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2月1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监事。
(三)会议时间:2020年12月23日16:3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4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4名。
(五)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应海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授信分配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同意:
1.在公司2020年度接受广州港合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35,000万元不变的前提下,调整部分控股子公司接受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授信的分配额度。授信期限内,担保授信额度可滚动使用,并在不超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各控股子公司接受担保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进行调整,具体接受额度以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与担保公司实际发生额为准。
2.本次担保授信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2.5%/年。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支付土地和资产使用费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港集中查验中心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支付相关土地及设备设施使用费,2020-2022年每年支付658万元(含税);2023-2024年,在原使用费基础上,按适当增幅予以调整(CPI低于3%按照实际,超3%时按3%计增)。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置关联方办公物业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同意公司购置关联方广州海港明珠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港航中心一期47-51层物业(建筑面积8487.64平方米)及相应的配套车位51个,总投资30,920.386万元(含税费),资金由公司自筹。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申报公司2020年度资产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报以下项目资产损失处理:
1.申报固定资产损失196.69万元。
2.申报存货损失188.5万元,其中。
3.申报应收账款损失313.39万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同意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