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和严谨的立场,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运易通增资扩股之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本次增资行为有助于运易通实现股权多元化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增强
运易通的科技研发能力,扩大运易通的主营业务发展规模,有利于推动中国外运电商业务加快发展,并向平台化和生态圈转型。本次增资的评估机构具备相关专业能力及独立性,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决策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交易。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泰文、孟焰、宋海清、李倩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