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5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1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文彬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2020-076)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DPF国产化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募集资投资项目(DPF国产化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DPF国产化建设项目增加实施地点。 《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DPF国产化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2020-077)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将回购股份用途由“股权激励”变更为“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2020-078)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四、审议通过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因职工监事陈贵麒先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会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与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长期、稳定发展;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有利于提升公司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
综上所述,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2020-079)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五、审议通过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因职工监事陈贵麒先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