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2月8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七届十三次监事会的通知》,并以邮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2020年12月18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监事会主席辜洪武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中有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其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由其他激励对象认购,故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8人调整为17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份额不变。调整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最终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除此之外,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其获授权益数量与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规定的一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调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均为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监事会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