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2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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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3
议案一:关于申请发行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4议案二: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逐项审议)......... 5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30日下午15:00时网络投票时间:自2020年12月30日至2020年12月3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11层1号会议室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申请发行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逐项审议)。
三、股东发言提问。
四、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投票表决。
五、会议秘书组统计投票表决(现场+网络)结果。
六、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七、见证律师宣读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八、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申请发行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超短期融资券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发行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本次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的超短期融资券额度将于明年5月到期,为依托主体评级优势(AAA),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同时提前做好后续资金储备,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并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公司资金需求在上述额度内分期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同时为了更有效的完成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制定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时间(期限)、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相关的一切事宜;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审核、修订、签署及决定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协议、合同、表格、函件及其他一切相关的文件;制作并签署所有必要的申报注册文件、发行文件等材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0日
议案二: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逐项审
议)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披露了临2020-095号《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0-007号)。
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其中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2020年1-10月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人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预计金额 | 2020年1-10月执行情况 |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接受或提供服务 | 承租办公场地(注1) | 3,100 | 1,326 |
出租办公场地(注2) | 1,700 | 989 | ||
接受服务(注3) | 2,700 | 478 | ||
提供服务(注4) | 30,000 | 13,671 | ||
采购或销售商品 | 采购商品(注5) | 6,000 | 3,387 | |
销售商品(注6) | 175,000 | 106,664 | ||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或销售商品 | 采购商品(注7) | 3,000 | 544 |
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 | 接受或提供服务 | 接受服务(注8) | 650 | 295 |
厦门黄金投资有 | 采购或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注9) | 80,000 | 74,649 |
限公司 | 采购商品(注10) | 10,000 | 0 | |
厦门现代码头有限公司 | 采购或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注11) | 8,100 | 1776 |
厦门盈鑫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或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注12) | 2,000 | 0 |
合计 | 322,250 | 203,781 |
注:
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承租部分办公场所、经营场地等(含物业服务、车位租赁);
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部分办公场所、经营场地等(含物业服务、车位租赁);
3、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劳务服务,主要是厦门象屿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软件、信息系统服务;
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服务,主要是(1)为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仓储、装卸、配送、运输、烘干等物流服务;(2)为厦门象盛镍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运输、配送等物流服务。
5、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商品,主要是向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原材料、产成品、蒸汽、电等商品。
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主要是(1)向象屿兴泓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原材料等商品;(2)向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设备、原材料等商品。
7、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电缆等商品。
8、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物流服务。
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黄金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白银等商品。
1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黄金投资有限公司采购大宗商品。
1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现代码头有限公司销售焦炭等原材料。
1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盈鑫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汽车。
(三)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拟增加公司接受象屿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服务的额度1000万元,由2700万元增至3700万元,该关联交易主要是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
2、拟增加公司向象屿集团及其关联公司销售商品的额度6亿元,由17.5亿元增至23.5亿元,该关联交易主要是向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设备、原材料等商品。新增额度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人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预计金额 |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接受或提供服务 | 承租办公场地(注1) | 3,100 |
出租办公场地(注2) | 1,700 |
接受服务(注3) | 3,700 | ||
提供服务(注4) | 30,000 | ||
采购或销售商品 | 采购商品(注5) | 6,000 | |
销售商品(注6) | 235,000 | ||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或销售商品 | 采购商品(注7) | 3,000 |
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 | 接受或提供服务 | 接受服务(注8) | 650 |
厦门黄金投资有限公司 | 采购或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注9) | 80,000 |
采购商品(注10) | 10,000 | ||
厦门现代码头有限公司 | 采购或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注11) | 8,100 |
厦门盈鑫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或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注12) | 2,000 |
合计 | 383,250 |
注:
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承租部分办公场所、经营场地等(含物业服务、车位租赁)。
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部分办公场所、经营场地等(含物业服务、车位租赁)。
3、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劳务服务,主要是厦门象屿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软件、信息系统服务;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
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服务,主要是(1)为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仓储、装卸、配送、运输、烘干等物流服务;(2)为厦门象盛镍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运输、配送等物流服务。
5、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商品,主要是向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原材料、产成品、蒸汽、电等商品。
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主要是(1)向象屿兴泓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原材料等商品;(2)向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设备、原材料等商品。
7、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电缆等商品。
8、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物流服务。
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黄金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白银等商品。
1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黄金投资有限公司采购大宗商品。
1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现代码头有限公司销售焦炭等原材料。
1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盈鑫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汽车。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一)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一致。
(二)交易的定价遵循以下政策:
1、实行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并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关联股东请回避表决。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