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增发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有关公开增发A股股票的申请,已于2011年3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11年第54次工作会议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本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的申请已获得通过。 本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增发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
---|
公告日期:2011-03-24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