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2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1日下午15:30在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恒华国际商务中心8层80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润平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50,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监事会要求公司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98)。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购买中等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债券、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其他银行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99)。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