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将与关联方新疆建融国有资本运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融资本集团”)及其下属控参股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预计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7,6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3月1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9)。
除上述已预计并履行审批程序的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外,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实际情况,公司需补充预计与关联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4,700.00万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补充预计,公司预计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700.00万元。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于远征、李奇回避表决,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20-74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公司新增与关联方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补充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以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 4,700.00 | 174.15 | 579.10 |
合计 | 4,700.00 | 174.15 | 579.10 |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信息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夏建国注册资本:101,800万元主营业务:铁路、水利、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民113号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142,786.03万元,净资产为1,383,083.0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189,825.19万元,净利润为17,160.9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4.97%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公司经营稳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进行结算。若无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则比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市场价格获取办法为通过市场调研,了解其他方采购或销售价格;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产品价格或按协议价结算,价格与其向第三方销售(采购)价格相同,确保关联交易公允。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尚未签订具体合同;对于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规定履行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是基于资源合理配置,并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属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接受关联方劳务属公司正常运营、未来发展和项目建设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补充预计的2020年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20-74活动所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依据符合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补充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补充预计2020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体现了公平、公允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补充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认为公司补充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合理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