信息时,已保持了合理的谨慎,但是由于编制方法可能存在潜在偏差,或市场管理存在差异,或基于其它原因,此等信息可能与国内或国外所编制的其他资料不一致。

1-1-18

第二节 概 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0年9月7日
注册资本36,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唐冲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九尺镇林杨路166号主要生产经营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九尺镇林杨路166号
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永好
行业分类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其他承销机构
审计机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本次发行的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12,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10%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12,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10%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不安排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适用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8,00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市盈率【】倍(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额和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发行前每股收益【】元/股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

1-1-19

发行市净率【】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以及已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创业板市场投资者,但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禁止参与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降风险促转型改造项目(一期)
消毒卫生用品扩能技改项目
智慧供应链与智能工厂平台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包括:承销及保荐费【】万元、审计及验资费【】万元、评估费【】万元、律师费【】万元、发行手续费【】万元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年【】月【】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年【】月【】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年【】月【】日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目2020.6.30/ 2020年1-6月2019.12.31/ 2019年度2018.12.31/ 2018年度2017.12.31/ 2017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70,246.0068,394.4073,303.2499,032.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48,503.7642,173.0841,666.9272,385.5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0.92%38.34%43.16%26.91%
营业收入(万元)46,159.40103,393.1796,631.5980,506.39
净利润(万元)3,839.739,932.497,447.32618.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3,839.739,932.497,447.32618.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3,880.069,081.535,048.49-1,003.60

1-1-20

项目2020.6.30/ 2020年1-6月2019.12.31/ 2019年度2018.12.31/ 2018年度2017.12.31/ 2017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0.110.290.220.02
稀释每股收益(元)0.110.290.220.0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69%21.29%9.80%0.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8,192.9914,533.7412,358.43-2,334.32
现金分红(万元)--10,000.0038,000.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28%1.82%1.42%0.02%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华融化学是一家致力于高品质氢氧化钾绿色循环综合利用的先进企业,主要产品为高品质氢氧化钾。根据百川盈孚统计,公司2019年高品质片状氢氧化钾销量居国内第二。公司围绕新型肥料、高端日化、食品医药、新能源、电子信息等现代产业,重点开发电子级、光伏级、试剂级、食品级的精细钾产品及氯产品。公司依托自身多年的技术、工艺及生产管理经验积累,围绕钾化合物和氯化合物向下游精细化工产品延伸,通过对各生产板块的科学布局以及对工艺流程的合理安排,充分发挥生产设备、原材料与能源的使用效率,循环利用生产过程中的水资源、热能、钾离子及副产品,建立了以“资源合理开发和能源综合利用”为特色的循环经济运营模式。

发行人已掌握碱类及酸类超净高纯试剂的生产技术和量产能力,秉承“钾延伸、氯转型”的创新发展战略,公司优化产品结构,重点投入湿电子化学品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技术的研发创新,大力发展超净高纯试剂、食品添加剂、环保型水处理剂和优质钾肥等鼓励类新兴精细化工产品,着力打通“产、供、销、储、运”全流程大数据,构建一体化综合服务的新业态;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不断提升公司在电子信息、新能源、食品医药、高端日化、新型肥料等下游应用领域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实现从生产型企业向研发、生产及服务一体化企业转型。

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以及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发行人基于高品质氢氧化钾产品主线,积极推进“钾延伸、氯转型”创新发展战略,在夯实现有氢氧化钾产品优势地位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从原料、工艺到

1-1-21

终端一体化的先进制造优势,把握国内下游产业整合与需求升级的机遇,开展产品与业态创新,对包括集成电路、太阳能电池、高端水溶肥、高端净水剂及高端日化等下游行业实现布局,推进公司钾产品线的拓展延伸与氯产品线的优化转型,不断提高从化学原料到终端化学制品的转化能力,将公司打造成精细钾产品及氯产品与服务的综合提供商。关于“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以及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和竞争状况”之“(四)发行人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华信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川华信审(2020)第0544号),发行人2018年度和2019年度净利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中较低值为计算依据)分别为5,048.49万元和9,081.53万元。发行人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合计14,130.02万元,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因此,公司选择《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2.1.2条第(一)款的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红筹架构或表决权差异等特殊安排。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确定,由董事会负责实施,主要用于投资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投资总额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降风险促转型改造项目(一期)11,830.0011,300.00
2消毒卫生用品扩能技改项目11,000.0010,500.00

1-1-22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投资总额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3智慧供应链与智能工厂平台项目13,740.3913,500.00
4补充流动资金14,700.0014,700.00
合计51,270.3950,000.00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预先投入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可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将根据上述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或其它途径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超出上述项目拟投入资金总额,超出部分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1-1-23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2,0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市盈率【】倍(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额和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预测净利润不适用
预测发行后每股收益不适用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元(按【】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按【】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按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以及已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创业板市场投资者,但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禁止参与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发行费用概算【 】万元
其中:承销费用【 】万元
保荐费用【 】万元
审计费用【 】万元
评估费用【 】万元
律师费用【 】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 】万元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禹

1-1-24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保荐代表人桂程、易桂涛
项目协办人吴昊
项目组成员张展培
联系电话0755-82492010
传真号码0755-82493959

(二)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机构负责人张学兵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28/31/33/36/37层
经办律师樊斌、贺云帆、刘志广
联系电话010-59572288
传真号码010-65681838

(三)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负责人李武林
住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3单元2号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勇、林琳
联系电话028-85560449
传真号码028-85592480

(四)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权忠光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35号
经办注册评估师张怀军、马捷
联系电话0591-88319851
传真号码0591-87836502

(五)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层

1-1-25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号码0755-21899000

(六)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振华支行
开户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账户号码4000010209200006013

(七)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联系电话0755-8866 8888
传真号码0755-8866 8888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1、刊登发行公告的日期: 【】年 【】月 【】日

2、开始询价推介时间: 【】年 【】月 【】日

3、刊登定价公告的日期: 【】年 【】月 【】日

4、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年 【】月 【】日

5、股票上市日期: 【】年 【】月 【】日

1-1-26

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转型升级未达预期的风险

2018年,公司确立并实施“钾延伸、氯转型”的创新发展战略,围绕新型肥料、高端日化、食品医药、新能源、电子信息等现代产业,持续向精细化工等下游延伸扩展,并于2020年11月关停聚氯乙烯树脂产品生产线,优化产品结构,提高氯产品的附加值,提升绿色循环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随着“钾延伸、氯转型”创新发展战略的不断推进,公司湿电子化学品、高端日用化学品及食品添加剂等高附加值新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比重将逐步增加。虽然公司对该等产品的开发进行了详细的可行性研究和严格论证,但仍存在实现量产缓于预期及客户开发周期过长的风险。

二、技术风险

公司采用零极距离子膜电解技术、降膜浓缩制片技术等生产高品质氢氧化钾,经过多年技术和经验积累,在工艺参数、控制方案、局部优化方面,形成了独特的生产工艺,保证了产品的高质量和生产的高稳定性,该技术出现快速迭代的风险较小。

按照“钾延伸、氯转型”创新发展战略,公司已经具备了电子化学品的量产能力,能够满足现有下游客户在光伏、面板、集成电路、5G用电子化学品生产工艺和技术方案要求,该技术出现快速迭代的风险较小。若发行人不能开发出G5级电子化学品技术,对半导体行业高端客户的开发存在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一)利润贡献来源集中的风险

发行人采用零极距离子膜法电解技术制备氢氧化钾,副产氯气、氢气;采用电石乙炔法生产聚氯乙烯树脂,氯气和氢气合成产生氯化氢并用水吸收制备盐

1-1-27

酸,氯气经干燥液化制备液氯以及氯气和烧碱反应制备次氯酸钠,从而实现副产氯气的完全消纳及钾氯平衡。公司为优化产品结构,减少安全生产危险源,于2020年11月关停聚氯乙烯树脂生产线,主要通过盐酸、次氯酸钠及其他氯产品工艺路线来消纳副产的氯气。

报告期内,发行人氢氧化钾产品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47,559.18万元、59,708.30万元、63,927.54万元和28,181.86万元,贡献的毛利占比分别为

113.67%、109.13%、100.25%和105.34%,即公司毛利主要由氢氧化钾贡献,是公司的主要盈利来源。氯产品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32,555.93万元、36,553.88万元、38,617.33万元和17,381.80万元,毛利率分别为-5.48%、-4.85%、-0.38%和-2.51%,基本处于盈亏平衡或微亏状态。其中,聚氯乙烯树脂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31,626.30万元、35,303.61万元、36,307.06万元和15,449.50万元,占氯产品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7.14%、96.58%、94.02%和88.88%,毛利率分别为-1.90%、-0.49%、4.01%和-1.40%。因此,聚氯乙烯产品的毛利率波动是氯产品毛利率波动的主要影响因素。

综上所述,若氢氧化钾的盈利水平出现大幅下降,聚氯乙烯停产后的其他氯产品未达盈利预期,则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氯化钾,是公司钾化合物和氯化合物产品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报告期内,氯化钾成本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在35%左右,氯化钾的价格波动对发行人经营业绩有较大影响。

氯化钾市场价格易受宏观经济形势、国际市场价格、进口贸易谈判进程、行业供需关系等多种因素影响。2017年-2020年上半年,国产氢氧化钾和进口氢氧化钾的价格波动情况如下:

1-1-28

注:价格单位为元/吨。国内进口氯化钾价格基准由国际谈判后签订的大合同决定,故各港口进口氯化钾交易价涨跌趋势基本一致,此处选用进口氯化钾中占比最大的60%俄罗斯红钾于青岛港的交易价格作为进口氯化钾代表。在产品售价及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若氯化钾市场价格上涨导致氯化钾成本提高5%,则将导致公司各期综合毛利率下跌至13.65%、17.17%、21.72%及

15.56%,即对应下降1-2个百分点。

综上所述,公司的经营业绩存在受氯化钾价格大幅波动影响的风险。

(三)安全生产风险

2020年11月,公司关停聚氯乙烯树脂生产线,不再产生中间产品乙炔、氯乙烯和终端产品聚氯乙烯树脂,消除了乙炔、氯乙烯两个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VCM合成、PVC聚合两种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以及电石堆场、乙炔气柜、氯乙烯储罐等3个重大危险源,大幅降低了公司的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存在因人员操作不当、机器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等导致公司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

(四)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涉及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一般固废、危废等,报告

1-1-29

期内排放合规,其处理设施及报告期内排放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情况”之“(五)公司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公司存在因环保设施故障、发生意外、疏忽、人为破坏或其他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等原因导致污染物排放无法满足相关标准的风险。

(五)危险化学品运输风险

发行人主要产品氢氧化钾,氯产品盐酸、次氯酸钠及液氯属于危险化学品。对于在销售合同约定交货地为客户所在地或其约定交货地的危险化学品,公司委托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物流公司承担。

若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发生泄漏、爆炸等情况,将会影响公司销售履约,进而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六)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为氢氧化钾、聚氯乙烯树脂、次氯酸钠、盐酸和液氯,主要应用于化工、染料、食品、医药、农业等多个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处于基础地位,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较大。

若宏观经济出现滞涨甚至下滑,或者客户所在行业或其下游行业景气程度降低或产能严重过剩,则可能影响该等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导致公司产品销售价格或销售数量的下滑,公司业绩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七)产业政策调整的风险

氢氧化钾是一种重要的化工产品,在化工、染料、轻工、食品、医药、农业等行业有广泛的应用:应用于氟化钾、碳酸钾、腐植酸钾等钾盐的生产;在医药工业中用于生产钾硼氢、安体舒通、沙肝醇、黄体酮、丙酸睾丸素等;在轻工业中用于生产钾肥皂、碱性电池、化妆品;此外还在食品添加剂、半导体、光伏太阳能面板与显示面板加工等方面有广泛应用,是现代工业社会中用途极为广泛的精细化工和基础化工原料。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单线产能5万吨/年以下氢氧化钾生产装置属于限制类,单线产能1万吨/年以下氢氧化钾生产装置属于淘汰类。

1-1-30

发行人氢氧化钾单线产能为7万吨/年,符合现行国家产业政策的发展要求,若未来国家的产业政策出现调整,可能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一)所得税税收优惠风险

报告期内,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有关规定和《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母公司华融化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公司享有的税收优惠金额及其占当期利润总额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税收优惠金额456.891,495.24746.33500.08
税收优惠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10.02%12.66%8.38%64.04%

若未来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则公司所享有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可能提高,从而影响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二)政府补助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28.39万元、513.83万元和、735.04万元和37.30万元,分别占同期利润总额的3.64%、5.77%和6.22%和0.82%。若政府相关补助政策发生变化,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减少,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三)设备成新率较低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以账面价值除以账面原值计算,公司机器设备成新率分别为

17.89%、17.21%、15.20%和15.01%,可比上市公司机器设备平均成新率分别为

40.28%、35.10%、30.16%和28.32%,公司机器设备的成新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

由于公司机器设备的成新率较低,未来进行设备更新改造和维修的费用可能增加,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

1-1-31

五、法律及内控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通过其控制的新希望化工持有公司95.50%的股份,本次发行后,刘永好先生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预计不低于71.63%,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高,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通过在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的方式决定公司的各项重大决策事项,从而对公司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二)资质证书到期后无法办理续期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涉及的部分化工产品,其生产、储存、运输与销售均受到严格行业监管,需要办理并取得生产经营相关资质和许可证书,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六、发行人生产经营资质、许可等情况”。公司虽然已经办理并取得了生产相关产品所必须的资质或许可证书,上述资质及许可证书存在一定的有效期限,公司需要在该有效期限届满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续期以保障生产经营的持续顺利开展。在相关资质或许可证书续期获得批准前,有关监管部门需按现时实行的相关规定及标准对公司进行重新评估,若公司因未达到相关规定及标准导致未能及时重续相关资质与许可证书,其生产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三)部分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部分生产厂房及附属配套设施尚未取得权属证书,其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一)主要固定资产”之“2、房屋建筑物”中相关内容。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办理和完善相关房产权属证书的相关手续,并取得了当地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未有处罚计划,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证明。但由于涉及房产权属证书办理程序步骤较多、审批时间较长,办理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相关证照的办理手续出现延长或停滞的情形,将可能对公司合法使用该等房产构成影响。

1-1-32

六、募投项目相关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钾延伸、氯转型”的创新发展战略开展,包括降风险促转型改造项目(一期)、消毒卫生用品扩能技改项目、智慧供应链与智能工厂平台项目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能否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能否达成预期等都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成本发生变化而引致的风险;同时,公司募投项目相关产品可能受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销售渠道及市场开拓情况、竞争环境、竞争对手的发展、市场容量、新的替代产品的出现、生产经营、产品价格变动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影响,导致产品销售未达预期目标,从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的经济效益,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但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时间。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预计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有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七、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将受到公开发行时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投资者对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及未来价格趋势判断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认购不足而导致的发行失败风险。同时,本次发行注册批准文件有有效期限制,如公司无法在注册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完成发行工作,同样将导致本次发行失败。

1-1-33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中文名称: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ARONG CHEMICAL CO., LTD.

(二)注册资本:36,000.00万元

(三)法定代表人:唐冲

(四)成立日期:2000年9月7日

(五)住所和邮政编码: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九尺镇林杨路166号(611933)

(六)电话号码:028-83800329;传真号码:028-83802951

(七)互联网网址:http://www.cnchccl.com/

(八)电子信箱:hrhg.db@newhope.cn

(九)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人:张炜联系电话:028-83800329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1、发行人前身华融有限的设立情况

2000年8月18日,成都化工、国际金融公司、新希望农业与南方希望共同签订《关于设立成都华融化工有限公司合资合同》《成都华融化工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华融有限,注册资本为1,280万美元;成都化工、新希望农业与南方希望共同以折合960万美元的土地使用权、厂房建筑及机器设备等非货币资产出资,国际金融公司以320万美元现金出资。2000年8月28日,成都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设立中外合资企业成都华融化工有限公司的批复》((2000)成外经贸资字第129号)。

1-1-34

同日,成都市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蓉合资字[2000]0049号)。2000年9月7日,华融有限完成了设立的工商登记手续,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合川蓉总字第2573号)。华融有限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美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成都化工434.1760非货币资产33.92
2国际金融公司320.0000现金25.00
3新希望农业446.8480非货币资产34.91
4南方希望78.9760非货币资产6.17
合计1,280.0000/100.00

(1)非货币资产出资涉及资产评估及相关程序履行情况

成都化工、新希望农业与南方希望拟用于出资的资产包括一宗位于彭州市致和乡的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致和乡宗地”)、一宗位于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的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驷马桥宗地”)、成都化工高纯氢氧化钾生产线及其房屋建筑物(以下简称“氢氧化钾资产”),合计作价7,965.27万元,按

8.297:1折算为960万美元。相关资产的评估情况及国资审批情况如下:

1998年12月15日,彭州市国土局出具《彭州市国土局关于确认土地估价结果的批复》(彭国土资(98)108号),确认在估价基准期日1998年12月14日,成都化工拟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致和乡宗地(权证号:彭国用(1997)字第35-1145号)估价为1,121.79万元,估价有效期至发文之日起半年。

1999年3月16日,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关于成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批复》(成国资工[1999]13号),确认根据成都日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日月会评(1999)006号),成都化工用于出资的氢氧化钾资产的评估值为6,632.01万元。

1999年4月7日,成都市国土局出具《关于确认成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估价结果的批复》(成国土价[1999]065号),确认根据成都市地价评估事务所出具的《估价报告》(蓉地价(1999)股字第05号),成都化工拟用于出资的驷马桥宗地的评估值为211.47万元。1999年5月31日,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出

1-1-35

具《关于成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评估结果补充确认的批复》(成国资工[1999]35号),确认驷马桥宗地的资产评估值。

2000年4月28日,成都化工、新希望农业及南方希望签署《共同投资成立中外合资成都华融化工有限公司合同》,根据合同:①新希望农业、南方希望拟与成都化工、国际金融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华融有限(筹);②新希望农业、南方希望分别向成都化工支付3,700万元、654万元,以取得合资公司部分权益;③中方各出资方享有拟出资非货币性资产的权益比例为:成都化工45.22%、新希望农业46.55%、南方希望8.23%;④各方占有拟设立的合资公司华融有限(筹)的注册资本比例为:成都化工33.92%、新希望农业34.91%、南方希望6.17%、国际金融公司25%。2000年5月8日,成都市化学工业局出具《关于转报成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三户企业与国际金融公司合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成化规[2000]41号),同意将成都化工、新希望农业、南方希望与国际金融公司合资兴办成都华融化工有限公司项目转报成都市经济委员会。同日,成都市经济委员会出具《关于调整成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际金融公司合资兴办“成都华融化工有限公司”异地建2万吨/年高纯氢氧化钾装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成经技改[2000]70号),同意了前述合资事项。

(2)华融有限成立时出资涉及的瑕疵事项及规范情况

华融有限设立时,公司股东用于出资的致和乡宗地未经以出资为目的的专项评估;用于出资的驷马桥宗地、氢氧化钾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1999年1月31日,截至2000年5月8日成都市化学工业局和成都市经济委员会作出批复之日,相关评估报告已经过期;成都化工向新希望农业、南方希望转让非货币资产中的部分权益未经专项评估。

就上述评估程序瑕疵,发行人已向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提请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相关程序瑕疵是否造成国有资产流失。2020年11月24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彭州市政府等相关部门及发行人召开研究发行人上市过程中需确认有关事项工作会。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如公司因历史上的股

1-1-36

东在公司前身成都华融化工有限公司设立筹备阶段的资产转让及之后的出资、增资及股权转让等事宜而引起诉讼、仲裁,或因此受到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或因此被有权机关要求补足出资或与权益受让相关的差额,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及/或补足责任,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费用支出和经济损失”。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委托发行人所在地彭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开展相关工作,彭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正在组织对相关非货币资产的追溯评估工作。

综上,鉴于:①致和乡宗地虽未经以出资为目的的专项评估,但该宗地已经评估且评估价值已经彭州市国土局确认;②驷马桥宗地、氢氧化钾资产的评估报告过期系因华融有限设立前期合资方案变更所致,用于出资的驷马桥宗地、氢氧化钾资产已经评估且评估价值已经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③成都化工向新希望农业、南方希望转让非货币资产中的部分权益系基于前述分别经彭州市国土局及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的评估结果作价,转让结果已经成都市化学工业局及成都市经济委员会确认;④成都市化学工业局、成都市经济委员会已基于前述评估结果批准合资方案变更并同意设立华融有限,成都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委员会于2000年8月作出《关于同意设立中外合资企业成都华融化工有限公司的批复》((2000)成外经贸资字第129号);⑤如对相关出资资产进行的追溯评估后的评估值高于华融有限设立时相关资产的评估值,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将根据有权机关的要求补足出资或与权益受让相关的差额,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及/或补足责任,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费用支出和经济损失。因此,华融有限设立时存在的评估程序瑕疵不会影响华融有限设立的效力,华融有限的设立已经有权部门批准,其设立程序合法有效,上述瑕疵事项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3)非货币资产权属转移情况

2000年11月14日,华融有限、成都化工与成都市国土局签署协议约定,成都市国土局同意将驷马桥宗地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国土企改[1999]出让合同第16号)的受让方由成都化工调整为华融有限,出让合同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由华融有限享有和承担。2000年12月18日,华融有限取得

1-1-37

驷马桥宗地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成国用(2000)第1224”、“成国用(2000)第1225”)。

2000年12月13日,华融有限与成都化工签署《关于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协议》,约定成都化工将其用于出资的氢氧化钾资产中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华融有限。2000年12月27日,华融有限取得上述房屋所有权对应的房屋所有权证(产权证号分别为“蓉房权证成房监证字第0556836号”、“蓉房权证成房监证字第0556839号”、“蓉房权证成房监证字第0556844号”)。

2000年12月21日,成都化工与华融有限签署《彭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移交协议》,约定成都化工将致和乡宗地移交给华融有限。2001年1月3日,华融有限取得致和乡宗地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彭国用(2001)字第35-1655号”)。

2001年3月8日,华信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01)041号),验证截至2001年3月8日止,华融有限已收到股东投入的资本1,280万美元,其中货币资金320万美元、实物资产799.31万美元、无形资产160.61万美元。其中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资产价值为:①土地使用权1,333.26万元;②建筑物762.16万元;③设备5,869.85万元。该等非货币资产价值共计7,965.27万元,按8.297:

1折算为960万美元。

综上,华融有限的股东已将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资产移交给华融有限。

2、股份公司的设立情况

2020年5月22日,华融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根据华信出具的《审计报告》(川华信审(2020)第0382号),公司截至2020年4月30日的账面净资产为458,861,827.83元,扣除专项储备2,562,196.47元后,以余额456,299,631.36元按1.267499:1的比例折为股份共计36,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扣除专项储备和股本后的净资产余额96,299,631.36元转为资本公积,原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权益由整体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公司名称变更为“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企华出具的《成都华融化工有限公司拟变更为股份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0]第3540号),截至2020年4月30日,华融有限经评估的总资产为78,463.27万元、负债为22,037.18万元、净资产为56,426.09万

1-1-38

元。

2020年5月25日,华信出具《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0)第0069号),经审验确认:截至2020年5月22日,华融化学(筹)已收到发起股东投入的足额注册资本。

2020年6月23日,华融化学完成了上述整体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华融化学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新希望化工34,380.0095.50
2宁波新融1,620.004.50
合计36,000.00100.00

(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1、2020年4月增资

2020年4月24日,新希望化工作出股东决定,将华融有限的注册资本由33,620.31万元增至35,204.5131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584.2031万元由宁波新融认缴。同日,新希望化工、宁波新融与华融有限签署《增资协议》,约定由宁波新融现金出资2,356.00万元认购华融有限新增注册资本1,584.2031万元。

2020年4月29日,华融有限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华融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新希望化工33,620.310095.50
2宁波新融1,584.20314.50
合计35,204.5131100.00

2020年5月20日,华信出具《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0)第0075号),验证截至2020年4月29日,此次增资已由宁波新融缴足。

2、2020年6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之“(一)发行人设立情况”之“2、股份公司的设立情况”。

1-1-39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挂牌情况

发行人自设立至今,未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1家控股子公司、无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融望华

公司名称成都新融望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2月25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1-1-40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四川省彭州市九尺镇林杨路166号2-3层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华融化学持股100%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从事与华融化学主营业务相关的供应链服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550.50514.7815.69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505.86499.08-0.92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华信审计。

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新希望化工持有发行人95.50%的股权,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9月6日
注册资本205,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20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邵军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45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新希望投资集团持股51.22%、新希望集团持股48.78%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投资管理,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之间无关系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696,105.71388,077.95189,391.99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608,373.54373,156.136,247.40

注:上述数据为母公司报表口径,2019年财务数据经华信审计,2020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刘永好先生通过其控制的新希望投资集团及新希望集团分别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的51.22%股权及48.78%股权。因此,刘永好先生间接控制公司95.50%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1-1-41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刘永好,男,1951年出生,身份证号码为510102195109XXXXXX,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未在发行人担任职务。现担任新希望集团董事长、新希望六和董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四川省川商总会会长等职务,为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副会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刘永好先生曾任全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第七届、第八届全国工商联副主席,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九届、第十届全国政协常委,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四)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控股股东外,公司无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36,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2,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8,000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开股份数占发行后总的比例不低于10%。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2,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预计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发行前公开发售股份 (万股)发行后
股数 (万股)比例 (%)股数 (万股)比例 (%)
1新希望化工34,380.0095.50034,380.0071.63
2宁波新融1,620.004.5001,620.003.38
公司新股预计发行数量12,000.0012,000.0025.00
合计36,000.00100.0012,000.0048,000.00100.00

1-1-42

(二)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新希望化工34,380.0095.50
2宁波新融1,620.004.50
合计36,000.00100.00

(三)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任职的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无自然人股东。

(四)发行人股本中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情况

公司股本中无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

(五)申报前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的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为宁波新融,系2020年4月通过增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本次增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增资价格 (元/股)增资总额 (万元)简要身份取得股权时间
宁波新融1,584.201.492,356.00有限合伙企业2020年 4月29日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宁波新融直接持有公司4.50%的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宁波新融化学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0年4月23日
注册资本2,35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丰路128号39幢101-417室(住所申报承诺试点区)
合伙人构成由44名自然人、1名公司法人、1名合伙企业组成

宁波新融的合伙人构成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在发行人任职情况在发行人关联方的主要任职情况
1新融企管0.04%普通合伙人//
2石丽冬15.99%有限合伙人/新希望集团董事会办公室经理
3邵军12.46%有限合伙人董事长新希望化工董事长、总裁

1-1-43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在发行人任职情况在发行人关联方的主要任职情况
4唐冲8.80%有限合伙人董事、总经理/
5王宁6.00%有限合伙人/新希望化工总裁助理、运营总监
6张炜5.20%有限合伙人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7梅山晟馨5.00%有限合伙人//
8魏东4.80%有限合伙人曾任总经理新希望化工总工程师兼安全生产部部长
9汪润年4.00%有限合伙人监事新希望化工财务副总监
10芮小勇4.00%有限合伙人曾任监事新希望化工总监
11常守平3.20%有限合伙人/金川新融总经理
12刘海燕2.40%有限合伙人常务副总经理/
13王猛2.40%有限合伙人副总经理/
14颜学伦2.08%有限合伙人总工程师/
15徐斌2.08%有限合伙人曾任副总经理新希望化工供应链管理部部长
16张海锋1.92%有限合伙人/金川新融常务副总经理
17罗小容1.60%有限合伙人副总经理/
18雷婷1.44%有限合伙人/新希望化工科技创新部部长
19张国武1.28%有限合伙人/新希望化工战略投资部部长
20刘晓芳1.28%有限合伙人人力行政总监/
21宋川1.12%有限合伙人财务部部长/
22李思1.12%有限合伙人/新希望化工法务部副部长
23谢晖1.12%有限合伙人/新希望化工行政管理部部长
24李红顺1.00%有限合伙人监事新希望集团法务副总监
25张明贵1.00%有限合伙人董事新希望六和执行董事长、总裁
26邱健0.80%有限合伙人营销一部总监/
27陈财辉0.80%有限合伙人曾任人力行政总监新希望化工资产管理部副部长
28张永刚0.80%有限合伙人PVC分厂厂长/
29刘鹏0.80%有限合伙人钾碱分厂厂长/
30何毅0.80%有限合伙人营销二部总监/
31付全军0.48%有限合伙人/新龙矿物质总经理助理

1-1-44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在发行人任职情况在发行人关联方的主要任职情况
32千国良0.48%有限合伙人/毕节东华副总经理
33钟国林0.48%有限合伙人/世纪华鼎副总经理
34许睿0.25%有限合伙人/新希望化工信息技术部部长
35袁艳林0.25%有限合伙人/新希望化工科技创新部高级经理
36黄刚0.25%有限合伙人生产副总监兼生产部部长/
37张洪亮0.25%有限合伙人安全环保副总监/
38赵春林0.25%有限合伙人物资管理部部长/
39丁继胜0.25%有限合伙人采购部部长/
40刘国祥0.25%有限合伙人行政部部长/
41陶泽0.25%有限合伙人职工监事、审计部部长/
42蔡晓琴0.25%有限合伙人财务部常务副部长/
43廖磊0.25%有限合伙人技术发展部常务副部长/
44陈雪芳0.25%有限合伙人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45陈太辉0.25%有限合伙人品管部副部长/
46冯冬娅0.25%有限合伙人研发中心副主任/

宁波新融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新融企管,新融企管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宁波新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4月20日
注册资本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信拓路275号1幢A511室(住所申报承诺试点区)
股东构成由邵军、汪润年、王猛、石丽冬四位自然人组成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新融企管的出资人构成和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邵军0.2828.00%
2汪润年0.2828.00%
3王猛0.2828.00%
4石丽冬0.1616.00%
合计1.00100.00%

1-1-45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邵军系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的董事长、总裁,汪润年系新希望化工的财务副总监,邵军及汪润年为公司股东宁波新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新融企管的并列第一大股东及董事。因此,新希望化工与宁波新融构成关联关系。

(七)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原有股东向投资者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至下届董事会董事选举产生之日正式卸任。公司本届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

现任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提名人目前任期
1邵军董事长新希望化工2020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2日
2李建雄董事新希望化工2020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2日
3张明贵董事新希望化工2020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2日
4唐冲董事、总经理新希望化工2020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2日
5姚宁独立董事新希望化工2020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2日
6卜新平独立董事新希望化工2020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2日

上述各位董事简历如下:

1、邵军

1973年8月生,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1997年6月至2003年10月,历任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办公室综合文秘主管、天津贵州路营业部总经理、北京东方广场营业部总经理;2003年10月至2010年3月,历任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部资金一部经理、资金清算中心总经理助理、风控副总经理、总经理,营

1-1-46

销中心总经理;2011年2月-2013年11月,任天源证券副总经理;2013年12月至今,历任新希望集团金融事业部总经理、新希望财务公司总裁、新网银行董事、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新希望化工董事长、总裁,2020年5月至今任华融化学董事长。

2、李建雄

1977年10月生,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北京大学EMBA。1999年8月至2001年10月,任乐山市沐川县交通局职员;2001年11月至2006年1月,任四川中科安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监;2006年2月至2015年1月,历任新希望集团人力资源高级经理、人力资源部长、人力资源总监;2015年2月至2020年1月,历任华创阳安副董事长、董事长;2016年2月至今,历任新希望集团常务副总裁、首席运营官,兴源环境董事长,任新希望六和董事,新乳业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华融化学董事。

3、张明贵

1982年8月生,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企业管理学硕士。2008年7月至2009年8月,任新希望集团北京办事处员工;2009年8月至2011年6月,历任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员工、下属型材公司总经理助理,建材事业部副总经理;2011年6月至2014年2月,历任新希望集团北京办事处主任兼副总经理、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2014年2月至今,历任新希望房地产董事、总裁,新希望集团副总裁,现任新希望集团党委书记、新希望六和执行董事长、总裁,兴源环境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华融化学董事。

4、唐冲

1966年6月生,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东化工学院(现华东理工大学),无机化工专业。1987年7月至1989年10月成都化工厂烧碱车间工艺员;1989年10月至1991年8月成都化工厂引进车间值班长;1991年8月至1995年5月成都化工烧碱分厂副主任、分厂长;1995年5月至1997年5月成都化工生产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兼生产管理部部长;1997年5月至1999年2

1-1-47

月成都化工氯产品分厂总经理助理、分厂长;1999年2月至2000年5月成都化工副总经理;2000年9月至2008年3月华融有限副总经理;2008年3月至2017年11月华融有限常务副总经理;2017年11月至2019年12月新希望化工总裁助理兼华融有限执行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华融化学董事、总经理。

5、姚宁

1974年2月生,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南开大学会计专业本科毕业,2008年北京大学专业会计硕士(MPAcc)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97年7月至2001年1月,任天津博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01年2月至2005年7月,任中电飞华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08年1月,任LG化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8年2月至2013年5月,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税务业务主管合伙人。2013年5月至2016年5月,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6年6月至今,任北京易后台财税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华融化学独立董事。

6、卜新平

1978年出生,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12月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系,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注册投资咨询师。2005年12月至2014年12月就职于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2015年2月至2015年9月,就职于中国化工信息中心任产业经济研究院副院长。2015年10月至2018年10月,任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化工新材料专委会副秘书长;2018年10月至今,任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化工新材料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和北京市科委专家库专家,2020年5月至今任华融化学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由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至下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选举产生之日正式卸任。公司本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

1-1-48

现任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提名人目前任期
1李红顺监事会主席新希望化工2020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2日
2汪润年监事新希望化工2020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2日
3陶泽职工监事职工代表大会2020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2日

上述各位监事简历如下:

1、李红顺

1978年11月生,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法学硕士。2004年6月至2011年6月任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高级秘书;2011年7月至2013年5月任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助理;2013年6月至2014年7月任北京汽车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兼法律事务部部长;2014年12月至今,历任新希望集团法务合规部副部长、部长、法务副总监,新希望化工董事,兴源环境监事,前程投资监事,2020年5月至今任华融化学监事会主席。

2、汪润年

1976年8月生,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毕业于天津商业大学,本科学历,注册税务师。1999年8月至2002年8月,任南方希望人事部劳资专员;2002年9月至2009年9月,历任新希望集团人力资源部薪资专员、经理,新希望集团财务部资金专员、会计、预算分析经理助理;2009年10月至2011年3月,历任新希望乳业财务部副经理、经理;2011年3月至2018年8月,历任新希望集团财务部会计经理、会计中心高级经理、副总经理;2018年8月至今,历任新希望化工财务部部长、财务副总监,2020年5月至今任华融化学监事。

3、陶泽

1987年9月生,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年11月毕业于英国拉夫堡大学,金融管理硕士。2010年9月至2013年4月,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审计助理;2015年4月至2016年11月,任复星集团旗下复星保德信

1-1-49

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审计主任;2017年3月至2017年9月,任太保安联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10月至2020年5月,任新希望集团审计监察部审计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华融化学审计部部长、职工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目前任期
1唐冲总经理2020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2日
2张炜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20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2日
3刘海燕常务副总经理2020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2日
4王猛副总经理2020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2日
5罗小容副总经理2020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2日
6颜学伦总工程师2020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2日
7刘晓芳人力行政总监2020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2日

上述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1、唐冲

简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2、张炜

1984年8月生,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毕业于南京大学财务管理专业;201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金融学专业,经济学硕士。2008年7月至2011年4月,就职中国石化财务有限公司;2011年5月至2014年8月,就职中铝财务有限公司。2014年8月至2016年4月,历任新希望财务信贷部总经理、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兼创新业务部总经理;2016年5月至2018年8月,任新希望集团金融事业部总经理助理;2018年8月至2020年5月,任新希望化工总裁助理、新川化工董事长;2020年5月至今,任华融化学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1-1-50

3、刘海燕

1985年3月生,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化学专业。2008年7月至2017年7月,就职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历任氯碱产业技术总监等;2017年7月至2019年10月,任赛得利(江西)化纤有限公司研发部技术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华融化学常务副总经理。

4、王猛

1972年4月生,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1月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1991年7月至2001年3月,历任成都湔江化工厂车间主任助理、双氧水工程组副组长、湔江化工厂烧碱车间主任;2001年4月至2019年12月,历任华融有限烧碱车间主任、两碱分厂副厂长、总经理助理兼两碱分厂厂长、生产总监;2019年12月至今,任华融化学副总经理。

5、罗小容

1974年3月生,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7月毕业于青岛科技大学塑料工程专业。1995年8月至2000年12月,历任晨光化工研究院三厂氟塑料车间技术员、晨光化工研究院总厂研发部技术主管;2001年1月至2002年10月,任西藏大昌实业任科研中心副主任;2002年11月至2019年12月,历任华融有限工艺工程师、工艺科科长、研发中心常务副主任兼生管部工艺室主任、副总工程师兼研发中心主任;2019年12月至今,任华融化学副总经理兼电子化学品事业部总经理。

6、颜学伦

1973年11月生,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6月毕业于成都科技大学继电保护及自动远动技术专业。1996年7月至2004年9月,成都化工厂电气技术员、动力分厂厂长;2004年10月至2019年12月,历任华融有限动力分厂技术负责人、动力分厂副厂长、生产管理部主任工程师、生产技术副总监、技术发展部总监;2019年12月至今,任华融化学总工程师。

7、刘晓芳

1981年10月生,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6月毕业于四川

1-1-51

农业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2005年7月至2009年9月,任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主管;2009年10月至2014年3月,任四川飞普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行政部经理;2015年9月至2018年3月,任成都倍大涂料有限公司人力行政部经理;2018年4月至2018年11月,任成都森川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行政经理;2018年12月至2019年12月,任新希望化工人力行政部部长助理;2019年12月起,任华融化学人力行政总监。

(四)其他核心人员

公司其他核心人员均为核心技术人员。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5人,分别为唐冲、刘海燕、颜学伦、王猛、罗小容,其简历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三)高级管理人员”。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的主要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在发行人所任职务单位名称兼职职务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系
邵军董事长新希望化工董事长、总裁发行人控股股东
天津天之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发行人董事长实际控制的企业
新希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新希望六和持股7.23%
新融企管董事长兼总经理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李建雄董事新希望化工董事发行人控股股东
新希望六和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希望财务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希望亚太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希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南方实业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1-1-52

姓名在发行人所任职务单位名称兼职职务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系
兴源环境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前程投资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腾数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草根知本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希望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InnovHope Inc.董事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四川省绿领慈善公益基金会理事发行人董事担任理事的单位
拉萨新希望执行董事、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厦门望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百谦科技执行董事、经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增鼎资产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云和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北京心喜商贸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玖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深圳润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乳业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希望投资发展(广东)有限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广东源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希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张明贵董事成都智璟汇贤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发行人董事控制的企业
成都晓康之家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发行人董事控制的企业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众投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发行人董事控制的企业
西藏众慧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发行人董事控制的企业
成都云璟观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发行人董事控制的企业

1-1-53

姓名在发行人所任职务单位名称兼职职务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系
上海张江新希望企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睿智慧大数据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永创资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川新融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川希望和美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四川佑康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成都新希望金融信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成都新伙伴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成都新希望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浙江中澳现代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永嘉万新尚瑞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成都市新津希望饲料厂董事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新希望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成都川商兴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万通立体之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新网银行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成都川商兴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温州新希望德恒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兴源环境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上海新希望新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深圳润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成都锦城中建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希望六和执行董事长、总裁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1-1-54

姓名在发行人所任职务单位名称兼职职务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系
嘉兴新锦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南充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川省川商总会秘书长发行人董事担任秘书长的组织
唐冲董事、总经理新融望华执行董事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姚宁独立董事南京易企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发行人独立董事控制的企业
天津市易兄弟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发行人独立董事控制的企业
北京易后台财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发行人独立董事控制的企业
北京一峰添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独立董事担任监事的企业
北京披星戴月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独立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顺利办易后台(天津)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发行人独立董事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天津市武清区姚快计财务咨询中心经营者发行人独立董事担任经营者的企业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北京时代星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独立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北京允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独立董事担任监事的企业
天津易后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独立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天津市翔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独立董事担任监事的企业
奇秦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独立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卜新平独立董事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汪润年监事新希望化工财务副总监发行人控股股东
新融企管董事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上海嗣舟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新加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1-1-55

姓名在发行人所任职务单位名称兼职职务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系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晟荣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陆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地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永智创新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川新兴化工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监事担任监事的企业
新龙矿物质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贵州草堤煤业有限公司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川肥料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锦拓置业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甘肃新瑞玖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川化工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重庆俊朗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发行人监事控制的企业
恒新镍业董事发行人监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禄劝磷化工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昆明矿业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幸和经贸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李红顺监事会主席新希望集团法务副总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希望化工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浙江中澳现代产业园有限公司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睿智慧大数据有限公司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前程投资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希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增鼎资产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上海双元贸易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1-1-56

姓名在发行人所任职务单位名称兼职职务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系
新融企管监事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上海厚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奇智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新希望康家汇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心喜商贸有限公司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兴源环境监事会主席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玖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监事担任监事的企业
草根知本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成都新创佳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希望投资发展(广东)有限公司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希望(天津)数据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希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厦门望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腾数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希望房地产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南京新睿智慧大数据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监事担任监事的企业
刘海燕常务副总经理新融望华总经理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张炜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苏州厚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注:根据董事张明贵的说明,其部分任职正履行职务变更程序,相关公司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工商变更手续正在陆续进行

1-1-57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十二、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署的重大协议及履行情况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在公司任职并领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与公司签署了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上述协议正常履行,不存在违约情形。除上述协议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未与公司签订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协议。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二年变动情况

(一)董事变动情况

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21日,公司未设董事会,设置执行董事。最近二年内,2018年12月至2020年5月,由唐冲担任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5月公司召开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创立大会,设置董事会,唐冲仍担任董事,并增加李建雄、张明贵、邵军、姚宁、卜新平5位董事,其中姚宁、卜新平为独立董事。

上述董事变化情况主要系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设置董事会所致,未发生不利变化。

(二)监事变动情况

最近二年内,2018年12月至2020年5月,公司未设监事会,由芮小勇担任公司监事;2020年5月召开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创立大会,设置监事会,股东提名李红顺、汪润年担任监事,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陶泽担任职工监事。

上述监事变化情况主要系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设

1-1-58

置监事会所致,未发生不利变化。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最近2年高管变动情况如下:

职位2018年12月-2019年12月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2020年4月至2020年5月2020年5月至今
总经理魏东唐冲唐冲唐冲
财务总监张志宏//张炜
副总经理徐斌徐斌、刘海燕、罗小容、王猛刘海燕、罗小容、王猛刘海燕、罗小容、王猛
总工程师/颜学伦颜学伦颜学伦
人力行政总监/刘晓芳刘晓芳刘晓芳
董事会秘书///张炜

注:财务总监岗位自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期间空缺,由新希望化工的财务副总监汪润年代行职权;2019年12月前,公司未设置总工程师、人力行政总监岗位;2020年5月公司召开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创立大会之前,未设置董事会秘书岗位。

2、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分析

2018年12月以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原因主要为个人工作岗位变动及华融化学新增管理岗位。具体情况如下:

魏东、徐斌因新希望化工战略安排及其个人职业发展需要,离开华融化学的管理岗位,进入新希望化工工作;张志宏因年龄及身体原因,从华融化学离职。

唐冲长期在华融化学工作,担任副总经理、执行董事等职务,熟悉公司全面情况,由其担任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罗小容、王猛、颜学伦等为长期在华融化学工作的骨干人员,负责生产、技术等核心部门管理,此次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任命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海燕系华融化学引入的外部优秀人才、行业专家,具有丰富的生产、安全管理经验;张炜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之前任新希望化工总裁助理,刘晓芳担任公司人力行政总监之前任新希望化工人力行政部部长助理,熟悉公司情况。上述人员加入管理团队,有利于进一步充实公司管理队伍。

综上,上述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长期在公司工作成长、熟悉公司情况、长期参与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内部优秀人才,亦拥有行业经验丰富、资历较深的外部

1-1-59

优秀人才,有助于公司完善法人治理,提高管理水平、增强业务发展实力。因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团队保持了稳定性和持续性,其变动不构成不利变化。

(四)其他核心人员变动情况

自2018年12月以来,刘海燕于2019年12月加入华融化学,被公司新增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除刘海燕之外,公司其他4名核心技术人员均在公司担任主要职务,不存在不利变化。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通过宁波新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在宁波新融中的出资情况间接持有公司的权益比例
1邵军董事长有限合伙人,对宁波新融的出资比例为12.46%; 系普通合伙人新融企管的股东,对宁波新融的间接出资比例为0.01%0.56%
2李建雄董事系有限合伙人梅山晟馨的有限合伙人,对宁波新融的间接出资比例为0.33%0.01%
3张明贵董事有限合伙人,对宁波新融的出资比例为1.00%0.04%
4唐冲董事、总经理有限合伙人,对宁波新融的出资比例为8.80%0.40%
5汪润年监事有限合伙人,对宁波新融的出资比例为4.00%; 系普通合伙人新融企管的股东,对宁波新融的间接出资比例为0.01%0.18%
6李红顺监事有限合伙人,对宁波新融的出资比例为1.00%; 系有限合伙人梅山晟馨的有限合伙人,对宁波新融的间接出资比例为0.03%0.05%
7陶泽职工监事、审计部部长有限合伙人,对宁波新融的出资比例为0.25%0.01%
8张炜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有限合伙人,对宁波新融的出资比例为5.20%0.23%
9刘海燕常务副总经理有限合伙人,对宁波新融的出资比例为2.40%0.11%
10王猛副总经理有限合伙人,对宁波新融的出资比0.11%

1-1-60

序号姓名职务在宁波新融中的出资情况间接持有公司的权益比例
例为2.40%; 系普通合伙人新融企管的股东,对宁波新融的间接出资比例为0.01%
11罗小容副总经理有限合伙人,对宁波新融的出资比例为1.60%0.07%
12颜学伦总工程师有限合伙人,对宁波新融的出资比例为2.08%0.09%
13刘晓芳人力行政总监有限合伙人,对宁波新融的出资比例为1.28%0.06%

除上述持股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均未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所持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投资单位主营业务注册资本 (万元)出资比例
邵军董事长天津天之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管理等咨询服务500.0020.00%
新融企管企业管理等咨询服务1.0028.00%
宁波新融股权投资2,357.0012.46%
广东花城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资本投资服务(股权投资)6,747.009.29%
李建雄董事梅山晟馨实业投资、项目投资2,000.006.65%
北京创升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推广服务3,000.001.00%
张明贵董事成都智璟汇贤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软件开发及技术咨询50.00100.00%
上海望津建材销售中心建筑业产品销售-100.00%
成都晓康之家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企业管理等咨询服务50.0065.00%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众投实业有限公司企业管理等咨询服务500.0052.86%

1-1-61

姓名职务投资单位主营业务注册资本 (万元)出资比例
宁波众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管理服务300.0050.40%
西藏众慧商贸有限公司日用百货380.0039.47%
成都云璟观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咨询10.0032.00%
可瑞同创企业管理咨询(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管理咨询-9.10%
宁波新融股权投资2,357.001.00%
唐冲董事、总经理宁波新融股权投资2,357.008.80%
姚宁独立董事北京易后台财税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134.7211.13%
连云港市姚快计财税咨询中心财务咨询服务5.00100.00%
南京易企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105.0095.24%
天津市易兄弟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企业管理咨询-75.65%
北京瑞智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税务代理60.0030.00%
北京天使成长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335.0028.36%
天津德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管理咨询362.5914.69%
北京圆图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开发及技术咨询333.332.00%
北京一峰添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推广服务及教育咨询65.101.54%
嘉兴众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管理141.001.42%
成都远伯体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体育健康服务及体育场建设892.661.37%
天津博瑞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管理咨询服务70.8049.51%
北京才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开发及教育咨询121.212.43%
北京披星戴月科技有限公司软件开发及技术咨询106.386.00%
汪润年监事新融企管企业管理等咨询服务1.0028.00%

1-1-62

姓名职务投资单位主营业务注册资本 (万元)出资比例
宁波新融股权投资2,357.004.00%
重庆俊朗电气设备有限公司销售电气机械及器材50.0034.00%
李红顺监事会主席宁波新融股权投资2,357.001.00%
梅山晟馨股权投资2,000.000.58%
陶泽职工监事、审计部部长宁波新融股权投资2,357.000.25%
张炜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宁波新融股权投资2,357.005.20%
刘海燕常务副总经理宁波新融股权投资2,357.002.40%
王猛副总经理宁波新融股权投资2,357.002.40%
新融企管股权投资1.0028.00%
罗小容副总经理宁波新融股权投资2,357.001.60%
颜学伦总工程师宁波新融股权投资2,357.002.08%
刘晓芳人力行政总监宁波新融股权投资2,357.001.28%

除上述对外投资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无其他重大对外投资情况,上述人员的对外投资均未与发行人业务产生利益冲突。

十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一)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及履行的程序

在公司担任具体生产经营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包括领取的工资、奖金、津贴及所享有的其他待遇等,按各自所在岗位职务依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和标准领取。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生产经营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享有固定数额的独立董事津贴,经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1-1-63

(二)报告期内薪酬总额占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总额及其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薪酬总额82.27296.84165.46123.74
利润总额4,561.7111,809.568,907.99780.88
占比1.80%2.51%1.86%15.85%

2017年至2019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总额增长,主要系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优化、人员增长,随着公司盈利增长、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相应增长等原因所致。

(三)最近一年薪酬具体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一年从发行人及其关联企业领取收入的情况情况如下:

姓名在发行人所任职务2019年度薪酬 (万元)2019年是否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邵军董事长-
李建雄董事-
张明贵董事-
唐冲董事、总经理26.84
姚宁独立董事-
卜新平独立董事-
李红顺监事会主席-
汪润年监事-
陶泽职工监事、审计部部长-
张炜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刘海燕常务副总经理19.66
王猛副总经理44.13
罗小容副总经理39.91
颜学伦总工程师39.67
刘晓芳人力行政总监19.32

注:2019年,唐冲及刘晓芳与新希望化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与发行人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不存在同时在发行人及新希望化工领薪的情形。

1-1-64

上述人员的薪酬包括领取的工薪、奖金、津贴及所享受的其他待遇等,公司目前未设置退休金计划。

十七、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已经制定尚未执行或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十八、发行人员工情况

(一)发行人员工人数及情况

1、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时间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员工人数(人)602580532520

2、员工结构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员工结构如下:

