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