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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1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Huilong New Materials Co.,Ltd.(浙江省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上市申请尚需经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1-1-1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不超过2,73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票
每股面值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和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0,92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1-1-2

重要声明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3

重大事项提示发行人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的全部内容。

一、特别风险提示

请投资者对下列风险予以特别关注,并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全文。

(一)创新风险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及相应生产技术工艺的研发需要大量的技术储备、长期稳定的设备和研发投入。如公司不能持续开发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和新技术,或研发成果未能及时转化和应用,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公司核心技术掌握在研发人员和关键管理人员手中。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关键管理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但不能排除公司核心技术泄密或被他人盗用的可能。一旦核心技术泄密,将给公司生产经营、市场竞争力带来不利影响。

(三)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

涤纶纤维制造行业主要受下游家纺行业的需求变化影响。近年来,国内纺织品市场需求和我国纺织品出口直接带动了涤纶长丝的消费。

我国纺织品市场需求规模较大且需求量保持增长,但我国纺织品的出口量仍然较大,纺织品的出口情况变化会对涤纶长丝行业造成较大影响。目前,全球经济环境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国际经济形势的波动将会影响我国纺织品出口,进而影响涤纶长丝行业,公司面临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

(四)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聚酯切片属于石化产品,其价格受原油价格波动影响,而原油价格波动涉及全球政治、经济等因素。

报告期各期,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在80%以上,直接材料的价格对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较大,而公司主要原材料聚酯切片的采购价

1-1-4

格受到市场大宗原材料价格的波动而变化。因此,公司的盈利能力与聚酯切片的价格波动密切相关,公司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第一期)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固定资产投资27,509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如果项目建成达产后,产品销售收入不能按照预期超过盈亏平衡点,则存在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六)“新冠疫情”引致的经营风险

自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染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从2020年1月起在全国爆发以来,国家相关部门对新冠疫情的防控工作正在全国范围内持续进行。公司一直切实贯彻落实相关部门对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强化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

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春节后的生产、销售均有所延迟,经营业务受到一定的影响。目前,国内疫情已经得到基本控制,公司生产经营已恢复正常,新冠疫情未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是如全球疫情扩散形势不能及时缓解或进一步蔓延,不能排除后续疫情变化及相关产业传导等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将进一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关于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及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5月8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关于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股利分配及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三、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

1-1-5

求,出具了关于在特定情况和条件下的有关承诺,包括股份锁定的承诺、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稳定股价的承诺、公司对股份回购和购回的承诺、公司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和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等承诺;该等承诺事项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十三节 附件”的相关内容。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财务数据及业绩预计情况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公司生产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供应商和客户与公司主要产品结构匹配,不存在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形;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保持稳定,未出现对公司管理及研发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行业政策、税收政策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一)经审阅的财务数据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立信会计师对公司2020年9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1-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957号),发表了如下意见:“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这些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汇隆新材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2020年1-9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9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变动率
资产总额42,334.7540,436.824.69%
负债总额9,115.0011,133.20-18.13%
所有者权益合计33,219.7629,303.6213.36%
项目2020年1-9月2019年1-9月变动率
营业收入36,801.8946,595.79-21.02%
营业成本28,657.3737,684.77-23.96%
营业毛利8,144.528,911.01-8.60%
营业利润4,837.024,098.7918.01%

1-1-6

利润总额4,381.564,087.067.2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918.073,747.874.54%
非经常性损益204.08-213.84-195.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14.003,961.71-6.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108.683,422.75166.12%

1、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42,334.75万元,较2019年末上升

4.69%;负债总额为9,115.00万元,较2019年末下降18.1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为33,219.76万元,较2019年末上升13.36%,公司净资产规模呈现增加趋势。

2、收入利润情况

受新冠疫情和原材料价格下降影响,公司2020年1-9月产品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从而导致2020年1-9月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21.02%,营业毛利下降8.60%。2020年1-9月,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较为充裕,短期借款逐步偿还,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16.98万元;其他收益中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654.86万元;同时,2020年1-9月与上年同期相比无股份支付费用等。因此,结合上述等因素,公司2020年1-9月在营业收入下降的情况下,利润总额和净利润有所增长。

2020年1-9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为204.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17.92万元,主要是因为2019年同期存在股份支付费用312.45万元,因此导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变化。

由于上述利润总额以及非经常损益的变化,综合导致2020年1-9月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6.25%。

3、现金流量情况

2020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108.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685.93万元,公司整体经营性现金流量情况良好。

(二)2020年度业绩预计情况

基于2020年1-9月的经营情况及目前在手订单情况,公司2020年度业绩预

1-1-7

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52,000-55,00065,592.94-20.72%至-16.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00-6,4005,476.7211.38%至16.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00-5,7005,635.53-5.95%至1.14%

公司预计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52,000万元至55,000万元,同比下降20.72%至16.15%;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100万元至6,400万元,同比上升11.38%至16.86%;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300万元至5,700万元,同比变动比例为-5.95%至1.14%。

2020年1月以来,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复工时间有所延缓,开工率也呈现逐步提升状态,2020年3月以来,公司生产销售已逐步全面恢复。我国纺织行业订单从2020年5月以来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公司产品作为纺织行业的原材料之一,随着下游市场行情好转,生产销售已逐步恢复正常,产品销量和收入下降幅度逐渐收窄。目前,公司采购、生产、销售及日常经营状况均处于正常状态,新冠疫情影响已基本消除,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2020年度业绩预计情况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1-1-8

目 录

本次发行概况 ...... 1

重要声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特别风险提示 ...... 3

二、关于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及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 4

三、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 ...... 4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财务数据及业绩预告情况 ...... 5

目 录 ...... 8

第一节 释义 ...... 13

一、普通术语 ...... 13

二、专业术语 ...... 14

第二节 概览 ...... 16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6

二、本次发行情况 ...... 16

三、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17

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 18

五、公司的创新特征、科技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 21

六、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24

七、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 25

八、募集资金的用途 ...... 25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6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6

二、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 ...... 27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 28

四、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 28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29

一、创新风险 ...... 29

二、核心技术失密和人才流失风险 ...... 29

1-1-9三、经营和管理风险 ...... 29

四、财务风险 ...... 31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 32

六、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 33

七、“新冠疫情”引致的经营风险 ...... 33

八、增资协议履行风险 ...... 33

九、本次发行失败的风险 ...... 34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5

一、基本情况 ...... 35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 35

三、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47

四、公司新三板挂牌及终止挂牌情况 ...... 47

五、发行人股权结构及组织结构 ...... 49

六、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 50

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53

八、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 56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 65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发行人签订的协议及履行情况 ...... 70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所持股份发生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 ...... 71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变动情况、原因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 71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 78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 79

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 80

十六、发行人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 82

十七、发行人员工情况 ...... 85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89

1-1-10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 89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 117

三、公司的创新特征、科技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 137

四、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 143

五、生产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 ...... 147

六、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183

七、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207

八、公司主要的核心技术与研发情况 ...... 215

九、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 223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224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24

二、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 226

三、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 226

四、发行人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以及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 226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 227

六、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 227

七、发行人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情况 ...... 227

八、同业竞争 ...... 229

九、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 232

十、关联交易 ...... 236

十一、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 241

十二、公司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 242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44

一、财务会计信息 ...... 244

二、对发行人未来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可能产生具体影响的主要因素 ........ 255三、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经营状况 ...... 257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57

五、税项 ...... 282

1-1-11六、分部信息 ...... 283

七、非经常性损益 ...... 283

八、主要财务指标 ...... 284

九、经营成果分析 ...... 286

十、财务状况分析 ...... 384

十一、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的分析 ...... 424

十二、重大投资、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 430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431

十四、发行人盈利预测情况 ...... 431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432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43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 433

三、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 438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442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 442

二、股利分配及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 443

三、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 447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49

一、重要合同 ...... 449

二、发行人的对外担保情况 ...... 452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452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 453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453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454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455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458

五、审计机构声明 ...... 459

六、验资机构声明 ...... 460

七、评估机构声明 ...... 461

第十三节 附件 ...... 463

1-1-12一、备查文件 ...... 463

二、查阅时间和地址 ...... 463

1-1-13

第一节 释义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词组具有下述涵义:

一、普通术语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汇隆新材、发行人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汇隆有限浙江汇隆化纤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州汇隆化纤有限公司,系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身
华英汇浙江华英汇控股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汇隆投资德清汇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德清德锐德清德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合纤科技浙江汇隆合纤科技有限公司,原公司全资子公司,现已注销
奥萃生物浙江德清奥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天使农场德清天使农场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比胜多杭州比胜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公司章程》发行人现行有效的《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经发行人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本次发行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2,73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转系统、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转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改委/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国家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德恒所、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立信所、发行人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银信评估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1-14

报告期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业术语

涤纶、涤纶纤维又称聚酯纤维,化学名为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纤维。它是以PTA或DMT和MEG为原料经酯化或酯交换和缩聚反应而制得的成纤高聚物-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脂(PET),经纺丝和后处理制成的纤维
涤纶长丝在化学纤维制造过程中,纺丝流体(熔体或溶液)经纺丝成形和后加工成形后,得到的连续不断、长度以千米计的纤维
常规涤纶长丝未添加任何额外的化学成份,不改变长丝的形状或线密度的涤纶长丝
差别化涤纶长丝通过化学改性或物理变形,使得涤纶纤维在色泽、形态、高性能、高功能等几大方向改性,通常由切片纺丝工艺制造而成的有差别化的涤纶纤维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在纺丝过程过程中加入色母粒或着色原液,同时在原来纤维组成的基础上进行物理或化学改性处理,使纤维的形态结构、物理化学性能与常规化纤有显著的不同的涤纶长丝
原液着色原液着色法是在纺丝熔体中加入适当的着色剂,经充分混和、熔融和过滤等纺制而成的有色纤维
熔体直纺Melt spinning又称熔融纺丝、直接纺丝法,简称熔纺。聚合物熔体由聚合设备经输送泵通过管道直接送入纺丝箱体进行纺丝
切片纺切片纺丝又称间歇法纺丝。将切片经结晶干燥,通过螺杆熔融挤压纺丝而制成纤维
原生涤纶长丝相对于再生涤纶长丝,是指利用原生料(切片)或直接聚合纺丝而成的涤纶长丝
再生涤纶长丝利用废旧聚酯瓶、涤纶纺织品等,利用物理法或化学法再生回用而制成的纤维,可有效减少资源浪费及白色污染,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复丝复丝是化学纤维长丝的一种,是由多孔喷丝板纺出的细丝合并而成的丝束
单丝化学纤维生产中用单孔喷丝头所制得的支数较小的单根长丝
FDY全称“Fully drawn yarn”即全拉伸丝,在纺丝过程中引入拉伸作用,可获得具有高取向度和中等结晶度的成品丝
POY全称“Partially oriented yarn”即预取向丝,经高速纺丝获得的取向度在未取向丝和拉伸丝之间的未完全拉伸的化纤长丝
DTY全称“Drawtexturing yarn”即拉伸变形丝,是在加弹机器上进行连续或同时拉伸、经过假捻器变形加工后的成品丝
HOY高取向丝,全称“High Oriented Yarn”,即高取向丝,属超高速纺丝,HOY特点为易染色性,低沸水收缩率
PET、聚酯切片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是由 PTA 和 MEG 为原料经直接酯化连续缩聚反应而制得的成纤高聚物,纤维级聚酯切片用于制造 PET 短纤和 PET 长丝
PTA精对苯二甲酸(Pure Terephthalic Acid),是重要的大宗有机原料之一,PTA与MEG是生产PET的原材料
MEG乙二醇(Ethylene Glycol)又称甘醇,是一种重要的石油化工基础材料,PTA与MEG是生产PET的原材料
PX对二甲苯(Para-xylene),无色透明液体,是生产PTA主要的原材料

1-1-15

D、dtexD来表示纱线的粗细。中文名称:旦尼尔;英文名称:denier。定义:线密度的单位。D是指9,000米纤维的重量(g); dtex是分特,指10,000米长的纤维的重量
FFilament的缩写。生产单纤数由喷丝板的孔数决定,在纺织行业中,F是指形成纱线中纤维丝的根数
COD化学需氧量,是以化学方法测量水样中需要被氧化的还原性物质的量
Global Recycled Standard(GRS)4.0全球再生标准4.0,全球回收标准,2008年诞生于荷兰,它是一项国际、资源和全面的产品标准,规定了回收内容、产销监管链、社会和环境实践以及化学品限制的第三方认证要求。2017年GRS标准4.0版本生效并沿用至今,其认证主要集中在瓶片制造纤维工艺相对成熟的纺织服装界
Oeko-Tex标准认证Oeko-Tex标准认证,即Oeko-Tex Standard 100,是OEKO-TEX国际环保纺织协会制定的标准认定。OEKO-TEX Standard 100规定的标准是根据最新的科学知识,对纱线、纤维以及各类纺织品的有害物质含量规定限度。只有按照严格检测和检查程序提供可证明质量担保的生产商才允许在他们的产品上使用OEKO-TEX标签
绿色纤维绿色纤维是指原料来源于生物质或可循环再生材料,生产过程低碳环保,制成品弃后对环境无污染或可再生循环再利用的化学纤维,主要包括生物基化学纤维、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原液着色化学纤维

本招股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1-16

第二节 概览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6月14日
注册资本8,190万元法定代表人沈顺华
注册地址浙江省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主要生产经营地址浙江省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
控股股东沈顺华、朱国英实际控制人沈顺华、朱国英
行业分类C28化学纤维制造业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于2014年12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于2019年3月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其他承销机构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本次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2,73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2,73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10,92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元/股
发行市盈率【】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发行前每股收益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按公司【】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按【】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1-1-17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采取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且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并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机构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名称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不适用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第一期)
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费用概算【】万元
其中:保荐承销费用【】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万元
律师费用【】万元
评估费用【】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万元
股份托管登记费用【】万元
信息披露及其他费用【】万元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年【】月【】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年【】月【】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年【】月【】日

三、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立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736号),公司报告期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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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2020年6月30日/2020年 1-6月2019年12月31日/2019 年度2018年12月31日/2018 年度2017年12月31日/2017 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42,646.5040,436.8231,790.6531,977.6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31,079.8729,303.6216,837.7013,851.4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7.1227.5347.3450.38
营业收入(万元)21,765.4265,592.9459,107.3345,637.66
净利润(万元)1,778.185,476.723,712.262,941.6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1,778.185,476.723,712.262,941.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1,745.825,635.533,622.952,971.87
基本每股收益(元)0.220.750.510.41
稀释每股收益(元)0.220.750.510.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8927.7423.9123.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3,684.523,597.615,675.613,816.57
现金分红(万元)--726.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334.534.273.92

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战略方向的原液着色纤维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是使用原液着色技术生产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FDY和POY等,公司致力于通过原液着色技术提升涤纶长丝的色彩丰富性及生产过程的节能环保性。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和产品的特点

化学纤维属于纺织业的上游原材料之一,可以通过加工织造成为纺织品,广泛应用于服装、家纺、产业用纺织品等领域。涤纶长丝,是化学纤维中的一个重要品种,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相对于常规涤纶长丝产品在生产工艺、颜色或性能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传统的化学纤维染色方式是对经纺丝生产的纺织品进行印染上色,存在高能耗、高污染等问题。发行人生产的原液着色纤维是指在纺丝过程中加入着色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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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丝和着色同时进行,直接产出有色纤维,拥有着色均匀、色牢度好、节能环保等特点,工艺属于物理变化,在纺丝过程中不会产生化学纤维传统染色过程中形成的污水排放问题,原液着色纤维也称为无染纤维或纺前染色纤维。

原液着色纤维加工成纺织品可省去染色工序,减少大量废水和二氧化碳排放,节能降耗,环境友好特征突出,能从源头上有效解决传统印染行业面临的高能耗、高水耗和高COD排放等突出问题。据统计,相比于常规聚酯纤维,采用原液着色可节约水耗89%、能耗63%、化学品用量63%,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2%、COD排放67%。

(三)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专注于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领域,是国内较早实现规模化生产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的企业之一。公司在研发创新、品牌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汇隆”牌有色涤纶长丝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出具的证明,公司产品近三年(2017-2019年)产量、销量等指标,在切片纺原液着色涤纶长丝细分行业中排名前三位。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的主要认证或荣誉

公司主要从事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战略方向的原液着色纤维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积极推动原液着色产业化关键技术,并获得了多项认证或荣誉,具体如下:

年度颁发单位名称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设计产品
2020年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浙江制造认证证书
2019年方圆标志认证集团绿色产品认证证书
2019年CONTROL UNION CERTIFICATIONs B.V.(荷兰GRS认证机构)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 Global Recycled Standard(GRS)4.0 (全球回收标准(GRS)4.0合规证书)
2019年OEKO-TEXCONFIDENCE IN TEXTILES STANDARD 100(Oeko-Tex Standard 100认证)
2019年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2018年度化纤行业绿色制造优秀企业
2019年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应用前景广阔的原液着色纤维》,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邱志成 李鑫 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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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颁发单位名称
2019年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原液着色涤纶低弹丝》浙江制造团体标准
2019年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2018/2019“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绿宇基金”绿色贡献度金钥匙奖先进企业
2019年湖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
2018年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纺织化纤产品开发中心绿色纤维认证证书
2018年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高新技术企业
2018年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2018年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级绿色工厂
2017年湖州市人民政府湖州名牌产品
2015年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环保厅浙江省绿色企业

(五)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聚酯切片和色母粒等,公司一般选择数家供应商作为合作伙伴,并与主要供应商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主要原材料供应的及时性与稳定性。公司的主要原材料聚酯切片直接向生产企业或者专业的贸易公司采购,主要采用总量约定、分批交付的方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流程为:采用连续、集中的采购模式,生产部门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并结合库存情况提出当月原材料需求计划,按规定流程确认后,由采购部门根据需求计划和原材料市场行情具体负责执行。

2、生产模式

公司按照“以销定产、安全库存、适度调整”的模式来组织生产。公司每年年底根据当年的生产及销售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的销售总计划,并以此制定相应的年度生产任务目标;公司每月根据市场情况并结合库存状态对月度销售计划进行适当调整,依此相应调整月度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直销模式由销售人员进行产品推广、客户服务和信息调研等,该销售模式下,公司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客户反馈的信息,根据市场需求灵活调整产品结构,优化生产工艺,完善产品后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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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营销渠道。公司对经销商均为买断式销售,不存在代销的情形。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从事的行业所属的产业层级关系为C制造业—C28化学纤维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公司从事的行业所属的产业层级关系为“C28化学纤维制造业”之“C2822涤纶纤维制造”。

根据《化纤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化纤工业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差别化纤维产品、原液着色产业化关键技术均为重点发展的领域和方向;“原液着色等差别化、功能性化学纤维的高效柔性化制备技术”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优先鼓励的相关产业;同时,“环境友好型纤维”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新材料技术领域。综上,公司所从事的行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的要求。

五、公司的创新特征、科技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一)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致力于化学纤维原液着色技术的创新,紧密围绕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持续开展基础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的研发。公司专注主营业务,坚持以自主创新为主导,通过原液着色技术提升涤纶长丝的色彩丰富性及生产过程的节能环保性,在长期积累和创新中形成了以配方技术、调色系统及专利生产设备组件技术为核心的产品和技术创新体系。

1、在核心竞争力方面,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采用原液着色技术,基于公司产品研发配方及工艺参数的多年积累,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的配方研发以及工艺技术稳定性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构建了产品研发管理体系,通过市场信息及行业技术信息,确立新产品开发、改善工艺性能、提升生产设备组件效率的研发项目。围绕市场趋势及客户需求,公司充分调动各方创新资源,提高自身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形成具有自身特点的技术体系,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多项核心技术,公司技术来源为自主开发,属于原始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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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的核心技术如下表所示:

序号技术/工艺阶段技术来源应用领域对应配套形成的专利/非专利技术
1双色丝生产技术实际应用自主研发普遍适用ZL201410823655.9
2色纺高F扁平涤纶长丝技术实际应用自主研发普遍适用非专利技术
3高铁专用阻燃色纺涤纶长丝技术实际应用自主研发普遍适用非专利技术
4POY-DTY三色丝生产技术实际应用自主研发DTY生产ZL201820607141.3
5一种毛毛虫型粗旦有色涤纶长丝的生产技术实际应用自主研发纺毛纤维生产ZL201920828184.9
6一种拒水聚酯纤维的制备方法实际应用自主研发普遍适用非专利技术
7一种仿毛型有色POY-DTY丝的制备方法实际应用自主研发纺毛纤维生产ZL201920609786.5
8一种有色FDY涤纶竹节长丝及制备方法实际应用自主研发FDY生产ZL201920610836.1
9阻燃着色功能性环保纤维技术实际应用自主研发阻燃纤维非专利技术

2、在技术先进性与可替代性水平方面,公司采用切片纺生产工艺,其优点在于生产灵活,具有市场反应快速的特点,切片纺企业与大型熔体直纺生产企业错位竞争、多元并存,虽然在规模上与熔体直纺生产企业存在一定差距,但凭借其较强的产品创新能力,在附加值较高的细分市场领域具有一定优势。

近年来,公司持续对生产设备进行专业化改造,引进了国际先进的巴马格、TMT纺丝生产设备,适应了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新产品的研发生产,提升了生产效率、产品性能和产品质量。公司持续创新产品配方,稳定掌握上千种产品颜色的调色方案,全面满足市场对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颜色丰富性的需求,经过十余年的技术积累与工艺沉淀,公司具备了持续稳定、规模化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生产技术,积累了丰富的市场资源和较为稳定的客户群体,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创新、创造能力,公司多项技术荣誉、专利和科学技术成果均是公司技术先进性的体现,也是公司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细分市场领域不会被短期内替代的有力保障。

3、在行业未来发展方向与市场潜力方面,根据《化纤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化纤工业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差别化纤维产品、原液着色产业化关键技术均为重点发展的领域和方向;“原液着色等差别化、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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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性化学纤维的高效柔性化制备技术”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优先鼓励的相关产业;同时,“环境友好型纤维”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新材料技术领域。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绿色纤维”认证三大类产品为生物基化学纤维、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和原液着色化学纤维。目前,迪卡侬、宜家、耐克、阿迪达斯等国际公司,越发重视产品的“绿色性”,要求生产商更多的使用原液着色纤维、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等绿色面料,绿色纤维产品在运动服饰、户外用品等应用领域有着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包含墙布、窗帘窗纱等家纺面料,也涉及户外用品、服装面料,属于与时尚创意紧密相关的行业,公司紧随中国纤维流行趋势,通过颜色配方、结构创意、技术创新,使涤纶纤维的颜色和光泽度变化丰富多彩,不断满足下游环保及创意需求。近年来,公司获得了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纺织化纤产品开发中心颁发的绿色纤维认证证书、方圆标志认证集团颁发的绿色产品认证证书、荷兰GRS认证机构颁发的全球回收标准(GRS)4.0合规证书和Oeko-Tex Standard 100认证等多项符合国内外关于产品环保标准要求的认证;2020年10月,公司入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获得了绿色设计产品认定。公司专注于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战略方向的原液着色纤维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推进原液着色技术和再生材料相结合的技术探索,积极拓展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提升自身产品的竞争力。未来随着行业环保标准要求的提高,公司的产品将会有广阔的市场前景。综上所述,公司的创新、创造、创意建立在实用且以市场为导向的配方以及深受客户认可的产品质量稳定性的基础之上,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工艺沉淀,形成了具有自身特点的创新、创造和创意特征。

(二)科技创新情况

公司被评为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化纤行业绿色制造优秀企业和浙江省绿色企业等,并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起草了《原液着色涤纶低弹丝》(T/ZZB 1150—2019)标准。作为浙江省高新技术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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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公司已拥有2项发明专利、34项实用新型专利和15项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公司多项新产品或新技术被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为浙江省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

公司紧密围绕绿色纤维技术进行深入研究与开发,创新建立了多组份在线配色技术的研发能力,满足涤纶长丝多色品种的自主创新开发;设计了多组份在线快速调色生产系统,满足小批量个性化有色涤纶长丝的定制化生产;形成了自主设计的色纺喷丝板专利技术等。

(三)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化纤工业是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产业,也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化纤工业持续快速发展,化纤产量占全球三分之二以上。常规化纤产品生产技术居世界先进水平,但产能结构性过剩,行业盈利能力下降。行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弱,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产品比重低,不能很好适应功能化、绿色化、差异化、个性化消费升级需求。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提出:“要顺应新材料高性能化、多功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推动特色资源新材料可持续发展。”原液着色技术的运用和推广,将引领纤维制造及下游纺织行业向工艺精简、功能集成、清洁生产的方向发展。当今纤维技术发展趋势是高品质、高功能、低能耗、低排放,原液着色技术顺应这一发展趋势,与传统的染色方法相比,原液着色的优势更为突出。

公司主要从事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战略方向的原液着色纤维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FDY和POY等。公司专注主营业务,致力于通过原液着色技术提升涤纶长丝的色彩丰富性及生产过程的节能环保性,践行“绿色制造,持续发展”理念,积极推广绿色纤维标志产品,推动化纤产业升级发展,促进下游纺织行业绿色制造、清洁生产,带动了化纤行业及下游纺织行业的新旧产业融合。

六、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一)发行人本次上市选择的标准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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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财务指标符合标准

根据立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736号),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3,622.95万元、5,476.72万元,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综上,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申请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项的规定,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七、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有关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的重要事项。

八、募集资金的用途

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73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根据市场和询价情况确定。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实施主体
1年产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第一期)33,973.0033,973.00公司
2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公司
合 计38,973.0038,973.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实施进度和付款情况,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先期投入的资金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上述项目需求,超出部分将由公司投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中,或根据当时有关监管机构出台的最新监管政策规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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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的股数为2,730万股且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25%。 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人高管、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不适用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不适用
发行市盈率【】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发行前每股收益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按公司【】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按【】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采取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且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并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机构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名称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不适用
发行费用概算【】万元
其中:保荐承销费用【】万元
审计验资费用【】万元
律师费用【】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万元
股份托管登记费用【】万元
信息披露及其他费用【】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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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顺华住所:浙江省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电话:0572-8899721传真:0572-8468710联系人:郑成福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住 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电 话:0571-87902568传 真:0571-87901974保荐代表人:周旭东、钱红飞项目协办人:朱庆锋项目组成员:陈忠志、俞琦超、刘裕俊、陆京州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王丽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电 话:010-52682888传 真:010-52682999经办律师:张立灏、张昕、徐逍影

(四)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 责 人:杨志国住 所:杭州市庆春东路西子国际TA28、29楼电 话:0571-85800402传 真:0571-86949133经办会计师:蔡畅、何新娣、叶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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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产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负 责 人:梅惠民住 所: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4幢1477室电 话:0571-56870896传 真:0571-56970897经办评估师:周强、程永海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电 话:0755-21898000传 真:0755-25838122

(七)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电 话:0755-88668888传 真:0755-82083667

(八)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市庆春支行营业部

户 名: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 号:33001617835059666666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机构、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年【 】月【 】日

开始询价推介时间:【 】年【 】月【 】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 】年【 】月【 】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上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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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发行人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节全文。

一、创新风险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及相应生产技术工艺的研发需要大量的技术储备、长期稳定的设备和研发投入。如公司不能持续开发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和新技术,或研发成果未能及时转化和应用,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核心技术失密和人才流失风险

(一)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公司核心技术掌握在研发人员和关键管理人员手中。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关键管理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但不能排除公司核心技术泄密或被他人盗用的可能。一旦核心技术泄密,将给公司生产经营、市场竞争力带来不利影响。

(二)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围绕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的开发与生产,在生产技术、产品开发及工艺技术平台的构建等方面均需要专业技术人才。公司核心技术不严重依赖个别技术人员,但不排除掌握核心技术的部分人员不稳定所导致的人才流失风险。

三、经营和管理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学纤维制造行业中的涤纶纤维制造细分行业,主要产品为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公司产业链的上游为聚酯切片制造行业,上游行业景气度直接受到原油价格的波动影响,下游主要为纺织品制造行业,下游行业的发展状况直接决定了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的市场需求。全球和国内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将对公司上游行业及下游行业的生产、销售及需求带来影响。

如果未来全球宏观经济发生较大变化,公司下游需求和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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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动,而公司不能适应宏观经济波动的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涤纶纤维制造行业是一个市场化程度较高、市场竞争较为充分的行业。公司成立以来,致力于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专注涤纶长丝细分市场领域。如未来竞争对手规模扩大、细分市场同行业公司数量增加,若公司不能利用自身的优势保持其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聚酯切片属于石化产品,其价格受原油价格波动影响,而原油价格波动涉及全球政治、经济等因素。

报告期各期,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在80%以上,直接材料的价格对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较大,而公司主要原材料聚酯切片的采购价格受到市场大宗原材料价格的波动而变化。因此,公司的盈利能力与聚酯切片的价格波动密切相关,公司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四)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

涤纶纤维制造行业主要受下游家纺行业的需求变化影响。近年来,国内纺织品市场需求和我国纺织品出口直接带动了涤纶长丝的消费。

我国纺织品市场需求规模较大且需求量保持增长,但我国纺织品的出口量仍然较大,纺织品的出口情况变化会对涤纶长丝行业造成较大影响。目前,全球经济环境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国际经济形势的波动将会影响我国纺织品出口,进而影响涤纶长丝行业,公司面临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

(五)供应商相对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对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均在69%以上,采购集中度较高。公司主要从国投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物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大型聚酯切片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如果主要供应商产品供应不足、减少供应甚至取消与公司的业务合作、原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等,将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及产品品质的稳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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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务风险

(一)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6.94%、15.95%、18.92%和

19.88%,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公司作为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生产商,毛利率受市场供求状况、议价能力、行业竞争情况、原材料市场价格、产品构成等多种因素综合影响。公司主营业务面临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二)应收账款坏账的风险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1,906.26万元、2,913.32万元、3,111.11万元和2,085.1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96%、9.16%、7.69%和4.90%。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若公司未来不能有效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将面临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公司的经营业绩也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现金收款的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数量较多,部分客户存在交易频次较多,单次交易金额较小的特点。由于客户付款习惯及出于交易的便利性,部分客户存在使用现金付款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公司直接以现金方式收取货款的金额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7.87%、1.81%、0.64%和0.09%,占各期货款回款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5.78%、

1.60%、0.58%和0.08%,现金收款的比重逐年降低。

报告期内,公司逐年减少现金收款的金额,但现金交易安全性相对较差,对内控要求更高,存在因相关制度或措施执行不到位导致现金管理不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风险。

(四)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7,559.53万元、7,775.95万元、8,102.54万元和9,211.51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存货规模可能进一步增加,较大的存货余额可能会影响到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降低资金运作效率。如果未来出现由于公司未及时把握下游行业变化或其他难以预计的原因导致存货无法顺利实现销售,并出现价格下跌的情形,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1-32

(五)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占当期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8.80%、

5.45%、6.81%和5.27%,公司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的情形。

公司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在有效期内具有连续性及稳定性,如国家调整税收政策,或有效期满后公司不能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存在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六)汇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产品外销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30%、

12.53%、17.67%和19.90%,汇兑损益分别为76.35万元、89.42万元、-28.58万元和-10.59万元,对净利润的影响很小。

公司境外销售主要以外币结算,汇率的波动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如果未来人民币汇率发生大幅波动,将会给公司带来汇兑损益,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一)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基于当前经济形势、市场需求、生产技术、营销能力等因素,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进行了审慎的可行性分析论证,亦取得了政府有关部门的备案。但在未来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仍然会存在各种不确定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募投项目进度延期等情况,从而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二)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到位,公司资金实力将显著增强,同时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公司将合理有效的利用募集资金,提升运营能力、降低财务费用,从而提高公司长期盈利能力。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相关效益的实现也需要一定的过程,因此存在短期内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被摊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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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第一期)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固定资产投资27,509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如果项目建成达产后,产品销售收入不能按照预期超过盈亏平衡点,则存在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六、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顺华、朱国英夫妇直接持有公司4,525.38万股,并通过其控制的华英汇、汇隆投资间接控制公司1,962.62万股股权,合计控制公司6,488.00万股股权,控股权比例为79.22%。虽然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可能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从而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新冠疫情”引致的经营风险

自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染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从2020年1月起在全国爆发以来,国家相关部门对新冠疫情的防控工作正在全国范围内持续进行。公司一直切实贯彻落实相关部门对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强化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

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春节后的生产、销售均有所延迟,经营业务受到一定的影响。目前,国内疫情已经得到基本控制,公司生产经营已恢复正常,新冠疫情未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是如全球疫情扩散形势不能及时缓解或进一步蔓延,不能排除后续疫情变化及相关产业传导等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将进一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八、增资协议履行风险

2019年12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沈顺华与德清德锐、杨敏、彭涛、钱海平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及《增资扩股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德清德锐、杨敏、彭涛、钱海平(以下简称“德清德锐等4名新增股东”)合计认购公司930万股股权。

1-1-34

根据上述协议约定,如发行人未能按期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放弃上市安排,德清德锐等4名新增股东依据上述协议享有回售请求权。如发行人出现上述情形,则存在德清德锐等4名新增股东要求沈顺华或其他第三方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的风险。

2020年11月,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顺华与德清德锐等4名新增股东签署了《增资扩股补充协议》的《解除协议》,清理了相关对赌条款和恢复条款。

九、本次发行失败的风险

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受宏观经济、“新冠疫情”发展变化、二级市场预期、投资者心理因素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发行认购不足而失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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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Huilong New Materials Co.,Ltd.
注册资本8,190万元
法定代表人沈顺华
成立时间2004年6月14日
变更设立时间2014年7月28日
住所浙江省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纳米材料的研发;合成纤维技术、纺织技术的研发;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生产、销售;差别化新型环保免染有色涤纶长丝的生产,涤纶长丝、锦纶长丝及原料的销售;功能色母粒(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邮政编码313213
电话0572-8899721
传真0572-8468710
互联网网址http://www.hljtchina.com/
电子邮箱info@zjhuilong.com.cn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人郑成福
负责人电话号码0572-8899721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发行人的前身系汇隆有限,由自然人沈顺华、吴顺根共同出资组建,公司注册资本280万元。沈顺华以货币出资168万元,吴顺根以货币出资112万元。

2004年6月12日,湖州德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湖德会验(2004)081号),确认截至2004年6月12日止,公司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280万元。

2004年6月14日,德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设立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

1-1-36

照。有限公司设立时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方式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沈顺华货币168.0060.00%
2吴顺根货币112.0040.00%
合 计-280.00100.00%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14年4月28日,汇隆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汇隆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立信所进行审计、银信评估进行评估,审计和评估的基准日为2014年4月30日。2014年7月11日,立信所出具《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610300号)确认,截至2014年4月30日,汇隆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71,444,553.67元。2014年7月11日,银信评估出具了《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4)沪第0497号)确认,截至2014年4月30日,汇隆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为8,506.66万元。

2014年7月16日,汇隆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截至2014年4月30日汇隆有限经审计账面净资产71,444,553.67元为基础,按1:

0.9081168076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6,488万股,每股面值1元,将剩余部分656.4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将汇隆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各发起人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汇隆新材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议案,立信所为汇隆有限整体变更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610310号)。

2014年7月28日,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了股份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发起人及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方式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沈顺华净资产5,255.2881%
2朱子香净资产583.929%
3汇隆投资净资产648.8010%
合 计-6,488.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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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1、报告期期初的股本结构

报告期期初,发行人为新三板挂牌企业,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沈顺华5,255.2872.39%
2朱子香583.928.04%
3汇隆投资648.808.94%
4冯涛356.004.90%
5顾高良160.002.20%
6郎敏华130.001.79%
7吴炜66.000.91%
8徐福娣60.000.83%
合 计7,260.00100.00%

