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12月23日举行。会议在取得全体董事同意后,由董事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公司7名董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的议案》
公司第四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条件已达成,同意进行授予。公司第四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确定的授予日为2020年12月23日,授予价格为3.06元/股,授予人数为2,765人,授予数量为91,203.6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