(1)专业结构

岗位员工人数(人)比例
研发人员7112%
管理人员9315%
销售人员335%
财务人员152%
生产人员39065%
合计602100%

(2)年龄结构

岗位员工人数(人)比例
40岁以上39766%
30-39岁10818%
30岁以下9716%
合计602100%

(3)受教育情况

1-1-65

岗位员工人数(人)比例
硕士研究生以上132%
本科9516%
大专14023%
高中及以下35459%
合计602100%

(二)社会保障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与全体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准则,没有因违反有关劳动法规而受到处罚,也没有因工伤事故等原因而引起的劳动纠纷;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并按规定支付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存在因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问题而引发的纠纷或诉讼。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获得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确认公司未受到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的处罚。

1、报告期内发行人社保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在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情况如下:

单位:人

日期员工总人数社保项目参保人数差异人数
2020年6月30日602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598-4
2019年12月31日580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572-8
2018年12月31日532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5353
2017年12月31日520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5233

上述员工人数与参保人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1)员工退休、离职而公司当月为其缴纳了社保;(2)员工入职当月未缴社保,公司于次月补缴;(3)员工入职当月原单位已为其缴纳社保,无需重复缴纳;(4)退休返聘员工,公司无需为其缴纳社保。

1-1-66

2、报告期内发行人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缴纳住房公积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

时间员工总人数公积金缴纳人数差异人数
2020年6月30日602598-4
2019年12月31日580567-13
2018年12月31日532532-
2017年12月31日5205233

上述员工人数与公积金缴纳人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1)员工退休、离职而公司当月为其缴纳了公积金;(2)员工入职当月未缴公积金,公司于次月补缴;(3)员工入职当月原单位已为其缴纳公积金,无需重复缴纳;(4)退休返聘员工,公司无需为其缴纳公积金;(5)公司代其他单位员工缴纳公积金。

3、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合规事项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作出承诺:针对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在员工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事项,如因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或司法机关认定、相关权利主体请求或其他原因,发行人和/或子公司被要求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缴纳滞纳金、支付赔偿等款项的,新希望化工将承担相关的缴纳义务;如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因上述问题遭受任何罚款或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时,相应的经济责任亦由新希望化工承担。

4、劳务派遣情况

报告期内,华融化学及其子公司在2017年至2019年不存在劳务派遣情况。2020年初,华融化学作为成都市主要的次氯酸钠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积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承担社会责任,向社会无偿捐赠氯酸钠消毒产品。为保障次氯酸消毒产品的及时供应和捐赠配送任务,公司于2020年2月至3月期间临时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劳务派遣人员主要从事向成都市各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和工商联会员企业进行捐赠产品配送、安全使用培训等辅助、临时、可替代的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1-67

单位:人

项目2020年 6月2020年 3月2020年 2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当月劳务派遣人数-380238---
期末公司员工在册人数602584578580532520
公司用工总数602964816580532520
劳务派遣人员占比-39.42%29.17%---

报告期内,华融化学曾经存在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的情形,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但上述不规范用工情形系新冠疫情期间华融化学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捐赠抗疫物资并协助抗击疫情所需,公司为抗击疫情而临时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情形已经消除,目前已不存在接受劳务派遣服务的情形。根据发行人所在地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目前公司已未再使用该批次劳务派遣人员,不会因上述事项对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综上,华融化学报告期内曾经存在的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的情形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1-1-68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情况

(一)公司经营的主要业务和主要产品或服务

1、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华融化学是一家致力于高品质氢氧化钾绿色循环综合利用的先进企业,主要产品为高品质氢氧化钾。根据百川盈孚统计,公司2019年高品质片状氢氧化钾销量居国内第二。公司围绕新型肥料、高端日化、食品医药、新能源、电子信息等现代产业,重点开发电子级、光伏级、试剂级、食品级的精细钾产品及氯产品。公司依托自身多年的技术、工艺及生产管理经验积累,围绕钾化合物和氯化合物向下游精细化工产品延伸,通过对各生产板块的科学布局以及对工艺流程的合理安排,充分发挥生产设备、原材料与能源的使用效率,循环利用生产过程中的水资源、热能、钾离子及副产品,建立了以“资源合理开发和能源综合利用”为特色的循环经济运营模式。发行人已掌握碱类及酸类超净高纯试剂的生产技术和量产能力,秉承“钾延伸、氯转型”的创新发展战略,优化产品结构,重点投入湿电子化学品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技术的研发创新,大力发展超净高纯试剂、食品添加剂、环保型水处理剂和优质钾肥等鼓励类新兴精细化工产品,着力打通“产、供、销、储、运”全流程大数据,构建一体化综合服务的新业态;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不断提升公司在电子信息、新能源、高端日化、新型肥料等下游应用领域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实现从生产型企业向研发、生产及服务一体化企业转型。

2、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分为精细钾产品与氯产品两类,主要产品包括氢氧化钾、聚氯乙烯树脂、盐酸、次氯酸钠以及液氯等。2020年11月,公司关停了聚氯乙烯树脂产品生产线,优化产品结构,提高氯产品的附加值,提升绿色循环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产品及其用途展示如下表:

1-1-69

产品名称外观产品图示产品用途
精细钾产品
氢氧化钾白色片状固体广泛用于电子行业、高级洗涤剂和化妆品、碳酸钾、磷酸二氢钾、高锰酸钾等钾盐、高级碱性电池、食品添加剂、歧化松香钾皂、医药中间体、液体肥料、合成橡胶、ABS树脂、天然橡胶乳液、纸张分量剂、生物柴油、橡胶助剂、石油精炼除硫、纸张分量剂等领域 根据其执行国家/行业/企业标准的不同,发行人氢氧化钾产品分为基础级、高等级
无色透明液体
氯产品
聚氯乙烯树脂白色 粉末
次氯酸钠浅黄色液体用于水处理及消毒、纸浆漂白等,医药工业中用制氯胺等。发行人已取得《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生产的次氯酸钠产品可应用于生活饮用水的消毒、杀菌
盐酸无色或浅黄色透明液体重要的无机化工原料,广泛用于染料、医药、食品、印染、皮革、冶金等行业。 根据其执行国家/行业/企业标准的不同,发行人盐酸产品分为基础级、高等级
液氯黄绿色可用于冶金、纺织、造纸、净水等行业,是合成盐酸、聚氯乙烯树脂、塑料、农药等化学品的重要原料

3、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氢氧化钾、聚氯乙烯树脂(PVC)、盐酸、次氯酸钠以及液氯,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如下:

1-1-70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精细钾产品28,192.7161.86%63,992.6862.36%59,750.7062.04%47,630.8459.40%
其中:氢氧化钾28,181.8661.84%63,927.5462.30%59,708.3062.00%47,559.1859.31%
其他10.860.02%65.140.06%42.400.04%71.660.09%
氯产品17,381.8038.14%38,617.3337.64%36,553.8837.96%32,555.9340.60%
其中:PVC15,449.5033.90%36,307.0635.38%35,303.6136.66%31,626.3039.44%
液氯224.350.49%458.910.45%495.680.51%641.340.80%
盐酸655.791.44%402.190.39%147.620.15%225.800.28%
次氯酸钠1,052.162.31%1,449.161.41%606.970.63%62.480.08%
合计45,574.51100.00%102,610.01100.00%96,304.58100.00%80,186.76100.00%

按产品适用的国家/行业/企业标准的不同,发行人产品可分为基础级和高等级两类,其收入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基础级产品40,955.1289.86%94,630.1892.22%89,572.6293.01%74,372.4792.75%
其中:氢氧化钾24,741.8254.29%57,449.3555.99%53,600.5955.66%41,821.9752.16%
PVC15,449.5033.90%36,307.0635.38%35,303.6136.66%31,626.3039.44%
盐酸528.601.16%349.720.34%130.340.14%221.700.28%
液氯224.350.49%458.910.45%495.680.51%641.340.80%
其他10.860.02%65.140.06%42.400.04%61.150.08%
高等级产品4,619.3910.14%7,979.837.78%6,731.966.99%5,814.307.25%
其中:氢氧化钾3,440.047.55%6,478.196.31%6,107.716.34%5,737.217.15%
次氯酸钠1,052.162.31%1,449.161.41%606.970.63%62.480.08%
盐酸127.190.28%52.480.05%17.280.02%4.100.01%
其他------10.510.01%
合计45,574.51100.00%102,610.01100.00%96,304.58100.00%80,186.76100.00%

(二)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采购及信息管理主要由采购部负责,主要采取经营导向、以产定

1-1-71

购、批量采购的模式。

(1)供应商管理

公司采购部负责建立供方档案,组织对供方进行评价选择以及定期考核,选择推荐合适的供方:根据原辅料类别、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是否长期优质供货、是否首次使用的新材料或新供方等情况,采取资质评价、样品评价、现场评价等不同的评价方式。采购部门根据评价结果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推荐建议,通过评审并进入供应商名单后方可进行采购。同时,采购部每年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质量稳定性、售后服务等考核标准,对当年供应商进行业绩评定以确定下一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单,从而对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

(2)物资采购

公司的采购内容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物资主要为氯化钾、电石等大宗原料,以及各类包装袋、托盘等包装物,二类物资分别是各分厂所领用的辅料、设备及劳保用品、办公用品。采购部根据各分厂制定的生产计划、提交的材料需求以及物资管理部定期反映的库存储备情况,并综合考虑大宗原材料的市场价格走势,通过EBS系统编制各类物资采购计划。经相关采购人员通过招标或询价比价,公司与选定供方签订采购合同,下达采购订单并实施采购,材料及物资入库时进行质检分析与收货确认。

2、生产模式

在生产计划的制定方面,公司每年年初由管理层结合生产部、营销部等多部门年度综合预算,根据下游客户年度生产计划及产品需求,综合考虑年度检修计划及设备整体负荷水平,制定、下达年度生产计划并进行严格考核。

在生产计划的执行方面,公司下设的钾碱分厂与氯产品分厂具体组织独立生产,生产过程自动化程度较高并实行24小时连续生产。同时,公司会每月结合原辅材料供应情况以及销售部门的反馈情况,对生产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原则主要为优先保障大客户与高附加值产品的需求。

在生产计划的监督方面,公司生产部对生产计划完成进度进行跟踪并形成报表,品管部负责对产品生产过程与入库成品的质量进行监测和全程管理,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安全与环保的管理控制,最终实现多部门共同协作

1-1-72

以监督保障生产计划的有效和顺利执行。

3、销售模式

根据直接客户是否为公司产品的最终用户,公司产品销售分为直销和经销两种模式。基于产品特性、下游应用领域及客户分布的不同,公司当前已形成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渠道格局。

(1)直销模式

公司与产品的最终用户直接签署框架协议或销售订单,确定销售价格、数量、交货方式等,根据下游客户的实时需求下达发货计划,组织物流运输或客户上门自提并最终完成交付与收款。

(2)经销模式

公司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买断式经销与委托代销两种经销模式。

①买断式经销

为建立更加完善的销售网络,针对需求量相对较小或物流不便的零散终端客户,公司通过与当地的经销商建立互信互利的长期合作关系,借助经销商在当地市场的客户资源、储运能力等优势辐射目标区域,通过经销商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的框架协议或销售订单均为买断式,即公司根据约定将产品交付给经销商或其指定的终端用户,签收后与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即发生转移,由经销商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②委托代销

公司委托代销业务通过四川盐湖开展。四川盐湖系青海盐湖旗下的化工原料及化学品销售公司,拥有丰富的物资资源、采购及销售网络。公司关联方新增鼎网络于2016年参股四川盐湖,拟联合青海盐湖通过业务整合及模式创新将四川盐湖打造为氢氧化钾等化工产品的公共交易平台、钾碱行业价格指数发布者和行业销售领导者,扩大双方市场份额,形成规模优势。公司与四川盐湖签署了经销协议,委托四川盐湖为其销售氢氧化钾产品。

公司与四川盐湖的交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1-73

4、绿色循环综合利用运营模式

公司通过多年来在精细钾产品和氯产品生产领域的探索、实践与积累,建立了以“资源合理开发和能源综合利用”为特色的循环经济运营模式,实现了各个生产板块以及各个工艺流程之间的链接共生,形成了“水、热、钾离子与副产品”四大循环体系。

(1)水循环

公司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和循环生产工艺,将冷凝水、废水、污水等水资源循环使用,节约了水资源,减少了废水、污水的排放。

在高纯氢氧化钾制备装置中,发行人采用蒸汽加热的方式,将电解后生成的30%浓度液碱浓缩蒸发为48%浓度液碱和90%及以上浓度片碱。在此过程中,液碱水份蒸发产生的纯水,被公司回收至电解工序循环使用;蒸汽放热后产生的冷凝水,被公司回收至氯化氢蒸汽合成炉中再次加热并生成蒸汽循环使用。

制片工序中的片碱设备和电解工序中的整流设备使用的冷却水,被公司回收至生产原水系统循环使用。

经污水处理站反渗透膜设备处理后制得的中水,一部分被公司回收至电解工序中的氢气冷却塔作为冷却水使用,一部分则作为补充水进入循环水系统。

(2)热循环

发行人重视节能减排,并在生产工序中充分利用化学反应产生的热能,有效降低能源成本。

在高纯氢氧化钾制备装置中,电解过程产生的氢气和氯气,可以在燃烧炉中发生放热反应合成氯化氢。公司通过余热回收技术回收氯化氢合成反应过程中产生的热能用于制取蒸汽,并将产生的蒸汽用于48%浓度液碱的蒸发浓缩及电解工序物料的加热升温。

在PVC制备装置中,氯化氢和乙炔可在催化剂作用下发生放热反应并合成氯乙烯。公司通过余热回收技术回收氯乙烯合成反应过程中产生的热能用于制取蒸汽,并将产生的蒸汽用于聚氯乙烯树脂制备工序中的干燥。2020年11月,公司关停了聚氯乙烯树脂产品生产线,该部分热循环将不再发生。

1-1-74

(3)钾离子循环

公司重视资源综合利用,循环使用各装置产生的含钾离子废水,降低生产成本,减少环境污染。在公用锅炉装置使用氯化钾盐水制备软水过程中,公用装置纯水站使用中间产品30%浓度液碱制备纯水过程中,及电解工序离子交换塔制备超纯氯化钾盐水过程中,均会产生含钾离子废水。公司将上述含钾离子废水回收至氢氧化钾制备装置的盐水工序中循环使用,实现了钾离子循环。

(4)副产品循环(盐酸)

在PVC制备装置的氯乙烯合成工序中,水洗塔将产生副产品盐酸。该类盐酸经解析后产生的氯化氢气体作为氯乙烯装置的原料使用,余下的稀盐酸则回收至水洗塔作为吸收水使用,从而实现“副产品——原材料及生产物料——副产品”的循环利用,提高了原材料的使用效率。2020年11月,公司关停了聚氯乙烯树脂产品生产线,副产品循环(盐酸)将不再发生。

5、公司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及未来变动趋势

公司根据自身的资源禀赋优势、生产经营能力、发展阶段以及产品特色,结合市场供需情况及行业趋势特点,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标准化经营管理体系。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包括: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国家对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和监督管理,公司的经营活动需符合国家法规及政策要求。

(2)市场需求和行业特点。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行业大部分企业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2020年1-6月,公司销售模式亦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公司产品丰富,下游应用领域众多,产品主要向终端客户销售。针对部分下游终端用户经营规模较小、分布较为分散的情况,为优化市场渠道、节约销售费用,公司会向资信良好的经销商进行销售。公司采用目前的经营模式是在行业内经营多年后综合考虑自身发展阶段、营运能力和风险收益后的战略选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亦不存在导致未来可预见的重大变化的因素,公司将继续坚持和完善独立完

1-1-75

整的研发、采购、生产与销售模式。

(三)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公司自2000年成立以来,秉承资源绿色循环、高效和综合利用的发展理念,致力于精细钾产品及氯产品在新型肥料、高端日化、食品医药、新能源、电子信息等现代产业的综合利用,持续打造自主创新、先进制造和智能供应链三大核心竞争力,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业务发展进程具体如下:

1、2000年设立至2007年:实现高品质氢氧化钾产品国产化

2000年设立时,公司率先引进美国ELTECH离子膜电解、瑞士BERTRAMS降膜浓缩制片技术和装备,实现高品质氢氧化钾产品国产化。2002年,新建成高纯氢氧化钾产能2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产能4万吨/年,实现离子膜氢氧化钾装置产能3万吨/年,成为当时国内主要的离子膜钾碱生产企业之一。公司高品质片状氢氧化钾的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出口至美国、日韩、南美、东南亚等十余个国家和地区。

2、2007年至2018年:公司高品质氢氧化钾产能扩大,市场影响力及品牌价值持续提升

2007年,公司联合蓝星(北京)化工机械厂等国内知名设备制造企业率先成功研发高品质氢氧化钾浓缩与制片工艺及成套装置国产化,将高品质氢氧化钾产能提高至7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产能提高至8万吨/年。该装置系统通过了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专家及全国多家大型氯碱企业专家的联合评审,摆脱了行业对进口技术和设备的依赖。2010年,作为国内率先投产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钾的企业之一,公司参与起草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钾》(GB 25575-2010)及行业标准《高品质片状氢氧化钾》(HG/T 3688-2010)。2013年以来,公司陆续实施零极距离子膜电解技术等多项工艺改造,在降低单位产品能耗的同时,生产效率得到大幅提升,公司氢氧化钾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列;在国际市场,公司高品质氢氧化钾产品出口范围扩大至美国、欧盟、日韩、南美、非洲等6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国内主要氢氧化钾出口企业之一。

1-1-76

3、2018年至今,转型升级期:公司实施“钾延伸、氯转型”创新发展战略,持续向下游精细化工延伸扩展,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5+1”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四川省将重点培育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先进材料、能源化工5个万亿级支柱产业,构建四川现代产业体系主体架构。公司以进口替代、市场需求为导向,确立并实施“钾延伸、氯转型”创新发展战略,优化产品结构,重点投入湿电子化学品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技术的研发创新,大力发展超净高纯试剂、食品添加剂、环保型水处理剂和优质钾肥等鼓励类新兴精细化工产品,并于2020年11月关停聚氯乙烯树脂产品线。2020年2月,公司作为四川省成都地区主要的次氯酸钠生产企业,被中央五部委纳入全国性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保障企业名单。

(四)公司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或服务的流程图

1、氢氧化钾、工业盐酸、液氯等产品的生产工艺

1-1-77

2、聚氯乙烯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2018年,公司确立并实施“钾延伸、氯转型”创新发展战略,持续向精细化工等下游延伸扩展。2020年11月,公司关停聚氯乙烯树脂生产线。

3、电子级盐酸及配套试剂级盐酸工艺流程图

4、次氯酸钠工艺流程图

1-1-78

(五)公司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1、环境保护基本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坚持循环经济、绿色环保发展理念,积极探索绿色化工之路。公司依据清洁循环生产的理念设计并建成了厂区生产装置及“三废”处理装置,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共伴生资源、能源,并确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排放标准。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制订了较为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具体如下:

(1)机构设置

发行人建立了以公司总经理为主任的环境管理委员会,设立了专职环境管理机构安全环保部,并配备专业环保管理人员2至3名,兼职管理人员若干名,负责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公司环境管理机构设立情况如下:

在管理机构的运行方面,发行人对管理人员进行了严格的环保培训,同时对管理机构职能进行了规范,其内容包括:①制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②定期检查工厂内各污染治理设施,以便发现问题时及时解决,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③定期举行环保会议,总结和安排工作;④定期向全厂及公司领导通报环保工作;

⑤定期与当地政府及外单位环保部门协调工作;⑥进行环保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

1-1-79

(2)制度建设

发行人制定了《环境保护责任制》、《噪声管理规定》、《废水管理规定》、《废气管理规定》、《废弃物管理规定》、《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环保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环境监测管理制度》、《环境污染事故管理制度》等环保管理制度,及《高品质KOH操作规程(电解工段)》、《氯产品分厂操作规程(合成工段)》、《污水处理站操作规程》等相关规程,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均有相应的制度体系及操作规程,环保台账记录齐全。发行人建立了环境保护奖惩制度,对改进环保治理技术、节能降耗、改善环境者给予奖励;对不按环保要求管理,造成环保设施损坏、环境污染和资源、能源浪费者予以重罚;做到了环保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严格考核和薪酬挂钩。

此外,发行人严格执行月报制度。即每月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污染事故、污染纠纷等情况,就企业排污发生重大变化、污染治理设施改变或运行计划改变等实现均事先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经审批同意后实施。

(3)环保相关管理体系认证

公司取得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00119E31462R3M/5100),建立的环境管理体系符合标准“GB/T 24001-2016 / ISO 14001:2015”,通过认证的范围为“氢氧化钾,聚氯乙烯树脂,盐酸,液氯,次氯酸钠溶液的生产及相关管理活动”。该证书有效期至2022年5月1日。

(4)排污许可资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取得了生产经营所需的排污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持证主体资质证书编号发证机关证书有效期
华融有限91510182723425301F001Z成都市生态环境局2020.6.15- 2023.6.14

1-1-80

2、主要污染物名称及其处理情况

(1)公司生产经营中所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及其处理情况

类别主要污染物产生工序主要处理方法处理 设施执行 标准达标排放情况
废气汞及化合物氯乙烯合成采用除汞器活性炭吸附、变压吸附后通过15m高空烟囱排放活性炭变压吸附装置《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GB15581-2016)达标
氯化氢氯化氢合成 氯乙烯合成逆流水洗后通过20m高空烟囱排放氯化氢尾气吸收塔达标
氯气事故氯处理逆流碱洗后通过25m高空烟囱排放氯气碱洗塔达标
氯乙烯氯乙烯精馏 氯乙烯聚合 氯乙烯合成采用活性炭变压吸附处理达标后由20m高空烟囱排放活性炭变压吸附装置达标
颗粒物电石破碎、运输,PVC干燥、包装采用布袋除尘后由20m高空烟囱排放布袋除尘器装置达标
非甲烷总烃PVC干燥、包装、氯乙烯合成采用活性炭吸附后由20m高空烟囱排放活性炭吸附装置达标
废水化学需氧量钾碱化盐装置、氯乙烯聚合、氯乙烯合成、纯水装置部分符合要求的污水将通过循环装置回用,不对外排放;剩余待排放污水将导流至污水处理站,经反渗透膜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排放调节、混凝、曝气、澄清、压滤、反渗透《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达标
氨氮
悬浮物
生化需氧量
石油类
总氮
一般固废盐泥化盐、污水处理规范存储、定期处置、委托利用压滤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达标
电石渣乙炔发生规范存储、定期处置、委托利用压滤机达标
危废废汞触媒氯乙烯合成单元规范存储、定期处置、委托处置危废专用库房《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达标
废活性炭氯乙烯合成单元规范存储、定期处置、委托处置达标
含汞污泥氯乙烯合成单元规范存储、定期处置、委托处置达标
废二氯乙烷氯乙烯合成单元规范存储、定期处置、委托处置达标
废机油机修规范存储、定期处置、委托处置达标
油漆桶防腐规范存储、定期处置、委托处置达标

1-1-81

(2)报告期内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污染物的名称及排放量情况如下:

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总量核定的排放总量排放达标情况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年 1-6月
化学 需氧量12.5t11.812t6.921t2.482t2020年6月以前为每年53.6t,此后为每年18.8t达标
氨氮7.03t4.514t3.53t1.199t2020年6月以前为每年8.04t,此后为每年3.768t达标
二氧化硫4.675t1.978t//2020年6月以前为每年79.2t,此后无许可总量达标
氮氧化物8.086t4.066t7.268t3.362t2020年6月以前为每年79.2t,此后为每年15.8t达标

注:2020年6月15日,公司换取新的《排污许可证》(编号:91510182723425301F001Z),核定的排放总量有所变化。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情况如下:

主要 污染物类型2017年度2018年1-6月2018年7-12月2019年度2020年1-6月排放达标情况
化学需氧量(mg/l)限定100100404040
最高8075404040
平均6864322928
最低3230151313
氨氮 (mg/l)限定1515888
最高1515888
平均109555
最低44222
二氧化硫(mg/m?)限定200200///
最高200200///
平均150150///
最低120120///
氮氧化物(mg/m?)限定200200///
最高190190///
平均135135///
最低110110///

注:2018年6月底,公司完成了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并增加了反渗透膜设施,进一步提高了中水回用,并完成煤改气锅炉改造工作,削减了原有二氧化硫等排放。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及排放浓度均符合许可证书载明的范围。

1-1-82

3、公司环保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针对前述排污情况,公司建设了高标准的环保设施。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环保设施完善,且运行稳定,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物数量相匹配,公司主要环保设施的处理能力及实际运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主要污染物主要环保设施设备数量设计处理能力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化学需氧量、 氨氮污水处理系统1套4,800吨/天正常
氯乙烯变压吸附装置1套/正常
颗粒物旋风除尘器2套/正常
颗粒物布袋除尘器3套/正常

4、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入主要分为环保相关投资及环保费用支出两类。其中,环保相关投资是指与环保相关的各项固定资产投入支出,包括煤改气项目投资、污水处理反渗透膜改造投资等;环保费用支出是指与环保相关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排污权证使用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环境保护税费、第三方环境监测费、环保管理及专职人员工资等。报告期内,具体环保投入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环保相关投资65.16223.5939.5064.52
环保费用支出165.15447.95208.85156.82
环保投入合计230.31671.54248.35221.33

注:2019年,公司购置部分环保设备进行按期更新替换,并开展多项环保治理项目,使得当期环保相关投资及费用支出较高。

近年来,随着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不断提升,公司也相应加大了环境保护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入同主要产品产量的总体变动趋势基本一致,与新设生产项目及对环保设施升级改造的进度相匹配。随着公司未来产能、产量及环保水平的不断提升,预计公司还将相应加大环保方面的投入。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和竞争状况

(一)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2018年,公司确立并实施“钾延伸、氯转型”创新发展战略,持续向精细化工等下游延伸扩展。2020年11月,公司关停聚氯乙烯树脂生产线,不再开展

1-1-83

聚氯乙烯树脂生产及销售相关业务。关停后,公司主营业务为高品质氢氧化钾等精细钾产品及次氯酸钠、盐酸等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

公司所在行业的宏观主管部门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国务院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负责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并负责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顺利落实。通过不定期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列明化工行业中鼓励、限制和淘汰类的技术和项目,综合协调行业中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清洁生产的工作,对行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通过推出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战略和政策,以及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以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同时,工业和信息化部还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与通信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与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并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和标准,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污染防治,组织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机构整合设立。其中,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直属机构与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职

1-1-84

责。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提出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分析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相关机构整合设立。其中,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同时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相关机构整合设立。其中,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设立,省级及以下设置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各市县区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实行垂直管理。

国务院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全国循环经济发展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循环经济发展工作,包括会同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等有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制定和完善节能、节水、节材和废物再利用、资源化等标准。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公司所在行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如下:

文件名称实施日期发文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07月0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2012年08月0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12月07日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01月0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年07月29日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0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01月0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1-85

文件名称实施日期发文机关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07月0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01月0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10月2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10月2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10月2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12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2019年02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年04月2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04月2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09月0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目前,对公司所在行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经济政策及产业政策主要包括:

文件名称出台时间主要内容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2006年2月提出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制造业,积极发展基础原材料,大幅度提高产品档次、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重点研究开发满足国民经济基础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性能复合材料及大型、超大型复合结构部件的制备技术,高性能工程塑料,轻质高强金属和无机非金属结构材料,高纯材料,稀土材料,石油化工、精细化工及催化、分离材料,轻纺材料及应用技术,具有环保和健康功能的绿色材料。
《关于深入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2011年7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精神,进一步支持西部大开发,财政部联合海关总署及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7月27日发布了《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2020年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将原定于2020年底到期的该税收政策延长至2030年12月31日,同时将鼓励类产业项目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限制比例由70%降至60%)。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

1-1-86

文件名称出台时间主要内容
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现已现已调整为60%)以上的企业,涉及产业项目包括“零极距、氧阴极等离子膜烧碱电解槽节能技术、废盐酸制氯气等综合利用技术”和“氢氧化钾(食品添加剂)”等行业先进技术。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年3月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支持企业瞄准国际同行业标杆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实现重点领域向中高端的群体性突破;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加快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按照物质流和关联度统筹产业布局,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促进企业间、园区内、产业间耦合共生。
《石油和化学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南》2016年4月指南指出,“十三五”期间,行业将力争实现六大发展目标:包括经济总量平稳增长、调结构取得重大进展、绿色发展方式初步形成、显著增强创新能力、品牌质量稳步提升以及企业竞争力明显提升。提出围绕产品质量档次提升加快技术升级,基础化工产品从工业级向电子级、医药级、食品级方向发展,开发高附加值耗碱、耗氯产品。
《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2016年7月提出大力调整产品结构,积极开发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产品;普及中低品位余热余压发电、供热及循环利用;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体系,促进企业、园区、行业、区域间链接共生和协同利用,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拓展产品制造、能源切换、废弃物处理-消纳及再资源化等行业功能,强化行业间横向耦合、生态链接、原料互供与资源共享。
《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2016年10月提出推广氯碱工业零极距、氧阴极等节能新技术应用,降低行业能耗,鼓励发展高端精细氯产品,提高耗氯产品的副产氯化氢综合利用水平。
《循环发展引领行动》2017年4月推动行业间循环链接,组织实施产业绿色融合专项,在冶金、化工、石化、建材等流程制造业间开展横向链接;推动不同行业企业以物质流、能量流为媒介进行链接共生,实现原料互供、资源共享,建立跨行业的循环经济产业链。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2018年10月湿电子化学品被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并划分为专用化学品及材料制造类。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19年10月将“零极距、氧阴极等离子膜烧碱电解槽节能技术、废盐酸制氯气等综合利用技术”和“改性型、水基型胶粘剂和新型热熔胶,环保型吸水剂、水处理剂,分子筛固汞、无汞等新型高效、环保催化剂和助剂,纳米材料,功能性膜材料,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电子气、高性能液晶材料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与生产”列为鼓励类,将“新建乙炔法聚氯乙烯、起始规模小于30万吨/年的乙烯氧氯化法聚氯乙烯生产装置”和“新

1-1-87

文件名称出台时间主要内容
建单线产能5万吨/年以下氢氧化钾生产装置”列为限制类,并将“单线产能1万吨/年以下氢氧化钾生产装置”列为淘汰类。

(3)报告期初以来主要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①《循环发展引领行动》

2017年4月,国家发改委等14部委联合印发《循环发展引领行动》,提出要“推动行业间循环链接,组织实施产业绿色融合专项,在冶金、化工、石化、建材等流程制造业间开展横向链接;推动不同行业企业以物质流、能量流为媒介进行链接共生,实现原料互供、资源共享,建立跨行业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循环发展引领行动》为化工行业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和发展方向,循环化工等新模式、新业态将逐步规范化并成为行业主流。发行人由于较早采用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将在循环经济理念、工艺技术积累、综合成本管控等方面具有先发优势。

②《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2018年10月12日,国家统计局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后续发布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湿电子化学品被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并划分为专用化学品及材料制造类。该政策的颁布将超高纯度氢氧化钾和盐酸等湿电子化学品生产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为公司未来进一步拓展湿电子化学品领域提供了政策支持。

③《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征求意见稿)》

2019年10月18日,应急管理部公布了《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征求意见稿)》,《目录》列举的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包括20类,发行人产品液氯位列其中。该意见稿提到“对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从严审批,严格从业人员准入,实施储存定置化管理”,其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其一,未来液氯领域新进入者将面临较高的生产准入门槛,而发行人深耕液氯领域多年,已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其二,意见稿中“管控措施”主要包括建设信息平台、实施全生命周期信息追溯管控、实施统一规范包装管理、实施储存定置化管理等,对于发行

1-1-88

人进一步提升液氯产品的标准化管理、降低质量控制风险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④《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国家发改委于2019年10月30日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以下简称《目录》),将“新建单线产能5万吨/年以下氢氧化钾生产装置”列为限制类,并将“单线产能1万吨/年以下氢氧化钾生产装置”列为淘汰类。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发展司负责人就《目录》答记者问,对限制类项目,国家要求的实施办法为“禁止新建,现有生产能力允许在一定期限内改造升级”。上述规定为公司所在行业市场的新进入者建立了较高的壁垒,提高了准入的门槛,对行业内现存规模较小、技术质量落后的无序产能起到逐步清理和规范的作用,有利于行业向高行业集中度的良好趋势发展,并进一步增强了市场上头部企业的竞争力。

此外,《目录》将“零极距、氧阴极等离子膜烧碱电解槽节能技术、废盐酸制氯气等综合利用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和“改性型、水基型胶粘剂和新型热熔胶,环保型吸水剂、水处理剂,分子筛固汞、无汞等新型高效、环保催化剂和助剂,纳米材料,功能性膜材料,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电子气、高性能液晶材料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与生产,优质钾肥及各种专用肥、水溶肥、液体肥、中微量元素肥、硝基肥、缓控释肥的生产”列为鼓励类。发行人为国内较早使用零极距离子膜电解技术的企业之一,已制定并稳步实施“钾延伸、氯转型”的发展战略,其产业链延伸的方向和产业布局均与鼓励类产业相契合。

上述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文件的出台,有利于推进国家供给侧改革,改善市场供需结构,规范市场竞争环境,促进行业工艺和技术提升,对于行业龙头企业提供了更加良好的发展空间;同时,上述文件还起到了指导与规范发行人合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顺应国家经济与产业发展战略的作用。企业通过践行上述法律法规与行业政策,有效提升了生产运营效率,降低了安全生产风险。

(三)所属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2018年,公司确立并实施“钾延伸、氯转型”创新发展战略,持续向精细化工等下游延伸扩展。2020年11月,公司已关停聚氯乙烯树脂生产线。关停后,公司主营业务为高品质氢氧化钾等精细钾产品及次氯酸钠、盐酸等氯产品的研

1-1-89

发、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所属行业的情况如下:

1、氢氧化钾行业基本情况

(1)氢氧化钾简介

氢氧化钾(KOH)又称“苛性钾”,是一种重要的化工产品,在化工、染料、轻工、食品、医药、农业等行业有广泛的应用:在钾盐领域用于生产氟化钾、碳酸钾、腐植酸钾等;在医药工业中用于生产钾硼氢、安体舒通、沙肝醇、黄体酮、丙酸睾丸素等;在轻工业中用于生产钾肥皂、碱性电池、化妆品;此外还在食品添加剂、半导体、光伏太阳能面板与显示面板加工等方面有广泛应用,是现代工业社会中用途极为广泛的基础化工和精细化工原料。氢氧化钾上游原料主要为氯化钾与能源,而能源又以电力为主。氢氧化钾制法较多,主要包括隔膜电解法、高纯氯化钾水溶液电解法、水银电解法、非电解方法、离子交换膜法与碳酸钙草木灰法等。目前国内氢氧化钾生产主要采用两类工艺:隔膜法(金属阳极)和离子膜法,其中离子交换膜法产出的产品较隔膜法产出杂质相对更少、品质相对更高,因此售价也会略高。

(2)氢氧化钾行业发展概况

氢氧化钾行业市场容量较为稳定,下游产品用途广泛,产品应用较为成熟,其客户需求相对稳定。近年来,随着我国氢氧化钾行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大型企业的规模、技术优势得以显现,技术落后、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逐步退出了氢氧化钾行业,行业的市场集中度逐步提高。而作为氢氧化钾生产重要原材料的氯化钾,其非国营进口资格相关规定下发后,部分大型氢氧化钾生产企业将可直接进口氯化钾用于生产,并在成本端更为受益,小型企业将面临成本较高的问题而逐渐淘汰,行业格局逐渐趋于寡头竞争模式。

①氢氧化钾行业产能状况

产能方面,由于氢氧化钾市场近年来景气度上升,且氢氧化钠行业相对低迷,在市场规律的调节作用下,氢氧化钾近几年复产、新建项目增多,且出现部分氢氧化钠装置通过技改转为氢氧化钾装置的情况,我国氢氧化钾产能出现稳中有增的趋势。据百川盈孚统计,我国2015年至2019年氢氧化钾产能及2020年、2021年预测产能如下:

1-1-90

数据来源:百川盈孚根据百川盈孚统计,截至2019年底,我国氢氧化钾总产能达121.7万吨/年,主要集中在西北、西南、华北及华东地区,产能在10万吨以上的主要生产厂家包括:青海汇信(盐湖化工与盐湖镁业的控股股东)、内蒙古瑞达泰丰、优利德(江苏)、奥喜埃以及昌邑海能等,其中青海盐湖产能在国内优势明显,旗下盐湖化工与盐湖镁业累计在国内产能占比达34.51%。

据百川盈孚统计,2019年各主要厂家产能情况如下:

地区省份企业名称下文简称产能(万吨)
西北青海青海盐湖镁业股份有限公司盐湖镁业30.0
华东江苏优利德(江苏)化工有限公司优利德(江苏)20.6
华北内蒙古内蒙古瑞达泰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瑞达泰丰14.0
西北青海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盐湖化工12.0
华东山东山东昌邑海能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昌邑海能12.0
华东江苏江苏奥喜埃化工有限公司奥喜埃11.4
西南四川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华融化学7.0
西南四川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金路5.6
华北河北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孚股份5.6
华中湖北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兴瑞化工3.5

②氢氧化钾行业产量状况

近年来,我国氢氧化钾产量一直呈现增长趋势:2016年10月份盐湖镁业氢氧化钾装置试生产并于2017年正式投产,为行业整体产量带来较大增长;2018

1-1-91

年氢氧化钾行业企业库存整体处于低位,市场开工率较高;2019年由于环保与安全监察压力增大,使得行业开工率与产量增幅均有所回落。未来两年,随着疫情得到控制与经济形势好转,下游肥料、日化、印染等行业恢复性开工及增长,预计对原料氢氧化钾需求起到拉动作用;同时,烧碱装置的技改投产也将进一步为产量提供增量。

我国2015年至2019年氢氧化钾产量及2020年、2021年产量预测趋势如下:

数据来源:百川盈孚

具体到各个厂商,在经历了2018年氢氧化钾量价齐涨局势后,2019年国内各厂商开工率均有所提高,产量稳中上扬,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吨(折百后)

企业名称2021年E2020年E2019年2018年
青海汇信26.5024.3023.4220.92
其中:盐湖镁业23.0021.0020.0018.00
盐湖化工3.503.303.422.92
优利德(江苏)28.0026.0021.7328.90
奥喜埃
内蒙古瑞达泰丰13.0011.0010.008.00
华融化学9.509.509.539.12
昌邑海能12.0010.138.006.00
三孚股份7.007.006.866.39
兴瑞化工2.001.751.601.60
新金路1.751.531.530.00

1-1-92

企业名称2021年E2020年E2019年2018年
总计99.7591.2182.6680.93

注1:优利德(江苏)与奥喜埃同为韩国UNID控制。数据来源:百川盈孚

具体在固体片碱方面,国内片状氢氧化钾生产主要企业为青海汇信(盐湖镁业及盐湖化工)、华融化学、优利德(江苏)与三孚股份。市场上主要氢氧化钾片碱生产厂商2019年产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片状氢氧化钾2019年片状实物量/万吨2019年片状折百量/万吨
青海汇信8.427.58
其中:盐湖镁业5.004.50
盐湖化工3.423.08
华融化学6.936.28
优利德(江苏)6.095.51
三孚股份5.104.59
内蒙古瑞达泰丰4.504.05
昌邑海能0.350.32
合计31.3928.32

数据来源:百川盈孚

③氢氧化钾行业需求状况

根据百川盈孚统计,2019年我国氢氧化钾消费行业主要包括:

以消费量计算,磷酸二氢钾、碳酸钾、腐植酸钾、高锰酸钾、硝酸钾等钾盐,占比约45.18%;医药、农药行业,占比约18.36%;靛蓝染料等纺织行业用品占比约12.71%;电镀、电池、湿电子化学品等电子化学产品占比约8.90%;冶金加热剂、皮革脱脂、石油钻井等其他产品,占比约7.72%;化妆品、日化等轻工业,占比约7.13%。

1-1-93

2019年底国内氢氧化钾下游行业分布情况

数据来源:百川盈孚随着近年来水溶肥市场的发展,以及医药、农药、电子化学品等行业消费需求稳中上涨,氢氧化钾市场也随着下游需求量的逐年增长呈现平稳发展的态势。尤其在2020年随着全球疫情爆发,医药对钾的需求增大,医药行业销量平均增长10%以上;同时随着半导体、显示面板及光伏太阳能等产业向国内转移,电子化学品行业增长明显,增幅达到约5-8%。

④氢氧化钾行业价格分析

影响氢氧化钾价格的因素主要包括原材料价格、市场供需情况、运输费用以及产品的税费。

2017年,我国经济运行稳中向好,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全年化工行业产品整体平稳,1月到8月氢氧化钾价格相对稳定,8月后价格呈上升趋势。2018年1-7月,氢氧化钾行业呈现平稳发展的态势,价格相对稳定;2018年9月,受下游高锰酸钾等行业盈利改善导致氢氧化钾需求增加,环保限制使得部分企业处于限产甚至停工状态,及天然气限气约束青海盐湖产量等因素影响,2018年9月至年底,氢氧化钾价格整体呈现震荡上涨态势。2019年,氢氧化钾下游市场需求与上游原料氯化钾价格情况均保持稳定,行业恢复平衡发展的态势,氢氧化钾全年价格整体呈现小幅震荡的趋势。

国内氢氧化钾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价格变化趋势如下:

1-1-94

数据来源:百川盈孚

⑤氢氧化钾行业进出口分析

进口方面,我国进口氢氧化钾主要是高纯级、电子级和试剂级等高品质产品,其绝对数量较少但单价较高。近年来,我国氢氧化钾产品进口状况基本保持平稳,随着国内企业产能与产品质量的提升,国内氢氧化钾尤其是高品质氢氧化钾自给率有所提高,进口依赖度有所下降,氢氧化钾进口数量与金额均呈小幅下降趋势,2015年至2019年国内氢氧化钾进口数量与金额变化趋势如下:

数据来源:百川盈孚

出口方面,由于我国氢氧化钾出口实行退税政策,税率为13%,出口量受国际竞争对手影响较明显。2015-2019年,我国氢氧化钾出口量呈先升后降的趋势,

1-1-95

2018年达到峰值7.88万吨,并于2019年回落至4.65万吨。其主要原因由于韩国UNID本部工厂装置2016年下半年开始进行停产搬迁,并于2018年底全部完成,期间造成的国际市场出口份额由国内公司填补,从而导致出口数量与进口呈上升趋势。2019年后,韩国UNID本部设备投产,并凭借其品牌与技术优势重新占据部分国际市场份额,导致我国氢氧化钾出口水平有所回落。2015年至2019年氢氧化钾出口数量与金额变化趋势如下:

数据来源:百川盈孚

⑥新冠疫情影响分析

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氢氧化钾市场一定程度受到影响。供应方面,随着2月上中旬国内疫情全面爆发,氢氧化钾工厂整体降负荷生产,下游市场开工不足,氢氧化钾工厂库存高位,外发受限,部分工厂主发本地市场;3月,国内疫情基本控制,氢氧化钾市场行情好转,企业开工率上涨;进入4月后,氢氧化钾市场开工稳定,市场货源充足,5月以后市场基本恢复往年正常水平。需求方面,由于2月疫情严重,氢氧化钾下游厂商开工率不高,磷酸二氢钾等下游产品需求较少;3月以后,道路运输陆续解封,下游磷酸二氢钾工厂复工复产,同时农需旺季来临,市场对磷酸二氢钾的需求得到提升,拉动氢氧化钾需求量上升,氢氧化钾市场行情好转。但受国外疫情的影响,氢氧化钾出口订单受阻。

1-1-96

整体而言,氢氧化钾下游产品丰富、用途广泛,疫情期间产销所受影响基本不大,2-3月份积压库存也在后期市场恢复后陆续清理。若后续疫情不再反弹,其对氢氧化钾的影响将会相对有限。

(3)行业发展趋势

目前,国内氢氧化钾正处于淘汰过剩产能、整体产业升级的市场转型新阶段,国内电子、纺织、医药、化妆品、工程塑料等氢氧化钾下游行业内部结构不断分化,下游高端产品市场逐渐走强,将促使氢氧化钾市场内部结构发生调整,下游行业的新领域新进展也将为氢氧化钾市场带来机遇。

①湿电子化学品领域

氢氧化钾作为湿电子化学品在电子、半导体、医药与化妆品行业拥有广泛应用,尤其是晶圆加工、高尖端行业PCB(印刷线路)、LCD制造等产业。目前全球范围内从事湿电子化学品研究开发及大规模生产的厂商主要集中在美国、德国、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等地区,但近年来随着半导体、显示面板与太阳能等新兴产业向国内的转移与崛起,其对上游湿电子化学品的需求极大拉动了国内配套产业的发展,半导体、新型显示面板与太阳能等领域存在着巨大的替代进口空间。目前,我国湿电子化学品企业持续技术创新,在个别领域已经接近国际领先水平,随着下游应用前景的不断扩大,以及国内企业在研发、生产技术上有所突破,未来高纯电子级氢氧化钾的应用前景将会更加广阔。

②新型肥料领域

在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大背景下,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国家提出“减时增效”的发展方针,化肥行业面临转型升级,缓控释肥料、水溶肥等新型肥料以其施用精准方便、环保无公害与高吸收率等优点,正逐渐成为肥料行业的发展趋势。根据中国产业信息网数据,2017年全国水溶肥市场容量为487.30亿元,2020年将增长至589.11亿元,年复合增长率6.53%。

碳酸钾、磷酸二氢钾与腐植酸钾等钾肥是新型肥料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氢氧化钾作为上述钾肥的关键原材料,在肥料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农业部于2015年提出 “到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方针,使得近年来新型肥料需求增长显著,而随着未来我国水肥一体化等农业基础设施的不断推进建设,新型肥

1-1-97

料的市场规模将不断增长,届时将拉动氢氧化钾市场规模同步提升。

③食品添加剂领域

食品添加剂是现代食品工业的重要发展,是精细化工行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来达到防止食品变质、改善食品感官(增香增色等)、保持营养等目的。随着人口增长和国民收入水平提高,我国食品添加剂产量与营收均稳步增长,未来也将更加朝精细化方向发展。根据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数据显示,我国2018年食品添加剂产量达到1,200万吨,2018年销售额达到1,160亿元,市场空间巨大。而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均收入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于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与品质要求日益提高;同时,伴随着食品安全监管的不断趋严,和国家对于食品科技创新要求的不断提高,食品行业规模效益目前正出现下滑,精细化、品质化和高安全性成为了食品行业发展的趋势。

氢氧化钾作为最为常见的食品添加剂之一,其主要起到调节食品pH值,维持食品性状及形态的作用,在食品行业应用广泛。未来,高端食品级氢氧化钾将随着食品行业的升级发展迎来增长机遇。

2、次氯酸钠行业基本情况

次氯酸钠是一种优良的漂白剂和杀菌剂,它具有氧化能力强、作用快、效果好、光谱杀菌等优点,且对环境无任何污染,因此被广泛用于水处理、漂白、卫生消毒、制药、精细化工等众多领域,公司生产的次氯酸钠主要应用于卫生消毒与水处理领域,主要产品为84消毒液与自来水消毒剂等。

(1)消毒剂行业市场概况

消毒剂是指用于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要求的制剂,不同于抗生素,它在防病中的主要作用是将病原微生物消灭于人体之外,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达到控制传染病的目的。根据原料不同,细分的应用场景和功能也不一而同。按化学成分细分,消毒剂行业主要产品分为含氯与含碘的卤素类消毒剂、过氧化物类消毒剂、醇类消毒剂、醛类消毒剂和酚类消毒剂等;从应用领域来看,消毒剂主要应用于农业、医疗、工业、畜牧业以及公共设施等领域。

1-1-98

2019年中国消毒剂细分产品份额与应用领域分布

资料来源:《2020年中国消毒剂行业研究报告》,赛迪智库,前瞻产业研究院消毒剂产业链上游为次氯酸钠、乙醇等原材料及生产设备,中游为消毒剂生产企业,下游则通过销售流通到超市、零售商、医院、药店等场所。近年来,我国消毒剂市场规模不断增长,2019年受化工行业下行影响,市场规模增速有所放缓,产值规模为103.4亿元,同比增长0.6%,增长幅度较上年下降6.3个百分点。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消毒剂产值增长率提升显著,预计全年消毒剂产值将达到117.6亿元。

2015-2020年中国消毒剂产业产值及增长速度

数据来源:《2020年中国消毒剂行业研究报告》,赛迪智库,前瞻产业研究院

我国消毒剂行业企业布局较为完善,从主要生产企业来看,大部分企业生产产品为次氯酸钠或以次氯酸钠为主要成分的84消毒液等产品。我国消毒液主要生产企业包括三友化工、中泰化学、金禾实业等。

1-1-99

企业简称消毒液产品产能/产量企业简称消毒液产品产能
三友化工次氯酸钠产能:19万吨/年丰乐种业次氯酸钠40吨/天
中泰化学次氯酸钠、双氧水次氯酸钠700吨/日,双氧水150吨/日泰和科技次氯酸钠、过氧乙酸过氧乙酸2万吨/年
金禾实业双氧水35万吨/年沈阳化工次氯酸钠240吨/日

数据来源:各公司公告

进出口方面,根据海关总署与智研咨询数据显示,我国消毒剂的进口与出口金额均呈持续上升状态。2019年,消毒剂出口总量5.24万吨,出口金额为1.17亿美元;进口总量为1.48万吨,进口总额1.85亿美元,占国内消毒剂产值的比重约13%。受疫情影响,预计2020年消毒剂进口总量将会进一步增长。

2015-2019年中国消毒剂进口情况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智研咨询

1-1-100

2015-2019年中国消毒剂出口情况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智研咨询

(2)消毒剂行业发展环境

①医疗卫生水平的整体提高带来人均费用提升

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发展,卫生投入不断提高。2019年我国卫生总费用达到6.5万亿元,占国家GDP的比重达到6.6%,人均年卫生费用增加至4,656.7元,基本医疗保障网在我国基本建立。

2015-2019年中国卫生总费用及增长速度

数据来源:《2019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国家卫健委

1-1-101

2015-2019年中国人均年卫生费用

数据来源:《2019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国家卫健委同时,随着近几十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力度,国内医院数量、医疗机构数量、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均显著增长:截至2019年末,全国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01.4万个,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机构与人员对消毒剂的需求也在稳定上升。