2、2018年10月,第一次股份转让

2018年10月,公司控股股东沈顺华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华英汇转让了1,313.82万股,每股价格3.3元。

华英汇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顺华、朱国英夫妇控制的企业(股东为沈顺华、朱国英及其子朱嘉豪),交易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顺华、朱国英控制公司的股份未发生变动,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

本次交易后,公司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沈顺华3,941.4654.29%
2华英汇1,313.8218.10%
3汇隆投资648.808.94%
4朱子香583.928.04%
5冯涛356.004.90%
6顾高良160.002.20%
7郎敏华130.001.79%
8吴炜66.000.91%
9徐福娣60.000.83%
合 计7,260.00100.00%

1-1-38

3、2019年3月,第二次股份转让

2019年3月,因重新配置家庭资产需要,公司股东徐福娣与其配偶徐建国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徐福娣将其持有的公司60万股(占公司注册资本的0.83%)以0元的价格转让给徐建国。上述股权调整后,公司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沈顺华3,941.4654.29%
2华英汇1,313.8218.10%
3汇隆投资648.808.94%
4朱子香583.928.04%
5冯涛356.004.90%
6顾高良160.002.20%
7郎敏华130.001.79%
8吴炜66.000.91%
9徐建国60.000.83%
合 计7,260.00100.00%

4、2019年12月,公司股份增至8,190万股

2019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签署增资扩股协议的议案》,同意德清德锐等4名投资者以每股7.16元的价格认购公司新增930万股。2019年12月9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日,公司与德清德锐等4名投资者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及《增资扩股补充协议》。

2020年1月1日,立信所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062号)。

此次增资主体及出资方式、增资金额具体如下:

序号增资方认购股份数 (万股)每股价格(元)认购金额 (万元)出资方式
1德清德锐280.007.162,004.80货币出资
2杨敏150.001,074.00
3彭涛300.002,148.00
4钱海平200.001,432.00
合 计930.00-6,658.80-

1-1-39

2019年12月11日,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通过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申请。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沈顺华3,941.4648.13%
2华英汇1,313.8216.04%
3汇隆投资648.807.92%
4朱子香583.927.13%
5冯涛356.004.35%
6彭涛300.003.66%
7德清德锐280.003.42%
8钱海平200.002.44%
9顾高良160.001.95%
10杨敏150.001.83%
11郎敏华130.001.59%
12吴炜66.000.81%
13徐建国60.000.73%
合 计8,190.00100.00%

5、2020年1月,第三次股份转让

2020年1月,考虑年龄与家庭资产配置原因,股东朱子香与其女儿朱国英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朱子香将其持有的公司583.92万股(占公司注册资本的7.13%)以0元的价格转让给朱国英。

上述股权调整后,公司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沈顺华3,941.4648.13%
2华英汇1,313.8216.04%
3汇隆投资648.807.92%
4朱国英583.927.13%
5冯涛356.004.35%
6彭涛300.003.66%
7德清德锐280.003.42%
8钱海平200.0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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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9顾高良160.001.95%
10杨敏150.001.83%
11郎敏华130.001.59%
12吴炜66.000.81%
13徐建国60.000.73%
合 计8,190.00100.0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前期债权增资事项

2010年5月15日,汇隆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1)同意汇隆有限增资至5,800万元,增资4,000万元中,货币出资1,855万元,债权转股权出资2,145万元,其中,沈顺华出资3,600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1,855万元,以债权方式出资1,745万元),朱子香以债权方式出资400万元;(2)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等相关议案。

2010年5月16日,沈顺华、朱子香与汇隆有限签订了《债权转股权协议》,其中运用债权出资2,145万元,其中沈顺华以其对汇隆有限享有的1,745万元债权转为1,745万元股权,朱子香以其对汇隆有限享有的400万元债权转为400万元股权。

2010年5月16日,湖州德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湖德资评报字[2010]第060号),对本次增资的债权出资进行了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10年5月15日的评估结果为:委托评估资产评估价值为2,145万元,其中沈顺华债权评估价值为1,745万元,朱子香债权评估价值为400万元。

2010年5月18日,湖州德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湖德会验[2010]第106号)。

2010年5月19日,德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通过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此次增资后,汇隆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沈顺华5,220.0090.00
2朱子香580.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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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合 计5,800.00100.00

2020年4月10日,立信所出具了《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复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548号),对湖州德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湖德会验[2010]第106号)进行了验资复核,经复核,汇隆有限新增实收资本已全部到位。

1、具体债权的形成过程、债权金额及利息等情况

因发行人扩大生产经营需求,汇隆有限向时任股东沈顺华、朱子香借款以缓解短期流动资金压力,具体债权的形成过程、债权金额及利息等情况如下表所示:

债权人债权金额发生时间利息偿还情况对应事项债权金额确定依据
沈顺华128.002009.10.26截至2010年5月债权转股权时,尚未偿还补充流动资金,购买原材料借款协议及历次银行缴款单
400.002009.11.6
65.002009.11.20
310.002009.11.25
152.002010.2.23
100.002010.2.24
75.002010.3.8
296.002010.3.9
109.002010.3.19
110.002010.4.2
合计1,745.00-----
朱子香50.002009.9.30截至2010年5月债权转股权时,尚未偿还补充流动资金,购买原材料借款协议及历次银行缴款单
300.002009.10.15
50.002009.11.9
合计400.00-----

上述债权发生期间,汇隆有限规模较小,只有两名股东,即沈顺华、朱子香,两名股东于2009年9月分别与汇隆有限签署了相应的《借款合同》,约定自2009年10月至2010年4月期间,沈顺华向汇隆有限提供借款最高额不超过2,000万元,朱子香向汇隆有限提供借款最高额不超过500万,上述借款用于汇隆有限生产经营,未对利息收取情况进行约定。

1-1-42

2010年5月15日,汇隆有限召开股东会,确认沈顺华以其对汇隆有限享有的1,745万元债权转为1,745万元股权,朱子香以其对汇隆有限享有的400万元债权转为400万元股权。发行人已对上述债权金额及债权转股权行为进行了确认,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在德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登记。

2、沈顺华、朱子香采用债转股形式的合法合规性

2010年适用的《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于2011年11月23日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本次债转股出资发生于2010年5月,因此,发行人上述债转股出资不适用《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

2010年4月27日生效的《浙江省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浙工商企[2010]4号)明确规定,允许境内债权人以其对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管辖的内资公司享有的债权向被投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将持有的对被投资公司的债权转换为被投资公司的股权,且用作出资的债权应当经评估机构评估并由验资机构出具相应的《验资报告》。

2010年适用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其登记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汇隆有限本次债转股已经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经湖州德信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湖德资评报字[2010]第060号),经湖州德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湖德会验[2010]第106号),且德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已对本次出资登记予以核准。因此,汇隆有限股东沈顺华、朱子香采取债转股形式出资符合当时《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浙江省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汇隆有限时任股东沈顺华、朱子香以及发行人所有现任股东均对上述债转股

1-1-43

出资事项不存在争议或法律纠纷。

3、申报会计师所执行的验资复核程序

申报会计师对上述债权增资事项和《验资报告》(湖德会验[2010]第106号)履行了以下验资复核程序:

(1)查阅上述债权增资事项的股东会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后的工商资料及营业执照;

(2)查阅汇隆有限债转股以前及债转股对应的验资报告和评估报告;

(3)获取股东沈顺华及朱子香与汇隆有限签订的借款合同、银行单据及相关出资凭证;检查相应银行对账单流水;

(4)实施银行函证程序并获取回函;

(5)查阅股东沈顺华、朱子香与汇隆有限签订的债权转股权协议文件;

(6)查阅汇隆有限财务报表及往来款项明细。

(五)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合规性

1、发行人历次股东出资资产均已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不存在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事项

发行人自2004年6月14日成立以来,涉及股东出资事项、出资方式及实际出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事项出资方式出资资产权属转移情况
12004年6月成立,注册资本为280万元货币出资已出资到位,履行了验资程序并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
22005年11月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500万元货币出资已出资到位,履行了验资程序并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
32005年12月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万元货币出资已出资到位,履行了验资程序并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
42007年9月第三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1,800万元货币出资已出资到位,履行了验资程序并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
52010年5月第四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5,800万元债权转股权及货币形式出资已出资到位,履行了验资程序并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
62014年4月第五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6,444.4444万元货币出资已出资到位,履行了验资程序并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
72014年7月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折股已出资到位,履行了验资程序并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
82015年9月第六次增资(定向发行),股本增加至7,260万元货币出资已出资到位,履行了验资程序并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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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事项出资方式出资资产权属转移情况
92019年12月第七次增资,股本增加至8,190万元货币出资已出资到位,履行了验资程序并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历次出资均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出资资产均已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并进行了工商登记,上述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不存在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等法律瑕疵的情况。

2、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中均不存在代持或者其他协议安排等情形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历次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事项股权变动主要内容是否存在代持或其他协议安排等情形
12005年11月增资汇隆有限注册资本由280万元增加至500万元,新增220万元全部由沈顺华以货币形式出资原股东增资,不存在代持或者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22005年12月增资汇隆有限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新增500万元全部由沈顺华以货币形式出资原股东增资,不存在代持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32007年9月股权转让、增资(1)吴顺根将其持有汇隆有限的股权转让给朱子香,发行人股东吴顺根变更为朱子香;(2)汇隆有限注册资本增加800万元,由沈顺华、朱子香以货币形式出资本次股权转让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代持或其他协议安排等情形
42010年5月增资汇隆有限注册资本由1,800万元增加至5,800万元,沈顺华以债转股形式及货币形式出资,朱子香以债转股形式出资原股东增资,不存在代持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52014年4月增资汇隆有限注册资本由5,800万元增加至6,444.4444万元,汇隆投资以货币形式出资644.4444万元,发行人新增股东汇隆投资本次增资的新增股东系员工持股平台,不存在代持或其他协议安排等情形
62015年9月定向发行股票发行人向冯涛、顾高良、郎敏华、吴炜、徐福娣共计5名自然人投资者发行股票本次新增5名自然人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系其本人自有资金出资,真实且已足额缴纳,不存在私下接受任何其他人委托并以自己的名义代替或代表他人投资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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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时间事项股权变动主要内容是否存在代持或其他协议安排等情形
托或者类似安排
72018年10月股权转让沈顺华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华英汇转让1,313.82万股,发行人新增法人股东华英汇华英汇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顺华、朱国英夫妇控制的企业,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代持或其他协议安排等情形
82019年3月股权转让徐福娣将其持有发行人0.83%的股份零对价转让给其配偶徐建国,发行人股东徐福娣变更为徐建国本次股权转让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代持或其他协议安排等情形
92019年12月增资发行人注册资本由7,260万元增加至8,190万元,德清德锐、杨敏、彭涛、钱海平共计4名股东以货币形式出资本次新增4名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系其自有资金出资,真实且已足额缴纳,不存在私下接受任何其他人委托并以自己的名义代替或代表他人投资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信托或者类似安排
102020年1月股权转让朱子香将其持有发行人7.13%的股份零对价转让给其女儿朱国英,发行人股东朱子香变更为朱国英本次股权转让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代持或其他协议安排等情形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历次股权变动中均不存在代持或者其他协议安排等情形。

3、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中均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情形

(1)有限公司阶段的历次股权转让、增资过程中涉及到的股东缴纳所得税、发行人代扣代缴情况

发行人有限公司阶段的股权转让、增资及纳税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时间事项纳税情况
12005年11月汇隆有限注册资本由280万元增加至500万元,新增220万元全部由沈顺华以货币形式出资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2005年12月汇隆有限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新增500万元全部由沈顺华以货币形式出资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32007年9月(1)吴顺根将其持有汇隆有限的股权以1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朱子香 ;(2)汇隆有限注册资本增加800万元,以货币形式出资平价转让股权未产生溢价,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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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时间事项纳税情况
42010年5月沈顺华、朱子香债权转股权,同时沈顺华以货币形式出资3,600万元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52014年4月汇隆有限注册资本由5,800万元增加至6,444.4444万元,新增 644.4444万元由新股东汇隆投资以货币形式出资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行人有限公司阶段,其股东的股权转让价格均为1元/单位出资额,股权转让未产生溢价,增资系股东以货币方式或债转股形式出资,不存在应缴未缴的税费。

(2)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过程中涉及到的股东缴纳所得税、发行人代扣代缴情况

发行人于2014年7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立信所对此次整体变更出具了《审计报告》(信会师报[2014]第610310号)。发行人全体股东以截至2014年4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71,444,553.67元,按1: 0.9081168076 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6,488万股,每股面值1元,将剩余部分656.4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发行人整体变更涉及到的股东已按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税款。

(3)股份公司阶段的历次股权转让、增资过程中涉及到的股东缴纳所得税、发行人代扣代缴情况

股份公司阶段的股权转让、增资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事项纳税情况
12015年9月发行人向冯涛、顾高良、郎敏华、吴炜、徐福娣五名股东定向发行股票,每股价格3.10元定向发行,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2018年10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顺华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华英汇转让了1,313.82万股,每股价格3.30元新三板挂牌期间,通过股转系统进行的股权转让,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32019年3月徐福娣将其持有发行人0.83%的股份(合计60万股)零对价转让给其配偶徐建国夫妻间零对价转让,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42019年12月德清德锐、杨敏、彭涛、钱海平四名股东以每股7.16元的价格认购930万股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52020年1月朱子香将其持有发行人7.13%的股份(合计583.92万股)零对价转让给其女儿朱国英父女间零对价转让,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德清县税务局于2020年8月31日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在历次股权转让、增资过程中,不涉及相关股东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未缴情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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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情形。

(4)历次分红过程中涉及到的所得税缴纳情况、发行人代扣代缴情况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具体分红情况如下:

序号分红时间分红金额(元)
12016年11月30日5,808,000.00
22018年9月30日7,260,000.00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规定:“二、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其他有关操作事项,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4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规定,发行人系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其股东暂不需对2016年度、2018年度派发的股息红利缴纳个人所得税,待股东个人转让股票时,再依据上述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综上所述,发行人的历次股权转让、增资、分红、整体变更过程中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四、公司新三板挂牌及终止挂牌情况

公司曾系新三板挂牌企业,公司股票于2014年12月至2019年3月期间在新三板系统挂牌及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三板挂牌情况

2014年7月16日,汇隆新材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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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2014年11月26日,股转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4]2149号),公司于2014年12月8日起在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简称“汇隆新材”,股票代码“831444”。挂牌时公司总股本为6,488万股,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二)新三板终止挂牌情况

2019年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9年2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2019年2月28日,股转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9]696号),同意公司股票自2019年3月5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三)挂牌期间受到监管措施情况

因未在2017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公司曾于2018年5月11日收到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未按期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8]790号),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公司接受股转公司所采取自律监管措施,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公司积极全力配合审计机构工作,于2018年6月25日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在新三板挂牌过程中以及挂牌期间在信息披露、股权交易、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等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其他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而受到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本次申报文件与新三板挂牌期间信息披露差异情况

公司曾于2014年12月至2019年3月期间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本次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报告期为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公司本次申请在创业板上市之招股说明书披露内容与在新三板挂牌期间信息披露内容的主要差异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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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差异项目新三板挂牌期间披露本次创业板申报披露
1股东持股比例披露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股东及相关持股比例的情况披露截至本次招股书签署日公司股东及相关持股比例的情况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顺华沈顺华、朱国英夫妇(朱国英与沈顺华系夫妻关系,且持有公司7.13%的股份,故本次申报将沈顺华、朱国英夫妇认定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披露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相关情况披露截至本次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相关情况,相关人员因新聘、退休、辞任等原因发生变化,部分人员的简历按照创业板相关要求进行了更新
4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披露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情况披露截至本次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情况,公司关联方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及公司股权变动而发生变化
5关键管理人员薪酬2017年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为61.08万元2017年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为153.78万元(本次申报董事、监事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相关薪酬统一口径计入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除上述信息披露差异外,公司针对新三板2017年度披露的部分财务数据根据财政部新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立信所的审计结果进行了追溯调整,相关调整事项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七)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上述差异不构成重大信息披露差异。

五、发行人股权结构及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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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沈顺华、朱国英对华英汇的出资比例分别为40%和30%;注2:沈顺华系汇隆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沈顺华、朱国英分别持有汇隆投资合伙份额的5.96%和11.25%。

(二)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六、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参股一家公司,对发行人无重大影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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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期内,发行人曾控制一家全资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和曾经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参股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德清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出资金额600万元
发行人持股比例3%
发行人入股时间2013年4月
控股股东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上述业务不含外汇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从事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二)报告期内注销全资子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汇隆合纤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12月21日
注销时间2019年3月18日
注册资本1,500万元
实收资本1,500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777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合成纤维技术、纺织技术的研发,差别化新型环保免染有色涤纶长丝生产,涤纶长丝、锦纶长丝、纺织品及原料的销售,货物进出口。
财务状况(经立信所审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12,530.53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822.01万元
2018年度净利润99.35万元

1、合纤科技注销前的主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合纤科技不直接对外开展销售业务,主要为公司配套加工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主营业务收入全部来自于公司。

2、注销原因

因合纤科技系独立经营的法人主体,配套设置了相应的管理团队,但从业务层面考虑,公司与合纤科技具有高度的融合性,单独设置下属加工子公司会增加管理成本。同时,合纤科技不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单独核算亦会增加公司整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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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支出。综上,为了提高管理效率,合理进行税务筹划,发行人决定对合纤科技进行吸收合并。

3、合并及注销履行的程序

2018年11月,发行人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与合纤科技合并、注销合纤科技的议案。汇隆新材与合纤科技签订《合并协议》约定:合并前合纤科技的资产及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汇隆新材承继;合并前两公司的原有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执行,即合并前两公司的所有劳动关系由合并后存续的汇隆新材承继,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同月,发行人与合纤科技在《湖州日报》刊登相关公告。

2019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德清县税务局出具《清税证明》(德税新税企清[2019]1268号):浙江汇隆合纤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21566978083E)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2019年3月18日,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予其注销登记。

4、合纤科技合法合规情况

2020年3月,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浙江汇隆合纤有限公司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3月18日止,该单位在本局无处罚记录。

2020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德清县税务局出具《证明》:兹有浙江汇隆合纤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1566978083E)经金税三期税收征管系统查询,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18日无偷税、抗税、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无行政处罚的不良记录。

2020年3月,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出具《证明》(德环法函[2020]14号):浙江汇隆合纤科技有限公司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18日未受到我局行政处罚。

2020年4月,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浙江汇隆合纤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18日期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未发生重大劳资纠纷和立案查处情况,也未受到我局处罚。

报告期内,合纤科技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该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完成注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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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沈顺华、朱国英夫妇。沈顺华、朱国英夫妇直接持有公司4,525.38万股,并通过其控制的华英汇、汇隆投资间接控制公司1,962.62万股股权,合计控制公司6,488万股股权,控股权比例为79.22%。沈顺华,1973年2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杭州市余杭区,身份证号码:330125197302******。

朱国英,1973年10月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杭州市余杭区,身份证号码:33012519731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沈顺华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朱国英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二人具体简历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顺华、朱国英夫妇直接或间接持有、控制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抵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三)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1、华英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英汇持有公司1,313.82万股,持股比例16.04%。华英汇系沈顺华、朱国英及其儿子朱嘉豪设立的公司,华英汇除持有公司股份外未实际从事生产经营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浙江华英汇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8月15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实收资本4,345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舞阳街道舞阳街道宸欣大厦2幢1016室
股东构成沈顺华持股比例40%;朱国英持股比例30%,朱嘉豪持股比例30%
经营范围实业项目开发,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一般经济信息咨询(以上除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前置许可经营项目外),财务信息咨询(除代理记账),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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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华英汇尚未实际从事生产经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2、汇隆投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汇隆投资持有公司648.80万股,持股比例7.92%。汇隆投资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沈顺华担任汇隆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合伙人董小英离职、范晓娟已退休外,其余合伙人均为公司现任员工。汇隆投资除持有公司股份外未实际从事生产经营业务,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德清汇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4年4月22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沈顺华
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舞阳街道宸欣大厦2幢1016室(二层)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汇隆投资尚未实际从事生产经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汇隆投资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份额(万元)出资比例
1沈顺华(执行事务合伙人)47.665.96%
2邓高忠124.0015.50%
3朱国英90.011.25%
4张井东82.0010.25%
5沈永华63.507.94%
6曹根兴60.707.59%
7王莉敏28.163.52%
8董小英23.002.88%
9施建林21.252.66%
10沈永娣19.502.44%
11杨莉萍18.732.34%
12吴燕14.501.81%
13季宁12.501.56%
14陈林玉11.501.44%
15范晓娟11.001.38%
16汪燕平10.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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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份额(万元)出资比例
17胡斌10.001.25%
18沈平峰10.001.25%
19蒋锦峰10.001.25%
20姚利锋10.001.25%
21阮红连9.501.19%
22蔡云飞9.501.19%
23姚水高7.500.94%
24何黎明6.500.81%
25沈佳华6.500.81%
26曹法洪6.500.81%
27周宇6.000.75%
28陈迪星6.000.75%
29王炜坤5.500.69%
30郭全利5.500.69%
31谢明兰5.000.63%
32陈妍5.000.63%
33曹海良5.000.63%
34黄志忠5.000.63%
35沈雪华4.500.56%
36彭中元4.000.50%
37黄建勇4.000.50%
38莫烨红4.000.50%
39徐华伟3.000.38%
40姜伟荣3.000.38%
41陈翡2.500.31%
42陆应娣2.000.25%
43李世军2.000.25%
44沈祖良2.000.25%
45张燕燕2.000.25%
合 计800100%

各合伙人对汇隆投资的投资资金均系其个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各合伙人持有的汇隆投资份额系其真实持有,不存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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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代持或其他安排等情形。

八、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及股东持股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8,190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2,73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25%。假设最终发行数量为2,730万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万股)比例持股数(万股)比例
沈顺华3,941.4648.13%3,941.4636.09%
华英汇1,313.8216.04%1,313.8212.03%
汇隆投资648.807.92%648.805.94%
朱国英583.927.13%583.925.35%
冯 涛356.004.35%356.003.26%
彭 涛300.003.66%300.002.75%
德清德锐280.003.42%280.002.56%
钱海平200.002.44%200.001.83%
顾高良160.001.95%160.001.47%
杨 敏150.001.83%150.001.37%
郎敏华130.001.59%130.001.19%
吴 炜66.000.81%66.000.60%
徐建国60.000.73%60.000.55%
社会公众股--2,730.0025.00%
合 计8,190.00100.00%10,920.00100.00%

(二)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比例
1沈顺华3,941.4648.13%
2华英汇1,313.8216.04%
3汇隆投资648.807.92%
4朱国英583.927.13%
5冯 涛356.0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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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比例
6彭 涛300.003.66%
7德清德锐280.003.42%
8钱海平200.002.44%
9顾高良160.001.95%
10杨 敏150.001.83%
合 计7,934.0096.87%

(三)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万股)比例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1沈顺华3,941.4648.13%董事长、总经理
2朱国英583.927.13%副总经理
3冯 涛356.004.35%-
4彭 涛300.003.66%-
5钱海平200.002.44%-
6顾高良160.001.95%-
7杨 敏150.001.83%-
8郎敏华130.001.59%-
9吴 炜66.000.81%-
10徐建国60.000.73%-
合 计5,947.3872.62%-

(四)公司国有股及外资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国有股或外资股。

(五)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前一年内,发行人新增股东情况如下:

1、2019年12月,新增德清德锐、杨敏等四名股东

(1)增资基本情况

2019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签署增资扩股协议的议案》,同意德清德锐等4名投资者以每股7.16元的价格现金认购公司新增930万股。2019年12月9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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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公司与德清德锐等4名投资者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及《增资扩股补充协议》。

此次增资主体及认购股份数、认购金额及定价依据具体如下:

序号增资方认购股份数(万股)每股价格(元)认购金额(万元)定价依据
1德清德锐2807.162,004.80以预计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为基数,以10倍市盈率进行估值,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2杨敏1501,074.00
3彭涛3002,148.00
4钱海平2001,432.00
合 计930-6,658.80-

2019年12月11日,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通过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德清德锐等4名新增股东入股均系其正常投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相关约定,交易价格以预计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为基数,以10倍市盈率进行估值,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

(2)德清德锐、杨敏、彭涛、钱海平基本情况

①德清德锐

公司名称德清德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8月15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程树伟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舞阳街道塔山街901号1幢101室(莫干山国家高新区)
股权结构德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0%;德清县政府产业基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
实际控制人丁鸿敏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备注德清德锐主要从事投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经营业务往来,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对德清德锐的股东穿透核查如下:

A、德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穿透

截至2020年6月30日,德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穿透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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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
股东 姓名持股 比例股东 类型股东 姓名持股 比例股东 类型股东 姓名持股 比例股东 类型
德华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0.00%股份有限公司丁鸿敏53.12%自然人---
德清联信装饰有限公司40.14%有限责任公司丁鸿敏100.00%自然人
吴振华3.70%自然人---
丁涛0.51%自然人---
罗雨泉0.45%自然人---
沈晓永0.31%自然人---
沈惠文0.20%自然人---
沈凤良0.18%自然人---
沈国强0.18%自然人---
姚生琴0.18%自然人---
沈信英0.18%自然人---
吴海英0.14%自然人---
姚金芳0.14%自然人---
钱巧兰0.14%自然人---
姚永才0.11%自然人---
姚洪林0.09%自然人---
唐新忠0.09%自然人---
谈利强0.09%自然人---
蔡应芳0.09%自然人---
德清联盛投资有限公司10.00%有限责任公司沈惠芳80.00%自然人---
丁思婕20.00%自然人---

B、德清县政府产业基金有限公司的股东穿透德清县政府产业基金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②杨敏

杨敏,1983年9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浙江省德清县,身份证号码:330521198309******。杨敏系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其董事长。

1-1-60

③彭涛

彭涛,1976年2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杭州市西湖区,身份证号码:330105197602******。截至2020年6月30日,彭涛就职于德清升华置业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现任德清升华置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钰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④钱海平

钱海平,1978年10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浙江省德清县,身份证号码:330521197810******。钱海平就职于浙江升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职务。

综上,德清德锐系上市公司兔宝宝(002043)实际控制人丁鸿敏控股、国资参股的企业,杨敏为上市公司三星新材(603578)的实际控制人,钱海平和彭涛均为湖州市当地知名企业公司高管。德清德锐为依据中国法律法规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之日止,不存在被解散、终止经营的情形,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彭涛、钱海平、杨敏均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未担任公务员或党政领导干部,不属于《公务员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股东的人员类型;因此德清德锐等4名新增股东均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

兔宝宝主要产品为装饰板材、科技木、地板、胶粘剂、原木、木门;三星新材主要从事各类低温储藏设备玻璃门体及家电玻璃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德清升华置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业务;浙江升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业涉及智能制造、物贸流通、金融科技、矿业开发等。

德清德锐(丁鸿敏)、杨敏、彭涛和钱海平的相关情况汇总如下:

名称/姓名经营范围/主要产业/任职具体情况是否涉及有色涤纶长丝或纺织业务是否与公司存在业务往来
德清德锐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除汇隆新材外,德清德锐还投资了浙江蓝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离子液体及柔性电子产品添加剂)和浙江力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智慧城市业务、安防业务及大数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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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姓名经营范围/主要产业/任职具体情况是否涉及有色涤纶长丝或纺织业务是否与公司存在业务往来
丁鸿敏系上市公司兔宝宝的实际控制人兔宝宝主要产品为装饰板材、科技木、地板、胶粘剂、原木、木门等;该公司的上游原材料主要为原木材料,下游直接需求方主要为建筑材料市场及建筑材料经营或使用者等
杨敏系上市公司三星新材的实际控制人三星新材主要从事各类低温储藏设备玻璃门体及家电玻璃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该公司的上游原材料主要为玻璃、门体配件、包装材料、塑料,下游客户主要为各类冰箱、冷柜家电企业
彭涛系德清升华置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钰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德清升华置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普通住宅开发、经营;浙江钰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受托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投资管理(除证券、期货)
钱海平系浙江升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公司主营业务为原液着色纤维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差别化涤纶有色长丝,该类产品主要用于家纺产品的织造,主要客户为纺织业客户,该类客户的产品主要为墙布、窗帘、窗纱等面料;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聚酯切片,供应商主要为上市公司体系内企业、国企或其他大型聚酯切片供应商。公司主营业务与德清德锐关联单位,杨敏、彭涛及钱海平任职单位存在明显差异,公司主要客户与供应商的业务与上述单位的主营业务亦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和德清德锐及其关联单位,杨敏、彭涛、钱海平及其任职单位不存在上下游关系或业务往来,根据德清德锐等4名新增股东出具的相关承诺和声明以及对公司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访谈:德清德锐等4名新增股东不存在与公司主要客户、供应商存在资金往来或为公司代付成本费用的情况。德清德锐等4名股东已就其相互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意思表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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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出具情况说明:德清德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杨敏、彭涛、钱海平共同向汇隆新材增资,作为此次增资及对赌协议的共同一方,相互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意思表示。

除上述增资及对赌协议外,德清德锐等4名新增股东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协议安排,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3)《增资扩股协议》、《增资扩股补充协议》及《解除协议》的相关情况

①《增资扩股协议》及《增资扩股补充协议》的签署情况

2019年12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顺华与德清德锐、杨敏、彭涛、钱海平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及《增资扩股补充协议》。

《增资扩股协议》约定德清德锐、杨敏、彭涛、钱海平(以下简称“德清德锐等4名新增股东”)分别认购公司增资扩股中的280万股、150万股、300万股、200万股,并向公司缴存人民币2,004.80万元、1,074万元、2,148万元及1,432万元。增资完成后,德清德锐等4名新增股东分别持有公司280万股、150万股、300万股、200万股,分别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2%、1.83%、3.66%、2.44%,合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36%。

《增资扩股补充协议》中涉及对赌条款及其恢复条款的全部约定如下:

对赌条款: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德清德锐等4名新增股东有权要求向沈顺华或其他第三方转让上述股东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份,沈顺华具有按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格受让该等回售股权的义务:

A、汇隆新材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A股);

B、汇隆新材或沈顺华明示放弃公司上市安排或工作。

恢复条款:德清德锐等4名新增股东依据本协议享有的回售请求权,在汇隆新材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申请报告,并接到中国证监会的材料受理函后,则在中国证监会审核期间自动失效,但在提交的上市申请被中国证监会否决后将自动生效;在取得证监会发行批文后永久失效。

②关于《增资扩股补充协议》的《解除协议》的签署情况

2020年11月,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顺华与德清德锐等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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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股东签署了《解除协议》,解除上述《增资扩股补充协议》。《解除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乙方与丙方于2019年12月签署《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现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三方一致同意解除上述《补充协议》。

二、三方确认,在履行上述《补充协议》过程中三方之间没有任何经济纠纷,在解除该协议后,三方之间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三、上述《补充协议》解除后,协议中保密条款继续有效,甲乙丙三方必须按照协议约定保守彼此商业秘密。”

上述协议约定中,甲方为公司,乙方为德锐德清等4名新增股东,丙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顺华。

(4)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13的相关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中问题13对对赌协议的一般规定如下:

“投资机构在投资发行人时约定对赌协议等类似安排的,原则上要求发行人在申报前清理,但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得可以不清理:一是发行人不作为对赌协议当事人;二是对赌协议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约定;三是对赌协议不与市值挂钩;四是对赌协议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或者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应当就对赌协议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上述《增资扩股补充协议》的签署方包括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2020年11月,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顺华与德清德锐等4名新增股东签署了《解除协议》,公司已不作为《增资扩股补充协议》的当事人,《增资扩股补充协议》涉及的相关对赌条款及恢复条款已全部解除。因此,公司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者或有义务,公司签署的《解除协议》不存在相应的恢复条款,不存在给公司新增义务及法律责任的情况,上述《增资扩股补充协议》解除后也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权稳定性。

综上所述,公司已签署《增资扩股补充协议》的《解除协议》,清理了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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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赌条款和恢复条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13的相关要求。

(5)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顺华与德清德锐等4名新增股东签署了《解除协议》,发行人已不作为《增资扩股补充协议》的当事人,《增资扩股补充协议》涉及的相关对赌条款及恢复条款已全部解除。因此,发行人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者或有义务,发行人签署的《解除协议》不存在相应的恢复条款,不存在给发行人新增义务及法律责任的情况,《增资扩股补充协议》解除后也不会影响发行人实际控制权稳定性。发行人已签署《增资扩股补充协议》的《解除协议》,清理了相关对赌条款和恢复条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中问题13的相关要求。

2、2020年1月,新增股东朱国英

2020年1月,考虑年龄与家庭资产配置原因,股东朱子香与其女儿朱国英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朱子香将其持有的公司583.92万股(占公司注册资本的7.13%)以0元的价格转让给朱国英。

朱国英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六)穿透计算的股东人数

经穿透计算,发行人的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

(七)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中,股东沈顺华与股东朱国英系夫妻关系,华英汇系沈顺华、朱国英及其子朱嘉豪设立的公司,汇隆投资系沈顺华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发行人各股东无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沈顺华3,941.4648.13%
2华英汇1,313.82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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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3汇隆投资648.807.92%
4朱国英583.927.13%
合 计6,488.0079.22%

(八)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对发行人的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本次发行的股份来源均为公司发行的新股,不涉及原有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2名独立董事。公司董事名单及简历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提名人任职期间
1沈顺华董事长董事会2020年8月-2023年8月
2张井东董事董事会2020年8月-2023年8月
3曹根兴董事董事会2020年8月-2023年8月
4程志勇独立董事董事会2020年8月-2023年8月
5叶卓凯独立董事董事会2020年8月-2023年8月

1、沈顺华先生,197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当选德清县劳动模范、德清县人大代表,现任德清县政协委员,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91年8月至1998年2月任职于亭趾叉车厂、余杭县贸工集团;1998年3月至2004年11月任世贸布艺城经营门市部经理;2004年11月至2006年3月任杭州隆顺化纤有限公司经理;2004年6月至2014年7月任汇隆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张井东先生,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纺工工程师,入选德清县首批“3511”人才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名单,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94年1月至1998年5月历任启东合纤丝绸总厂技术员、工艺主管;1998年6月至1999年1月任启东城河塑料型材厂技术主管;1999年1月至2010年12月历任江苏永银化纤有限公司前纺主任、后纺及成检主任;2011年1月至2014年7月任汇隆有限副总经理;2014年7月至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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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3、曹根兴先生,197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化工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1991年12月至2007年2月任杭州临峰水泥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化验室主任;2007年2月至2014年7月任汇隆有限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2014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党支部书记;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党支部书记。

4、程志勇先生,198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2004年7月至2010年9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10年10月至2017年3月任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7年4月至2019年4月经商;2019年5月至今任浙江滕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5、叶卓凯先生,198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7月至2013年11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2013年11月至2015年8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15年8月至2019年4月任浙江中新力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创新事业部总经理;2019年4月至2019年12月任古山(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浙江朗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公司监事名单及简历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提名人任职期间
1吴燕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大会2020年8月-2023年8月
2周宇监事监事会2020年8月-2023年8月
3张燕燕监事监事会2020年8月-2023年8月

1、吴燕女士,198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2006年3月至2014年7月历任汇隆有限出纳、人事行政经理;2014年7月至今任公司人事行政经理、监事会主席。

