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代为开具保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为保障全资子公司重庆北新融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建公司”)合同履约顺利推动,确保其经营业务良好开展,缓解经营现金压力,融建公司使用本公司授信,向银行申请开具分离式保函,额度为1,803.28万元人民币,有效期2年。融建公司使用本公司授信开具分离式保函的行为构成本公司对融建公司的担保义务。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公司已为融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000万人民币综合授信担保,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截止目前,融建公司未发生相关业务,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5,000万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北新融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重庆市巫山县巫峡镇白泉村7组336号7层
法定代表人:陈为锋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实施方案
1.代开保函额度和期限
由本公司代融建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总额1,803.28万元人民币,有效期2年的分离式保函。
2.风险防范
公司将通过加强保函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及时监控跟踪保函到期情况,控制可能的风险。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2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代为开具保函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代为开具保函,本次担保不涉及新增担保额度,是在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内进行,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其在各项协议下的履约责任,且担保风险可控,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次担保不涉及新增担保额度,是在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内进行,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对外担保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9,488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86.07%。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担保51,82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担保25,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禾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担保1,4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担保77,748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岩土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20-73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担保52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重庆蕴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担保3,000万元。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