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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达股份: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2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34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齐鲁证券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1,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5元。截至2010年9月28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82,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20.2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7,779.7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大信验字[2010]第3-0021号《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0年9月29日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5,198.12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2、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详见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无。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3年6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淄博鑫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10,000万元设立山东鑫能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淄博鑫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土地、货币方式出资5,100万元,占新公司股份比例为51%;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出资4,900万元,占新公司股份比例为49%。山东鑫能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8月16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2015年3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山东鑫能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49%股权的议案》,将持有的参股公司山东鑫能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49%的股权以5,23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廊坊华本油气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4年1月30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大连吉通燃气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7,855万元增资大连吉通燃气有限公司,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大连吉通燃气有限公司65%的股权。2014年5月9日,大连吉通燃气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28,570万元。2015年2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大连吉通燃气有限公司65%股权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大连吉通燃气有限公司65%的股权以28,425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大连天诚燃气有限公司。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201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

超募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017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限两年。

2020年2月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限两年。

公司根据上述决议及授权,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对购买理财具体情况进行公告。

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212060070018010044335活期2.1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软件园支行411903868510999活期4,124.2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星海支行3400202319005111310活期0.1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0603014170005128活期2.9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学苑广场支行理财产品5,0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学苑广场支行理财产品5,700.00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理财产品5,000.00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理财产品5,000.00
合计24,829.51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12,247.85万元。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具体详见附件2。

八、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该资产运行情况

无。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内容对照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文件有关内容与已经公开披露的信息一致。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1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7,779.78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5,198.12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5,198.1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2010年9,237.822015年6,0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2011年8,815.452016年
2012年3,094.522017年10,941.68
2013年2,555.572018年-4,500.00
2014年18,553.832019年10,499.25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8,000.008,000.008,000.008,000.008,000.008,000.00-
2湖北世纪新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湖北世纪新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注1)7,760.007,760.007,773.947,760.007,760.007,773.94-13.942013/1/1
3易世达科技园研发中心项目易世达科技园研发中心项目5,071.005,071.005,070.955,071.005,071.005,070.950.052018/12/27
4喀什飞龙合同能源管理项目3,600.003,612.303,600.003,612.30-12.302014/6/9
5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23,800.0023,800.0023,800.0023,800.00-2014/11/1
6偿还子公司格尔木神光银行贷款-(注2)2,500.002,441.682,500.002,441.6858.32
7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注3)4,500.004,500.00
8上海易世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4,000.004,000.004,000.004,000.00-2017/9/13
9上海易维视科技有限公司-(注4)10,775.2510,499.2510,775.2510,499.25276.002019/3/6
10沃达工业大麻(云南)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20,000.0020,000.00
11偿还子公司格尔木神光银行贷款(注5)3,500.003,500.003,500.00
12补充流动资金-(注5)1,700.001,700.001,700.00
合计20,831.0095,206.2565,198.1220,831.0095,206.2565,198.1225,508.13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承诺期三年实际效益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
1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
2湖北世纪新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40%利润1,351.76万元303.04196.82-230.40-1,405.54696.61805.15365.68否(注1)
3易世达科技园研发中心项目不适用净利润2,938万元。不适用
4喀什飞龙合同能源管理项目56%-61.40142.3650.4195.6570.49297.51否(注2)
5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50%2015年净利润不低于2,825万元;2016年净利润不低于3,080万元。-143.132,659.972,914.97-20,382.81139.50700.71-14,110.79否(注3)
6偿还子公司格尔木神光银行贷款不适用不适用
7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
8上海易世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不适用-63.5670.8444.1751.45不适用
9上海易维视科技有限公司不适用2018年至2020年3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120.84120.84否(注4)
10沃达工业大麻(云南)有限责任公司不适用不适用
11偿还子公司格尔木神光银行贷款不适用不适用
12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303.04-7.712,571.931,559.84-19,654.111,085.98865.72-13,275.31不适用
注1:湖北世纪新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承诺期内,业主对水泥生产线进行系统升级改造,导致余热参数发生变化并且无法满足原项目的设计要求。
注2:喀什飞龙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承诺期内,受水泥行业产能调控影响,余热发电运转率不足,未达到预期收益。2018年10月17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喀什易世达余热发电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喀什易世达余热发电有限公司75%的股权以4,165万元转让给喀什飞龙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收益565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喀什易世达的股权。
注3: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承诺期内,当地光照条件低于历史平均气象数据,影响发电量水平,未达预期收益。
注4:上海易维视科技有限公司:承诺期内,广告传媒行业整体下滑,影响广告机销量,未达预期收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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