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2020年5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5月25日披露了《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上述相关议案于2020年6月8日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和查阅,就本次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预案章节 | 章节内容 | 修订内容 |
重大事项提示 | 重大事项提示 | 1、更新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议程序; 2、调整了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限 |
售期的相关表述。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况/(五)发行对象 | 更新了相关认购协议的签署情况。 |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况/(八)锁定期 | 调整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锁定期的相关表述。 | |
七、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程序 | 更新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议程序。 |
第三节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内容摘要 | 二、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 | 增加了“二、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 |
第四节 拟引入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情况 | 四、战略合作协议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 增加了“四、战略合作协议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