2、周宇先生,198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监事。2012年4月至2014年12月任杭州优时软件有限公司实施工程师;2014年12月至今任公司信息科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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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燕燕女士,198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公司监事。2009年4月至2011年5月任义乌市金泽文体用品有限公司网络销售;2011年6月至2013年2月自由职业;2013年3月至2014年7月任汇隆有限外贸单证员;2014年7月至今任公司外贸单证员;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简历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任职期间
1沈顺华总经理2020年8月-2023年8月
2张井东副总经理2020年8月-2023年8月
3沈永华副总经理2020年8月-2023年8月
4邓高忠副总经理2020年8月-2023年8月
5朱国英副总经理2020年8月-2023年8月
6沈永娣财务总监2020年8月-2023年8月
7郑成福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0年8月-2023年8月

1、沈顺华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的内容。

2、张井东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的内容。

3、沈永华先生,196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1987年1月至1993年3月任杭州亭趾电冰箱厂会计;1993年4月至2001年1月任杭州也万加和有限公司会计;2001年2月至2002年12月经商;2003年1月至2006年2月任海宁恒升印染有限公司会计;2006年3月至2014年7月任汇隆有限会计经理;2014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公司董事;2014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4、邓高忠先生,198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科技大学专科在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6月至2014年7月历任汇隆有限销售经理、副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公司董事;2014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5、朱国英女士,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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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工商管理高级研修班结业,现任公司副总经理。1990年1月至1996年12月任职于亭趾砖瓦厂;1996年12月至2004年12月任世贸布艺城经营门市部经理;2004年11月至2006年9月任杭州隆顺化纤有限公司经理;2006年9月至2008年10月任汇隆有限副总经理;2008年11月至2014年6月任杭州隆顺化纤有限公司经理;2014年7月至2018年10月任公司董事;2019年3月至2020年2月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6、沈永娣女士,198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2000年1月至2003年9月任杭州申华石油煤炭有限公司会计;2003年10月至2004年5月任杭州大与箱包有限公司成本会计;2004年6月至2010年12月,任上海雷康电子有限公司会计;2011年1月至2013年8月任汇隆有限会计;2013年9月至2015年2月任杭州君道事务代理有限公司会计;2015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

7、郑成福先生,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03年3月至2009年11月历任杭州西湖离合器有限公司科员、办公室主任;2009年12月至2010年9月任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0年10月至2013年3月任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3年4月至2020年2月历任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2020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四)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4名,基本情况如下:

1、张井东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的内容。

2、阮红连女士,197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二级技师,入选2019年度浙江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优秀技能人才”人员名单,曾被评为“德清工匠”,现任公司总工程师。1993年8月至2008年4月任海宁广源化纤有限公司电工组长;2008年5月至2014年7月任汇隆有限机电部主任;2014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机电部主任、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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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黄建勇先生,197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入选2019年度浙江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优秀技能人才”人员名单,曾被评为“德清工匠”、曾获得“第五届德清县首席技师荣誉称号”,现任公司设备主管。1997年6月至2006年3月历任新丰化纤保全组组长、保全班长、设备技术员;2006年3月至2011年3月担任浙江康永佳纤维有限公司设备经理;2011年3月至2011年12月担任常熟双琪纺织有限公司设备电气主任;2011年12月至2013年9月历任德清恒泰化纤设备主任、加弹车间主任、生产科长;2013年10月至2014年7月任汇隆有限设备主管;2014年7月至今任公司设备主管。

4、陈建平先生,196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慈溪市优秀引进人才,现任公司研发品质部负责人。1983年9月至2000年5月历任湖州丝厂车间主任、分厂厂长;2000年6月至2002年12月任宁波慈溪众鑫化纤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3年1月至2011年9月任宁波华星化纤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0月至2018年9月任苏州绿源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8年10月至2019年12月任杭州国翔来纺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研发品质部负责人。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在发行人 职务任职单位任职职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1沈顺华董事长、 总经理德清汇隆投资管理企业 (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德清天使农场有限公司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2朱国英副总经理浙江华英汇控股有限公司监事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3沈永娣财务总监上海雷康电子有限公司监事
4程志勇独立董事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企业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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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在发行人 职务任职单位任职职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企业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企业
浙江滕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发行人独立董事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北京铭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厦门铭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杭州唯丰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独立董事控制的其他企业
5叶卓凯独立董事浙江朗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发行人独立董事控股并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古山(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发行人独立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的其他企业
6郑成福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企业
青蛙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企业
星宇紧固件(嘉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企业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间亲属关系情况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沈顺华与公司副总经理朱国英系夫妻关系,与副总经理沈永华系兄弟关系。

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间不存在其他近亲属关系情况。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发行人签订的协议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与上述在公司专职工作的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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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与核心技术人员张井东、阮红连、黄建勇和陈建平签署的《保密协议》中包含了相应的竞业禁止条款。相关条款约定:相关核心技术人员应当对其任职期间接触到的发行人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且自其与发行人或离职之日起的两年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内任职、兼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发行人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业务。

除上述合同与协议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未与公司签订其他协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协议双方均按协议的规定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上述合同和协议均得到有效执行。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所持股份发生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无质押、冻结、存在诉讼纠纷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变动情况、原因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如下表所示:

时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0年6月30日沈顺华、朱国英、张井东、沈永华、邓高忠、曹根兴、沈永娣、程志勇、叶卓凯、郑成福
2019年12月31日沈顺华、朱国英、张井东、沈永华、邓高忠、曹根兴、沈永娣、程志勇、郑成福
2018年12月31日沈顺华、朱国英、朱子香、张井东、沈永华、邓高忠、曹根兴
2017年12月31日沈顺华、朱国英、朱子香、张井东、沈永华、邓高忠、曹根兴

2017年末,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沈顺华、朱国英、朱子香、张井东、沈永华、邓高忠和曹根兴等7人;2020年6月末,公司的董事(不包含外部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沈顺华、朱国英、张井东、沈永华、邓高忠、曹根兴、沈永娣、郑成福等8人,以2017年末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计数7人为基数,其中6人(85.71%)未发生变化,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变更系内部调整,主要人员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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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2年,公司新聘财务总监沈永娣,自2015年3月开始任公司财务经理,系公司内部培养产生;公司新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郑成福,系公司外部聘任;公司新聘2名独立董事,系公司董事会提名,股东大会决议聘任。

最近两年,公司的主要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变化。

(一)董事变动情况

2017年1月,公司董事会成员共计7人,分别为沈顺华、朱国英、朱子香、张井东、沈永华、邓高忠、曹根兴。

2017年8月21日,因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满,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沈顺华、朱国英、朱子香、张井东、沈永华、邓高忠、曹根兴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2018年10月,董事朱国英、朱子香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

2019年11月,董事邓高忠、沈永华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

2019年12月9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郑成福、程志勇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0年2月,独立董事郑成福向公司董事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2020年2月26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叶卓凯为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8月20日,因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满,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沈顺华、张井东、曹根兴、程志勇、叶卓凯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其中程志勇、叶卓凯为独立董事。本次换届选举前后,公司董事未发生变动。

上述董事变化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董事朱国英、邓高忠、沈永华辞去董事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参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董事朱子香出于个人年龄原因的考虑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不再参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上述董事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监事变动情况

2017年1月,公司监事会成员共计3人,分别为曹法洪、王莉敏、吴燕。

2017年8月21日,因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已满,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曹法洪、王莉敏为新一届监事,与发行人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吴燕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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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公司监事曹法洪、王莉敏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职务。2019年12月9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周宇、张燕燕为公司新监事。

2020年8月20日,因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满,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周宇、张燕燕为第一届监事,与发行人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吴燕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本次换届选举前后,公司监事未发生变动。

上述监事变化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监事曹法洪、王莉敏辞去监事后仍在公司任职,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7年1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沈顺华和副总经理沈永华、曹根兴、张井东、邓高忠。

2017年8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沈顺华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井东、曹根兴、沈永华和邓高忠为公司副总经理。

2018年6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聘任陈连杰为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聘任朱国英为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9月,财务总监陈连杰因个人原因辞去财务总监职务。

2019年3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聘任沈永娣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朱国英为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11月,副总经理曹根兴因个人原因辞去副总经理职务。

2020年2月,董事会秘书朱国英向公司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2020年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聘任郑成福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2020年8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继续聘任沈顺华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井东、沈永华、邓高忠、朱国英和郑成福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沈永娣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郑成福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本次聘任前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变化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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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名陈连杰担任财务总监、提名朱国英担任董事会秘书的依据及过程

(1)提名陈连杰担任财务总监的依据及过程

陈连杰具备相关财务工作经验,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2018年6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任命陈连杰为财务总监的相关议案。

(2)提名朱国英担任董事会秘书的依据及过程

朱国英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前为公司副总经理,具备良好的协调能力,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2019年3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朱国英兼任董事会秘书的相关议案。

2、更换陈连杰财务总监及朱国英董事会秘书职务的具体原因

(1)更换陈连杰财务总监职务的具体原因

陈连杰在任职公司财务总监前曾长期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在入职公司后,工作节奏和工作习惯发生变化,出于其个人对职业发展规划的考虑,陈连杰向公司提出辞职。陈连杰辞职后由公司原财务经理沈永娣代理财务总监职务。

(2)更换朱国英董事会秘书职务的具体原因

2019年3月至2020年2月,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朱国英任公司副总经理并兼任董事会秘书。为了引进专业人才,促进公司更好的发展,公司于2020年2月新聘郑成福为董事会秘书,朱国英在卸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后仍担任副总经理职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陈连杰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的时间较短,其履职期间,公司财务部门的工作均有相应人员负责落实,因此陈连杰先生的辞任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曹根兴辞去副总经理、朱国英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仍在公司工作,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报告期初至2018年6月期间公司未聘任财务总监的原因及合理性

(1)报告期初至2018年6月期间,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沈永娣自2015年3月至2018年6月期间一直担任公司财务经理,履行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根据《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公告》(2015-001),沈永娣于2015年4月开始代行财务总监职务。

报告期初至2018年6月期间公司虽未正式聘任财务总监,但公司财务部门的日常工作实际由时任财务经理的沈永娣女士主持,沈永娣女士在该期间内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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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总监职权,主管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人员协调安排、财务事项审批等在内的财务工作,实际履行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2019年3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正式聘任公司时任财务经理沈永娣为公司财务总监。

(2)报告期初至2018年6月期间公司未聘任财务总监的原因及合理性

① 财务经理沈永娣代行财务总监职责,财务部门运转正常

报告期初至2018年6月期间,公司尚处于发展阶段,业务相对简单,财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资产、负债及成本和利润的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对公司经营决策提供财务建议等。沈永娣自2000年开始十余年期间均从事财务工作,具有丰富的财务会计实务经验,自2015年3月开始,沈永娣任公司财务经理一职,熟悉公司业务与财务部门管理职责。报告期初至2018年6月期间,沈永娣代行财务总监职责,负责主持公司财务部门的日常工作,能够较好的完成财务部门的日常工作,公司财务部门运转正常。

②公司致力于塑造稳定的管理团队,审慎确定财务总监人选

公司重视自身企业文化和管理团队的建设,致力于塑造一支稳定团结、契合企业文化的管理团队,因此在聘任财务总监的问题上十分慎重,报告期初至2018年6月公司财务经理沈永娣代行财务总监职务,实际负责公司财务部门工作,公司财务部门运转正常。

基于审慎考虑以及公司财务部门正常运转情况,公司在报告期期初至2018年6月期间未直接聘任财务总监,而由财务经理沈永娣代行财务总监职务。

(3)上述期间公司财务内控的有效性及规范性的保证

①公司治理结构

自2014年7月股份公司创立以来,发行人进一步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并根据公司自身特点制定了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部规范性制度文件。形成了公司内部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晰、相互协调与制衡的运行机制: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由总经理具体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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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作;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监督机构,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督等工作。

自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及各规章制度制定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依法独立运作,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公司治理机制得以有效实施,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②业务流程层面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内部自身生产经营的需要,对财务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生产管理、资产管理、行政事务管理等多方面建立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的稳定有序。

③财务机构设置及财务人员胜任能力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是财务管理的日常职能部门。公司财务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及财务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公司的财务工作。

④ 公司实际财务负责人的具体工作以及履职情况

报告期初至2018年6月期间,公司财务经理沈永娣实际代行财务总监职责,其职权及履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职权履职情况
1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监督审查公司资金运行,主管公司财务收支审批工作,负责公司会计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有效履行
2参与公司投资事项的审议与决策,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议工作有效履行
3负责统筹规划融资工作,拓展融资渠道,满足业务发展所需资金的需求,降低资金成本有效履行
4参与拟定生产经营计划,签署财务报告等有效履行
5监督检查各项资金收支活动,审查重要财务事项及财务管理制度等有效履行
6监督检查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确保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的真实、合法及有效有效履行
7审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等财务资料,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有效履行
8负责对公司财务机构的设置和财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财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有效履行
9负责对外建立与银行、税务局、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良好关系有效履行
10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政策,落实公司财务部财务管理工作的合规性、合法性有效履行
11董事长、总经理授权处理的其它财务事项有效履行

2019年3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正式聘任公司时任财务经理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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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娣为公司财务总监。

⑤ 财务软件系统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公司使用标准财务软件“用友”,在软件控制上采取了如下措施:

A、服务器封闭式管理:由信息技术部对服务器进行封闭式管理,并设置专人负责财务软件管理;

B、独立设置财务系统使用者的权限:公司对不同的财务软件管理岗位根据岗位职能对财务软件账号的使用权限进行设置,保证了使用财务软件的人员只能在各自的权限内进行操作,难度较大的软件设置由用友软件服务商指导进行;

C、对公司电脑中的数据文件进行加密设置:公司电脑中的数据文件均有加密设置,解密需得到公司相应管理人员的授权。

综上所述,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业务流程内部控制制度,财务部门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财务系统软件对公司日常财务核算提供了技术层面的支持。报告期初至2018年6月期间,公司财务经理沈永娣代行财务总监职责并有效履行财务总监职权以确保公司财务内控的有效性及规范性,上述期间公司财务部门运转正常。

(四)其他核心人员变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张井东、阮红连、黄建勇和陈建平。

2019年4月,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范晓娟退休离任;2019年12月公司新聘陈建平任职研发品质部负责人,除此之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动。上述变动情形未对公司的研发、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或变更职务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

最近2年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人员保持稳定。公司以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新聘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公司新聘财务总监为原公司财务经理沈永娣,财务岗位经验丰富且公司业务熟练;新聘董事会秘书郑成福常年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管理经验丰富。同时,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新聘2名独立董事。

公司主要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1名核心技术人员正常退休离任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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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相应新聘了具有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从事相关职务。

最近2年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相关人员离职、或变更职务系基于客观原因产生,相关人员新聘系基于公司自身发展需求所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在发行人职务对外投资
投资单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沈顺华董事长、总经理汇隆投资47.665.96
华英汇2,000.0040.00
奥萃生物100.00100.00
朱国英副总经理汇隆投资90.0011.25
华英汇1,500.0030.00
天使农场50.00100.00
浙江金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000.50
浙江金桥担保有限公司16.630.03
杭州博耐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50
张井东董事、副总经理汇隆投资82.0010.25
曹根兴董事汇隆投资60.707.59
吴燕监事会主席汇隆投资14.501.81
周宇监事汇隆投资6.000.75
张燕燕监事汇隆投资2.000.25
邓高忠副总经理汇隆投资124.0015.50
沈永华副总经理汇隆投资63.507.94
沈永娣财务总监汇隆投资19.502.44
郑成福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5.850.04
程志勇独立董事杭州唯丰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700.0070.00
北京铭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470.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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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在发行人职务对外投资
投资单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杭州易护医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10.00
叶卓凯独立董事浙江朗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20.0052.00
长兴北晟企业管理咨询工作室--
杭州市拱墅区君择网络科技工作室--
古山(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0.0040.00
阮红连其他核心人员汇隆投资9.501.19
黄建勇其他核心人员汇隆投资4.000.50

上述对外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情形。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无其他对外投资。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如下:

(一)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亲属关系说明持有发行人股份数(万股)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
1沈顺华董事长、总经理3,941.4648.13%
2朱国英副总经理583.927.13%

(二)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存在通过汇隆投资和华英汇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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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有汇隆投资投资额情况

序号姓名现任公司职务出资份额(万元)出资比例
1沈顺华董事长、总经理47.665.96%
2张井东董事、副总经理82.0010.25%
3曹根兴董事60.707.59%
4吴燕监事会主席14.501.81%
5周宇监事6.000.75%
6张燕燕监事2.000.25%
7朱国英副总经理90.0011.25%
8邓高忠副总经理124.0015.50%
9沈永华副总经理63.507.94%
10沈永娣财务总监19.502.44%
11阮红连其他核心人员9.501.19%
12黄建勇其他核心人员4.000.50%
合 计523.3665.43%

2、持有华英汇股权情况

序号姓名现任公司职务/亲属关系说明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沈顺华董事长、总经理2,00040%
2朱国英副总经理1,50030%
3朱嘉豪实际控制人之儿子1,50030%
合 计5,000100%

上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无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一)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及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薪酬

发行人制定了董事薪酬方案,并经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针对独立董事,发行人根据经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的津贴标准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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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事薪酬

针对发行人内部担任职务的监事,发行人未单独向其发放监事津贴,其获得的薪酬来源于其担任相应职务取得的工资薪金报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发行人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经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考核构成。其中,基本年薪调整参照员工当年度工资调整比例执行,绩效考核根据当年度经营业绩进行确定。

4、其他核心人员薪酬

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获得的薪酬来源于其担任相应职务取得的工资薪金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等。其中,基本工资根据发行人经营状况每年调整,并经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

(二)最近三年内薪酬总额占各期发行人利润总额比重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总额占各期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重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薪酬总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2020年1-6月173.818.89%
2019年度336.895.58%
2018年度248.526.16%
2017年度153.784.55%

(三)最近一年从发行人及其关联企业领取收入的情况

2019年度,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从公司领取薪酬(税前)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姓名职务2019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薪酬
1沈顺华董事长、总经理50.04
2张井东董事、副总经理37.59
3曹根兴董事20.48
4程志勇独立董事[注1]
5叶卓凯独立董事[注2]
6吴燕监事会主席1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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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职务2019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薪酬
7周宇监事22.82
8张燕燕监事8.75
9朱国英副总经理46.09
10邓高忠副总经理44.22
11沈永华副总经理17.14
12沈永娣财务总监26.40
13郑成福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注3]
14阮红连其他核心人员21.83
15黄建勇其他核心人员18.41
16陈建平其他核心人员3.13[注4]

注1:程志勇为2019年12月公司新聘独立董事,故2019年未领薪。注2:叶卓凯为2020年2月公司新聘独立董事,故2019年未领薪。注3:郑成福为2020年2月公司新聘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故2019年未领薪。注4:陈建平为2019年12月公司新聘研发品质部负责人,故2019年领薪较少。

报告期内,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公司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依法为其办理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并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存在其他特殊待遇和退休金计划,也不存在在公司的关联企业领取薪酬的情况。

十六、发行人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中的汇隆投资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发行人7.92%的股权。

(一)员工持股平台情况

汇隆投资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三)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之“2、汇隆投资”的内容。

(二)股权激励的相关安排及决策程序

汇隆投资各合伙人(除沈顺华、朱国英外)与沈顺华、汇隆新材及汇隆投资签订了《股权激励协议》,协议明确了合伙人持有汇隆投资份额的相关义务,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1、合伙人在受让合伙企业的份额之日起因任何事由在5年聘任期内离职的,应提前三十日向沈顺华提出。沈顺华有权要求合伙人将其所持份额按照其认购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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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份额时的原始价格向沈顺华或沈顺华指定的人予以无条件转让,期间合伙人获得的分红,由沈顺华或者其指定的第三方在股权转让款中先行予以扣除。合伙人应在沈顺华发出转让通知后三十日内将其所持份额转让,并配合办理相应的财产份额转让变更手续。

2、合伙人在受让汇隆投资的份额之日起在5年聘用期内因退休、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死亡而不在汇隆新材及其关联公司工作时,沈顺华有权要求合伙人或其指定继承人将其所持份额按照其认购该财产份额时的原始价格加上持股期间的利息(年利率为10%,单利计算)向沈顺华或沈顺华指定的人予以无条件转让。合伙人应在沈顺华发出转让通知后三十日内将其所持份额转让,并配合办理相应的财产份额转让变更手续。

3、合伙人自受让汇隆投资的份额之日起在汇隆新材连续尽责工作届满五年离职的,如汇隆新材已经成功实现IPO,则合伙人转让所持汇隆投资的财产份额按照汇隆投资所制定的相关规则进行。

4、合伙人自受让汇隆投资的份额之日起,合伙人因工伤事故发生死亡、丧失行为能力、严重伤残而无法继续工作的,汇隆新材与合伙人的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合伙人的情况被认定为工伤事故的,按照国家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事宜。合伙人的激励股权由沈顺华或沈顺华指定的人按照合伙人认购该财产份额时的原始价格加上持股期间的利息(年利率为12%,单利计算)进行回购。

5、在汇隆新材成功实现IPO之后,合伙人发生非工伤事故而死亡或严重伤残,丧失行为能力导致无法正常工作的,合伙人的激励股权由沈顺华或沈顺华指定的人按照合伙人认购该财产份额时的原始价格加上持股期间的利息(年利率为12%,单利计算)进行回购。

6、在本协议生效的一年后,汇隆新材成功实现IPO之前,合伙人发生非工伤事故而死亡或严重伤残,丧失行为能力导致无法正常工作的情形时,其合法有效的指定继承人不能取得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人资格(死亡情形),但其或合法有效的指定继承人可向沈顺华申请回购,沈顺华按原始出资额加上持股期间的利息(年利率为12%,单利计算)进行回购。

综上,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安排均制定了相关制度或实施方案,并按照相关制度和方案进行实施,相关决策程序符合股权激励的授权范围及相关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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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权激励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方面的影响

1、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发行人持股平台汇隆投资的合伙人中除董小英离职、范晓娟已退休外,其余合伙人均为公司现任员工。公司员工入股汇隆投资,提升了员工积极性,增强了公司凝聚力,有利于保持管理团队、销售团队和研发团队的稳定性。

2、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对汇隆投资除实际控制人沈顺华、朱国英受让合伙份额以外的其他合伙份额转让事项均确认了股份支付。

2017年和2019年,公司确认股权支付费用分别为80.25万元和312.45万元,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股份支付的计算过程及相关会计处理详见“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经营成果分析”之“(五)期间费用分析”。

3、股权激励对公司控制权变化的影响

股权激励实施前后,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四)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汇隆投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承诺人持有的该等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承诺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股份在期间内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3)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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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1)发行人实施股权激励安排制定了相关制度及实施方案,并按照相关制度和方案进行实施,相关决策程序符合股权激励的授权范围及相关制度规定;(2)股权激励安排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员工积极性,增强了公司凝聚力,保持管理团队、销售团队和研发团队的稳定性;所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股权激励实施前后,发行人控制权未发生变化;(3)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汇隆投资出具了上市后关于股权锁定期及行权安排事项相关承诺;(4)股权激励安排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十七、发行人员工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构成情况

1、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人数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时间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员工总人数(人)436366242188

2、员工专业结构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的员工专业结构情况如下:

专业结构员工人数(人)占员工总数比例
销售人员398.94%
行政管理人员及其他368.26%
研发、技术人员5312.16%
生产及辅助人员30870.64%
合 计436100.00%

3、员工学历分布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的员工学历分布情况如下:

学历人数(人)所占比例
大专、本科及以上7316.74%
高中及以下36383.26%
合 计436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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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员工年龄分布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的员工年龄分布情况如下:

年龄区间人数(人)所占比例
30岁以下18241.74%
31-40岁13029.82%
41-50岁7517.20%
50岁以上4911.24%
合 计436100.00%

(二)员工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情况

1、公司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的比例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情况如下:

缴纳公司地点缴纳项目缴纳比例
单位比例(%)人员标准(%)
发行人湖州养老保险148
医疗保险7每人每月66元
工伤保险1.2-
失业保险0.500.50
生育保险0.90-
住房公积金55

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如下:

单位:人

缴纳情况养老 保险医疗 保险失业 保险工伤 保险生育 保险住房 公积金
员工人数436436436436436436
已缴纳人数393393393393393393
未缴纳人数当月入职161616161616
退休返聘131313131313
自愿放弃141414141414
小计434343434343
合 计436436436436436436

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计为393名在册员工缴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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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社保缴纳(不含退休返聘人员)比例为92.91%,住房公积金缴纳(不含退休返聘人员)比例为92.91%。

2、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意见

2020年4月,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清县医疗保障局出具了《证明》,汇隆新材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依法为员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参保登记,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未发生重大劳资纠纷和立案查处情况,也未受到我局行政处罚。

2020年4月,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出具了《证明》,汇隆新材已为其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设立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按规定比例为其全体员工按期缴纳住房公积金,汇隆新材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不存在因违反住房公积金有关行政法规被公积金管理中心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2020年7月,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清县医疗保障局出具了《证明》,汇隆新材2020年1月1日至今依法为员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参保登记,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未发生重大劳资纠纷和立案查处情况,也未受到我局行政处罚。

2020年7月,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出具了《证明》,汇隆新材已为其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设立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按规定比例为其全体员工按期缴纳住房公积金,汇隆新材自2006年11月28日以来截至目前,不存在因违反住房公积金有关行政法规被公积金管理中心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3、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于承担发行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相关责任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顺华、朱国英夫妇出具了《关于承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相关责任的承诺》:

“如果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隆新材”)自其设立之日起至发行上市日期间因公司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实际缴纳情况而被任何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补缴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或被任何政府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被任何政府主管部门、法院或仲裁机构决定、判决或裁定向任何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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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或其他方支付补偿或赔偿,本人将承担全部的金额,无须汇隆新材支付相应对价,以使汇隆新材不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若汇隆新材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且本人依照所适用的上市规则仍为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本人将不会变更、解除本承诺。”

(三)劳务派遣情况

为充分有效保障公司用工需求,缓解季节性用工压力,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采购劳务服务的情形。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开展合作的人力资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劳务派遣岗位具有临时性、辅助性及替代性特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未超过公司用工总数的10%。

综上,公司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符合《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劳务派遣引发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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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一)主营业务及变化情况

1、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战略方向的原液着色纤维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是使用原液着色技术生产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FDY和POY等,公司致力于通过原液着色技术提升涤纶长丝的色彩丰富性及生产过程的节能环保性。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2、发行人主营业务和产品的特点

化学纤维属于纺织业的上游原材料之一,可以通过加工织造成为纺织品,广泛应用于服装、家纺、产业用纺织品等领域。涤纶长丝,是化学纤维中的一个重要品种,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相对于常规涤纶长丝产品在生产工艺、颜色或性能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传统的化学纤维染色方式是对经纺丝生产的纺织品进行印染上色,存在高能耗、高污染等问题。发行人生产的原液着色纤维是指在纺丝过程中加入着色剂,纺丝和着色同时进行,直接产出有色纤维,拥有着色均匀、色牢度好、节能环保等特点,工艺属于物理变化,在纺丝过程中不会产生化学纤维传统染色过程中形成的污水排放问题,原液着色纤维也称为无染纤维或纺前染色纤维。

原液着色纤维加工成纺织品可省去染色工序,减少大量废水和二氧化碳排放,节能降耗,环境友好特征突出,能从源头上有效解决传统印染行业面临的高能耗、高水耗和高COD排放等突出问题。据统计,相比于常规聚酯纤维,采用原液着色可节约水耗89%、能耗63%、化学品用量63%,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2%、COD排放67%。

《应用前景广阔的原液着色纤维》,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邱志成 李鑫 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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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人主营业务符合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属于国家优先鼓励和重点支持的相关产业

根据《化纤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化纤工业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差别化纤维产品、原液着色产业化关键技术均为重点发展的领域和方向;“原液着色等差别化、功能性化学纤维的高效柔性化制备技术”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优先鼓励的相关产业;同时,“环境友好型纤维”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新材料技术领域。

近年来,公司获得了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纺织化纤产品开发中心颁发的绿色纤维认证证书、方圆标志认证集团颁发的绿色产品认证证书、荷兰GRS认证机构颁发的全球回收标准(GRS)4.0合规证书和Oeko-Tex Standard 100认证等多项符合国内外关于产品环保标准要求的认证,未来随着国内外纺织行业环保标准要求的提高,公司的产品将会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绿色纤维”认证三大类产品为生物基化学纤维、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和原液着色化学纤维。目前,迪卡侬、宜家、耐克、阿迪达斯等国际公司,越发重视产品的“绿色性”,要求生产商更多的使用原液着色纤维、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等绿色面料,绿色纤维产品在运动服饰、户外用品等应用领域有着广阔的市场空间。

公司专注于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战略方向的原液着色纤维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推进原液着色技术和再生材料相结合的技术探索,积极拓展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提升自身产品的竞争力。

4、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专注于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领域,是国内较早实现规模化生产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的企业之一。公司在研发创新、品牌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汇隆”牌有色涤纶长丝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出具的证明,公司产品近三年(2017-2019年)产量、销量等指标,在切片纺原液着色涤纶长丝细分行业中排名前三位。

5、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的主要认证或荣誉

公司主要从事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战略方向的原液着色纤维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积极推动原液着色产业化关键技术,并获得了多项认证或荣誉,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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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颁发单位名称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设计产品
2020年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浙江制造认证证书
2019年方圆标志认证集团绿色产品认证证书
2019年CONTROL UNION CERTIFICATIONs B.V.(荷兰GRS认证机构)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 Global Recycled Standard(GRS)4.0 (全球回收标准(GRS)4.0合规证书)
2019年OEKO-TEXCONFIDENCE IN TEXTILES STANDARD 100(Oeko-Tex Standard 100认证)
2019年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2018年度化纤行业绿色制造优秀企业
2019年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2019年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原液着色涤纶低弹丝》浙江制造团体标准
2019年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2018/2019“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绿宇基金”绿色贡献度金钥匙奖先进企业
2019年湖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
2018年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纺织化纤产品开发中心绿色纤维认证证书
2018年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高新技术企业
2018年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2018年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级绿色工厂
2017年湖州市人民政府湖州名牌产品
2015年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环保厅浙江省绿色企业

(二)主要产品及应用

1、公司的主要产品

目前,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涵盖了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FDY及POY等多个产品类别。公司产品主要可应用于下游的家纺面料、阻燃遮光面料、汽车高铁内饰、装饰材料及户外用品等多个领域。

涤纶纤维按其性能不同可将其分为常规纤维和差别化纤维。常规纤维指普通常规性能的化学纤维,主要用于常规型纺织品。差别化纤维是指通过改变物理形态、添加改性剂、复合纺丝等方法使纤维具有某种或多种特殊功能而有别于普通常规性能的化学纤维,包括有色、细旦、超细旦、异形截面、中空、高强低收缩,以及具有防霉、夜光、远红外、阻燃、抗静电、抗紫外、抗老化、抗菌、导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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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的纤维,差别化纤维主要应用于对外观、形态、性能有特殊要求的纺织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根据颜色、旦数、单纤数、纤维截面形状、性能等不同,产品种类可达上千种,公司产品图片展示及特点用途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产品展示特点及用途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具有断裂强度和弹性模量高、热定型性优异、回弹性能好、耐热性、耐光性、耐腐蚀性强、易洗快干等特点。产品广泛用于窗帘面料、沙发面料、墙布面料、汽车内饰面料等纺织品织造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FDY具有强度高、毛丝断头少,染色均性好的特点,使产品在后加工时断头率低、退绕完全、消耗小、织物疵点少、染色均匀。产品广泛用于窗帘面料、沙发面料、汽车内饰面料、高铁阻燃遮光面料、户外用品等纺织品织造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具有强度高、丝筒成形好、产品均匀性好的特点,使得产品在后加工时加工速度快、断头率低、退绕完全、消耗小、染色均匀,主要用于后加工生产D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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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及市场状况

(1)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

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广泛,主要包括墙布、窗帘窗纱、沙发布等家纺面料、阻燃遮光面料、汽车高铁内饰、装饰材料及户外用品等多个领域。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的典型应用领域如下表所示: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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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领域产品名称用途特征应用场景应用实物照片
墙布面料主要为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应用于墙布的系列产品,色彩丰富、美观,抗褶皱性好,强度高,经久耐用适合办公室、家用等多种场合的墙布
窗帘、窗纱1、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FDY 2、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织物悬垂性好,抗紫外线强,耐热性好适合办公室、家用等多种场合
沙发布1、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FDY 2、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耐磨性较强、不褪色、不起球、质感好。单位面积重量较轻、具有油渍、污渍易祛除等特点适合各种布艺沙发,质感舒适大气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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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领域产品名称用途特征应用场景应用实物照片
毛毯、地毯1、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FDY 2、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色泽均匀,色牢度好,强度高、经久耐用。具有油渍、污渍易祛除等特点适合各种场合用途的地毯敷设需要
汽车、高铁内饰材料1、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FDY 2、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耐磨性较强、不褪色、不起球、质感好。单位面积重量较轻、具有油渍、污渍易祛除等特点汽车、高铁座椅、松紧带、内饰等
遮光、阻燃面料1、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FDY 2、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质感柔和、强度高、弹性好、耐磨耐光、阻燃遮光卷帘、阻燃卷帘等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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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领域产品名称用途特征应用场景应用实物照片
装饰织带等装饰材料主要为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FDY颜色亮丽、色牢度好,经久耐用等特点数据线、高端礼品袋、礼品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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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产品应用领域的市场

目前,原液着色纤维已广泛应用于家用纺织品、产业用纺织品和服装用纺织品等领域,其中在窗帘、墙布、汽车内饰、户外用品等产品应用日趋广泛。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中高速、优结构、新动力、多挑战”的新常态,化纤行业也由高速发展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十三五”期间,我国化纤工业保持稳步增长态势,原液着色化学纤维的有效产能持续扩大。公司产品主要应用领域的市场情况如下:

2011-2017年我国家纺行业市场规模由1,373亿元增加至2,168亿元。随着三四线城市收入增长,客群消费能力增强,消费升级趋势为中高端家纺开辟了新的市场,根据Euromonitor预测,2019年度至2021年度,我国家纺行业规模分别将达到2,502亿元、2,707亿元和2,937亿元

,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Euromonitor,中信建投研究发展部,前瞻研究院

公司的绿色纤维产品应用于家纺行业的多个细分品种,比如墙布、窗帘、沙发布等。以墙布市场为例,根据前瞻研究院的统计整理,中国墙布行业在近年来实现了高速增长。2018年,中国墙布的销量为7.28亿平方米,同比增长72.92%

,预计2019年度、2020年度中国墙布销量将分别在9亿平方米和12亿平方米以上,墙布对于墙纸的替代效应明显,墙布的需求有较快的增长。

《2019年中国家纺行业市场现状》,前瞻研究院

《2019年中国墙纸行业市场现状和发展趋势分析,墙布产销量崭露头角》,前瞻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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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墙布行业的发展情况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前瞻研究院近年来,墙布对于墙纸的替代效应明显,未来墙布行业具有较大的发展前景,公司产品的应用市场规模也将随之增长。

随着我国城镇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窗帘沙发等市场规模逐年增加。其中我国沙发市场规模2018年达545.74亿元,同比2017年增长了4.5%

。根据山东省家具协会公开的数据,2019年我国沙发市场规模达到570.60亿元,与2018年同比将增长4.56%,预计2020年市场规模达到593.40亿元,与2019年同比增长4.00%。

随着人们对于更高生活品质的追求,越来越重视家庭装修的投入,未来沙发行业仍具有稳定的增长空间。2009年至2020年我国沙发市场规模如下图所示:

