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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泉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3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4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京泉华股票代码:00288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程扬住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建设路2号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桂月路325号京泉华工业园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鞠万金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百花四路12号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桂月路325号京泉华工业园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汪兆华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丽山路大学城创业园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桂月路325号京泉华工业园

股权变动性质:拟减少股份(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0年12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自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无需获得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尚未正式生效。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须等待《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即本次交易附生效条件的交易。本次权益变动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释义 ...... 4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5

第二章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一、权益变动目的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 6

第三章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四章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五章 其他重大事项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六章 备查文件 ...... 13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则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本公司、京泉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程扬、鞠万金、汪兆华
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份转让协议》《张立品、窦晓月、张礼扬、程扬、鞠万金、汪兆华、李战功、舞钢市佳盈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远致富海高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第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程扬基本情况

姓名程扬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201031959********
居住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建设路2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二)鞠万金基本情况

姓名鞠万金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210811972********
居住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百花四路12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三)汪兆华基本情况

姓名汪兆华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210811973********
居住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丽山路大学城创业园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章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安排及为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章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及变动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程扬、鞠万金、汪兆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程扬10,474,2455.828,674,2454.82
鞠万金10,474,3805.828,674,3804.82
汪兆华10,474,3805.828,674,3804.82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协议签署主体

1.甲方(转让方):张立品、窦晓月、张礼扬、程扬、鞠万金、汪兆华、李战功及舞钢市佳盈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乙方(受让方):深圳远致富海高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二) 股份转让的股份种类、数额、比例、性质

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为转让方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26,220,766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转让方受让方转让股份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1张立品深圳远致富海高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1,958,2666.64%
2窦晓月2,531,2501.41%
3张礼扬2,531,2501.41%
4程扬1,800,0001.00%
5鞠万金1,800,0001.00%
6汪兆华1,800,0001.00%
7李战功1,300,0000.72%
8舞钢市佳盈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500,0001.39%
合计26,220,76614.57%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股份性质未发生变化。

(三) 股份转让价格

1.股份转让价格

本次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43,130,945.40元,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6.9元。

(四) 股份转让价格的支付方式及付款安排

本次股份转让价款采用现金支付,股份转让价款分两期支付,具体如下:

(1)自本次股份转让相关安排取得深交所出具的合规性审查确认文件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首笔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88,626,189.08元(大写:捌仟捌佰陆拾贰万陆仟壹佰捌拾玖元零捌分)。

(2)受让方应于交割完成日起3个交易日内向转让方支付剩余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354,504,756.32元(大写:叁亿伍仟肆佰伍拾万肆仟柒佰伍拾陆元叁角贰分)。

(五) 标的股份交割

各方应配合办理标的股份由转让方过户至受让方名下涉及的全部手续,具体事项及安排包括:

1.自签署日起3个交易日内(含协议签署当日),各方共同前往深交所提交本次股份转让合规性审查的全部申请文件;

2.自本次股份转让获得深交所出具的股份转让合规确认文件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含获得深交所出具的股份转让确认文件当日),各方共同前往中登公司提交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的全部申请文件,并分别取得中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以中登公司出具的文件名称为准)。

(六) 股份转让协议的签订时间

《股份转让协议》的签订时间为2020年12月23日。

(七) 协议的生效

《股份转让协议》经张立品、窦晓月、张礼扬、程扬、鞠万金、汪兆华、李战功签字,舞钢市佳盈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及受让方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程扬、鞠万金、汪兆华分别直接持有公司10,474,24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82%、直接持有公司10,474,38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82%、直接持有公司10,474,38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82%;其中合计持有无限售流通股7,855,75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36%;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5%以上的

股东程扬、鞠万金、汪兆华分别直接持有公司8,674,24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2%、直接持有公司8,674,38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2%、直接持有公司8,674,38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2%。

第四章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章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程 扬

签署日期: 2020 年 12 月 2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 鞠万金

签署日期: 2020 年 12 月 2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 汪兆华

签署日期: 2020 年 12 月 23 日

第六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各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三)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27040133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桥路10号京泉华科技产业园(以下无正文)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深圳市
股票简称京泉华股票代码00288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程扬、鞠万金、汪兆华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程扬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10,474,245股 持股比例: 5.82% 鞠万金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10,474,380股 持股比例: 5.82% 汪兆华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10,474,380股 持股比例: 5.8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程扬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8,674,245股 持股比例: 4.82% 鞠万金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8,674,380股 持股比例: 4.82% 汪兆华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8,674,380股 持股比例: 4.82%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股份转让的各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份代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方式:协议转让股份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程扬、鞠万金、汪兆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签字):程扬

签署日期:2020年12月23日星期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签字):鞠万金

签署日期:2020年12月23日星期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签字:汪兆华

签署日期:2020年12月23日星期三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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