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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测控:华峰测控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2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

股东大会须知

为保障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2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参会回执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五、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六、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

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七、公司聘请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30日(星期五)14点3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7层大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其中: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30日至2020年12月3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连营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大会主持人郑连营宣布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开始并致辞,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代表股份数情况。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审议议案(请主持人或者由主持人指定人员介绍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关于修改<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工商备案相关手续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五)与会股东对公司上述议案逐项进行审议。

(六)与会股东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七)与会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统计表决票,宣读表决结果。

(九)大会主持人宣读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代表在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盖章。

(十二)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修改<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工商备案相关手续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针对章程的部分条款作出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2月30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0年11月22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股东单位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提名孙铣先生、邵丹丹女士、张勇先生、蔡琳女士、孙镪先生、徐捷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股东大会逐一单项审议、表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当选之日起算。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2月30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0年11月22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股东单位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提名石振东先生、梅运河先生、肖忠实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候选人,由股东大会逐一单项审议、表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当选之日起算。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2月30日

议案四、《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20年11月22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监事会推荐,同意提名董庆刚先生和赵运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以上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股东大会逐一单项审议、表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当选之日起算。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2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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