《2018年中国沙发行业市场规模、产量、消费结构及行业发展前景分析》,智研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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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智研咨询,山东省家具协会除上述应用领域外,公司产品可应用于汽车高铁内饰材料以及阻燃遮光材料等,根据近年政府发布的主要基建规划,未来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仍将处于快速增长阶段。我国公路、铁路建设的稳定长远发展将为公司产品未来在汽车高铁内饰等领域应用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此外,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重视自身的健康状况。2016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颁布,把民众的健康融入到我国政策之中,大力发展健身跑、健步走、登山、徒步等户外运动。2019年国家发改委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旅游装备设备,以及休闲、登山、滑雪、潜水、探险等各类户外用品开发与营销服务行业发展。公司产品可以应用于户外运动装备及相关用品,户外用品市场的长远发展也将为公司的成长带来新的动力。

相对于传统印染而言,原液着色技术在我国化纤着色领域的使用比例仍然偏低。随着我国化纤产业的不断升级和环保节能政策的不断加强,原液着色纤维的应用比重将逐渐提高,产品替代也将有力地推动纤维行业的快速发展,原液着色纤维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2020年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包括东盟10国+5国(中、日、韩、澳、新),涵盖全球30%以上人口、GDP、贸易和投资的最大自贸区诞生。

RCEP将促进区域内贸易,纺织服装、轻工最为受益。在最受关注的关税削减方面,RCEP中货物贸易零关税产品数整体上超过90%,并且新增了中日、日韩两对重要国家间的自贸关系。

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表示:“根据国际智库测算,2025年,RCEP可望带动成员国出口增长比基线多10.4%。”

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产品是纺织面料的重要原材料之一,同时公司外贸客户主要位于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摩洛哥、土耳其、泰国、韩国等国,多集中在东盟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RCEP正式签署将为公司内外销业务的稳定增长提供十分良好的市场环境,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3)公司引用的下游行业市场规模与销售数据来源情况

公司引用的下游行业市场规模与销售数据不存在付费、定制情况,具体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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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市场规模与销售数据来源、来源机构介绍等信息如下表所示:

序号引用下游行业市场数据的情况数据来源来源机构介绍是否付费是否定制
1我国家纺行业市场规模及预测数据Euromonitor,中信建投研究发展部的数据Euromonitor(欧睿)信息咨询公司成立于1972年,主要从事出版市场报告,商业参考资料和网上数据库等方面的业务。 中信建投证券研究发展部成立于1998年5月,是中信建投证券的研究机构网络查询,未支付费用
2中国墙布行业市场数据前瞻网前瞻网是国内产业资讯及产业方案服务提供商,致力于打造权威的产业资讯平台网络查询,未支付费用
3我国沙发市场规模数据智研咨询智研咨询(www.ibaogao.com)是国内权威的市场调查、行业分析专家,主要服务有市场调查报告,行业分析报告,投资发展报告,市场研究报告,市场分析报告,行业研究报告等,是中国知名的研究报告提供商网络查询,未支付费用
4山东省家具协会公开的数据山东省家具协会山东省家具协会成立于1988年,是经省民政厅注册批准的社团组织。协会自成立以来,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紧密联系行业实际,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主导作用网络查询,未支付费用
5《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务院国家政府机构网络查询,未支付费用
6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相关信息和数据新华社中国的国家通讯社,法定新闻监管机构,同时也是世界性现代通讯社网络查询,未支付费用

综上所述,公司的下游行业市场规模及销售数据均获自公开资料,不涉及引用付费数据的情况。

(三)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为有色涤纶长丝的销售收入,按产品类型分类情况如下:

1-1-101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11,765.5654.37%33,902.6652.06%27,669.5247.00%18,732.3341.19%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FDY9,551.6844.14%30,547.2646.91%30,777.8952.28%26,748.2958.81%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321.301.48%667.061.02%420.290.71%--
合 计21,638.54100.00%65,116.99100.00%58,867.70100.00%45,480.62100.00%

(四)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聚酯切片和色母粒等,公司一般选择数家供应商作为合作伙伴,并与主要供应商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主要原材料供应的及时性与稳定性。公司的主要原材料聚酯切片直接向生产企业或者专业的贸易公司采购,主要采用总量约定、分批交付的方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流程为:采用连续、集中的采购模式,生产部门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并结合库存情况提出当月原材料需求计划,按规定流程确认后,由采购部门根据需求计划和原材料市场行情具体负责执行。

2、生产模式

公司按照“以销定产、安全库存、适度调整”的模式来组织生产。公司每年年底根据当年的生产及销售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的销售总计划,并以此制定相应的年度生产任务目标;公司每月根据市场情况并结合库存状态对月度销售计划进行适当调整,依此相应调整月度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生产。

3、销售模式

(1)公司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直销模式由销售人员进行产品推广、客户服务和信息调研等,该销售模式下,公司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客户反馈信息,根据市场需求灵活调整产品生产比重,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完善产品后续服务,拓宽营销渠道。公司对经销商均为买断式销售,不存在代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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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的主要结算方式

公司客户主要为纺织业客户,群体较为分散,数量较多。报告期内,公司采取稳健的经营策略,一般情况下,公司对客户采取月结或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公司根据客户历史的交易记录以及回款情况,给予部分客户一定的账期,而针对上门提货的零散客户,公司要求款到发货,以保证货款的安全性。

(3)经销商销售政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直销和经销客户均以原材料成本和制造成本为基础,结合市场供求状况、订单规模、产品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制定销售价格。

公司对经销商的结算方式为月结,未给予返利或补贴。公司结合经销商采购规模和回款情况等因素下给予一定的销售折扣,2017年度和2018年度,因经销商的采购规模较小,公司未给予销售折扣,2019年开始,随着经销业务增长,公司给予了经销商销售折扣,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给予经销商的销售折扣金额分别为417.47万元和158.22万元,折扣率为3%左右。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对经销商的销售政策保持稳定。

4、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

公司采用目前经营模式是综合考虑行业特点、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实际经营特点、行业上下游的发展状况等因素而形成的,是符合当前阶段发展需求及行业发展规律,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保障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5、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以及经营模式和影响因素在报告期的变化情况和未来趋势

公司主要依据客户对原材料、工艺技术、产品种类及性能、交货周期等要求组织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经营模式是由整个化纤纺织行业生产供应链的特点决定的,需要契合上下游客户的发展状况,因此,整个化纤纺织产品行业的发展状况、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应用领域的拓展是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

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因素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来随着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的应用领域越来越广泛,产业对于节能环保要求越来越高,预计未来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的市场需求将稳步增长,不会出现对公司经营模式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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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品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公司长期以来一直采用直销为主的业务模式,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积极发展与经销商合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报告期内,公司的采购、生产、销售等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短期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五)发行人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主要经营模式变化情况

自设立以来,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1、基础积累期(2004年-2011年)

2004年,公司创立,创始团队经过多年的努力,从研发、生产、销售方面不断提升生产设备的制造能力,提升产品的质量稳定性,积极拓展新客户。基础积累期,公司的研发、生产能力及管理能力均得到了较好的锤炼,为后续的稳步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2、稳步成长期(2011年-2016年)

2011年开始,公司具备了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全系列产品的生产能力,公司结合生产实践进行研发先后获得多项国家专利,形成关键技术;2012年开始,公司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15年荣获“浙江省绿色企业”称号。

稳步成长期,公司不仅在研发、生产及销售方面均取得长足的进步,并与上下游供应链处于深入合作状态,为之后的快速增长期奠定基础。

3、快速增长期(2016年至今)

经过稳步成长期的积累,公司具备了更强的服务客户及市场竞争能力。2018年,公司年产10.5万吨差别化新型环保免染有色涤纶长丝建设项目开始逐步投产,公司产能得到有效提升。

2018年公司原液着色涤纶长丝(FDY/POY/DTY)产品被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和纺织化纤产品开发中心授予绿色纤维认证证书。公司在研发创新、品牌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汇隆”牌有色涤纶长丝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出具的证明,公司产品近三年(2017-2019年)产量、销量等指标,在切片纺原液着色涤纶长丝细分行业中排名前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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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要产品的设计和工艺流程图

公司采用的纺丝技术为切片纺技术工艺,即将经干燥处理的聚酯切片和色母粒,再经熔融纺丝。公司生产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是采用原液着色方法进行,原液着色法是在纺丝熔体中加入适当的着色剂,经充分混合、溶解和过滤,经静态混合器混合后纺制成有色纤维。这种工艺属于物理变化,优点是着色和纺丝可同时连续进行,着色均匀,色牢度好,上染率高,生产周期短,成本低,污染少。

1、公司的POY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公司生产的POY主要为进一步加工DTY而准备,少量POY直接销售予客户。公司采用专利异形喷丝板结构设计,可以根据用户需求以及产品性能,采用不同异形截面(如三叶、五叶等),因为喷丝板是化纤纺丝部件上的一个重要基础精密零件,纺丝熔体通过喷丝板的微孔喷挤出具有一定粗细和质地均匀的纤维束,喷丝板结构设计和微孔加工工艺是保证纤维成品质量和良好纺丝工艺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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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的FDY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掌握了FDY系列产品生产中有关提高挤压机控制参数、凝固点控制的关键技术,以控制纺丝速度、牵伸和卷绕等工艺技术参数方面的核心工艺。通过工艺改进与创新,改善涤纶丝FDY的平滑性、耐热性和抗静电性,也提高了单丝的柔软性和悬垂性以及纤度、色泽的均匀稳定性。

3、公司的DTY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公司DTY系列产品主要以自产的POY为原料,在加弹机上进行拉伸、经假捻器变形加工后形成的成品丝。公司具备在加弹、假捻过程中的温度、湿度及其他工艺技术参数进行优化设计能力,不断通过技术创新、引进先进生产设备及优化管理模式来确保产品主要技术指标达到优异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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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1、安全生产

公司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具备较全面的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公司已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应急计划控制程序》、《制造过程控制程序》、《设备维修及安全指引》等多项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并根据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的内部管理规定,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2、环保及污染治理工作

公司主要通过切片纺生产方式,运用原液着色技术生产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其主要生产过程经干燥的聚酯切片和色母粒再熔融成纺丝熔体,通过喷丝冷却卷绕成形,生产出具有特定色彩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整个生产过程在密闭的生产环境进行,无需加入生产用水,该生产过程中不会排放生产废水,且生产过程主要为精细控制下的物理变化过程,对环境影响较小,具有节能环保的特点。公司根据涤纶长丝生产的特点,对可能产生的污染源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

根据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证明文件,公司不属于环保重点监管企业,2017年至今未产生严重污染情况。

(1)污染物处理情况

公司对环境保护非常重视,严格遵循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在生产过程中对排放的“三废”严格按照环保要求的程序规范执行,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及地方制定的环保标准。公司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并已通过GB/T 24001-2016/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如下:

①废水处理

公司产生的废水以企业员工生活污水为主,生产过程无直接的工业废水排放,偶尔因清洗生产设备及地面形成的少量污水,经公司污水处理池综合预处理达标后接入当地污水管网,由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公司的排水系统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排水制度,不会对周边水体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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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废气处理

公司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卷绕、喷丝及加弹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针对不同的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污染物采用水喷淋结合低温等离子处理后进行高空排放。根据第三方机构对公司的废气排放监测报告,报告期内,公司的废气处理及排放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③固体废弃物处理

固体废弃物包括生产产生的废料、废丝、废油剂桶及生活垃圾等,其处理的原则是分类收集,并定时收集至设定的现场存放区域。废料和废丝等由第三方回收,废油剂桶主要由供应商回收,其他无法处理的固体废弃物则由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④噪声处理

公司主要噪声源是生产车间机器设备等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公司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合理布置,增加降噪建筑设计及隔音设施,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行状态,通过正确安装和采取相应的减振、隔音措施等,保证厂界噪声达到相关标准状态。

3、环保合规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环保及污染治理的相关规定,未发生过重大环保事故。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于2020年3月18日开具证明,证明公司最近三年未受该局行政处罚。

根据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于2020年7月8日出具的《证明》(德环法函[2020]42号),“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自今年以来未受我局行政处罚”。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于2020年7月20日出具了《证明》,“兹证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环保重点监管企业,2017年至今未产生严重污染情况,公司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及防治污染的法律、法规,并且其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德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0年8月20日出具《证明》,“截止目前,我局目前没有查到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违法违规情形”。

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0年8月20日出具证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不存在处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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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环保部门、备案单位给予行政处罚等情况。

4、环保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总投入为289.75万元,公司的环保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环保设施投入21.2498.3465.7814.12
环保费用24.0028.4921.2016.59
合 计45.24126.8286.9830.71

公司的环保设施投入主要为废气处理及监测装置的投资。环保费用主要为环保检查费、污水处理费等,环保费用随产量的增长而呈现增长趋势。

(八)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认证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化学纤维制造行业,该行业属于一般制造业,非需主管部门事前审批的特种行业。公司生产经营建设或技改项目需要事前获得环保主管部门的环评审批及发改或经信部门的备案程序。另外,公司生产经营过程涉及排污时,需要根据法律法规及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

1、建设项目的环评批复和备案情况

公司正式投产的主营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分别为2004年立项的“年产6,000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项目”、2010年立项的“扩建年产4.4万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项目”及2014年立项的“年产10.5万吨差别化新型环保免染有色涤纶长丝建设项目”。公司以上三个生产建设项目的环评批复、备案情况,相关环评批复和备案文件有效期及文件有效期内开展项目建设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建设项目名称环评批复情况发改部门备案情况开工 时间完工 时间
审批单位批准文号批准 时间有效期备案 单位备案文号备案 时间有效期
年产6,000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项目德清县环境保护局德环建审[2004]225号2004.065年德清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德计经技[2004]第81号2004.071年2005.032006.10
扩建年产4.4万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项目德环[2011]76号2011.115年德发改经备(2010)第207号2010.071年2008.082012.07(一期)
2020.06 (二期)
年产10.5万吨差别化新型环保免染有色涤纶长丝建设项目德环建[2015]155号2015.055年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德经技备[2014]463号2014.121年2015.0720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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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所列项目为公司主营产品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包括已审批尚未开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在建项目。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了上述年产6,000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项目和扩建年产4.4万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项目的建设。受限于公司现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与生产场地不足,公司已完成年产10.5万吨差别化新型环保免染有色涤纶长丝建设项目中的5万吨产能的建设。

公司所在地环评、备案的相关主管部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德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和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均对公司的合法合规情况出具了证明文件。

(1)环评批复和备案文件有效性涉及的具体规定及判断依据

①环评批复和备案文件的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根据《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项目备案的有效期为1年,项目在备案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核准或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主管部门申请延期,企业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

由上述规定可知,环评批复和备案文件的有效性均以项目开工时间作为判断依据。

②年产6,000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项目和年产10.5万吨差别化新型环保免染有色涤纶长丝建设项目的环评批复和立项备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根据上表信息及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年产6,000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项目和年产10.5万吨差别化新型环保免染有色涤纶长丝建设项目均在环评批复及备案文件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③扩建年产4.4万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项目的环评批复和立项备案的情况

扩建年产4.4万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项目共经历了两次备案程序,公司于2008年7月取得《德清县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德发改经备(08)第143号),完成首次项目立项备案,于2008年8月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前公司未立即办理环评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公司根据相关要求,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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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第一次立项备案已过期,因此,公司向德清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申请第二次立项备案,于2010年7月取得《德清县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德发改经备(2010)第207号),并在项目完工前取得环评批复文件(德环[2011]76号)。扩建年产4.4万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项目在首次备案文件有效期内开工,但开工时间早于环评批复取得时间。

鉴于:A、公司该建设项目已按照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于项目完工前取得了环评批复文件(德环[2011]76号);

B、该建设项目已于2012年7月和2020年6月分两期通过环评验收,证明其符合环评验收条件;

C、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已出具证明文件,确认公司报告期内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及防治污染的法律、法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D、德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已分别出具证明文件,确认公司建设项目备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综上所述,扩建年产4.4万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项目开工时间早于环评批复的时间,但后续已办理完成相关环评手续,因此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发行上市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危废仓库的环评情况

公司不属于环保重点监管企业。公司共设有两个危废仓库,用于暂存发行人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乳化液、废矿物油等危险废弃物。

报告期内,公司“年产6,000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项目”和“扩建年产4.4万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项目”的危废仓库统一设置于老厂区北侧(危废仓库一);“年产10.5万吨差别化新型环保免染有色涤纶长丝建设项目”设置于新厂区南侧(危废仓库二)。

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出具的《扩建年产4.4万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环境影响报告书》、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出具的《年产10.5万吨差别化新型环保免染有色涤纶长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已分别对发行人上述两个危废仓库设施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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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仓库位置面积/平方米环境影响评价环评竣工验收意见
1危废仓库一老厂区北侧24.00企业危险废物在厂区临时存放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发[1999]05号令颁布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对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设立标牌,不允许在露天堆放,废油剂必须采用包装桶等密封容器进行贮存,且须采取防漏措施。盛装各种危险废物的容器上须按标准要求粘贴标签,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对相应的临时堆放场所应建设基础防渗设施、防风、防雨、防晒并配备照明设施等,并且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所应和厂区内其他生产单位、办公生活区严格区分、单独隔离。环保措施基本到位,验收合格
2危废仓库二新厂区南侧49.30所有危险固废的收集和暂存都应按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执行。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落实建设、管理,一般规范要求:暂存场所须室内封闭设计,按要求做好防渗、防漏、防流失等措施,地面和墙裙做必要防腐处理。暂存场所周边应设置截洪沟,防止雨水进入暂存场所。项目产生危险废物须采用与之相容的容器盛装,并在暂存间内分类、分区存放、并设隔断,各分区明确标牌。暂存间内须有渗滤导排和收集设施,暂存间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角。暂存间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安装监控设施,并在醒目处设立符合要求的标志牌。环保措施符合要求,验收合格

(3)公司相关生产项目的建设过程符合相关环保法律规定及满足相应的备案许可要求根据历次生产项目建设的立项审批或备案文件、环评批复文件及环评验收文件,公司上述生产项目的建设过程如下:

①年产6,000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项目

2004年5月,浙江省湖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就公司年产6,000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项目出具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结论为:公司需严格遵守“三同时”原则,投产后保证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作,使污染物达标排放,在此前提下,该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讲是可行的。

2004年6月7日,德清县环境保护局就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德环建审[2004]225号):同意按表内申报规模、生产工艺和地址进行建设,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必须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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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8日,德清县发展计划与经济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年产6,000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德计经技[2004]第81号),经研究,同意公司新建年产6,000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项目。

2006年10月13日,德清县环境保护局出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德环验[2006]94号),同意公司年产6,000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项目验收。

②扩建年产4.4万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项目

2010年7月5日,德清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出具《德清县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德发改经备[2010]第207号),准予备案。

2011年5月,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就公司扩建年产4.4万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项目出具了《扩建年产4.4万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为: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及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环保法规,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管理,抓好“三同时”,并确保其处理效果,该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讲是可行的。

2011年11月1日,德清县环境保护局就上述《扩建年产4.4万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关于浙江汇隆化纤有限公司扩建年产4.4万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德环[2011]76号):

在落实环评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原则同意本项目按报告书内申报的生产工艺、设备和所用原辅材料在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88号原厂区内进行扩建。

2012年7月27日,德清县环境保护局出具《建设项目验收意见》(德环验[2012]065号):扩建年产4.4万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项目一期工程的建设项目环保措施基本到位,经环保监测站监测,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了相关标准要求,验收材料齐全,基本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2020年6月12日,公司对扩建年产4.4万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项目二期进行环评验收,形成了“汇隆新材扩建4.4万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项目”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意见。上述意见表示,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与《扩建年产4.4万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影响评价结论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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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年产10.5万吨差别化新型环保免染有色涤纶长丝建设项目2014年12月16日,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德经技备案[2014]463号),准予备案。

2015年4月,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为: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同时严格执行“三同时”政策,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环评认为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2015年5月14日,德清县环境保护局就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关于浙江汇隆合纤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5万吨差别化新型环保免染有色涤纶长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德环建[2015]155号):原则同意浙江汇隆合纤科技有限公司在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777号建设年产10.5万吨差别化新型环保免染有色涤纶长丝建设项目。

2018年4月,湖州南太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具《浙江汇隆合纤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5万吨差别化新型环保免染有色涤纶长丝建设项目(一期)验收监测报告》:本项目实施后,各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维持在相应功能区的水平。

2018年4月19日,针对上述年产10.5万吨差别化新型环保免染有色涤纶长丝建设项目(一期),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出具《年产10.5万吨差别化新型环保免染有色涤纶长丝建设项目(一期)环境保护验收会(废水、废气)验收意见》。

2018年7月24日,德清县环境保护局出具《浙江汇隆合纤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5万吨差别化新型环保免染有色涤纶长丝建设项目(一期年产5万吨)环保设施(噪声及固废)竣工验收意见》(德环验[2018]015号):经资质单位检测,噪声排放达到了相关标准要求,噪声及固废环保措施符合要求,验收材料齐全,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综上所述,公司上述生产建设项目均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经所在环保主管部门批准办理了相关环评手续。虽然公司扩建年产4.4万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项目开工时间早于环评批复的时间,但后续已办理完成相关环评手续。项目竣工后,公司根据所在地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申请环保竣工验收并获得通过。公司上述生产建设项目均取得了当地审批备案部门项目备案批准,办理了相关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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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手续与环保竣工验收,符合相关环保法律规定,满足相应的备案许可要求。

(4)危险废弃物贮存、转移及委托处置的具体过程及合法合规性

①危险废弃物的贮存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经营者应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也可利用原有构筑物改建成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在施工前应做环境影响评价;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经营者均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乳化液、废矿物油等危险废弃物均储存于专用危废仓库,且已针对危险废弃物的种类进行了分类、分堆贮存,并在库房内设置了相应的标识。公司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对上述危险废弃物进行合理、安全收集,建立了危险废弃物的入库、出库台账,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管理岗位职责》及《危险废物识别标识制度》等内部制度文件,并定期对危险废弃物进行检查。

②危险废弃物的转移及委托处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

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规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转移联单,并应当在危险废物转移前3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规定,在我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须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积累至一定量后,会集中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处置。公司与处置单位签署危险废物委托处理合同,该处置单位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公司转移危险废物时,均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填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委托具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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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具体资质情况如下:

委托 单位名称运输资质情况处置资质情况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有效期经营范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号有效期经营范围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浙交运管许可杭字330184100260号2018.3.7-2022.3.5货运: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6.1项危险废物)(剧毒化学品除外)浙危废经第3301000001号2017.1.5-2022.1.4废矿物油和废乳化液的收集、贮存、利用

综上,公司危险废弃物的贮存、转移及委托处置均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

(5)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环保违法行为或安全生产事故

根据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于2020年3月18日、2020年7月8日及7月20日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公司2017年至今未产生严重污染情况,公司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及防治污染的法律、法规。

根据德清县应急管理局于2020年7月8日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综上所述,公司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及委托处置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环保违法行为或安全生产事故。

2、发行人各产品的产量在环评批复、备案文件范围内,不存在未按环评批复、备案文件规定进行建设的情况

公司2017年至2020年6月的环评批复产能、技术产能及总产量如下表所示:

单位:吨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环评批复产能155,000.00155,000.00155,000.00155,000.00
技术产能42,450.0094,000.0076,000.0067,000.00
总产量37,204.3283,643.1365,819.3754,631.42

注:技术产能为公司设备产能,即为公司机器生产设备满负荷生产状态所能达到的生产能力,体现公司现阶段的实际生产能力。

从上表可知,公司的总产量、技术产能均在环评批复产能范围内,不存在超环评批复产能建设及生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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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排污许可证情况

公司拥有的排污许可证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排污许可号发证机关有效期
汇隆新材91330500763900410B001V湖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6月30日 -2023年6月29日
汇隆新材91330500763900410B002V湖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8月29日 -2023年8月28日

4、报告期内危险废弃物均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处置

公司主要通过切片纺生产方式,运用原液着色技术生产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其主要生产过程经干燥的聚酯切片和色母粒再熔融成纺丝熔体,通过喷丝冷却卷绕成形,生产出具有特定色彩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整个生产过程在密闭的生产环境进行,无需加入生产用水,该生产过程中不会排放生产废水,且生产过程主要为精细控制下的物理变化过程,对环境影响较小,具有节能环保的特点。公司根据涤纶长丝生产的特点,对可能产生的污染源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根据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证明文件,公司不属于环保重点监管企业,2017年至今未产生严重污染情况。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危险废弃物很少,主要有废乳化液、废矿物油等,均储存于危废仓库,积累至一定量后集中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处置,不存在排放危险废弃物的情形。

5、报告期内环保投入和相关费用支出情况

公司环保投入由环保设备投入和环保费用构成,环保费用包括排污费、检测费、维修费等,报告期各期,环保投入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环保设施投入21.2498.3465.7814.12
环保费用24.0028.4921.2016.59
合 计45.24126.8286.9830.71

6、环保投入与排污量的匹配情况

公司生产经营中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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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排放标准污染物标准限值检测排放量或最高值达标情况检测报告报告日期
纺丝、喷丝及加弹工序《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污水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非甲烷总烃120mg/m356mg/m3达标湖州中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HJ19-06-0740《检测报告》2019年6月20日
乙醛125mg/m3<0.4mg/m3达标
化学需氧量500mg/L333mg/L达标
五日生化需氧量300mg/L68.4mg/L达标
氨氮35mg/L31.6mg/L达标
总磷8mg/L4.07mg/L达标
生活饮用水《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PH值6.5-8.57.14-7.53达标
总硬度450mg/L29mg/L达标
耗氧量3mg/L0.66mg/L达标
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昼间65分贝62.3分贝达标
夜间55分贝51.5分贝达标
危险废弃物公司生产过程中涉及少量危险废弃物,主要为少量的废乳化液、废矿物油等,公司已与有资质的第三方签署协议,将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委托予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处理

7、公司严格遵守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环保及污染治理的相关规定,未发生过重大环保事故。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于2020年3月18日开具证明,证明公司最近三年未受该局行政处罚。根据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于2020年7月8日出具的《证明》(德环法函[2020]42号),“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自今年以来未受我局行政处罚”。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于2020年7月20日出具了《证明》,“兹证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环保重点监管企业,2017年至今未产生严重污染情况,公司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及防治污染的法律、法规,并且其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公司报告期各期的环保投入分别为30.71万元、86.98万元、126.82万元、

45.24万元,报告期各年度,公司环保投入逐年增加,环保投入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匹配。报告期内,公司危废处置及污染物排放严格遵守环保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战略方向的原液着色纤维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FDY和POY等。根据《上市公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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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从事的行业所属的产业层级关系为C制造业—C28化学纤维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公司从事的行业所属的产业层级关系为“C28化学纤维制造业”之“C2822涤纶纤维制造”。

(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及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

公司主要产品为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FDY和POY等,属于化学纤维制造行业中的细分行业——涤纶纤维制造。我国对化学纤维制造业主要实行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与行业主管部门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制。

(1)行业的主管部门

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印发的《化纤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化学纤维制造业主要受国家工信部下设的消费品工业司和国家发改委及其下设的产业协调司以及各地分支机构监督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为: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为: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等。

(2)行业的自律组织

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CCFA)为我国化纤行业自律性组织,成立于1992年,主要由从事化学纤维生产、研究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及有关社会团体组成,协会宗旨是贯彻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促进技术进步,推动全行业的发展,承担对各个细分行业的引导和服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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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序号行业政策颁布 单位颁布日期相关内容
1《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30年)》国务院2013年2月要求在材料科学领域推动材料科学技术向功能化、复合化、智能化、微型化及与环境相协调方向发展
2《化纤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工信部、国家发改委2016年11月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着力提高常规化纤多种改性技术和新产品研发水平,重点改善涤纶、锦纶、再生纤维素纤维等常规纤维的阻燃、抗菌、耐化学品、抗紫外等性能,提高功能性、差别化纤维品种比重
3《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年版)》国家发改委2017年1月抗菌抑菌纤维材料,抗静电纺织材料,阻燃纤维材料,抗熔滴纤维材料,相变储能纤维材料,导电纤维材料,抗辐射纺织材料,抗紫外线功能纤维材料,耐化学品纤维材料,轻量化纤维材料,土工纤维材料,医卫纤维材料,环保滤布材料,防刺防割布料等新型化学纤维及功能纺织材料被列入目录
4《新材料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方案》国家发改委2017年12月重点发展土工建筑纺织材料,高端医卫非织造材料及制品,高性能安全防护纺织材料,高温过滤纺织材料等产品
5《纺织行业产融结合三年行动计划》纺织工业联合会2018年3月纤维新材料(包括常规纤维的在线添加、多功能、多组分复合等差异化生产以及高端产业用纺织品等)、绿色制造(包括原液着色纤维等)被列入促进产融结合重点领域推荐目录
6《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家商务部2018年5月新型纤维材料中的环境友好及可降解型纤维等被列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7《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2018年11月有机纤维中的涤纶纤维制造等被列入战略新兴产业
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2019年10月2019版指导目录分为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个类别,其中阻燃、抗静电、抗紫外、抗菌、相变储能、光致变色、原液着色等差别化、功能性化学纤维的高效柔性化制备技术;智能化、超仿真等功能性化学纤维生产属于鼓励类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公司采用原液着色技术生产的免染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属于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战略方向的绿色纤维,属于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支持的发展方向。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等具有“绿色环保、节能减排”特征产品的研究开发,随着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的下游应用领域逐渐扩大,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将持续对发行人的经营发展发挥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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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化学纤维及聚酯纤维简介

1、化学纤维简介

纺织纤维包括天然纤维和化学纤维两大类。天然纤维为自然界生长形成的纤维,如棉、麻等植物纤维,毛、蚕丝等动物纤维,石棉等矿物纤维。化学纤维是指以天然或者合成高分子化合物为原料经过化学处理和机械加工而成的纤维。根据原料的不同,化学纤维又可分为人造纤维和合成纤维。

人造纤维指用某些天然高分子化合物或其衍生物做原料,经溶解后制成纺织溶液,最终制成纤维,包括如粘胶纤维、醋酸纤维等人造纤维素纤维,如大豆纤维等人造蛋白质纤维,如玻璃纤维、碳纤维等人造无机纤维。

合成纤维是指以煤、石油、天然气等为原料,经反应制成合成高分子化合物(成纤高聚物),经化学处理和机械加工制得的纤维。

化学纤维的分类如下:

2、聚酯纤维简介

聚酯纤维是二元醇与二元酸或ω-羟基酸等缩聚而生成的聚酯线型大分子所构成的合成纤维。目前,大规模工业化生产的聚酯纤维是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为原料制得而成的,简称PET纤维,我国对其的商品名称为涤纶;涤纶占聚酯纤维产量的90%以上。聚酯纤维最大的优点是抗皱性和保形性很好,具有较高的强度与弹性恢复能力。其坚牢耐用、抗皱免烫、不粘毛。下面对涤纶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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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进行介绍:

涤纶具有一系列优良性能,如断裂强度和弹性模量高,回弹性适中,热定型效果优异,耐热性好等;此外,还具有优秀的阻抗性(诸如,抗有机溶剂、肥皂、洗涤剂、漂白液、氧化剂等)以及较好的耐腐蚀性,对弱酸、碱等稳定,因此涤纶有着广泛的用途。

根据纤维长度的不同,涤纶可以分为涤纶长丝和涤纶短纤两大类:涤纶长丝指长度在千米以上的纤维,涤纶短纤则是几厘米至几十厘米的短纤维。其中,涤纶长丝产量较高,应用更广泛。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的统计,目前涤纶长丝产量已占我国涤纶总产量的75%以上。

根据用途不同,涤纶长丝可以分为民用涤纶长丝和工业用涤纶长丝。目前,民用涤纶长丝在涤纶长丝产业中占主导地位。

根据生产工艺及特性的不同,涤纶长丝可以分为初生丝、拉伸丝以及变形丝等,具体如下:

其中,FDY、POY及DTY是各类别中的主要品种,具体如下:

类别产品特性主要用途
FDY具有强度高、毛丝断头少,染色均性好的特点,使产品在后加工时断头率低、退绕完全、消耗小、织物疵点少、染色均匀适用于机织和针织加工,生产网眼布、塔夫、牛津布、雪克、西装里料、鞋用材料,并可用于生产各种绒类织物、雨披、伞面以及包覆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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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产品特性主要用途
DTY
是针织(纬编、经编)或机织加工的理想原料,适宜制作服装面料(如西装、衬衫)、床上用品(如被面、床罩、蚊帐)及装饰用品(如窗帘布、沙发布、贴墙布、汽车内装饰布)等
POY具有强度高、丝筒成形好、产品均匀性好的特点,使得产品在后加工时加工速度快、断头率低、退绕完全、消耗小、染色均匀适用于加工成不同弹性的DTY、网络丝、空气变形丝、缝纫线,用于生产各种仿丝、仿毛类服装面料,织造沙发面料、窗帘和汽车内部装饰布等,其织物悬垂性好、手感丰满、细腻

3、聚酯纤维的差别化发展

差别化纤维(Differential Fibers)一词源于日本,一般泛指通过化学改性或物理改性制取的、以改进性能为主、在技术上性能上有较大创新或具有某种特性,与常规品种有一定差别的纤维新品种。

聚酯纤维实现工业化生产以来,由于其强度高、弹性好、耐热耐化学品性能好,织物尺寸稳定性好以及可洗、挺括的特性,作为主要纺织原料在很大程度上填补了天然纤维的缺点,并缓解了天然纤维的紧缺状况。由于聚酯纤维存在如吸湿性差、易积聚静电、易吸尘沾污、不易染色等缺点,因而激发了人们开发差别化聚酯纤维的需求。

概括来讲,差别化聚酯纤维的发展先后经历了“异形化”、“功能化”、“功能复合化”三个阶段:

①“异形化”阶段:为了改善聚酯纤维织物穿着舒适性差的问题,日本率先推出具有吸湿排汗功能的异形纤维,这种通过异形化来提升织物舒适感的差别化阶段是“异形化”阶段;

②“功能化”阶段:随着人们对纺织品功能性的需求愈加强烈,具有诸如抗菌、抗紫外线、阻燃、抗静电等各种功能的聚酯纤维被相继开发出来,此为“功能化”阶段;

③“功能复合化”阶段:随着人们对产品功能多样化的需求与产品功能单一化的矛盾日益突出,赋予聚酯纤维复合功能成为新热点,该阶段为聚酯纤维的“功能复合化”阶段。

聚酯纤维的改性可以在聚酯合成、纺丝、织造及染整加工的各个阶段进行。目前,聚酯纤维改性技术主要有3种途径:

①化学改性:常规聚酯纤维分子结构规整,是典型的线型高分子;化学改性工艺通过化学反应方式将第三或第四单体以化学键的方式接入到聚酯大分子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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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上,通过改变其分子结构从而达到改变纤维性能的目的。阳离子可染纤维即通过化学改性制备而成。

②物理改性:物理改性主要通过将具有功能性的微粒与聚酯切片共混制备成母粒,再将母粒按一定比例加入到切片进行纺丝。原液着色纤维、防紫外线纤维、抗静电纤维、导电纤维等都通过物理改性制备而得。公司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通过加入彩色母粒到切片熔体进行纺丝而得。

③工艺改性:随着纤维制备工艺的不断发展,人们通过在纤维制备过程中改变生产工艺参数或改变纤维截面形状来达到改变纤维性能的目的。

在实际生产中,往往将不同的改性途径结合使用,制备差别化聚酯纤维。

(三)行业发展概况

1、化学纤维行业概况

纤维材料与人们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涉及到民生及众多业务领域。1884年,硝酸酯纤维的发明拉开了世界化学纤维工业的序幕;1935年,聚酰胺66纤维的工业化生产标志着合成纤维的问世。进入20世纪60年代后,石油化学工业的蓬勃发展促进了化学纤维工业的迅速发展,1962年,世界范围内合成纤维的产量超过了羊毛产量,1967年又超过了人造纤维的产量。