2014-2019年中国医疗卫生机构数量

数据来源:《2020年中国消毒剂行业研究报告》,赛迪智库,前瞻产业研究院

②新冠疫情催生消毒剂巨大需求

2020年新冠疫情的爆发,不仅让医院医疗人员消毒剂用量迅速增加,也让消毒剂走进公众家庭的视野,从而使得短期内消毒剂市场整体需求猛增。

1-1-102

根据国家卫健委给出的建议,目前可以有效杀灭病毒的消毒剂主要是中高效消毒液,包括含氯化合物消毒液、过氧化物消毒液和醇类消毒液。而本次疫情中主要使用的消毒液产品为以84消毒液为代表的含氯消毒液、日常使用的手洗或免洗消毒液和医用消毒等使用的酒精等醇类消毒液,其中84消毒液主要用于空气喷洒消毒、分泌物与排泄物消毒以及地面、墙面和物体表面消毒。疫情扩散,需要大范围长时间高频次进行消毒灭菌,催生了以84消毒液为代表的消毒剂的巨大需求。

③后疫情时代,国民消毒意识增强

消毒是卫生防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改善我国人民生活环境,提高医疗质量,特别是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防止传染病流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3年非典以来,国人健康意识不断加强,各类有着消毒杀菌功能的产品逐步走入千家万户中。在经历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后,大众对于卫生健康与消毒防疫的意识将进一步增强,消杀安全防护将成为更加日常的刚需,消费者对消毒剂的需求将保持增长态势。

(3)84消毒液细分领域行业概况

生活中常用的消毒液中,含氯消毒液因低廉的价格和的良好的适用性而使用最为广泛,其主要代表性产品为84消毒液。84消毒液属于次氯酸钠消毒液,主要原料为5%质量浓度的次氯酸钠液体,主要应用于物体表面、餐具、饮用水、污水、排泄物与垃圾的消毒,并在新冠疫情的消杀防护工作中发挥了巨大作用。2015年以来,我国84消毒液产量不断增长,2019年为49.3万吨,同比增长9.1%,2020年其需求量大幅上升,预计全年产量将达到57.5万吨。

1-1-103

2015-2020年中国84消毒液产量及增长速度

数据来源:《2020年中国消毒剂行业研究报告》,赛迪智库,前瞻产业研究院

3、湿电子化学品盐酸、氢氧化钾市场基本情况

湿电子化学品是微电子技术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关键基础化工材料之一,包括复配型和单一型两个大类,其中单一型可进一步分为酸类、碱类、有机溶液类。湿电子化学品盐酸即为酸类产品,湿电子化学品氢氧化钾为碱类产品。在具体应用方面,湿电子化学品盐酸主要应用于半导体、显示面板和太阳能电池三大领域,而湿电子化学品氢氧化钾主要应用于显示面板和太阳能电池两个领域。

(1)半导体行业

在半导体加工产业链中,12英寸晶圆加工主导着半导体用湿电子化学品的需求,其面积是8英寸晶圆的两倍。其制造过程中耗用的湿电子化学品达239.82吨/万片,是8英寸晶圆消耗量的4.6倍,6寸晶圆消耗量的7.9倍。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新兴产业如计算机、消费电子、通信等产业规模持续增长,上游集成电路与半导体产业迅速发展。根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数据,2018年国内12英寸、8英寸、6英寸晶圆平均产能分别为80.4万片/月、86.4万片/、73.8万片/月;随着多座半导体十二英寸厂投产,中国电子材料协会预计2020年国内12英寸晶圆平均产能将达到150万片/月。

2018年我国6英寸及以上晶圆生产中消耗各类湿电子化学品总量约为28.27万吨,加上6英寸以下半导体晶圆生产线所消耗的湿电子化学品,以及半导体晶

1-1-104

圆加工前的硅片加工用湿电子化学品,2018年我国半导体生产所消耗湿电子化学品超过30万吨,预计2020年将达到45万吨。具体产品种类来看,2018年我国晶圆加工耗用盐酸为1,800吨,预计2020年将达到2,800吨。

(2)显示面板行业

显示面板行业适用的湿电子化学品主要包括显影液、蚀刻液、清洗液与剥离液等,而电子级盐酸与氢氧化钾是上述试剂的常用组成成分。目前,显示面板行业主要具有两大趋势:全球产能向中国大陆转移以及小尺寸OLED渗透率快速提升。全球面板产业目前正呈现出向中国大陆转移的趋势,2016年中国大陆面板厂商出货量首次超越中国台湾地区,位居全球第二;2017年底国内面板产能首次超过韩国位居全球第一;2019年国内面板在全球市场的占有率超过40%。根据HIS Markit预计,2023年中国大陆的面板出货量占全球的出货量比例将进一步提升,并占到全球总产能的55%。

LCD面板作为目前市场主流显示平板,出货量整体保持平稳。根据All ViewCloud(AVC)数据,2019年全球LCD面板出货量达1.44亿片,同比微降0.43%,但2020年全球LCD面板出货量预计将达到1.66亿片,同比增长15.2%,同时大尺寸LCD面板出货面积仍稳步增长,2019年同比增长5.21%。相较于LCD面板,OLED作为一种新型显示面板,具备厚度小、可弯曲、色彩对比度高等优点,在智能手机等小尺寸应用领域实现渗透率的快速提升。根据CINNO Research数据,2018年全球OLED智能手机销量3.70亿部,渗透率达到26.3%。由于柔性AMOLED工艺的成熟,其成本将接近LCD,OLED在智能手机市场将逐渐取代LCD成为共识,CINNO Research 预计OLED手机渗透率在2024年将达到69.1%。

中国大陆面板产业的崛起,推动了国内湿电子化学品需求增长提速,而由于OLED面板对清洁度更高的要求和蚀刻工艺的差别,其单位面积湿电子化学品消耗量是LCD面板的7倍,OLED面板渗透率的提升也使湿电子化学品需求不断增加。根据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18年我国LCD面板和OLED面板用湿电子化学品消耗量分别为29.68万吨、4.40万吨,同比增长13.95%、

1-1-105

119.61%;2020年国内LCD、OLED面板制造对湿电子化学品的需求量将分别达到42万吨和27万吨,显示面板行业消耗总量有望达69万吨,其中电子级氢氧化钾4.8万吨、电子级盐酸7000吨。

(3)太阳能电池行业

光伏太阳能作为资源潜力大、环境污染低、可永续利用,且使用安全的可再生能源,其开发和利用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我国太阳能电池产业近年来也获得迅速发展,在2013年-2018年迅速崛起,并已牢牢占据光伏产业链各环节制高点。2018年“531政策”以来,国内光伏产业迎来发展阵痛,新增装机量下降、产业链价格下跌,但受益于海外需求上涨,国内电池片生产端仍在持续增长。具体来看,太阳能电池可以分为晶硅电池与薄膜电池,其中晶体硅电池技术发展成熟,为市场上应用最广泛的主流,根据IHS Markit发布的数据,晶体硅电池2019年全球产量占比约为95%。目前PERC电池是市场主流电池品种,但伴随着PERC电池效率提升开始逐渐放缓,以及基于N型硅片的异质结电池产业化的成熟,具备效率高、无光衰、温度系数低、弱光响应高等诸多优势的异质结电池已经成为光伏电池产业未来发展的重心。

太阳能电池主要分类

注:异质结电池由非晶硅和晶体硅材料形成,既属于单晶硅电池,也具有薄膜电池的特点

1-1-106

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2019年国内光伏电池片产量为108.6GW,同比上升24.54%,全球市场占比达83%。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2019年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25年国内新增装机量乐观预期可达80GW、全球新增装机量乐观预期可达200GW。其中,异质结电池产业增长迅猛,国内企业正加快布局,参与到异质结电池的研发、生产。2017年国内异质结电池产量约为0.60GW,2018年约为0.89GW,2020年规划总产能已超过30GW,使2020年有望成为异质结电池的产业化元年,预计全年将有4GW-7GW的新增产能投放。

太阳能电池制造,尤其是目前占绝对主流的硅晶电池片制造对各类湿电子化学品的需求量较高。其中,单晶硅与多晶硅电池片所耗用的湿电子化学品品类与用量有所区别:单晶硅电池片消耗氢氧化钾占比较高,而多晶太阳能电池片主要消耗氢氟酸与硝酸等酸类电子化学品。特别地,异质结电池对加工耗用的湿电子化学品供应量及品质要求更高。

单多晶电池所消耗湿电子化学品情况

湿电子化学品名称单晶太阳能电池片 单位消耗量(吨/MW)多晶太阳能电池片 单位消耗量(吨/MW)
氢氟酸0.2091.467
硝酸-1.212
氢氧化钾1.933-
盐酸0.1550.472
双氧水0.642-
异丙醇0.444-
硫酸0.0240.028
总计3.4073.179

数据来源:中国电子企业协会,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

1-1-107

2014年-2020年中国光伏行业湿电子化学品需求量

数据来源: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前瞻产业研究院

氢氧化钾是太阳能电池片制造中用量最多的碱性湿电子化学品,盐酸是光伏产业中耗用量较高的酸性湿电子化学品。综合考虑新项目投产、落后产能淘汰、多晶产能利用率走低等因素,预计2020年国内太阳能电池片总产量将达到125GW,对应湿电子化学品需求量有望达41.3万吨,其中包括氢氧化钾需求量为5.4万吨,盐酸为5.13万吨。而随着异质结电池产业的迅速崛起,其作为单晶硅电池对于氢氧化钾等电子化学品产业的拉动力也将不断提升。

(四)发行人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发行人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华融化学是一家致力于高品质氢氧化钾绿色循环综合利用的先进企业,掌握着核心产品的核心技术,紧密围绕着国家产业政策的战略导向,在产业升级和消费升级的带动下,通过研发创新和技术优势多元化,实施企业转型升级。2018年,公司确立并实施“钾延伸、氯转型”的创新发展战略,逐步探索创造出了一条基础化工和精细化工深度融合的新发展路径,推动企业从生产型企业向研发、生产及服务一体化企业转型。

公司通过研发创新和技术优势多元化,逐步形成“零极距制备高品质氢氧化钾集成应用技术”、“钾碱浓缩制片技术”、“氯碱副产氯气制备高品质盐酸技术”等一系列核心技术,产品广泛应用于化工、食品、医疗、电子元器件和日用消毒

1-1-108

产品。此外,公司顺应行业发展,着力打造“自主创新、先进制造、智能供应链”三大核心能力,通过智能化、自动化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将智能排产、监控及配送系统进行集成,实现了新业务、新市场的覆盖,不断提升公司的创新、创造、创意能力。

2、发行人的科技创新情况

基于精细化、品质化的化工产业趋势,自动化、智能化的制造业行业趋势与绿色可循环的国家政策趋势,公司树立科技创新理念,建立完备科技创新制度,深入研究与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应用领域涉及电解、盐水精制、浓缩蒸发、制片、包装及三废利用等多道工序,并已广泛应用于公司高品质氢氧化钾绿色循环综合开发产品链中。发行人掌握的主要核心技术详见本节“七、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经过多年来的发展与积累,公司取得了丰硕的科技创新成果。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拥有已授权专利23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17项、外观设计1项,正处于申请状态的专利19项。此外,公司先后参与行业标准《高品质片状氢氧化钾》(HG/T 3688-2010)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钾》(GB 25575-2010)等多项行业及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科技成果与化工产业发展深度融合,获得政府与业界的高度认可与多次表彰。

3、发行人的模式创新情况

(1)建立绿色循环制造体系,打造绿色循环综合利用经营模式

公司倡导绿色制造、循环经济理念,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持续完善各项环境保护制度,不断增加环境保护相关投入,导入并严格有效执行了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获得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00119E31462R3M/5100)。通过对自主研发生产线的实用新型改造,公司优化了设备结构,简化了相关操作,省去了外接蒸汽与软水及额外的动力设备,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

同时,公司通过多年来在氯碱生产领域的探索、实践与积累,建立了以“资源合理开发和能源综合利用”为特色的循环经济运营模式,严格控制各环节物料流向,节能减排效果显著,实现了各个生产板块以及各个工艺流程之间的链接共

1-1-109

生,形成了“水、热、钾离子与副产品”四大循环体系,节约了资源与能源,减少了各类废弃物的排放。

(2)信息化全流程生产模式创新

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公司有计划地逐步推进建设以数据互联、智能管理、自动生产为特征的现代化智能工厂,实现了品质、交付、成本、服务四个核心要素的效率提升。公司实施募投项目“智慧供应链与智能工厂平台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智能制造能力,从而推进公司现代化智能工厂的建设。同时,公司集湿电子化学品和高端日化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配送为一体,相比于竞争对手,公司全产业链的布局大大缩短了技术研发周期和产业化应用的时间,研发速度和研发成果转化效率显著提升,在定制化的湿电子化学品和高端日化产品供应商中,具有明显的时效、成本和质量优势。

(3)液体危化品区域配送综合服务模式创新

随着公司液碱及次氯酸钠产品的业务在西南区域的进一步扩大,液体危化品的运输成为更好的服务客户、提升公司竞争力和服务水平的关键环节。

公司通过液碱产品专罐、次钠产品专罐和盐酸产品专罐的使用及危化品物流信息化的推广,产品品质、技术含量及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提高,成为西南区域含钾及含氯液体危化品的主要供应商之一。随着公司基于物联网与大数据技术打造的智慧物流供应链在未来的应用,公司还将通过智能调度、路径优化、智能管车等多个系统更好实现运输的效率提升与风险管控,完善危化品区域配送综合服务模式。

4、发行人的业态创新情况

发行人基于其精细钾产品及氯产品主线,积极推进实施“钾延伸、氯转型”创新发展战略,在夯实现有氢氧化钾产品优势地位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从原料、工艺到终端一体化的先进制造优势,把握国内下游产业整合与需求升级的机遇,开展产品与业态创新,对包括电子化学品、新型肥料、高端净水剂及高端日化、消毒用品等下游行业实现布局,推进公司钾产品线的拓展延伸与氯产品线的优化转型,将公司打造成可同时覆盖中间客户与终端用户的精细钾产品及氯产品与服务的综合提供商。

1-1-110

特别在消毒卫生用品方面,发行人具有普通防疫消毒化学品企业所不具备的自氯化钾、纯水等原料端开始的完整危化品工业化生产体系,以及大型基础化工企业所不具备的超净高纯技术和严格的质量控制管理体系。作为成都地区主要的含氯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结合新冠疫情带来的西部卫生防疫产业集聚与升级的机遇,发行人充分发挥从原料到终端一体化的先进制造优势,积极布局消杀领域,研发生产各类高品质防疫消毒产品,快速有效保障该区域的卫生消毒需求。

5、发行人的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当前,我国化工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近年来,全行业大力淘汰落后工艺、装备、产能,积极培育化工新能源、化工新材料、高端专用化学品等战略性产业,扎实推进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绿色发展,创新发展的驱动力不断增强。需求端方面,化学品需求增长开始由工业产品需求为主向以新兴产业及消费升级相关的化学品需求为主转变,下游客户需求也由单纯产品需求为主向综合服务需求转变。

发行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与市场需求,确立并实施“钾延伸、氯转型”创新发展战略,围绕氢氧化钾行业的下游新需求,产研结合,贴近终端,已成功研发超净高纯试剂、食品添加剂、环保型水处理剂和优质钾肥等鼓励类新兴精细化工产品,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与优化产品结构,着力打通“产、供、销、储、运”危化品全流程大数据,构建危化品一体化综合服务的新业态,从而促进了企业从生产型企业向研发、生产及服务一体化企业转型,实现了公司传统基础化工产业与湿电子化学品、新型水处理剂、高端日用化学品等国家战略性产业的深度融合。

(五)发行人的行业竞争地位

1、发行人主要产品的技术水平及特点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形成并掌握了与高品质氢氧化钾及试剂级盐酸等产品生产相关的一系列核心技术,涵盖电解、盐水精制、片碱制造、产品包装、三废利用等各个流程。通过上述核心技术的应用,公司实现了节能减排,提高了产品质量,克服了传统工艺技术中的众多缺点、难点。

公司的技术水平及特点详见本节“七、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1-1-111

2、行业内主要企业

(1)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的主要竞争对手

近年来,随着我国氢氧化钾行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大型企业的规模、技术优势得以显现,技术落后、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逐步退出了氢氧化钾行业,大型企业的市场占有率逐步提高。发行人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

①韩国UNID旗下的优利德(江苏)与奥喜埃

韩国UNID成立于1980年,目前在韩国蔚山与中国江苏投资建有生产基地,产能居于全球首位,优利德(江苏)与奥喜埃均为韩国UNID旗下独资企业。

优利德(江苏)于2002年06月06日在江苏镇江成立,主营业务为生产碳酸钾(99.5%)与氢氧化钾;奥喜埃于2008年1月在江苏泰兴成立,主营业务为生产工业氢氧化钾及其联产品液氯、盐酸、次氯酸钠等系列化工产品。

上述两家公司均沿用韩国总部的制造工艺和技术,以蔚山工厂为模板,以离子膜电解为核心技术,目前已分别形成氢氧化钾产能20.6万吨/年与11.4万吨/年,共计32万吨/年的产能规模。

②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孚股份:603938.SH)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20日,主要产品为三氯氢硅及氢氧化钾,拥有氢氧化钾产能5.6万吨/年。三孚股份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5,660.61万元,净利润10,735.20万元,年度氢氧化钾(折百)产品产量6.86万吨,销量6.92万吨;2020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8,501.71万元,净利润3,662.32万元,氢氧化钾(折百)产品产量3.47万吨,销量3.43万吨。三孚股份与公司的竞争主要为高品质氢氧化钾在国内华北地区的市场。

③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金路:000510.SZ)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4月18日,主营业务为氯碱化工、电石、PVC软制品等。新金路与发行人主要竞争产品为聚氯乙烯树脂与氢氧化钾,2019年其实现聚氯乙烯树脂产量22.46万吨,氢氧化钾1.37万吨,实现营业收入231,906.53万元,净利润6,201.33万元;2020年上半年新金路实现

1-1-112

营业收入102,603.47万元,净利润4,312.40万元。

④青海汇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青海汇信成立于2019年12月16日,该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与青海盐湖破产重整管理人签署了《资产收购协议》,受让青海盐湖资产包,其中包括青海盐湖镁业及盐湖股份化工分公司的氢氧化钾生产线相关资产,该等资产的氢氧化钾产能合计为42万吨/年。

⑤内蒙古瑞达泰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瑞达泰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23日,主营业务生产氢氧化钾、液氯、盐酸及相关产品和其他化学品。2019年,该公司氢氧化钾产能为14万吨。

⑥山东昌邑海能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昌邑海能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5月,主要生产液氯、32%离子膜烧碱、48%氢氧化钾、次氯酸钠、高纯盐酸、双氧水及系列下游化工产品。2019年,该公司氢氧化钾产能为12万吨。

(2)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市场地位

公司致力于高品质氢氧化钾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报告期内氢氧化钾收入占比超过60%,毛利贡献超过99%。公司的高品质氢氧化钾产品包含多种浓度的液碱与片碱,多年以来公司在国内氢氧化钾市场尤其是片碱市场保持了较强的竞争优势。根据百川盈孚统计的2019年市场信息,在氢氧化钾产能方面,公司排名全国第五;细分到氢氧化钾固体片碱,公司单厂销量位列全国第一,按照同一控制下合并统计口径,位列全国第二。具体详见本节“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和竞争状况”之“(三)所属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趋势”之“1、氢氧化钾行业基本情况”之“(2)氢氧化钾行业发展概况”之“②氢氧化钾行业产量状况”。

3、发行人的竞争优势与劣势

(1)竞争优势

①品牌优势

华融化学成立于2000年,为国内较早从事高品质氢氧化钾生产的主要企业

1-1-113

之一。长期以来,公司生产稳定、产品质量高、供货及时、诚信经营,与客户尤其是对产品供应质量与稳定性要求较高的高价值客户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主要产品高品质氢氧化钾的产量长期位居国内前列。经过多年市场深耕,公司“华融”牌氢氧化钾等产品多次获得“四川名牌产品称号”,建立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及创新、用心、共赢的优质品牌形象,形成了立足四川、辐射全国、远销海外的市场布局。

②绿色循环经济优势

公司秉持资源绿色循环、高效和综合利用的发展理念,依托自身多年的技术、工艺及生产管理经验积累,围绕钾化合物和氯化合物向下游精细化工产品延伸,通过对各生产板块的科学布局以及对工艺流程的合理安排,充分发挥生产设备、原材料与能源的使用效率,循环利用生产过程中的水资源、热能、钾离子及副产品,建立了以“资源合理开发和能源综合利用”为特色的循环经济运营模式,最大限度地优化了资源配置与利用,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③技术研发优势

华融化学以科技为先导,重视技术创新,通过自主研发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直接用于生产经营,系国内首批使用离子膜电解技术的氢氧化钾生产企业之一;并于2007年与北京化工机械厂率先联合成功研发3万吨/年高品质氢氧化钾片碱国产化系统,实现了钾碱制片技术的自主掌握。近年来,公司围绕新型肥料、高端日化、食品医药、新能源、电子信息等现代产业,重点开发精细钾产品及氯产品,已掌握碱类及酸类超净高纯试剂、湿电子级化学品的生产技术和量产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加大研发投入,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技术中心于2020年被认定为“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授权专利23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17项、外观设计1项,处于申请状态的专利19项,技术储备丰富。

④区位优势

公司所在地紧邻四川省什邡地区,该区域系我国最大生产规模的磷酸钾盐水溶肥产业集中区及高端水溶肥的主要出口基地。公司生产的氢氧化钾液碱为磷酸

1-1-114

钾盐水溶肥的主要原料,具有产品质量高、供货稳定、物流费用低、配套服务便捷等特点,产品区位优势显著。

同时,公司为成都市主要的次氯酸钠和液氯生产企业,消毒卫生产品的区位优势明显。自2001年以来,公司向成都市自来水公司独家供应自来水消毒用液氯,保障成都饮用水安全;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后,公司向成都及周边地区主要公共场所供给并配送次氯酸钠,保障防疫消毒物资供应,被中央五部委列入全国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未来,公司将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在消毒卫生产品领域布局,快速有效保障成都及周边地区的卫生消毒需求。

⑤管理及团队优势

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为公司设立时的发起股东之一,公司拥有现代公司法人治理架构的优良基因。自设立以来,公司坚持和完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开展规范化公司治理及合规生产经营,建立了涵盖新品开发、物资采购、物料管理、制造质量控制、市场信息反馈控制等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及制度,先后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及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推进管理平台系统化、信息化建设,有效保障了生产及产品品质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同时,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管理与经营团队,平均从业年限超过10年,在企业管理、产品开发、渠道建设、市场拓展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精细钾产品及氯产品市场具有深刻的洞察和理解,专业能力突出,形成了公司较强的经营管理优势。

⑥股东优势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著名民营企业家刘永好先生,控股股东为新希望化工,系新希望集团成员单位。新希望集团以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为主导,布局农牧食品、乳品快消、地产文旅、化工资源、金融投资等多个产业板块,为我国最大的综合性民营企业集团之一。

新希望集团实力雄厚,可在发展理念、管理经验、品牌价值、资金、投资并购等方面为公司赋能,并通过积极参与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治理机构,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提升管理、创新发展。

1-1-115

(2)竞争劣势

①融资渠道相对单一,资本运作空间受限

公司所在化工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公司在提升技术研发水平、生产设备投入、产品多元化发展、市场渠道拓展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均需要资金予以支持。在行业供给侧改革、加速整合的现阶段,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可成为推动公司发展的重要举措。但是,现阶段公司融资渠道相对单一,生产运营及投资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直接融资、外延式并购等资本运作空间相对受限。随着业务不断发展,公司对于资金的需求也将逐步增加,当前有限的融资工具将对公司未来竞争力形成制约。

②高端人才引进尚需加强

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需要补充大量专业人才,特别是从事湿电子化学品等领域研发的高端人才,充实到产品研发、生产升级、渠道拓展、销售运营以及综合管理等各个环节。但随着行业内的市场竞争逐步加剧,对于高端人才的争夺会日趋激烈,公司目前高端人才储备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的快速发展。

③产品结构相对单一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产品以高品质氢氧化钾为主,其构成了公司经营毛利的主要组成部分。相较于同行业多元化产品企业,相对单一的产品结构在市场波动情况下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对此,公司围绕已有的主营业务与技术工艺,拟运用本次募集资金对公司产业链进行精细化升级与拓展,以丰富产品种类,提高产品质量,优化产品结构,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

4、发行人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面临的机遇

①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基础化工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其发展状况与宏观经济形势密切相关。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9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由319,245

1-1-116

亿元增长至990,865亿元,平均年复合增长率为10.85%。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我国居民消费能力的提高,拉动了化工行业下游需求端的不断增长,从而为公司所在的化工行业带来发展机遇。同时,居民收入的不断增长也意味着消费能力的不断提升,消费者对产品的质量也不断提高,电子、机械工业、建筑新材料等终端领域对高端精细化工材料也提出了更高需求,并进一步促进公司所在行业产业的升级与集中度的提升。

②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化工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并先后出台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石油和化学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南》、《“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等多项行业发展规划与产业政策指引,有效促进了化工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高产业集中度、改善竞争环境、实现良性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行业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③新兴产业转移带来发展契机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电子产品消费市场,凭借国内庞大的市场需求与强大的生产配套,以及近年来国内积极的政策导向,成为了半导体、太阳能光伏及显示面板等产业链新一轮转移目的地。全球面板产业目前正呈现出向中国大陆转移的趋势,2016年中国大陆面板厂商出货量首次超越中国台湾地区,位居全球第二;2017年底国内面板产能首次超过韩国位居全球第一;2019年国内面板在全球市场的占有率超过40%。根据HIS Markit预计,2023年中国大陆的面板出货量占全球的出货量比例将进一步提升,并占到全球总产能的55%。

湿电子化学品作为公司未来重点发展的产品,也是半导体、太阳能光伏与显示面板产业的重要基础性关键化学材料,大陆新兴产业的崛起也推动了国内湿电子化学品需求增长提速,进一步拓宽了公司的盈利增长点。

④安全环保标准提升,加快了落后产能淘汰,有利于行业先进企业发展

近年来,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步深入以及环保约束力度进一步加大,监管对于行业生产的安全与环保要求也在不断收紧,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不断深化,行业进入门槛及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对行业整体健康发展起到刺激作用。

1-1-117

公司倡导绿色循环,持续关注生产环保与安全,并通过发扬循环经济优势经营模式,推进信息化智能化经营生产,不断巩固公司在绿色环保与安全生产方面的优势地位,持续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2)面临的挑战

①行业产能增加,市场竞争加剧

公司所在钾碱化工行业是一个技术密集、资本密集、投资回报周期相对较长的行业。受供给侧改革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及下游需求增长等多重因素影响,近年来氢氧化钾行业产量及价格整体呈现震荡上行态势。受此驱动,基于烧碱装置与氢氧化钾装置在电解、蒸发浓缩、制片等环节的技术相似特点,部分烧碱企业将其烧碱装置技改为氢氧化钾装置,行业涌现一定新增产能。虽然发行人作为行业内长期的领先企业之一,产品品质深得客户认可,但面临行业新增产能及供应增加的局面,市场竞争可能加剧,给发行人产品的销售及定价带来一定的挑战。

②产品结构性矛盾存在,中低端产品竞争激烈

公司所在化工行业经过多年的迅速发展,中低端产能快速增加,产品供应已由“整体数量短缺”转变为“结构性短缺”。当前,行业“结构性”短缺主要体现在高品质产品及下游精细化学品等领域。高端产品短缺而进口依赖程度高、中低端产品同质化程度高而引发恶性竞争,以及产业布局上原料与生产分割、产品与市场分割等不合理局面,依然是行业未来发展需要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

③环保标准提高加大了企业的环保投入

化工行业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排污和排废问题,而环保问题也是公司所在行业受到监管部门重点关注的问题。随着社会环保意识的增强和国家产业环保政策的标准提高,全行业都需要在未来不断加大环保相关研发与设备投入,这将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

(六)引用报告购买成本、出具报告机构的权威性

发行人关于氢氧化钾行业的相关数据主要源自百川盈孚公开发布的《中国氢氧化钾市场调研》,购买成本为5万元(含税),该报告并非专门为本次发行上市准备的定制报告,社会公众均可通过其官方网站付费购买使用。

1-1-118

百川盈孚(baiinfo.com)成立于2007年11月,是中国的大宗原料市场信息供应商之一。该公司专注于为整个企业生产经营生态价值链提供以原材料、制成品现货价格与市场分析预测及市场研究为核心的市场咨询服务,信息涉及能源、化工、农化、煤化工、橡塑、聚氨酯、农业、钢铁、有色、非金建材、纸品、新材料等29个产业链,200多个垂直行业频道。百川盈孚作为市场上知名的化工行业产业链信息交汇中心,以专业、迅捷、精准的信息服务质量获得广大市场参与者的认可,其调研数据主要来源于全国实地巡回调研、参加会议、企业公开数据、国家机构公开数据及上下游产业信息的收集整理,被上市公司及上市申请企业、国内金融研究机构等广泛使用。

三、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销售情况

1、产能、产量与产能利用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精细钾产品与氯产品,其中精细钾产品主要为氢氧化钾,相关产品的产能产量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氢氧化钾产能(吨)35,000.0070,000.0070,000.0070,000.00
产量(吨)47,326.9695,265.2691,195.4990,059.28
产能利用率135.22%136.09%130.28%128.66%
氯产品聚氯乙烯产能(吨)40,000.0080,000.0080,000.0080,000.00
产量(吨)29,031.5062,765.9363,747.1061,359.43
产能利用率72.58%78.46%79.68%76.70%
液氯产能(吨)5,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
产量(吨)1,498.002,937.743,993.506,014.52
产能利用率29.96%29.38%39.93%60.15%
盐酸产能(吨)10,000.0020,000.0020,000.0020,000.00
产量(吨)28,714.3149,979.0344,848.2141,984.19
产能利用率287.14%249.90%224.24%209.92%
次氯酸钠产能(吨)20,000.0040,000.0040,000.0040,000.00
产量(吨)19,511.8042,825.4916,321.571,976.82
产能利用率97.56%107.06%40.80%4.94%

1-1-119

注:上述产品产能为公司持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载产能。公司精细钾产品主要为氢氧化钾,其证载产能依据电解装置核定。为保持一致性,上表中产量以电解装置电解精制盐水后产生的中间产品浓度为30%的氢氧化钾折百计算得到。报告期内,公司氢氧化钾的产能利用率一直处于较高水平。同时,随着氢氧化钾产量逐年攀升,作为副产品的部分氯产品的产量与产能利用率也不断提升。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氢氧化钾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28.66%、

130.28%、136.09%及135.22%,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盐酸产品产能利用率为209.92%、224.24%、249.90%及287.14%,2019年次氯酸钠产能利用率为107.06%,存在产量高于产能的情形。

(1)发行人部分产品存在产量高于产能的原因分析

①氢氧化钾产品

A、发行人持续开展离子膜电解槽节能技术改造,实际产能得以提升,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发行人于2012年1月换取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载产能为氢氧化钾7万吨/年(折百),其主要认定依据为离子膜电解槽装置产能。此后,公司陆续针对各电解槽开展多轮次零极距离子膜电解槽节能技改项目,节能改造效果超出预期,生产工艺日益成熟,氢氧化钾实际产能得以明显提升。根据四川源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出具《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离子膜电解槽节能技改项目(氢氧化钾7wt/a增至9.8wt/a)安全专项评价报告》,发行人氢氧化钾生产线主要设备离子膜电解槽改造后产能达到9.8万吨/年;该项目生产工艺成熟、安全可靠、设备先进节能、自动联锁控制有效、公辅配套设施齐备、安全管理组织完善、应急处置能力具备,符合安全生产条件。B、生产设备质量良好,各条线可独立检修节省停产检修时间发行人拥有的电解槽装置系我国吸收国外先进制造经验的首批国产化产品,并经过多轮次离子膜电解槽节能技改,设备质量良好、性能优异。同时,公司对于生产设备的日常运转维护情况良好,且各台装置可分别独立开展检修,进而有效节省了部分停产检修时间,并由此提升了生产时间及产品产量。C、由国家电网直供电,可保障电力供应,降低因缺电而停产频次发行人与国家电网彭州电力公司签订专项购售电合同,国家电网向发行人提

1-1-120

供工业直供电服务,可充分保障发行人电力供应。发行人电力供应稳定性不断提升,使得生产设备因缺电停产频次降低,生产设备的运转效率有所提升。D、自动化生产程度提高,有效提升生产效率近年来,发行人生产人员的生产经验不断累积、操作水平不断成熟,在操作难度较高的生产区域采用自动化设备替代人工操作,生产工艺中安全设施配置有DCS、SIS、GDS自动控制系统,在确保安全操作的同时也提升了生产设备的整体运行效率,进而使有效运行时间增加。

②盐酸及次氯酸钠产品

根据发行人的生产装置工艺技术方案,聚氯乙烯树脂、次氯酸钠、液氯及盐酸均为发行人消纳电解所联产的氯气而配套生产的氯产品。盐酸的主要成分为氯化氢,其所需的氯元素、氢元素系生产氢氧化钾的电解工序产生;氯气、氢气经氯氢合成系统合成氯化氢,再在吸收塔用水吸收生成盐酸,生产工艺简短稳定、成熟可靠;次氯酸钠为氯气和氢氧化钠溶液反应产生。为保证钾氯生产平衡及氯气的足额消纳,发行人的氯氢合成系统具有氯化氢20万吨/年产能,盐酸吸收装置具有盐酸产能超15万吨/年,次氯酸钠装置具有次氯酸钠产能约6万吨/年。

发行人持有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载产能为氢氧化钾7万吨/年(折百),并按照2012年换取证件时的设计工程产品组合计划,证载配套聚氯乙烯产能8万吨/年、次氯酸钠产能4万吨/年、液氯产能1万吨/年及盐酸产能2万吨/年。在实际生产中,基于钾氯平衡原则及市场需求,发行人会适当调整各产品间氯元素的分配比例。报告期内,在氢氧化钾产量提升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氯产品的下游需求、市场价格等因素,发行人减少了聚氯乙烯树脂、液氯等产品的生产,并随之增加了盐酸、次氯酸钠的生产,使得盐酸及次氯酸钠的产量超过证载产能。

(2)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发行人产品存在产量高于产能的情况符合行业的生产特点

化工行业企业产品产量为企业结合当期实际检修停工时长及市场需求等因素的综合结果,近年来行业稳步发展,行业景气度向好,行业内企业根据自身生

1-1-121

产设备运营状况统筹安排停产检修计划,从而提升有效生产时间,形成部分产品实际产量超过设计产能的情形。

以氢氧化钾为主要产品的上市公司三孚股份为例,其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氢氧化钾装置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19.98%、114.06%、122.55%及123.76%。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002092.SZ)作为氯碱行业较为代表性的上市公司,烧碱产能为110万吨,2017年至2019年对应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110.91%、112.29%和111.24%;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678.SH)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烧碱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11.08%、112.15%、

111.11%及113.31%;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0618.SH)2020年1-6月聚氯乙烯产能利用率为120.60%。2019年,上市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600295.SH)所收购标的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2016年、2017年和2018年1-8月PVC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12.63%、113.50%和119.89%。

综上,发行人部分产品实际产量超过设计产能符合行业的生产特点。

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产品出现产量高于产能主要为实施离子膜电解槽节能技改项目提升实际产能、生产设备质量良好、维修管理情况良好节省停产检修时间、自动化生产水平提升,以及基于钾氯平衡原则、市场价格等因素调整各氯产品产量等原因所致,且符合行业的生产特点。

2020年7月14日,彭州市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出具《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情况的证明》,确认:发行人部分产品的实际产量超过设计产能,该局知悉该等情况。发行人不存在未经批准而新建/改扩建的情形,不存在项目审批建设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该局不会因此对发行人进行行政处罚。

2020年10月26日及11月26日,彭州市应急管理局就发行人产品的产能及报告期内的产量及安全生产情况出具《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氢氧化钾产能增加的情况说明》及《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相关事项的说明》,确认: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发行人能够遵守国家安全生产及监管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存在违反安全生产及监管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1-1-122

2020年11月18日,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出具《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情况的说明》,确认: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发行人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已就其生产取得必要的环保批准文件,排污设施完备,处理能力充足,环保排放合规;发行人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无环保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该公司未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其作出的行政处罚。

2、产量与产销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销量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氢氧化钾片碱产量(吨)30,033.9862,769.0960,454.5662,912.94
销量(吨)26,329.1256,717.9259,801.6861,131.18
产销率87.66%90.36%98.92%97.17%
液碱产量(吨)21,080.2232,905.6130,478.8825,277.42
销量(吨)21,712.4437,026.2136,892.4825,709.99
产销率103.00%112.52%121.04%101.71%
氯产品聚氯乙烯产量(吨)29,031.5062,765.9363,747.1061,359.43
销量(吨)29,416.7062,983.8363,767.7561,132.45
产销率101.33%100.35%100.03%99.63%
液氯产量(吨)1,498.002,937.743,993.506,014.52
销量(吨)1,513.062,967.683,897.966,074.54
产销率101.01%101.02%97.61%101.00%
盐酸产量(吨)28,714.3149,979.0344,848.2141,984.19
销量(吨)27,897.2946,547.1842,320.3839,811.24
产销率97.15%93.13%94.36%94.82%
次氯酸钠产量(吨)19,511.8042,825.4916,321.571,976.82
销量(吨)17,970.9641,632.3115,091.771,374.66
产销率92.10%97.21%92.47%69.54%

注1:公司氢氧化钾主要包括液碱和片碱两种,其物理性质不同,分别定价销售,因此上表中氢氧化钾按片碱和液碱分别列示,均为折百后数据,下同。注2:公司报告期内片碱产量高于销量主要系自产片碱配制液碱的影响;液碱产销率持续高于100%主要系外购外销液碱的影响。注3:公司报告期内盐酸和次氯酸钠产量均小于销量,主要系公司内部领用影响。

3、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如下:

1-1-123

单位:万元

产品 类别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精细钾产品28,192.7161.86%63,992.6862.36%59,750.7062.04%47,630.8459.40%
氯产品17,381.8038.14%38,617.3337.64%36,553.8837.96%32,555.9340.60%
合计45,574.51100.00%102,610.01100.00%96,304.58100.00%80,186.7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 模式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销26,126.9257.33%55,652.8454.24%40,023.7341.56%33,748.3542.09%
经销19,447.6042.67%46,957.1645.76%56,280.8558.44%46,438.4257.91%
合计45,574.51100.00%102,610.01100.00%96,304.58100.00%80,186.76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的相关内容。

4、销售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变化情况如下:

(1)精细钾产品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片碱销量(吨)26,329.1256,717.9259,801.6861,131.18
销售收入(万元)16,981.4941,338.1339,530.6535,806.45
单位售价(元/吨)6,449.707,288.376,610.295,857.31
液碱销量(吨)21,712.4437,026.2136,892.4825,709.99
销售收入(万元)11,200.3722,589.4120,177.6511,752.73
单位售价(元/吨)5,158.506,100.925,469.314,571.27

(2)氯产品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聚氯乙烯销量(吨)29,416.7062,983.8363,767.7561,132.45
销售收入(万元)15,449.5036,307.0635,303.6131,626.30
单位售价(元/吨)5,251.955,764.515,536.285,173.41

1-1-124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液氯销量(吨)1,513.062,967.683,897.966,074.54
销售收入(万元)224.35458.91495.68641.34
单位售价(元/吨)1,482.751,546.371,271.631,055.79
盐酸销量(吨)27,897.2946,547.1842,320.3839,811.24
销售收入(万元)655.79402.19147.62225.80
单位售价(元/吨)235.0786.4134.8856.72
次氯酸钠销量(吨)17,970.9641,632.3115,091.771,374.66
销售收入(万元)1,052.161,449.16606.9762.48
单位售价(元/吨)585.48348.09402.19454.53

公司主要产品报告期内的销售价格变动原因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的相关内容。

(二)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2020年1-6月
排名客户名称销售金额 (万元)占比主要销售内容
1四川安达农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93.465.69%液碱、片碱
2广州重华化工有限公司2,324.405.10%片碱
3重庆顾地塑胶电器有限公司2,095.854.60%聚氯乙烯
4淄博昱皇工贸有限公司1,412.923.10%片碱
5云南中克商贸有限公司1,333.792.93%聚氯乙烯
合计9,760.4321.42%--
2019年度
排名客户名称销售金额 (万元)占比主要销售内容
1重庆顾地塑胶电器有限公司6,476.476.31%聚氯乙烯
2广州重华化工有限公司6,142.555.99%片碱
3四川安达农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744.693.65%液碱、片碱
4绵阳启明星磷化工有限公司3,467.463.38%液碱
5安县川磷化工有限公司3,211.453.13%液碱
合计23,042.6122.46%--

1-1-125

2018年度
排名客户名称销售金额 (万元)占比主要销售内容
1四川盐湖25,114.4626.08%液碱、片碱
2重庆顾地塑胶电器有限公司5,794.706.02%聚氯乙烯
3广州重华化工有限公司3,685.253.83%片碱
4成都市金洋佳商贸有限公司2,746.532.85%聚氯乙烯
5四川万丰管道有限公司2,743.242.85%聚氯乙烯
合计40,084.1941.62%--
2017年度
排名客户名称销售金额 (万元)占比主要销售内容
1四川盐湖20,138.8125.11%液碱、片碱
2重庆顾地塑胶电器有限公司4,744.625.92%聚氯乙烯
3广州重华化工有限公司3,787.424.72%片碱
4云南中克商贸有限公司3,031.493.78%聚氯乙烯
5成都市金洋佳商贸有限公司2,656.163.31%聚氯乙烯
合计34,358.5042.85%--

注: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依据同一控制下合并披露。其中:云南中克商贸有限公司包含昆明中真商贸有限公司,均受自然人杨刚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形。除四川盐湖外,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上述客户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不存在上述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公司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四川盐湖的基本情况和交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四、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采购情况

1、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氯化钾和电石,报告期各期两种原材料采购合计占比均在60%以上,具体情况如下:

1-1-126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采购 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采购 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采购 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采购 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
氯化钾11,430.2932.22%26,166.3433.30%27,843.7233.61%31,362.6442.55%
电石10,838.0830.55%25,283.6932.18%25,977.7231.36%23,211.0831.49%
合计22,268.3762.76%51,450.0365.48%53,821.4464.97%54,573.7274.04%

2017年度,公司氯化钾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金额的比重较高,主要系当年度氯化钾价格处于低位,公司主动增加了氯化钾储备,采购量较大所致。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平均采购价格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原材料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 年度
单价变动 幅度单价变动 幅度单价变动 幅度平均 单价
氯化钾2,014.26-14.22%2,348.291.47%2,314.3017.66%1,966.95
电石2,725.55-7.47%2,945.60-1.32%2,985.089.85%2,717.29

(1)氯化钾采购价格变动的原因

世界钾肥资源分布不均衡,加拿大、俄罗斯、白俄罗斯合计储量占全球钾肥资源总储量85%以上,产量占全球60%以上。中国是钾肥需求最大的国家,而国产钾肥仅能满足一半的需求,另外约一半需要进口。供给方面,国产氯化钾供给主要由青海盐湖、国投罗钾和藏格控股提供,进口氯化钾则由国内具备进口资质的企业从国外采购后销售,以中化集团、中农集团为主。定价方面,进口氯化钾价格由具备进口资质的企业与国外企业谈判后的大宗合同价格决定,国产氯化钾一般采取跟随进口氯化钾到岸价的策略,因此国内钾肥市场价格受国际市场影响较大。

2018年度,国内钾肥价格受国际钾肥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持续走高,公司当年度氯化钾采购单价较上年同比增长17.66%。2019年度,国内钾肥市场价格平稳,但与上年度相比仍处于高位,公司当年度氯化钾采购单价同比略有增长。2020年,受全球疫情蔓延影响,国际贸易形势严峻,下游企业普遍停工,叠加

1-1-127

国内主要钾肥企业抛售库存,上半年国内氯化钾市场价格大幅下跌,公司氯化钾采购价格同比下降14.22%。

(2)电石采购价格变动的原因

2017年,国内电石供需处于紧平衡状态。2018年二季度开始,电石价格持续走高,加之三季度电石企业集中检修、下游聚氯乙烯行业开工率处于高位,推动电石价格急剧上涨。虽2018年末供需失衡影响电石价格不断下滑,但2018全年电石价格总体仍高于2017年度。受之影响,公司2018年度电石采购单价较上年度同比上升9.85%。2019年度,国内电石市场价格宽幅震荡,公司电石采购价格略有下降。2020年开始,受疫情冲击,下游延迟复工、开工不足,国内电石价格进入下行通道,公司电石采购价格同比下降7.47%。

3、主要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主要能源耗用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用量(万度)11,186.5222,917.2822,427.5022,287.73
总金额(万元)4,786.809,464.689,432.029,790.24
均价(元/度)0.430.410.420.44
天然气用量(万立方米)496.501,010.56990.981,065.96
总金额(万元)1,225.892,801.442,612.262,719.98
均价(元/立方米)2.472.772.642.55
蒸汽用量(万吨)2.806.126.507.55
总金额(万元)563.461,286.511,345.491,324.04
均价(元/吨)201.05210.08207.16175.38

注:公司2018年实施了煤改气,2017年度蒸汽的用量、金额和均价系以燃煤折算得到。

公司生产所需能源主要为电力、天然气和蒸汽。其中:随着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逐年增长,电力耗用也逐年增加。2018年度天然气耗用量同比下降,主要原因系天然气为液碱蒸发为片碱工序中所耗用主要能源,当年度片碱产量减少,天然气耗用量也有所下降。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深入开展精益生产、余热充分再利用,同时装置非计划停车次数不断减少,使得蒸汽用量逐年下降。

1-1-128

(二)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0年1-6月
排名供应商名称主要采购内容采购额 (万元)占比
1茂县新纪元电石7,169.2920.21%
2上海申之禾氯化钾6,243.8117.60%
3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彭州市供电分公司电力5,227.3514.73%
4中农集团氯化钾3,689.6810.40%
5彭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蒸汽1,777.715.01%
合计24,107.8467.95%
2019年度
排名供应商名称主要采购内容采购额 (万元)占比
1上海申之禾氯化钾16,871.0021.47%
2四川盐湖电石、氢氧化钾15,310.2519.48%
3茂县新纪元电石8,393.9310.68%
4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彭州市供电分公司电力8,296.0510.56%
5彭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蒸汽4,095.565.21%
合计52,966.7967.41%
2018年度
排名供应商名称主要采购内容采购额 (万元)占比
1上海申之禾氯化钾26,157.2731.57%
2四川盐湖电石、氢氧化钾17,177.6420.74%
3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彭州市供电分公司电力11,073.5013.37%
4茂县新纪元电石8,859.2810.69%
5彭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蒸汽3,386.754.09%
合计66,654.4380.46%
2017年度
排名供应商名称主要采购内容采购额 (万元)占比
1上海申之禾氯化钾20,273.0827.51%
2茂县新纪元电石19,099.4125.91%
3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彭州市供电分公电力9,105.5912.35%

1-1-129

4四川汇力农资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氯化钾3,435.844.66%
5彭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蒸汽2,781.373.77%
合计54,695.2974.21%

注: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依据同一控制下合并披露。其中:上海申之禾包含上海申之禾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与禾化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上海珍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均受自然人李毅控制;中农集团包含中农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农集团控股四川农资有限公司,均受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形。除上海申之禾、四川盐湖外,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上述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不存在上述供应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公司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上海申之禾、四川盐湖的基本情况及交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等。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46,000.87万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7,802.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累计减值账面价值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10,619.096,965.311,223.302,430.4822.89%
机器设备34,641.4127,008.462,434.505,198.4515.01%
运输工具234.22189.03-45.2019.30%
办公设备506.14359.7217.70128.7225.43%
合 计46,000.8734,522.523,675.507,802.8516.96%

注:账面价值成新率=账面价值/账面原值。

1、主要生产设备

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分为氢氧化钾制备装置、聚氯乙烯树脂(PVC)制备装置及高纯盐酸制备装置等设备。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如下:

1-1-130

所属装置名称台/套数资产原值(万元)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年)
氢氧化钾电解槽53,621.7339.56%4.39
氯气透平机组3278.9664.75%11.66
降膜蒸发器2196.2620.57%2.56
片碱装置34,691.5820.45%2.09
聚氯乙烯转化器341,108.4016.62%1.61
螺杆式氯乙烯压缩机3354.6932.90%5.92
离心机3600.2315.00%1.00
聚合釜81,114.6924.36%4.38
高纯盐酸氯化氢蒸气合成炉4717.0447.26%7.09
园块孔式降膜吸收器6136.0925.04%3.76
盐酸贮罐7429.4816.33%1.19

注: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公司部分生产设备购置时间较长,成新率较低,但由于公司建立了健全的资产管理体系和设备管理制度,持续投入资金对生产设备开展维护保养和更新改造,使得设备运行状态良好,运行故障率、能耗水平长期处于行业先进水平,保障了稳定的生产。

2、房屋建筑物

(1)已办证房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办证房产的情况如下: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号码坐落权利 性质用途建筑面积(㎡)宗地面积(㎡)他项权利
1川(2020)彭州市不动产权第0016667号九尺镇林杨路30号出让/普通住宅3,667.1113,557.33\
2住宅3,984.53\
3住宅4,358.96\
4住宅329.26\
5川(2020)彭州市不动产权第0016768号九尺镇林杨路166号1层出让/普通仓储3,964.8086,666.67\
6川(2020)彭州市不动产权第0019333号九尺镇林杨路166号出让/普通门卫室67.87166,750.00\
7办公762.65\
8食堂661.79\
9车库247.86\
10办公2,530.86\
11开关站713.11\
12仓储866.38\
13仓储615.03\

1-1-131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号码坐落权利 性质用途建筑面积(㎡)宗地面积(㎡)他项权利
14仓储84.26\
15值班室38.24\
16值班室38.24\
17仓储3,584.57\
18厂房1,128.19\
19厂房589.95\
20生产935.94\
21仓储1,896.35\
22厂房535.95\
23厂房850.24\
24值班室60.00\
25厂房232.75\
26厂房635.81\
27生产1,332.50\
28生产1,848.95
29厂房1,995.77\
30厂房1,421.72\
31仓储1,845.25\
32厂房81.12\
33值班室133.19\
34厂房911.92\
35厂房817.15\
36生产767.20\
37厂房635.16\
38厂房1,449.77\
39生产790.57\
40厂房772.80\
41厂房1,832.63\
42厂房554.46\
43厂房1,335.25\
44厂房639.37\
45生产777.02\

1-1-132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号码坐落权利 性质用途建筑面积(㎡)宗地面积(㎡)他项权利
46厂房304.18\
47生产577.52\
48生产1,148.75\
49厂房112.32\
50生产3,035.25\
51生产3,844.35\
52厂房783.00\
53生产163.74\
54生产1,175.06\
55生产530.15\

