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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之高: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2

证券代码:834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关于增加授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由于公司2020年1月以来整体外贸销售增幅较大,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披露的第三季度报告中公司1-9月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涨幅度较大。为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拟申请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USD1500万元的额度。此次拟增加后可用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不超过USD5000万,可循环滚动使用,开展交割期与预测业务周期一致。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止。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增加授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唐魁、胡昌生、彭忠波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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