石油化工、生物、信息技术等学科的进步,带动了纤维材料科学的深入发展,人们开始利用化学、物理属性手段,开发出多种改性纤维、功能纤维。特别是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来,人们对纺织纤维的需求范围及性能要求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促使化学纤维的色泽、光热稳定性、抗静电、防污、阻燃、抗起球、蓬松度、吸湿性及环保性等性能都有了较大改进,各种仿棉、仿麻、仿丝、仿皮、仿毛的改性产品也逐步进入市场,差别化纤维的比例不断提升。

(1)国际化纤工业的发展概况

在全球化时代,联动发展成为全球化纤工业发展的新形势。各国在提高自身竞争力、占领市场和增加经济效益的同时,重新定位各自化纤行业的产业定位及对未来产业布局的思考,呈现出东西方不同的技术发展模式和特点。

欧洲、日本、北美等化纤工业发达国家地区的发展特点是减少或退出常规品种,加大高新技术及产品研发力度。欧洲作为全球化纤第二大产区,生产企业致力于差异化、精细化产品的生产,并注重可持续发展及行业上下游的协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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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化纤工业在经历了20世纪90年代的产量下滑后,调整了纤维品种结构,不断扩大和发展高性能纤维并积极开展“智能织造”;美国为确保自身纤维产业处于世界前沿,专门设立了革命性纤维与织物织造创新机构(RFT-IMI),借助数字化革命和物联网技术,促使纺织纤维与多学科、多领域技术交汇融合,并催生了“智能纤维”这一重要产业。

韩国、台湾等化纤工业迅速发展的国家和地区正在调整常规品种发展战略,强化产业链整体竞争优势。韩国在功能性纺织品制造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其在加强纺织、时尚与技术融合的同时,加强全球品牌建设,着重发展高附加值功能性纺织品;中国台湾地区在常规产品的生产上不具备优势,其化学纤维产业已不再向量进行扩张,而主要依赖于差异化产品来推动其发展。

(2)我国化纤工业的发展概况

我国化纤工业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在经过近七十年的发展后,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化纤生产国;特别是近年来,借助于石油化工、装备制造技术的推动,我国化纤工业结构不断优化,“十三五”期间化学纤维总体差别化率、产业集中度也不断提升。

从未来发展看,我国化纤工业伴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进入“新常态”,依靠拼设备、规模、产量、成本的时代已经过去,资源、渠道、品牌、标准、产品性能成为当前我国化纤工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未来,我国化纤工业需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通过增量控制、存量优化、应用拓展,依靠科技创新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

2、聚酯纤维行业的发展概况

(1)国际聚酯纤维行业的发展概况

1941年,聚酯纤维在实验室研制成功;20世纪50年代开始,聚酯纤维在世界各国得到快速发展;1960年,聚酯纤维的产量超过了聚丙烯腈纤维;1972年超过聚酰胺纤维,成为化学纤维第一大品种。

目前大规模工业化生产的聚酯纤维是以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为原料制得的,可简称为PET纤维,我国对其的商品名称为涤纶;其占比达到聚酯纤维产量的90%以上。

就区域分布来说,目前涤纶的产能、产量主要集中于亚洲,特别是中国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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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根据统计,2016年我国涤纶长丝产量为2,996.96万吨,全球产量为3,580.2万吨,2016年我国产涤纶长丝占全球产量的83.71%

。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的统计,2019年我国涤纶长丝产量达到3,731万吨。2016年至2019年,我国涤纶长丝产量的复合增长率达7.58%

,增长速度较快,持续成为全球主要的涤纶长丝生产基地。

目前,全球聚酯纤维行业的发展方向主要围绕生产设备的智能化、自动化、柔性化及大型化,提高产品质量及生产效率;新原料合成技术,特别是生物化工技术的发展和工业化应用;适合聚酯、纺丝、纺织加工产业链效率提升,且节能减排和绿色环保的可持续发展生产技术以及开拓纤维复合材料的高新产业应用市场等几大方面展开。

(2)我国聚酯纤维行业的发展概况

我国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引进聚酯纤维生产技术和设备,经过多年的迅速发展,到2019年,我国涤纶产量达到4,751万吨,其中涤纶长丝产量达3,731万吨

。在产能、产量迅速增长的同时,高品质差别化产品的比例也不断上升,到2018年我国涤纶长丝差别化率已超过70%以上,差别化品种不断推陈出新,产量持续增加。

就发展趋势而言,我国聚酯纤维行业的发展仍然以创新能力为着力点,积极推广智能制造与绿色制造,提升对功能性、绿色化、差异化、个性化消费升级需求的适应度。在抓住国家推行的供给侧改革历史机遇的基础上,坚持科技创新发展之路,走产品差异化路线,提高产品附加值,是我国聚酯纤维生产企业实现健康良性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途径。2010年以来原液着色纤维产量的年均增长率达到14%,高于化纤总产量年均9.2%的增长率,其中,原液着色聚酯长丝年均增长率为12%。2017年,我国原液着色纤维产量约500万吨,约占化纤总产量的10%

相对于传统印染而言,原液着色技术在我国化纤着色领域的使用比例仍然偏低。随着我国化纤产业的不断升级和环保节能政策的不断加强,原液着色纤维的应用比重将逐渐提高,产品替代也将有力地推动纤维行业的快速发展,原液着色

《2019年中国化纤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2019年全国化纤行业基本情况统计(1-12月》,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2019年全国化纤行业基本情况统计(1-12月》,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我国化纤母粒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万 雷、李德利、吴文静、李增俊、张凌清、吉 鹏、王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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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维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四)行业竞争格局及市场供求状况

1、行业的竞争格局及市场化程度

(1)行业的发展阶段及市场化程度

我国的聚酯纤维产业诞生于国有企业,发展壮大于民营企业。20世纪70年代末,上海石化、辽阳石化、天津石化和仪征化纤等相继引进聚酯、纺丝生产线,这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是当时我国聚酯纤维产业的主力。1995年左右,随着聚酯纤维行业对民营资本全面开放,大量民营企业进入聚酯纤维产业。到2012年,民营企业比重上升至90%左右,成为我国聚酯纤维行业的主力。民营企业的壮大过程也是我国聚酯纤维行业市场机制不断完善的过程,聚酯纤维行业也逐步成为我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

(2)行业的竞争格局

我国聚酯纤维产业经过30多年的发展,形成了熔体直纺和切片纺两种生产工艺路线,采用不同工艺的生产企业相应形成了各自的发展路径。

①以熔体直纺工艺路线为主的生产企业竞争格局

由于熔体直纺具有规模较大、流程较长的特点,在生产过程中聚合与纺丝条件相互影响,工艺调节影响面广,因而存在着产品开发难度大的缺点。熔体直纺工艺无法进行小批量、多品种生产,绝大部分装置只能生产常规产品和常规差别化产品,熔体直纺生产线产品转换成本高、生产灵活性差且技改费用高,开发差别化产品风险大,成本也较高。熔体直纺的生产主要流程如下:

②切片纺工艺路线为主的生产企业竞争格局

切片纺主要以聚酯切片为原料,其优点在于生产灵活,具有市场反应快速的特点,特别是在开发差别化、功能性等高附加值产品方面具有较大优势。

优秀的切片纺生产企业基于各自的技术工艺积累及产品研发优势,专注于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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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差异化产品,不断推陈出新,提高产品附加值,满足终端服装、家纺等市场的多样性需求,引导下游市场趋势。基于切片纺工艺的上述特点,切片纺企业的生产规模较熔体直纺企业相对较小,产品特色明显,产品附加值较高,呈现出一批“专、精、特、强”的切片纺企业。切片纺的主要流程如下:

③熔体直纺与切片纺的区别

工艺路线切片纺熔体直纺
使用原料聚酯切片PTA及MEG
优点产品开发便捷、产品转换方便且转换成本低廉的优势,特别是在开发诸如集多功能于一体的超仿真纤维、集多组份于一体的复合聚酯纤维等产品方面具有较大优势规模化生产、产量大,成本相对较低
缺点单位加工成本相对较高,在常规产品方面与熔体直纺相比不具优势差别化产品开发有限,生产灵活性较差

2、行业内的主要企业情况

目前,我国涤纶长丝的产能及产量主要集中于采取熔体直纺工艺路线的生产企业,该类企业生产的涤纶长丝主要以常规白色涤纶长丝为主,代表性企业如下:

(1)桐昆股份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成立于1999年,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桐乡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233。该公司主要从事各类民用涤纶长丝的生产、销售,以及涤纶长丝主要原料之一的PTA(精对苯二甲酸)的生产。

2019年末,桐昆股份总资产400.01亿元,净资产190.77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505.82亿元,净利润28.96亿元。截至2019年末,桐昆股份涤纶长丝产能为690万吨/年,2019年度,涤纶丝产量为568.21万吨,销售量为579.04万吨,产销量连续多年居行业第一。

(2)新凤鸣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凤鸣”)成立于2000年,位于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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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桐乡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3225。该公司主要业务为民用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涤纶长丝主要原料之一的PTA(精对苯二甲酸)的生产。

2019年末,新凤鸣的总资产229.01亿元,净资产116.60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1.48亿元,净利润13.55亿元。2019年末,新凤鸣已拥有民用涤纶长丝产能430万吨,2019年度,涤纶长丝产量为385.12万吨,销售量为385.81万吨,位居国内民用涤纶长丝行业前三。

(3)恒力石化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石化”)成立于1999年,注册地址位于辽宁省大连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346。该公司所属集团为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吴江市。恒力石化主营业务囊括石油炼化、石化以及聚酯化纤全产业链上、中、下游业务领域涉及PX、醋酸、PTA、聚酯切片、民用涤纶长丝、工业涤纶长丝、聚酯薄膜、工程塑料的生产、研发和销售。

2019年末,恒力石化总资产1,743.78亿元,净资产367.39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07.82亿元,净利润101.12亿元。2019年度,其聚酯产品产量为266.42万吨,销售量达到268.81万吨。该公司是国内实施聚酯化纤全产业链战略发展的行业领军企业。

我国切片纺企业的生产规模与熔体直纺生产企业存在一定的差距,切片纺的生产工艺利于小批量、多规格的差别化涤纶长丝的生产,差别化涤纶长丝与常规涤纶长丝的性能、用途等存在一定的差异,两种工艺适用产品存在差别。

我国一批优秀的切片纺企业与上述大型熔体直纺生产企业错位竞争、多元并存,虽然在规模上与熔体直纺生产企业存在一定差距,但凭借其较强的产品创新能力,在附加值较高的细分市场领域具有一定优势,代表企业如海利得和苏州龙杰等,具体情况如下:

(1)海利得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利得”)成立于2001年,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206。该公司主要生产涤纶工业长丝、塑胶材料、涤纶帘子布三大产品。

2019年末,海利得总资产55.71亿元,净资产28.20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40.14亿元,净利润3.30亿元。根据海利得2019年年度报告信息,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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涤纶工业长丝产能已达到21万吨,其中三分之二左右为车用丝。

(2)苏州龙杰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龙杰”)成立于2003年,位于江苏省苏州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3332。该公司主要业务为差别化涤纶长丝、PTT纤维等聚酯纤维长丝的研发、生产及销售。2019年末,苏州龙杰的总资产15.82亿元,净资产13.72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24亿元,净利润1.68亿元。2019年末,苏州龙杰涤纶长丝设计产能16.50万吨,2019年度,涤纶长丝产量为15.66万吨,销售量为12.67万吨。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等方面的比较情况如下:

名称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
基本情况主营业务相关产品用途生产工艺市场地位技术实力
桐昆股份成立于1999年,上交所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各类民用涤纶长丝的生产、销售,以及涤纶长丝主要原料之一的PTA(精对苯二甲酸)的生产,主要系白色民用涤纶长丝民用涤纶长丝(主要为白丝)熔体直纺2001-2019年连续19年在我国涤纶长丝行业中销量名列第一该公司被认定为国家新合纤产品开发基地,拥有国家认证实验室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院士专家工作站
新凤鸣成立于2000年,上交所上市公司民用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涤纶长丝主要原料之一的PTA(精对苯二甲酸)的生产民用涤纶长丝(主要为白丝)熔体直纺该公司系产能百万吨级以上的涤纶长丝生产企业之一,位居国内民用涤纶长丝行业前三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丰富的行业经验,曾被国务院评为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恒力石化成立于1999年,上交所上市公司囊括石油炼化、石化以及聚酯化纤全产业链上、中、下游业务领域涉及的 PX、醋酸、PTA、聚酯切片、民用涤纶长丝、工业涤纶长丝、聚酯薄膜、工程塑料的生产、研发和销售民用涤纶长丝(主要为白丝)熔体直纺是国内最早、最快实施聚酯化纤全产业链战略发展的行业领军企业该公司掌握了大量产品的生产专利,是目前国内唯一一家能够生产规格7DFDY产品的公司
海利得成立于2001年,深交所上市公司主要生产涤纶工业长丝、塑胶材料、涤纶帘子布三大产品工业涤纶长丝(主要为高模低收缩丝、安全带丝、安全气囊丝)切片纺是全球首家自主研发成功以涤纶替代尼龙涤纶车用安全气囊丝的企业该公司的安全气囊丝作为全球首家量产企业,已成为行业的标准,在细分行业中的技术领先地位。
苏州龙杰成立于2003年,上交所上市公司产品为以仿麂皮纤维、仿皮草纤维、PTT 纤维等为主的差别化、新型聚酯纤维产品民用涤纶长丝(主要为仿皮毛纤维)切片纺2017产量位列我国切片纺涤纶民用长丝第五名该公司是国内少数掌握仿羊毛、仿兔毛等高/超仿真动物皮毛涤纶纤维生产技术的企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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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
基本情况主营业务相关产品用途生产工艺市场地位技术实力
汇隆新材成立于2004年主要从事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战略方向的原液着色纤维民用涤纶长丝(主要为差别化有色丝)切片纺在切片纺原液着色涤纶长丝细分行业中排名前三位被评为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获得浙江制造“品字标”认定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信息来源于各家公司的年度报告或招股说明书等公开信息,下同。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关键业务数据和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名称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产能或产量(万吨)
桐昆股份400.01190.77505.8228.96568.21
新凤鸣229.01116.60341.4813.55385.12
恒力石化1,743.78367.391,007.82101.12266.42
海利得55.7128.2040.143.3021
苏州龙杰15.8213.7216.241.6815.66
汇隆新材4.042.936.560.558.36

注:上述数据为2019年度的相关数据。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偿债能力指标和毛利率指标的对比情况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经营成果分析”、“十、财务状况分析”和“十一、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的分析”。

我国涤纶长丝的产能及产量主要集中于采取熔体直纺工艺路线的生产企业,该类企业生产的涤纶长丝主要以常规白色涤纶长丝为主。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专注于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领域,与上述大型熔体直纺生产企业错位竞争、多元并存,虽然在规模上与熔体直纺生产企业存在一定差距,但凭借在切片纺原液着色技术及客户资源等方面的多年积累,公司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细分市场具有一定优势。

3、市场供求及变动状况

(1)涤纶长丝的供需状况

①涤纶长丝的供给

根据中国化纤工业协会的统计,近年来,我国涤纶长丝的产量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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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总体而言,我国涤纶长丝的产能及产量稳步增长。2014年以来,受到包括国际原油价格等宏观经济因素及行业结构调整的影响,我国涤纶长丝的产能扩张速度已相对放缓,而产量增长总体保持稳定,2017年至2019年,涤纶长丝的产量再次呈现较快的增长速度。

②涤纶长丝的消费量

近年来,我国涤纶长丝市场总体消费量呈稳步增长的态势,2014年国内涤纶长丝的表观消费量为2,488.56万吨,在2019年达到3,469.99万吨,近五年的复合增长率达到6.87%,具体如下:

单位:万吨

时间产量进口量出口量表观消费量增长率
2014年度2,635.1210.76157.332,488.56-
2015年度2,958.0710.71169.012,799.7712.51%
2016年度2,996.9611.93197.672,811.220.41%
2017年度3,009.3212.74204.212,817.850.24%
2018年度3,125.5712.80229.662,908.723.22%
2019年度3,731.0011.13272.143,469.9919.30%

注:表观消费量=产量+进口量-出口量;数据来源: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我国对涤纶长丝的需求主要来源下游的服装纺织业、家纺业及工业用纺织业,其中,服装纺织及家纺占据主导。随着上述下游行业规模的扩大和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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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提高,涤纶长丝需求的多样化、个性化、时尚化成为发展趋势,推动消费增长与结构升级。

(2)差别化涤纶长丝的供需状况

我国涤纶长丝产业在持续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产业结构也在不断实现优化。总体来看,截至2018年,我国涤纶长丝的差别化率由2005年的35%提升至2018年的70%,市场规模达2,187.9万吨

,有色、多孔、细旦、中强、扁平等差别化涤纶长丝和具有吸湿排汗、保暖、凉感、弹性阻燃、抗菌等功能纤维实现了规模生产。从占比来看,主要集中在细旦及超细旦、有色、高强高模低缩、粗旦及大有光等差别化类别。2005年-2018年,我国涤纶长丝的差别化率的变动趋势如下图,其中,2016年至2018年的差别化率依据近三年的复合增长率测算而得:

数据来源:2017年5月《聚酯工业》第30卷第3期

(3)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的供需状况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即为通过原液着色技术生产的具备特定颜色的涤纶长丝,由于其绿色环保、色泽丰富、能够满足涤纶长丝下游行业对于彩色涤纶的小批量、多品种的需求,并且可以减少传统的印染工序。有色涤纶丝从2006年的93万吨产量增长到2015年的400万吨

,依据2013年至2015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17.44%,可以推测2019有色涤纶长丝的产量将超过700万吨。目前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初期,市场集中度较低,行业未来的发展前景

《我国差别化涤纶长丝发展近况及发展趋势》,汪丽霞、张凯、刘青,《聚酯工业》2017年5月,第30卷第3期

《我国差别化涤纶长丝发展近况及发展趋势》,汪丽霞、张凯、刘青,《聚酯工业》2017年5月,第30卷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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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公司作为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领域较早实现规模化生产的企业,未来随着市场容量的扩大及市场集中度的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将进一步提升。下图为2006年至2019年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的市场容量及推测市场容量数据:

数据来源: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2017年5月《聚酯工业》第30卷第3期

4、进入本行业的主要壁垒

(1)技术与人才壁垒

涤纶纤维制造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对生产设备及工艺技术都有很高的要求,特别是差别化、功能性涤纶长丝产品的生产,其技术的核心不仅在于前期设备的投入,更重要的是在后期设备适用性改进,产品研发、工艺技术生产过程控制及其它方面都有着很高的要求。

差别化、功能性产品的开发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长期经验积累。我国涤纶纤维制造行业起步较晚,有成熟经验的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稀缺,这已经成为限制国内新建差别化涤纶长丝企业的主要障碍之一。

(2)资金壁垒

涤纶纤维制造行业对投资规模的要求很高,对新进入者有一定的障碍。首先,涤纶长丝的生产设备价格昂贵;其次,涤纶纤维制造行业连续性大批量的生产模式要求企业有充足的流动资金以保证原料的采购;第三,随着产业向大企业集中,新进入者需要有一定的经济规模才能与现有涤纶长丝企业在设备和成本等方面展开竞争。

(3)品牌知名度及客户认可壁垒

下游客户对涤纶长丝的品质及性能稳定性要求较高,产品的稳定性评价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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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长时间,这对行业新进入企业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对于常规纤维,客户主要通过长期业务往来对企业进行评定,企业在获得认可后将能与之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对于差别化、功能性纤维,下游厂家往往会对涤纶长丝生产企业的历史状况进行评估,特别是注重历史上产品的性能对本企业带来的技术进步和效益情况进行判断,通过长期的合作和了解后将该企业确定为稳定的合格供应商和战略合作单位,进入客户供应链体系的门槛较高。

(五)行业的经营模式及主要特征

1、行业的主要经营模式

涤纶纤维制造行业是一个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业内企业通过研发、生产并向客户销售涤纶长丝产品从而获得利润。一般而言,行业内企业盈利能力的提升主要通过提高产品功能化率、差异化率,提升产品附加值;通过规模化生产和精细化管理来提升生产效率、降低产品成本,提升企业整体盈利水平。

2、行业的周期性、地域性和季节性特点

(1)行业的周期性

涤纶纤维制造行业上游的原料供应受到原油价格的影响,下游纺织行业的需求则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及消费水平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周期性。

(2)行业的地域性

我国涤纶长丝的产能、产量呈现出较强的区域性特征,主要集中于浙江、江苏、福建、上海等省市,产业集中度较高。

(3)行业的季节性

受春节休假、下游纺织企业春节前消化库存、备货减少等因素的影响,通常情况下涤纶长丝下半年的销售情况会优于上半年。

(六)行业与上下游的关联性

涤纶纤维制造行业的产业链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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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产业链中,涤纶纤维制造行业处于产业链中下游,其直接上游为聚酯切片制造业,聚酯切片制造业的上游为化工原料制造业等。涤纶纤维制造行业的直接下游为织造企业,其下游包括印染、后整理等细分行业,终端行业为服装、家纺用品制造等。

1、上游行业

切片纺涤纶纤维制造行业的直接上游为聚酯切片制造业,聚酯切片占涤纶长丝生产成本的70%以上,两者的关联度很高。聚酯切片属于PET的一种物理存在形式,由石油化工产物PTA及MEG通过聚合反应后经过铸带、切粒等环节制备而成。随着我国化纤产业的迅速发展,全球聚酯产能逐步集中于亚洲,特别是中国地区。目前,中国聚酯的产能超过5,000万吨。我国聚酯切片主要生产厂家为石油化工企业,包括中国石化集团、恒力股份、恒逸石化、荣盛石化等。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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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内聚酯切片产能占聚酯总产能的10%-20%,产能主要集中在江浙地区。因生产聚酯切片的原材料PTA、MEG均为石化行业产物,因此聚酯切片价格与原油价格变化的相关性较高。

2、下游行业

涤纶长丝经过织造、印染、后整理等生产工序被制成各类织物,或者由有色涤纶长丝直接纺织成布匹、织带、商品绳等织物后,应用于服装、家纺及工业纺织品等下游纺织行业。纺织行业的需求变化、景气程度、发展状况都直接影响着聚酯纤维市场以及更为上游的产业链环节。纺织行业产业链各个环节具体如下:

(1)织造、染整行业

涤纶长丝不同于短纤,无需经过纺纱环节可直接用于织造坯布,再经过染整后制成面料,因此织造、染整行业为涤纶长丝的直接下游。我国化纤长丝织物的生产主要集中在江苏、浙江等地区。化纤织物价格除受到其原料化学纤维价格的影响外,还受到下游纺织服装行业需求以及市场供给等多因素的影响,价格变化存在一定波动。

但公司的产品为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适用于直接纺织成提花面料、绣花面料、织带及商品绳等织物。公司产品无需经染整工序可直接用于纺织面料。具备较强的小规模色丝应用领域的替代能力,尤其在印染行业的环保压力与日俱增的形势下,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替代染色丝、纱及布的领域将会越来越广泛。

(2)服装、家纺行业

涤纶长丝主要应用领域为服装、家纺行业。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纺织服装生产国,市场规模约2.5万亿。我国14亿人口及每年约0.5%自然增长率、城镇化程度的提高及进程的加快、居民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消费观念的改变等因素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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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使纺织服装行业近年来保持持续增长。我国涤纶长丝的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为服装行业、家纺行业及其他产业应用,其他产业诸如制绳织带、数据线编织管网等。

目前,服装行业占我国涤纶长丝消耗总量的50%以上。伴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消费观念的转变,我国居民将更加注重个人的着装消费,我国服装市场的总体规模也将稳步提升。家纺行业占我国涤纶长丝下游需求的30%左右,服装和家纺之外的其他产业占涤纶长丝总需求的20%左右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稳步发展,我国家纺市场规模总体呈稳步增长态势。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家纺行业达到2,203.7亿元,同比增长率为4.1%,预计2021年将达到2,587.1亿元,同比增长率为5.8%。

三、公司的创新特征、科技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一)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致力于化学纤维原液着色技术的创新,紧密围绕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持续开展基础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的研发。公司专注主营业务,坚持以自主创新为主导,通过原液着色技术提升涤纶长丝的色彩丰富性及生产过程的节能环保性,在长期积累和创新中形成了以配方技术、调色系统及专利生产设备组件技术为核心的产品和技术创新体系。

1、在核心竞争力方面,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采用原液着色技术,基于公司产品研发配方及工艺参数的多年积累,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的配方研发以及工艺技术稳定性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构建了产品研发管理体系,通过市场信息及行业技术信息,确立新产品开发、改善工艺性能、提升生产设备组件效率的研发项目。围绕市场趋势及客户需求,公司充分调动各方创新资源,提高自身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形成具有自身特点的技术体系,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多项核心技术,公司技术来源为自主开发,属于原始创新。

公司主要的核心技术如下表所示:

《从产业格局看化工系列之三:涤纶》,东方证券研究所

《2019-2021中国家纺行业运行大数据及产业转型趋势研究报告》,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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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技术/工艺阶段技术来源应用领域对应配套形成的专利/非专利技术
1双色丝生产技术实际应用自主研发普遍适用ZL201410823655.9
2色纺高F扁平涤纶长丝技术实际应用自主研发普遍适用非专利技术
3高铁专用阻燃色纺涤纶长丝技术实际应用自主研发普遍适用非专利技术
4POY-DTY三色丝生产技术实际应用自主研发DTY生产ZL201820607141.3
5一种毛毛虫型粗旦有色涤纶长丝的生产技术实际应用自主研发纺毛纤维生产ZL201920828184.9
6一种拒水聚酯纤维的制备方法实际应用自主研发普遍适用非专利技术
7一种仿毛型有色POY-DTY丝的制备方法实际应用自主研发纺毛纤维生产ZL201920609786.5
8一种有色FDY涤纶竹节长丝及制备方法实际应用自主研发FDY生产ZL201920610836.1
9阻燃着色功能性环保纤维技术实际应用自主研发阻燃纤维非专利技术

2、在技术先进性与可替代性水平方面,公司采用切片纺生产工艺,其优点在于生产灵活,具有市场反应快速的特点,切片纺企业与大型熔体直纺生产企业错位竞争、多元并存,虽然在规模上与熔体直纺生产企业存在一定差距,但凭借其较强的产品创新能力,在附加值较高的细分市场领域具有一定优势。

近年来,公司持续对生产设备进行专业化改造,引进了国际先进的巴马格、TMT纺丝生产设备,适应了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新产品的研发生产,提升了生产效率、产品性能和产品质量。公司持续创新产品配方,稳定掌握上千种产品颜色的调色方案,全面满足市场对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颜色丰富性的需求,经过十余年的技术积累与工艺沉淀,公司具备了持续稳定、规模化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生产技术,积累了丰富的市场资源和较为稳定的客户群体,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创新、创造能力,公司多项技术荣誉、专利和科学技术成果均是公司技术先进性的体现,也是公司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细分市场领域不会被短期内替代的有力保障 。

3、在行业未来发展方向与市场潜力方面,根据《化纤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化纤工业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差别化纤维产品、原液着色产业化关键技术均为重点发展的领域和方向;“原液着色等差别化、功能性化学纤维的高效柔性化制备技术”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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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优先鼓励的相关产业;同时,“环境友好型纤维”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新材料技术领域。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绿色纤维”认证三大类产品为生物基化学纤维、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和原液着色化学纤维。目前,迪卡侬、宜家、耐克、阿迪达斯等国际公司,越发重视产品的“绿色性”,要求生产商更多的使用原液着色纤维、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等绿色面料,绿色纤维产品在运动服饰、户外用品等应用领域有着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包含墙布、窗帘窗纱等家纺面料,也涉及户外用品、服装面料,属于与时尚创意紧密相关的行业,公司紧随中国纤维流行趋势,通过颜色配方、结构创意、技术创新,使涤纶纤维的颜色和光泽度变化丰富多彩,不断满足下游环保及创意需求。近年来,公司获得了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纺织化纤产品开发中心颁发的绿色纤维认证证书、方圆标志认证集团颁发的绿色产品认证证书、荷兰GRS认证机构颁发的全球回收标准(GRS)4.0合规证书和Oeko-Tex Standard 100认证等多项符合国内外关于产品环保标准要求的认证;2020年10月,公司入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获得了绿色设计产品认定。公司专注于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战略方向的原液着色纤维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推进原液着色技术和再生材料相结合的技术探索,积极拓展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提升自身产品的竞争力。未来随着行业环保标准要求的提高,公司的产品将会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综上所述,公司的创新、创造、创意建立在实用且以市场为导向的配方以及深受客户认可的产品质量稳定性的基础之上,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工艺沉淀,形成了具有自身特点的创新、创造和创意特征。

(二)科技创新情况

近年来,公司被评为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化纤行业绿色制造优秀企业和浙江省绿色企业等,并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起草了《原液着色涤纶低弹丝》(T/ZZB 1150—2019)标准。作为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已拥有2项发明专利、34项实用新型专利和15项浙江省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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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成果登记证书,公司多项新产品或新技术被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为浙江省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

公司紧密围绕绿色纤维技术进行深入研究与开发,创新建立了多组份在线配色技术的研发能力,满足涤纶长丝多色品种的自主创新开发;设计了多组份在线快速调色生产系统,满足小批量个性化有色涤纶长丝的定制化生产;形成了自主设计的色纺喷丝板专利技术等。公司科技创新的主要代表性成果如下表所示:

序号产品名称产品技术特点及优势技术成果 名称技术成果证书号
1哑铃型涤纶长丝哑铃型涤纶长丝以有光聚酯切片和特制色母粒为原料,通过哑铃型喷丝板的特殊设计,采用低温高压弦和外环吹吹冷却技术加工而成。产品具有独特的光泽效果、色牢度好、环保等特点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17005248
2阻燃纤维阻燃纤维以聚酯切片、环保型阻燃母粒和色母粒为原料,采用复合共混熔融纺丝技术制成阻燃有色涤纶长丝。该产品具有阻燃、环保、色泽鲜艳等特点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17005249
3PBT纤维PBT纤维以PBT切片为原料,采用全流化均时干燥技术及POY-DTY工艺制成55dtex/24F等规格的低弹丝。通过增添特殊装置,提高网络均匀及牢度一致性。该产品具有良好的弹性回复性和稳定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18005407
4聚乳酸(PLA)纤维聚乳酸(PLA)纤维以聚乳酸切片为原料,采用多级控温真空转鼓干燥技术和一步纺工艺制成PLA长丝,通过调整喷丝孔的长径比及特殊冷却等措施,产品性能优良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18005406
5100D/144F高F数三叶有色涤纶长丝100D/144F高F数三叶有色涤纶长丝以聚酯切片和色母粒为原料,采用低温高压纺丝技术加工而成,通过PLC双计量控制系统的色母粒自动添加装置,组件深缩进型箱体及高F三叶型喷丝板孔型及孔长的设计改造,改善了产品的色泽均匀度问题,产品具有耐光牢度好,手感柔软、环保等特点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1700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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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产品名称产品技术特点及优势技术成果 名称技术成果证书号
6PTT与PET并列型复合纤维PTT与PET并列型复合纤维以PET、PTT切片和黑色母粒为原料,采用复合纺技术加工而成。通过采用PTT的干燥增粘工艺、双组份双螺杆全计量式的自动混合注射系统,改进了满足PTT与PET二种熔体流动性能的复合纺组件及8字形喷丝线孔板型,以及选用恰当的PTT与PET复合比生产工艺,提高了复合纤维的兼容可纺性能,生产出质稳定、性能较好的有色并列复合长丝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17005247
7180D/288F有色超细量扁平涤纶加弹网络丝180D/288F有色超细量扁平涤纶加弹网络丝以聚酯切片为原料,采用在线添加色母粒、切片纺工艺加工而成。通过一字型喷丝板微孔的优化设计,以及组件内熔体流向交叉分流结构优化、上油及退绕平衡张力控制等先进技术,确保了产品具有色泽鲜亮、色牢好、手感柔软、绿色环保等方面的优良品质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16005321
8生态环保纤维生态环保纤维以聚酯切片为主要原料、天然毛竹制成的竹炭母粒为添加剂,经切片纺工艺制备成有色FDY生态环保纤维。通过优化干燥工艺,解决了母粒回潮难点;采用多孔复工油嘴上油方式,提高了上油均匀性非专利技术-
9一种用于欧根纱生产的FDY母丝该产品以聚酯切片为原料,采用低温高压纺丝技术加工而成。通过预结晶干燥装置的改进,以及熔体挤出及双丝窗温控技术,改善了涤纶FDY母丝的平滑性、纤度均匀性及后道加弹、分丝的性能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16005322
10有色无捻加弹丝有色无捻加弹丝以聚酯切片和色母粒为原料,经POY-DTY工艺制成有色无捻加弹丝。通过优化色母粒的电脑复配技术,经过热箱装置的创新改造,有效消除了产品的残余扭矩。产品具有优良的抱合性、回弹性和膨松性非专利技术-

(三)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化纤工业是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产业,也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化纤工业持续快速发展,化纤产量占全球三分之二以上。常规化纤产品生产技术居世界先进水平,但产能结构性过剩,行业盈利能力下降。行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弱,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产品比重低,不能很好适应功能性、绿色化、差异化、个性化消费升级需求。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提出:“要顺应新材料高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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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多功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推动特色资源新材料可持续发展。”原液着色技术的运用和推广,将引领纤维制造及下游纺织行业向工艺精简、功能集成、清洁生产的方向发展。当今纤维技术发展趋势是高品质、高功能、低能耗、低排放,原液着色技术顺应这一发展趋势,与传统的染色方法相比,原液着色的优势更为突出。公司主要从事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战略方向的原液着色纤维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FDY和POY等。公司专注主营业务,致力于通过原液着色技术提升涤纶长丝的色彩丰富性及生产过程的节能环保性,践行“绿色制造,持续发展”理念,积极推广绿色纤维标志产品,推动化纤产业升级发展,促进下游纺织行业绿色制造、清洁生产,带动了化纤行业及下游纺织行业的新旧产业融合。

(四)公司具有成长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持续增长。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较2017年增加13,387.08万元,增幅为29.43%;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较2018年增加6,249.29万元,增幅为10.62%。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率达到19.66%,增长率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2,941.64万元、3,712.26万元和5,476.72万元,有较大的增长。公司业务规模逐年增长,盈利能力逐年增强,具有成长性。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及净资产规模持续扩大,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和财务状况良好,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公司主要从事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战略方向的原液着色纤维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属于国家支持和鼓励的行业,得到国家多项产业政策的支持;同时,公司产品契合绿色纤维新的发展趋势,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与成长空间。

(五)符合创业板行业领域的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从事的行业所属的产业层级关系为C制造业—C28化学纤维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公司从事的行业所属的产业层级关系为“C28化学纤维制造业”之“C2822涤纶纤维制造”。

根据《化纤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化纤工业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差别化纤维产品、原液着色产业化关键技术均为重点发展的领域和方向;“原液着色等差别化、功能性化学纤维的高效柔性化制备技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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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优先鼓励的相关产业;同时,“环境友好型纤维”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新材料技术领域。