(2)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屋

①厂区及周边范围内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房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厂区及周边范围内部分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建筑物名称分类现状建筑面积(平方米)
1电解厂房配电室、整流室氢氧化钾用房在用1,996.28
2电解厂房(一期)氢氧化钾用房在用1,665.88
3氯气及废气处理氢氧化钾用房在用1,021.59
4氯化氢吸收厂房盐酸厂房在用382.72
5污泥处理加药间环保设施在用119.60
6盐库(2#)辅助设施在用3,634.40
7新地磅房辅助设施在用48.40
8控制配电室辅助设施在用537.50
9危险废弃物仓库辅助设施在用567.95
10门卫室2行政生活用房在用14.45
11厕所行政生活用房在用45.05
12浴室行政生活用房闲置70.59
13渣堆场棚PVC用房闲置1,216.13
14电石库房(二期)PVC用房闲置1,197.77
15电石渣棚PVC用房闲置4,595.10

1-1-133

序号建筑物名称分类现状建筑面积(平方米)
16电石库房(三期)PVC用房闲置2,967.22
17冷冻站三氯氢硅用房闲置339.38
18三氯氢硅厂房三氯氢硅用房闲置2,720.96
19氯化氢干燥压缩厂房三氯氢硅用房闲置385.93
合计/23,526.90

注1:上表中的第1-4、11、13、14项房产建于发行人拥有使用权的权证号为川(2020)彭州市不动产权第0019333号的土地上;第5项房产主要建于权证号为川(2020)彭州市不动产权第0019333号的土地上,少部分建于发行人拥有使用权的权证号为川(2020)彭州市不动产权第0016768号的土地上;第6-9、15、17-19项房产建于权证号为川(2020)彭州市不动产权第0016768号的土地上;第12项房产建于发行人拥有使用权的权证号为川(2020)彭州市不动产权第0016667号的土地上;第10、16项房产建于发行人非自有土地上,其中第10项门卫室2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彭房权证监证字第0064082号)。注2:上述房屋的建筑面积来源于鑫辉智云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鑫辉测F20200032)、《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鑫辉测F20200034)、《房屋栋建筑面积计算成果》(彭测2020房321)及门卫室2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述未办证房产中,第13至16项房产为聚氯乙烯树脂产品生产用房,发行人已于2020年11月关停聚氯乙烯树脂装置,相关房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第17至19项为三氯氢硅产品生产用房,三氯氢硅相关生产装置及房产自报告期初闲置至今;第10至12项为行政生活用房,其中第12项目前处于闲置状态。第1至9项为处于在用状况的生产运营用房,其合计面积为9,974.32平方米,占发行人所有房产面积的比例为11.27%。上述第10项门卫室2、第16项电石库房(三期)建于发行人非自有土地上,发行人已有明确拆除计划,拟将其拆除;除此之外,上述其他未办证房产由发行人出资建设于已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地块上。该等房屋自建设完成至今一直由发行人占有,不存在权属纠纷;因历史原因至今未能办理权证,发行人正在积极推进办证程序。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出具证明,确认知悉上述无证房产的情形,该等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就该等发行人建于自有土地之上的房产未有拆除或处罚计划,不会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彭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遵守房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不存在因违反住房和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被该局处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发行人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承诺:如果因第三方主张权利或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而无法继续使用现有资产或者出现任何纠纷,导致公司及子公司需要拆除该等

1-1-134

无证房屋和/或遭受经济损失、被有权的政府部门罚款或要求支付其他款项、被有关权利人追索的,新希望化工将对公司及子公司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予以足额补偿。因此,发行人上述房产未取得权属证书不会对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②其他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房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有一处营业房屋尚未办理权属证书,建筑面积为1,369平方米,其具体情况如下:

华融有限原拥有一宗坐落于彭州市天彭镇东干道、使用权面积为7,554.27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用途为住宅,《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川国用[2003]第35-1998号,拟用于修建职工住宅楼和商业用房。

为满足房产开发要求,华融有限与四川省彭州市明达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明达公司”)于2004年12月7日签署《彭州市国土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将该宗土地上778.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明达公司,转让后变更为商业用地。2005年12月2日,华融有限与明达公司签署《关于联合开发“明达房产成都华融化工职工住宅楼和1#、2#营业楼”的协议》,约定华融有限委托明达公司开发住宅和营业楼,土地、房屋及其相关费用均属华融有限所有和承担,明达公司收取管理费;明达公司在办完相关房屋的权属证书后,将相关房屋无条件转让给华融有限。明达公司于2005年12月30日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彭国用(2005)第35-2684号,证载权利人为明达公司,证载使用权面积为778.2平方米,用途为商业。2006年10月,1#、2#营业楼于施工完毕并完成房屋初验,总建筑面积1,369平方米。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职工住宅楼已处置完毕;受彭州市市政规划道路及城市老、旧小区改建问题影响,1#、2#营业楼目前未能完成竣工验收,暂时无法办理权属证书至明达公司名下,因此发行人尚未取得该等房屋的权属证书。

根据明达公司2020年11月5日出具的说明,上述778.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转让并未实际支付价款,该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权利人为发行人,相关权属实质归属华融化学所有;明达公司将与华融化学一道,推动完成1#、2#营业

1-1-135

楼项目的相关权证办理及合理处置。综上,尽管彭国用(2005)第35-268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登记的权利人为明达公司,但基于《关于联合开发“明达房产成都华融化工职工住宅楼和1#、2#营业楼”的协议》及明达公司的书面确认,该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营业楼的真实权利人为发行人,发行人与明达公司无任何纠纷;该处土地及房屋位于发行人厂区范围之外,目前处于闲置状态,不属于发行人生产经营必需土地及房屋;截至报告期末,该处土地及房屋累计账面净值为100.67万元,占发行人报告期末净资产值的比例为0.21%,占比较低。如未来无法办理权属证书至发行人名下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已经出具承诺,如未来因该等无证房屋给华融化学造成任何损失,新希望化工将向发行人予以全额补偿。因此,上述土地使用权的权属登记在明达公司名下及地上营业楼尚未办理权属证书,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重大法律障碍。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使用权人产权证号坐落权利 性质用途宗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1华融化学川(2020)彭州市不动产权第0019766号彭州市鱼虹路19号出让工业 用地2,616.222051.07.19
2华融化学川(2020)彭州市不动产权第0019333号九尺镇林杨路166号出让/普通工业 用地166,750.002051.07.19
3华融化学彭国用(2003)字第03-656号九尺镇鹿鹤村五社出让生产 用地20,429.12053.01.13
4华融化学川(2020)彭州市不动产权第0016667号九尺镇林杨路30号出让/普通城镇住宅用地13,557.332073.03.05
5华融化学川(2020)彭州市不动产权第0016768号九尺镇林杨路166号1层出让/普通工业 用地86,666.672057.06.29

2、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取得的注册商标如下:

1-1-136

序号注册证号商标图样权利人核定使用商品类别注册日期专用权到期日取得方式
13363884华融化学12004.09.212024.09.20原始取得
236925437华融化学12020.04.142030.04.13原始取得
331203596华融化学12020.11.282030.11.27原始取得
444628180华融化学12020.12.142030.12.13原始取得
545629716华融化学352020.12.142030.12.13原始取得
645642794华融化学32020.12.142030.12.13原始取得

公司目前开展业务所需的商标为上述六项商标,该等商标均是属于公司的注册商标,公司已取得其开展业务所需的所有权商标,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使用、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上述商标,上述商标不存在设置抵押、质押、授权其它关联方使用或其他权利的限制的情况。

3、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专利23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17项,外观设计1项,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取得 方式专利 类型
1一种利用电石渣与烟道气反应制备轻质碳酸钙的方法华融化学201610901261.X2016.10.17受让取得发明
2一种化工用气液分离塔华融化学201810283181.12018.04.02受让取得发明
3一种易挥发液体储存装置华融化学201810529032.92018.05.26受让取得发明

1-1-137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取得 方式专利 类型
4一种化工废气处理工艺华融化学201810920135.82018.08.14受让取得发明
5一种工业废烟冷凝器华融化学201811394707.X2018.11.21受让取得发明
6一种喷射式溶液蒸发浓缩装置华融化学201020665322.52010.12.17受让取得实用新型
7一种喷射式溶液蒸发浓缩器华融化学201020665895.82010.12.17受让取得实用新型
8一种用于氯碱化工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华融化学201621098303.22016.09.29受让取得实用新型
9一种钾碱浓缩制片装置华融化学201621139305.12016.10.19受让取得实用新型
10一种盐水除铵装置华融化学201621196299.32016.11.04受让取得实用新型
11一种化工产品的除尘装置华融化学201920664132.22019.05.10原始取得实用新型
12一种用于化工生产线的过滤池华融化学201920664293.12019.05.10原始取得实用新型
13一种化工产品定量包装装置华融化学201920664295.02019.05.10原始取得实用新型
14一种安装于氯化钾结晶槽的出料装置华融化学201920727941.32019.05.21原始取得实用新型
15一种用于氯乙烯生产系统的缓蚀剂添加设备华融化学201920727942.82019.05.21原始取得实用新型
16一种氯乙烯合成生产线的余热利用装置华融化学201920808202.72019.05.31原始取得实用新型
17一种聚合氯乙烯尾气除氨装置华融化学201920808361.72019.05.31原始取得实用新型
18一种氯乙烯取样装置华融化学201920808340.52019.05.31原始取得实用新型
19一种对化工原料进行搅拌的装置华融化学201921254081.22019.08.05原始取得实用新型
20一种用于化工生产线的污水处理装置华融化学201921254748.92019.08.05原始取得实用新型
21一种应用于折流槽的加碱装置华融化学202020555316.82020.04.15原始取得实用新型
22标贴(焕新洁厕液)华融化学202030394263.12020.07.20原始取得外观设计
23一种缝包机的切线装置华融化学202020349332.12020.03.19原始取得实用新型

上述专利中,“一种喷射式溶液蒸发浓缩装置(专利号201020665322.5)”与“一种喷射式溶液蒸发浓缩器(专利号201020665895.8)”的原始申请人为发行人。2016年11月28日,发行人与新增鼎数据签署《专利转让合同》,约定公司将2项专利权转让给新增鼎数据;2018年8月21日,新增鼎数据与公司签署《专

1-1-138

利转让合同》,约定新增鼎数据将前述2项专利权转让给华融化学。根据新增鼎数据出具的说明,为满足新增鼎数据拓展业务需要,经新希望化工协调,华融化学于2016年11月将上述专利转让与新增鼎数据;华融化学对上述专利的设计、维护、工艺开发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前期工作,为该等专利的实际所有者,新增鼎数据仅为该等专利的名义所有者,未实际拥有该等专利;新增鼎数据在为该等专利的名义所有者期间,同意华融化学无偿使用该等专利,新增鼎数据对该等使用没有异议,不会因此向华融化学主张任何权利;华融化学将该等专利转让给新增鼎数据,以及新增鼎数据将该等专利转让给华融化学均为无偿转让,双方不存在任何与该等专利相关的纠纷、诉讼或其他任何争议。“一种利用电石渣与烟道气反应制备轻质碳酸钙的方法(专利号201610901261.X)”、“一种钾碱浓缩制片装置(专利号201621139305.1)”、“一种用于氯碱化工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专利号201621098303.2)”与“一种盐水除铵装置(专利号201621196299.3)”系发行人受让取得。2020年3月20日,发行人与新增鼎网络签署《专利转让合同》,约定新增鼎网络将4项专利权无偿转让华融化学,该等专利为新增鼎网络于2018年5月自专利原始申请人新增鼎工业处受让,新增鼎工业为新增鼎资产的全资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新增鼎工业、新增鼎网络出具的说明,为满足新增鼎工业拓展业务需要,经新希望化工协调,新增鼎工业于2016年申请该等专利的专利权,新增鼎工业后续将该等专利转让给新增鼎网络系基于企业内部管理需要;华融化学对上述专利的设计、维护、工艺开发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前期工作,为该等专利的实际所有者,新增鼎工业、新增鼎网络仅为该等专利的名义所有者,未实际拥有该等专利;新增鼎工业、新增鼎网络在持有该专利权的期间无偿将该等专利以排他许可方式许可华融化学使用,除此之外,不存在许可其他主体使用的情形;新增鼎工业、新增鼎网络与华融化学不存在任何与该等专利相关的纠纷、诉讼或其他任何争议。

4、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著作权情况如下表所示:

1-1-139

序号著作权所有人作品名称作品类型创作完成 日期登记日期登记号
1华融有限华融化工 LOGO美术2000.11.152019.07.12国作登字 2019-F-00825286
2华融有限华融化学LOGO美术2000.12.152020.08.04国作登字2020-F-01091011

5、域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互联网域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域名所有人域名到期日期备案号
1华融化学cnchccl.com2025.01.04蜀ICP备19002670号-1

六、发行人生产经营资质、许可等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均已取得其业务经营所必需的资质、许可、批准或授权,并且该等资质、许可、批准或授权均在有效期内,具体如下: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

持有人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到期日期
华融有限(川)WH安许证字[2018]0393号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21年3月22日

(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持有人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到期日期
华融有限(川)XK13-006-00134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21年2月28日
华融有限(川)XK13-008-00016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23年6月21日
华融化学(川)XK13-011-00019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2月18日

(三)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持有人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到期日期
华融化学510112126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四川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2023年7月14日

(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持有人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到期日期
新融望华川蓉彭危经字第[2020]0039号彭州市行政审批局2022年1月31日

1-1-140

持有人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到期日期
华融化学川蓉危化经字第[2019]00050号成都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10月23日

(五)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

持有人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到期日期
华融化学(川)3S51010000070成都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7月19日

(六)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持有人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到期日期
华融有限(川)3J51018200882彭州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10月23日

(七)食品生产许可证

持有人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到期日期
华融化学SC20151018250016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30日

(八)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持有人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到期日期
华融有限川(成都-彭州)卫消证字[2020]第0001号彭州市行政审批局2024年2月9日

(九)四川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持有人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到期日期
华融化学川(成都-彭州)卫水字[2020]第006号彭州市行政审批局2024年11月8日

(十)排污许可证

持有人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到期日期
华融有限91510182723425301F001Z成都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6月14日

(十一)取水许可证

持有人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到期日期
华融化学取水(川成彭)字[2019]第00029号彭州市行政审批局2024年7月22日

(十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

持有人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到期日期
华融有限BA川510182[2019]001彭州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4月22日

1-1-141

(十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持有人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到期日期
华融化学川交运管许可 成字510100108490成都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11月24日

(十四)气瓶充装许可证

持有人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到期日期
华融有限川A充209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2月5日

(十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持有人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到期日期
华融有限TS7451045-202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3月20日

(十六)食品经营许可证

持有人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到期日期
华融化学JY35101820031655彭州市行政审批局2022年12月3日

(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持有人海关注册编码注册日期发证机关到期日期
华融有限51019695182015年8月3日成都海关长期有效

(十八)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登记人备案登记表编号备案登记时间到期日期
华融有限037333632019年8月22日长期有效

(十九)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

持有人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备案日期
华融有限18042309385300000139成都海关2018年4月26日

(二十)氯化钾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

2020年10月,华融化学接到四川省商务厅转来的《商务部关于赋予山东昌邑海能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公司氯化钾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的通知》(商贸函〔2020〕495号),商务部同意赋予公司氯化钾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并明确公司进口氯化钾仅限本企业集团生产自用,不得直接销售。

1-1-142

(二十一)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特许经营权。

(二十二)发行人业务资质完备性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具有从事经营范围内业务所需的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认证等业务资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业务资质不存在吊销、撤销、注销、撤回或到期后无法续期的重大法律风险。

七、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一)发行人核心技术及技术来源

公司经过多年努力,不断研发和持续创新,现已掌握如下核心技术:

序号核心技术名称应用产品应用工艺流程技术来源
1零极距制备高品质氢氧化钾集成应用技术高品质氢氧化钾、氯产品电解集成创新
2盐水精制深度除钙镁等金属杂质技术高品质氢氧化钾盐水精制自主研发
3盐水精制pH在线自动控制技术高品质氢氧化钾盐水精制自主研发
4盐水除铵技术高品质氢氧化钾盐水精制自主研发
5钾碱浓缩制片技术高品质氢氧化钾片碱制造消化吸收再创新
6片碱产品定量包装技术高品质氢氧化钾产品包装自主研发
7片碱包装系统除尘技术高品质氢氧化钾产品包装自主研发
8氯碱副产氯气制备高品质盐酸技术试剂级盐酸试剂盐酸制备自主研发

(二)发行人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序号核心技术 名称技术简介及先进性应用产品与流程对应专利所处阶段
1零极距制备高品质氢氧化钾集成应用技术在较大的电流密度下,保证较高的电流效率和较低的槽电压,以有效降低生产能耗高品质氢氧化钾与氯产品生产中的电解环节无对应专利技术规模生产
2盐水精制深度除钙镁等金属杂质技术有效解决了传统工艺中一次盐水金属离子过高导致二次盐水精制树脂塔生产负荷较高,树脂再生频次过高以及使用寿命缩短等问题高品质氢氧化钾生产中的盐水精制环节相关专利申请已获受理,处于实质审查阶段规模生产
3盐水精制pH在线自设计了一套自动加碱调节pH值的在线控制装置用于盐水高品质氢氧化钾生产中相关专利申请已获受理,处于实质规模生产

1-1-143

序号核心技术 名称技术简介及先进性应用产品与流程对应专利所处阶段
动控制技术精制,确保盐水pH值稳定在最佳范围,优化碱用量,有效降低人工成本的盐水精制环节审查阶段
4盐水除铵技术自主设计了一套包含过滤盐水储槽、脱铵塔、真空泵和氨吸收槽的除铵系统。该系统装置简单,布置合理,能够实现高效率负压除铵,除铵率高达70%高品质氢氧化钾生产中的盐水精制环节2016211962993:一种盐水除铵装置规模生产
5钾碱浓缩制片技术针对钾碱浓缩制片装置的关键结构进行改造优化与材质改良,设计了一种蒸发浓缩装置,蒸出水分的同时,带走系统热量,使产品迅速降温,减少冷介质使用,增加设备使用寿命高品质氢氧化钾生产中的制片环节2016211393051:一种钾碱浓缩制片装置;2010206658958:一种喷射式溶液蒸发浓缩器;2010206653225:一种喷射式溶液蒸发浓缩装置规模生产
6片碱产品定量包装技术根据片碱易吸潮粘壁的特点,设计了一种合理的暂存、下料及包装系统,使用方便,运行噪音小,使用时无堵料和机械部件卡顿现象。在150件/小时的生产负荷下,重量合格率达96%以上,减少了包装人员复称的劳动强度高品质氢氧化钾生产中的包装环节2019206642950:一种化工产品定量包装装置规模生产
7片碱包装系统除尘技术通过合理的设计罩体,将分装分料管罩住以防止粉尘飞扬,同时通过主除尘管使罩体内的粉尘进入负压系统,以便于统一处理,提升除尘效果高品质氢氧化钾生产中的包装环节2019206641322:一种化工产品的除尘装置规模生产
8氯碱副产氯气制备高品质盐酸技术针对高品质片状氢氧化钾生产过程中副产品的提质综合利用,研发直接吸收高纯盐酸制备新工艺,攻克了传统精馏工艺操作单元多、能耗高、釜底精馏液处理难等问题试剂级盐酸的制备环节相关专利申请已获受理,处于实质审查阶段规模生产

(三)核心技术取得的专利或其他技术保护措施

公司核心技术取得专利情况详见本节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二)主要无形资产”之“3、专利”。

(四)核心技术产品或服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广泛应用于公司全系列精细钾产品及氯产品,上述产品收入占营收业务的比例如下:

1-1-144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45,423.42102,269.3095,993.1180,136.49
营业收入46,159.40103,393.1796,631.5980,506.39
占比98.41%98.91%99.34%99.54%

(五)核心技术的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

1、主要奖项情况

序号奖项名称获奖主体发证机构获得时间级别
1技术应用国家级星火计划年产3万吨高纯氢氧化钾科学技术部星火计划办公室2003年 4月国家级
2优质工程奖4万吨/年PVC工程全国化学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2004年 6月国家级
3全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先进集体华融化学两碱分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2008年12月国家级
4科技进步奖三等奖高品质片状氢氧化钾产品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2012年10月国家级
5四川省油气化工“十二五”发展先进单位华融化学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2016年 3月省级
6四川名牌产品称号高品质氢氧化钾、聚氯乙烯树脂产品四川省人民政府2017年 3月省级
7四川省著名商标氢氧化钾、聚氯乙烯、液氯产品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 8月省级

2、主要认证情况

序号认证名称权利主体发证机构最新认证时间级别
1GB/T24001-2016/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华融化学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19年 5月31日国家级
2GB/T 19001-2016/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华融化学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19年 6月10日国家级
3GB/T 45001-2020/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华融化学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0年 6月1日国家级
4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华融化学成都市经济委员会2010年 8月省级
5四川省化工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合格证书华融化学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1年12月省级
6四川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AAA级企业华融化学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3年省级

1-1-145

序号认证名称权利主体发证机构最新认证时间级别
7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危化)华融化学四川省应急管理厅2020年 9月11日省级
8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华融化学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0年11月省级
9成都市科技企业华融化学成都市科学技术局2002年 2月22日市级
10成都市新材料企业华融化学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市级

3、参与行业标准制定情况

发行人作为标准起草单位参与标准制定的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标准名称参与单位修订时间实施时间级别
《高品质片状氢氧化钾》 (HG/T 3688-2010)华融有限2010/11/222011/3/1行业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钾》(GB 25575-2010)华融有限2010/12/212011/2/21国家标准

(六)发行人处于研发阶段新项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技术简介项目 分类进展 情况项目 目标预算支出(万元)参与研发的人数(人)
1盐泥的综合利用该项目可将氢氧化钾生产中盐水精制工序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得到高附加值的产品,降低废物排放,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废物料利用小试阶段减少环境污染或提高资源利用率3028
2中水回用集成应用研发该项目可将中水回用至循环水系统,做到不排污或少排污,增加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节约水资源费用,降低远距离输水的能耗费用和基建费用,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的环保效益废物料利用中试阶段减少环境污染或提高资源利用率1707
3盐水过碱控制工艺集成研发该项目可在生产氢氧化钾的盐水精制工序中,通过在线智能监控调节pH可以有效保证钙镁含量合格,同时避免两碱的浪费以及节省后续中和工艺中盐酸的用量,节约人工及物料成本产品生产创新中试阶段技术原理的研究3609
4树脂塔除钙镁工艺技术研发该项目可在生产氢氧化钾的盐水精制工序中,通过优化树脂吸附条件,使得树脂对杂质的处理能力达到最佳,延长树脂产品生产创新中试阶段提高产品质量或提高资源利用率3057

1-1-146

序号项目名称技术简介项目 分类进展 情况项目 目标预算支出(万元)参与研发的人数(人)
使用寿命,降低树脂再生成本和树脂消耗成本
5一种高浓度次氯酸防疫消毒产品成套技术及装置集成研发项目该项目可将次氯酸钠溶液经纯化后得到高浓度的次氯酸消毒产品,该方法无需电解,操作风险小、能耗低,能连续生产,同时该方法得到的产品稳定性较高、有效期较长,生产设备投资少、易于操作,可大规模推广产品生产创新中试阶段开发全新产品2266
6试剂级氯化钾高效纯化工艺及成套装置集成研发项目该项目可通过工业氯化钾提纯后得到试剂级氯化钾、食品氯化钾多级产品,实现产品的分级利用,解决传统工艺母液处理的难题。产品广泛地应用于各类高纯试剂的生产,以及果冻添加剂、火锅底料添加剂、运动型饮料等食品添加剂,同时还可以用于食盐,碘盐,低钠盐添加等多种盐类生产产品生产创新小试阶段开发全新产品4827
7氢氧化钾绿色环保纯化工艺及成套装置集成研发项目该项目可利用电解后的氢氧化钾进一步提纯,以提高氢氧化钾质量并增加产品的附加值,生产在光伏、面板、半导体行业中被广泛使用的刻蚀液或者显影液产品生产创新小试阶段开发全新产品1936

(七)发行人研发投入情况

发行人在报告期内研发投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上半年2019年2018年2017年
研发投入592.051,878.541,372.1013.74
营业收入46,159.40103,393.1796,631.5980,506.39
占比1.28%1.82%1.42%0.02%

(八)发行人研究人员情况

1、研发人员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创新和技术提升,并已经过多年发展与积累,建立了稳定、优秀的研发队伍,截至2020年6月底,公司共有研发人员71名,占公司员工总人数的11.78%。

1-1-147

2、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5名核心技术人员,分别为唐冲、刘海燕、王猛、罗小容与颜学伦,其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二年变动情况”之“(四)其他核心人员变动情况”。

上述核心技术人员的专业资质、任职情况、从业经历、重要科研成果与奖项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专业资质公司任职情况从业经历、重要科研成果与奖项
1唐冲高级工程师总经理获评中国氯碱工业协会理事、关爱员工优秀企业家;担任彭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商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副主席(党委);并曾先后参加和主导包括高纯氢氧化钾生产线技改、四改十四万吨/年PVC树脂技改与氯氢处理及氯化氢合同节能改造等项目
2刘海燕/常务副总经理曾担任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氯碱产业技术总监、赛得利(江西)化纤有限公司研发部技术经理,2019年11月至今任华融化学常务副总经理。曾先后参加和主导包括PVC转化热水余热回收综合利用项目、清净废次钠水复配项目、利用电石渣处理磷化工废水项目、含汞废水零排放项目、含肼废水综合处理项目、乙炔清净流程优化改造降汞触媒消耗、电石炉接触元件节能改造项目、双极膜电渗析处理硫酸钠废水项目、粘胶纤维生产中碱液深度回收项目与粘胶纤维表面磨搓处理装置改进项目
3颜学伦工程师总工程师拥有包括“一种氯碱工业废硫酸的回收利用方法”、“一种化工产品的除尘装置”、“一种化工产品定量包装装置”等8项专利:并曾先后参加和主导包括1万吨/年高纯片状氢氧化钾技术改造项目、四改十四万吨/年PVC树脂技改项目、氯氢处理及氯化氢合成节能技改项目、降风险促转型改造项目与消毒卫生用品扩能技改项目
4王猛注册安全工程师副总经理拥有专利“一种化工产品的除尘装置”;并曾先后参加和主导3万吨/年KOH浓缩与制片工艺及成套装置国产化研发、高纯氢氧化钾生产线技改、四改十四万吨/年PVC树脂技改项目、氯氢处理及氯化氢合成节能改造、离子膜电解槽节能技改等项目
5罗小容工程师副总经理拥有包括“一种试剂盐酸的制备方法及其装置”、“一种用于化工生产线的过滤池”、“一种用于氯乙烯生产系统的缓蚀剂添加设备”及“一种废碱液循环利用方法”等14项专利:并曾先后参加和主导包括四改十四万吨/年PVC树脂技改、纳米级低汞触

1-1-148

序号姓名专业资质公司任职情况从业经历、重要科研成果与奖项
媒技术集成应用项目与试剂盐酸精制技术集成应用研发项目

公司与上述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对其在保密义务、知识产权及离职后的竞业情况作出了严格的约定,以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通过授予奖金等方式对核心技术人员进行激励。

(九)发行人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的安排

公司多年来坚持以技术为根本,以市场为导向,引导鼓励创新,切实将创新作为提升竞争力的关键措施,并从完备的组织机构设置、科学的项目管理制度、合理的创新激励机制、开放的内外部合作以及前瞻的技术储备等多方面推进公司技术创新的开展。

1、完备的研发活动组织机构设置

公司设有技术中心以统筹日常技术科研创新工作的开展。技术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公司总经理担任技术中心主任,全面负责技术中心日常工作,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分管技术中心下设各个事业部,包括研发中心、技术发展部及湿电子化学品事业部等,负责具体研发工作的执行。2020年11月,公司技术中心被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为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

同时,公司设有技术创新委员会,对技术中心开展指导和监督。技术创新委员会由公司高层、技术骨干等组成,为公司决策机构,对公司的研发方向、技术和产品的长期开发计划、重大项目的选择、评估鉴定、可行性论证等重要技术决策提供相应的论证、决策及实施的支持,以规避投资风险,提高公司技术及产品开发的有效性。

此外,公司还设有专家咨询委员会,其人员主要由业内专家及高校学者组成,主要负责为技术创新委员会提供建设性意见。

2、科学的研发项目管理机制

为保障技术中心研究与实验开发工作的顺利开展,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在遵循公司现有的规章制度的原则下,根据技术中心职责的特殊性,公司制定了科学的研发项目管理机制:

1-1-149

管理制度类别管理制度名称
岗位工作职责技术中心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科研项目管理技术研发项目的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管理规定
科研经费管理①研发投入核算财务管理制度;②科研经费报销管理规定
科技人员绩效考核及奖励①科研人员绩效考核及奖励办法;②技术人员晋升管理制度
技术档案管理①技术档案管理办法;②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研发安全管理产品安全研发、测试及生产管理准则

3、合理的创新激励机制

公司制定了一套适用于研发人员职业规划晋升的《技术人员晋升管理制度》,使研发人员与内部管理人员在层级结构与晋升路径上平等,每一个研发等级都享有与管理等级相同的地位和报酬,促进了其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专注于研发工作。同时,为进一步激发技术人员研究与创新的积极性,公司建立了创新奖励基金,对技术创新有突出贡献,如完成专利申报以及完成项目创新改造的科技人员给予一定金额的资金奖励,包括一次性资金奖励和改造项目产生经济效益的提成等形式。

4、开放的内外部合作机制

为了更好地适应产业的发展趋势,降低企业内部对市场供给与需求的认知偏差,提升企业竞争能力,公司设立了内外部合作的“开放式创新”机制,积极参与市政府组织的各种产业协会活动,并多次出席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钾盐钾肥行业分会等举办的以人才、技术、市场、产品四个维度为中心的相关行业会议、产品展销、技术交流等活动,推动氯碱产品生产企业整体提升。

为寻求与国际企业与科研单位的接轨和协作、创新与联动,推动产品的技术发展与交流,公司先后与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中农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宝洁(中国)有限公司、通威集团、强生中国、万华化学、上海家化等企业开展技术合作与交流,并与青岛科技大学、成都理工大学等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合作效果良好。

1-1-150

5、前瞻的技术储备

除了对现有产品线开展技术科研工作,公司还结合自身发展战略、规划和收集的行业信息,对行业及市场前瞻趋势进行调查研究,并进行相应的技术储备。

针对未来包括水处理剂、食品添加剂、日化产品及高纯度电子化学品等几大新型产品,公司均分别进行了专业人才的培养与相关技术的储备,针对其中湿电子化学品公司已经建立了专门的事业部与团队,并完成了前期的市场开拓,实现了一定规模的量产,水处理事业部也在计划筹备中,保证了公司技术研发竞争力保持在行业前沿水平。

八、发行人的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情况

发行人总部设在中国成都,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无境外子公司。除部分产品销往境外外,公司未在境外进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亦未拥有境外资产。

1-1-151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为公司规范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层之间权责明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均能按照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相关制度规范运行,公司治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0年5月22日,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会议登记、股东大会的召开、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股东大会记录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历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出席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出席情况
1华融化学创立大会暨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5月22日全体股东(股东代表)
2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7月17日全体股东(股东代表)
3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11月12日全体股东(股东代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召开的历次股东大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1-1-152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公司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规范运行,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0年5月22日,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定期会议与临时会议的召集和主持、审议权限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设立了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2名,设董事长1名。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任免,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历次董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
1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0年5月22日
2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7月1日
3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10月27日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0年5月22日,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的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提案、召集和主持、会议记录、决议公告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监事会议事规则》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根据《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设立了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股东代表和1名职工代表,设监事会主席1人。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1-1-153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共召开2次监事会,历次监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
1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0年5月22日
2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10月27日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自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以来,公司召开的监事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选举姚宁、卜新平为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超过三分之一。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的独立董事分别担任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且占比二分之一以上。

公司独立董事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自聘任以来勤勉尽职地履行职权,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意见,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张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自受聘以来,公司董事会秘书一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其职责,在公司规范运行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1-1-154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成员数量应为单数,并不得少于3名。各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依照有关规定,发挥了在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管理人员选聘、薪酬体系管理、考核管理、内部审计、规范运作等方面的作用。

1、战略委员会

公司战略委员会的委员为李建雄、张明贵、邵军、唐冲及卜新平,其中邵军担任主任委员。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2、审计委员会

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委员为姚宁、卜新平及邵军,其中姚宁担任主任委员。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应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3、提名委员会

公司提名委员会的委员为姚宁、卜新平及张明贵,其中姚宁担任主任委员。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为姚宁、卜新平及李建雄,其中姚宁担任主任委员。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1-1-155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三、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

根据公司出具的《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评价如下: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审核意见

华信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川华信专(2020)第0829号),认为“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瑕疵及整改情况

公司在进行取得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时,部分银行要求公司在取得银行借款后立即向供应商等进行支付。但因公司各款项支付时间、支付金额的分散性,无法按照银行的要求进行统一的支付。因此公司取得银行借款后,以支付原材料采购款的名义通过银行转账将资金划给事先约定的供应商,供应商一般在次日或约定的较短时间内以退回采购款的名义将资金通过银行转账全数打回公司的银行账户。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通过供应商等取得银行贷款(以下简称“转贷”)的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1-1-156

借款主体借款金额(万元)转出主体转出 金额 (万元)转出 时间转回 金额 (万元)转回时间
公司6,000.00茂县新纪元6,000.002017.9.126,000.002017.9.12-2017.9.21
8,000.00茂县新纪元2,000.002018.9.62,000.002018.9.7
上海新与禾化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000.002018.9.66,000.002018.9.7

上述转贷行为均为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后,按照向银行提供的相关年度采购框架合同约定进行支付,单笔借款金额均未超过当年累计采购金额。相关资金往来的周转时间很短,划出及收回的资金匹配,金额相等,且不存在跨期情况。同时因周转时间短且不发生实质上的资金占用,故双方均不收取费用。因此,上述资金往来对发行人报告期内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

公司不存在虚构采购交易骗取银行贷款的情形,并无骗取贷款银行发放贷款的故意或将该等贷款非法据为己有的目的。公司通过转贷取得的资金均用于日常经营用途,未用于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领域和用途。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签订的合同约定如期、足额还本付息,未发生逾期还款或其他违约的情形,未造成贷款银行资金损失。因此,公司报告期内的转贷行为不属于《刑法》或《商业银行法》规定的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之行为,不存在因违反《贷款通则》之规定而被提前收回贷款,或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自2019年起,公司已不再通过转贷形式支取银行借款资金,以前年度转贷资金即通过转贷获取的银行借款已按时足额偿还完毕。2020年10月13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复函,确认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公司未受到其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公司的转贷行为不符合《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但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017年度至2018年度发生的“转贷”行为涉及银行借款已全部足额归还,2019年至今,公司未再发生第三方转贷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相关规定。

五、报告期内发行人违法违规情况

自报告期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受到的行政处罚如下:

1-1-157

(一)2018年11月,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

1、基本情况

2018年11月26日,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华融化学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彭)综执安监罚〔2018〕0763号),确认华融化学未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未严格落实受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安全规范和许可证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华融化学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规定。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等证据对华融化学处以罚款4万元。

发行人已于2018年12月5日支付上述罚款。2018年11月14日,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向发行人出具(彭安监管复查〔2018〕1114W1号)整改复查意见书,确认发行人已就前述存在的问题完成整改,复查合格。

2、该次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上述处罚所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

上述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处于罚款范围的中间线以下,未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公司已缴清罚款,且已通过处罚机关的整改验收。根据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的说明,该行政处罚事项不构成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不属于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行政处罚。

1-1-158

(二)2019年6月,成都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

1、基本情况

2019年6月13日,成都市应急管理局向华融化学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成)应急管罚字〔2019〕5015号),确认华融化学储存、使用危险物品和处置废弃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行业标准;未利用有效的管理技术和手段加强生产经营活动过程的监测监控,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和消除安全隐患。华融化学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成都市应急管理局根据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彭安监责改〔2019〕0507W2)等证据对华融化学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罚款4.1万元。

发行人已于2019年6月13日支付上述罚款。2019年10月12日,成都市应急管理局向发行人出具《整改复查意见书》((成)应急复查〔2019〕5C051号),确认发行人已就前述问题完成整改,复查合格。

2、该次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上述处罚所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第九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

1-1-159

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

上述处罚所依据的《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未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事故隐患但未发生伤亡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分级实施监察的职责内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对有现实危险的应责令有关岗位的人员停止作业,消除隐患;对责任单位可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责任人员可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应负行政责任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上述处罚所依据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触犯不同的法律规定,有两个以上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分别裁量,合并处罚。”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上述成都市应急管理局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处于罚款范围的中间线以下,未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公司已缴清罚款,且已通过处罚机关的整改验收。根据成都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证明,不构成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属于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行政处罚。

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处罚。

综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最近三年内的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或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均不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等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六、发行人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一)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曾与部分关联方之间发生过资金拆借、代垫行为,截至2020年6月30日,相关情况已得到清理规范。资金占用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除上述与关联方的资金拆借、代垫行为外,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代偿债务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1-1-160

(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发行人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拥有独立且完整的业务流程和业务体系,具备直接面向市场、自主经营以及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性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房产、机器设备以及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具备开展生产经营所必备的独立完整资产。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资产产权界定清晰,生产经营场所独立,不存在依靠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性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产生,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的人事及工资管理完全独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除本公司外的其他单位兼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位或领取薪酬,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其他单位兼职。公司拥有独立的劳动、人事、社会保障、薪酬福利等方面制度,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三)财务独立性

公司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财务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具有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设立了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股东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义务。

1-1-161

(四)机构独立性

公司建立了适应自身经营发展需要的组织机构。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组织结构体系,各职能部门均独立运作,形成了完整的法人治理结构与规范化的运作体系。根据生产经营的发展需要,公司设置了相应的办公机构与生产经营机构并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限,拥有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体系及配套部门,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性

公司拥有完整且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具备面向市场独立开展业务的能力。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在业务上具备独立从事业务的能力。

(六)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最近两年变动的情况

1、最近两年发行人主营业务变化情况

最近两年,发行人主营业务为高品质氢氧化钾等精细钾产品及氯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过重大不利变化。

2、最近两年发行人控制变动情况

最近两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一直为刘永好先生,未发生变化。

3、最近两年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最近两年,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具体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二年变动情况”。

(七)其他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1-162

八、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同业竞争情况公司是一家致力于高品质氢氧化钾绿色循环综合开发的先进企业,主营业务为高品质氢氧化钾等精细钾产品及次氯酸钠、盐酸等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发行人子公司新融望华主要从事与华融化学主营业务相关的供应链服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永好先生,除通过公司从事上述化工领域业务之外,其控制的涉及相关化工业务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63

企业 名称注册资本 (万元)成立日期企业地址经营范围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经营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希望化工205,0002006-09-06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45号研究、开发、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项目投资及提供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销售PVC、肥料、包装材料、农副产品、矿产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饲料级磷酸氢钙、机械设备、钢材、建材、金属材料、环保材料及设备、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机电产品、建筑辅材料(不含油漆)、五金交电、轻纺织品、纺织原料、金属材料(不含贵重金属及稀有金属)、日用小电器、纸及纸制品、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PVC销售(2020年11月20日新增业务范围)正常经营,以投资管理为主
甘肃新瑞玖26,9502019-09-09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东路68号循环经济展览馆2楼206号聚氯乙烯树脂及其制品的生产、销售;化工原料(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凭许可证许可范围在有效期内生产、经营)、化工产品(不含有毒、有害危险品)、化肥的生产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PVC的生产、销售未实际开展经营
新川 肥料5,0002007-07-26甘肃省金昌市桂林路56号化工产品及原料(PVC、兰炭、工业盐等,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煤炭(不带储存,仅限票据交易);碳化钙,乙醇[无水],硫化钠;化肥经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PVC贸易实物资产已剥离,转型为贸易平台
新川 化工20,0002006-12-11甘肃省金昌市桂林路56号聚氯乙烯树脂及其制品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有毒、有害危险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不得经营)PVC的生产、销售实物资产已剥离,未实际开展经营
甘肃新望玖5002020-10-12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东路17号化肥的批发销售未实际开展经营
新龙矿物质6,6002002-04-01昆明市富民县大营镇沙锅村矿物质饲料、肥料、磷石膏制水泥缓凝剂的生产和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硫酸生产;普通货物运输;磷矿、石灰、钙石、氨基酸、维生素的销售;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磷酸脲、磷酸、钙粉、纯碱、葡萄糖、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化品)、玉米、玉米蛋白粉、工业磷铵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磷化工企业,2020年10月复产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64

企业 名称注册资本 (万元)成立日期企业地址经营范围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经营情况
昆明 矿业5,0002003-06-09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转龙镇转龙小新村矿产品、磷酸钙盐、百货、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农副产品、办公用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普通机械及配件、汽车配件、工艺美术品的销售;化肥的零售;磷矿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磷矿开采销售业务
禄劝磷化工5,0002007-03-21禄劝民族文化广场矿产品销售未实际开展经营
幸和 经贸4002001-04-04云南省昆明市环城北路16号水晶俊园A座2501农副产品、机电产品、汽车及摩托车配件、普通机械及配件、电器机械及器材、电子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办公用品、针纺织品、矿产品、纸制品、化工产品及原料、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经济信息咨询服务;科技产品的开发、应用及服务;商品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未实际开展经营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新希望化工及其下属子公司之外的涉及相关化工业务的其他企业
上海双元贸易5,0002009-05-21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939号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PVC贸易正常经营
宁波甬疆石化1,5002018-10-24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平海路1188号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表面功能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肥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润滑油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耐火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棉、麻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棉花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合成纤维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合成PVC贸易、危险化学品的票据贸易正常经营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65

企业 名称注册资本 (万元)成立日期企业地址经营范围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经营情况
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云母制品销售;住房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票务代理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无储存)(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前程石化21,6002005-08-01浙江省宁波市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6-7层其他危险化学品票据贸易(凭甬N安经(2019)0007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和有效期经营);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危险化学品的票据贸易正常经营
宁波科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02005-09-20宁波保税区兴农大厦2-218室其他危险化学品的票据贸易【经营范围详见甬P安经(2018)0008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无需经营许可且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危险化学品的票据贸易正常经营
奔诺能源化工有限公司5,0002015-04-29浙江省宁波保税区兴业大道8号2号楼323室其它危险化学品的票据贸易(具体经营范围详见甬P安经(2019)0030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橡胶原料及制品、纺织原料及产品、塑料原料及制品、燃料油(除轻质燃料油)、初级农产品、金属材料、焦炭、冶金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矿产品的批发、零售;煤炭的批发(无储存);经济贸易咨询服务;会务服务;文化交流活动策划;餐饮企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危险化学品的票据贸易正常经营
宁波联合燕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4,0002000-02-28宁波保税区兴农大厦5-158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棉、麻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纸浆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危险化学品的票据贸易正常经营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66

企业 名称注册资本 (万元)成立日期企业地址经营范围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经营情况
宁波前程能源有限公司6,0002011-11-14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海光楼405-3室危险化学品的批发(详见甬M安经(2014)0020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食品经营: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的批发、零售;煤炭的批发(无储存);燃料油、沥青、渣油、润滑油、机械油、蜡油、棉花、棉纱、金属材料、木材、钢材、矿产品、建筑材料、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服装、服饰、鞋子、袜子、日用百货、农畜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建筑工程用钢板桩、有色金属、化工原料及产品的批发、零售;商品信息咨询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除外;建筑工程用钢板桩、基础工程设备及配件的租赁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危险化学品的票据贸易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已到期,未开展相关业务
宁波前程物产有限公司2,0002016-02-02宁波大榭开发区海光楼209-2室危险化学品经营(详见证书编号:甬M安经(2016)0009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煤炭的批发(无储存);食品经营: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零售;食用农产品、初级农产品、农畜产品、针纺织品原料及制品、棉花、棉纱、橡胶制品、塑料原料及制品、玻璃及玻璃制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服装、服饰、鞋子、袜子、文具用品、日用百货、纸浆、纸张、纸制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棕榈油、沥青、渣油、润滑油、机械油、蜡油、燃料油(除危险品)、焦炭、机械设备及配件(除特种设备)、汽车零配件(除危险品)、木材、钢材、矿产品、包装材料、建筑材料、建筑工程用钢板桩、金属材料、冶金炉料、有色金属、贵金属的批发、零售;商品信息咨询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除外。危险化学品的票据贸易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已到期,未开展相关业务

1-1-167

1、2020年11月20日新增PVC销售经营范围的新希望化工新希望化工于2020年11月20日完成公司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新增PVC销售等经营范围。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新希望化工未实际开展PVC销售相关业务。

鉴于发行人已于2020年11月关停聚氯乙烯树脂产品生产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再经营聚氯乙烯树脂的生产、销售业务,且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本节“八、同业竞争”之“(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因此发行人与新希望化工不构成同业竞争。

2、涉及聚氯乙烯树脂等业务、设立于甘肃金川的相关公司

(1)现有经营性资产的重组情况

新川化工成立于2006年12月,以金川集团生产烧碱配套产生的氯气为原材料,主营聚氯乙烯树脂的生产和销售;于2011年建成投产20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生产项目,自2015年停产至今。新川肥料成立于2007年7月,依托金川集团丰富的硫酸资源,主要生产经营硫酸钾等产品;于2009年建成投产10万吨/年硫酸钾生产项目,自2015年停产至今。

自新川化工及新川肥料停产后,为盘活闲置资产,新希望集团与金川集团于2019年7月签订《金川新希望氯碱化工项目合作协议》,约定新希望化工以20万吨/年PVC产能装置和10万吨/年硫酸钾产能装置为基础、金川集团以2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产能装置为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资产”),各自完成技改及检维修后,以混合所有制方式成立合资公司,通过该合资公司实现对金川新希望氯碱化工项目的一体化运营及管理。2019年9月,甘肃新瑞玖设立,截至2020年9月,甘肃新瑞玖取得新川化工、新川肥料的主要实物资产及土地。

2020年8月,新希望化工与金川集团全资子公司金川化工正式签订《金川新希望氯碱化工项目合资协议》,约定金川化工在合资公司中的股权比例为51%,新希望化工在合资公司中的股权比例为49%;合资公司是金川化工的控股子公司,在不损害合资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其生产经营、规划发展隶属于金川化工统筹协调。根据上述协议约定,新希望化工出资完成后,新川化工和新川肥料的聚氯乙烯树脂、硫酸钾产能及资产将转移至合资公司,新希望化工不对合资公司实

1-1-168

施控制,且发行人已于2020年11月关停聚氯乙烯树脂产品生产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再经营聚氯乙烯树脂的生产、销售业务,因此其与发行人将不构成同业竞争。2020年9月10日,合资公司金川新融已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新希望化工及金川化工正开展拟出资资产的审计、资产评估等程序,预计于2021年一季度完成全部资产出资及交割。

(2)重组后相关主体从事的业务

2020年7月,新川肥料的主要实物资产及土地已转移至甘肃新瑞玖。其后,新川肥料主要围绕新希望化工下属参控股公司的原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开展贸易业务,其业务经营模式包括从第三方采购氯化钾并向金川新融转售供其生产,经销金川新融生产的聚氯乙烯树脂及工业级硫酸钾产品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不再开展聚氯乙烯树脂业务,新川肥料上述拟开展业务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相互独立,不构成同业竞争。

2020年9月,新川化工的主要实物资产及土地已转移至甘肃新瑞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新川化工未实际开展经营。

2020年10月,甘肃新瑞玖完成企业分立,存续公司甘肃新瑞玖持有拟参与合资的相关经营性资产,新设公司甘肃新望玖承接员工宿舍楼等非经营性资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甘肃新瑞玖与金川新融正开展吸收合并程序,吸收合并完成后,甘肃新瑞玖将注销;甘肃新望玖未实际开展经营。

针对上述主体的业务定位,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本节“八、同业竞争”之“(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综上,新川化工、甘肃新瑞玖、甘肃新望玖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新川肥料围绕金川新融等开展贸易业务,未发生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且其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承诺未来不会开展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合资事项完成后,甘肃新瑞玖注销,金川新融为金川化工控股子公司、新希望化工的联营企业,与发行人不构成同业竞争关系。

1-1-169

3、涉及聚氯乙烯树脂贸易业务的上海双元贸易及其全资子公司宁波甬疆石化

上海双元贸易与宁波甬疆石化主要从事聚氯乙烯树脂贸易业务。上海双元贸易成立于2009年5月,系新希望投资集团2019年9月通过并购实现控制的企业。宁波甬疆石化成立于2018年10月,于2019年9月成为上海双元贸易的全资子公司,并成为新希望投资集团控制的企业。

上海双元贸易及宁波甬疆石化不具有聚氯乙烯树脂产品生产能力,其利用积累的上游货源及下游客户资源开展聚氯乙烯树脂贸易业务。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与其聚氯乙烯树脂业务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配套设施、销售团队及渠道,其通过直销及经销方式销售自产聚氯乙烯树脂产品的业务模式与上海双元贸易和宁波甬疆石化存在显著差异。报告期内,发行人开展PVC业务与上述企业相互独立,不存在资产、人员、机构混同或相互依赖的情形。

2020年11月,发行人已关停聚氯乙烯树脂产品生产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再经营聚氯乙烯树脂的生产、销售业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上述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4、涉及危险化学品经营业务的相关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宁波甬疆石化、前程石化、宁波科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奔诺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宁波联合燕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前程能源有限公司、宁波前程物产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包括危险化学品经营业务,其中:宁波甬疆石化、前程石化、宁波科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奔诺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持有现行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可依法开展危险化学品贸易业务;宁波前程能源有限公司、宁波前程物产有限公司持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已到期,已不具备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业务的资质,尚未完成经营范围的变更。

上述公司均系新希望集团物产板块子公司,由新希望投资集团控股子公司前程投资控股或纳入经营管理。前程投资为大宗商品贸易商,主营石化、钢铁等产品贸易,以石化产品收入为主;石化板块的核心经营主体为前程石化及其子公司,聚焦聚烯烃系列(PP均聚全品种、全密度PE等)、芳烃系列(甲苯、苯乙烯、

