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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2020年三季报财务数据更新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2

关于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的专项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 接受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的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9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并于2020年12月16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号为华振审字第2003875号)。

本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审计的目的并不是对上述财务报表中的任何个别账户或项目的余额或金额、或个别附注单独发表意见。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 (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6) 就发行人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另外,本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对发行人2020年9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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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于2020年9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标准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本所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以对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核意见。

本所根据公司转来《关于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落实函”)中下述问题之要求,以及与发行人沟通、在上述审计及审核过程中获得的审计证据和本次核查中所进行的工作,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本说明除特别注明外,所涉及发行人财务数据均为合并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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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

二、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公司用于训练数据定制服务业务的采购数据是否可以用于训练数据产品业务,这两类业务的成本支出是否存在交叉混同的情况,相关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运行有效。请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答复:

发行人说明事项

一、公司用于训练数据定制服务业务的采购数据是否可以用于训练数据产品业务

(一)用于训练数据定制服务业务的采购数据不可以用于训练数据产品业务

发行人用于训练数据定制服务业务的采购数据不可以用于训练数据产品业务,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

第一,根据发行人训练数据定制服务销售合同的约定,训练数据定制服务所形成的训练数据所有权属于客户,发行人不再拥有该等训练数据的所有权。因此,发行人不可以将该类数据以任何形态销售至其他客户,否则将产生相应的违约法律风险。

第二,训练数据定制服务是发行人根据客户的个性化要求,为客户量体裁衣地提供定制化训练数据集的设计及开发服务,训练数据产品则是发行人基于对下游市场需求的研判而开发的通用型产品。训练数据定制服务业务产生的成品数据集中,很多具有一定的数据独特性,使得该等数据无法适应其他客户的需要,从而不具备以训练数据产品形态授权销售至其他客户的商业可能性。以智能语音业务为例,数据的独特性可能是文本中包括特定客户品牌特征的唤醒词、采集设备为特定客户专有设备、发音人音色仅能用于特定客户专属产品定位等,因此其他客户无法使用这些数据用于人工智能算法模型的训练。

综上所述,发行人用于训练数据定制服务业务的采购数据由于所有权和数据独特性方面的原因,不可以用于训练数据产品业务。

(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及其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训练数据定制服务项目成品数据库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健全并运行有效。根据《海天瑞声项目管理办法》,训练数据定制服务项目交付验收后,项目负责人应对项目相关资料进行存档(即将相关资料从本地系统转移至存档管理员处,转移后本地系统不再保留上述资料),相关资料包括与客户沟通的主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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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交付的成品训练数据库等。IT部门存档管理员对存档资料进行管理,包括信息加密、登记数据存档记录、定期清除训练定制服务项目的成品训练数据库等。其中,对于训练数据定制服务项目的成品训练数据库,存档管理员应在数据有效期截止日清除成品训练数据库,数据有效期需要根据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中无明确约定的,存档数据有效期为6个月。此外,IT部门还会定期清除用于向客户进行项目交付的FTP中上传的成品训练数据库。 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存档管理员根据业务管理平台中记录的训练数据定制服务验收日期,登记数据存档记录中的有效期信息,如销售合同中有数据库删除相关规定,在项目负责人存档时需提交有效期信息至存档管理员,存档管理员按照合同约定日期登记,如无相关要求,则按有效期为6个月登记截止时间。登记后,存档管理员按照登记时间清除,清除后在数据存档记录中登记。

为确保该制度的有效执行,发行人审计部定期执行的内部控制检查中,会对以下内容进行抽样检查:1、数据存档记录中的信息是否准确;2、登记为已清除的训练数据定制服务项目,成品数据库是否已经删除。

二、两类业务的成本支出是否存在交叉混同的情况

(一)两类业务的成本支出不存在交叉混同的情况

发行人严格按照项目口径归集各项成本支出,并按照各个项目的类型将成本支出区分为训练数据定制服务支出和训练数据产品支出,并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不存在将两类支出交叉混同的情况。具体来讲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发行人的训练数据定制服务和训练数据产品开发这两类业务均需要在公司内部先进行项目立项,每个项目立项之初,需要在业务管理平台中选择项目类型,可选择的项目类型包括训练数据定制服务或者训练数据产品,每个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类型。(2)立项后,发行人发生的各项成本支出均需要按照项目进行账务上的归集与核算。其中训练数据定制服务类型的项目发生的包括职工薪酬、数据服务费、折旧与摊销等项目支出,在“制造费用”中进行归集与核算,并在项目分批验收或一次全部验收并相应确认收入后,将该项目归集的项目成本中与确认的收入对应的部分,由“制造费用”结转至“营业成本”。训练数据产品类型的项目发生的包括职工薪酬、数据服务费、折旧与摊销等项目支出,均在当期的“研发费用”中进行归集与核算。因此两种业务类型的成本支出在财务核算上是严格区分的,不会产生交叉混同的情况。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训练数据定制服务、训练数据库产品开发均为项目制管理,每个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类型,发行人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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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支出的归集,并严格按照项目类型在财务上核算两类业务的成本支出,不存在训练数据定制服务和训练数据产品开发两类业务的成本支出交叉混同的情况。