综上,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关于创业板定位要求。

四、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公司现有客户以境内为主,主要集中在长三角地区,客户较为分散;公司外贸业务主要出口国家为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泰国、土耳其等国,多为“一带一路”沿线新兴市场国家或地区。2017年至2019年,公司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55亿元、5.89亿元和6.51亿元,年复合增长率19.66%,分别实现净利润2,941.64万元、3,712.26万元、5,476.72万元,年复合增长率36.45%,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呈现逐年增长态势,盈利能力不断提高。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专注于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领域,是国内较早实现规模化生产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的企业之一。公司在研发创新、品牌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汇隆”牌有色涤纶长丝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出具的证明,公司产品近三年(2017-2019年)产量、销量等指标,在切片纺原液着色涤纶长丝细分行业中排名前三位。

(一)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

公司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领域的主要直接竞争对手包括华欣集团、中丽化纤及金霞新材等,上述公司尚未上市,其相关信息如下:

1、华欣集团

浙江华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欣集团”)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20,000万元,该公司所在地为浙江杭州萧山区。根据该公司网站信息,华欣集团是一家主要从事环保多色系纺织新材料、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集团,下属公司主要生产涤纶长丝、涤纶绣花线、聚酯切片等产品。

2、中丽化纤

杭州中丽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丽化纤”)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8,000万元,该公司所在地为浙江杭州萧山区。根据该公司网站信息,中丽化纤主要从事涤纶色丝、阻燃丝的研发、生产、销售,年产量达7万多吨。该公司主要产品为FDY、DTY、POY涤纶色纺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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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霞新材

浙江金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霞新材”)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为1,050万元,该公司位于浙江嘉兴市海盐县。根据该公司网站信息,金霞新材主要从事差别化化纤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有年产3万吨的涤纶长丝生产能力。该公司产品涵盖无染涤纶复丝FDY 30D-1000D、DTY50D-600D和无染涤纶单丝15D-60D。

4、公司的同行上市公司及数据

在涤纶长丝领域,公司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以通过熔体直纺方式生产FDY/DTY/POY白丝等常规涤纶丝为主,主要代表性企业为桐昆股份、新凤鸣、恒力石化等上市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与常规白色涤纶长丝在下游领域搭配使用,存在互补效应,两者多元并存,不属于直接的竞争对手。

相对于桐昆股份、新凤鸣及恒力石化采用熔体直纺生产方式,发行人采用切片纺生产方式。切片纺生产方式与发行人生产小批量、多品种、多色系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的特征相适应。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苏州龙杰为采用切片纺生产方式,其产品主要为仿皮毛涤纶长丝产品,属于生产方式与公司相近的差别化涤纶长丝企业,具有一定的可比性。

桐昆股份、新凤鸣和恒力石化主要采用熔体直纺生产的涤纶长丝白丝,主要应用于家纺、服装等制造业,产品应用领域与公司具有可比性;海利得主要生产涤纶工业长丝,其采购、生产及销售等方面与发行人具有一定的相似性。

由于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细分行业的主要竞争对手未上市,公司选择产品生产工艺接近、产品应用领域具有可比性及生产、销售等均有一定相似性的上市公司作为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比较。

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数据比较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经营成果分析”、“十、财务状况分析”和“十一、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的分析”。

(二)发行人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公司一直致力于通过原液着色技术提升涤纶长丝的色彩丰富性及生产过程的节能环保性。多年来,公司注重在产品研发方面的投入,不断通过设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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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开发并掌握了上千种多色系产品的配色方案;根据终端产品的使用特性,开发出了多种规格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系列产品。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积累了多项自主研究开发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制备工艺技术。

公司研发的多项新产品(新技术)被认定为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公司紧密围绕绿色纤维技术进行深入研究与开发,被评为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化纤行业绿色制造优秀企业和浙江省绿色企业等,也获得了浙江制造认证,被冠以浙江制造“品字标”,拥有与绿色纤维制造相关的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34项,形成了符合自身业务特点的专业技术优势。

2、节能环保优势

传统的化学纤维染色方式是对经纺丝生产的纺织品进行印染上色,存在高能耗、高污染等问题。发行人生产的原液着色纤维是指在纺丝过程中加入着色剂,纺丝和着色同时进行,直接产出有色纤维,拥有着色均匀、色牢度好、节能环保等特点,工艺属于物理变化,在纺丝过程中不会产生化学纤维传统染色过程中形成的污水排放问题,更为绿色环保,具有环境友好、节能减排等优势。公司的原液着色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获得了市场的广泛认可,报告期内销量逐年稳步增长。

3、品牌优势

公司具有十多年的原液着色涤纶长丝领域的研发和生产经验,在原液着色涤纶长丝行业知名度较高。

公司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起草了《原液着色涤纶低弹丝》(T/ZZB 1150—2019)标准。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出具的证明,公司产品近三年(2017-2019年)产量、销量等指标,在切片纺原液着色涤纶长丝细分行业中排名前三位。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与积累,公司及其产品曾荣获“湖州名牌产品”、“湖州市著名商标”、“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诚信民营企业”和“市政府质量奖”等荣誉或称号,在市场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产品优异的性能及良好的品质使公司在下游客户中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声誉,奠定了公司在差别化涤纶长丝行业中的优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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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区位优势

公司主要生产基地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地处杭嘉湖平原和长江三角洲经济带,长三角地区是我国化纤行业上下游产业链集聚之地。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聚酯切片、色母粒等的供应商主要集中在长三角地区。下游的纺织、家纺行业也集中分布在江浙地区,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命名的多个纺织品产业特色名城分布在公司附近,其中杭州市余杭区被命名为“中国布艺名城”、海宁市许村镇被命名为“中国布艺名镇”、桐乡市大麻镇被命名为“中国家纺布艺名镇”、绍兴市杨汛桥镇被命名为“中国窗帘窗纱名镇”等。

公司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稳定、便捷的原材料供应渠道,丰富的客户资源和稳定的市场需求。

5、管理优势

自公司设立以来,管理团队基本保持稳定。公司拥有一支技术能力强、生产经验丰富、团结合作的管理团队,多名高层管理人员具备化纤行业20年以上的技术、销售及管理经验,熟悉行业发展趋势,拥有丰富的营运经验。多数中层以上的管理层人员长期在公司任职,熟悉公司经营特点及管理模式,可以确保公司战略、研发方向、客户开发等事项在管理、执行的一致性、高效性。稳定、专业、高效的团队助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三)发行人竞争劣势

1、资金劣势

公司一直以来践行稳健的经营策略,保持着健康的资产负债率水平。相对于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而言,公司融资渠道相对单一,主要以自身积累和银行贷款提供资金支持。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逐年扩大,融资渠道单一对公司规模化发展形成制约。公司将以本次股票发行为契机,积极利用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功能,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发挥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壮大公司规模并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2、高端人才不足

研发与创新是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行业得以持续发展的重要根基,该行业涉及到机械制造、化工、材料学等多门学科技术的综合应用,对于人才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此外,随着业务的拓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迫切需要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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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经营、国际市场开拓等各类优秀专业人才的加盟。虽然公司的研发、管理、市场团队能够适应公司目前的业务需要,但从未来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公司仍然面临人才不足的困境,尤其是高端人才数量仍然较少。保持现有技术队伍和管理层的稳定、提高业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对公司未来的健康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五、生产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

(一)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产能、产量、销量情况

(1)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FDY、DTY及POY的产能、产量、销量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为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公司产品的产能利用率、产销率情况如下:

单位:吨

年度主要产品产能自产产量自产销量产能利用率产销率
2020年1-6月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FDY14,200.0011,582.7110,309.2381.57%89.01%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14,000.0013,174.9412,347.0494.11%93.72%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14,250.0012,446.67338.9387.35%2.72%
2019 年度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FDY33,000.0026,957.1227,528.2781.69%102.12%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32,000.0029,974.6628,155.2793.67%93.93%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29,000.0026,711.34648.0692.11%2.43%
2018 年度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FDY32,000.0026,369.0227,553.2882.41%104.48%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20,000.0019,864.8719,918.6799.32%100.27%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24,000.0019,585.49409.0881.61%2.09%
2017 年度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FDY32,000.0027,362.3327,747.3985.51%101.41%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15,000.0014,445.6214,599.9896.30%101.07%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20,000.0012,823.46-64.12%-

注:上述产能为公司设备的理论产能,产能利用率=自产产量/产能;产销率=自产销量/自产产量。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及生产设备的投入,公司产能逐年增加、产量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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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公司产能利用率较为充分。公司直接销售的主要产品为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FDY和DTY,报告期内产销率较为稳定。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主要用于生产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少量对外销售,因此产销率较低。

(2)公司POY产品的自用量及自用率情况

公司FDY产品的产销率或自用率与POY产品不存在直接关系;公司POY产品主要用于生产DTY产品,DTY产品直接对外出售,其产销率的计算已考虑POY产品的自用量。报告期各期,公司FDY的产销率分别为101.41%、104.48%、

102.12%和89.01%,DTY产品的产销率分别为101.07%、100.27%、93.93%和

93.72%,上述产品的产销率较高。

报告期各期,公司POY自用量及自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吨

年度产量自用量自用率
2020年1-6月12,446.6712,073.7397.00%
2019年度26,711.3426,079.3197.63%
2018年度19,585.4919,169.3297.88%
2017年度12,823.4612,879.97100.44%

注:自用率大于100%系领用期初存货所致。”

由上表可知,公司POY产品基本上用于自身DTY产品的生产,对外销售数量很少。

(3)发行人固定资产的规模与产能的匹配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机器设备与产能的匹配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6月30日 /2020年1-6月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
数量增幅数量增幅数量增幅数量
机器设备原值(万元)12,526.53-6.98%13,466.7639.58%9,647.8914.07%8,457.69
机器设备净值(万元)8,002.73-7.23%8,626.7650.35%5,737.8914.10%5,028.62
产能(吨)93,390-0.65%94,00023.68%76,00013.43%67,000
产能/机器设备原值(吨/万元)7.46-6.98-7.88-7.92
产能/机器设备净值(吨/万元)11.67-10.90-13.25-13.32

注:2020年1-6月公司产能为42,450吨,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2020年年初开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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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晚,且开工初期公司开工率不足,在计算2020年1-6月产能时根据上述因素影响剔除了约一个月的生产能力。为保持报告期各期上表数据计算口径的一致性,计算2020年1-6月产能与机器设备原值(净值)的配比数据时将产能年化处理。自2020年7月1日以来,公司生产正常有序,因此对产能年化计算时不做简单年化(半年乘以2)计算,而是考虑上半年产能计算时剔除约一个月的影响,将全年生产月份以11个月作为基础计算,具体年化过程如下:2020年度年化产能=42,450/(6-1)*11= 93,390吨。

由上表数据可知,报告期各期,公司机器设备原值对应的产能分别为7.92吨/万元、7.88吨/万元、6.98吨/万元和7.46吨/万元。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公司机器设备原值的增长幅度分别为14.07%、39.58%,产能的增长幅度分别为

13.43%和23.68%,公司机器设备原值和产能均保持增长趋势。

①2017年度和2018年度

2017年度和2018年度,公司机器设备原值与产能配比数据分别为7.92吨/万元和7.88吨/万元,机器设备净值与产能配比数据分别为13.32吨/万元和13.25吨/万元,单位机器设备产能数据较为稳定。

②2019年度

2019年度,公司机器设备原值与产能配比数据为6.98吨/万元,较2018年度下降了0.9吨/万元;机器设备净值与产能配比数据为10.90吨/万元,较2018年度下降了2.35吨/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机器设备增加但产能未完全释放所致。

2019年末公司机器设备原值较2018年末增加3,818.86万元,机器设备净值较2018年末增加2,888.87万元,2019年度公司新机器设备投入较大,其中2019年4、5月,公司价值909.59万元的加弹生产线陆续投入使用;2019年10月开始,公司价值2,427.77万元的多条POY和FDY的生产线陆续试车。2019年度公司新设备投入较多,因新设备测试、磨合以及投入生产时长等因素影响,2019年度公司新增的机器设备产能没有完全释放,导致公司产能的增加幅度(23.58%)低于了机器设备原值增加的幅度(39.58%),从而使公司2019年度机器设备与产能配比数据较2018年度有所下降。

③2020年1-6月

2020年1-6月,公司年化的机器设备原值与产能配比数据为7.46吨/万元,年化的机器设备净值与产能配比数据为11.67吨/万元,较2019年度有所提升,主要原因系机器设备原值和净值下降幅度大于年化产能下降幅度所致。

2020年6月末,公司机器设备原值为12,526.53万元、净值为8,002.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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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机器设备原值和净值较2019年末分别减少6.98%和7.23%,2020年1-6月公司无大额机器设备新增投入,同时因旧设备处置以及累计折旧增加等原因导致公司机器设备原值和净值较2019年末有所减少。

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2020年年初开工时间较晚,且开工初期公司开工率不足,在计算2020年1-6月产能时根据上述因素影响剔除了约一个月的生产能力,根据上表年化的2020年度产能数据为93,390吨,较2019年度下降了

0.65%。结合上述情况,2020年1-6月公司机器设备原值和净值下降幅度大于年化产能下降幅度,在公司生产持续稳定运行的情况下,公司单位机器设备产能数据较2019年度有所提升。

综上所述,报告期各期,公司机器设备原值与产能数据有所波动,但具有一定的匹配性,符合公司自身实际生产经营情况。

2、主要产品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内销为主,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内销17,331.8080.10%53,609.5182.33%51,491.0787.47%40,795.7989.70%
外销4,306.7319.90%11,507.4817.67%7,376.6312.53%4,684.8310.30%
合 计21,638.54100.00%65,116.99100.00%58,867.70100.00%45,480.62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区域的销售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4、按产品销售区域分析”。

3、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单价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单价变动 比例单价变动 比例单价变动 比例单价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9,450.44-13.48%10,922.46-4.70%11,460.7412.38%10,197.77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FDY8,841.11-13.91%10,269.37-3.12%10,599.7213.96%9,301.09
差别化有色涤9,198.52-5.49%9,733.03-0.37%9,7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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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平均销售单价随原材料价格和市场供求关系变动而有所波动。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和销售价格变动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经营成果分析”之“(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二)主要客户情况

公司的产品销售分为直销和经销两种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直销和经销模式的主营业务收入及占比如下表:

单位:万元

纶长丝POY项目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销16,810.3177.69%51,322.3178.82%53,513.1990.90%45,182.4899.34%
经销4,828.2222.31%13,794.6821.18%5,354.519.10%298.130.66%
合 计21,638.54100.00%65,116.99100.00%58,867.70100.00%45,480.6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分直销和经销两种销售模式的前五名客户(同一控制的企业合并计算)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直销模式下的前五名客户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营业收入占比
2020年1-6月
绍兴智臻纺织有限公司473.962.19%
印度尼西亚PT.HARLI DUNIA INDAH420.031.94%
巴基斯坦 ASHRAF IMPEX373.311.73%
江苏鸿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01.761.39%
韩国 LNS GLOBAL CO.,LTD290.571.34%
合 计1,859.628.59%
2019年度
印度尼西亚 PT.HARLI DUNIA INDAH999.201.53%
杭州强诺纺织有限公司882.261.35%
浙江菲摩斯纺织有限公司770.211.18%
诸暨市葆元实业有限公司722.9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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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营业收入占比
印度尼西亚 PT SINAR CONTINENTAL672.911.03%
合 计4,047.516.22%
2018年度
杭州强诺纺织有限公司901.301.53%
诸暨市葆元实业有限公司796.791.35%
吴江市佳帆纺织有限公司752.181.28%
诸暨市全发纺织厂730.581.24%
浙江嘿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586.821.00%
合 计3,767.666.40%
2017年度
杭州强诺纺织有限公司1,013.382.23%
诸暨市葆元实业有限公司848.371.87%
杭州众逸布业有限公司616.831.36%
江苏腾盛纺织科技集团有限公司512.571.13%
绍兴柯桥振麒纺织有限公司510.741.12%
合 计3,501.897.7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直销客户的销售数量与其生产规模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吨

客户名称销售数量年生产 规模
2020年 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绍兴智臻纺织有限公司481.27250.98--3,500.00
江苏鸿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61.13466.42264.88184.5040,000.00
杭州强诺纺织有限公司315.65877.44855.201,265.152,100.00
浙江菲摩斯纺织有限公司196.40795.17422.8941.785,000.00
诸暨市葆元实业有限公司125.02597.01685.94894.3125,000.00
吴江市佳帆纺织有限公司91.88261.93781.60126.3015,000.00
诸暨市全发纺织厂79.54337.36656.03226.544,000.00
浙江嘿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169.29392.89514.24236.395,000.00
杭州众逸布业有限公司39.19125.28145.35779.748,000.00
江苏腾盛纺织科技集团有限公司46.65479.40376.54494.246,309.00
绍兴柯桥振麒纺织有限公司8.8176.30202.04549.75510.00

1-1-153

注:公司下游客户为纺织企业,生产的产品以“米”作为计量单位,为了可比性,将“米”按一定的折算比例折算成“吨”列示。境外主要直销客户的生产需求规模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4、按产品销售区域分析”。公司主要直销客户为纺织织造厂家,其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各种纤维材料,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系其原材料之一,普遍应用于上述直销客户的相关纺织产品当中,公司向主要直销客户销售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数量在其生产需求范围内,与主要直销客户的生产规模具有匹配性。公司客户生产规模的折算方法情况如下:

公司客户的终端产品主要为墙布、窗帘布、沙发布、窗纱、床上用品等,由于客户存在同时生产多种产品,因此对于总的生产产量,不存在一个固定的折算比例。

同时,根据访谈了解,客户生产的同类型产品,也存在厚度、宽度等产品规格不一致的情况,因此,即使是具体某同类型产品,相应的重量也存在差异。客户主要根据日常生产经验,对于生产的产品将“米”按大致的折算比例区间折算成“吨”。

根据向主要客户的访谈确认,一般情况下,同样的规格,沙发布的重量大于窗帘布,窗帘布的重量大于墙布。不同产品的折算比例大致区间如下:

主要终端产品折算比例区间(米/千克)
墙布0.30-0.50
窗帘布、沙发布0.70-1.20

根据客户确认的折算比例区间,公司主要客户的产品、产量和折算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主要终端产品产量(米)年生产 规模(吨)折算比例 (米/千克)
绍兴智臻纺织有限公司墙布10,000,000.003,500.000.35
江苏鸿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窗帘布49,800,000.0040,000.000.80
杭州强诺纺织有限公司窗帘布、服装面料2,000,000.002,100.001.05
浙江菲摩斯纺织有限公司窗帘布、沙发布5,000,000.005,000.001.00
诸暨市葆元实业有限公司墙布、窗帘布75,000,000.0025,000.000.33
吴江市佳帆纺织有限公司窗帘布20,000,000.0015,000.000.75
诸暨市全发纺织厂墙布13,000,000.004,000.000.31

1-1-154

客户名称主要终端产品产量(米)年生产 规模(吨)折算比例 (米/千克)
浙江嘿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墙布、窗帘布7,000,000.005,000.000.71
杭州众逸布业有限公司窗帘布、沙发布10,000,000.008,000.000.80
江苏腾盛纺织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墙布、窗帘布9,013,096.006,309.000.70
绍兴柯桥振麒纺织有限公司窗帘布700,000.00510.000.73

如上表所示,绍兴智臻纺织有限公司、诸暨市葆元实业有限公司和诸暨市全发纺织厂等以墙布为主的生产企业,产品的每米的重量为0.3千克左右。江苏鸿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强诺纺织有限公司等其他以窗帘布和墙布等产品为主的生产企业,产品的每米的重量为0.7-1千克左右。

2、报告期内,公司经销模式下的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和占比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营业收入占比
2020年1-6月
湖州彩思汇纺织有限公司984.574.55%
湖州爱可丝化纤有限公司905.914.19%
海宁昌越纺织品有限公司827.553.82%
绍兴柯桥梁楠纺织品有限公司686.923.17%
绍兴齐陶轻纺原料有限公司468.862.17%
合 计3,873.8117.90%
2019年度
湖州彩思汇纺织有限公司2,603.324.00%
湖州爱可丝化纤有限公司2,477.633.80%
绍兴柯桥梁楠纺织品有限公司2,153.883.31%
海宁昌越纺织品有限公司2,035.113.13%
绍兴齐陶轻纺原料有限公司1,382.872.12%
合 计10,652.8116.36%
2018年度
海宁昌越纺织品有限公司1,685.622.86%
瑞安市华年贸易有限公司897.561.52%
绍兴柯桥梁楠纺织品有限公司716.361.22%

1-1-155

客户名称营业收入占比
湖州彩思汇纺织有限公司611.631.04%
湖州爱可丝化纤有限公司496.920.84%
合 计4,408.097.49%
2017年度
海宁昌越纺织品有限公司198.580.44%
深圳市鑫乔化纤有限公司99.560.22%
合 计298.130.66%

报告期内,公司经销商的选取标准、商品发货政策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具体内容
选取标准1、在纺织相关行业从业多年,具备较强服务客户的能力 2、熟悉有色涤纶长丝的应用领域,有能力为下游客户提供有色涤纶长丝方面的专业服务 3、有一定资产实力和销售经验 4、不得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具有密切家庭关系的成员具有关联关系
商品发货政策公司经销商主要位于公司附近区域,主要由经销商上门提货,运费均由经销商自己承担。公司不直接发货给终端客户,不直接与终端客户对接

报告期内,公司经销商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是否是公司关联方股权 结构主要人员从业经验公司是否发货给终端客户或与终端客户对接主要经营范围
1湖州彩思汇纺织有限公司陈亮50.00%、王静50.00%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严玉华 监事:陈亮该公司股东陈亮家族从事涤纶丝业务20年以上纺织品的设计与研发,棉麻制品、化纤制品、丝绸制品、针纺织品、遮光布、墙布、围巾、披巾、服装及原料的批发与零售(除棉花)
2湖州爱可丝化纤有限公司沈响华60.00%、潘文琴40.00%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沈响华 监事:潘文琴该公司股东沈响华夫妇从事涤纶丝业务5年以上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的销售
3绍兴柯桥梁楠纺织品有限公司梁杰80.00%、许耐娟20.00%执行董事、经理:许耐娟 监事:梁杰该公司股东梁杰家族从事涤纶丝业务10年以上批发、零售:轻纺原料、针纺织品、五金制品、窗帘窗饰及配件、服装及辅料
4绍兴齐陶轻纺原料有限公司朱福林100%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朱福林 监事:虞国芳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朱福林家族从事花边、绳带业务10年以上批发、零售:轻纺原料、针纺织品、服装辅料、床上用品
5瑞安市华年贸易有限公司余一帆70.00%、余列德30.00%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余一帆 监事:余列德该公司股东余一帆、余列德家族从事绳带生产与销售6年以上织带、松紧带、松紧绳、针纺织品、化纤制品、化纤原料销售
6海宁昌越纺织品沈会林执行董事、经理:沈会林原在海宁涤纶丝及纺织原料

1-1-156

序号公司名称是否是公司关联方股权 结构主要人员从业经验公司是否发货给终端客户或与终端客户对接主要经营范围
有限公司100%沈会林 监事:孙金囡许村经营涤纶长丝业务多年(不含鲜茧和籽棉)批发、零售
7海宁市后羿纺织有限公司陈兴娣50%、姚水金50%执行董事、经理:姚水金 监事:陈兴娣该公司股东姚水金夫妇从事涤纶丝业务5年以上
8桐乡市吉美贸易有限公司周建根100%执行董事、经理:周建根 监事:苏新娟周建根从事涤纶丝业务7年以上,其于2013年设立桐乡市大麻新建轻纺原料经营部针纺织品及其原辅料(除棉花的收购)、轻纺原料(除棉花的收购)、家纺用品、床上用品的销售
9深圳市鑫乔化纤有限公司李乔100%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李乔 监事:易浩李乔在包装材料从业多年,对该市场非常了解纺织化纤制品的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10苏州丝缘莱纺织有限公司陈洪掌100%执行董事:陈洪掌 监事:俞云仙陈洪掌从事遮光布贸易多年,熟悉江苏吴江地区纺织产业发展需求涤沦丝及纺织原料(不含鲜茧和籽棉)、服装辅料、家纺辅料、织带、绳、包装材料、床上用品、日用品、化纤原料销售

综上所述,公司经销商相关负责人均具有涤纶长丝或纺织相关行业多年的从业经验,熟悉有色涤纶长丝的应用领域,有能力为下游客户提供有色涤纶长丝方面的专业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与经销商的销售采用买断式销售模式,公司对经销商的产品销售主要由经销商上门提货,不存在公司直接发送至终端客户的情况,公司不直接与终端客户对接。公司下游客户对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需求具有小批量、多品种、多批次的特征,总体上公司的客户较为分散。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超过销售总额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况。

同行业可比公司前五大主要客户的占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
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苏州龙杰19.87%11.93%14.14%
桐昆股份7.24%4.06%7.76%
恒力石化17.23%8.89%26.03%
新凤鸣5.11%4.84%4.94%
海利得14.65%13.69%13.20%

1-1-157

汇隆新材16.44%8.93%7.70%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2020年1-6月数据未披露。如上表所示,公司主要客户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客户较为分散属于行业惯例。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在上述客户中拥有权益,公司与上述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3、新增销售额进入前五名的客户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新增销售额进入前五名的客户的成立时间,订单和业务的获取方式,合作历史,与该客户新增交易的原因,与该客户订单的连续性和持续性等情况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客户类型新增年度成立时间开始合作时间
1吴江市佳帆纺织有限公司直销客户2018年2006年2014年
2诸暨市全发纺织厂直销客户2018年2001年2015年
3浙江嘿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直销客户2018年2014年2016年
4印度尼西亚 PT SINAR CONTINENTAL直销客户2019年1960年2009年
5浙江菲摩斯纺织有限公司直销客户2019年2005年2008年
6印度尼西亚 PT.HARLI DUNIA INDAH直销客户2019年1982年2015年
7瑞安市华年贸易有限公司经销客户2018年2018年2018年
8绍兴柯桥梁楠纺织品有限公司经销客户2018年2018年2018年
9湖州彩思汇纺织有限公司经销客户2018年2018年2018年
10湖州爱可丝化纤有限公司经销客户2018年2018年2018年
11绍兴齐陶轻纺原料有限公司经销客户2019年2018年2018年
12绍兴智臻纺织有限公司直销客户2020年2019年2019年
13巴基斯坦 ASHRAF IMPEX直销客户2020年2004年2019年
14江苏鸿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直销客户2020年2011年2015年
15韩国 LNS GLOBAL CO.,LTD直销客户2020年2010年2018年

(1)订单和业务的获取方式

公司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获取境内与境外客户订单和业务:①“汇隆”牌有色涤纶长丝在差别化涤纶长丝行业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部分客户主动寻求合作;

②通过相关展会推广产品,开拓客户;③由销售人员进行客户跟踪和产品推广,

1-1-158

主动营销;④通过阿里巴巴等平台发布生产技术和产品信息进行网络推广和宣传。报告期内,公司客户按拓展途径分类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年度拓展途径销售收入(万元)收入占比(%)
2020年 1-6月品牌效应5,711.7526.40
展会推广1,600.297.39
主动营销11,188.0951.70
网络平台推广3,138.4014.51
合 计21,638.54100.00
2019年度品牌效应12,341.0218.96
展会推广5,091.027.81
主动营销37,437.3257.49
网络平台推广10,247.6415.73
合 计65,116.99100.00
2018年度品牌效应9,558.1416.24
展会推广4,054.156.89
主动营销36,060.1261.26
网络平台推广9,195.3015.62
合 计58,867.70100.00
2017年度品牌效应3,691.128.11
展会推广3,145.686.91
主动营销33,307.8573.23
网络平台推广5,335.9711.74
合 计45,480.62100.00

公司对客户开拓途径的管理方式主要如下:

①品牌效应。根据公司的经营方向与愿景,进行品牌规划与设计,统一品牌定位,确定品牌宗旨、品牌理念、品牌愿景、品牌结构等。

②展会推广。公司制定年度计划积极参加行业协会、政府平台认可的国内和国外知名的纺织或纱线展会,不断提高产品知名度。

③主动营销。公司由销售部统一落实“多措并举”的客户开拓管理办法,充分利用地理上的区位优势,重点落实销售人员不定期在江浙长三角纺织业集聚地区走访市场并收集行业信息、产品信息、客户信息,做好服务老客户和开拓新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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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的相关工作。

④网络平台推广。公司将持续加强与阿里巴巴等国际贸易资讯网站的合作,不定期更新公司产品与技术信息,增加国际潜在客户了解汇隆产品的可能性。

(2)新增客户原因

①直销客户前五名新增情况

报告期内,新增的前五大直销客户在报告期内与公司有较为稳定的业务合作,存在变动主要系其自身采购需求的变动导致销售额增加所致。公司与直销客户的合作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

报告期内,公司直销模式下销售额新增前五名的客户各期销售额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1吴江市佳帆纺织有限公司63.690.29249.410.38752.181.28123.490.27
2诸暨市全发纺织厂71.450.33373.530.57730.581.24220.460.48
3浙江嘿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153.230.71403.890.62586.821.00239.180.53
4印度尼西亚 PT SINAR CONTINENTAL235.221.09672.911.03546.660.93492.141.08
5浙江菲摩斯纺织有限公司176.360.82770.211.18480.570.8226.990.06
6印度尼西亚 PT.HARLI DUNIA INDAH420.031.94999.201.53123.730.21--
7绍兴智臻纺织有限公司473.962.19257.330.40----
8巴基斯坦 ASHRAF IMPEX373.311.73163.800.25----
9江苏鸿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01.761.39480.410.74301.410.51189.140.42
10韩国 LNS GLOBAL CO.,LTD290.571.34515.060.7963.560.11--

A、吴江市佳帆纺织有限公司

2017年度至2020年1-6月,公司对吴江市佳帆纺织有限公司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123.49万元、752.18万元、249.41万元和63.69万元;该客户2018年度进入公司直销收入前五名,其主要产品为窗帘布,以常规白色涤纶长丝印染为主,2018年度客户使用公司产品代替印染,对公司产品需求上升;2019年以来客户受下游市场影响,产品转向人造棉市场,对公司产品需求有所下降。

B、诸暨市全发纺织厂

2017年度至2020年1-6月,公司对诸暨市全发纺织厂的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

220.46万元、730.58万元、373.53万元和71.45万元;该客户2018年度进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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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直销收入前五名,其主要产品为墙布,以常规白色涤纶长丝印染为主,客户采购公司产品代替印染,对公司产品需求上升;2019年以来受客户下游订单结构调整,对公司产品需求有所下降。

C、浙江嘿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至2020年1-6月,公司对浙江嘿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239.18万元、586.82万元、403.89万元和153.23万元;该客户2018年度进入公司直销收入前五名,其主要产品为墙布和窗帘布等,因其自身采购需求变化,其每年向公司的采购金额也相应有所变化。

D、印度尼西亚 PT SINAR CONTINENTAL2017年度至2020年1-6月,公司对该客户的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492.14万元、546.66万元、672.91万元和235.22万元;该客户2019年度进入公司直销收入前五名,其在当地的沙发布市场占有较大市场份额,公司产品符合其要求,报告期内业务合作持续深化,需求持续增长。E、浙江菲摩斯纺织有限公司2017年度至2020年1-6月,公司对该客户的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26.99万元、480.57万元、770.21万元和176.36万元;该客户于2019年度进入公司直销收入前五名,其主要产品为窗帘布和沙发布,因下游客户需求的增加,其对公司产品需求上升。

F、印度尼西亚 PT.HARLI DUNIA INDAH2018年度至2020年1-6月,公司对该客户的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123.73万元、999.20万元和420.03万元,该客户于2019年度进入公司直销收入前五名,该客户在当地的床垫布和沙发布市场占有较大市场份额,公司产品符合其要求,报告期内业务合作持续深化,需求持续增长。G、绍兴智臻纺织有限公司2019年度至2020年1-6月,公司对该客户的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257.33万元和473.96万元,该客户于2020年1-6月进入公司直销收入前五名,主要产品为墙布,该客户墙布业务发展趋势良好,公司产品符合其要求,因此对公司产品需求有所增长。H、巴基斯坦 ASHRAF IMPEX2019年度至2020年1-6月,公司对该客户的销售收入金额分别163.80万元

1-1-161

和373.31万元,该客户于2020年1-6月进入公司直销收入前五名,巴基斯坦近年来纺织行业发展较快,原材料需求增加,公司注重外销业务的拓展,该客户需求量也有所增加。

I、江苏鸿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至2020年1-6月,公司对该客户的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189.14万元、301.41万元、480.41万元和301.76万元。2020年1-6月,该客户进入公司直销收入前五名,报告期内,公司与该客户保持着稳定合作关系,公司产品符合其要求,该客户根据自身需求向公司进行采购,采购规模有所增长。

J、韩国 LNS GLOBAL CO.,LTD2018年度至2020年1-6月,公司对该客户的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63.56万元、515.06万元和290.57万元。2020年1-6月,该客户进入公司直销收入前五名,该客户为公司长期跟踪的客户,公司不断提升自身产品质量,可以有效满足该客户对产品质量的要求,该客户向公司下达的采购订单也有所增加。

②直销客户前五名退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直销模式下销售额退出前五名的客户情况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成立时间开始合作时间退出年度是否还在继续合作
1杭州众逸布业有限公司2001年2006年2018年
2江苏腾盛纺织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2015年2018年
3绍兴柯桥振麒纺织有限公司2010年2016年2018年
4杭州强诺纺织有限公司2003年2006年2020年
5诸暨市葆元实业有限公司2002年2016年2020年

上述直销客户因自身业务或需求的变化,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量有所下降,但仍与公司保持着持续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各期,上述退出前五名的客户各期销售额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1杭州众逸布业有限公司31.960.15118.500.18155.570.26616.831.36
2江苏腾盛纺织科技集团有限公司47.800.22545.640.84438.910.75512.5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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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3绍兴柯桥振麒纺织有限公司8.080.0477.790.12205.330.35510.741.12
4杭州强诺纺织有限公司266.531.23882.261.35901.301.531,013.382.23
5诸暨市葆元实业有限公司119.370.55722.931.11796.791.35848.371.87

注:不含与“销售额进入前五名”重复的客户。

A、杭州众逸布业有限公司2017年度至2020年1-6月,公司对该客户的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616.83万元、155.57万元、118.50万元和31.96万元,该客户2018年度退出公司前五大客户,主要系该客户经营产品转型,采购主要材料由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转向白丝,对公司产品需求逐步下降。

B、江苏腾盛纺织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度至2020年1-6月,公司对该客户的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512.57万元、438.91万元、545.64万元和47.80万元,该客户于2018年度退出公司前五大客户,2017年度至2019年度保持年均500万元左右的采购额,2020年1-6月受客户下游订单影响产品转为白布、桌布,对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的需求量减少。

C、绍兴柯桥振麒纺织有限公司2017年度至2020年1-6月,公司对该客户的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510.74万元、205.33万元、77.79万元和8.08万元,该客户于2018年度退出公司前五大客户,主要系该客户主营业务发生变化,自2019年度起减少了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的采购。

D、杭州强诺纺织有限公司2017年度至2020年1-6月,公司对该客户的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1,013.38万元、901.30万元、882.26万元和266.53万元,该客户于2020年1-6月退出公司前五大客户,主要原因系该客户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其对公司产品需求量有所变化所致,报告期期后该公司根据自身需求采购量逐渐回升。

E、诸暨市葆元实业有限公司2017年度至2020年1-6月,公司对该客户的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848.37万元、796.79万元、722.93万元和119.37万元,该客户于2020年1-6月退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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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五大客户,2017年度至2019年度保持年均800万左右的采购额,主要原因系该客户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需求量有所下降所致,报告期期后该公司根据自身需求采购量逐渐回升。