1-1-170

ABS等)、聚酯系列(乙二醇(MEG);PTA、PET等下游聚酯产品等)等品类。

发行人及子公司新融望华与宁波甬疆石化等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危险化学品经营业务类型与发行人证载品类的重叠 情况最近一年一期经营 情况实际经营品类是否存在重叠
宁波甬疆石化贸易(仅限票据交易,不得储存实物)盐酸、氢氧化钾、硫酸、氢氧化钠、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聚氯乙烯树脂、氢氧化钠等贸易,以聚氯乙烯树脂等非危化品为主氢氧化钠
前程石化硫酸、氢氧化钠苯乙烯、甲苯、甲醇等危化品及聚丙烯、聚乙烯等非危化品的贸易
宁波科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苯乙烯、甲苯、甲醇等危化品及聚丙烯、聚乙烯等非危化品的贸易
奔诺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甲醇、苯乙烯、苯等危化品贸易
宁波联合燕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盐酸、硫酸-2甲醇、乙二醇等危化品贸易

报告期内,华融化学与新融望华开展相关业务与宁波甬疆石化等公司相互独立,不存在资产、人员、机构混同或相互依赖的情形;宁波甬疆石化等公司开展危险化学品贸易业务,不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能力,与华融化学的业务模式存在显著差异;宁波甬疆石化与新融望华在报告期内均涉足氢氧化钠产品贸易,因国内氢氧化钠市场容量大、两者经营规模较小,未曾发生商业竞争情形;除宁波甬疆石化之外,其他公司仅证载品类与华融化学、新融望华有少量重叠,其实际经营未涉及华融化学、新融望华经营的相关产品,无来自于华融化学及新融望华经营品类领域收入。自2020年11月起,新融望华不再从事氢氧化钠的贸易业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新融望华与上述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贸易业务的公司就贸易品类进行了明确区分,前程投资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宁波甬疆石化等公司没有扩大至氢氧化钾等华融化学涉及的产品或业务的计划。因此,发行人与宁波甬疆石化等公司之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综上,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1-1-171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分别向发行人出具了《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函的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本人及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不存在未予披露的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经营性资产以及从事该等业务的分支机构或控制的子公司(企业)。

3、本企业/本人及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未来将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协助经营、参与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会直接或间接控股、收购、兼并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企业/本人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企业未来可能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及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协助经营、参与任何可能导致对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5、本企业/本人未来可能拥有任何与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企业保证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合作方与公司依照合理条件达成最终合作。

上述承诺在公司于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且本企业/本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36号—关联方披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交所颁布的相关业务规则中的有关规定,截至2020年6月30日,

1-1-172

本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新希望化工,实际控制人为刘永好,其基本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

2、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1)发行人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如下: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1甘肃新瑞玖新希望化工持股100%
2新龙矿物质新希望化工持股100%
3幸和经贸新龙矿物质持股100%
4新川肥料新希望化工持股90%
5新川化工新希望化工持股64.43%
6昆明矿业新希望化工持股直接49%、幸和经贸持股51%
7禄劝磷化工新希望化工直接持股35%、新龙矿物质持股65%

(2)按相关公司的股权结构及内部管理层级划分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一级至五级子公司:

一级子公司
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
1拉萨新希望实际控制人刘永好持股100%
2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刘永好直接持有99%份额、间接持有1%份额
3重庆新希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刘永好持有62.07%份额,其直系亲属Liu Chang持有36.93%份额
4重庆中顶伟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刘永好持有58.07%份额,其直系亲属Liu Chang持有36.93%份额
5北京创升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永好持股99%
6Halvorson实际控制人刘永好持股99%,其直系亲属Liu Chang持股1%

1-1-173

二级子公司
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
7新希望亚太拉萨新希望持股99%
8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拉萨新希望持股0.5%、南方实业持股99.5%
9世纪华鼎北京创升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三级子公司
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
10新希望控股新希望亚太持股100%
11永创资本有限公司新希望亚太持股100%
12贵州华鼎王家坝煤业有限公司世纪华鼎持股100%
13毕节东华世纪华鼎持股75%
14贵州鼎望能源有限公司世纪华鼎持股24.75%、毕节东华持股33%
四级子公司
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
15新希望投资集团新希望控股持股100%
16新希望集团新希望控股持股75%
17贵州草堤煤业有限公司毕节东华持股71.43%
18大方县文阁乡安宏煤矿(普通合伙)贵州鼎望能源有限公司持有99.99%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五级子公司
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
19新希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新希望投资集团持股100%
20成都新创佳成科技有限公司新希望投资集团持股100%
21新希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新希望投资集团持股100%
22永智创新实业有限公司新希望投资集团持股100%
23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陆实业有限公司新希望投资集团持股100%
2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晟荣科技有限公司新希望投资集团持股100%
25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地实业有限公司新希望投资集团持股100%
26新智创成新希望投资集团持股100%
27上海嗣舟科技有限公司新希望投资集团持股100%
28北京新加科技有限公司新希望投资集团持股100%
29深圳润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新希望投资集团持股90%
30深圳润新众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希望投资集团持股90%
31新希望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新希望投资集团持股80%

1-1-174

32成都新希望金融信息有限公司新希望投资集团持股80%
33枣阳市兴阳生态发展有限公司新希望投资集团持股80%
34上海双元贸易新希望投资集团持股60%
35新增鼎资产新希望投资集团持股52.35%
36成都博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希望投资集团持股51%
37兴源环境新希望投资集团持股23.60%
38新希望房地产新希望投资集团持股17.95%、新希望集团持股29.52%、南方实业持股30.48%
39新乳业新希望投资集团持股15.74%、刘永好为实际控制人之一
40草根知本集团有限公司新希望投资集团持股15%、南方实业持股42%
41成都新络永智科技有限公司新希望集团持股100%
42百谦科技新希望集团持股100%
43广东源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希望集团持股100%
44北京百年农澳农业咨询有限公司新希望集团持股70%
45北京首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希望集团持股60%
46南方实业新希望集团持股51%
47新希望全球控股有限公司新希望集团持股34%,南方实业持股33%
48New Hope Group 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 Services Pty Limited新希望集团持股100%
49新希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希望投资集团持股49%、南方实业持股51%
50新希望财务公司新希望集团持股42.54%、南方实业持股9%
51新希望六和新希望集团持股24.91%并为控股股东、南方实业持股29.21%
52前程投资新希望投资集团持股32.01%、新增鼎资产持股18.70%
53新希望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南方实业持股75%
其他报告期存在关联交易的下属控股子公司
54成都枫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永好控制的企业
55新乐塑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永好控制的企业
56希望食品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永好控制的企业
57荣澳酒店管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永好控制的企业
58成都新希望置业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永好控制的企业
59成都鲜生活冷链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永好控制的企业
60三勒浆药业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永好控制的企业
61何不傲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永好控制的企业

1-1-175

62重庆新希望猪资源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永好控制的企业
63贵阳新希望农业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永好控制的企业
64纳雍新希望源生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永好控制的企业
65南充新好农牧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永好控制的企业
66黔东南新希望农牧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永好控制的企业
67嘉好饲料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永好控制的企业
68重庆新希望实业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永好控制的企业
69贵达实业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永好控制的企业
70新蓉营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永好控制的企业
71新希望云优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永好控制的企业
72新希望鲜小厨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永好控制的企业
73三台新希望农牧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永好控制的企业
74夏津新希望六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永好控制的企业
75盐亭新好农牧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永好控制的企业
76朔州新好农牧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永好控制的企业
77新华西乳业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永好控制的企业

3、发行人的子公司

发行人拥有一家全资子公司新融望华,成立于2019年2月25日,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其基本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

4、除实际控制人之外的其他关联自然人及其相关关联方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发行人的关联方,该等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及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为发行人的关联方。直接或间接控制人发行人的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发行人的关联方,该等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及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及对外投资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及“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1-1-176

5、其他主要关联方

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
1新增鼎网络新增鼎资产持股39.60%,施加重大影响
2新增鼎数据新增鼎网络控股的企业
3恒新镍业新希望化工持股30%,施加重大影响
4成都希望美好食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永好持股 31.25%并担任总经理
5鑫益新磷化工新增鼎网络控制的企业
6硕冉贸易新增鼎网络控制的企业
7浙江中澳现代产业园有限公司新希望集团持有 43%股权
8新网银行新希望集团持股30%,实际控制人刘永好担任董事
9上海厚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拉萨新希望持有79.20%份额,为有限合伙人
10北京新希望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新希望集团持有48%份额,南方实业持有 40%份额,均为有限合伙人
11成都大陆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永好的兄弟刘永言担任董事长的主要企业
12东方希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永好的兄弟刘永行担任董事的主要企业
13成都华西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永好的兄弟陈育新控制的主要企业

6、报告期内与本公司曾存在关联关系的主要企业

序号公司名称曾经存在的关联关系变更方式及时间
1新希望包材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2019年8月6日注销
2新象化工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2020年3月25日注销
3华创阳安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控股股东自2020年2月4日起不再对其实施控制
4上海新与禾发行人前任董事赵刚曾在报告期内担任该公司董事赵刚于2018年9月28日卸任发行人执行董事,于2019年9月16日卸任上海新与禾董事
5龙新化工新希望化工前任董事赵力宾担任该公司董事赵力宾于2018年8月24日卸任新希望化工董事
6四川盐湖发行人前任董事赵刚担任该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赵刚于2018年9月28日卸任发行人执行董事
7成都化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控制的企业的托管企业2020年4月托管期结束,托管关系解除
8樟丰化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控制的企业的托管企业2019年1月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樟丰化工破产清算,托管关系解除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四川盐湖于2019年9月28日起,不再为发行人关联方。基于谨慎性及一致性原则,鉴于2019

1-1-177

年9月28日之后发行人与四川盐湖仍发生交易,故发行人将与其发生的交易比照关联交易披露。除四川盐湖之外,上述历史关联方变为非关联方后,均未与公司发生交易。

(二)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关联方2020年 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488.4315,818.5533,477.901,484.78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四川盐湖、成都枫澜、龙新化工、嘉好饲料、重庆新希望实业、重庆新希望猪资源、新乳业、新希望集团、希望食品、贵阳新希望农业、纳雍新希望源生、黔东南新希望农牧、贵达实业、成都新希望置业、荣澳酒店管理、新蓉营养、新希望鲜小厨、成都鲜生活冷链、新希望云优选、三台新希望农牧、夏津新希望六和、盐亭新好农牧、朔州新好农牧、新华西乳业、硕冉贸易、新增鼎网络、鑫益新磷化工57.7220.8025,240.3320,215.04
关联方金融服务利息支出(含票据贴现)新希望财务-342.91119.68-
关联方金融服务利息收入新希望财务156.3315.812.041.15
关联方金融服务-票据贴现新希望财务-2,058.19419.64-
非金融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新希望化工、新希望包材36.49-144.78144.78
非金融企业关联方利息收入新希望化工、新增鼎资产905.552,192.731,893.22
向非金融企业关联方提供借款新希望化工、新增鼎资产、成都化工、樟丰化工-51,270.8449,684.9933,511.49

1-1-178

项目关联方2020年 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从非金融企业关联方取得借款新希望化工、新希望包材、新希望集团3,000.00--20,000.00
关联方担保情况新希望投资集团-10,000.00--
关联方代垫本公司资金新希望化工-13.14--
本公司代垫关联方资金恒新镍业、新川化工1.052.112.116.72
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报酬关键管理人员82.27296.84165.46123.74
其他资金往来新希望保理-3,300.008,070.00-
上海新与禾--6,000.00-

2、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关联方时间交易金额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占当期同类型交易比重定价 方式
1四川盐湖2020年1-6月302.060.79%99.96%市场价
2019年度15,310.2519.26%/市场价
2018年度17,637.0622.42%/市场价
2017年度688.521.01%/市场价
2上海新与禾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15,179.2819.30%55.69%市场价
2017年度----
3新乐塑胶2020年1-6月177.830.46%100.00%市场价
2019年度462.160.58%100.00%市场价
2018年度530.430.67%100.00%市场价
2017年度529.430.77%100.00%市场价
4成都化工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166.620.24%/市场价
5新增鼎网络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45.370.06%100.00%市场价

1-1-179

序号关联方时间交易金额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占当期同类型交易比重定价 方式
2017年度95.200.14%100.00%市场价
合计2020年1-6月479.891.25%/
2019年度15,772.4119.84%
2018年度33,392.1442.45%
2017年度1,479.772.17%

注:四川盐湖2017年采购涉及氢氧化钾与代销服务,2018年及2019年采购涉及电石与氢氧化钾;成都化工2017年采购涉及氯化钾与各类备件。上述交易各自占当期同类型交易比重详见下文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采购交易主要交易内容为:从四川盐湖采购电石、氢氧化钾并接受其代销服务;从上海新与禾采购氯化钾;从成都化工采购氯化钾与各类备件;从新乐塑胶采购包装袋以及从新增鼎网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关联采购总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在报告期内有一定波动,主要系与四川盐湖及上海新与禾的采购影响,随着公司停止向上海新与禾采购氯化钾及向四川盐湖采购电石,发行人关联采购的金额及占比持续下降。

①从四川盐湖采购电石、氢氧化钾并接受其代销服务

四川盐湖系青海盐湖旗下的化工原料及化学品销售公司,拥有丰富的物资资源、采购及销售网络。公司关联方新增鼎网络于2016年参股四川盐湖,拟联合青海盐湖通过业务整合及模式创新将四川盐湖打造为氢氧化钾等化工产品的公共交易平台、钾碱行业价格指数发布者和行业销售领导者。报告期内,华融化学向其采购电石满足聚氯乙烯树脂(PVC)的生产;采购氢氧化钾以满足公司在产能饱和的情况下客户的临时性采购需求;接受其代销服务以联合青海盐湖巩固行业领导地位,扩大双方市场份额,形成规模优势。上述交易定价参考市场价格、公允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向四川盐湖 关联采购项目时间交易金额 (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占当期同类型交易比重定价 方式
采购电石2019年度14,766.3618.57%58.43%市场价
2018年度15,170.4419.29%58.45%市场价
采购氢氧化钾2020年1-6月302.060.79%99.96%市场价
2019年度543.890.68%62.07%市场价
2018年度2,007.192.55%90.39%市场价
2017年度162.320.24%100.00%市场价
接受代销服务2018年度459.430.58%100.00%市场价

1-1-180

向四川盐湖 关联采购项目时间交易金额 (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占当期同类型交易比重定价 方式
2017年度526.210.77%100.00%市场价

注:2017年及2020年1-6月,发行人向四川盐湖采购片碱;2018年及2019年,发行人向四川盐湖采购液碱。相关金额占当期同类型交易比重以其相应细分品类总交易额计算。A、电石采购情况及其定价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于2018年及2019年向四川盐湖采购电石,采购价格随行就市。鉴于电石市场价格月间波动较大,公司部分月份仅向四川盐湖或非关联方采购。公司与四川盐湖及非关联方同时发生采购的月份的价格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2019年度

项目金额(万元)数量(吨)均价(元/吨)
从四川盐湖采购电石14,766.3650,516.542,923.07
非关联方的电石采购10,506.0635,279.292,977.97
四川盐湖电石采购与非关联方电石采购均价的差异率-1.88%

注:1、2019年全年各月份,发行人均存在同时向四川盐湖和非关联方采购电石的情形,故采用全年采购数据进行比较

2、差异率=(关联方均价-非关联方均价)÷关联方均价

2018年度

项目金额(万元)数量(吨)均价(元/吨)
从四川盐湖采购电石12,146.3240,363.983,009.20
非关联方的电石采购5,413.6118,490.402,927.79
四川盐湖电石采购与非关联方电石采购均价的差异率2.71%

注:1、2018年1月、5-9月及11-12月,发行人存在向四川盐湖和非关联方采购电石的情形,故采用该等月份的采购数据进行比较

2、差异率=(关联方均价-非关联方均价)÷关联方均价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向关联方四川盐湖采购电石的均价与其向非关联方采购电石的均价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合理性与公允性。B、采购氢氧化钾报告期内,公司向四川盐湖采购其代销的青海盐湖生产的氢氧化钾,主要为满足公司在产能饱和的情况下客户的临时性采购需求。公司采购液状或片状氢氧化钾进行加工或过滤除杂等处理,达到公司产成品的质量要求后再对外出售,不存在采购氢氧化钾后直接委托其经销的情形。上述采购金额占公司整体营业成本及公司氢氧化钾销售的比重极小,其定价按照青海盐湖外销定价执行,具有公允性。

1-1-181

C、接受代销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于2017年及2018年接受四川盐湖提供的代销服务,旨在通过业务整合及网络销售平台模式创新,将其打造为钾碱行业价格指数发布者和行业销售领导者,扩大双方市场份额,形成规模优势。在业务合作期间,公司委托四川盐湖代销其氢氧化钾产品,并按成交销售额的1.2%向其支付代销手续费,该费率系发行人与四川盐湖友好协商确定,同时四川盐湖销售平台的另一使用者青海盐湖亦按照代销费率1.2%向四川盐湖支付代销费。因此,该费率的制定具有合理性与公允性。

②从上海新与禾采购氯化钾

上海新与禾设立于2017年12月,系上海申之禾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申之禾为青海盐湖98%氯化钾产品的独家代理商,并经销多种国产及进口氯化钾,为国内主要的氯化钾供应商之一。2018年,公司向上海新与禾采购包括青海盐湖98%氯化钾产品等在内多种氯化钾以满足生产需要,符合氯化钾行业供应特征,其定价参考市场价格,主要价格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采购均价(元/吨)
从上海新与禾采购氯化钾2,222.18
从各非关联方采购氯化钾价格的算术平均值2,255.49
关联方与非关联方采购氯化钾价格的差异率-1.50%

注1:非关联方采购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第i家非关联方全年采购氯化钾金额÷该关联方全年采购数量))÷当期采购氯化钾非关联方家数注2:差异率=(关联方均价-非关联方均价)÷关联方均价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氯化钾的均价与其向非关联方采购氯化钾的均价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合理性与公允性。

③从新乐塑胶采购包装袋

新乐塑胶是由新希望六和控股的子公司,主营塑料编织袋等各类包装品的生产与销售。报告期内,由于新乐塑胶地处乐山,离公司较近,具有一定的运输成本优势,公司主要向其采购聚氯乙烯套袋、内膜袋、复膜袋等聚氯乙烯包装物料。

2019年3月前,公司采用直接集中采购的方式向新乐塑胶采购;2019年3月后,公司展开招标接受各包装袋供应商报价,通过询价的方式,并结合供应稳定性、产品质量等种因素,最终仍选择了新乐塑胶作为聚氯乙烯产品包装袋供应

1-1-182

商,其交易具有合理性,且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公允合理。2020年11月,公司关停聚氯乙烯生产线,不再经营聚氯乙烯相关业务。因此,公司已停止向新乐塑胶的聚氯乙烯包装袋采购交易。

④从成都化工采购氯化钾与各类备件

2017年,公司向成都化工采购其库存的氯化钾原料及不锈钢板、无缝钢管等备件材料,合计金额166.62万元。其中,氯化钾的采购金额较小,定价公允,其价格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金额(万元)数量(吨)均价(元/吨)
从成都化工采购氯化钾141.64745.601,899.74
非关联方的氯化钾采购30,358.83158,011.011,921.31
成都化工氯化钾采购与非关联方氯化钾采购均价的差异率-1.14%

注:差异率=(关联方均价-非关联方均价)÷关联方均价

不锈钢板、无缝钢管等备件材料采购金额为24.98万元,占公司整体营业成本的比重极小,其定价均参考市场价格制定,具有公允性。

⑤从新增鼎网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服务

公司向新增鼎网络采购内容主要为电子商务电子交易平台服务。2017年与2018年,公司与青海盐湖通过四川盐湖开展销售合作时,利用新增鼎网络搭建的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商品的网络推介,因此向新增鼎网络支付平台服务费。2018年底,公司终止与四川盐湖的销售合作,不再采购上述服务。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关联方时间交易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占当期同类型交易比重定价 方式
1四川盐湖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25,114.4625.99%42.06%市场价
2017年度20,138.8125.02%42.34%市场价
2成都枫澜2020年1-6月4.300.01%0.02%市场价
2019年度20.800.02%0.03%市场价
2018年度16.950.02%0.03%市场价

1-1-183

序号关联方时间交易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占当期同类型交易比重定价 方式
2017年度9.130.01%0.02%市场价
3龙新化工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5.600.01%0.01%市场价
2017年度----
4嘉好饲料2020年1-6月0.250.00%0.02%市场价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5重庆新希望实业2020年1-6月2.690.01%0.26%市场价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6重庆新希望猪资源2020年1-6月1.420.00%0.13%市场价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7新乳业2020年1-6月0.050.00%0.00%市场价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8新希望集团2020年1-6月13.010.03%1.24%市场价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9希望食品2020年1-6月0.400.00%0.04%市场价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10贵阳新希望农业2020年1-6月0.690.00%0.07%市场价
2019年度----
2018年度----

1-1-184

序号关联方时间交易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占当期同类型交易比重定价 方式
2017年度----
11纳雍新希望源生2020年1-6月0.100.00%0.01%市场价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12黔东南新希望农牧2020年1-6月0.500.00%0.05%市场价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13贵达实业2020年1-6月4.660.01%0.44%市场价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14成都新希望置业2020年1-6月0.440.00%0.04%市场价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15荣澳酒店管理2020年1-6月0.190.00%0.02%市场价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16新蓉营养2020年1-6月3.500.01%0.33%市场价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17新希望鲜小厨2020年1-6月0.010.00%0.00%市场价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18成都鲜生活冷链2020年1-6月0.040.00%0.00%市场价
2019年度----
2018年度----

1-1-185

序号关联方时间交易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占当期同类型交易比重定价 方式
2017年度----
19新希望云优选2020年1-6月0.010.00%0.00%市场价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三台新希望农牧2020年1-6月0.240.00%0.02%市场价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21夏津新希望六和2020年1-6月12.620.03%1.20%市场价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22盐亭新好农牧2020年1-6月8.550.02%0.81%市场价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23朔州新好农牧2020年1-6月3.410.01%0.32%市场价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24新华西乳业2020年1-6月0.650.00%0.06%市场价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合计2020年1-6月57.730.13%/-
2019年度20.800.02%
2018年度25,137.0126.01%
2017年度20,147.9425.03%

报告期内,除与四川盐湖的关联销售之外,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销售交易占营业收入与当期同类型交易的比重均较低,主要交易内容为华融化学向关联方销售氢氧化钾、次氯酸钠等产品以及新融望华向关联方销售次氯酸钠及其他化工产

1-1-186

品,其中次氯酸钠产品的销售主要系疫情期间消毒剂需求增长,集中在2020年上半年。

发行人与四川盐湖关联销售占营业收入及当期同类型比重波动较大。四川盐湖系青海盐湖旗下的化工原料及化学品销售公司,拥有丰富的物资资源、采购及销售网络。公司关联方新增鼎网络于2016年参股四川盐湖,拟联合青海盐湖通过业务整合及模式创新将四川盐湖打造为氢氧化钾等化工产品的公共交易平台、钾碱行业价格指数发布者和行业销售领导者,扩大双方市场份额,形成规模优势。公司与四川盐湖签署了经销协议,委托四川盐湖为其销售氢氧化钾产品,并按照销售额的1.2%向四川盐湖支付委托代销费。由于公司客户仍更习惯原有交易模式,2018年11月,双方终止合作协议,其后不再委托四川盐湖销售氢氧化钾碱产品。

①向关联方销售氢氧化钾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向包括四川盐湖、成都枫澜以及龙新化工3家关联方销售氢氧化钾。

A、委托四川盐湖代销氢氧化钾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四川盐湖销售氢氧化钾产品,并按照销售额的1.2%向四川盐湖支付委托代销费。四川盐湖同时也为青海盐湖代销氢氧化钾产品,也按照销售额的1.2%收取委托代销费,定价公允。

B、向成都枫澜销售氢氧化钾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及非关联方销售氢氧化钾产品价格对比分析如下表所示:

时间成都枫澜均价(元/吨)成都枫澜 当期销售数量(吨)单个客户当期累计氢氧化钾销售量30吨以内的销售均价(不含成都枫澜)(元/吨)均价差异率
2017年5,705.13165,991.58-5.02%
2018年7,063.69246,961.311.45%
2019年7,429.16287,392.980.49%

1-1-187

时间成都枫澜均价(元/吨)成都枫澜 当期销售数量(吨)单个客户当期累计氢氧化钾销售量10吨以内的销售均价(不含成都枫澜)(元/吨)均价差异率
2020年1-6月7,168.1467,401.53-3.26%

注1:发行人报告期内向成都枫澜销售氢氧化钾全部为片碱,故选取非关联方的片碱销售情况作为对比注2:上述销售均价指交易对区间内各客户销售均价进行算术平均求得均价注3:差异率=(成都枫澜销售均价-各区间内客户销售均价)÷成都枫澜销售均价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向成都枫澜销售氢氧化钾产品的均价差异主要由销售数量造成,由于小规模订单在包装、运输等方面导致单位成本更高,故公司将对较小数量的销售制定更高的价格(含运费)。总体而言,在考虑销售数量影响时,发行人报告期内向成都枫澜销售氢氧化钾的均价与公司向近似采购规模的非关联方销售氢氧化钾均价不存在重大差异。

C、向龙新化工销售氢氧化钾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龙新化工仅于2018年发生一笔销售氢氧化钾交易,系龙新化工开展化工产品贸易时,为满足其下游客户的氢氧化钾产品需求而发生。该笔交易金额为5.6万元,金额极小,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具有公允性。

②向关联方销售次氯酸钠

2020年1-6月,受新冠疫情影响,发行人与嘉好饲料等21家关联方发生氯酸钠产品的销售,总金额为36.55万元。该期间,疫情及相关消杀产品供需形势变化导致各月次氯酸钠产品价格存在一定波动,但其相关销售额仅占2020年上半年公司所有次氯酸钠产品销售3%,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③新融望华向关联方销售次氯酸钠及其他化工产品

2020年1-6月,新融望华向夏津新希望六和、盐亭新好农牧以及朔州新好农牧销售包括氢氧化钠、漂白粉等化工产品,整体销售金额及其对业绩影响均较小,其定价均参考市场价格,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关联方销售商品及金额
夏津新希望六和氢氧化钠7.96万元
盐亭新好农牧漂白粉、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共6.98万元
朔州新好农牧氢氧化钠1.92万元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总额情况如下,其具

1-1-188

体情况见本招股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82.27296.84165.46123.74

(4)关联方金融服务

①票据贴现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2019年度发生额本期利息支出
新希望财务公司2,058.1915.43
关联方名称2018年度发生额本期利息支出
新希望财务公司419.646.58

②存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2020年6月30日 /(2020年1-6月)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度)本期利息收入
新希望财务公司-22,824.26156.33
关联方名称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度)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度)本期利息收入
新希望财务公司22,824.2618.7515.81
关联方名称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度)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度)本期利息收入
新希望财务公司18.75895.002.04
关联方名称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度)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度)本期利息收入
新希望财务公司895.001,552.801.15

③短期借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度)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度)本期利息支出
新希望财务公司-8,000.00327.48
关联方名称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度)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度)本期利息支出
新希望财务公司8,000.00-113.10

注:借款合同信息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一、重要合同”之“(三)借款合同”。

新希望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吸收存

1-1-189

款、发放贷款、办理票据贴现、结算等业务的资质,为企业集团成员企业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新希望财务公司提供的相关业务高效、简便,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报告期内,新希望财务公司向发行人提供票据贴现、存贷款等金融服务,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发行人与新希望财务公司签署了《人民币定期存款合同》《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等协议,新希望财务公司为发行人提供存贷款等服务,相关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以同期同类型人民币存款或贷款基准利率为参考,按照市场利率定价,不存在关联方替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以及向发行人输送利益的情形。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新希望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余额均为零,不存在对新希望财务公司的重大依赖。

3、偶发性关联交易

(1)采购设备、商品等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 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毕节东华采购设备-46.1485.75-
希望食品采购食品---5.00
何不傲美购买服务3.64---
三勒浆药业采购口罩4.91---
合计8.5546.1485.755.00

发行人向毕节东华采购的产品为脱盐水处理装置等设备及备品备件,系满足生产经营所需的零星采购;发行人向希望食品采购食品用于发放员工福利;发行人为进一步扩大品牌影响力、提升品牌知名度,向何不傲美采购了品牌营销与品牌优化服务;发行人向三勒浆药业采购医用防疫口罩,主要用于公司内日常经营中的新冠疫情防护,价格制定参照彼时市场价格。上述采购均不具有经常性。

(2)出售设备、提供劳务等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 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硕冉贸易出售废旧物资---2.82
新增鼎网络提供咨询服务--103.31-

1-1-190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 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鑫益新磷化工提供咨询服务---64.29
合计--103.3167.11

发行人向硕冉贸易的关联销售内容为废旧离子膜及配件的物资处置,属于公司正常的非经常性业务收入,涉及金额较小,处置价格参考市场同类型交易价格。报告期内,公司利用自身在化工领域的经验及技术优势向新增鼎网络及鑫益新磷化工提供咨询服务,发生金额较小,价格参考市场同类型服务价格及公司预计发生的合理成本综合确定,具有合理性和公允性。

(3)关联方担保

2019年11月21日,发行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授信额度为10,000万元的《授信协议》,授信期限为2019年11月21日至2020年11月20日。同日,新希望投资集团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发行人该笔授信提供足额担保,担保责任期间为自该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在该笔授信项下的贷款余额为2,000万元,拟于2021年3月5日到期。2020年11月27日,发行人提前偿还该笔授信项下的全部债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授信协议》已到期,发行人已足额偿还该笔授信项下的全部债务,新希望投资集团的担保责任已履行完毕。

(4)非金融关联方借款或资金往来

①向非金融关联方提供借款或资金往来

2020年1-6月:无

2019年度

1-1-191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8年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19年12月31日期间利息
新希望化工24,312.6951,180.3075,492.99-820.14
新增鼎资产2,241.5890.542,332.12-85.41
合计26,554.2751,270.8477,825.10-905.55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7年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18年12月31日期间利息
新希望化工51,195.8247,338.1574,221.2924,312.692,128.63
新增鼎资产332.892,025.40116.712,241.5864.10
成都化工-144.57144.57--
樟丰化工-176.87176.87--
合计51,528.7249,684.9974,659.4426,554.272,192.73

注1:2018年,公司向新希望化工借出金额中3,710,000.00元以票据形式借出。注2:2018年,公司代成都化工支付费用144.57万元,代樟丰化工支付费用176.87万元。2018年11月,经新增鼎资产确认,本公司将对成都化工与樟丰化工的债权转让给新增鼎资产,由新增鼎代为偿付并支付相应利息。2017年度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6年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17年12月31日期间利息
新希望化工51,376.3033,178.6033,359.0851,195.821,881.92
新增鼎资产-332.89-332.8911.30
合计51,376.3033,511.4933,359.0851,528.721,893.22

注1:2017年,公司向新希望化工借出金额中18,007,916.51元以票据形式借出,1,276,677.48元以票据形式收回。注2:2017年12月,根据新增鼎资产、成都化工、樟丰化工与公司签订的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及相关确认函,新增鼎资产将对樟丰化工的债权1,431.91万元、对成都化工的债权204.10万元转让给公司,公司相应承担对新增鼎资产的债务;公司将对成都化工的预付货款余额320.91万元转让给新增鼎资产,相应享有对新增鼎资产的债权。2018年11月,公司与相关方签订协议又将上述对成都化工与樟丰化工的债权转回新增鼎资产,抵消本公司相应债务。鉴于此,公司将2017年对成都化工、樟丰化工的债权列为对新增鼎资产的债权,并以净额列示。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新增鼎资产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332.89万元,其中债权原值320.91万元,应收利息11.98万元。

公司自2000年设立以来持续盈利,财务状况良好,资金相对充裕,2011年到2017年,未向股东实施现金分红。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行人作为新希望化工的全资子公司,根据资金富余情况向新希望化工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支持并收取相应利息。2017年至2019年,公司以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为参考、以双方协商确定的年化利率4.20%向新希望化工及新增鼎资产收取利息费用。

1-1-192

按照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发行人向股东实施了现金分红,新希望化工、新增鼎资产于2019年12月结清了全部款项,终止了上述资金支持安排。

②从非金融关联方取得借款或资金往来

2020年1-6月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9年12月31日本年借入本年偿还2020年6月30日期间利息
新希望化工-3,000.003,000.00-36.49

2019年度:无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7年12月31日本年借入本年偿还2018年12月31日期间利息
新希望包材3,400.00-3,400.00-144.78

2017年度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6年12月31日本年借入本年偿还2017年12月31日期间利息
新希望包材3,400.00--3,400.00144.78
新希望集团-20,000.0020,000.00--
合计3,400.0020,000.0020,000.003,400.00144.78

A、从新希望化工取得防疫资金借款

为有效抗击近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财政部下发《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3号),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

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在疫情期间被纳入全国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根据财金〔2020〕3号文件及防疫专项贷款相关指导意见,新希望化工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总府支行申请了3,000万元防疫专项贷款,专项用于子公司防疫保供背景下的生产经营。新希望化工按取得的防疫专项优惠利率再借款给本公司,公司按防疫专项贷款的相关规定,专款用于防疫保供背景下的生产经营和发展。

1-1-193

该项关联借款发生系基于防疫工作需要,符合政策要求和公司防疫保供资金需求,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足额偿还该笔借款。

B、与新希望集团的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资金周转需要于2017年4月与新希望集团发生两笔金额均为10,000万元的临时性资金往来行为。因资金占用时间不足一日,该类资金往来未计息。此后,上述情况已经得到清理规范,未再发生类似情况。

C、从新希望包材取得借款

该笔款项系新希望包材拟采购发行人生产的聚氯乙烯产品发生的预付款项,后未实际发生采购交易,华融化学于2018年12月退回该笔款项。基于谨慎性原则,发行人将其认定为新希望包材对发行人的借款,并按照前述与新希望化工发生资金拆借所采用的年利率4.20%确认利息。

(5)关联方资金垫付

①关联方为公司代垫资金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 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新希望化工代垫社保公积金-13.14--

②公司为关联方代垫资金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 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恒新镍业代垫社保公积金1.052.112.112.11
新川化工代垫社保公积金---4.61
合计1.052.112.116.72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关联方资金垫付均为代垫社保公积金,主要系部分人员因工作调动未及时办理社保公积金签转或异地缴纳社保公积金等原因所致,发生金额较小。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代垫社保公积金关系均已得到清理规范。

(6)其他关联交易

1-1-194

①专利权转让

2018年8月21日,发行人与新增鼎数据签署《专利转让合同》,以0元价格受让新增鼎数据的两项专利(一种喷射式溶液蒸发浓缩装置,专利号:

ZL201020665322.5;一种喷射式溶液蒸发浓缩器,专利号:ZL201020665895.8),上述两项专利系发行人于2016年11月以0元价格转让至新增鼎数据。

2020年3月20日,发行人与新增鼎网络签署《专利转让合同》,以0元价格受让以新增鼎网络名义持有的,属于发行人的四项专利技术(一种利用电石渣与烟道气反应制备轻质碳酸钙的方法,专利号:201610901261.X;一种钾碱浓缩制片装置,专利号:201621139305.1;一种用于氯碱化工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专利号:201621098303.2;一种盐水除铵装置,专利号:ZL201621196299.3)。

上述专利转让事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二)主要无形资产”之“3、专利”。

②商标许可使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将其持有的注册证号为“3363884”的商标许可硕冉贸易使用,发行人未收取许可使用费。2020年12月1日,发行人与硕冉贸易签订《商标使用许可终止协议》,终止该商标许可使用。

③其他资金往来

A、与新希望保理的往来款

2018年度,因公司供应商茂县新纪元与新希望保理开展保理及再保理业务,公司与新希望保理发生两笔当日转入转出资金往来,合计转入(转出)8,070.00万元。2019年度,因公司应付账款的相关方实施保理及再保理业务,公司与新希望保理发生两笔当日转入转出资金往来,合计转入(转出)3,300.00万元。其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2019年,茂县新纪元就其持有的对发行人的应收账款与新希望保理开展保理业务,发行人该等应付账款的收款方变更为新希望保理。此后,新希望保理再次以相关保理应收款与恒生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再保理业务。恒生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监管及合规要求,要求付款方将款项支付至新希望保理开立在恒

1-1-195

生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银行账户。然而,新希望保理并未就上述再保理业务的付款要求变更情况及时知会发行人,发行人仍按原保理业务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未满足恒生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付款要求。因此,新希望保理以自有资金汇入发行人账户,请求发行人将其汇入其在恒生银行开立的账户中进行归还。上述资金往来,主要系发行人配合茂县新纪元与新希望保理实施保理及再保理业务而发生,发行人未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B、与上海新与禾的往来款(周转贷款)2018年9月6日,公司向上海新与禾支付货款6,000.00万元;2018年9月7日,上海新与禾将上述款项全额退回本公司。上述资金往来系公司为满足贷款银行的流动资产贷款使用要求及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与主要供应商上海新与禾进行周转贷款,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四、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之“(三)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瑕疵及整改情况”。

(7)上述偶发性关联交易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为与非金融关联方的借款或资金往来,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分别形成利息收入1,893.22万元、2,192.73万元及905.55万元;2017年、2018年及2020年1-6月,分别形成利息支出144.78万元、144.78万元及36.49万元;各报告期利息收入净额分别为1,748.44万元、2,047.95万元、905.55万元及-36.49万元,占公司各期利润总额的比重为223.91%、

22.99%、7.67%及-0.80%,其金额及比重逐年下降,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再产生重大影响。

除此之外,关联方采购、关联方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垫付等偶发性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4、关联方主要应收、应付款项

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应收应付款项如下:

1-1-196

(1)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四川盐湖----
应收账款盐亭新好农牧4.410.22--
应收账款朔州新好农牧3.860.19--
应收账款三台新希望农牧0.270.01--
应收利息新希望财务公司--1.79-
其他应收款新增鼎资产----
其他应收款新希望化工----
预付款项成都化工----
其他应收款成都化工121.46121.46121.46121.46
合计130.00121.89123.25121.46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四川盐湖2.230.11115.405.77
应收账款盐亭新好农牧----
应收账款朔州新好农牧----
应收账款三台新希望农牧----
应收利息新希望财务公司0.32-0.18-
其他应收款新增鼎资产2,241.58-332.89-
其他应收款新希望化工24,312.69-51,195.82-
预付款项成都化工--121.46-
其他应收款成都化工121.46121.46--
合计26,678.28121.5851,765.765.77

注:2018年,由于成都化工经营情况恶化,预付货款121.46万元预期不能收回,公司将其转入对成都化工的其他应收款并全额计提坏账。

上述应收款项主要系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预付采购货款、提供借款或资金往来形成。报告期内,除对成都化工的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之外,发行人对其他关联方的应收利息与其他应收款不存在逾期未还款的情形,并按照会计政策及账期情况对经营性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截至2020年6月30日,除成都

1-1-197

化工之外的其他应收款及已到期的应收账款均已足额收回。

(2)报告期内,发行人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应付账款毕节东华--54.47-
应付账款上海新与禾--121.66-
合同负债成都鲜生活冷链0.05---
合同负债贵达实业0.12---
合同负债新希望云优选0.01---
其他应付款新希望包材---3,544.78
合计0.18-176.133,544.78

上述应付款项中,发行人对新希望包材的其他应付款系预收货款因未实际发生交易而调整为借款后确认的本息。除此之外,其他应付款项均系发行人发生采购或销售形成的应付账款或预收账款,均为经营性往来。

(三)报告期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发行人严格按照制定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规范与决策。对于报告期内存在的关联交易,发行人亦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并获得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7月1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近三年及一期(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2020年7月1日,发行人独立董事就报告期内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以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为基本点,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遵循市场规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0年7月17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近三年及一期(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1-1-198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经常性关联交易的金额及占比逐年降低,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批准程序且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发行人和发行人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关联方变化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减少的关联方主要是由于注销、关联方股权转让以及关联自然人离职所致,具体请参见“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之“6、报告期内与本公司曾存在关联关系的主要企业”。

1-1-199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和相关的分析说明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公司在本节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标准为460万元人民币,或金额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公司认为较为重要的相关事项。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详细的财务资料。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61,263,794.46243,590,746.5514,974,991.6417,145,072.16
应收票据120,735,862.38178,750,472.58150,657,749.98163,529,608.16
应收账款24,221,649.0617,686,814.3721,935,684.5115,454,941.88
应收款项融资84,099,531.1027,546,761.02--
预付款项11,325,253.951,748,357.014,433,042.623,937,804.29
其他应收款361,138.641,946,254.08268,133,665.19518,161,961.92
存货45,702,624.0865,706,992.83112,177,706.07115,456,370.55
其他流动资产7,321,678.934,065,030.2516,203,800.84-
流动资产合计555,031,532.60541,041,428.69588,516,640.85833,685,758.96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80,196,553.5482,483,360.0394,159,879.42101,048,715.43
在建工程16,774,039.8717,359,875.917,721,155.4011,489,914.33
无形资产19,097,739.1719,511,565.6020,339,218.3720,354,684.05
长期待摊费用15,749,489.6116,072,257.9913,408,502.8113,056,699.96
递延所得税资产7,262,982.677,074,299.627,199,027.557,792,420.20
其他非流动资产8,347,710.40401,200.001,687,938.682,901,649.06
非流动资产合计147,428,515.26142,902,559.15144,515,722.23156,644,083.03
资产总计702,460,047.86683,943,987.84733,032,363.08990,329,841.99

1-1-200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90,000,000.00-80,000,000.0060,000,000.00
应付账款34,496,164.7364,072,254.4876,456,316.3548,677,472.58
预收款项-21,417,918.558,143,456.879,629,851.89
合同负债17,067,756.92---
应付职工薪酬13,238,973.3316,473,697.0013,016,030.7410,481,813.86
应交税费19,575,209.9516,387,780.8119,095,264.6910,816,368.82
其他应付款19,217,610.9512,156,468.1213,374,474.6249,271,281.58
其他流动负债23,826,773.02131,705,031.06106,277,612.0377,597,397.63
流动负债合计217,422,488.90262,213,150.02316,363,155.30266,474,186.36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217,422,488.90262,213,150.02316,363,155.30266,474,186.36
所有者权益:
股本360,000,000.00336,203,100.00336,203,100.00336,203,100.00
资本公积95,104,050.245,413,419.9361,666.2961,666.29
专项储备2,010,445.10661,051.62276,043.961,935,697.12
盈余公积-65,036,346.1655,102,943.2247,655,622.69
未分配利润27,923,063.6214,416,920.1125,025,454.31337,999,569.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85,037,558.96421,730,837.82416,669,207.78723,855,655.63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485,037,558.96421,730,837.82416,669,207.78723,855,655.6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702,460,047.86683,943,987.84733,032,363.08990,329,841.99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461,593,967.721,033,931,684.39966,315,865.54805,063,899.76
其中:营业收入461,593,967.721,033,931,684.39966,315,865.54805,063,899.76
二、营业总成本414,519,432.10920,815,324.22881,621,691.62766,569,021.97
其中:营业成本383,557,409.65795,081,381.95786,584,631.52683,151,179.40
税金及附加3,367,246.068,029,612.127,862,722.565,615,329.78

1-1-201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费用2,400,956.0055,124,164.0355,920,849.5954,453,463.38
管理费用20,397,444.2452,664,576.6240,721,612.5938,359,956.25
研发费用5,226,484.8315,738,170.148,334,980.59137,360.40
财务费用-430,108.68-5,822,580.64-17,803,105.23-15,148,267.24
其中:利息费用1,548,014.933,636,058.824,471,681.022,924,416.65
利息收入1,900,871.059,402,174.0022,124,669.5619,031,660.07
加:其他收益372,953.837,350,406.035,138,255.89283,940.9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00,839.83-1,800,838.2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723,279.90-375,128.83-1,908,394.42-30,833,625.2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8,185.14-10,800.841,007,654.9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46,605,184.58118,279,998.2588,931,690.297,945,193.58
加:营业外收入12,400.0015,818.95193,450.5825,038.57
减:营业外支出1,000,513.29200,220.1845,200.00161,475.2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5,617,071.29118,095,597.0289,079,940.877,808,756.92
减:所得税费用7,219,743.6318,770,728.2814,606,735.561,627,001.9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8,397,327.6699,324,868.7474,473,205.316,181,754.9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38,397,327.6699,324,868.7474,473,205.316,181,754.99

1-1-202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397,327.6699,324,868.7474,473,205.316,181,754.99
2.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38,397,327.6699,324,868.7474,473,205.316,181,754.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38,397,327.6699,324,868.7474,473,205.316,181,754.9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110.290.220.02
(二)稀释每股收益0.110.290.220.02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37,360,434.59790,657,495.31722,511,434.08515,259,038.88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909,577.1110,626,169.446,771,571.941,692,852.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3,270,011.70801,283,664.75729,283,006.02516,951,891.1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62,588,782.48518,148,266.73491,876,527.10447,698,246.9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2,192,409.2257,939,998.9648,811,055.6147,200,860.08
支付的各项税费22,362,926.0467,829,652.4254,408,312.0936,898,555.1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055,795.1812,028,339.5210,602,819.908,497,409.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25,199,912.92655,946,257.63605,698,714.70540,295,071.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1,929,901.22145,337,407.12123,584,291.32-23,343,180.48

1-1-203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93,676.52232,204.001,255,910.00334,397.6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78,251,040.58760,643,480.59557,314,097.1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3,676.52778,483,244.58761,899,390.59557,648,494.7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2,808,404.698,281,811.263,649,594.941,962,052.17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3,327,689.13487,265,097.46519,057,526.1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808,404.69511,609,500.39490,914,692.40521,019,578.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614,728.17266,873,744.19270,984,698.1936,628,916.4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3,56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00,000,000.0080,000,000.0080,000,000.006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3,560,000.0080,000,000.0080,000,000.006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0,000,000.00160,000,000.0060,000,000.0010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126,805.56103,742,392.15382,997,264.361,529,749.99

1-1-204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338,625.00-34,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465,430.56263,742,392.15476,997,264.36101,529,749.9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2,094,569.44-183,742,392.15-396,997,264.36-41,529,749.9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23,107.86146,995.75258,194.33-843,303.3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7,673,047.91228,615,754.91-2,170,080.52-29,087,317.4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43,590,746.5514,974,991.6417,145,072.1646,232,389.5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61,263,794.46243,590,746.5514,974,991.6417,145,072.16

二、审计意见和关键审计事项

(一)审计意见

华信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川华信审(2020)第054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关键审计事项

1、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华融化学主要从事氢氧化钾、聚氯乙烯及其他化工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其销售分为内销和外销。

华融化学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内销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华融化学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取得了收款凭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外销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华融化学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按规定办理出口报关手续,产品已实际出口,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相关的成本能可靠地计量。

由于营业收入是华融化学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

1-1-205

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定风险。因此,申报会计师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申报会计师针对营业收入的确认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①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和执行是否有效,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②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公司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且与合同条款约定一致。

③按产品、分客户对主营业务收入及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分析波动原因。

④对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检查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计量单(出库单)、物流单据、签收单以及货款收款记录等;对出口收入,获取电子口岸信息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销售发票,以及货款收款记录等。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华融化学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并检查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⑤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对主要客户销售额实施函证。

⑥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进行检查,包括核对计量单(出库单)、签收单、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评价营业收入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⑦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2、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事项描述

报告期内,华融化学存在与关联方之间涉及不同交易类别且金额较大的关联方交易。由于关联方较多、涉及的关联方交易种类多样,且报告期华融化学与关联方的交易金额比较重大,存在没有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和关联方交易的风险,因此申报会计师将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1-1-206

(2)审计应对

申报会计师对华融化学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①评估并测试了华融化学识别和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内部控制,例如关联方清单的确定、执行关联方对账并处理对账差异等。

②取得了管理层提供的关联方关系清单,将其与财务系统中导出的关联方关系清单以及从其他公开渠道获取的信息进行核对。

③检查与公司发生业务的客户、供应商及其他相关方,复核了重大的销售、购买和其他合同,以识别是否有遗漏的关联方情况。

④取得了管理层提供的关联方交易发生额及余额明细,将其与财务记录进行核对;抽样检查了关联方交易发生额及余额的对账结果,并对报告期关联方交易进行函证。

⑤将对关联方的销售价格与对非关联方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或同类产品市场价格进行比较,判断交易价格是否公允;访谈相关人员,了解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

⑥针对华融化学与新希望化工、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发生的资金拆借关联交易情况,关注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了解华融化学与资金拆借相关的内部控制,检查相关拆借协议以及账面记录,将关联方资金拆借利率与同期金融机构利率比较,访谈相关人员,了解资金拆借利率的公允性,复核利息计算表。

⑦对财务报表附注中关联交易的列报和披露进行检查。

三、影响经营业绩的重要因素

(一)影响收入的主要因素

公司致力于高品质氢氧化钾绿色循环综合利用,围绕新型肥料、高端日化、食品医药、新能源、电子信息等现代产业,重点开发精细钾产品及氯产品,并围绕钾化合物和氯化合物向下游精细化工产品延伸。因此,影响公司收入的主要因素是下游基础化工、精细化工、湿电子化学品和高端日化等市场需求的变动。近年来,随着我国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居民收入不断增长,以及电子、建材、机械工业等终端领域对精细化工材料提出更高需求,公司营业收入稳步增长,具

1-1-207

体分析详见本小节“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

(二)影响成本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以直接材料为主,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超过70%,具体包括氯化钾、电石等。因此,影响公司营业成本的主要因素为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具体分析详见本小节“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二)营业成本分析”。

(三)影响费用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为公司期间费用的主要组成成分。其中,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运输费用与销售人员薪酬,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薪酬、折旧及摊销、修理费和安全环保费,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研发人员薪酬与直接材料,具体分析详见本小节“十、经营成果分析”之“(四)期间费用分析”。

(四)影响利润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精细钾产品对营业毛利的贡献占比超过99%,因此影响公司利润的主要因素为精细钾产品毛利率水平以及期间费用率,具体分析详见本小节“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四)期间费用分析”。

(五)对发行人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

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状况及自身业务特点,对公司业绩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指标包括精细钾产品的收入增长率和毛利率。2018及2019年度,公司精细钾产品收入增长率分别为25.45%和7.10%;2017年度至2020年1-6月,公司精细钾产品毛利率分别为29.17%、32.85%、37.44%和29.16%。有关公司精细钾产品收入增长率及毛利率的分析请参见本小节“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四、分部信息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品质氢氧化钾及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都在中国境内,全部资产亦集中分布于中国境内的 生产经营场所内,管理层将该等业务视作为一个整体实施管理,评估经营成果。因此,公司财务报

1-1-208

表中未呈列分部信息。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的详见本节“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二)营业成本分析”的相关内容。

五、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正常经营且持续盈利,无终止经营或清算等计划;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将会持续经营(不短于本报告期末起12个月)。

