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0年8月6日,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20年9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2020年10月2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94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述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40万股新股。根据发行对象认购结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发行股份数量为15,206,372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24,000,000股增加至239,206,372股,原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均被稀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志国先生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以现金方式认购2,896,452股,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发行股份的19.05%。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志国先生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 股份类别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 |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 | 权益变动比例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郑志国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2,896,452 | 1.21% | 1.21%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4,366,400 | 59.99% | 134,366,400 | 56.17% | -3.82% | |
合计 | 134,366,400 | 59.99% | 137,262,852 | 57.38% | -2.61% |
二、涉及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郑志国先生。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