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12月18日以短信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22日以现场会议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表决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大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代为开具保函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同意为保障全资子公司重庆北新融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建公司”)合同履约顺利推动,确保其经营业务良好开展,缓解经营现金压力,融建公司使用本公司授信,向银行申请开具分离式保函,额度为1803.28万元人民币,有效期2年,该事项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子公司融资能力,满足正常经营融资需求,保障其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代为开具保函的公告》详细内容见2020年12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充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同意公司需补充预计与关联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4,700.00万元,该事项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是基于资源合理配置,并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审议过程履行了必要的回避表决程序。公司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公司关联监事杨文成、苗丽敏回避表决,由其余三名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于补充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细内容见2020年12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内容。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孙公司股权及相关债权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孙公司股权是公司产业机构调整及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及资产质量,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并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过程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孙公司股权及相关债权的公告》详细内容见2020年12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内容。
备查文件: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