六、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年度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为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主要业务的营业周期通常小于12个月;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1-1-209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原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原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

1-1-210

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在判断本公司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利时,本公司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包括本公司自身所享有的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

1-1-211

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作为权益性交易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支付/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3、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4、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特殊处理

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

1-1-212

一种或多种情况,本公司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相应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时,剩余股权的计量以及有关处置股权损益的核算比照上述“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①属于“一揽子交易”的,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②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七)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1-213

(八)金融工具(适用2018年12月31日之前)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①取得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

②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③属于衍生金融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①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②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

1-1-214

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③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④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本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债权(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性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

1-1-215

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本公司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遇到下列情况可以除外:

①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且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②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③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所引起。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其他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本公司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4)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

1-1-216

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1-1-217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1-1-218

(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7)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九)金融工具(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

1-1-219

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1-1-220

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

1-1-221

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②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

1-1-222

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①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1-223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③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①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224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①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②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1-1-225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

1-1-226

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

1-1-227

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①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②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③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④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⑤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1-1-228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

1-1-229

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十)应收款项(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

1、应收票据

对于信用级别较高(15家AAA银行)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将其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应收款项融资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15家AAA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于票据到期时终止确认。已贴现或背书转让但未到期应收票据,本公司不终止确认,仍在应收

1-1-230

票据列报,同时增加其他流动负债。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九)金融工具(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之“6、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
银行承兑票据组合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票据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组合按照应收账款账龄组合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账款

本公司应收账款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应收账款。

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九)金融工具(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之“6、金融工具减值”。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采用简化方法,按照单项认定及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方式,以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涉诉及有充分证据证明不会发生或已发生预计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单项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1-231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1年)5.00
1-2年(含2年)10.00
2-3年(含3年)20.00
3-4年(含4年)50.00
4年以上100.00

3、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九)金融工具(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之“6、金融工具减值”。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采用一般方法,分成三个阶段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其中,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并未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情况进行风险的计提,当信用风险发生显著增加但不存在表明发生信用损失的事件的客观证据时,以整个存续期来预测预期信用损失。按照单项认定及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方式,分成三个阶段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涉诉和有充分证据证明不会发生或已发生预计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关联方组合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关联方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1-1-232

账龄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1年)5.00
1-2年(含2年)10.00
2-3年(含3年)20.00
3-4年(含4年)50.00
4年以上100.00

4、应收款项融资

对于信用级别较高((15家AAA银行))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将其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应收款项融资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对于15家AAA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中已贴现或背书转让但未到期应收票据,本公司不终止确认,仍在应收票据列报,同时增加其他流动负债。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九)金融工具(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之“6、金融工具减值”。

(十一)应收款项(适用2018年12月31日之前)

本公司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期末余额达到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再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1-233

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涉诉款项、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3、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单独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类型确定组合的依据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账龄状态账龄分析法

(1)对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5.005.00
1-2年(含2年)10.0010.00
2-3年(含3年)20.0020.00
3-4年(含4年)50.0050.00
4年以上100.00100.00

(2)对关联方组合,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如下:

组合名称计提方法
关联方组合1、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2、基于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的信用情况和是否出现减值迹象等综合考虑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

(十二)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公司存货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包装物、在产品、库存商品(产成品)、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原材料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法入账。存货发出时成本按照加权平均法核算。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核算成本。产成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及正常生产能力下适当比例分摊的所有间接生产费用。在产品只保留直接材料

1-1-234

价值。产成品入库成本采用实际成本法,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通常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同时计入当期损益(即“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可变现净值为存货的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其中: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其可变现净值为该存货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其可变现净值为所生产的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执行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公司持有的存货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过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等因素。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公司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公司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如果盘存数与账面记录不符,于查明原因后及时进行会计处理。

(十三)持有待售

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己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

1-1-235

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十四)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八)金融工具(适用2018年12月31日之前)、(九)金融工具(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

1-1-236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当期投资损益为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

1-1-237

的,不予以抵销。对被投资单位的其他综合收益,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后续处置该长期股权投资时,将此处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按比例或全部转入投资收益。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公司2007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三、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对于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并按前述长期股权投资或金融资产的会计政策进

1-1-238

行后续计量。涉及对剩余股权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企业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十五)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

投资性房地产可分为: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房屋建筑物。

当改变投资性房地产用途,如用于自用时,将相关投资性房地产转入其他资产。

2、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

3、按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或摊销、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已出租房屋建筑物:计提折旧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与固定资产一致。减

1-1-239

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摊销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与无形资产一致。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六)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

固定资产是指本公司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工器具等。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以及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予以确认。

2、固定资产计价

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后续计量

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除对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使用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203.00—5.004.75—9.70
机器设备3—105.009.50—31.67

1-1-240

固定资产类别使用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运输设备4—55.0019.00—23.75
其他设备3—105.009.50—31.67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即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本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1-241

(十七)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计价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建造期间所发生的借款利息及相关费用应予以资本化的金额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在建工程达到设定用途并交付使用时,按实际成本结转固定资产;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在建工程,自交付使用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数据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竣工决算办理完毕以后,按照决算数调整原估价。资产负债表日,在建工程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

2、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对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本公司按在建工程期末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

(2)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均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不确定性的;

(3)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情形的。

(十八)借款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1-1-242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资本化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十九)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

1-1-243

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类别使用寿命摊销方法备注
土地使用权50、70年直线法
软件3年直线法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并在每个会计期末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3、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1-1-244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己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己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二十)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

1-1-245

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二十一)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己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二)应付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2、离职后福利

本公司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离职后福利计划,是指本公司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或者本公司为向职工提供离职后福利制定的规章或办法等。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

1-1-246

定费用后,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尚未运作设定受益计划或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3、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设定提存计划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除此以外的,按照上述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政策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二十三)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

1-1-247

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十四)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不存在等待期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或其他方类似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2、存在等待期的股份支付,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取得的职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其中以权益结算涉及职工的,以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相应增加资本公积;以现金结算的,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认,相应增加负债;以权益结算涉及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按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按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1-1-248

3、对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行权日根据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资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其他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4、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确认成本费用,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二十五)收入(适用2019年12月31日之前)

1、商品销售收入

(1)一般原则

本公司销售的商品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金额确认销售商品收入:①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具体方法

①内销业务:

合同约定以需方所在地交货的,以货物送达至指定地点、并由客户签收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合同约定为自提的,以货物发出时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支付手续费的代销商品,以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寄售产品,以货物发出、客户实际领用时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②出口业务:

产品在出口业务办妥报关出口手续,产品实际出口时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2、提供劳务

(1)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

1-1-249

(2)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本公司在与让渡资产使用权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和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经营租赁的租金应当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公司发生的租赁初始直接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收入。

(二十六)收入(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公司给予客户的信用期与行业惯例一致,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1-1-250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①内销业务:

合同约定以需方所在地交货的,以货物送达至指定地点、并由客户签收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合同约定为自提的,以货物发出时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支付手续费的代销商品,以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寄售产品,以货物发出、客户实际领用时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②出口业务:

产品在出口业务办妥报关出口手续,产品实际出口时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二十七)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

1-1-251

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总额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或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八)合同成本

1、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1-1-252

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二十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

1-1-253

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三十)终止经营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该组成部分己经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列示。

(三十一)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

1-1-254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债务重组》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1)执行持有待售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规定对于执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本公司变更当期及以后期间的不存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2019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累积影响金额2019年 1月1日
分类和计量影响(注1)金融资产减值影响(注2)小计
应收票据150,657,749.98-20,990,807.71--20,990,807.71129,666,942.27
应收款项融资-20,990,807.71-20,990,807.7120,990,807.71
资产合计150,657,749.98---150,657,749.98

注1:对于信用级别较高(15家AAA银行)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由于其在背书、贴现时终止确认,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将其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2019年1月1日,账面价值20,990,807.71元的应收票据被分类至应收款项融资。

(3)执行新债务重组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

1-1-255

理,并根据准则的规定对于2019年1月1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进行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二十六)收入(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①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累积影响金额2020年 1月1日
重分类重新计量小计
预收款项21,417,918.55-21,417,918.55--21,417,918.55-
合同负债-18,953,910.22-18,953,910.2218,953,910.22
其他流动负债-2,464,008.33-2,464,008.332,464,008.33

注1: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注2:2020年起执行新收入准则,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

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6月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报表数假设按原准则影响
营业成本383,557,409.65365,150,458.3318,406,951.32
销售费用2,400,956.0020,807,907.32-18,406,951.32

注:根据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

本公司向客户销售产品并负责运输,产品在送达客户指定地点时控制权转移

1-1-256

给客户。由于本公司的运输活动是在产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发生的,因此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而是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必要活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等相关规定,将原计入销售费用的运输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列报。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七、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根据华信出具的《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川华信专(2020)第0832号),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内容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82-1.08100.77-12.0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7.30735.04513.8328.39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905.552,192.731,893.22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82.92-8.7714.83-1.6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535.18--
所得税影响额-7.12244.61423.32286.20
合计-40.33850.962,398.831,621.78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40.33850.962,398.831,621.7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39.739,932.497,447.32618.18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净利润的比重-1.05%8.57%32.21%262.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880.069,081.535,048.49-1,003.60

1-1-257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主要是政府部门给予的政府补助、收取的关联方资金占用费以及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具体明细详见本节“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五)其他收益”以及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

八、主要税收政策、缴纳的主要税种及其法定税率

(一)主要税种、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备注
增值税产品销售收入17%、16%、13%、10%、9%、6%、3%注1
城建税流转税额5%--
教育费附加流转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流转税额2%--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20%注2

注1:按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文件之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按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之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注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的规定,报告期内母公司华融化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根据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公司子公司新融望华符合小微企业认定条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主要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的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改委令2013年第21号)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四川省彭州市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彭国税通[2017]5133号)和《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017)年度》,母公司华融化学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根据四川省彭州市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彭国税通[2018]2714号)

1-1-258

和《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018)年度》,母公司华融化学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2019年度,根据《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不再进行审批,母公司华融化学申报为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企业,故2019年度母公司华融化学所得税减按15%计征。

2020年1-6月母公司华融化学企业所得税暂按15%税率缴纳。根据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新融望华符合小微企业认定条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税收优惠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为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

单位:万元

期间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税收优惠金额456.891,495.24746.33500.08
税收优惠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10.02%12.66%8.38%64.04%

公司将依法取得的税收优惠计入经常性损益。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所得税优惠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64.04%、8.38%、12.66%及10.02%,2018年度以来占比较低,公司对该项税收优惠不构成重大依赖。若未来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出现不可预测的不利变化或公司不再满足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条件,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九、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比率(倍)2.552.061.863.13
速动比率(倍)2.341.811.512.7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0.92%38.34%43.16%26.91%

1-1-259

资产负债率(合并)30.95%38.34%43.16%26.91%
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8.5647.3548.9140.30
存货周转率(次)13.718.906.878.9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5,368.1113,211.719,032.611,482.5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3,839.739,932.497,447.32618.1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3,880.069,081.535,048.49-1,003.6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28%1.82%1.42%0.0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0.230.430.37-0.07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050.68-0.01-0.09

注: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2020年1-6月数据已年化处理;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2020年1-6月数据已年化处理;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数;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研发投入/营业收入;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本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69%21.29%9.80%0.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79%19.47%6.64%-1.39%

1-1-260

2、每股收益

单位:元/股

报告期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2020年 1-6月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年度2020年1-6月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110.290.220.020.110.290.220.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110.260.15-0.030.110.260.15-0.03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P0÷SS=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P1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由于公司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故稀释性每股收益的计算与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结果相同。

十、经营成果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45,574.5198.73%102,610.0199.24%96,304.5899.66%80,186.7699.60%
其他业务收入584.881.27%783.160.76%327.010.34%319.630.40%
合计46,159.40100.00%103,393.17100.00%96,631.59100.00%80,506.39100.00%

1-1-261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是公司销售收入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在98%以上,主要为精细钾产品和氯产品所实现的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电石渣、磷酸二氢钾、硫酸钾等销售收入。

2、主营业务收入产品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精细钾产品28,192.7161.86%63,992.6862.36%59,750.7062.04%47,630.8459.40%
其中:片碱16,981.4937.26%41,338.1340.29%39,530.6541.05%35,806.4544.65%
液碱11,200.3724.58%22,589.4122.01%20,177.6520.95%11,752.7314.66%
其他10.860.02%65.140.06%42.400.04%71.660.09%
氯产品17,381.8038.14%38,617.3337.64%36,553.8837.96%32,555.9340.60%
其中:聚氯乙烯15,449.5033.90%36,307.0635.38%35,303.6136.66%31,626.3039.44%
液氯224.350.49%458.910.45%495.680.51%641.340.80%
盐酸655.791.44%402.190.39%147.620.15%225.800.28%
次氯酸钠1,052.162.31%1,449.161.41%606.970.63%62.480.08%
合计45,574.51100.00%102,610.01100.00%96,304.58100.00%80,186.76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为精细钾产品和氯产品,报告期内精细钾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比约六成、氯产品约四成。公司的精细钾产品主要包括片碱与液碱,氯产品主要包括聚氯乙烯、次氯酸钠、盐酸等。

3、主营业务收入地区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区域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国内42,731.3493.76%96,449.5094.00%89,260.6692.69%73,764.9391.99%
西南25,724.7056.45%50,088.1048.81%61,364.9563.72%46,791.6858.35%
华东10,622.9923.31%20,940.9420.41%10,758.8911.17%10,143.1512.65%
华南4,005.778.79%20,541.9420.02%14,293.6814.84%14,584.9518.19%
华北894.321.96%2,129.002.07%839.240.87%577.860.72%

1-1-262

区域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华中798.991.75%1,276.491.24%966.141.00%637.200.79%
东北563.351.24%964.230.94%631.480.66%633.680.79%
西北121.210.27%508.790.50%406.290.42%396.390.49%
国外2,843.186.24%6,160.516.00%7,043.927.31%6,421.838.01%
亚洲1,753.143.85%4,272.674.16%4,872.655.06%3,770.464.70%
其他1,090.042.39%1,887.831.84%2,171.272.25%2,651.373.31%
合计45,574.51100.00%102,610.01100.00%96,304.58100.00%80,186.76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内销为主,报告期各期内销收入占比均在九成以上,其中内销收入主要以西南、华东和华南地区为主。公司所在地为四川省成都市,故销售区域以西南地区为主,同时西南地区也是国内最大的磷酸二氢钾盐生产基地,公司下游客户较为集中;华东及华南地区为医药农药、食品制造等精细钾产品客户以及管材型材、软塑企业等行业客户较为集中的地区。公司外销主要出口地区为亚洲,其中又以韩国和东南亚地区为主:韩国半导体电子行业对湿电子化学品需求量较大,东南亚客户则以食品、药品用氢氧化钾需求为主。

4、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模式分析

单位:万元

类别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销26,126.9257.33%55,652.8454.24%40,023.7341.56%33,748.3542.09%
经销19,447.6042.67%46,957.1645.76%56,280.8558.44%46,438.4257.91%
合计45,574.51100.00%102,610.01100.00%96,304.58100.00%80,186.7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已逐渐形成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格局。2017及2018年度公司经销收入占比高于直销,主要系公司通过与四川盐湖合作,委托四川盐湖代销氢氧化钾产品所致。

5、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变动情况如下:

1-1-263

单位:万元

季度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一季度13,932.7230.57%20,833.0920.30%16,811.8817.46%16,853.0721.02%
二季度31,641.8069.43%26,368.4825.70%26,228.1127.23%22,200.9527.69%
三季度----27,627.2326.92%24,110.5525.04%17,718.0822.10%
四季度----27,781.2127.07%29,154.0430.27%23,414.6629.20%
合计45,574.51100.00%102,610.01100.00%96,304.58100.00%80,186.76100.00%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肥料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等厂商,其生产计划是一个全年连续性的过程,公司作为其上游供应商,也需要进行连续性的生产,因此,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变化。一般而言,受春节假期和停工检修影响,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公司一季度的收入会略低于其他季度,因此,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分布符合所处行业特点。

6、主要产品产销量及销售价格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精细钾产品和氯产品的产销量情况如下:

(1)精细钾产品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片碱产量(吨)30,033.9862,769.0960,454.5662,912.94
销量(吨)26,329.1256,717.9259,801.6861,131.18
销售收入(万元)16,981.4941,338.1339,530.6535,806.45
单位售价(元/吨)6,449.707,288.376,610.295,857.31
液碱产量(吨)21,080.2232,905.6130,478.8825,277.42
销量(吨)21,712.4437,026.2136,892.4825,709.99
销售收入(万元)11,200.3722,589.4120,177.6511,752.73
单位售价(元/吨)5,158.506,100.925,469.314,571.27

注:公司报告期内片碱产量高于销量主要系自产片碱配制液碱的影响;2018及2019年度液碱销量超过产量,主要系外购外销产成品的影响。

(2)氯产品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聚氯乙烯产量(吨)29,031.5062,765.9363,747.1061,359.43
销量(吨)29,416.7062,983.8363,767.7561,132.45

1-1-264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收入(万元)15,449.5036,307.0635,303.6131,626.30
单位售价(元/吨)5,251.955,764.515,536.285,173.41
液氯产量(吨)1,498.002,937.743,993.506,014.52
销量(吨)1,513.062,967.683,897.966,074.54
销售收入(万元)224.35458.91495.68641.34
单位售价(元/吨)1,482.751,546.371,271.631,055.79
盐酸产量(吨)28,714.3149,979.0344,848.2141,984.19
销量(吨)27,897.2946,547.1842,320.3839,811.24
销售收入(万元)655.79402.19147.62225.80
单位售价(元/吨)235.0786.4134.8856.72
次氯酸钠产量(吨)19,511.8042,825.4916,321.571,976.82
销量(吨)17,970.9641,632.3115,091.771,374.66
销售收入(万元)1,052.161,449.16606.9762.48
单位售价(元/吨)585.48348.09402.19454.53

报告期内,公司精细钾产品与氯产品的整体产销量及销售收入均呈增长趋势。销售价格分析详见本节“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2、毛利率分析/(2)主要产品毛利率分析。”

(二)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 (万元)比例金额 (万元)比例金额 (万元)比例金额 (万元)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37,789.2998.52%78,797.9799.11%78,450.2799.74%68,077.3899.65%
其他业务成本566.451.48%710.170.89%208.190.26%237.730.35%
合计38,355.74100.00%79,508.14100.00%78,658.46100.00%68,315.11100.00%

公司营业成本主要由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报告期内各期,主营业务成本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重均在98%以上。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68,077.38万元、78,450.27万元、78,797.97万元及37,789.29万元,呈增长趋势,与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趋势一致。

1-1-265

1、主营业务成本结构分析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 (万元)比例金额 (万元)比例金额 (万元)比例金额 (万元)比例
精细钾产品19,971.8352.85%40,033.4150.81%40,124.7751.15%33,736.6949.56%
其中:片碱12,239.3632.39%25,480.2932.34%25,949.3033.08%24,900.7236.58%
液碱7,721.7920.43%14,502.7718.41%14,145.4418.03%8,800.9512.93%
其他10.690.03%50.350.06%30.030.04%35.020.05%
氯产品17,817.4647.15%38,764.5649.19%38,325.5048.85%34,340.7050.44%
其中:聚氯乙烯15,665.5141.45%34,851.6944.23%35,476.4145.22%32,227.5947.34%
液氯265.010.70%448.840.57%546.120.70%728.801.07%
盐酸905.332.40%1,496.421.90%1,443.561.84%1,297.561.91%
次氯酸钠981.612.60%1,967.602.50%859.411.10%86.740.13%
合计37,789.29100.00%78,797.97100.00%78,450.27100.00%68,077.3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精细钾产品和氯产品约各占五成。与主营业务收入结构相比,公司精细钾产品的成本占比略高而氯产品占比略低,主要系精细钾产品与氯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差异较小,而精细钾产品的单位销售价格高于氯产品所致。

2、主要成本项目构成及变动情况

公司营业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能源动力和制造费用构成,报告期内结构较为稳定。此外,公司自2020年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原销售费用中的运费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重分类至营业成本中列示。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和能源动力是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最主要组成部分,如剔除2020年上半年运费计入成本的影响,各期直接材料和能源动力合计占比均在90%以上。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26,628.2870.47%59,343.6275.31%58,937.6675.13%47,882.0170.33%
能源动力6,277.0316.61%13,170.4016.71%13,391.1217.07%13,534.8519.88%
直接人工620.071.64%1,183.691.50%1,088.281.39%1,066.831.57%

1-1-266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制造费用2,423.226.41%5,100.266.47%5,033.226.42%5,593.708.22%
运费1,840.704.87%------------
合计37,789.29100.00%78,797.97100.00%78,450.27100.00%68,077.38100.00%

(1)精细钾产品成本分析

公司精细钾产品成本项目明细如下表所示,直接材料和能源动力是公司精细钾产品的最主要组成部分。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12,767.4163.93%27,608.0568.96%27,574.0268.72%20,760.6361.54%
能源动力4,452.9722.30%9,452.0523.61%9,654.9624.06%9,809.1129.08%
直接人工224.021.12%425.671.06%429.501.07%426.131.26%
制造费用1,116.735.59%2,547.646.36%2,466.296.15%2,740.838.12%
运费1,410.707.06%------------
合计19,971.83100.00%40,033.41100.00%40,124.77100.00%33,736.69100.00%

公司精细钾产品的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单位成本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
直接材料2,656.47-9.68%2,941.283.23%2,849.3219.37%2,386.91
能源动力926.51-7.99%1,006.990.93%997.68-11.54%1,127.78
直接人工46.612.78%45.352.18%44.38-9.41%48.99
制造费用232.35-14.39%271.426.50%254.85-19.13%315.12
运费293.52------
小计4,155.47-2.57%4,265.042.87%4,146.236.89%3,878.80

①直接材料

公司精细钾产品的原材料主要是氯化钾,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的变动趋势与氯化钾市场价格波动基本一致。2018年度,氯化钾市场价格上涨,当年度公

1-1-267

司氯化钾平均采购价格同比上升17.66%,使得同期单位材料成本增长19.37%。2019年度,公司氯化钾采购价格上升1.47%,同期单位材料成本增长3.23%。2020年上半年,随着主要原材料氯化钾市场价格下跌,公司精细钾产品的单位材料成本下降9.68%。

②能源动力

公司采用离子膜法电解生产精细钾产品,主要生产流程包括电解、浓缩、冷却等阶段,电解阶段耗用的主要能源为电力,浓缩和冷却阶段主要耗用蒸汽和天然气,其中电费为公司能源动力成本的最主要组成部分。2018年度,公司精细钾产品的单位能源成本同比下降11.54%,主要受到当年度电价降低的影响。2020年1-6月,单位能源动力同比下降7.99%,主要系液碱产销量同比大幅上升从而摊薄单位成本,以及取得疫情防控相关企业电费补贴和燃气补贴的影响。

③制造费用

公司精细钾产品的制造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机物料消耗和折旧费用。2018年度,公司单位制造费用同比大幅下降,主要原因为当年度公司精简了部分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当年度生产装置维修次数减少使得备品备件等机物料消耗下降。2019年度,公司单位制造费用上升6.50%,主要系当年度生产装置维修机物料消耗增长所致。

④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精细钾产品主要成本项目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成本项目2020年 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三孚股份氢氧化钾-直接材料--61.66%57.62%56.92%
氢氧化钾-能源动力--22.68%23.96%25.32%
氢氧化钾-直接人工--2.08%2.16%1.69%
氢氧化钾-折旧及其他--13.58%16.26%16.07%
合计--100.00%100.00%100.00%
公司精细钾产品-直接材料68.79%68.96%68.72%61.54%
精细钾产品-能源动力23.99%23.61%24.06%29.08%
精细钾产品-直接人工1.21%1.06%1.07%1.26%

1-1-268

公司名称成本项目2020年 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精细钾产品-制造费用6.02%6.36%6.15%8.12%
合计100.00%100.00%100.00%100.00%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告。为保证可比性,2020年1-6月公司成本项目剔除了运费。

公司精细钾产品的成本项目主要由直接材料、能源动力及制造费用构成,三项成本项目合计占比超过98%,与三孚股份基本一致。各成本项目中,公司与三孚股份能源动力占比基本一致。公司直接材料占比较高而制造费用占比较低的原因系,公司大部分设备购置较早,服役年限较长,报告期内折旧摊销处于较低水平,因此制造费用规模较小、成本占比较低;而三孚股份固定资产成新率较高,使得其折旧摊销费用较高,制造费用占比也较高。

(2)氯产品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氯产品成本项目明细如下表所示。公司氯产品的主要组成成分为直接材料,即电石以及氯化钾电解产生的氯气,报告期各期直接材料占比均在80%左右。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13,860.8777.79%31,735.5781.87%31,363.6481.83%27,121.3878.98%
能源动力1,824.0610.24%3,718.359.59%3,736.169.75%3,725.7410.85%
直接人工396.052.22%758.031.96%658.781.72%640.701.87%
制造费用1,306.497.33%2,552.616.58%2,566.936.70%2,852.878.31%
运费430.002.41%------
合计17,817.46100.00%38,764.56100.00%38,325.50100.00%34,340.70100.00%

氯产品的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单位成本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
直接材料1,804.85-12.34%2,059.00-17.89%2,507.530.22%2,502.14
能源动力237.51-1.55%241.25-19.24%298.71-13.10%343.73
直接人工51.574.86%49.18-6.62%52.67-10.89%59.11

1-1-269

单位成本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
制造费用170.122.72%165.61-19.30%205.23-22.03%263.20
运费55.99-------
小计2,320.04-7.75%2,515.04-17.92%3,064.13-3.28%3,168.17

①直接材料

发行人氯产品中不同产品的直接材料结构差异较大,以下按照聚氯乙烯和非聚氯乙烯产品来分析氯产品的单位材料成本变化:

单位:元/吨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
单位材料-聚氯乙烯产品4,234.94-7.04%4,555.90-0.94%4,599.348.58%4,235.83
电石采购均价2,725.55-7.47%2,945.60-1.32%2,985.089.85%2,717.29

公司采用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主要原材料为电石。2018年度,随着电石采购成本上升,公司聚氯乙烯产品的单位材料成本同比增长8.58%。2019年度,公司聚氯乙烯产品的单位材料成本及电石采购价格较上年度基本保持稳定。2020年1-6月,随着公司电石采购价格下降7.47%,聚氯乙烯产品的单位材料成本下降7.04%。

单位:元/吨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 年度
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
单位材料-非聚氯乙烯产品296.12-11.24%333.610.53%331.8727.85%259.57
氯化钾采购均价2,014.26-14.22%2,348.291.47%2,314.3017.66%1,966.95

公司非聚氯乙烯产品主要原材料为氯化钾电解所产生的氯气,报告期内,公司非聚氯乙烯产品的单位材料成本变动趋势与当期氯化钾采购价格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②能源动力及制造费用

公司各类氯产品中,聚氯乙烯生产所需能源能力及制造费用占全部氯产品的90%以上,其他氯产品占比较低。受报告期内次氯酸钠销量大幅增长的影响,氯

1-1-270

产品的单位能源成本和单位制造费用逐年降低。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7,785.2299.76%23,812.0499.69%17,854.3199.34%12,109.3899.33%
其中:精细钾产品8,220.88105.35%23,959.27100.31%19,625.93109.20%13,894.15113.97%
氯产品-435.66-5.58%-147.23-0.62%-1,771.62-9.86%-1,784.77-14.64%
其他业务毛利18.430.24%72.990.31%118.820.66%81.900.67%
合计7,803.65100.00%23,885.03100.00%17,973.13100.00%12,191.28100.00%

公司营业毛利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毛利,报告期内各期主营业务毛利占比均超过99%,是公司的主要盈利来源。

精细钾产品作为公司的核心产品,贡献了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各期,精细钾产品对公司营业毛利的贡献均在99%以上。而氯产品则由于行业整体供给过剩,市场价格长期低迷,报告期内基本处于盈亏平衡或微亏状态。

2、毛利率分析

(1)经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17.08%23.21%18.54%15.10%
其中:精细钾产品29.16%37.44%32.85%29.17%
氯产品-2.51%-0.38%-4.85%-5.48%
其他业务毛利率3.15%9.32%36.34%25.62%
综合毛利率16.91%23.10%18.60%15.14%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5.14%、18.60%、23.10%及16.91%,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5.10%、18.54%、23.21%及17.08%,与综合毛利率及其变

1-1-271

动趋势基本一致。由于精细钾产品是公司主要的盈利来源,因此公司综合毛利率和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主要受到精细钾产品毛利率波动的影响。

(2)主要产品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及毛利率的变动趋势如下:

①精细钾产品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 数量变动金额/ 数量变动金额/ 数量变动金额/ 数量
收入 (万元)28,192.71--63,992.687.10%59,750.7025.45%47,630.84
成本 (万元)19,971.83--40,033.41-0.23%40,124.7718.94%33,736.69
销量(吨)48,061.56--93,864.13-3.01%96,774.1611.26%86,977.17
单位售价 (元/吨)5,865.96-13.96%6,817.5910.42%6,174.2412.75%5,476.25
单位成本 (元/吨)4,155.47-2.57%4,265.042.87%4,146.236.89%3,878.80
毛利率29.16%-8.28个百分点37.44%4.59个百分点32.85%3.68个百分点29.17%

A、2018年毛利率变动分析2018年度,公司精细钾产品的单位售价增长12.75%,高于单位成本的增幅

6.89%,使得当年度精细钾产品毛利率增长3.68个百分点。

a、价格变动分析2018年度,受原材料氯化钾价格上涨、下游行业对氢氧化钾需求增加以及氢氧化钾行业整体库存处于低位的影响,供需格局转变一路推高氢氧化钾的市场价格,行业内主要生产企业呈现量价齐涨的局面。公司当年度氢氧化精细钾产品销售单价同比增长12.75%。b、成本变动分析2018年度,氯化钾进口大合同价同比大幅上升,导致国内氯化钾市场价格上涨明显,受此影响,公司精细钾产品的单位成本同比增长6.89%。

B、2019年毛利率变动分析2019年度,公司精细钾产品的单位售价增长10.42%,高于单位成本的增幅

1-1-272

2.87%,使得当年度精细钾产品毛利率增长4.59个百分点。

a、价格变动分析2019年开始,氢氧化钾行业基本维持供需平衡,新增项目和产能较少,同时由于环保与安全监察压力增大,氢氧化钾行业整体开工率与产量增幅均有所回落。此外,精细钾产品主要原材料氯化钾的市场价格处于高位震荡。当年度公司精细钾产品的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0.42%。b、成本变动分析2019年度,公司氯化钾采购价格小幅增长,当年度精细钾产品的单位销售成本同比增长2.87%。C、2020年1-6月毛利率变动分析2020年上半年,公司精细钾产品的单位售价下降13.96%,高于单位成本的降幅2.57%,使得当年度精细钾产品毛利率下降8.28个百分点。

a、价格变动分析受春节假期以及上半年国内新冠疫情影响,下游厂商开工不足,氢氧化钾行业库存处于高位,市场价格跌幅明显。2020年1-6月,公司钾产品销售均价较上年度下降了13.96%。

b、成本变动分析2020年上半年,公司精细钾产品的单位成本较上年度略有下降。由于受到新收入准则影响,公司2020年上半年运费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在剔除运费的情况下,公司2020年上半年单位销售成本下降了9.45%。

②氯产品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 数量变动金额/ 数量变动金额/ 数量变动金额/ 数量
收入(万元)17,381.80--38,617.335.64%36,553.8812.28%32,555.93
成本(万元)17,817.46--38,764.561.15%38,325.5011.60%34,340.70
销量(吨)76,798.00--154,131.0023.23%125,077.8615.39%108,392.89

1-1-273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 数量变动金额/ 数量变动金额/ 数量变动金额/ 数量
单位售价 (元/吨)2,263.31-9.67%2,505.49-14.27%2,922.49-2.70%3,003.51
单位成本 (元/吨)2,320.04-7.75%2,515.04-17.92%3,064.13-3.28%3,168.17
毛利率-2.51%-2.13个百分点-0.38%4.47个百分点-4.85%0.64个百分点-5.48%

报告期内,公司氯产品毛利率分别为-5.48%、-4.85%、-0.38%及-2.51%。公司氯产品主要系为平衡氢氧化钾生产过程中副产氯气而配套的聚氯乙烯、盐酸、次氯酸钠等耗氯产品,其中聚氯乙烯的氯气耗用最大、收入占比最高。

公司采用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主要生产成本为电石,而公司位于西南地区,不具备煤电等能源成本优势,因此该地区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普遍市场竞争能力较弱,盈利水平较低。同时,受到低价处理普通工业盐酸等氯产品的销售策略影响,报告期初公司氯产品毛利率水平一直为负。2018年以来,发行人开始实施“钾延伸、氯转型”的发展战略,将氯产品主产品化,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议价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氯产品的单位售价、成本和毛利率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吨

项目产品类型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单位售价聚氯乙烯5,251.955,764.515,536.285,173.41
液氯1,482.751,546.371,271.631,055.79
盐酸235.0786.4134.8856.72
次氯酸钠585.48348.09402.19454.53
合计2,263.312,505.492,922.493,003.51
单位成本聚氯乙烯5,325.385,533.445,563.385,271.76
液氯1,751.481,512.441,401.041,199.77
盐酸324.52321.49341.10325.93
次氯酸钠546.22472.61569.46631.03
合计2,320.042,515.043,064.133,168.17
毛利率聚氯乙烯-1.40%4.01%-0.49%-1.90%
液氯-18.12%2.19%-10.18%-13.64%
盐酸-38.05%-272.07%-877.88%-474.64%

1-1-274

项目产品类型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次氯酸钠6.71%-35.78%-41.59%-38.83%
合计-2.51%-0.38%-4.85%-5.48%

A、聚氯乙烯公司聚氯乙烯单位售价与市场价格波动一致:2017至2019年度,受益于国家供给侧改革和去产能政策环境,以及环保督查等因素,低质量落后产能逐步退出,行业供求关系恢复平衡,公司聚氯乙烯价格保持上升趋势;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下游开工不足,聚氯乙烯售价有所下降。聚氯乙烯单位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构成,与公司原材料电石的采购价格变动趋势一致。B、液氯公司的液氯产品主要系履行社会责任,满足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对全市饮用水消毒需求,定量生产,非市场化产品。

C、盐酸2017及2018年度公司盐酸销售以普通工业盐酸为主,售价较低;2019年开始,公司新增试剂级盐酸等高端产品的同时提升了普通工业盐酸品质,并根据“钾延伸、氯转型”调整了盐酸销售策略,提升高附加值客户的直销规模,使得盐酸单位售价迅速增长。

D、次氯酸钠次氯酸钠的生产成本主要受原材料烧碱价格影响,与国内烧碱市场价格走势波动一致;相应地,销售单价受到生产成本的联动影响,报告期内呈现先降后升的变动趋势。

3、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分析

(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选择标准

公司主要从事钾碱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属证监会行业为“制造业”中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报告期内氢氧化钾及聚氯乙烯收入占比达95%以上,市场上暂不存在产品结构与公司完全一致或相近的可比公司。行业内主要氢氧化钾生产企业中仅三孚股份(603938.SH)和韩国UNID

1-1-275

(014830.KS)为上市公司,而韩国UNID为境外企业且其经营范围多元,财务信息披露中未单独区分氢氧化钾产品,因此公司选择三孚股份作为氢氧化钾产品的可比上市公司。氯产品方面,我国西北地区以新疆天业(600075.SH)、中泰化学(002092.SZ)等为代表的氯碱企业上市公司,作为“煤电-电石-聚氯乙烯”一体化联产企业在原材料和能源成本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而公司的聚氯乙烯等含氯产品系为实现钾氯平衡而配套开发,其产品定位及生产条件与上述公司差异较大。新金路(000510.SZ)地处四川德阳,聚氯乙烯为其主要经营产品,与公司所面临的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较为接近,可比性更强,因此公司选择新金路作为氯产品的可比上市公司。

(2)精细钾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与三孚股份钾产品业务的毛利率均呈先升后降的变动趋势。产品售价、单位成本及毛利率水平与三孚股份基本一致。

单位:元/吨

项目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单位售价三孚股份6,044.456,788.906,201.955,289.61
公司5,865.966,817.596,174.245,476.25
单位成本三孚股份--4,348.394,251.623,917.22
公司4,155.474,265.044,146.233,878.80
单位毛利三孚股份--2,440.511,950.331,372.39
公司1,710.492,552.552,028.011,597.45
毛利率三孚股份--35.95%31.45%25.95%
公司29.16%37.44%32.85%29.17%

注:三孚股份未披露2020年1-6月氢氧化钾的成本数据。

(3)氯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氯产品中聚氯乙烯收入占比最高,各期均超过或接近90%,其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新金路-聚氯乙烯-5.36%-3.71%-5.11%-1.64%
公司-聚氯乙烯-1.40%4.01%-0.49%-1.90%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告

公司与新金路聚氯乙烯业务的毛利率基本均处于盈亏平衡状态。报告期内,

1-1-276

公司聚氯乙烯业务毛利率整体略高于新金路,主要系新金路聚氯乙烯生产成本较高的影响:新金路子公司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系新金路的电石生产基地,报告期内每年夏天均受暴雨自然灾害影响,电石生产受到较大冲击,直接影响其电石供应及生产成本。

单位:元/吨

项目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单位售价新金路-聚氯乙烯--5,936.515,841.225,553.48
公司-聚氯乙烯5,251.955,764.515,536.285,173.41
单位成本新金路-聚氯乙烯--6,156.606,139.535,644.55
公司-聚氯乙烯5,325.385,533.445,563.385,271.76
单位毛利新金路-聚氯乙烯---220.08-298.31-91.08
公司-聚氯乙烯-73.43231.07-27.10-98.35

(四)期间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240.100.52%5,512.425.33%5,592.085.79%5,445.356.76%
管理费用2,039.744.42%5,266.465.09%4,072.164.21%3,836.004.76%
研发费用522.651.13%1,573.821.52%833.500.86%13.740.02%
财务费用-43.01-0.09%-582.26-0.56%-1,780.31-1.84%-1,514.83-1.88%
合计2,759.485.98%11,770.4411.38%8,717.439.02%7,780.259.66%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金额分别为7,780.25万元、8,717.43万元、11,770.44万元及2,759.48万元,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一致,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66%、9.02%、11.38%及5.98%。其中,2020年1-6月期间费用及期间费用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主要受销售费用减少的影响。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1-277

运输费----4,684.6384.98%4,430.9579.24%4,237.8677.83%
职工薪酬206.7786.12%769.5513.96%617.3711.04%541.599.95%
代销手续费--------459.438.22%526.219.66%
电子平台交易服务费--------45.370.81%96.221.77%
差旅费12.445.18%47.360.86%23.430.42%25.670.47%
办公费0.920.38%1.160.02%2.610.05%2.330.04%
折旧费0.440.18%0.690.01%0.580.01%0.670.01%
其他19.538.13%9.040.16%12.340.22%14.800.27%
合计240.10100.00%5,512.42100.00%5,592.08100.00%5,445.35100.00%
占营业收入比例0.52%5.33%5.79%6.76%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为运输费用及职工薪酬,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76%、5.79%、5.33%及0.52%,随着营业收入不断增长,规模效应使得销售费用率逐年下降。公司销售费用中运输费用变化主要受公司产品销量、产品规格及运输距离影响,2020年起公司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原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重分类至营业成本。2020年上半年,职工薪酬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受疫情影响销售业绩同比下滑,公司销售人员的绩效工资以及计提的奖金有所降低所致。2017及2018年度,公司支付的代销手续费为委托四川盐湖销售精细钾产品的代销费用,电子平台交易服务费为支付给新增鼎网络的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相关交易的具体情况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三孚股份8.51%9.81%8.95%8.59%
新金路1.38%1.48%1.57%2.89%
平均4.95%5.64%5.26%5.74%
公司4.51%5.33%5.79%6.76%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为保证可比性,公司2020年上半年数据将计入营业成本中的运费还原至销售费用中计算。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的主要构成均为运费。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低于三孚股份的原因主要系:三孚股份产品结构较为多元,销售地域也相对

1-1-278

分散,销往华东、华北、西北地区以及出口占比较高;同时,三孚股份所在河北省危险化学品夜间限行,公司运力及车辆的周转率不高,使得三孚股份运费支出一直处于较高水平。新金路销售费用率较低的原因主要系其销售收入90%以上来自于西南地区,销售半径较小使得其运费支出较少。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775.6838.03%1,970.3837.41%1,472.7936.17%1,142.1329.77%
行政办公费65.113.19%134.252.55%128.033.14%107.392.80%
折旧及摊销162.837.98%335.046.36%372.049.14%690.5818.00%
修理费395.7719.40%1,213.3523.04%1,226.7330.12%1,089.2728.40%
财产保险费60.152.95%61.431.17%46.011.13%58.461.52%
会员费及会务费14.860.73%56.791.08%43.611.07%39.101.02%
业务招待费88.634.35%153.782.92%111.632.74%74.791.95%
中介机构 费用21.651.06%70.551.34%24.480.60%2.960.08%
安全环保费366.8517.99%728.6013.83%645.4515.85%623.4916.25%
股份支付----535.1810.16%--------
其他88.214.32%7.130.14%1.400.03%7.820.20%
合计2,039.74100.00%5,266.46100.00%4,072.16100.00%3,836.00100.00%
占营业收入比例4.42%5.09%4.21%4.76%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修理费和安全环保费组成。报告期内,随着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管理费用金额呈逐年增长趋势,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基本保持稳定。2019年度,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较上年度有较大幅度增长,主要原因系当期公司新增多名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以及当年度经营业绩较好、绩效工资增长所致。公司闲置的三氯氢硅和白炭黑相关生产装置折旧费用在管理费用中列示,由于2017年末公司对其计提了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减少,因此自2018年度起管理费用中折旧及摊销费用大幅下降。2019年度,公司管理费用中股份支付费用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吸收宁波新融增资入股而确认

1-1-279

的股份支付费用。报告期内修理费为机器设备定期检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三孚股份3.81%3.44%3.25%3.47%
新金路7.75%7.80%8.19%9.27%
平均5.78%5.62%5.72%6.37%
公司4.42%5.09%4.21%4.76%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高于三孚股份,主要系三孚股份固定资产成新率较高,维修费用较少。公司管理费用率低于新金路,主要系新金路管理人员数量及占比较多,发生的职工薪酬金额较大;同时,新金路固定资产成新率较低,停产检修发生的维修费用也较高。

3、研发费用

(1)研发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334.7364.05%590.1237.50%456.7054.79%13.74100.00%
直接材料费66.7612.77%643.5140.89%370.2244.42%----
折旧费57.2910.96%133.668.49%0.010.00%----
劳务费44.058.43%------------
燃料及 动力费12.592.41%125.737.99%--------
试验试制费1.220.23%42.852.72%--------
设计费1.000.19%6.600.42%--------
其他5.010.96%31.341.99%6.570.79%----
合计522.65100.00%1,573.82100.00%833.50100.00%13.74100.00%
占营业收入比例1.13%1.52%0.86%0.02%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3.74万元、833.50万元、1,573.82万元及

522.65万元,整体呈递增趋势。公司2018年正式建立起研发中心并开始系统化

1-1-280

地开展研发活动,当年度研发费用大幅上升。

(2)研发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研发项目的预算、费用支出及实施进度情况如下:

①2020年1-6月

序号项目预算金额 (万元)当期支出 (万元)当期实施进度
1电石渣除磷技术研发360.0063.06已完成
2废碱液循环利用技术研发580.0034.38已完成
3高温环保缓蚀技术集成应用研发200.0030.61已完成
4利用BaCO3和盐酸制备BaCl2精制剂产品研发340.0025.83已完成
5纳米级低汞触媒技术集成应用研发760.0045.32已完成
6试剂盐酸精制技术集成应用研发800.00113.45已完成
7盐水过碱控制工艺集成研发800.0047.37研究阶段
8中水回用技术研发170.0034.01研究阶段
9次氯酸消毒产品研发项目226.0052.23研究阶段
10洗消产品配方研发19.008.84研究阶段
11氯碱汽提塔捕集液再生利用工艺研发100.008.88研究阶段
12氢氧化钾纯化研发项目193.007.16研究阶段
13试剂级氯化钾研发项目482.007.86研究阶段
14树脂塔除钙镁工艺技术研发450.0035.63研究阶段
15盐泥的综合利用研发500.007.32研究阶段
16氯碱废硫酸提质升级综合利用研发15.000.70研究阶段

②2019年度

序号项目预算金额 (万元)当期支出 (万元)当期实施进度
1电石渣除磷技术研发360.00149.43研究阶段
2废碱液循环利用技术研发580.00210.97研究阶段
3高温环保缓蚀技术集成应用研发200.0073.52研究阶段
4利用BaCO3和盐酸制备BaCl2精制剂产品研发340.00110.36研究阶段
5纳米级低汞触媒技术集成应用研发760.0092.38研究阶段
6食品KCl中试技术研发520.0062.28已完成
7试剂盐酸精制技术集成应用研发800.00874.89研究阶段

1-1-281

③2018年度

序号项目预算金额 (万元)当期支出 (万元)当期实施进度
1电石渣除磷技术研发360.00136.67研究阶段
2废碱液循环利用技术研发580.00318.83研究阶段
3高温环保缓蚀技术集成应用研发200.0080.14研究阶段
4食品KCl中试技术研发520.00167.85研究阶段
5利用BaCO3和盐酸制备BaCl2精制剂产品研发340.0066.43研究阶段
6纳米级低汞触媒技术集成应用研发760.0063.08研究阶段
7试剂盐酸精制技术集成应用研发800.000.50研究阶段

④2017年度

2017年公司无研发项目。

(3)同行业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表。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技术工艺较为成熟稳定,研发支出规模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随着公司深入实施“钾延伸、氯转型”发展战略,未来公司将持续进行研发费用投入。

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三孚股份5.96%4.14%3.47%3.32%
新金路0.37%0.21%0.01%0.01%
平均3.17%2.17%1.74%1.66%
公司1.13%1.52%0.86%0.02%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4、财务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利息支出154.80363.61447.17292.44
减:利息收入190.09940.222,212.471,903.17
汇兑损失17.1341.9541.8195.96
减:汇兑收益29.4456.6567.6311.63
手续费支出及其他4.599.0510.8111.57

1-1-282

合计-43.01-582.26-1,780.31-1,514.83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1,514.83万元、-1,780.31万元、-582.26万元及-43.01万元,报告期内均为负的主要原因为控股股东以往年间资金往来利息以及公司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较高所致,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五)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28.39万元、513.83万元、735.04万元及37.30万元,均为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地方税收返还优惠政策资金--410.00480.00--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10.9810.3710.0013.39与收益相关
安全生产本级配套专项资金--2.002.00--与收益相关
外贸发展促进资金--12.5211.027.00与收益相关
燃煤锅炉改造补贴--300.00----与收益相关
四川名牌及产品奖励------8.00与收益相关
市本级企业综合奖励资金----5.00--与收益相关
远程站点建设补助款----0.10--与收益相关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3.56--与收益相关
防疫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08------与收益相关
主营业务收入达标奖励金10.00------与收益相关
重大社会投资项目疫情防控专项补助资金10.00------与收益相关
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3.75------与收益相关
个税手续费返还1.490.152.14--与收益相关
合计37.30735.04513.8328.39--

(六)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收支主要为其他收入、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对外

1-1-283

捐赠等,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其他1.241.5819.352.50
营业外收入合计1.241.5819.352.50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15.899.67--12.05
对外捐赠84.166.25--0.50
其他--4.104.523.60
营业外支出合计100.0520.024.5216.15

(七)其他影响损益的科目分析

1、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无投资收益。

2、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坏账损失-10.08-180.08----
合计-10.08-180.08----

(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坏账损失(损失为“-”)-----157.7946.04
存货跌价损失(损失为“-”)-14.52-37.30-32.10-93.29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为“-”)-57.81-0.22-0.96-3,036.12
合计-72.33-37.51-190.84-3,083.36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计提的坏账损失、存货跌价准备及固定资产减值损失。2019年度开始,坏账损失在信用减值损失科目中列报。

1-1-284

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1.82-1.08100.77--
合计-1.82-1.08100.77--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均为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4、所得税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740.841,864.601,401.33657.77
递延所得税费用-18.8712.4759.34-495.07
合计721.971,877.071,460.67162.70

公司所得税费用由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构成。随着经营规模逐步扩大、经营业绩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亦随之增长。

(八)主要税种缴纳情况

根据华信出具的川华信专(2020)第0830号《主要税种纳税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种的缴纳情况如下:

1、所得税缴纳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期初应交余额本期应交数本期已交数期末应交余额
2020年1-6月1,001.091,741.931,070.80671.13
2019年度976.132,840.731,839.641,001.09
2018年度634.792,036.121,059.99976.13
2017年度842.141,499.92865.13634.79

2、增值税缴纳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期初应交余额本期应交数本期已交数期末应交余额
2020年1-6月549.952,113.03956.491,156.54
2019年度711.594,613.784,063.83549.95
2018年度282.794,365.213,653.61711.59

1-1-285

2017年度496.612,667.882,385.09282.79

十一、资产质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55,503.1579.01%54,104.1479.11%58,851.6680.29%83,368.5884.18%
非流动 资产14,742.8520.99%14,290.2620.89%14,451.5719.71%15,664.4115.82%
资产总计70,246.00100.00%68,394.40100.00%73,303.24100.00%99,032.9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99,032.98万元、73,303.24万元、68,394.40万元及70,246.00万元,报告期内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系2018及2019年度分红导致流动资产较大幅度减少所致。公司资产结构以流动资产为主,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84.18%、80.29%、79.11%及79.01%。

(一)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26,126.3847.07%24,359.0745.02%1,497.502.54%1,714.512.06%
应收票据12,073.5921.75%17,875.0533.04%15,065.7725.60%16,352.9619.62%
应收账款2,422.164.36%1,768.683.27%2,193.573.73%1,545.491.85%
应收款项融资8,409.9515.15%2,754.685.09%--------
预付款项1,132.532.04%174.840.32%443.300.75%393.780.47%
其他 应收款36.110.07%194.630.36%26,813.3745.56%51,816.2062.15%
存货4,570.268.23%6,570.7012.14%11,217.7719.06%11,545.6413.85%
其他流动资产732.171.32%406.500.75%1,620.382.75%----
流动资产总计55,503.15100.00%54,104.14100.00%58,851.66100.00%83,368.58100.00%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和存货构成,报告期内,四项资产合计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5.52%、47.21%、95.30%及