(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及其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训练数据定制服务和训练数据产品的成本支出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健全并运行有效,能够合理有效地记录训练数据定制服务和训练数据产品的成本支出,确保两类业务的成本支出不存在交叉混同的情况。发行人针对训练数据定制服务和训练数据产品开发活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制定了《海天瑞声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海天瑞声项目管理办法》、《海天瑞声采购管理制度》、《海天瑞声研究与开发办法》等相关内控制度,对训练数据定制服务及训练数据产品的成本支出从项目立项、预算建立、项目人员安排、项目进度管理、支出管理、成本归集分配与结转等各个环节进行了明确规范。具体来说,发行人与训练数据定制服务和训练数据产品的成本支出相关的内控制度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以项目为单位,建立训练数据定制服务和训练数据产品开发活动的跟踪管理系统,有效监控、记录各项目的进展情况,以严格区分各项目的业务类型

发行人2017年1月上线业务管理平台,用于训练数据定制服务和训练数据产品的项目跟踪管理,实现有效监控、记录各项目的进展情况。发行人的训练数据定制服务、训练数据库产品开发均为项目制管理,每个项目立项之初,即需在业务管理平台中选择项目类型,每个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类型,可选择的类型包括训练数据定制服务类型或者训练数据产品类型。每个项目立项完成后匹配一个项目编号,各个项目通过项目编号进行区分和识别。各项成本支出按照项目编号进行归集,并按照项目类型进行成本支出核算,训练数据定制服务项目的支出在“制造费用”中进行归集与核算,训练数据产品的开发支出在当期的“研发费用”中进行归集与核算。

2、明确项目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按照项目开支用途、性质据实列支项目支出,建立项目预算与支出审批程序,避免出现不同项目间支出交叉混同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项目管理制度中明确了项目支出开支范围和标准,将项目管理纳入了公司全面预算体系,项目的费用支出均按照公司统一的财务支出管理办法执行。在项目执行之前,每个项目需要编制项目预算,根据训练数据定制服务或训练数据产品开发的具体内容,对项目所需人员及每人投入工时等直接人工内容,采集数据量、采集单价、标注有效工时、标注单价等数据服务采购内容,折旧与摊销、租赁等项目所需场地、设备内容,差旅、交通、办公等其他项目相关支出内容制定详细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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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执行过程中,所有支出填写和报销均严格比照预算类型按照执行,严格控制预算进度与时间进度或业务计划达成进度的匹配性,同时执行严格的层级审批制度,确保项目开支严格按项目编号、开支用途、性质列支,避免出现不同项目间支出交叉混同的情况。申报会计师核查事项申报会计师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获取报告期内的数据存档登记表,检查各训练数据定制服务项目的数据存档记录,核对数据的清除记录是否在数据的有效期内;

2、抽取报告期内已超过数据有效期的训练数据定制服务项目,实地检查存档管理员处该项目的成品定制训练数据库是否已经删除,以及用于向客户进行项目交付的FTP中上传的该项目的成品定制训练数据库是否已经删除;

3、获取公司审计部的定期内部控制检查记录,核对其抽样检查信息的准确性;

4、询问相关人员以了解公司的训练数据定制服务成本和研发费用相关的业务流程和会计核算方法;

5、了解和评价与训练数据定制服务成本和训练数据产品相关的研发费用的核算、归集、结转相关的关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对涉及的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及其相关控制活动,引入信息系统专家执行与信息系统相关的控制测试;

6、对于训练数据定制服务成本和训练数据产品相关的研发费用,获取报告期内业务管理平台导出的训练数据定制服务成本和训练数据产品开发的项目明细及其支出明细,检查与财务记录是否相符;

7、对训练数据定制服务成本和训练数据产品相关研发费用的各项费用明细进行测试,包括抽样检查各项费用支出的支持性依据,对职工薪酬和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和成本费用的分配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估其费用分类是否合理;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用于训练数据定制服务业务的采购数据不可以用于训练数据产品业务,报告期内训练数据定制服务项目成品数据库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健全且有效运行;

2、发行人训练数据定制服务和训练数据产品这两类业务的成本支出不存在交叉混同的情况,报告期内训练数据定制服务和训练数据产品的成本支出相关的内控制度健全且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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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项说明仅为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就《关于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提供说明之用,未经本所的书面同意,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雷江

中国 北京 张杨

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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