(3)经销商客户及变动情况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客户数量不断增加,且部分客户具有采购频率高、单次采购金额少的特点,公司以直销模式服务下游客户难度也有所增加,为了更好的集中精力维护优质客户,同时也为了减少现金收款,公司积极发展与经销商合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17年,公司推动与经销商合作,并在2018年度积极发展经销模式,促进了报告期内经销业务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

公司选择与具有涤纶长丝相关行业从业经验的意向合作者确定经销业务合作关系,要求合作方成立规范的公司制企业,开展公司产品的经销业务。公司推动与经销商合作,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①公司客户主要以纺织业客户为主,以各地的相关纺织市场为中心,分布在相关市场周围。公司经销业务的合作方多为各地纺织市场附近多年从事涤纶长丝相关行业的人员,了解当地市场的需求与客户资源,经销商可以利用自身区位优势与本地资源服务周边客户。推动与经销商的合作,可以更好的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

②公司客户主要从事家纺行业,客户数量较多,且总体规模不大,部分客户存在上门提货现金付款的交易习惯,公司积极推动经销模式,集中精力维护优质客户,减少现金收款的现象,提升公司的管理效率。

③公司推动与经销商进行合作,可以提升公司产品在下游市场的品牌知名度,同时经销商可以快速响应客户的需求,有利于公司产品在中小微客户群体中的推广。

综上,公司产品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并积极推动与经销商的合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规范要求,具有合理性。

(4)经销商具备相关业务经验

公司经销商的主要负责人在与公司合作前,已从事涤纶长丝或相关下游行业多年,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了解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的用途、性能及市场行情,具备相关产品的销售经验。

上述新增进入前五名的经销商的主要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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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合作渊源是否为离职员工控制的公司是否是公司关联方股权结构主要人员从业经验
1湖州彩思汇纺织有限公司主动联系陈亮50.00%、王静50.00%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严玉华 监事:陈亮该公司股东陈亮家族从事涤纶丝业务20年以上
2湖州爱可丝化纤有限公司熟人介绍沈响华60.00%、潘文琴40.00%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沈响华 监事:潘文琴该公司股东沈响华夫妇从事涤纶丝业务5年以上
3绍兴柯桥梁楠纺织品有限公司主动联系梁杰80.00%、许耐娟20.00%执行董事、经理:许耐娟 监事:梁杰该公司股东梁杰家族从事涤纶丝业务10年以上
4绍兴齐陶轻纺原料有限公司主动联系朱福林100%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朱福林 监事:虞国芳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朱福林家族从事花边、绳带业务10年以上
5瑞安市华年贸易有限公司主动联系余一帆70.00%、余列德30.00%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余一帆 监事:余列德该公司股东余一帆、余列德家族从事绳带生产与销售6年以上

(5)终端销售情况

公司与经销商为买断式经销模式,未设置多级经销体系。经销商以其所在地为主要销售区域,面向周边终端纺织业客户。

公司经销商所在地周边家纺产业集聚,毗邻“中国布艺名城”杭州余杭区、“中国布艺名镇”海宁许村镇、“中国家纺布艺名镇”桐乡大麻镇、“中国窗帘窗纱名镇”绍兴杨汛桥镇和“亚洲最大的布匹集散中心——中国轻纺城”,上述地区纺织业发达,纺织生产厂家数量众多,经销商销售主要面向下游终端纺织业客户,市场广阔,终端销售具有可实现性。

(6)报告期内经销商的数量及变动情况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销商数量(家)1010102
新增经销商数量(家)--81
新增经销商销售额(万元)--3,420.76198.58
新增经销商销售额占经销收入比例--63.89%66.61%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发展经销模式,经销商数量从2家增加至10家,经销商稳定,未发生经销商退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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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品具有较为广泛的市场需求,随着国家环保政策的趋严,公司业务规模有所提升。近年来,公司产品获得了绿色纤维、浙江制造等多项认证,色彩丰富、环保性能突出、产品质量稳定,在下游客户中具有较为广泛的认可度,有助于公司产品在终端使用客户的推广。

4、公司与经销商合作方式及经销商期末库存情况

(1)公司经销商销售公司产品情况

公司与经销商系买断式的销售,未约定独家销售事宜,公司经销商不存在专门销售公司产品的情况。公司主要经销商的业务范围涉及白色涤纶长丝和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但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同类产品中,主要经销商均以销售公司产品为主。

报告期内,公司经销商的销售情况如下:

序号经销商名称是否专门销售公司产品是否是关联方销售其他 产品情况同类有色丝产品中销售公司产品占比
1湖州彩思汇纺织有限公司白色涤纶长丝,其他有色涤纶长丝80%
2湖州爱可丝化纤有限公司白色涤纶长丝100%
3绍兴柯桥梁楠纺织品有限公司白色涤纶长丝,其他有色涤纶长丝65%
4海宁昌越纺织品有限公司白色涤纶长丝100%
5绍兴齐陶轻纺原料有限 公司白色涤纶长丝,其他有色涤纶长丝60%
6瑞安市华年贸易有限公司白色涤纶长丝100%
7桐乡市吉美贸易有限公司白色涤纶长丝100%
8海宁市后羿纺织有限公司白色涤纶长丝100%
9深圳市鑫乔化纤有限公司白色涤纶长丝100%
10苏州丝缘莱纺织有限公司白色涤纶长丝100%

如上表所示,公司经销商不存在专门销售公司产品的情况,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下游客户终端应用主要为包括墙布、窗帘窗纱、沙发布等纺织面料、装饰材料等多个应用领域。公司主要由经销商上门提货,运费均由经销商自己承担。公司不直接发货给终端客户,不直接与终端客户对接。

(2)经销商不存在个人等非法人实体情况

公司选择与具有涤纶长丝相关行业从业经验的意向合作者确定经销业务合作关系,要求合作方成立规范的公司制企业,开展公司产品的经销业务。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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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公司经销商均为公司制企业,不存在个人等非法人实体情况。

(3)经销商的终端销售及期末库存情况

公司所在的湖州市家用纺织品行业发达,周边家纺产业集聚,毗邻“中国布艺名城”杭州余杭区、“中国布艺名镇”海宁许村镇、“中国家纺布艺名镇”桐乡大麻镇、“中国窗帘窗纱名镇”绍兴杨汛桥镇和“亚洲最大的布匹集散中心——中国轻纺城”,上述地区纺织业发达,纺织生产厂家数量众多,客户资源丰富。2017年以来,公司在湖州、桐乡、海宁和绍兴等地选择与当地经销商进行合作,依托上述地区的纺织产业集群,利用经销商的本地资源和服务优势,进一步推广公司的产品,促进公司业务量的进一步提升。

公司主要经销商在上述区域开展经销业务,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充足的客户需求,终端销售具有可实现性。

①经销商需求量及采购量匹配情况

报告期内,经销商向公司采购量和需求量的匹配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向公司采购量(吨)年需求量(吨)
2020年1-6月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2020 年度2019 年度
湖州彩思汇纺织有限公司1,090.462,523.39531.58-3,000.002,500.00
湖州爱可丝化纤有限公司991.172,369.19439.68-3,000.002,400.00
绍兴柯桥梁楠纺织品有限公司765.852,079.11642.43-2,400.002,000.00
海宁昌越纺织品有限公司892.571,925.761,560.24197.132,000.001,500.00
瑞安市华年贸易有限公司77.431,226.78830.19-1,400.001,300.00
绍兴齐陶轻纺原料有限 公司532.601,351.06426.68-1,500.001,300.00
桐乡市吉美贸易有限公司262.46735.54126.16-800.00700.00
海宁市后羿纺织有限公司481.18721.4175.25-1,500.001,000.00
苏州丝缘莱纺织有限公司260.17313.0216.50-800.00500.00
深圳市鑫乔化纤有限公司95.43274.48221.86100.52500.00300.00

注:2017年度和2018年度公司经销模式逐步推广,经销商需求量较小。上述需求量以2019年和2020年为基础,根据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的年度销售框架协议取得。

公司经销商根据其自身销售需求量向公司进行采购,报告期内,公司向经销商的销售量总体上在其需求量范围之内,具有匹配性。

②经销商期末库存情况

经现场实地察看及访谈情况,公司经销商在2019年末的库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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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经销商名称2019年末库存(吨)
1湖州彩思汇纺织有限公司70.00
2湖州爱可丝化纤有限公司40.00
3绍兴柯桥梁楠纺织品有限公司25.00
4海宁昌越纺织品有限公司21.00
5绍兴齐陶轻纺原料有限公司42.00
6瑞安市华年贸易有限公司0.50
7桐乡市吉美贸易有限公司21.00
8海宁市后羿纺织有限公司10.00
9苏州丝缘莱纺织有限公司13.00
10深圳市鑫乔化纤有限公司40.00
合 计282.50

2019年度,公司销售给经销商的产品为13,519.75吨,经销商期末库存数占公司销售给其产品数量的比重约为2.09%,占比较低。

综上,公司经销商根据下游客户需求向公司进行采购,主要由经销商上门提货,运费均由经销商自己承担。公司不直接发货给终端客户,不直接与终端客户对接。公司未向经销商压货,经销商不存在期末库存积压的情形。

5、公司客户按销售收入金额分层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客户销售收入金额统计的客户数量及对应收入的分层情况如下:

年度交易规模客户数量(个)数量占比(%)销售收入 (万元)收入占比(%)
2020年 1-6月1,000万元以上----
500万元-1,000万元40.253,404.9515.74
100万元-500万元241.515,340.0124.68
50万元-100万元593.704,066.1618.79
50万元以下1,50794.548,827.4240.79
合 计1,594100.0021,638.54100.00
2019年度1,000万元以上60.2311,834.7718.17
500万元-1,000万元110.427,526.4311.56
100万元-500万元1094.1620,581.1331.61
50万元-100万元1264.818,724.6613.40
50万元以下2,36890.3816,449.99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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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交易规模客户数量(个)数量占比(%)销售收入 (万元)收入占比(%)
合 计2,620100.0065,116.99100.00
2018年度1,000万元以上10.041,685.622.86
500万元-1,000万元100.407,072.3912.01
100万元-500万元1164.6221,451.6136.44
50万元-100万元1445.7310,003.8616.99
50万元以下2,24289.2218,654.2231.69
合 计2,513100.0058,867.70100.00
2017年度1,000万元以上10.041,013.382.23
500万元-1,000万元40.172,488.515.47
100万元-500万元863.5713,619.6129.95
50万元-100万元1395.779,735.5421.41
50万元以下2,17990.4518,623.5740.95
合 计2,409100.0045,480.62100.00

由上表可见,公司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下的客户数量多且分散,平均采购的规模不大,与公司客户对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需求具有小批量、多品种、多批次的特征相匹配。2017年-2019年,销售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客户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40.95%、31.69%和25.26%,呈现逐年下降趋势,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的客户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59.05%、68.31%、

74.74%,公司大客户集中度有所提高。2020年1-6月受疫情、原材料价格下降和半年度经营时长因素的影响,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导致销售收入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客户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下降,50万元以下的客户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下降有所上升。

公司在维持现有稳定客户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客户结构,集中精力开拓并维护优质客户,因此大客户集中度有所提高;公司小规模客户多以主动到公司上门提货为主,因其自身产品变化或转型等导致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变化,该类客户的变动属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自然现象。

公司客户分层情况具体如下:

(1)公司销售收入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客户情况

2017年度至2020年1-6月公司销售收入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客户数量分别为5家、11家、17家、4家,销售收入金额合计分别为3,501.89万元、8,7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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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19,361.19万元、3,404.95万元,500万元以上客户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分别为7.70%、14.87%、29.73%、15.74%,平均销售收入分别为700.38万元、796.18万元、1,138.89万元、851.24万元。2017年度-2019年度平均销售收入逐年上升且增长幅度较大,2020年1-6月受疫情影响销售数量、销售收入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且半年度数据与年度数据可比性不强。

客户采购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主要应用于下游的墙布、窗帘、沙发布等纺织、装饰材料等,由于纺织面料具有一定的相似性,部分下游客户会同时生产多种纺织面料,总体上,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主要为墙布、窗帘、沙发布等纺织面料、装饰材料等多个领域,部分也会用于服饰面料。

2017年度至2020年1-6月销售收入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客户以内销客户为主,同时由于经销业务模式推广,销售收入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客户中经销商销售收入占比逐年提高。

①2017年度销售收入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客户具体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内外销模式主要生产产品或下游客户应用销售收入占比
1杭州强诺纺织有限公司内销直销窗帘布、 服装面料1,013.3828.94%
2诸暨市葆元实业有限公司内销直销墙布、 窗帘布848.3724.23%
3杭州众逸布业有限公司内销直销窗帘布、 沙发布616.8317.61%
4江苏腾盛纺织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内销直销墙布、 窗帘布512.5714.64%
5绍兴柯桥振麒纺织有限公司内销直销窗帘布510.7414.58%
合计---3,501.89100.00%

由上表可见2017年度销售收入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客户均为内销客户,且客户类型均为直销客户,其主要生产产品或下游客户应用主要为家纺产品,家纺产品主要涵盖墙布、窗帘布、沙发布、窗纱等家纺面料。

②2018年度销售收入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客户具体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内外销模式主要生产产品或下游客户应用销售收入占比
1海宁昌越纺织品有限公司内销经销窗帘布、 特种纱1,685.62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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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内外销模式主要生产产品或下游客户应用销售收入占比
2杭州强诺纺织有限公司内销直销窗帘布、 服装面料901.3010.29%
3瑞安市华年贸易有限公司内销经销装饰材料897.5610.25%
4诸暨市葆元实业有限公司内销直销墙布、窗帘布796.799.10%
5吴江市佳帆纺织有限公司内销直销窗帘布752.188.59%
6诸暨市全发纺织厂内销直销墙布730.588.34%
7绍兴柯桥梁楠纺织品有限公司内销经销装饰材料716.368.18%
8湖州彩思汇纺织有限公司内销经销墙布611.636.98%
9浙江嘿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内销直销墙布、窗帘布586.826.70%
10印尼 PT SINAR CONTINENTAL外销直销沙发布546.666.24%
11浙江胜宇布艺有限公司内销直销窗帘布532.526.08%
合计---8,758.02100.00%

由上表可见,2018年度销售收入金额在500万以上客户以内销客户为主,内销客户销售金额为8,211.36万元,占比为93.76%;同时由于经销商收入规模的扩张,销售收入金额在500万以上的客户中,经销商共计4家,销售收入金额合计3,911.17万元,占比为44.66%;其余均为直销客户,销售收入金额合计为4,846.85万元,占比为55.34%。上述客户主要生产产品或下游应用主要以墙布、窗帘、沙发布等纺织、装饰材料为主。

③2019年度销售收入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客户具体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内外销模式主要生产产品或下游客户应用销售收入占比
1湖州彩思汇纺织有限公司内销经销墙布2,603.3213.45%
2湖州爱可丝化纤有限公司内销经销墙布2,477.6312.80%
3绍兴柯桥梁楠纺织品有限公司内销经销装饰材料2,153.8811.12%
4海宁昌越纺织品有限公司内销经销窗帘布、 特种纱2,035.1110.51%
5绍兴齐陶轻纺原料有限公司内销经销装饰材料1,382.877.14%
6瑞安市华年贸易有限公司内销经销装饰材料1,181.966.10%
7印尼PT.HARLIDUNIAINDAH外销直销床垫布、 沙发布999.205.16%
8杭州强诺纺织有限公司内销直销窗帘布、 服装面料882.26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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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内外销模式主要生产产品或下游客户应用销售收入占比
9浙江菲摩斯纺织有限公司内销直销窗帘布、 沙发布770.213.98%
10桐乡市吉美贸易有限公司内销经销沙发布、 特种纱752.923.89%
11诸暨市葆元实业有限公司内销直销墙布、 窗帘布722.933.73%
12印尼 PT SINAR CONTINENTAL外销直销沙发布672.913.48%
13海宁市后羿纺织有限公司内销经销墙布、 特种纱630.313.26%
14江苏腾盛纺织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内销直销墙布、 窗帘布545.642.82%
15洪都拉斯ZABCORDS.A外销直销服饰面料527.382.72%
16韩国LNSGLOBALCO.,LTD外销直销窗帘布515.062.66%
17诸暨市烜恒纺织有限公司内销直销窗帘布507.602.62%
合计---19,361.19100.00%

由上表可见,2019年度销售收入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客户以内销客户为主,内销客户销售金额为16,646.64万元,占比为85.98%;同时由于经销收入进一步增加,销售收入金额在500万以上的客户中,经销商共计8家,销售收入金额合计13,218.00万元,占比为68.27%;其余直销客户销售收入为6,143.19万元,占比为31.73%。

④2020年1-6月销售收入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客户具体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内外销类型主要生产产品或下游客户应用销售收入占比
1湖州彩思汇纺织有限公司内销经销墙布984.5728.92%
2湖州爱可丝化纤有限公司内销经销墙布905.9126.61%
3海宁昌越纺织品有限公司内销经销窗帘布、 特种纱827.5524.30%
4绍兴柯桥梁楠纺织品有限公司内销经销装饰材料686.9220.17%
合计---3,404.95100.00%

2020年1-6月受疫情影响销量同比上年有所下滑;原材料聚酯切片价格走低,销售单价下降,本期销售较上年同期下降,销售收入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客户数量减少。

⑤销售收入金额在500万元以上主要内销直销模式客户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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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名称成立时间住所注册资本(万元)股东及主要负责人年生产需求规模(吨)
1杭州强诺纺织有限公司2003年6月10日余杭区运河街道亭趾村3,200应强、应香富2,100
2诸暨市葆元实业有限公司2002年5月21日诸暨市应店街镇洪武路9号2,500应文艺、应文化25,000
3杭州众逸布业有限公司2001年6月11日杭州市余杭区东湖街道新塘社区3,000金祖法、沈月香8,000
4江苏腾盛纺织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1月27日沭阳县经济开发区桃园路南侧台北路西侧22,000滕召部、徐玉敏6,309
5绍兴柯桥振麒纺织有限公司2010年5月28日绍兴市柯桥区夏履镇夏东村清坞80沈华民、沈桂兴510
6吴江市佳帆纺织有限公司2006年7月3日七都镇庙港工业东区50钱传大、秦泉英15,000
7诸暨市全发纺织厂2001年11月14日诸暨市应店街镇诸阳村诸煌-应全灿4,000
8浙江嘿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9月12日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南新村3,600余师威、傅妙刚5,000
9浙江胜宇布艺有限公司2001年6月21日海宁市许村镇沈士工业区1,170王宇斌15,000
10浙江菲摩斯纺织有限公司2005年12月22日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新纺路8号5,800戚国培、曹玉芬5,000
11诸暨市烜恒纺织有限公司2012年7月11日诸暨市应店街镇三应村119号30孟建华、应水萍1,300

⑥销售收入金额在500万元以上主要内销经销商客户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合作渊源是否是公司关联方股权结构主要人员从业经验主要经营范围
1湖州彩思汇纺织有限公司主动联系陈亮50.00%、王静50.00%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严玉华 监事:陈亮该公司股东陈亮家族从事涤纶丝业务20年以上纺织品的设计与研发,棉麻制品、化纤制品、丝绸制品、针纺织品、遮光布、墙布、围巾、披巾、服装及原料的批发与零售(除棉花)
2湖州爱可丝化纤有限公司熟人介绍沈响华60.00%、潘文琴40.00%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沈响华 监事:潘文琴该公司股东沈响华夫妇从事涤纶丝业务5年以上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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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合作渊源是否是公司关联方股权结构主要人员从业经验主要经营范围
3绍兴柯桥梁楠纺织品有限公司主动联系梁杰80.00%、许耐娟20.00%执行董事、经理:许耐娟 监事:梁杰该公司股东梁杰家族从事涤纶丝业务10年以上批发、零售:轻纺原料、针纺织品、五金制品、窗帘窗饰及配件、服装及辅料
4绍兴齐陶轻纺原料有限公司主动联系朱福林100%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朱福林 监事:虞国芳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朱福林家族从事花边、绳带业务10年以上批发、零售:轻纺原料、针纺织品、服装辅料、床上用品
5瑞安市华年贸易有限公司主动联系余一帆70.00%、余列德30.00%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余一帆 监事:余列德该公司股东余一帆、余列德家族从事绳带生产与销售6年以上织带、松紧带、松紧绳、针纺织品、化纤制品、化纤原料销售
6海宁昌越纺织品有限公司主动联系沈会林100%执行董事、经理:沈会林 监事:孙金囡沈会林原在海宁许村经营涤纶长丝业务多年涤纶丝及纺织原料(不含鲜茧和籽棉)批发、零售
7海宁市后羿纺织有限公司主动联系陈兴娣50%、姚水金50%执行董事、经理:姚水金 监事:陈兴娣该公司股东姚水金夫妇从事涤纶丝业务5年以上
8桐乡市吉美贸易有限公司主动联系周建根100%执行董事、经理:周建根 监事:苏新娟周建根从事涤纶丝业务7年以上,其于2013年设立桐乡市大麻新建轻纺原料经营部针纺织品及其原辅料(除棉花的收购)、轻纺原料(除棉花的收购)、家纺用品、床上用品的销售

⑦销售收入金额在500万元以上主要外销客户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成立 时间主要业务是否为关联方是否存在纠纷
1印尼 PT SINAR CONTINENTAL1988年纺织制造业
2印尼 PT.HARLI DUNIA INDAH1984年纺织制造业
3韩国 LNS GLOBAL CO.,LTD2010年纺纱纤维批发
4洪都拉斯 ZABCORD S.A2014年纺织纤维制造业;花边、弹性织带制造与销售

(2)公司销售收入金额在50万元-500万元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2017年度至2020年1-6月销售收入金额在50万元-500万元客户数量分别为225家、260家、235家、83家,销售收入金额合计分别为23,355.15万元、31,455.47万元、29,305.80万元、9,406.17万元,50万元-500万元客户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分别为51.36%、53.43 %、45.01%、43.47%,平均销售金额分别为103.80

1-1-174

万元、120.98万元、124.71万元、113.33万元。

2017年度至2020年1-6月销售收入金额在50万元-500万元客户中外销收入占比分别为15.20%、17.12%、23.07%、28.39%,外销占比逐年提升,但总体仍以内销客户为主;销售收入金额在50万元-500万元客户中,主要以直销客户为主。

客户采购公司产品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主要应用于下游的墙布、窗帘、沙发布等纺织面料、装饰材料等,由于纺织面料具有一定的相似性,部分下游客户会同时生产多种纺织面料。总体上,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以家纺、装饰材料为主。

①2017年度销售收入金额在50万元-500万元的客户具体列示如下:

单位:个,万元

分类客户数量数量占比销售金额金额占比平均销售金额
内销194.0086.22%19,804.2984.80%102.08
外销31.0013.78%3,550.8615.20%114.54
销售区域小计225.00100.00%23,355.15100.00%103.80
经销2.000.89%298.131.28%149.07
直销223.0099.11%23,057.0298.72%103.39
销售模式小计225.00100.00%23,355.15100.00%103.80
家纺产品146.0064.89%16,484.2570.58%112.91
装饰材料54.0024.00%4,822.7220.65%89.31
服饰面料17.007.56%1,311.675.62%77.16
其他8.003.56%736.523.15%92.06
客户产品类型小计225.00100.00%23,355.15100.00%103.80

2017年度销售收入金额在50万-500万元的客户销售区域以内销为主,内销销售占比达84.80%;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直销销售占比达98.72%;终端产品中以家纺类终端产品为主,占比达70.58%,家纺产品主要涵盖墙布、窗帘布、沙发布、窗纱、床上用品等,装饰材料占比20.65%。

②2018年度销售收入金额在50万元-500万元的客户具体列示如下:

单位:个,万元

分类客户数量数量占比销售金额金额占比平均销售金额
内销219.0084.23%26,071.3282.88%119.05
外销41.0015.77%5,384.1517.12%131.32
销售区域小计260.00100.00%31,455.47100.00%120.98

1-1-175

分类客户数量数量占比销售金额金额占比平均销售金额
经销5.001.92%1,426.634.54%285.33
直销255.0098.08%30,028.8495.46%117.76
客户类型小计260.00100.00%31,455.47100.00%120.98
家纺产品170.0065.38%21,758.3069.17%127.99
装饰材料69.0026.54%7,248.8023.04%105.06
服饰面料14.005.38%1,791.085.69%127.93
其他7.002.69%657.292.09%93.90
客户产品类型小计260.00100.00%31,455.47100.00%120.98

2018年度销售收入金额在50万元-500万元的客户销售区域以内销为主,内销销售占比为82.88%,随着外销销售收入增长,外销收入占比较上年略有上升;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直销销售占比达95.46%,随着经销模式销售增长,经销收入占比较上年略有上升;终端产品中家纺类终端产品占比最高占比69.17%,家纺产品主要涵盖墙布、窗帘布、沙发布、窗纱、床上用品等,装饰材料占比较上年略有上升,为23.04%。

③2019年度销售收入金额在50万元-500万元的客户具体列示如下:

单位:个,万元

分类客户数量数量占比销售金额金额占比平均销售金额
内销181.0077.02%22,544.1476.93%124.55
外销54.0022.98%6,761.6623.07%125.22
销售区域小计235.00100.00%29,305.80100.00%124.71
经销2.000.85%576.681.97%288.34
直销233.0099.15%28,729.1298.03%123.30
客户类型小计235.00100.00%29,305.80100.00%124.71
家纺产品147.0062.55%19,452.4166.38%132.33
装饰材料66.0028.09%7,552.6425.77%114.43
服饰面料14.005.96%1,520.895.19%108.63
其他8.003.40%779.872.66%97.48
客户产品类型小计235.00100.00%29,305.80100.00%124.71

2019年度销售收入金额在50万元-500万元的客户销售区域以内销为主,内销销售占比为76.93%,随着外销销售收入增长,外销收入占比较上年略有上升;销

1-1-176

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直销销售占比达98.03%,经销销售模式收入占比与上年基本一致;终端产品中家纺类终端产品占比最高,占比为66.38%,家纺产品主要涵盖墙布、窗帘布、沙发布、窗纱、床上用品等,装饰材料占比为25.77%,较上年略有上升。

④2020年1-6月销售收入金额在50万元-500万元的客户具体列示如下:

单位:个,万元

分类客户数量数量占比销售金额金额占比平均销售金额
内销61.0073.49%6,735.8971.61%110.42
外销22.0026.51%2,670.2728.39%121.38
销售区域小计83.00100.00%9,406.17100.00%113.33
经销6.007.23%1,423.2715.13%237.21
直销77.0092.77%7,982.8984.87%103.67
客户类型小计83.00100.00%9,406.17100.00%113.33
家纺产品60.0072.29%6,971.1774.11%116.19
装饰材料13.0015.66%1,480.5215.74%113.89
服饰面料9.0010.84%869.129.24%96.57
其他1.001.20%85.340.91%85.34
客户产品类型小计83.00100.00%9,406.17100.00%113.33

2020年1-6月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有所下滑;同时,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聚酯切片价格呈现下降趋势,受原材料价格下降的影响公司产品销售单价也呈现下降趋势;同时,受半年度经营时长因素影响,2020年1-6月,公司销售收入金额在50万元-500万元的客户数量较2019年度有所减少。

(3)公司销售收入金额在50万元以下客户情况

2017年度至2020年1-6月,销售收入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客户数量分别为2,179家、2,242家、2,368家、1,507家,销售收入金额合计分别为18,623.57万元、18,654.22万元、16,449.99万元、8,827.42万元,50万元以下客户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分别为40.95%、31.69 %、25.26%、40.79%,平均销售金额分别为8.55万元、

8.32万元、6.95万元、5.86万元。

客户采购公司产品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主要应用于下游的墙布、窗帘、沙发布等纺织、装饰材料等,由于纺织面料具有一定的相似性,部分下游客户会同时生产多种纺织面料,总体上,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以家纺、装饰材料为主。公司

1-1-177

销售收入金额在50万元以下客户平均采购规模较小,且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具体情况如下:

年度客户数量(个)数量占比(%)销售收入 (万元)收入占比(%)平均销售额 (万元)
2020年1-6月1,50794.548,827.4240.795.86
2019年度2,36890.3816,449.9925.266.95
2018年度2,24289.2218,654.2231.698.32
2017年度2,17990.4518,623.5740.958.55

公司产品广泛用于纺织面料,比如窗帘、墙布、沙发布等。公司所在的湖州市家用纺织品行业发达,周边家纺产业集聚,毗邻“中国布艺名城”杭州余杭区、“中国布艺名镇”海宁许村镇、“中国家纺布艺名镇”桐乡大麻镇、“中国窗帘窗纱名镇”绍兴杨汛桥镇和“亚洲最大的布匹集散中心——中国轻纺城”,上述地区纺织业发达,纺织生产厂家数量众多,且多为中小民营企业,群体较为分散,数量众多。综上所述,公司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下的客户数量多且分散,平均采购的规模不大,与公司客户对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需求具有小批量、多品种、多批次的特征相匹配。2017年-2019年,销售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客户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40.95%、31.69%和25.26%,呈现逐年下降趋势,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的客户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59.05%、68.31%、74.74%,公司大客户集中度有所提高。2020年1-6月受疫情、原材料价格下降和半年度经营时长因素的影响,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导致销售收入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客户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下降,50万元以下的客户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下降有所上升。

(4)公司客户合同的管理情况

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产品属于较为标准化的工业品,无需安装、施工等复杂的交易环节,公司与客户交易过程中多采用格式性的合同条款,约定交货产品的名称、结算方式、运输方式、质量纠纷解决机制等条款,公司产品价格随行就市,并以提货数量确定最终交易数量。

公司产品广泛用于家纺面料,比如窗帘、墙布、沙发布、汽车内饰面料等。公司所在的湖州市家用纺织品行业发达,周边家纺产业集聚,纺织生产厂家数量众多,且主要为交易规模不大的客户,该类客户存在交易频次较多,单次交易金

1-1-178

额较小的特点。由于公司下游纺织行业客户数量众多且平均规模不大,较多客户存在到厂上门提货,单次采购量较小的情况。公司客户数量多且分散,报告期各年度,公司客户数量均在2,000家以上,基于客户的交易习惯以及交易便利性,在报告期初期,公司未对小型客户到厂小额采购时明确要求签署购销合同,但在该种情形下,公司要求客户出厂前需验清货物、结清款项。

报告期各期,公司统计的未签署合同销售量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未签合同的销售数量(吨)69.83659.752,064.514,396.27
涉及的交易笔数679.001,600.002,120.002,345.00
平均交易规模(吨/笔)0.100.410.971.87
总销售量(吨)23,602.7561,470.7353,609.6247,127.28
未签合同销售量占总销售量的比重0.30%1.07%3.85%9.33%

报告期各期,公司未签合同销售量分别为4,396.27吨、2,064.51吨、659.75吨和69.83吨,占报告期各期公司总销售量的比重分别为9.33%、3.85%、1.07%和

0.30%,呈现逐年降低趋势,主要原因在于2018年以来,公司加强了合同管理,进一步完善自身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制定了《合同管理办法》、《零散客户销售管理细则》、《零散客户业务合同管理办法》等以规范对小型客户的管理。报告期内,公司未签合同的销售数量逐年降低,2020年1-6月,公司未签合同的销售数量为69.83吨,主要系小型客户零星小额销售所致。目前,公司主要的销售业务均已按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履行签署合同的流程。

同时,针对签署合同的客户,公司会提前与客户确定产品具体名称、规格、数量以及交易价格、付款方式等,相关合同的约定事项在发货前双方会达成合意。公司一般要求在签署合同后发货,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存在双方盖章用印时间影响、合同邮寄送达时间延后等情况,从而会产生书面合同的归档时间晚于发货时间的情形。上述情况不影响双方的交易实质,不影响销售收入的实现和确认,且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上述情况产生的诉讼纠纷事项,不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公司客户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减少客户对应收入的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1-1-179

年度交易规模当期新增客户当期减少客户
当期销售收入(万元)当期收入占比(%)上期销售金额(万元)上期收入占比(%)
2020年 1-6月100万元(不含)以上120.420.563,709.375.70
100万元(含)以下1,468.346.796,698.2210.29
合 计1,588.767.3410,407.5915.98
2019 年度100万元(不含)以上1,945.752.992,260.363.84
100万元(含)以下5,137.267.895,846.259.93
合 计7,083.0110.888,106.6113.77
2018 年度100万元(不含)以上4,865.338.26406.380.89
100万元(含)以下7,260.9812.334,944.3910.87
合 计12,126.3120.605,350.7611.76
2017 年度100万元(不含)以上1,946.484.28--
100万元(含)以下8,712.5519.162,535.798.30
合 计10,659.0323.442,535.798.30

注1:当期新增的客户系与2016年客户相比,报告期内首次交易的客户。注2:当期减少的客户系以上期客户为基数,当期及报告期内以后各期均未发生交易的客户。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客户对应的收入占当期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3.44%、

20.60%、10.88%和7.34%,减少客户对应的收入占上期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30%、

11.76%、13.77%和15.98%,报告期各期减少客户对应的收入占上期收入的比重逐期上升,但减少的客户主要为交易规模在10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较为分散,客户数量变动一方面是因为客户自身产品变化、转型等原因自动退出,另一方面公司在维持现有稳定客户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客户结构,集中精力开拓并维护优质客户、同时积极培育经销客户。

(1)减少客户分层销售规模及对应的收入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减少客户的分层销售规模及对应的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家,万元

时间交易规模减少家数对应其上期销售额平均销售额上期 总销售额减少客户上期金额占上期总销售额比重(%)
2020年1-6月100万元 (不含)以上20.003,709.37185.4739,942.339.29
100万元(含)以下1,345.006,698.224.9825,174.6526.61
合计1,365.0010,407.597.6265,116.9815.98

1-1-180

时间交易规模减少家数对应其上期销售额平均销售额上期 总销售额减少客户上期金额占上期总销售额比重(%)
2019年度100万元 (不含)以上13.002,260.36173.8730,209.627.48
100万元(含)以下908.005,846.256.4428,658.0820.40
合计921.008,106.618.8058,867.7013.77
2018年度100万元 (不含)以上3.00406.38135.4617,121.502.37
100万元(含)以下825.004,944.395.9928,359.1117.43
合计828.005,350.766.4645,480.6111.76
2017年度100万元 (不含)以上---9,034.15-
100万元(含)以下392.002,535.796.4721,517.5411.78
合计392.002,535.796.4730,551.698.30

①公司减少的小规模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交易规模100万元(含)以下减少客户对应的上期销售金额合计分别为2,535.79万元、4,944.39万元、5,846.25万元、6,698.22万元,减少客户中交易规模在100万元(含)以下的占比分别为100%、92.41%、72.12%、64.36%,即减少客户主要系交易规模较小的客户。公司减少的客户平均交易规模较小,其销售产品主要由下游客户订单需求决定,存在因产品结构快速调整转向其他产品市场、产品风格调整对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需求减少等情况,因此,公司下游小规模的客户变动相对较多。公司在维持现有稳定客户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客户结构,集中精力开拓并维护优质客户,而小规模客户,多以主动到公司上门提货为主,因其自身产品变化或转型等导致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变化,该类客户的变动属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自然现象。

②公司减少的交易规模100万元以上的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交易规模100万元以上减少客户对应的上期销售金额合计分别为0万元、406.38万元、2,260.36万元、3,709.37万元,根据访谈了解,该类客户多因自身产品调整或业务变化等原因减少对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的采购,未对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的连续性和持续性产生较大影响。

2020年1-6月交易规模100万元以上减少的20家客户中外销客户10家、内销客户2家系受国内外“新冠”疫情影响,出于当地疫情防控原因,暂无交易业务发

1-1-181

生,公司预计在国内外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的情况下,仍将与其继续合作(该部分客户截至2020年10月末已有4家恢复与公司的合作)。