1-1-286

92.21%。2017及2018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及占流动资产比例较高,主要系应收股东款项。

1、货币资金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库存现金5.410.2573.9913.92
银行存款26,120.9724,357.521,421.651,698.72
其他货币资金--1.301.861.86
合计26,126.3824,359.071,497.501,714.5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06%、2.54%、

45.02%及47.07%。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以银行存款为主。2017及2018年末,公司货币资金金额及占比较低,主要系公司多年来未进行现金分红,控股股东以资金往来形式支配未分配利润。2019年起,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公司逐步清理完毕上述资金往来。

2、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应收票据12,073.5917,875.0515,065.7716,352.96
应收款项融资8,409.952,754.68----
合计20,483.5420,629.7315,065.7716,352.9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16,352.96万元、15,065.77万元、17,875.05万元及12,073.59万元;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分别为2,754.68万元、8,409.95万元,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均系收到的客户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的货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余额为3,420.56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

1-1-287

单位的应收票据情况。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金额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应收账款余额2,739.202,048.952,318.671,632.38
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5.93%1.98%2.40%2.03%
坏账准备317.03280.26125.1086.89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422.161,768.682,193.571,545.49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4.36%3.27%3.73%1.85%

注:2020年6月30日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已经过年化处理。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545.49万元、2,193.57万元、1,768.68万元及2,422.16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85%、3.73%、3.27%及

4.36%。公司氯产品主要采取先款后货的销售政策,同时公司每年末对下游客户集中催收货款,因此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始终保持在较低水平。

(2)应收账款类别分析

项目2020.6.30
账面余额(万元)比例坏账准备(万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86.536.81%186.53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552.6793.19%130.50
合计2,739.20100%317.03
项目2019.12.31
账面余额(万元)比例坏账准备(万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86.539.10%186.53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862.4290.90%93.73
合计2,048.95100%280.26
项目2018.12.31
账面余额(万元)比例坏账准备(万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318.67100%125.10

1-1-288

合计2,318.67100%125.10
项目2017.12.31
账面余额(万元)比例坏账准备(万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632.38100%86.89
合计1,632.38100%86.89

公司已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充分计提了坏账准备。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为应收成都合盛欣诚商贸有限公司货款。因对方单位经营情况恶化,款项预期不能收回,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对其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3)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及变动情况

期末信用风险组合中,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1年以内2,519.8098.71%1,850.1499.34%2,248.1996.96%1,526.9893.54%
1至2年20.600.81%12.270.66%14.020.60%105.406.46%
2至3年12.270.48%----56.472.44%----
3至4年----------------
4年以上----------------
合计2,552.67100.00%1,862.42100.00%2,318.67100.00%1,632.38100.00%

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报告期各期末,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账龄组合的比重分别为93.54%、96.96%、99.34%及98.71%,与公司信用政策相符,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

(4)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账龄计提比例
公司三孚股份新金路
1年以内(含1年,下同)5%5%5%
1至2年10%10%10%
2至3年20%50%15%

1-1-289

3至4年50%50%30%
4至5年100%80%
5年以上100%100%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方法较为谨慎,坏账计提政策符合行业惯例。

(5)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

2020.6.30
序号单位名称金额 (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坏账准备 (万元)
1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34.9712.23%16.75
2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66.719.74%13.34
3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50.439.14%12.52
4成都合盛欣诚商贸有限公司186.536.81%186.53
5绵阳启明星磷化工有限公司141.505.17%7.07
合计1,180.1443.09%236.21
2019.12.31
序号单位名称金额 (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坏账准备 (万元)
1金霸王(中国)有限公司380.1718.55%19.01
2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59.2517.53%17.96
3成都合盛欣诚商贸有限公司186.539.10%186.53
4贵州开阳川东化工有限公司112.995.51%5.65
5龙蟒佰利联101.704.96%5.09
合计1,140.6455.65%234.24
2018.12.31
序号单位名称金额 (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坏账准备 (万元)
1成都合盛欣诚商贸有限公司194.108.37%9.71
2南京国晨化工有限公司190.458.21%9.52
3宁波景凡化工有限公司185.878.02%9.29
4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81.267.82%9.06
5广州重华化工有限公司168.087.25%8.40
合计919.7639.67%45.99
2017.12.31

1-1-290

序号单位名称金额 (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坏账准备 (万元)
1金霸王(中国)有限公司339.8220.82%16.99
2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4.8115.61%12.74
3四川盐湖115.407.07%5.77
4云南群星化工有限公司115.097.05%6.55
5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94.455.79%5.54
合计919.5756.34%47.60

注: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依据同一控制下合并披露。

除成都合盛欣诚商贸有限公司外,公司其他前五名应收账款单位均为长期合作的客户,信用情况良好,款项无法回收的风险较小。截至2020年6月末,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单位的应收账款情况。

(6)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30日,除成都合盛欣诚商贸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外,公司2020年6月30日其他前五大应收账款单位的应收账款已全部收回。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账龄及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132.53100.00%174.84100.00%443.30100.00%393.78100.00%
合计1,132.53100.00%174.84100.00%443.30100.00%393.78100.00%

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供应商的原材料款。2020年6月末预付款项金额较上年末有较大幅度增长,主要原因系公司判断氯化钾市场价格处于低位,预付氯化钾供应商一定款项以锁定采购价格所致。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比性质或内容
1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591.0052.18%原材料款
2中化化肥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314.0527.73%原材料款
3贵州化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123.6910.92%工程款

1-1-291

4乌海中联化工有限公司78.786.96%原材料款
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岷江销售分公司6.750.60%加油费
合计1,114.2798.39%--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预付款项中无预付持有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1,816.20万元、26,813.37万元、194.63万元及36.1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2.15%、45.56%、0.36%及0.07%。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利息与其他应收款,其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其中,应收利息全部为应收银行利息。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应收利息--1.800.320.18
其他应收款36.11192.8226,813.0551,816.01
合计36.11194.6326,813.3751,816.20

(1)其他应收款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余额比例余额比例余额比例余额比例
备用金18.216.73%13.673.01%45.900.17%33.870.07%
保证金40.0014.79%227.8050.18%227.800.84%227.800.44%
其他212.3378.48%212.4646.80%221.270.82%142.240.27%
关联方 往来--------26,554.2798.17%51,528.7299.22%
合计270.54100.00%453.94100.00%27,049.24100.00%51,932.64100.00%

2017及2018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及占比较高,主要系与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的资金往来,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2)其他应收款账龄结构及坏账计提情况

1-1-292

单位:万元

种类2020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21.4644.90%121.4651.81%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49.0855.10%112.9748.19%
合计270.54100.00%234.43100.00%
种类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21.4626.76%121.4646.5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332.4773.24%139.6553.48%
合计453.94100.00%261.12100.00%
种类2018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21.460.45%121.4651.43%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26,927.7799.55%114.7348.57%
合计27,049.24100.00%236.19100.00%
种类2017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51,932.64100.00%116.62100.00%
合计51,932.64100.00%116.62100.00%

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对象为成都化工,因欠款单位经营情况恶化,原预付账款预期不能收回,因此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如下:

①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

1-1-293

单位:万元

组合名称2020.6.30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率
信用风险组合149.08112.9775.78%
组合名称2019.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率
信用风险组合332.47139.6542.00%

②2017年末及2018年末:

单位:万元

项目2018.12.312017.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41.462.075.00%262.4213.125.00%
1至2年221.5422.1510.00%25.002.5010.00%
2至3年25.005.0020.00%---
3至4年---31.0015.5050.00%
4年以上85.5085.50100.00%85.5085.50100.00%
合计373.51114.7330.72%403.92116.6228.87%

(3)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款项 性质账面 余额账龄占比坏账 准备
1成都化工其他121.462-3年44.90%121.46
2株洲变流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其他85.505年以上31.60%85.50
3成都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30.001年以内、4-5年11.09%15.75
4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保证金10.004-5年3.70%10.00
5白军备用金2.801-2年1.03%0.28
合计--249.76--92.32%232.99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无预付持有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6、存货

(1)存货金额

1-1-294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存货账面价值4,570.266,570.7011,217.7711,545.64
占流动资产比例8.23%12.14%19.06%13.8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金额分别为11,545.64万元、11,217.77万元、6,570.70万元及4,570.2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85%、19.06%、12.14%及

8.23%。公司在报告期内不断加强存货管理,提升原材料周转效率,使得存货金额逐年下降。

(2)存货结构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账面 余额比例账面 余额比例账面 余额比例账面 余额比例
原材料2,504.4754.63%4,418.4866.87%9,679.7686.04%9,698.2383.33%
包装物72.361.58%64.270.97%67.150.60%75.980.65%
在产品258.645.64%252.363.82%250.682.23%293.012.52%
库存商品1,663.2936.28%1,631.7624.69%1,152.9910.25%1,354.3911.64%
发出商品86.011.88%241.143.65%99.290.88%217.321.87%
合计4,584.78100.00%6,608.00100.00%11,249.87100.00%11,638.93100.00%

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及库存商品,报告期内两项合计金额分别为11,052.62万元、10,832.75万元、6,050.24万元及4,167.76万元,占存货金额的比重分别为

94.96%、96.29%、91.56%及90.90%。

(3)存货主要构成项目

①原材料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生产与采购模式,根据销售订单安排生产计划与采购计划。因此,公司通常对主要原材料氯化钾和电石预备一定库存。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同比下降较多,主要系原材料氯化钾和电石市场价格进入下行通道,公司判断未来仍将保持低位,主动降低原材料库存水平所致。

②库存商品

1-1-295

公司库存商品主要为片碱、液碱及聚氯乙烯的产成品。随着公司产量水平不断提升,报告期内库存商品规模整体呈增长趋势。

(4)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跌价 准备比例跌价准备比例跌价准备比例跌价准备比例
原材料12.3785.20%--9.6930.20%44.6647.87%
包装物--------
库存商品2.1514.80%37.30100.00%22.4169.80%48.6352.13%
发出商品--------
在产品--------
合计14.52100.00%37.30100.00%32.10100.00%93.2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依据谨慎性原则,公司结合存货成本与市场价格对部分存货计提了跌价准备。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详见本节“六、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二)存货”。

7、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预交税费0.424.40----
待抵扣进项税额--10.59----
未结算直购电优惠731.74391.521,620.38--
合计732.17406.501,620.3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未结算直购电优惠。公司作为用电大户与发电公司和售电公司签署了交易协议,对不同电力交易品种分别约定不同的交易价格。2018年末未结算直购电优惠金额较大,主要系当年度售电公司结算周期较长所致。

(二)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1-1-296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固定资产8,019.6654.40%8,248.3457.72%9,415.9965.16%10,104.8764.51%
在建工程1,677.4011.38%1,735.9912.15%772.125.34%1,148.997.34%
无形资产1,909.7712.95%1,951.1613.65%2,033.9214.07%2,035.4712.99%
长期待摊费用1,574.9510.68%1,607.2311.25%1,340.859.28%1,305.678.34%
递延所得税资产726.304.93%707.434.95%719.904.98%779.244.97%
其他非流动资产834.775.66%40.120.28%168.791.17%290.161.85%
非流动资产合计14,742.85100.00%14,290.26100.00%14,451.57100.00%15,664.41100.00%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报告期各期末三项资产金额合计占非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5.84%、88.51%、82.62%及

78.03%。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一、账面原值合计46,000.8746,031.3147,227.8047,203.35
1、房屋及建筑物10,619.0910,674.5510,536.9910,536.99
2、机器设备34,641.4134,602.6835,942.9535,915.72
3、运输设备234.22276.33289.89289.89
4、其他设备506.14477.74457.96460.74
二、累计折旧合计34,522.5234,202.0234,153.5833,441.20
1、房屋及建筑物6,965.316,796.316,288.955,859.86
2、机器设备27,008.4626,838.8227,251.9726,986.69
3、运输设备189.03222.83271.51259.44
4、其他设备359.72344.05341.14335.21
三、减值准备合计3,675.503,746.833,746.613,745.65
1、房屋及建筑物1,223.301,223.301,223.301,223.30
2、机器设备2,434.502,505.832,505.832,505.30
3、运输设备----

1-1-297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4、其他设备17.7017.7017.4817.05
四、账面价值合计7,802.858,082.479,327.6110,016.49
1、房屋及建筑物2,430.482,654.943,024.753,453.84
2、机器设备5,198.485,258.036,185.156,423.72
3、运输设备45.2053.5018.3830.45
4、其他设备128.72115.9999.33108.4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以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为主,两项资产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9,877.56万元、9,209.90万元、7,912.98万元及7,628.93万元,占同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比重分别为98.61%、98.74%、97.90%及97.77%。公司生产工序较多,生产流程涉及的主要机械设备包括片碱装置、电解槽、聚合釜等。

(1)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政策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政策如下:

类别公司
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净残值率(%)
房屋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3.00—5.00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3—105.0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4—55.00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105.00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政策如下:

类别三孚股份新金路
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净残 值率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净残值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年限平均法30—50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5%年限平均法10—165%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4-55%年限平均法10—155%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55%年限平均法5—105%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政策制定合理,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更加谨慎。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1-1-298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在暂时闲置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并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对其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1,581.80368.261,110.17103.37
机器设备5,381.252,195.012,434.50751.73
其他设备85.4957.7117.7010.08
合计7,048.532,620.983,562.37865.18

上述机器设备主要为三氯氢硅和白炭黑生产装置。2012年以来,受欧美国家对我国光伏产品采取“反倾销、反补贴”政策影响,国内多晶硅及其原材料三氯氢硅的市场需求大幅萎缩。因此,该装置自建成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公司未来计划通过拆除改造、对外出售等方式处置相关设备。

(3)大额在建工程转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大额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项目固定资产类别转入时间金额(万元)结转依据
电解槽零极距改造机器设备2020年340.80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
2019年186.00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
DCS系统改造机器设备2019年139.82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
SIS系统改造机器设备2019年199.33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
乙炔回收等装置技改机器设备2018年442.78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
1#片碱降膜浓缩装置机器设备2018年259.17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包括在建工程及工程物资,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在建工程361.30411.52110.57503.82
工程物资1,316.101,324.46661.55645.17
合计1,677.401,735.99772.121,148.99

(1)在建工程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构成情况如下:

1-1-299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净额
机器设备改造20.75--20.75
降风险促转型改造项目一期工程256.64--256.64
消毒卫生用品扩能技改83.91--83.91
合计361.30--361.30
项目2019.12.31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净额
机器设备改造25.10--25.10
中水回用项目45.62--45.62
电解槽零极距改造340.80--340.80
合计411.52--411.52
项目2018.12.31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净额
SIS系统改造110.57--110.57
合计110.57--110.57
项目2017.12.31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净额
乙炔回收等装置技改282.93--282.93
1#片碱降膜浓缩装置220.89--220.89
合计503.82--503.82

2018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较上年末有较大幅度减少,主要系乙炔回收等装置技改、1#片碱降膜浓缩装置等装置转入固定资产所致。2019年末,公司在建工程金额同比增加,主要系新增电解槽零极距改造项目所致。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尚未完工的大额在建工程预计转固情况如下:

项目预计转入固定资产时间结转条件
降风险促转型改造项目一期工程2021年验收合格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情形,未计提减值准备。

(2)工程物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工程物资主要为变压器、离子膜等专用设备,具体构成如下:

1-1-300

单位:万元

种类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设备1,209.231,231.87591.27550.19
仪器仪表95.0984.9960.2754.22
电器材料11.787.297.836.33
其他--0.312.1834.43
合计1,316.101,324.46661.55645.17

3、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土地使用权1,894.4199.20%1,922.6298.54%1,979.0497.30%2,035.47100.00%
软件15.370.80%28.541.46%54.882.70%----
合计1,909.77100.00%1,951.16100.00%2,033.92100.00%2,035.47100.00%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相关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情形,未计提减值准备。

4、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离子膜333.10385.70156.9447.38
渣场租赁费154.70156.91161.31165.71
搬迁补偿款872.39886.46914.60942.74
变压吸附剂64.2073.16----
场地使用费103.50105.00108.00111.00
办公楼装修费47.05------
天然气管道工程------38.83
合计1,574.951,607.231,340.851,305.67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离子膜、渣场租赁费、搬迁补偿款等长期费用的摊

1-1-301

销。

5、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为预付长期资产款项,系预付的工程款及设备采购款。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预付长期资产款项834.7740.12168.79290.16
合计834.7740.12168.79290.16

6、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3,165.59474.793,348.69502.303,604.31540.653,950.05592.51
预提费用1,125.17168.31812.51121.881,020.50153.081,010.04151.51
应付职工薪酬554.6783.20554.6783.20174.5526.18234.8635.23
未弥补亏损----0.960.05--------
合计4,845.44726.304,716.84707.434,799.35719.905,194.95779.24

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系资产减值准备、预提费用以及计提职工薪酬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致。

(三)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应收账款周转率

指标2020年1-6月 (经年化处理)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8.5647.3548.9140.30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天)9.347.607.368.93

注:应收账款周转天数=360/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整体上略有下降,主要系随着经营规模增长,

1-1-302

应收账款规模不断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2020年1-6月 (经年化处理)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三孚股份17.2220.2918.8925.85
新金路91.29346.87317.47252.74
平均值54.26183.58168.18139.30
公司38.5647.3548.9140.30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三孚股份而低于新金路的主要原因为产品结构方面差异:三孚股份产品主要为三氯氢硅和氢氧化钾,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对下游直销生产企业,三孚股份一般均给予一定的信用期,因此报告期内其应收账款规模较高。新金路主要产品为聚氯乙烯,现款现货或先款后货为国内聚氯乙烯行业的普遍结算方式,因此新金路的应收账款规模较小、周转率相对较高。

2、存货周转率

指标2020年1-6月 (经年化处理)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存货周转率(次)13.718.906.878.90
存货周转天数(天)26.2640.4352.3840.44

注:存货周转天数=360/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整体呈上升趋势,表明公司不断提升库存管理质量和生产运营效率。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2020年1-6月 (经年化处理)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三孚股份10.3910.208.759.35
新金路13.3317.9716.5814.65
平均值11.8614.0912.6712.00
公司13.718.906.878.90

2017至2019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水平,主要原因系原材料结构的差异:发行人主要原材料为氯化钾和电石,其中氯化钾的采购渠道有限,价格波动较大,且主要氯化钾供应商均远离发行人所在地区,因此发行人需要根据氯化钾市场价格及自身生产节奏进行适度备货;同时,发行人聚氯乙烯生产所需电石亦全部依靠外购。三孚股份原材料主要为硅粉、氯化氢和氯化钾,其

1-1-303

中硅粉和氯化氢市场竞争充分,供应充足,价格波动平缓,且主要供应商分布于下游需求腹地,因此三孚股份对其批量备货需求较弱。新金路聚氯乙烯的主要原材料电石为自产,原材料备货压力较小。通过不断提升库存精细化管理水平,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不断提升,2020年1-6月存货周转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基本处于一致水平。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全部为流动负债,无非流动负债。

单位:万元

负债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21,742.25100.00%26,221.32100.00%31,636.32100.00%26,647.42100.00%
非流动 负债----------------
合计21,742.25100.00%26,221.32100.00%31,636.32100.00%26,647.42100.00%

1、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流动负债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9,000.0041.39%----8,000.0025.29%6,000.0022.52%
应付账款3,449.6215.87%6,407.2324.44%7,645.6324.17%4,867.7518.27%
预收款项----2,141.798.17%814.352.57%962.993.61%
合同负债1,706.787.85%------------
应付职工薪酬1,323.906.09%1,647.376.28%1,301.604.11%1,048.183.93%
应交税费1,957.529.00%1,638.786.25%1,909.536.04%1,081.644.06%
其他 应付款1,921.768.84%1,215.654.64%1,337.454.23%4,927.1318.49%
其他流动负债2,382.6810.96%13,170.5050.23%10,627.7633.59%7,759.7429.12%
流动负债合计21,742.25100.00%26,221.32100.00%31,636.32100.00%26,647.42100.00%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其他流动负债,报告期各期末,

1-1-304

三项负债合计占比分别为69.90%、83.05%、74.66%及68.22%。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保证借款2,000.00----6,000.00
信用借款7,000.00--8,000.00--
合计9,000.00--8,000.006,0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主要为保证借款和信用借款,短期借款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2.52%、25.29%、0.00%及41.39%。2020年6月末,公司短期借款增加,主要系公司作为新冠疫情期间成都市重要的次氯酸钠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取得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银行借款所致。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银行借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借款银行借款金额期限利率利息费用 (2020年1-6月)
1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3,000.001年3.00%36.50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3,000.001年3.15%37.80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州支行1,000.001年3.00%11.08
4招商银行成都分行青羊支行2,000.001年3.50%22.75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应付材料款2,931.095,223.337,155.234,633.89
应付设备款240.98259.72214.73161.71
应付工程款86.73214.4157.0231.74
其他类190.82709.76218.6540.40
合计3,449.626,407.237,645.634,867.75

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供应商的氯化钾及电石原材料款项。2018年至2020年6月末,公司应付材料款金额逐年下降,主要受存货中原材料规模下降

1-1-305

的影响。

(3)预收款项与合同负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预收款项--2,141.79814.35962.99
合同负债1,706.78------
合计1,706.782,141.79814.35962.9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与合同负债为预收客户的货款。公司聚氯乙烯主要结算模式为先款后货,由此产生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无预收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4)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1,048.18万元、1,301.60万元、1,647.37万元及1,323.90万元,主要由计提未发放的工资奖金、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构成。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应交税费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增值税1,156.54549.95711.59282.79
城市维护建设税61.7530.7446.3222.01
教育费附加37.0518.4427.7913.21
地方教育费附加24.7012.3018.538.81
土地使用税----77.8477.84
房产税----31.6031.60
印花税0.2121.0517.677.23
企业所得税671.131,001.09976.13634.79
个人所得税----2.063.36
其他6.145.21----
合计1,957.521,638.781,909.531,081.64

1-1-30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主要由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构成。随着经营规模扩大,公司应交税费金额整体呈上升趋势。

(6)其他应付款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应付利息7.90--10.637.98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1,913.861,215.651,326.814,919.15
合计1,921.761,215.651,337.454,927.13

公司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押金及保证金536.61217.82183.89202.20
预提费用1,229.65840.341,025.661,045.78
应付员工款项--7.032.465.23
关联往来------3,544.78
其他147.59150.46114.81121.17
合计1,913.861,215.651,326.814,919.15

其他应付款中,押金及保证金为物流公司缴纳的运输保证金,预提费用主要为计提未支付的运费、大修费。2017及2018年末,关联往来为应付关联方新希望包材及新增鼎资产的资金拆借款项,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7)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期末未终止确认的已贴现或背书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2,160.8213,170.5010,627.767,759.74
待转销项税额221.86------
合计2,382.6813,170.5010,627.767,759.74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主要为期末未终止确认的已贴现或背书未到期

1-1-307

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

2、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非流动负债。

(二)偿债能力分析

1、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指标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比率(倍)2.552.061.863.13
速动比率(倍)2.341.811.512.70
资产负债率(合并)30.95%38.34%43.16%26.9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0.92%38.34%43.16%26.91%
指标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5,368.1113,211.719,032.611,482.55
利息保障倍数(倍)30.4733.4820.923.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8,192.9914,533.7412,358.43-2,334.32
净利润(万元)3,839.739,932.497,447.32618.18

2、偿债能力分析

(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3.13、1.86、2.06及2.55,速动比率分别为2.70、1.51、1.81及2.34,均处于合理水平,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强。2018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有所下降的原因主要系当年度现金分红3.8亿元以解决与控股股东资金往来,使得流动资产规模降低所致。

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可比公司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比率
三孚股份7.348.869.8110.05
新金路1.230.880.990.79
平均4.294.875.405.42
公司2.552.061.863.13

1-1-308

可比公司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速动比率
三孚股份6.857.968.628.69
新金路0.920.670.790.63
平均3.884.324.704.66
公司2.341.811.512.70

(2)资产负债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6.91%、43.16%、38.34%及30.95%。2018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同比大幅提升,主要系当年度分红3.8亿元,公司净资产规模大幅下降所致。

公司一直保持稳健的发展战略和财务政策,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保持适当的债务规模,积极防范财务风险。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可比公司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三孚股份10.11%9.40%6.97%7.05%
新金路31.40%34.79%35.63%41.61%
平均20.76%22.10%21.30%24.33%
公司30.95%38.34%43.16%26.91%

公司资产负债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主要原因为同行业可比公司已通过上市及再融资不断募集资金,降低了资产负债率;同时公司处于业务扩张阶段,适当利用了财务杠杆以扩大经营规模、提升经营业绩。

(3)利息保障倍数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3.67、20.92、33.48及30.47。得益于公司经营规模扩大,盈利能力提升,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不断增厚,公司利息保障倍数持续增长。

(4)经营活动现金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334.32万元、12,358.43万元、14,533.74万元及-8,192.99万元,合计数与实现净利润合计数之比为0.75,表明公司盈利质量较高,能够获得有效现金流支撑,为维持公司正常

1-1-309

的运营及资本性支出提供了良好的资金基础。

3、流动性风险分析

公司负债全部为流动负债。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偏低,资产负债率偏高,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和应收票据金额较大。随着业绩增长以及技术产品创新,公司资本性支出和研发投入亦将进一步增加。

公司与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将通过加强存货周转、运用票据结算等方式改善流动资金需求。同时,若本次股票发行成功,公司将发挥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改善公司现有的财务结构,进一步提升短期偿债能力,降低流动性风险。

(三)股利分配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实施现金分红。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并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2、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情况

2018年12月8日,公司通过股东决定,向股东新希望化工分配现金股利3.8亿元。

2019年12月24日,公司通过股东决定,向股东新希望化工分配现金股利1

1-1-310

亿元。

(四)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192.9914,533.7412,358.43-2,334.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61.4726,687.3727,098.473,662.8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209.46-18,374.24-39,699.73-4,152.97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12.3114.7025.82-84.3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767.3022,861.58-217.01-2,908.73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4,359.071,497.501,714.514,623.2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6,126.3824,359.071,497.501,714.51

1、经营活动现金流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 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3,736.0479,065.7572,251.1451,525.90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90.961,062.62677.16169.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327.0080,128.3772,928.3051,695.1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6,258.8851,814.8349,187.6544,769.8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219.245,794.004,881.114,720.09
支付的各项税费2,236.296,782.975,440.833,689.8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05.581,202.831,060.28849.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2,519.9965,594.6360,569.8754,029.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192.9914,533.7412,358.43-2,334.32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现净利润21,837.7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为16,364.86万元,合计数与净利润合计数之比为0.75,公司销售业务获取现金的能力较强,经营活动现金流状况良好,盈利质量较高。2017至2019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上升,与公司净利润水平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1-1-311

报告期各期,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净利润3,839.739,932.497,447.32618.18
加:资产减值准备82.41217.60190.843,083.36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687.731,745.791,678.352,124.23
无形资产摊销41.3882.7780.5756.4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12.57150.21130.99131.7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1.821.08-100.77--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5.899.67--12.05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48.45-555.06-1,771.39-1,516.4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8.8712.4759.34-495.07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023.224,641.87389.06-7,930.4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1,850.60-2,400.672,372.72-2,525.3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3,276.73160.361,881.384,107.04
其他--535.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192.9914,533.7412,358.43-2,334.32

2017年度公司净利润为正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受到当年度存货中原材料规模增长的影响。2020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大幅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司当期主要使用流动资金支付货款,相应减少了票据支付比例,期末在手票据较多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1-312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9.3723.22125.5933.44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7,825.1076,064.3555,731.4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3777,848.3276,189.9455,764.8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280.84828.18364.96196.21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332.7748,726.5151,905.7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80.8451,160.9549,091.4752,101.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61.4726,687.3727,098.473,662.89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及流出主要为收到及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即收到及支付关联方的资金拆借款。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356.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0,000.008,000.008,000.006,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356.008,000.008,000.006,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000.0016,000.006,000.001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12.6810,374.2438,299.73152.9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33.86-3,4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46.5426,374.2447,699.7310,152.9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209.46-18,374.24-39,699.73-4,152.97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现金流出主要

1-1-313

包括偿还借款和分配股利所支付的现金。2018及2019年度,公司分别分红3.8亿元、1亿元,使得当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

(五)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公司致力于高品质氢氧化钾绿色循环综合利用,确立并实施了“钾延伸、氯转型”战略,围绕新型肥料、高端日化、食品医药、新能源、电子信息等现代产业,持续向精细化工等下游延伸扩展,重点开发精细钾及氯产品,形成了以氢氧化钾及含氯化工产品为主线的产品布局。

随着近年来水溶肥市场的普及,半导体、显示面板及光伏太阳能等产业向国内转移,以及医药、农药、电子化学品等行业消费需求稳中上涨,氢氧化钾市场下游需求量逐年增长。此外,随着2020年全球新冠疫情爆发,医药中间体对精细钾产品的需求也呈现爆发增长。

2017至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3.12%;净利润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00.84%。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张以及产品结构不断改善,公司在行业内竞争力不断加强。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综上所述,公司管理层认为根据所处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的业务发展状况,公司具备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十三、报告期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与资产业务重组

(一)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1、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支出主要为购置生产设备、改扩建厂房等所支付的现金,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96.21万元、364.96万元、828.18万元及1,280.84万元。

2、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支出计划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1-1-314

(二)资产业务重组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为优化产品结构,提高氯产品的附加值,提升绿色循环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公司于2020年11月关停聚氯乙烯树脂产品生产线,不再开展聚氯乙烯树脂生产及销售相关业务。

(二)或有事项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重要承诺事项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四)其他重要事项

2020年初开始,新冠疫情在国内和全球相继爆发并传播,人员物资流动、经济发展和贸易活动受到严重限制,公司的生产销售等环节在短期内受到一定不利影响。但随着国内疫情逐步得到控制,上下游企业陆续复工复产,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已恢复至正常水平。

1-1-315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经发行人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12,000万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等费用后,拟按照轻重缓急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降风险促转型改造项目(一期)11,830.0011,300.00
2消毒卫生用品扩能技改项目11,000.0010,500.00
3智慧供应链与智能工厂平台项目13,740.3913,500.00
4补充流动资金14,700.0014,700.00
合计51,270.3950,000.00

上述项目实施后,公司不会新增同业竞争,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不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预先投入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可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将根据上述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或其它途径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超出上述项目拟投入资金总额,超出部分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11月12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并接受保荐机构及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1-1-316

(三)项目立项备案及环评批复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立项备案及环评批复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登记备案/核准环评批复
1降风险促转型改造项目(一期)川投资备【2019-510182-26-03-383142】JXQB-0316号成环承诺环评审[2020]1号
2消毒卫生用品扩能技改项目川投资备【2020-510182-26-03-423459】JXQB-0027号成环承诺环评审[2020]2号
3智慧供应链与智能工厂平台项目川投资备【2020-510182-65-03-506862】FGQB-0391号无需环评
4补充流动资金无需备案无需环评

(四)项目用地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土地使用的项目为降风险促转型改造项目(一期)及消毒卫生用品扩能技改项目,均在公司厂区内建设,不新征用土地。

(五)募集资金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和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

1、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竞争力,并使公司丰富产品种类,优化产品结构,拓展下游产业链,实现产品的升级提档;同时将降低公司成本,减少综合能耗,优化内部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生产过程的产品质量、生产效率以及安全性,并实现生产与管理的智能信息化、面向客户的产销一体化。

2、对公司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实现公司业务经营战略具有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

(1)增强公司产品竞争力,促进公司的战略转型

通过募集资金的运用,公司将可以实现产品种类的丰富、产品品质的提升和产品链的延伸,提升公司在电子信息、新能源、食品医药、高端日化、新型肥料等下游应用领域的影响力、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实现从生产型企业向研发、生产及服务一体化企业转型。

1-1-317

(2)提升公司运营能力与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将帮助公司提高信息化的程度,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先进、完善的信息化系统,以实现公司办公自动化、业务流程标准化、财务与业务一体化、各类业务系统集成化、生产精益化、管理精细化以及决策智能化,有利于企业提升公司整体的经营、管理效率,确定长期和短期目标,实现企业的远景和使命,符合公司长远的规划与企业战略发展。

(3)构建新型智慧物流体系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将帮助公司构建新型智慧物流体系,延长产品供应链,提升对订单的响应速度,提升流通配送效率,并配套相关的增值服务,加强与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合作、联系,更好地满足客户持续变化的需求。

(4)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

借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公司将持续投入于市场开发、产品研发以及品牌建设,以促进公司的持续良性发展。

3、对公司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

降风险促转型改造项目(一期)与消毒卫生用品扩能技改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开展产品创新与业务创新的关键。通过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公司将实现产品多样化与结构优化,并完成对湿电子化学品、消杀产品、高端日化产品等新兴领域的布局;另一方面将推进公司从生产型企业向研发、生产及服务一体化企业的转变,支撑公司的业务模式创新。

智慧供应链与智能工厂平台项目的实施,将把公司打造成为集智慧物流、供应链完善、产销一体、高数字化、信息化的新型现代工业企业,企业的人力、资金、设备以及信息等综合平衡与利用水平将迈上新的台阶,并对企业制定、执行与管控创新、创造及创意性工作提供更强的系统性支持。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高品质氢氧化钾等精细钾产品及次氯酸钠、盐酸等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主营业务而展开。具体而言:

降风险促转型改造项目(一期)可使得产品向电子级、试剂级盐酸与氢氧化

1-1-318

钾、水处理化学品等高附加值产品延伸拓展,实现产品结构优化和提档升级的目的,推动公司完成从生产型企业向研发、生产及服务一体化企业的转变。消毒卫生用品扩能技改项目将使公司次氯酸钠、盐酸等产品产能得到更好地优化配置,实现公司产品由中间品向用户延伸,延长公司产业链,丰富公司产品种类,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公司抗风险和盈利能力。

智慧供应链与智能工厂平台项目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建成智能化、信息化经营管理平台系统,可以实现从客户下单到公司生产、财务、物流配送、客服跟进、客户确认等所有环节的自动连接,把公司管理、研发、生产、销售全流程整体有序链接起来,提高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的效率与质量。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降风险促转型改造项目(一期)

1、项目概况

降风险促转型改造项目共分两期建设,本次募集资金仅用于一期工程。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为饮用水级次氯酸钠、试剂级盐酸、电子级盐酸、聚合氯化铝、硫酸钾(食品级、试剂级)、电子级氢氧化钾、高品质粉末氢氧化钾、三氯化铁及氢氧化钾高效蒸发装置等,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

项目建成后,产品规模为4万吨/年饮用水级次氯酸钠、2万吨/年试剂级盐酸、0.2万吨/年电子级盐酸、2万吨/年聚合氯化铝(折固)、0.2万吨/年硫酸钾(食品级、试剂级)、0.5万吨/年电子级氢氧化钾、0.5万吨/年粉末氢氧化钾和0.4万吨/年三氯化铁,氢氧化钾液碱产能可增加至6万吨/年。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九尺镇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不新增土地,使用公司厂区内自有土地。

2、项目投资概算

降风险促转型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11,830万元,其中包括建设投资9,158万元,建设期利息168万元,流动资金2,504万元。

建设投资构成包括:建筑工程费2,420万元,占比26.42%;设备购置费5,270万元,占比57.55%;安装工程费1,090万元,占比11.90%;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1-319

378万元,占比4.13% 。

3、项目建设期情况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各阶段实施进度规划如下:

年度2020年2021年
月度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
次氯酸钠开工 建设试生产
三氯化铁开工 建设试生产
试剂级盐酸开工 建设试生产
氢氧化钾液碱蒸发开工 建设试生产
聚合氯化铝开工 建设试生产
电子级盐酸开工 建设试生产
电子级氢氧化钾开工 建设试生产
粉末氢 氧化钾开工 建设试生产
试剂级 硫酸钾开工 建设试生产

4、项目的环保情况

施工期的作业内容主要是场地平整、基础开挖、土建施工、设备及管道安装等,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暂、间歇的,发行人将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对建筑施工场地有关噪声、固废、扬尘等相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将建筑期环境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影响将消除。在项目运营期,发行人主要的污染物及治理措施如下:

(1)废水

本项目总的生产污水基本通过回收利用,不对外排放,主要污水排放量及治理措施如下:

序号设备废水名称主要成分和污染物处理措施排放量 (m3/h)
1次氯酸钠设备清洗废水次氯酸钠泵入中间罐利用不对外排放
2试剂级盐酸尾气吸收液盐酸返回生产线利用

1-1-320

序号设备废水名称主要成分和污染物处理措施排放量 (m3/h)
3电子级盐酸尾气吸收液盐酸返回生产线利用
包装清洗废水盐酸返回工业酸作为吸收水回用
4聚合氯化铝滤渣冲洗废水氢氧化铝、铝离子澄清后泵入回收池利用
水洗塔废水铝离子、氯化氢用作水处理用聚合氯化铝生产补水
碱洗塔废水铝离子、氯化钠
设备清洗废水铝离子
地坪冲洗废水铝离子
5硫酸钾(食品级、试剂级)粉尘水洗废水硫酸钾返回浓缩段再利用
浓缩冷凝水硫酸钾回用于现有钾碱生产化盐工序
6电子级氢氧化钾浓缩蒸汽冷凝水氢氧化钾返回现有浓缩装置再利用
7粉状氢氧化钾水洗塔废水氢氧化钾回用于现有钾碱生产化盐工序
8三氯化铁设备清洗废水氯化亚铁、三氯化铁泵入中间罐利用
9超纯水装置浓盐水钙镁离子回用于现有钾碱生产化盐工序
反冲洗废水酸性废水、悬浮物、铁离子、钠离子
10冷却水系统更换废水钙镁离子去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4.2

(2)废气

本项目主要排放废气及治理措施如下:

序号装置名称产污环节污染物组成处理方法
1硫酸钾反应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气体,干燥尾气硫酸钾颗粒物用引风机输送至碱液洗涤塔吸收后排空
2聚合氯化铝喷雾干燥塔废气水蒸气、聚合氯化铝粉尘颗粒物采用两级水喷淋进行处理(两级水洗串联除尘效率为99%)达标后,经排气筒外排
3次氯酸钠吸收尾气氯气烧碱吸收后达标排放
4三氯化铁吸收塔顶尾气氯气烧碱吸收后达标排放
5电子级盐酸、试剂级盐酸吸收废气氯化氢烧碱吸收后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渣及治理措施如下:

1-1-321

序号装置名称产污环节污染物组成处理方法
1电子级氢氧化钾定期更换树脂产生的废弃螯合树脂、阴离子树脂和阳离子树脂树脂回收处理
2聚合氯化铝压滤机过滤出的滤渣主要成分是酸不溶杂质、硬质铝矿石等经清洗、压滤、烘干后外售水泥厂或砖厂综合利用
3三氯化铁溶铁槽中未溶解的碳碳渣回收处理

(4)噪声污染

本项目的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是风机、水泵等,噪声类型主要为空气动力性噪声、机械性噪声,噪声强度为85-95dB(A)。项目设计在设备选型上,选用装备先进的低噪音设备,并采取适当的降噪措施:如机组基础设置衬垫、风机进出口加装消音器、设置隔音机房、厂区及车间周围种植降噪植物等。通过上述降噪措施,总降噪量可达45dB(A)以上,厂界噪声贡献值低于50dB(A)。

(5)防渗措施

项目工程设计时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漏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采取了地坪防渗漏、地下设施及管道防渗漏、阀门防渗漏、污水输送防渗等防治措施,可有效防止渗漏及其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5、工程技术方案

(1)建设规模

项目不新增土地,主要使用公司厂区内自有土地,建设面积为16,889.80平方米,占地面积为13,840平方米。

(2)产品规模

项目建成后,产品规模为4万吨/年饮用水级次氯酸钠、2万吨/年试剂级盐酸、0.2万吨/年电子级盐酸、2万吨/年聚合氯化铝(折固)、0.2万吨/年硫酸钾(食品级、试剂级)、0.5万吨/年电子级氢氧化钾、0.5万吨/年粉末氢氧化钾和0.4万吨/年三氯化铁,氢氧化钾液碱产能可增加至6万吨/年。

1-1-322

(3)生产工艺流程

序号工艺名称工艺简介
1次氯酸钠生产工艺将浓度较高的氢氧化钠加水混合配置合格稀碱,并与自其他工序送来的氯气于降膜管上进行充分接触反应,并采用循环冷冻水将反应热移出以保证反应进行,反应生成的合格产品进入产品槽并进行包装,不合格产品进入稀碱循环槽反应直至合格
2电子级盐酸及配套试剂级盐酸生产工艺将来自氯化氢分配台的氯化氢气体经过精馏去除部分杂质后,再采用电子级盐酸洗涤去除部分金属离子,得到高纯氯化氢气体。一部分氯化氢气体进入到试剂盐酸吸收系统,经两级吸收得到合格试剂级盐酸;另一部分高纯氯化氢气体进入电子级盐酸装置,经再次精制后,用超纯水吸收得到合格的电子级盐酸,洗涤酸去工业盐酸回用
3聚合氯化铝生产工艺以氢氧化铝、铝酸钙粉为原料,使用成熟的加压酸溶一步法,经过酸碱反应、聚合、过滤与干燥等工序制得水处理聚合氯化铝和生活饮用水及高纯聚合氯化铝
4硫酸钾(食品级、试剂级)生产工艺以氢氧化钾与稀硫酸为原料,通过稀硫酸精制、中和、溶解、过滤、蒸发结晶与母液处理等工序制得试剂级硫酸钾、食品添加剂硫酸钾
548%氢氧化钾浓缩工艺采用三效逆流降膜蒸发工艺技术,充分利用蒸发过程中产生的二次蒸汽余热浓缩制得48%浓度氢氧化钾,所生产的48%浓度氢氧化钾可作为产品直接出售或作为原料用于本项目中电子级氢氧化钾的生产
6电子级氢氧化钾生产工艺以48%浓度氢氧化钾为原料,通过三级树脂塔与一级精密过滤器进行吸附与过滤处理其溶液中的颗粒,以达到电子级标准
7高品质粉末氢氧化钾生产工艺将片状氢氧化钾通过气体保护密封进入粉磨机中研磨得到粉状氢氧化钾
8三氯化铁生产工艺以氯气、铁屑和纯水为原料,铁屑经过氯化铁溶液溶解制备氯化亚铁溶液,氯化亚铁溶液在循环吸收塔中循环吸收氯气制备水处理剂三氯化铁溶液

(4)主要设备

项目主要设备情况如下:

①次氯酸钠装置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备注
1降膜吸收器1台专有设备
2冷却器1台
3浓碱泵2台7.5kW
4次氯酸钠成品泵2台7.5kW
5次氯酸钠成品装车泵2台15kW
6喷射器1台

1-1-323

②试剂级盐酸装置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备注
1精馏塔1套与电子级盐酸公用
2一级吸收塔1套
3二级吸收塔1套
4成品酸输送泵2台7.5kW
5成品酸槽a/b2台

③电子级盐酸装置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备注
1洗涤塔1套
2吸收塔2套
3输送泵6台用于成品酸与洗涤液等输送
4过滤器2台分为一级、二级两台
5成品酸槽a/b2个
6冷凝器1台
7灌装系统1套

④聚合氯化铝装置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备注
1耐磨耐腐蚀泵4台15kW
2氟塑料离心泵10台7.5kW
3反应池1台
4盐酸贮槽2个
5成品贮槽6个
6反应酸雾吸收装置1套
7喷雾干燥塔1套250kW,含热风炉、尾气吸收系统、包装系统
8搪瓷反应釜4台7.5kW
9投料釜1台5.5kW
10斗式提升机1台7.5kW

1-1-324

⑤硫酸钾(食品级、试剂级)装置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备注
1稀酸泵1台3kW
2精馏塔1台
3夹套中和釜1台11kW
4引风机1台7.5kW
5精密过滤器1台
6蒸发结晶器8台7.5kW
7真空泵3台22.5KW
8离心机2台30KW
9双锥真空干燥器2台4KW
10真空泵2台9.5KW

⑥氢氧化钾液碱浓缩装置主要设备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备注
1降膜蒸发器(配汽液分离器)3台特种设备
2钾碱预热器,垫片式4台
3钾碱预热器,管式2台
4碱泵6台分别用于35%、41%和48%浓度

⑦电子级氢氧化钾装置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备注
1树脂柱3台
23台3kW
3成品罐1个
4灌装系统1套

⑧粉末氢氧化钾装置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备注
1KOH片碱受料斗1个
2电动葫芦1台3kW
3片碱进料仓1台3kW
4粉磨机1台101kW

1-1-325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备注
5除尘器1台

⑨三氯化铁装置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备注
1溶铁槽1个
2溶铁槽出料泵2台
电机2台0.75kW
3氯化亚铁循环槽2个
4氯化亚铁循环泵2台
电机2台4kW
5氯化亚铁吸收塔1套
6氯化铁成品泵1台
电机1台1.5kW
7氯化铁成品槽1个

(5)项目原辅材料

项目原辅材料可从当地市场采购或自产,而且货源充足,原料、能源供应便利,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名称规格数量(吨)来源包装 形式运输 方式
14万吨/年次氯酸钠
1.1氯气99%5,200自产管道
1.2烧碱30%17,520外购槽车汽车
22万吨/年试剂级盐酸
2.1HCl气体7,400自产管道
30.2万吨/年电子级盐酸
3.1HCl气体800自产管道
42万吨/年聚合氯化铝
4.1盐酸31%24,000自产储罐管道
4.2氢氧化铝5,150外购
4.3铝酸钙粉6,000外购
50.2万吨/年硫酸钾(食品级、试剂级)
5.1稀硫酸75%1,768自产储罐管道

1-1-326

序号名称规格数量(吨)来源包装 形式运输 方式
5.2氢氧化钾(折百)30%1,514自产储罐管道
66万吨/年48%氢氧化钾
6.1氢氧化钾(折百)30%60,000自产储罐管道
70.5万吨/年电子级氢氧化钾
7.1氢氧化钾(折百)48%2,400自产储罐管道
80.5万吨/年粉状氢氧化钾
8.1氢氧化钾片碱95%5,000自产袋装叉车
90.4万吨/年三氯化铁
9.1铁屑1,470外购
9.2氯气99%3,030自产管道

6、投资项目的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50,086.30万元,年均利润总额3,520.48万元;所得税按利润总额的25%计取,年均税后净利润2,640.36万元。

序号指标名称指标值
1内部收益率(Ic=12%,税前)40.82%
2全部投资回收期3.8年(税前);4.47年(税后)
3净现值(基准收益率Ic=12%,税后)8,660.42万元

(二)消毒卫生用品扩能技改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充分利用现有工艺装置及辅助设施在现厂区闲置区域新建次氯酸钠装置(包括中间产品装置与饮用水用消毒液产品装置)、84消毒液配置装置、次氯酸钙泡腾片装置、二氯异氰尿酸钠消毒粉装置、三氯异氰尿酸消毒片生产装置、双氧水纯化和复配装置、过氧化氢消毒液装置、免洗消毒凝胶复配装置、乙醇消毒液复配装置、胍类消毒液复配装置、洁厕净生产装置以及配套公用工程,设计年产含氯消毒产品7.30万吨、其他消毒清洗产品1.95万吨。

本项目产品方案见下表所示:

类别产品名称单位产量包装方式
中间 产品次氯酸钠(中间产品)104t/a6.00中间产品,无包装

1-1-327

类别产品名称单位产量包装方式
含氯消毒产品饮用水用次氯酸钠消毒液(以有效氯10%计)104t/a5.0025L/桶、吨桶
医用级84消毒液(以有效氯5%计)104t/a2.0025L/桶、500ml/瓶
次氯酸钙泡腾片104t/a0.05200片/瓶
二氯异氰尿酸钠消毒粉104t/a0.201kg/袋
三氯异氰尿酸消毒片104t/a0.05200片/瓶
合计104t/a7.30/
其他消毒清洗产品纯化双氧水104t/a1.101t/桶
过氧化氢消毒液104t/a0.05500ml/瓶
免洗消毒凝胶产品104t/a0.10100ml/瓶
乙醇消毒产品104t/a0.30500ml/瓶
胍类消毒产品104t/a0.20500ml/瓶
洁厕净104t/a0.20500ml/瓶
合计104t/a1.95/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九尺镇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内,本项目不新增土地,使用公司厂区内自有土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占地面积9,000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16,60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供电、给排水等设施。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入总资金估算11,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7,346万元,建设期利息375万元,流动资金估算为3,279万元。建设投资包括:建设工程费2,100万元,占建设投资28.59%;设备购置费4,272万元,占建设投资58.15%;安装工程费650万元,占建设投资8.85%,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4万元,占建设投资4.41%。

3、项目建设期情况

项目拟建设时间为2020年5月至2021年9月,计划工期16个月,实施进度规划表如下所示:

年度2020年2021年
月度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
医用级84 消毒液开工 建设试生产

1-1-328

年度2020年2021年
月度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
洁厕净开工 建设试生产
6万吨/年次氯酸钠(中间产品装置)开工 建设试生产
饮用水用次氯酸钠消毒液开工 建设试生产
次氯酸钙 消毒片开工 建设试生产
消毒粉开工 建设试生产
三氯异氰尿酸泡腾片开工 建设试生产
纯化双氧水 (食品级)开工 建设试生产
过氧化氢 消毒液开工 建设试生产
免洗消毒凝胶开工 建设试生产
乙醇消毒产品开工 建设试生产
胍类消毒产品开工 建设试生产

4、项目环保情况

(1)项目施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

本项目施工主要为基础工程、厂房修建及装修和设备安装,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为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固废、施工噪声。施工过程中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对建筑施工场地有关噪声、固废、废水及扬尘等相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将建筑期环境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将在施工结束后消除上述影响。

(2)项目运营期内主要污染物及治理情况

①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次氯酸钠降膜吸收塔尾气、消毒粉进料粉尘、消毒粉出料包装粉尘、次氯酸钙消毒片进料粉尘、次氯酸钙消毒片压片粉尘、次氯酸钙消毒片包衣醇类尾气、三氯异氰尿酸消毒片进料粉尘、三氯异氰尿酸消毒片压片粉尘、三氯异氰尿酸消毒片包衣醇类尾气、洁厕净氯化氢尾气、乙醇消毒液分装醇类尾气、免洗消毒凝胶产品醇类尾气。

1-1-329

针对次氯酸钠装置尾气,公司采用两级碱洗吸收处理;针对含粉尘类尾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针对醇类尾气,采用水洗塔吸收处理;而针对氯化氢尾气,则通过碱洗吸收处理。上述废气通过处理达标后均由高排气筒进行排放。

②废水

工程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由雨水管道排放。项目员工在现厂内调剂,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和排放。本工程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等。

