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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2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0-183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丰电子”)将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9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69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6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376.16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2,452.8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2,923.3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于2017年6月9日汇入公司账户。扣除其他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711.5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211.7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626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

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212,117,845.29元,募投项目累计使用总额211,750,936.24元(包含置换的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累计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87,285.55元,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54,194.60元,分别存放在公司及子公司宁波江丰钨钼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丰钨钼”)的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开户主体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存储余额
1公司建设银行 余姚支行331501995236000002118,387.29
2公司建设银行 余姚支行33150199523600000212492,336.04
3公司建设银行 余姚支行33150199523600000213545,645.74
4公司建设银行 余姚支行331501995236000002143,543.10
5江丰钨钼中国银行 余姚支行3987731212154,282.43
合 计1,054,194.60

注: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无定期存款。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或延期情况

1、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将“年产400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地点“余姚市临山镇临浦区临临路128号”变更为“余姚市临山镇临浦区临临路128号”和“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安山路北侧,兵马司路东侧1#2#地块”两个地点,2019年1月15日,上述议案获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对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系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分析检测及客户支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和“年产400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产业化项目”之间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即减少用于“分析检测及客户支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人民币2,500万元,增加用于实施“ 年产400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产业化项目” 募集资金投入人民币2,500万元。2019年1月15日,上述议案获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对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系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综合考虑“ 年产400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产业化项目” 和“分析检测及客户支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公司于 2019年6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延期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年产 400 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产业化项目” 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 2019 年 6 月 14 日延期至 2020 年6 月14 日。

4、公司于 2020年6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年产 400 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产业化项目” 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 2020年6月14日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截止2017年6月1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年产400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产业化项目”以先期投入募集资金20,598,216.01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20,598,216.01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年产300吨电子级超高纯铝生产项目”以先期投入募集资金11,691,565.74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11,691,565.7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分析检测及客户支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以先期投入募集资金714,5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714,5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642号)。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四)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7年6月23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6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8月和9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1,000.00万元和1,000.00万元,公司于2018年6月11日和2018年6月12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7,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个月。

2018年7月31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8年8月3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4,000.00万元,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公司募投项目之“年产300吨电子级超高纯铝生产项目”及“分析检测及客户支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已完成。上述项目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分别为49.23万元、54.56万元和0.35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完成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04.1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分析检测及客户支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具体的工业化产品,不产生直接的财务效益。但本项目的成功实施,将大大增强公司在高纯材料提纯、靶材织构控制、靶材溅射性能优化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实力,打造企业高端技术研发平台,培养更多的优秀技术人才,从而为生产提供更加优化的工艺,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本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产生的效益无法具体量化计算,但实际上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水平,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1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5,376.16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1,175.09
募集资金净额:21,211.78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1,175.0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500.002017年10,524.4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1.79%2018年5,142.23
2019年5,121.96
2020年1-9月386.43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实际投资 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年产400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产业化项目年产400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产业化项目6,686.789,186.789,199.366,686.789,186.789,199.36不适用2020年12月
2年产300吨电子级超高纯铝生产项目年产300吨电子级超高纯铝生产项目4,021.004,021.003,995.134,021.004,021.003,995.13-25.872019年5月
3分析检测及客户支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分析检测及客户支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5,504.003,004.002,980.665,504.003,004.002,980.66-23.342019年5月
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5,000.005,000.004,999.955,000.005,000.004,999.95-0.05不适用
合计21,211.7821,211.7821,175.0921,211.7821,211.7821,175.09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两年实际效益(利润总额)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18年2019年2020年1-9月
1年产400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产业化项目不适用注1建设期建设期建设期不适用不适用(注1)
2年产300吨电子级超高纯铝生产项目不适用注2建设期741.89951.741,693.63是(注2)
3分析检测及客户支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1:年产400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产业化项目承诺效益: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项目达产后,可年产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400吨,预计新增产能将增加年均利润总额4,858.60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该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尚未投产实现效益。注2:年产300吨电子级超高纯铝生产项目承诺效益: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项目达产后,可新增年产300吨电子级超高纯铝的产能,预计新增年均利润总额1,411.79万元。该项目于2019年5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2020年1-9月实现利润总额951.74万元,预计2020年全年实现利润总额将超过承诺的年利润总额1,411.79万元。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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