针对事故氯处理塔洗涤废水、84消毒液装置设备清洗废水、次氯酸钠消毒液装置设备清洗废水、洁厕净生产装置设备清洗废水、过氧化氢消毒液灌装线清洗废水、胍类消毒液生产装置清洗废水,公司均处理回收利用不进行排放。

针对次氯酸钠装置清洗废水、纯化双氧水生产装置废水和免洗消毒凝胶品生产装置废水,公司将分别用作装置配碱补水、现有钾碱装置化盐水和生产补水,不对外排放。

针对洁厕净尾气处理碱洗塔废水、机废气处理水洗塔废水、包装桶清洗废水和地坪冲洗废水,均将其排入现厂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项目消洗产品生产车间、消毒液灌装车间利用现有厂区水沟,纯化双氧水生产车间及双氧水罐区新建雨水沟。

本项目新建雨水沟与现雨水沟连接,直通污水处理站西侧雨水沟。污水处理站西侧雨水沟在污水处理厂附近设置切断闸,厂区初期雨水自动流入汇集至污水处理站处理。

③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滤芯、废反渗透膜、废树脂、废矿物油及含油棉纱手套、废包装材料、化验室废物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采用布袋除尘器收尘粉料作为成品或原料利用。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增加生活垃圾产生。

④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是风机、水泵等,噪声类型主要为空气动力性噪声、机械性噪声,噪声强度为85~95dB(A)。设计在设备选型上,选用装备先

1-1-330

进的低噪音设备,并采取适当的降噪措施,如机组基础设置衬垫、风机进出口加装消音器、设置隔音机房、操作间作吸音与隔音处理、厂区周围及高噪音车间周围种植降噪植物等。采取这些措施后,总降噪量可达45dB(A)以上,厂界噪声贡献值低于50dB(A)。

⑤防渗措施

项目工程设计时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漏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采取了地坪防渗漏、地下设施及管道防渗漏、阀门防渗漏、污水输送防渗等防治措施,可有效防止渗漏及其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5、工程技术方案

(1)建设规模

本项目不新增土地,使用公司厂区内自有土地,项目占地面积9,000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16,60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供电、给排水等设施。项目拟充分利用现有工艺装置及辅助设施的优势资源对饮用水次氯酸钠、84消毒液、次氯酸钙漂白粉、消毒粉、消毒片、洁厕净、双氧水等消洗产品开展生产与扩能,项目建成后可新增6万吨/年次氯酸钠中间产品、2万吨/年医用级84消毒液、2,000吨/年消毒粉、5万吨/年次氯酸钠消毒液、1.1万吨/年纯化过氧化氢等产品产能。

(2)生产工艺流程

序号项目名称工艺简介
16万吨/年次氯酸钠(中间产品)
25万吨/年次氯酸钠以上述次氯酸钠为主要原料,通过添加稳定剂,和纯水稀释至次氯酸钠浓度为5%合格品
32万吨/年医用级84消毒液以次氯酸钠溶液、稳定剂、固体烧碱与水为主要原料配置得到,过程不涉及化学反应
40.05万吨/年次氯酸钙消毒片以钠法次氯酸钙为消毒主药,与崩解剂、表面活性剂、辅料等按照一定比例和工艺加工,经干法压制而成,不涉及化学反应
50.2万吨/年消毒粉以亚氯酸钠、二氯异氰尿酸钠、氯化钠、碳酸氢钠、柠檬酸、硫酸氢钠为原料,各原料分别干燥后,按一定比例混合均匀即可制得产品
60.05万吨/年三氯异氰尿酸泡腾消毒片
71.1万吨/年过氧化氢纯化将购买的工业过氧化氢经过预过滤处理、减压精馏、树脂纯化、循环过滤等方法纯化达到用户需求

1-1-331

序号项目名称工艺简介
80.05万吨/年过氧化氢消毒液将外购的工业过氧化氢经过预过滤处理、减压精馏、树脂纯化、循环过滤等方法纯化后加纯水稀释制成
90.1万吨/年免洗消毒凝胶将定量的增稠剂、纯水制得溶液A;将定量的三氯生和乙醇、甘油制备均匀的混合液B。将溶液B加入溶液A,搅拌均匀并调节pH值使其转变为凝胶态,制得免洗消毒凝胶
103000吨/年乙醇消毒产品采用酒精、水为主要原料、经混合配制、分装、包装等工艺制成75%乙醇消毒产品
112000吨/年胍类消毒产品外购的聚六亚甲基胍盐酸盐(25%)液体加入配制槽,再加入计量好的纯水,开启搅拌机搅拌均匀后,得到聚六亚甲基胍盐酸盐(0.5%)产品。
120.2万吨/年洁厕净以盐酸(31%)为主原料,色素、香精、增稠剂为辅料,采用机械搅拌混合工艺,生产洁厕净

(3)项目主要设备及原、辅材料

项目主要设备情况如下:

①次氯酸钠(中间产品)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设备名称技术规格数量(台/套)
1降膜吸收器φ800×57301
2冷却器Φ450×31001
3尾气塔φ450×32001
4稀碱气液分离器φ500×15001
5浓碱泵Q=25m3/h;H=20m2
6稀碱循环泵Q=10m3/h;H=38m2
7次氯酸钠成品泵Q=40m3/h;H=27m2

②饮用水用次氯酸钠消毒液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设备名称设备技术规格数量(台/套)
1稳定剂溶解槽钢衬塑 V=1m31
2添加剂溶解槽钢衬塑 V=2m31
3高效混合器PVC1
4饮用水用次钠中间槽玻璃钢 V=100m31
5饮用水用次钠成品槽玻璃钢 V=100m32
6氟塑料离心泵/2

1-1-332

③医用级84消毒液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设备名称技术规格数量(台/套)
1预配槽φ3000*350,V=20m?,PVC,1.5kW/台2
2复配槽φ3000*3500,V=20m?,PVC,3kW/台2
3助剂槽V=5m?/h,PVC5
4循环泵30m?/h,扬程12m,3kW/台2
5风机5500m?/h,4kW/台1
6成品储槽V=100m?,玻璃钢2
7自动灌装线20000瓶/d,15kW1

④次氯酸钙消毒片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设备名称设备技术规格数量(台/套)
1计量料仓不锈钢,V=2m32
2混料搅伴罐SS304,V=1.5m31
3料浆输送泵P=0.8m3/h,H=120m2
4压片机150Kg/h1
5除尘风机Q=22m3/min,H=1500Pa1
6布袋除尘器/1

⑤二氯异氰尿酸钠消毒粉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设备名称设备技术规格数量(台/套)
1上料斗不锈钢V=2m3,5kW2
2加热料仓1kW2
3秤重式混料机不锈钢V=1m3,4.5kW1
4均化仓不锈钢V=6m3,3kW1
5包装机15kW1
6布袋除尘器/1

⑥三氯异氰尿酸消毒片生产主要设备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台/套)
1混料搅伴罐SS304,V=1.5m?1
2料浆输送泵P=0.8m?/h,H=120m2
3压片机150kg/h1
4包装机/1

1-1-333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台/套)
5风机Q=22m?/min,H=1500Pa1
6布袋除尘器/1

⑦过氧化氢纯化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及其附件数量(台/套)
1原料罐φ5000*6000 V=110m32
2原料泵Q=6m3/h H=15m,5.5kW4
3调配槽φ1500*20002
4精馏塔φ600*60002
5冷凝器φ600*50002
6真空泵150L/S,0-5kPa4
7高压泵Q=3m3/h H=50m,11kW4
8反渗透装置不锈钢,聚酯纤维膜2
9树脂塔φ1000*6000 V=4m36
10自动全封闭灌装机17t/天 25kW3

⑧过氧化氢消毒液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及其附件数量(台/套)
1双氧水计量槽304不锈钢V=4m?1台
2复配槽304不锈钢V=4m?1台
3成品槽304不锈钢V=4m?1台
4不锈钢输送泵Q=3m?/h,H=15m,3kW2台
5自动灌装机2万瓶/天12kW1套

⑨免洗消毒凝胶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套)
1甘油原料罐容积1 m?,不锈钢1
2中和剂储罐容积1 m?,不锈钢1
3溶液配制釜搪瓷6
4机泵/3
5灌装线/1
6包装打码机/1

1-1-334

⑩乙醇消毒产品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台/套)
1中转罐304 ,V=12m31
2卸车泵不锈钢,Q=30m3/h、1
3原料输送泵Q=12m3/h、2
4灌装机4万瓶/天1

?胍类消毒产品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台/套)
1称重料仓不锈钢料仓V=4m32
2配置釜搪瓷搅拌V=6m31
3成品槽搪瓷成品槽V=6m31
4成品料仓316L不锈钢 V=6m31
5包装机15kW/h1

?洁厕净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设备名称技术规格数量(台/套)
1助剂搅拌器V=1m?,钢衬胶,2.5kW1
2复配槽V=4m?玻璃钢1
3成品槽V=10m?玻璃钢1
4自动灌装机2万瓶/d 7.5kW2
5氟塑料离心泵Q=3m?/h,H=15m,3kW4
6轴流通风机Q=10m?/min,2.5kW1

(4)原辅材料、燃料及动力供应

①项目主要原辅材料

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消耗来源备注
16万吨/年次氯酸钠中间产品
1.1NaOH30%t/a27,367.2外购/
1.2氯气99%t/a6,600厂内自供/
1.3纯水t/a26,032.3厂内自供/
25万吨/年饮用水用次氯酸钠消毒液
2.1次氯酸钠有效氯10%t/a49,970厂内自供/

1-1-335

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消耗来源备注
2.2硅酸钠/t/a60国内外购/
2.3/t/a49,970厂内自供/
32万吨/年医用级84消毒液
3.1次氯酸钠有效氯10%t/a9,900厂内自供/
3.2稳定剂/t/a140国内外购/
3.3氢氧化钠溶液30%t/a60国内外购
3.4纯水t/a9,900厂内自供/
40.05万吨/年次氯酸钙消毒片
4.1次氯酸钙工业级t/a212.5国内外购/
4.2碳酸钠工业级t/a67.5国内外购崩解剂
4.3柠檬酸工业级t/a52.5国内外购活性剂
4.4硫酸钠/t/a62.5国内外购/
4.5淀维粉/t/a100国内外购/
4.6乙醇溶液(含10%聚乙烯吡咯烷酮)/t/a5国内外购包衣液
50.2万吨/年二氯异氰尿酸钠消毒粉
5.1亚氯酸钠/t/a779国内外购
5.2碳酸氢钠/t/a433.1国内外购/
5.3氯化钠/t/a606.5国内外购/
5.4柠檬酸/t/a86.5国内外购/
5.5二氯异氰尿酸钠/t/a43.2国内外购/
5.6亚硫酸氢钠/t/a17.3国内外购/
5.7淀维粉/t/a34.4国内外购/
60.05万吨/年三氯异氰尿酸消毒片
6.1三氯异氰尿酸/t/a212.5国内外购HG/T3263
6.2碳酸钠/t/a67.5国内外购崩解剂
6.3氯化钠/t/a52.5国内外购/
6.4碳酸氢钠/t/a60国内外购泡腾剂
6.5柠檬酸/t/a40国内外购活性剂
6.6硫酸钠/t/a10国内外购GB29209—2012
6.7十二烷基硫酸钠/t/a52.5国内外购/
6.8乙醇溶液(含10%聚乙烯吡咯烷酮)/t/a5国内外购包衣液

1-1-336

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消耗来源备注
71.1万吨/年过氧化氢纯化
7.1工业双氧水50%t/a10,249.8国内外购
7.2纯水t/a4,659.6厂内自供
80.05万吨/年过氧化氢消毒液
8.1纯化双氧水31%t/a50自产/
8.2纯水t/a450厂内自供/
90.1万吨/年免洗消毒凝胶
9.1Carbopol Ultrez 21/t/a1.5国内外购/
9.2乙醇75%t/a800国内外购/
9.3丙三醇(甘油)/t/a20国内外购/
9.4三氯生/t/a1国内外购/
9.5三异丙醇胺/t/a1.5国内外购/
9.6纯水t/a176厂内自供/
100.3万吨/年乙醇消毒产品
10.1乙醇75%t/a3,000国内外购/
110.2万吨/年胍类消毒产品
11.1聚六亚甲基胍盐酸盐25%t/a40国内外购/
11.2纯水t/a1,960厂内自供/
120.2万吨/年洁厕净
12.1工业盐酸31%t/a360厂内自供/
12.2色素工业级t/a0.2国内外购/
12.3增稠剂工业级t/a20国内外购/
12.4表面活性剂工业级t/a2国内外购/
12.5稳定剂工业级t/a2国内外购/
12.6香精工业级t/a1国内外购/
12.7纯水t/a2700厂内自供/
13运输车辆燃料
13.1柴油(闪点>60℃)/t/a15国内外购/

②项目主要公用工程动力消耗量

序号项目单位年耗来源/备注
1104kWh/a200来自厂内变电站
2新鲜水104t/a11.50来自厂内管网

1-1-337

序号项目单位年耗来源/备注
3蒸汽104t/a8,364自产,来自分布式能源站

华融化学目前建设有生产规模7万吨/年的高品质氢氧化钾装置,副产氯气、盐酸、硫酸、氯化氢气体等;本项目充分利用华融化学现有装置的产品、副产品优势资源,对产品实现提档升级。本项目的主要生产原料来源稳定、有保障。

6、投资项目的效益分析

根据目前市场情况及预测的产品未来合理价格,项目建成后年平均销售收入(含税)为32,790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2,933万元,所得税按利润总额的25%计取,年均所得税733万元,年均税后利润2,200万元。

序号指标名称指标值
1内部收益率(Ic=12%,税前)32.34%
2静态投资回收期5年
3净现值(基准收益率Ic=12%,税后)1,512万元

(三)智慧供应链与智能工厂平台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立足公司现有硬件与软件基础,开展智慧供应链与智能工厂平台建设,旨在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用信息化的手段提高生产过程的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及物流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将公司打造成为集智慧物流、供应链完善、产销一体、高数字化、信息化的新型现代工业企业。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13,740.39万元,主要建设投资与设备系统采购如下所示:

项目序号子项目名称投资预计费用(万元)
智能工厂平台1ERP系统917.10
2CRM系统372.00
3SRM系统272.00
4MES系统374.00
5EHR系统117.00
6IEM系统348.00
7WMS系统331.00

1-1-338

项目序号子项目名称投资预计费用(万元)
8BI平台SAC(分析云)401.40
9综合系统集成255.00
10一卡通无人值守智能称重系统46.10
11智控中心72.94
12云服务器租赁96.00
13工业互联网内网建设351.60
14全自动包装生产线系统779.00
15智慧能效管理系统1015.00
16园区安防监控数字化升级264.25
17SCADA系统建设558.00
小计6,570.89
智慧供应链18物流配送网络运力建设6,087.00
19供应链数字化建设500.00
20物流配载交易中心582.50
小计7,169.50
合计13,740.39

3、项目建设期情况

本项目初步拟定建设时长总计36个月,建设期为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

4、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污染排放。

5、项目节能情况

(1)项目节能思路

本项目设计优先考虑被动式策略,如自然采光、自然通风、围护结构隔热遮阳措施等,同时考虑优化设计主动式策略,如设备系统、照明节能技术等。

(2)项目节能措施

①建筑节能

A、建筑规划与设计

1-1-339

在建筑规划和设计时,根据大范围的气候条件影响,针对建筑自身所处的具体环境气候特征,重视利用自然环境,创造良好的建筑室内微气候,以尽量减少对建筑设备的依赖。具体措施可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合理选择建筑的地址、采取合理的外部环境设计;合理设计建筑形体,主要通过建筑各部件的结构构造设计和建筑内部空间的合理分隔设计得以实现;同时,可借助相关软件进行优化设计。

B、围护结构

通过改善建筑物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在夏季可减少室外热量传入室内,在冬季可减少室内热量的流失,使建筑热环境得以改善,从而减少建筑冷、热消耗。首先,提高围护结构各组成部件的热工性能,一般通过改变其组成材料的热工性能实行;同时,根据当地的气候、建筑的地理位置和朝向,选择围护结构组合优化设计方法;最后,评估围护结构各部件与组合的技术经济可行性,以确定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围护结构。

②节水

生产用水尽力做到零排放,并充分利用各种排水如生活排水、盥洗废水、雨水等优质杂排水,减少自来水耗费。同时根据使用场所的实际情况,选用高效节能的供水设备,作为各项具体工程的生活、消防给水系统设备。

③设备节能

在建设方案选择时,尽可能运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将低能耗作为建设方案选择的主要考虑因素之一。主要措施包括:合理布置负荷流向,减少线路长度,以利于降低能耗;减少配电线路的损耗,调节功率因数、实现合理的配电方式,通过分散补偿和优化配电方式减少配电线路的损耗;确定各功能区的照度,根据照明场所的建筑与装饰设计所确定的采光形式及采光参数、主要装饰材料的技术参数和照明区域的性质、规模等,合理选择照度防止电能的无效耗费;大力推行绿色照明理念,原则上全部采用高效节能、长寿命的光源和灯具;在生产设备的选型上,严格把关,选用合理的高效设备,在价格合理的情况下尽量采用技术先进、材料优良、结构合理、机械强度高、使用寿命长的节能型设备,以利于有效降低产品的能耗;用电设备的容量、台数应与负荷相匹配,消除设备与生产需求

1-1-340

错配的现象,对于负荷变化较频繁的机电设备,尽量采用变频调速等技术以提高机电设备总效率,降低损耗,尽量防止轻载或超载运行;合理控制备件的更换周期,加强设备状态管理,避免检修中的过修和欠修。

6、项目建设方案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智慧供应链、智能工厂两大主要建设板块,旨在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之后达到高性能状态,搭建信息化集成系统,将生产与办公高度统一,优化内部管理,同时在生产过程当中,用数字化和智能化的手段提高生产过程的产品质量、生产效率以及安全性。

(1)智慧供应链

本项目智慧供应链平台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建立开放、透明、共享的物流信息平台,为公司提供一体化的物流服务解决方案,从而达到物流服务一体化、物流过程可视化、物流交易电子化、物流资源集成化、物流运作标准化、客户服务个性化的设计目标。本项目智慧供应链平台将建设电商营销大厅与危化物流系统,并购置公司化工产品物流运输车辆,主要搭建内容为:

序号项目内容项目简介
1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包括供应商信息管理、客户信息管理、车辆信息管理、账户信息管理及权限管理
2订单管理系统对接采购系统(外部客户)、营销系统,完成订单集拼
3智能调度系统整合各事业部各销售各客户订单,采购订单并自动匹配车辆,在途跟踪与反馈展示车辆流向
4路径优化系统采用先进的智能优化算法,自动规划运输线路并展示装卸货先后顺序;根据实时路况(限行、禁行等)调整最优运输线路,最大化降低运营成本
5仓储管理系统对接仓库管理系统的方式实现:汽运到达、提货出库、仓库划转等各操作节点数据互通;库存数据实时显示,以便合理安排匹配资质车辆调度及到达时间,避免等待浪费
6结算管理系统支持多个计费引擎、多个账套、自定义计算公式定义运价;完成应收/应付账单管理,实现对事业部或者物流公司费用当天自动核算,输出当日收支报表;实现逾期帐单智能提醒及帐龄分析
7OA系统对接实现营销部发货计划审批进度提醒;实现外车申请、价格稽核及在线审批,审批结果智能提醒;实现司机费用报销申请及时付款;供应商应付账单结算及其他审批事项。
8智能管车系统车务管理:车审、证审、保养计划及提醒,保养台帐记录;机务管理:发动机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维修保养管理、违章、加油管理(油品管理)、路桥费、自动核算司机工资等

1-1-341

序号项目内容项目简介
9安全监管系统考核车辆安全资质、规划运输路线、实时监控物流作业环节、异常状况实时反映等
10安全培训在线培训计划、通知下发提醒及学习记录与在线考试
11物流协作系统主要实现承运商管理(含外车APP)为运输公司提供管理软件支持,捆绑下游供应商,通过技术手段获取供应商车辆以及运输任务跟踪信息,帮助企业实现供应链全程可视
12园区管理发货仓库预约(提高仓库收发货效率)、车位检测、园区引导、车辆装卸货记录(车辆进场时间、出场时间、装货情况、停靠周期)
13司机APP司机任务接收、提送及在途打卡报备、费用报账、异常登记、回单登记、一键报价、人脸识别打开上车、打卡成功后启动车辆
14数据挖掘及运营分析多维度分析各事业部成品分销供应链数据(订单规律、物流成本、车辆利用率、各车队车辆到达及时率、单车、单票利润、承运商KPI考核等)

商物管理业务主要是对商物的品类、流量流向、供需及商物协同等方面的管理;供应链管理业务从供应链的角度出发,主要对采购物流、生产物流、销售物流等业务进行管理;综合管控业务以仓储、配送、运输为核心业务,除此之外还包括货物信息发布、物流过程控制等一些增值业务。项目规划及实施是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车联网、先进的AI、云计算等技术、聚焦于货物本身,货物发出后,所有的物流信息全都自动监测、上报,直到自动签收,无需人工干预。对实时数据流进行自动分析计算,为企业提供决策依据,帮助企业高效管理。

1-1-342

(2)智能工厂

本项目拟打造数字化智能工厂,将新搭建全自动包装生产线系统(1条),配备余热回收系统、网络监控系统、DCS系统。

本项目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了:ERP(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企业资源计划)、CRM(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客户关系管理)、SRM(Suppli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供应商管理)、MES(Manufacturing ExecutionSystem,企业生产过程执行管理)、HER(Electronic Human Resource,电子人力资源管理)、IEM(Internet Equipment Management,网络设备管理)、WMS(Warehouse Management System,仓库管理系统)、BI SAC(Business IntelligenceStata Analytics Cloud,商务智能分析云)、车间生产信息可视化等子系统建设。主要系统架构、功能如下所示。

1-1-343

①ERP系统

ERP系统是进行物质资源、资金资源和信息资源集成一体化管理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ERP以管理会计为核心提供跨地区、跨部门、甚至跨公司整合实时信息,针对物资资源管理(物流)、人力资源管理(人流)、财务资源管理(财流)、信息资源管理(信息流)集成一体化。

②CRM系统

CRM系统是以客户数据的管理为核心,利用信息科学技术,实现市场营销、销售、服务等活动自动化,并建立一个客户信息的收集、管理、分析、利用的系统,帮助企业实现以客户为中心的管理模式。

③SRM系统

SRM系统基本内容包括供应商分类选择、战略关系发展、供应商谈判和供应商绩效评价等四个方面,可实现供应商寻源审批,比价招投标管理,订单的执行过程管理含库存可视化对账等多项功能。

1-1-344

④MES系统

MES系统是面向制造车间执行层的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公司通过实施MES 系统,可以贯通从采购到售后服务的全制造流程,透明化生产现场运作,大大提升了生产制造各部门的管理实时性和有效性。

⑤EHR系统

EHR系统将IT技术用于人力资源管理,为企业建立人力资源服务的信息化

1-1-345

系统,使人员管理流程自动化、电子化。

⑥IEM系统

IEM系统主要由现场设备总线网络系统、DMS计算机设备监控系统(设备现场状态监控系统)、设备运行信息数据分析系统(设备运行信息分析系统)三大系统构成。通过IEM系统对生产现场设备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控,在管理人员与生产一线人员之间构建了实时的信息通道。通过现场设备运行信息的收集与分析,来持续优化企业的资源与生产过程,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连续降低产品的单位制造成本。

⑦WMS系统

WMS系统是对上游订单管理系统或ERP系统仓储功能的扩展、延伸与优化。实际应用中,它为仓储与配送中心提供更快、更准确、更精细的管理运营,提供系统层面的支持。

⑧BI SAC

BI SAC系统是一套完整的解决方案,用来将企业中现有的数据进行有效的整合,快速准确的提供报表并提出决策依据,帮助企业做出明智的业务经营决策。

公司从整合技术力量出发,在以上采购的系统基础之上自主开发改进一套符合行业特点、适用于自身的综合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整合工业控制技术与IT技术,实施制造业企业现场管理信息化,成为“一线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从而实现企业管理的持续改善,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⑨生产车间信息可视化

生产现场可视化管理可通过电子看板轻易实现车间的目视化管理,包括物料配送电子看板、设备维修电子看板、及需求电子看板等,以方便相关管理人员通过电子看板上显示的信息及时作出响应。

7、投资项目的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投产后,发行人可获得如下收益:

(1)优化管理模式,提升企业效率

本项目应用现代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可透过对公司日常运转流程背后数据

1-1-346

的严格管控,对公司的人、财、物、信息、时间和空间等综合资源进行综合平衡和优化管理,协调各部门开展业务活动,提高管理效能、效率。通过信息化建设,使得公司管理更加细致、更加有序,有利于规章制度的进一步落实,从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利润

通过实施本项目,公司可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将企业由重生产管理向重决策管理转变,降低沟通成本、决策成本;可依据生产及财务的大数据分析,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车间管理、物料管理等流程,降低生产成本;此外,公司智慧供应链系统的建立,能够有效实现物流的智能调度管理、整合物流核心业务流程,加强物流管理的合理化,降低物流消耗,从而降低物流成本,减少流通费用、提高企业利润。

(3)改善资金运行情况

本项目通过健全完善财务信息系统、统一财务核算方式,可增强数据可比性,缩短信息传递的时间,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和时效性,同时加强资金的运算和管理,提高资金运营效率,能够有效降低经营风险,降低经营成本。财务计划能力得到改善,资金流转更为顺畅,加强公司经营管理能力,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四)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从而有效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提升企业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14,7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补充流动性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补充流动资金

随着我国整体经济与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下游高端肥料、电子化学品等行业的不断发展,公司业务对应市场规模将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2017年至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由

1-1-347

80,506.39万元增长至103,393.17万元,净利润由618.18万元增长至9,932.49万元;2020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46,159.40万元和3,839.73万元。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增加使得公司对日常运营资金的需求也相应增加,公司需补充一定规模的流动资金以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的顺利开展。

其中,采购方面,随着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与营业收入的不断增加,用于原材料采购等现金支出也将相应增加,公司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也将进一步增加,流动资金的补充也有利于公司应对大宗原材料价格、供应发生波动等情况,保障生产的稳定性;运营方面,公司持续投入资金用于技术研发、产品升级和管理活动等日常经营活动支出,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的支持,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营销方面,公司需要不断加强产品品牌和销售渠道建设,并为募投项目新增产品开拓市场,以提升公司的产品知名度,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满足上述营销活动的资金需求。

(2)进一步提升公司流动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银行贷款和内部利润积累等方式实现正常经营,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此外,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仍处于相对较低水平,流动性财务指标仍存在改善提升空间。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流动 比率速动 比率流动 比率速动 比率流动 比率速动 比率流动 比率速动 比率
三孚股份7.346.858.867.969.818.6210.058.69
新金路1.230.920.880.670.990.790.790.63
晶瑞股份2.642.311.961.661.511.291.671.51
江化微1.391.331.791.702.232.107.787.52
可比平均3.152.853.373.003.643.205.074.59
华融化学2.552.342.061.811.861.513.132.70

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将有效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提升公司资金流动性水平,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3)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改善资本结构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和内部利润积累,其报

1-1-348

告期内各期末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6,000万元、8,000万元、0万元和9,000万元,报告期内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6.91%、43.16%、38.34%和30.92%,较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

项目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三孚股份13.71%6.19%6.08%6.65%
新金路15.26%18.18%5.89%6.59%
晶瑞股份28.04%47.99%42.77%42.10%
江化微32.13%25.25%20.34%15.05%
可比平均22.29%24.40%18.77%17.60%
华融化学30.92%38.34%43.16%26.91%

通过将募集的部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有效降低,资本结构将得到优化,偿债能力将得到改善;同时,流动资金的补充也将减少银行贷款的使用,从而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经营利润,随着财务风险的降低,公司可以根据市场资金成本和融资环境的变化灵活选择多种融资方式与合理的资本结构。

(4)为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提供支持

流动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拓展业务与抵抗风险的能力,如开拓新产品市场、平抑行业周期波动风险等,并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为公司持续推进“钾延伸、氯转型”战略提供有力支持。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补充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管理和安排运用上述募集资金。

3、补充流动资金的管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上述流动资金进行管理,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进行合理运用,对于上述流动资金的使用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1-1-349

三、未来发展与规划

(一)公司发展战略和目标

1、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以“不间断的创新,可持续的发展,化学让生活更美好”为使命。以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为契机,公司将秉承资源绿色循环、高效和综合利用的发展理念,利用现有平台、技术、人才、品牌和销售渠道资源,致力于新型肥料、高端日化、食品医药、新能源、电子信息等现代产业用化学品的一体化综合服务,持续打造自主创新、先进制造和智能供应链三大核心竞争力,通过基础化工和精细化工深度融合的创新发展路径,实现从生产型企业向研发、生产及服务一体化企业转型,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国内领先的创新型、智能化的化学品先进制造产业平台,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不断提升公司价值及市场竞争力。

2、公司经营目标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公司的长期目标是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智能化的化学品先进制造产业平台。公司的中短期目标是形成关键资源配套齐全的循环经济产业链,通过加强研发创新、市场开拓及外延式并购整合,成为国内技术领先、规模领先、效益领先的高品质氢氧化钾绿色循环资源综合利用的龙头企业。

(二)实现发展规划和目标拟采取的措施

1、创新与产品开发计划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具备了一定工艺技术优势和规模优势。在此基础上,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通过自主研发并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业的技术合作,持续对流程进行优化,工艺技术进行升级,通过开发半导体级氢氧化钾纯化技术并建成产业化装置,以满足集成电路客户需要;开发电子级盐酸纯化工艺技术,建成万吨级生产线,产出G5级电子级盐酸,实现进口替代。开发电子级氯化氢和电子级氯气纯化技术,建成千吨级电子级气体生产线,进一步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并结合市场需求及业务发展情况,兼顾新产品的开发与现有产品的升级工作。

1-1-350

2、市场开发与营销网络建设计划

公司将在巩固现有市场份额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市场份额,创新营销方式,建立并完善营销网络。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一方面要做好营销组织策划,集结各方面人员,加强区域市场营销力量,提高市场反应灵敏度,提高营销管理水平,壮大营销队伍,加强公司品牌建设,并根据市场需要,为业务部门和研发部门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从而实现市场资源共享,降低销售成本,进一步巩固和深度开发已有市场份额并积极拓展新的市场领域;另一方面,公司将创新营销和服务模式,对部分产品的营销模式从产品提供商转变为产品及服务(解决方案)的提供商,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深入的服务。搭建网络营销平台,加强售前、售中、售后的全面跟踪服务,提高营销效率和客户满意度。同时通过危化品物流车队的建立和危化品信息网络系统的搭建,可满足以成都为中心的西南区域的氢氧化钾、盐酸和次氯酸钠等产品需求,建立区域核心市场。

3、人力资源计划

人力资源一直以来被视为公司发展的首要事项,人才既是公司未来的核心竞争力,也是公司战略实施的重要保障,公司始终对人才工作保持高度重视。采用新人担纲,老人辅导,专业补齐,层次有序。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人才方面投入,建立系统化的人才引进、激励和培养机制,加强团队建设及人力资源储备。在人才引进方面,公司将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通过引进、外聘、咨询顾问等多种形式,重点引进行业内的高级专业人才、专业领域的经营管理人才;在人才激励方面,公司正大力推行双通道多层级的人才晋升体系建设,并建立与公司发展匹配的人才梯队培养及储备体系,完善人才激励机制,稳定并激励人才队伍,为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在人才培养方面,公司将不断完善现有人才培训体系,加强对现有员工的教育与培训,重点对员工的专业与管理技能进行培育,培养一批复合型人才。

4、组织结构优化规划

为适应未来几年公司的经营规模、人员规模扩张的需要,实现公司专业化管理,公司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断优化组织结构,完善法人治理,充分

1-1-351

发挥独立董事和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健全管理决策体制,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内部决策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继续强化内部审计职能,加强内部控制,保证公司财务工作合理、合规、合法,最大限度避免决策失误,规避重大投资风险。公司针对新兴业务发展需要实施事业部制,事业部可充分结合自身业务实际情况自主经营,设置独立的研发、生产、营销等业务团队并进行类独立核算及考核。公司已设立电子化学品事业部,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立环保产品事业部、消洗产品事业部等新兴产业事业部。公司将根据客观条件和自身业务的变化,及时调整内部结构和岗位设置,以保持组织结构的合理性和管理的有效性。

5、上市融资计划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若能顺利实施,募集资金将用于本招股说明书所列募投项目。公司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产品经营效益情况和未来市场发展前景,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筹集资金用于产品开发、产能扩大、设备改进等用途,不断提高公司资本规模和运营能力,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

1-1-352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一、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内容、程序、管理、责任追究机制,明确了公司管理人员在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该制度有助于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提升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建立并逐步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体系,组织机构运行良好,经营管理规范,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决策参与权,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发行人设置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管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为确保与投资者沟通渠道畅通,为投资者依法参与公司决策管理提供便利条件,董事会秘书将负责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等。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状况的了解和经营理念的认同,增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经2020年10月2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0年11月12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上市后适用),以明确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以及公司的主要职责等。

投资者关系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公司未来将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并依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切实开展投资者关系构建、管理和维护的相

1-1-353

关工作,为投资者和公司搭建起畅通的沟通交流平台,确保了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取公司公开信息。公司将通过与投资者进行充分的沟通,在提高运作透明度的同时,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在投资者关系建设过程中,公司将以强化投资者关系为主线,以树立公司资本市场良好形象为目标,探索多渠道、多样化的投资者沟通模式,保持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努力拓展与投资者沟通的渠道和方式,积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并在交流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持续推动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建设工作。

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

(一)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公司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0年11月12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的议案》,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调整的具体条件、决策程序和论证过程中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和股东的意见;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2、利润分配形式及优先顺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它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可进行中期分红。

1-1-354

3、现金分红的条件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发生,且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应实施现金分红。

4、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5、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并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6、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7、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1-1-355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投资者电话、邮件等多种渠道与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8、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公司就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时,应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渠道广泛征集股东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

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出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公司应当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9、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在实施现金分红时应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公司资金。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2020年11月12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利润分配条件,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2020年10月27日及11月12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前公司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1-1-356

三、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累积投票制、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网络投票制等股东投票机制,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等事项的权利。

(一)累积投票制

公司具有完善的股东大会制度,《公司章程(草案)》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等制度充分保障了投资者依法享有的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和表决权,切实保障了投资者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根据上市后实施的《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将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将不会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根据拟上市后实施的《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网络投票制

根据拟上市后实施的《公司章程(草案)》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会议通知中确定的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以上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公司股东或其代

1-1-357

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股东大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会议主持人应当宣布每一提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提案是否通过。

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会现场、网络及其他表决方式中所涉及的公司、计票人、监票人、主要股东、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四)征集投票权

根据拟上市后实施的《公司章程(草案)》规定,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依照前述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者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与承诺履行情况

(一)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1、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所持公司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下同);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

1-1-358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2、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下同);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股东宁波新融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4、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邵军、李建雄、张明贵,董事、总经理唐冲,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炜,常务副总经理刘海燕,副总经理王猛、罗小容,总工程师颜学伦,人力行政总监刘晓芳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后,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申报本人所持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

1-1-359

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则本人自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日起半年内将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的股份。

3、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本人所持公司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下同);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4、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相关规定。

5、本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5、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事李红顺、汪润年、陶泽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作为公司的监事,在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后,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申报本人所持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则本人自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之日起半年内将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的股份。

3、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相关规定。

4、本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二)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承诺:

“1、本企业书面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为继续支持公司发展及回报股东,

1-1-360

本企业原则上将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如本企业确有其他投资需求或急需资金周转,确实需要减持公司股份时,在符合相关规定及承诺的前提下,本企业将综合考虑二级市场股价的表现,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企业减持时,减持行为将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定的合法方式进行。

3、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相关规定。

4、公司上市后,本企业在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履行公告义务。如本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承诺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相关规定确定,并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5、若本企业发生需向公司或投资者赔偿,且必须减持股份以进行赔偿的情形,在该等情况下发生的减持行为无需遵守本承诺。

6.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依法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三)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公司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特承诺在特定情况下将采取如下预案以稳定公司股价: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下同)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且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并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

1-1-361

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则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二、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顺序

1、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

(1)公司回购股票;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2、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

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但若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第一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第二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控股股东将增持公司股票:

(1)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或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措施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

第三选择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启动该选择的条件为:在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如有)和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如公司股票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致使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产生要约收购义务。

在每一个自然年度,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各仅限一次。

1-1-362

三、实施公司回购股票的程序及计划

1、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在15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回购股票事项(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在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30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回购股票事项,股东大会对公司回购股票事项作出决议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应决议投赞成票;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应决议投赞成票。

2、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

3、在满足法定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依照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股票。

若股价稳定方案实施前本公司股价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可不再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方案。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后,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相关承诺履行完毕,公司将终止回购股票:

(1)通过实施回购股票,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资产;

(2)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4)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回购义务已达到相关回购比例/回购金额的上限(如有)。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还应遵循以下原则和条件:

(1)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每股净资产;

1-1-363

(2)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3)公司上市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高于人民币500万元;

(4)公司单次回购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回购前公司股票总数的2%,单一会计年度内回购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回购前公司股票总数的5%;

(5)公司实施前述股份回购的,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股份提议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

4、公司回购的上述股票应在回购措施实施完毕或终止后按照法律规定期限内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四、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及计划

1、启动程序

(1)公司未实施股票回购计划: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将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将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或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不实施回购股票计划的决议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控股股东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增持。

(2)公司已实施股票回购计划: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将在公司股票回购计划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在履行相应的公告等义务后,在满足法定条件的前提下,控股股东将在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公告之日起60日内,依照方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增持公司股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间内不减持。控股股东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

1-1-364

股份增持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1)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2)单一会计年度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

(3)在(1)的前提下,单次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获得税后现金分红的25%;

(4)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5)在(2)的前提下,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金额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50%。

超过上述标准的,控股股东有关稳定股价的增持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控股股东将终止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方案:

(1)通过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五、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及计划

1、在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如有)实施完成或终止后和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或终止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或终止后90日内增持公司股票,且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于公司取得税后薪酬总额的10%,且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总额的30%。超过上述标准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1-1-365

2、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间内不减持。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终止增持公司股票:

(1)通过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4、在公司于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公司将确保该等人员遵守上述预案的规定,并签订相应的书面承诺函。”

(四)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保证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确认后及时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及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承诺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企业/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确认后及时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公司将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

1-1-366

的利益,采用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1、巩固并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及财务风险将有所降低,公司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从而保障公司稳定运营和长远发展,符合股东利益。

公司将利用本次发行完成后资本实力增强的契机,全面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研发能力和运营效率。在扩充产能的同时,同步提升产品质量;坚持科技创新、以人为本,保持和提升技术优势,提高产品和服务的技术水平,并强化新产品的研发,推动科技成果不断转化为生产力,优化产品结构;加强市场营销力度,巩固公司现有市场地位和核心竞争优势并积极拓展产品的市场范围和应用领域。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为股东带来持续、稳定的回报。

2、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募投项目建成后,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研发及生产技术水平、优化产品结构、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因此,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3、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此外,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设计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4、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利用本次发行的契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水平。在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提升技术水平、拓展市场和提升市场竞争力的同时,公司将更加注重内

1-1-367

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执行,坚持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战略,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和人才激励机制优化,强化管理层激励和考核,提升人才业务协同效益和专业运作能力,确保员工恪尽职守、尽职尽责,进一步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合法合规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在全面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过程中,重点完善生产成本和费用控制,加强预算管理;提升原材料采购决策与控制、销售渠道建设、拓展和成本管理、资金统一管理等。提升公司的内部管理水平,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提高营运效率与效果。

5、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机制

公司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订上市后适用的《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及《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就利润分配事宜进行了详细规定和公开承诺,从制度上建立了较为完善和有效的投资者回报机制。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投资者回报。综上,公司将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管理,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上措施的有效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填补股东回报,但是公司经营仍面临内外部风险和多种不确定因素,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2、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及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承诺

“本企业/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企业/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企业/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1-1-368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企业/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企业/本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本企业/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3、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本人承诺对本人日常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并积极使公司采取实际有效措施,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积极促使由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考核委员会制定、修改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积极促使公司未来制定、修改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1-1-369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按照《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履行分红义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将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保护中小股东、公众投资者的利益。”

(七)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如因本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本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事项的,上述回购数量相应调整)。

3、本公司将在有权部门出具有关违法事实的认定结果后及时进行公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有权部门的审批(如需)启动股份回购措施。

4、如因本公司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因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有权司法机关作出上述认定后及时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依据中国证监会或有权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之金额确定。”

2、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及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承诺

“1、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因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

1-1-370

限售股份(如有),并且本企业/本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有权部门审批通过的方案启动股份购回程序。

3、如因公司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赔偿因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确认为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提供的全部文件和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如因公司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赔偿因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八)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承诺

“一、公司将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

二、若公司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原因未能完全、及时、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后及时披露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3、积极提供补救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避免或减少对投资者造成损失,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三、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责任主体的公开承诺履行情况,和未履行

1-1-371

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四、对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也将要求其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预案的相关承诺。

五、若相关责任主体因未履行公开承诺而受到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或受到相关处罚,公司将积极协助和配合监管机构的调查,或协助执行相关处罚。

六、公司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

2、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股东宁波新融,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

二、若本企业/本人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原因未能完全、及时、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公司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的次一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及时披露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本企业/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3、如因未履行已作出的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企业/本人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

(九)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及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承诺

“1、本企业/本人、本企业/本人所控制的其他公司及关联方将尽最大努力减

1-1-372

少或避免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属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定价原则进行公平操作,签署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本企业/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的章程规定,在审议涉及与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切实遵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保证不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以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企业/本人将促使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遵守上述承诺,如本企业或本企业/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由此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本企业/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2、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尽最大努力减少或避免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属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定价原则进行公平操作,签署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的章程规定,在审议涉及与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切实遵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损害公司的利益。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十)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1、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及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企业/本人不存在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任何方式占用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情况,且本企业/本人承诺作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不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1-1-373

2、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不存在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任何方式占用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情况,且本人承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不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十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承诺:

“若华泰联合证券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律师中伦律师承诺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上述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所过错致使上述法律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依法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会计师及验资机构华信承诺

“若监管部门认定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4、资产评估机构中企华承诺

“一、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二、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1-374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一)销售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客户均以框架协议加订单方式或订单式合同进行销售,框架协议就预计需求、质量标准、交货验收、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进行约定,当客户提出具体需求时,以订单方式确认产品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交付时间等。

截至2020年11月30日,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中与公司签署了框架协议的客户及协议主要信息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合同期限销售内容销售数量履行情况
1广州重华化工有限公司2020.1.1-2020.12.31氢氧化钾13,000吨正在履行
2018.10.1-2019.12.31氢氧化钾10,000吨履行完毕
2018.1.1-2018.12.31氢氧化钾11,000吨履行完毕
2017.1.1-2017.12.31氢氧化钾6,500吨履行完毕
2四川盐湖2017.1-2018.11 (协议提前终止)氢氧化钾以实际需求量为准履行完毕
3淄博昱皇工贸有限公司2020.1.2-2020.12.31氢氧化钾3,800吨正在履行
2018.10.1-2019.12.31氢氧化钾5,500吨履行完毕
2018.1.1-2018.12.31氢氧化钾6,300吨履行完毕
4云南中克商贸有限公司2020.2.23-2021.2.23聚氯乙烯4,500吨履行完毕
2019.10.1-2019.12.31聚氯乙烯1,800吨履行完毕
2018.1.1-2018.12.31聚氯乙烯3,400吨履行完毕
5昆明中真商贸有限公司2019.1.1-2019.12.31聚氯乙烯3,500吨履行完毕
6四川万丰管道有限公司2018.3.1-2019.3.1聚氯乙烯4,000吨履行完毕
2017.1.1-2017.12.31聚氯乙烯3,000吨履行完毕
7成都市金洋佳商贸有限公司2018.1.1-2018.12.31聚氯乙烯4,000吨履行完毕
2017.1.1-2017.12.31聚氯乙烯4,000吨履行完毕

前五名客户中,未与公司签署框架合同,以订单式合同进行销售且单笔订单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客户(聚氯乙烯产品的金额标准为400万元)及订单信息如下:

1-1-375

序号客户名称合同时间销售内容销售金额履行情况
1四川安达农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氢氧化钾2,454.40万元履行完毕
2019年氢氧化钾854.50万元履行完毕
2绵阳启明星磷化工有限公司2019年氢氧化钾1,814.00万元履行完毕
2018年氢氧化钾375.00万元履行完毕
3安县川磷化工有限公司2019年氢氧化钾435.00万元履行完毕
2018年氢氧化钾355.00万元履行完毕
4重庆顾地塑胶电器有限公司2020年聚氯乙烯1,097.60万元履行完毕
2019年聚氯乙烯642.00万元履行完毕
2018年聚氯乙烯1,278.00万元履行完毕
2017年聚氯乙烯490.40万元履行完毕

(二)采购合同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氯化钾及电石。公司对主要供应商的采购方式为框架协议加订单,或签署订单式合同进行采购。框架协议就产品品种、质量标准、购买数量、产品价格、供货期限、质量保证等进行约定,具体采购需求以公司下达的订单为准。

截至2020年11月30日,主要原材料供应商中与公司签署了框架协议的供应商及协议主要信息如下:

序号供应商名称合同期限销售内容销售数量履行情况
1上海申之禾2019.1.24-2019.12.31氯化钾以实际需求量为准履行完毕
2018.3.1-2018.12.31氯化钾以实际需求量为准履行完毕
2上海新与禾2018.5.1-2019.4.30氯化钾以实际需求量为准履行完毕
3茂县新纪元2020.1.1-2020.12.31电石60,000吨履行完毕
2019.3.1-2019.8.1电石22,000吨履行完毕
2018.1.1-2018.12.31电石80,000吨履行完毕
2017.1.4-2017.12.31电石80,000吨履行完毕
4四川盐湖2019.1.1-2019.12.31电石以实际需求量为准履行完毕
2018.5.1-2018.12.31电石以实际需求量为准履行完毕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中,以订单式合同进行交易且单笔订单金额

1-1-376

在1,000万元以上的供应商及订单信息如下:

序号供应商名称合同时间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履行情况
1中农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氯化钾4,330.00万元履行完毕
2017年氯化钾1,115.00万元履行完毕
2四川汇力农资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氯化钾3,450.00万元履行完毕

(三)借款合同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的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银行借款合同如下:

序号借款人借款银行借款金额 (万元)起始日到期日履行情况
1华融化学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3,000.002020.02.062021.02.05履行完毕 (提前偿还)
2华融化学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10,000.00(注1)2020.02.082021.02.07履行完毕 (提前偿还)
3华融化学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彭州市支行3,000.00 (注2)2020.02.182021.02.17履行完毕 (提前偿还)
4华融化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州支行1,000.002020.02.192021.02.19正在履行
5华融化学招商银行成都分行青羊支行10,000.00 (注3)2020.03.062021.03.05履行完毕 (提前偿还)
6华融化学新希望财务公司8,000.002019.09.202020.09.19履行完毕 (提前偿还)
7华融化学新希望财务公司8,000.002018.09.062019.09.09履行完毕
8华融化学中国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直属支行6,000.002017.09.112018.09.10履行完毕
9华融化学中国建设银行第四支行10,000.002016.02.262017.02.25履行完毕

注1:实际使用金额为3,000万元。注2:实际使用金额为1,000万元。注3:实际使用金额为2,000万元。

(四)其他重要合同

2020年1月1日,公司与新希望财务公司签署《人民币定期存款合同》,约定公司定期存款金额为15,200万元,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已履行完毕。

2020年2月11日,公司与新希望化工签署《新冠肺炎防疫资金支持协议》,约定新希望化工向公司提供防疫借款3,000万元,利率遵循新希望化工与中国农

1-1-377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总府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期限为2020年2月11日至2021年2月10日。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提前偿还本笔借款。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为合并范围之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无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本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目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5月25日,新希望化工收到了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西城法院”)下发的《执行通知书》((2020)京0102执234号),责令新希望化工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申请执行费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经核查,2011年12月22日,新希望化工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及《股权质押合同》,标的股权为新希望化工持有的1,250万股华创阳安股票,并于同日经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因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要求新希望化工履行《股权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项下约定的股权出售等合同义务,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依据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2011)京方圆内经证字第42324号、第42325号公证书等,诉请北京西城法院执行公证债权,涉及535万股华创阳安股票。根据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提出《执行申请书》之日的股票价格计算,涉及执行金额为7,717.27万元。

2020年6月8日,新希望化工向北京西城法院提出驳回执行申请;2020年

1-1-378

12月1日,北京西城法院以新希望化工提出异议理由涉及实体事由,应通过其他程序解决,裁定驳回了新希望化工的申请,目前新希望化工在积极复议中。

2020年8月3日,新希望化工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不予执行北京市方圆公证处执法的(2011)京方圆内经证字第42324号、第42325号公证书及(2019)京法院执字第00188号执行证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北京西城法院已受理该起诉案件。

根据华信出具的《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川华信审(2020)第0544-001号),按母公司报表口径,截至2019年12年31日,新希望化工总资产为608,373.54万元,净资产为373,156.13万元。根据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提出《执行申请书》之日的股票价格计算,上述尚未了结的执行案件标的额为7,717.27万元,占新希望化工2019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2.07%。

根据新希望化工出具的说明,上述尚未了结的执行案件标的额占新希望化工净资产的比例较小,该等案件及潜在诉讼均不涉及新希望化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本次发行的重大法律障碍。

除上述案件外,发行人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可能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合法合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1-1-379

第十二节 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
邵 军李建雄张明贵
唐 冲姚 宁卜新平
监事:
李红顺汪润年陶 泽
除董事、监事外的高级管理人员:
张 炜刘海燕王 猛
罗小容颜学伦刘晓芳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1-1-380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刘永好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81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吴 昊
保荐代表人:
桂 程易桂涛
总经理:
马 骁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382

本人已认真阅读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马 骁
保荐机构董事长(或授权代表):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383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 经办律师:

张学兵 樊 斌

经办律师:

贺云帆

经办律师:

刘志广

年 月 日

1-1-384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 勇林 琳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武林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85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张怀军马 捷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权忠光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386

七、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 勇林 琳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武林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87

第十三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七)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八)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九)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地址和时间

(一)发行人: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九尺镇林杨路166号

查阅时间:承销期内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联 系 人:张炜

电 话:028-83800329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6层

查阅时间:承销期内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联 系 人:桂程、易桂涛、吴昊、张展培

电 话:0755-82492010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