③公司新增的交易规模100万元以上的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交易规模100万元以上的客户数量分别为15家、15家、10家和1家,该部分新增客户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4.28%、8.26%、2.99%、

0.56%。

公司地处长三角经济带,纺织业发达,具有明显的境内销售区位优势,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和稳定市场需求,“汇隆”牌有色涤纶长丝在差别化涤纶长丝行业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下游客户对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的品质及性能稳定性要求较高,公司注重自身品牌的维护,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也为公司带来了优质客户资源。

④公司交易规模100万元以上的客户持续性和稳定性情况

报告期各期,交易规模在100万元以上减少客户对应上期销售金额占该层客户上年度销售金额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2.37%、7.48%、3.83%(其中2020年1-6月剔除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暂未合作客户),即报告期内各期交易规模在100万元以上主要客户中持续合作客户占比为100%、97.63%、92.52%、96.17%。报告期各期,持续合作的主要客户占比均在90%以上,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

⑤报告期内,公司与新增或退出客户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报告期内,公司与新增或退出客户不存在诉讼纠纷事项或其他潜在纠纷。

综上所述,公司在维持现有稳定客户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客户结构,集中精力开拓并维护优质客户,而小规模客户,多以主动到公司上门提货为主,因其自身产品变化或转型等导致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变化,该类客户的变动属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自然现象。报告期各期,在交易规模100万元以上主要客户中,公司持续合作的主要客户占比均在90%以上,该类客户未出现大幅减少的情况,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

7、境外客户销售情况

(1)境外客户的稳定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境外客户的销售情况列示如下:

1-1-182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印度尼西亚 PT SINAR CONTINENTAL235.225.46672.915.85546.667.41492.1410.50
印度尼西亚 PT.HARLI DUNIA INDAH420.039.75999.208.68123.731.68--
泰国 BETA WEAVING FACTORY CO., LTD68.351.59281.452.45449.106.09112.332.40
巴基斯坦 SHARIF AND CO66.941.55268.262.33457.186.2090.431.93
韩国 LNS GLOBAL CO., LTD290.576.75515.064.4863.560.86--
洪都拉斯 ZABCORD S.A38.430.89527.384.58252.873.4350.391.08
土耳其 KUCUKLER TEKSTIL SANA VE TIC A S162.013.76225.651.96226.883.08195.954.18
巴基斯坦 SABA INTERNATIONAL--226.501.97418.285.67--
摩洛哥 SINTEMA SARL--95.270.83124.001.68321.106.85
巴基斯坦 ASHRAF IMPEX373.318.67163.801.42----
印度尼西亚 PT PANJIMAS TEXTILE----434.535.8947.021.00
巴基斯坦 S.S.INTERNATIONAL--385.813.3592.071.25--
摩洛哥 SIMTIS--90.570.7961.980.84210.244.49
合 计1,654.8638.424,451.8738.693,250.8444.071,519.6032.43

注:比例为客户销售收入占境外销售收入的百分比。报告期内,外销客户根据自身需要向公司进行采购,公司与主要的外销客户保持着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境外客户的销售占比分别为

32.43%、44.07%、38.69%和38.42%,总体占比较为稳定,且公司与主要外销客户交易具有连续性,合作关系稳定。

(2)境外客户的信用情况

公司与境外客户合作前会对其实力、信誉等情况进行评估,结合历史合作记录、采购规模、回款情况等综合判断是否与境外客户开展合作。报告期内,公司与境外客户合作情况良好,未发生质量及货款纠纷,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2019年末的外销应收账款回款率为98.35%,公司主要境外客户回款情况正常,不

1-1-183

存在货款支付违约等信用不良的情况,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名境外客户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及期后回款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主要外销客户应收账款余额378.8669.49396.13191.73
主要外销客户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金额378.8669.49396.13191.73
期后回款比例100.00%100.00%100.00%100.00%

注:2020年6月30日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为2020年9月末的回款情况。

六、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

1、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金额及占比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聚酯切片(PET)、色母粒、油剂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及占各期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材料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采购额比例采购额比例采购额比例采购额比例
聚酯切片12,428.9582.00%34,175.9281.69%33,799.6883.90%25,326.6884.65%
色母粒1,149.997.59%3,844.849.19%3,329.248.26%2,131.557.12%
油剂397.932.63%1,053.312.52%792.071.97%631.912.11%
合 计13,976.8892.21%39,074.0893.40%37,920.9994.13%28,090.1493.89%

公司产品为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其主要原材料为聚酯切片,主要辅料为色母粒和油剂,主要原材料聚酯切片的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金额的80%以上,符合产品的特点及行业的特征。

2、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及分析

(1)聚酯切片的采购价格波动及分析

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聚酯切片为原油下游产品,其价格随着原油价格波动而有所波动,市场价格透明。公司采购聚酯切片的价格形成机制为根据自身生产需求量和聚酯切片的市场价格走势,结合不同供应商的报价以及供货的稳定性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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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采购时机和采购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材料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单价变动 比例单价变动 比例单价变动 比例单价
聚酯切片4,620.82-25.55%6,206.80-13.94%7,212.5715.35%6,252.95

2018年度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聚酯切片平均采购价格较2017年度增长

15.35%,2019年度聚酯切片价格回落至2017年度相近水平。聚酯切片属于石化产品,市场化程度较高,其价格主要受原油价格波动影响,2016年以来,国际原油价格处于上升趋势,并在2018年第三季度达到近年来的高位,2018年第三季度以后,国际原油价格开始出现震荡下行趋势。2020年1-6月聚酯切片采购平均单价受国际原油价格下滑而相应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聚酯切片月均采购价格与国内聚酯切片月均价格及全球原油初级产品价格指数对比如下图:

数据来源:同花顺 IFIND数据

如上图所示,报告期内,公司聚酯切片的月均采购价格与聚酯切片市场月均价及走势总体一致,并且总体符合全球原油初级产品价格指数波动趋势。

(2)2019年公司采购聚酯切片价格略高于市场单价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9年度,公司采购聚酯切片的价格与市场均价的比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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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吨

市场均价公司平均采购价格差异差异率
7,022.007,144.54122.551.75%

注:上述价格为含税价格。由上表可知,公司2019年聚酯切片平均采购价格与市场均价的差异率为

1.75%,两者价格接近。

①2019年度,公司聚酯切片分月采购价格与市场均价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时间市场每月报价次数市场均价公司平均采购价格差异差异率
2019年1月227,730.687,705.49-25.19-0.33%
2019年2月157,811.677,895.9584.291.08%
2019年3月217,823.817,918.7594.941.21%
2019年4月227,762.507,976.42213.922.76%
2019年5月207,108.757,432.35323.604.55%
2019年6月196,843.426,774.13-69.29-1.01%
2019年7月227,369.327,513.31144.001.95%
2019年8月226,663.646,848.67185.032.78%
2019年9月216,686.906,857.15170.252.55%
2019年10月196,307.896,505.90198.003.14%
2019年11月215,969.056,098.61129.562.17%
2019年12月226,186.366,207.8021.440.35%
平均数20.507,022.007,144.54122.551.75%

注:上述价格为含税价格。上述价格的分月比较图如下:

1-1-186

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聚酯切片为原油下游产品,其价格随着原油价格波动而有所波动,市场价格较为透明。公司采购聚酯切片的价格形成机制为根据自身生产需求量和聚酯切片的市场价格走势,结合不同供应商的报价以及供货的稳定性综合确定采购时机和采购价格。公司采购聚酯切片采用现货价格与合约价格两种形式,现货价结算模式下,采购价格随行就市,采购价格跟当日聚酯切片市场价格直接相关;为锁定后续某一段时间的聚酯切片的采购价格,公司亦会采用合约价格结算模式,在该种结算模式下,采购价格按照合约价格结算,会导致聚酯切片采购入库价格高于或低于当时的市场平均报价。公司聚酯切片的采购价格与市场均价有小幅差异的具体原因如下:

A、上述市场均价由各月的多次报价平均计算所得。2019年度,聚酯切片市场报价每月的平均次数为20.50次,即每月中20.50天均有报价数据。2019年度,公司聚酯切片每月的平均采购入库次数为11.25次,公司聚酯切片采购根据自身生产需求量和聚酯切片的市场价格走势,结合不同供应商的报价以及供货的稳定性综合确定采购时机和采购价格。公司聚酯切片的采购时点和市场每日报价时点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因此,导致公司聚酯切片的采购价格与市场均价有小幅差异,但总体上不存在明显偏差。

B、为了保证聚酯切片供应的稳定性,公司选择了多家供应商采购,该类供应商多为上市公司体系内企业、大型国企或其他大型聚酯切片供应商,每家供应商根据客户合作情况、采购量及具体采购时点等因素报价也会有所差异,公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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酯切片的采购价格系多家供应商的平均采购价格,因此与市场平均价格数据有小幅差异。

②2019年5月、8月及10月公司聚酯切片采购价格与市场报价差异原因2019年4月和2019年5月,公司聚酯切片平均采购价格分别比市场平均报价高

2.76%和4.55%,2019年8月、9月、10月,公司平均采购价格比市场平均售价高

2.78%、2.55%、3.14%,主要原因为2019年4月-5月、8月-10月,聚酯切片市场价格总体处于下行趋势区间,而公司会在月初或者上月末确定现货采购价格以及部分采用合约价格结算锁定原材料价格,在聚酯切片价格波动较大,但在月初采购结算或锁定价格的情况下,会出现聚酯切片采购价格与市场报价差异较大的情形。

例如,2019年4月1日,公司结合上月聚酯切片价格情况,以合约价格结算模式向国投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采购的1,200吨,该公司系大型央企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该笔采购的合约锁定价格为8,169.90元/吨,但2019年4月聚酯切片平均市场报价为7,762.50元/吨,呈现下行趋势,从而导致公司当月的聚酯切片采购价格高于市场平均报价。

2019年5月、8月和10月,聚酯切片按日的市场报价数据如下:

单位:元/吨

序号时间5月 市场报价时间8月 市场报价时间10月 市场报价
12019-05-057,5752019-08-016,8752019-10-086,575
22019-05-067,5252019-08-026,8252019-10-096,550
32019-05-077,5252019-08-056,7752019-10-106,550
42019-05-087,5252019-08-066,6752019-10-116,525
52019-05-097,5252019-08-076,6252019-10-126,525
62019-05-107,5002019-08-086,5752019-10-146,525
72019-05-137,4752019-08-096,6002019-10-156,500
82019-05-147,4502019-08-126,6002019-10-166,400
92019-05-157,3502019-08-136,5502019-10-176,350
102019-05-167,2752019-08-146,7252019-10-186,300
112019-05-177,1502019-08-156,7252019-10-216,200
122019-05-216,9502019-08-166,7252019-10-226,100
132019-05-226,8502019-08-196,7502019-10-23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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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时间5月 市场报价时间8月 市场报价时间10月 市场报价
142019-05-236,8002019-08-206,7502019-10-246,100
152019-05-246,6252019-08-216,7002019-10-256,125
162019-05-276,6002019-08-226,6752019-10-286,125
172019-05-286,6252019-08-236,6252019-10-296,100
182019-05-296,6252019-08-266,5752019-10-306,100
192019-05-306,6252019-08-276,5502019-10-316,100
202019-05-316,6002019-08-286,550--
21--2019-08-296,550--
22--2019-08-306,600--
均价7,108.75-6,663.64-6,307.89

数据来源:同花顺 IFIND数据

由上表可知,聚酯切片每月的市场报价均价系当月多日的市场报价平均计算所得,而公司采购聚酯切片分为现货价格与合约价格两种形式,且公司采购并非按照聚酯切片每日的市场报价逐一对应采购,而是根据自身当月需求以及结合供应商供货的稳定性进行采购,且因不同供应商在不同时点的报价也存在差异,因此导致了2019年5月、8月、10月公司聚酯切片采购价格与市场月均报价有所差异。上述月份中,公司向主要供应商采购的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时间供应商名称采购单价(含税)价格类型(合约价OR现货价格)市场平均报价区间是否落在区间
2019-5国投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8,000.00合约价6,600-7,575
2019-5浙江物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7,650.00现货价6,600-7,575
2019-5浙江古纤道绿色纤维有限公司7,374.22现货价6,600-7,575
2019-5杭州逸暻化纤有限公司6,769.00现货价6,600-7,575
2019-5浙江佳宝新纤维集团有限公司7,057.39现货价6,600-7,575
2019-8国投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6,985.33合约价6,600-6,875
2019-8浙江古纤道绿色纤维有限公司6,758.61现货价6,600-6,875
2019-8浙江恒逸石化销售有限公司6,727.12现货价6,600-6,875
2019-10国投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6,550.00合约价6,100-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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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供应商名称采购单价(含税)价格类型(合约价OR现货价格)市场平均报价区间是否落在区间
2019-10浙江恒逸石化销售有限公司6,512.90现货价6,100-6,575
2019-10浙江古纤道绿色纤维有限公司6,478.17现货价6,100-6,575
2019-10浙江佳宝新纤维集团有限公司6,180.00现货价6,100-6,575

结合上述信息可知,上述月份公司向主要供应商采购的聚酯切片次数少于每月市场报价的次数,聚酯切片的市场价格波动较为频繁,公司采购使用现货价格与合约价格结算两种模式,从现货价格看,公司向不同供应商采购的价格与临近日的市场报价较为接近。2019年5月和8月,公司向大型央企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国投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采购价格超出当月市场平均报价区间,主要系公司为保障后续原材料的供货稳定性,通过合约价格结算模式提前锁定了结算价格,后续采购入库时聚酯切片市场价格处于下降下行区间内,从而导致公司向国投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采购价格超出当月市场平均报价区间。2019年5月,公司向大型国企浙江物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聚酯切片的价格为7,650元/吨,该笔采购系在5月初开展,与2019年5月5日聚酯切片市场报价7,575元/吨相比高出0.99个百分点,较为接近。综上所述,公司聚酯切片的采购价格与市场报价存在差异由上述多种因素影响所致。公司2019年聚酯切片平均采购价格与市场均价的差异率为1.75%,两者价格较为接近。从2019年全年来看,公司聚酯切片的采购价格在现货价格与合约价格的平衡下,整体上与2019年度聚酯切片市场平均报价接近,符合公司自身原材料的采购特点和实际采购情况。

(3)色母粒价格与可比市场价格的差异情况及差异合理性

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主要材料为聚酯切片,该类材料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的比重在80%以上,而色母粒主要起到着色的作用,在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合理配比添加色母粒可以使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色彩丰富、色牢度稳定,色母粒投入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的比重在9%以内。

从原材料投入数量上看,报告期各期,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生产过程中聚酯切片的投入占比在94%左右,色母粒的投入占比在1%左右,投入量占比较

1-1-190

小。多年来,公司注重在产品研发方面的投入,不断通过设备改造、技术创新,开发并掌握了上千种多色系产品的配色方案,因此公司采购的色母粒颜色、规格也众多,存在数千种不同色系的色母粒细分类别,且各种色母粒因为颜色及深浅浓度等原因其价格也存在差异,同时色母粒不是大宗化工材料,无公开的市场报价数据,市场价格信息较少,该类材料价格比较难度较大。上市公司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迪”)主要产品包括黑色母粒、彩色母粒、白色母粒等,该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了其彩色母粒的整体价格数据,但未披露具体细分类别的价格情况,根据其招股说明书披露信息可知,宝丽迪彩色母粒也存在各种细分品种,且存在颜/染料含量较高的深色母粒价格较高,颜/染料含量较低的浅色母粒价格较低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色母粒的平均采购价格高于宝丽迪披露的彩色母粒平均采购价格,并不存在显著低于市场价格的情况。

具体比较分析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单价变动 比例单价变动 比例单价变动 比例单价
宝丽迪彩色母粒平均销售价格48.15-6.25%51.3621.25%42.3616.28%36.43
公司色母粒平均采购价格51.62-18.94%63.6834.38%47.3926.31%37.52

注:宝丽迪数据来源于其招股说明书。

如上表所示,2017年度至2019年度,宝丽迪彩色母粒平均销售价格呈现上升趋势,2020年1-6月较2019年度有所下降。报告期各期,公司色母粒的平均采购价格分别为每千克37.52元、47.39元、

63.68元和51.62元,与宝丽迪彩色母粒平均销售价格同样呈先升后降的趋势,但公司色母粒平均采购价格高于宝丽迪披露的彩色母粒平均销售价格,价格变动趋势也大于宝丽迪,主要原因系公司采购的深色系色母粒较多,深色系色母粒中含颜/染料浓度较浅色系色母粒更高、价格更贵。

2017年至2019年,颜/染料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涨价趋势,公司因采购的深色系色母粒较多,色母粒平均采购价格也较高,采购价格增长幅度也较为明显;2020年1-6月,由于颜/染料的市场售价恢复常态及公司采购深色系色母粒的比例下降,2020年1-6月公司色母粒平均采购价格下降较多。

1-1-191

①宝丽迪彩色母粒价格变化的具体情况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宝丽迪彩色母粒的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每千克36.43元、42.36元、51.36元和48.15元,呈现先增后降的趋势,根据该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上述价格变化的原因如下:

宝丽迪2017年至2019年彩色母粒售价持续上涨,其披露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原材料颜/染料采购价格的持续上涨,该公司相应提高了彩色母粒的售价,其中颜/染料采购价格的持续上涨受到2017年12月连云港化工厂和2019年3月响水染料化工厂两起爆炸事件影响。2020年1-6月,宝丽迪颜/染料平均采购价格较2019年度下降15.78%,切片价格也呈现下降趋势,综合导致2020年1-6月宝丽迪彩色母粒平均销售价格较2019年度有所下降。

根据宝丽迪招股说明书披露信息,2019年宝丽迪向某客户1销售的彩色母粒价格为6.27万元/吨,远高于2018年的1.85万元/吨,主要原因为:该客户2018年购买的彩色母粒,主要为颜/染料含量较低的浅色母粒,产品的售价和单位成本均较低。宝丽迪2019年向某客户2销售的彩色母粒价格为8.13万元/吨,较2018年的

5.86万元/吨上涨较多,主要原因为:彩色母粒中存在多种型号产品,不同型号产品的价格存在差异。客户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具体产品型号,由于各期销售结构不同,平均售价存在差异。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宝丽迪彩色母粒的价格呈现先增后降的趋势,彩色母粒中存在多种型号产品,不同型号产品的价格会存在差异,其2019年度销售存在颜/染料含量高的彩色母粒价格明显高于平均销售价格的情况。

结合宝丽迪的相关信息可知,彩色母粒的颜色越深、颜/染料含量越高,其价格相应越高,公司采购的深色系色母粒较多,因此平均采购价格较高、价格波动趋势较大具有合理性。

②公司色母粒的价格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色母粒的平均每千克的采购价格分别为37.52元、47.39元、

63.68元和51.62元,与宝丽迪彩色母粒平均销售价格同样呈先升后降的趋势,但公司采购的色母粒规格众多,不同规格色母粒的价格相差较大。

公司综合考虑色母粒颜色深浅和色粉浓度因素将色母粒分为深色系色母粒和浅色系色母粒。

1-1-192

报告期各期,公司深色系色母粒和浅色系色母粒的采购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深色系色母粒781.3967.95%3,016.1078.45%2,533.3176.09%1,679.0378.77%
浅色系色母粒368.6032.05%828.7421.55%795.9423.91%452.5221.23%
合计1,149.99100.00%3,844.84100.00%3,329.24100.00%2,131.55100.00%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公司采购的色母粒中,深色系色母粒占比较高,浅色系占比较低。由于公司产品色系丰富,开发并掌握了上千种多色系产品的配色方案,报告期各期,公司根据产品配色需要采购不同颜色的色母粒材料,因下游产品需求不同导致公司不同年度采购的深色系色母粒、浅色系色母粒的比例存在一定波动。报告期各期,公司深色系色母粒和浅色系色母粒的采购单价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单价变动单价变动单价变动单价
深色系色母粒57.43-18.77%70.7035.86%52.0429.43%40.21
浅色系色母粒42.50-9.15%46.7826.79%36.9022.71%30.07
合计51.62-18.95%63.6834.38%47.3926.31%37.52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公司深色系色母粒的采购占比分别为78.77%、

76.09%、78.45%和67.95%,浅色系色母粒的采购占比分别为21.23%、23.91%、

21.55%和32.05%;深色系色母粒采购单价的变动分别为29.43%、35.86%和-18.77%,浅色系色母粒采购单价的变动分别为22.71%、26.79%和-9.15%。

公司深色系色母粒和浅色系色母粒的价格均存在先上升后下降的波动特征,主要受颜/染料的价格波动影响。其中,浅色系色母粒由于其原材料中颜/染料用量较少,其价格波动相对于深色系色母粒较小。

2018年度、2019年度,主要由于颜/染料的价格上涨,深色系色母粒价格增长较快,而公司色母粒主要以深色系色母粒为主,从而导致公司色母粒平均采购价格较高,且价格增幅较大。2020年1-6月,由于颜/染料的市场售价恢复常态及

1-1-193

公司采购深色系色母粒的比例下降,2020年1-6月公司色母粒平均采购价格下降较多。

综上所述,报告期各期,公司色母粒的平均采购价格与宝丽迪彩色母粒平均销售价格同样呈先升后降的趋势,但报告期各期公司色母粒平均采购价格高于宝丽迪披露的彩色母粒平均销售价格,价格变动趋势也大于宝丽迪,主要原因系公司采购的深色系色母粒较多,深色系色母粒中含颜/染料浓度较浅色系色母粒更高、价格更贵。2017年至2019年,颜/染料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涨价趋势,公司因采购的深色系色母粒较多,色母粒平均采购价格也较高,采购价格增长幅度也较为明显;2020年1-6月,由于颜/染料的市场售价恢复常态及公司采购深色系色母粒的比例下降,2020年1-6月公司色母粒平均采购价格下降较多。

3、各类原材料采购数量变动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及波动与公司主要产品产量的匹配情况如下表:

单位:吨

种类2020年 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数量数量变动数量变动数量
聚酯切片和色母粒的采购数量27,120.4955,665.8517.03%47,564.7215.81%41,071.71
主要产品产量(FDY+POY)24,029.3853,668.4616.79%45,954.5114.36%40,185.79

从上表可知,发行人主要原材料聚酯切片和色母粒的采购数量与主要产品产量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主要原材料采购数量变动合理。

(二)主要能源的采购情况

公司生产经营耗用的主要能源为电力。报告期内,公司消耗的电费、耗电量、电价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电费(万元)1,848.153,833.043,023.372,609.66
耗电量(万度)2,501.025,393.834,248.063,569.11
电价(元/度)0.740.710.710.73

注:以上电费及电价为含税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耗电量随着产量的增长而相应增长,电力由当地国网电力部

1-1-194

门供应,供应充足且价格基本稳定。

(三)报告期内各类原材料及能源耗用量与主要产品产量之间的匹配性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均为聚酯切片和色母粒,生产过程中耗用的主要能源为电力。

1、各类原材料投入与主要产品产量之间的匹配性

单位:吨

种类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数量占比数量占比数量占比数量占比
聚酯切片23,708.2594.24%52,183.7094.00%44,636.4994.20%39,136.3794.10%
色母粒233.980.93%601.881.08%573.521.21%534.921.29%
其他辅料1,215.554.83%2,726.094.91%2,174.194.59%1,919.194.61%
各类原材料合计25,157.78100.00%55,511.67100.00%47,384.20100.00%41,590.49100.00%
主要产品产量(FDY+POY)24,029.38-53,668.46-45,954.51-40,185.79-
投入产出率95.51%-96.68%-96.98%-96.62%-

注:因DTY产品由POY加工而来,为避免重复计算,主要产品产量使用FDY和POY之和;投入产出率=主要产品产量/各类原材料合计,上述原材料系FDY和POY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

从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聚酯切片占原材料的比重保持稳定,报告期内各期变动均未超过0.20%,未出现明显波动。

公司为满足产品生产及客户需求需要,采用不同颜色配方进行生产,报告期内,色母粒投入占比有小幅变动。

公司其他辅料主要包括不同类型的油剂及不同规格的纸管等,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辅料的投入分别为1,919.19吨、2,174.19吨、2,726.09吨和1,215.55吨,投入占比分别为4.61%、4.59%、4.91%和4.83%,其他辅料占原材料投入比重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各期,各类原材料投入占比相对较为稳定,各类原材料投入与主要产品产出匹配,原材料占比波动具有合理性。

(1)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FDY和POY的投入产出率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产品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FDY和POY的投入产出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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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吨

种类FDY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聚酯切片11,427.9226,211.3425,612.7326,647.78
色母粒112.78302.32329.09364.22
其他辅料601.221,390.431,272.221,326.67
各类原材料合计12,141.9327,904.0927,214.0428,338.67
FDY产量11,582.7126,957.1226,369.0227,362.33
投入产出率95.39%96.61%96.89%96.55%
种类POY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聚酯切片12,280.3325,972.3619,023.7612,488.59
色母粒121.20299.56244.43170.70
其他辅料614.331,335.65901.97592.53
各类原材料合计13,015.8527,607.5820,170.1613,251.81
POY产量12,446.6726,711.3419,585.4912,823.46
投入产出率95.63%96.75%97.10%96.77%

FDY产品与POY产品的投料与生产过程基本相同,均需要投入聚酯切片与色母粒,预结晶与干燥后,进行熔融挤压与熔体过滤,过滤后对聚合物熔体计量分配,从而进行纺丝、冷却、上油、卷绕等流程,FDY产品与POY产品投入产出率的差异仅为丝条上油时所需的油剂量不同,油剂所占整体原材料的比重较小,对投入产出率的影响较小,因此FDY产品与POY产品投入产出率基本相同。生产过程中,产生损耗的环节如下:

①在投料之前,对聚酯切片和色母粒进行筛选,将少量不能够用于生产的聚酯切片和色母粒淘汰;

②对聚酯切片和色母粒进行预结晶与干燥,干燥的过程将聚酯切片和色母粒中的水分沥干,含水量从最初的0.4%干燥至25ppm;

③在纺丝过程中,由于设备开机、关机的原因,导致炉内产生废丝,该部分废丝无法正常使用,不计入产成品数量中;

④丝条在上油时,高温加热以及丝条快速转动导致油剂挥发、飞溅,产生一定的损耗。

各环节产生的损耗导致投入产出比无法达到100%,理论投入产出比与理论

1-1-196

损耗率情况如下:

类别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理论损耗率3.29%-3.36%
理论投入产出率96.64%-96.71%
实际投入产出率95.51%96.68%96.98%96.62%

从上表可知,除2020年1-6月外,报告期内各期理论投入产出率与实际投入产出率接近,未出现大幅波动。2017年度至2019年度的实际投入产出率保持稳定,未出现明显变动;2020年1-6月受外线电压波动影响,厂区停电次数较多,生产设备开机、关机次数增加,每次生产设备关机会导致正在生产的熔体冷却,产生废丝,废丝无法使用,因此2020年1-6月投入产出率略低。

(2)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的投入产出率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产品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的投入产出率情况如下:

单位:吨

种类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数量占比数量占比数量占比数量占比
生产投入POY12,898.1697.22%29,572.5397.12%19,670.4797.54%14,132.8397.47%
其他辅料368.232.78%875.542.88%495.552.46%366.292.53%
各类原材料合计13,266.39100.00%30,448.07100.00%20,166.02100.00%14,499.12100.00%
DTY产品产量13,174.94-29,974.66-19,864.87-14,445.62-
投入产出率99.31%-98.45%-98.51%-99.63%-

报告期各期,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的投入产出率分别为99.63%、

98.51%、98.45%和99.31%,投入产出率较高。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产品主要以POY产品为原料,在加弹机上进行拉伸、经假捻器变形,进行上油、卷绕后形成,在此生产过程中主要添加的辅料为各类油剂等,上述DTY生产过程的损耗主要为加弹、假捻变形过程中的断丝、废丝以及油剂损耗等。

综上所述,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生产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FDY、POY、DTY产品的投入产出率较高且具有匹配性,各类产品生产过程的损耗符合公司自身生产过程的特点。

2、能源耗用量与主要产品产量之间的匹配性

1-1-197

单位:万度,吨,度/吨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用电量2,501.025,393.834,248.063,569.11
主要产品产量(FDY+POY+DTY)37,204.3283,643.1265,819.3854,631.41
单位用电量672.24644.86645.41653.31

注:因生产FDY、POY和DTY均使用电力,故上表主要产品产量为三类产品之和。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产品每吨单位用电量分别为653.31度、645.41度、

644.86度和672.24度,报告期各期间略有波动。

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FDY、POY产品的投料与生产过程均需从投入聚酯切片与色母粒开始,经预结晶与干燥后,进行熔融挤压与熔体过滤,过滤后对聚合物熔体计量分配,从而进行纺丝、冷却、上油、卷绕等后续工序。两种产品在原材料投入、筛选、输送、预结晶、干燥、熔融等生产环节具有相似性,且相关机器设备存在共用的情形;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产品主要以POY产品为原料,在加弹机上进行拉伸、经假捻器变形,进行上油、卷绕后形成,公司上述产品的生产过程整体上较为连续。2017年度至2019年度,随着公司产品产量增加、规模效应的提升,单位用电量呈现小幅下降趋势;2020年1-6月公司主要产品的单位用电量较2019年度有所提高,主要原因为上半年公司受到疫情影响,在春节以后开工初期,机器设备并未高负荷运转,整体的开机率不足,在此种状态下,公司主要产品承担的单位用电量也有所提升;同时,受外线电压波动等因素影响,厂区停电次数较多,生产设备开机、关机次数增加,重新开机至达到能够再次生产的状态需要一定的时间,从而增加能耗。因此,2020年1-6月公司主要产品能源利用率较低,单位用电量均有所上升。

综上所述,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产品单位用电量波动符合自身生产工艺和实际生产情况。

(四)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的主要货物均为原材料聚酯切片。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同一控制的企业合并计算)采购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1-6月

1-1-198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金额占比主要采购内容
1浙江恒逸石化销售有限公司4,629.4330.54%聚酯切片
2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1,649.0210.88%聚酯切片
江苏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2,205.6114.55%聚酯切片
小 计3,854.6225.43%-
3国投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2,799.5718.47%聚酯切片
4力金(苏州)贸易有限公司692.564.57%聚酯切片
5浙江古纤道绿色纤维有限公司590.713.90%聚酯切片
合 计12,566.8982.91%-

2、2019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金额占比主要采购内容
1国投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7,454.9617.82%聚酯切片
2浙江古纤道绿色纤维有限公司6,590.2015.75%聚酯切片
3浙江恒逸石化销售有限公司6,475.7015.48%聚酯切片
4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4,342.7110.38%聚酯切片
江苏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1,072.742.56%聚酯切片
小 计5,415.4512.94%-
5浙江物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3,272.777.82%聚酯切片
合 计29,209.0869.82%-

3、2018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金额占比主要采购货物
1国投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7,065.9517.54%聚酯切片
2浙江物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6,849.3717.00%聚酯切片
3浙江恒逸石化销售有限公司6,431.3315.96%聚酯切片
4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4,655.5011.56%聚酯切片
江苏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698.781.73%聚酯切片
小 计5,354.2813.29%-
5浙江佳宝新纤维集团有限公司4,399.6910.92%聚酯切片
合 计30,100.6174.71%-

1-1-199

4、2017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金额占比主要采购货物
1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6,173.4720.63%聚酯切片
江苏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935.063.13%聚酯切片
小 计7,108.5323.76%-
2国投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4,778.4315.97%聚酯切片
3浙江佳宝新纤维集团有限公司5,030.2016.81%聚酯切片
4浙江古纤道绿色纤维有限公司3,168.4710.59%聚酯切片
5浙江恒逸聚合物有限公司1,790.475.98%聚酯切片
浙江恒逸石化销售有限公司851.862.85%聚酯切片
小 计2,642.338.83%-
合 计22,727.9675.96%-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聚酯切片,聚酯切片为石油行业下游产品,市场供应充足。公司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均未超过各期采购总额的50%,不存在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在上述供应商中拥有权益,公司与上述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5、公司向浙江古纤道绿色纤维有限公司采购金额波动较大的原因

(1)浙江古纤道重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金浦钛业(000545.SZ)2018年8月16日公告的《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2018年6月8日,浙江古纤道绿色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古纤道”)股东浙江古纤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将其100%持股持有的浙江古纤道51%出资额转让给南京金浦东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8年8月2日,浙江古纤道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浙江古纤道的出资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南京金浦东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1%
2浙江古纤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9%

1-1-200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合计100%

上市公司金浦钛业(000545.SZ)与南京金浦东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同为自然人郭金东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2)浙江古纤道和公司原材料供应稳定性之间的关联性

公司根据自身生产需求量和聚酯切片的市场价格走势,结合不同供应商的报价以及供货的稳定性综合确定向供应商的采购量。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为上市公司体系内企业、大型国企或其他大型聚酯切片供应商,聚酯切片市场供应较为充足。

公司向浙江古纤道采购的金额波动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了解到2018年浙江古纤道正在进行重组,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的情况。在行业内,聚酯切片的采购主要采用先付款后拿货的采购付款模式,公司向浙江古纤道等供应商采购聚酯切片也多采用预付模式。

2018年度,浙江古纤道进行重组,公司考虑到在供应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变化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支付预付款项后无法取得货物或无法回收的风险,为了避免交易风险、保障预付账款的安全性以及原材料供应稳定性,公司2018年未向浙江古纤道进行采购。

2019年度,浙江古纤道上述股权变动已经完成,控股股东完成调整,且该公司属于浙江省制造业百强企业,综合实力较强,公司继续向其进行采购。

公司与浙江古纤道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利益安排,采购价格系市场价格,不存在异常情况。

6、关于江苏恒力化纤与恒力石化之间的关系、向同行业竞争对手关联方采购符合行业惯例及聚酯切片存在替代供应商的说明

(1)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恒力石化同为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集团”)控制的企业,双方属于关联方。

(2)恒力石化的主要业务情况及公司向其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的合理性

恒力石化主营业务囊括石油炼化、石化以及聚酯化纤全产业链上、中、下游业务领域涉及PX、醋酸、PTA、聚酯切片、民用涤纶长丝、工业涤纶长丝、聚酯薄膜、工程塑料的生产、研发和销售,其民用涤纶长丝以常规白色涤纶长丝为主,公司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与恒力石化生产工艺、产品特点均有所差异,不

1-1-201

存在直接的竞争关系。该公司所属的恒力集团系大型集团性企业,旗下产业丰富,聚酯切片属于大宗原材料,恒力集团及下属公司系聚酯切片的大型供应商之一,公司向恒力石化的关联企业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聚酯切片具有合理性。公司的同行业可比公司中的苏州龙杰向江苏恒力化纤采购聚酯切片。新凤鸣、桐昆股份存在向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采购精对苯二甲酸的情况,精对苯二甲酸为规模化生产常规涤纶长丝的主要原材料,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为恒力石化的控股子公司。综上,公司向恒力石化的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符合行业惯例,具有合理性。公司主要供应商为上市公司体系内企业、大型国企或其他大型聚酯切片供应商,聚酯切片市场供应较为充足,该类原材料具有较为充裕的替代供应商。

7、新增供应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基本保持稳定,且均与公司保持着多年的业务合作关系,供应商前五名排名变动主要系公司向相关供应商采购量变化所致。2020年力金(苏州)贸易有限公司进入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其主要原因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与力金(苏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金贸易”)持续保持着业务合作关系,该公司产品质量稳定,且可以保障公司聚酯切片供货的稳定性,与公司合作情况良好,公司根据自身生产需求增加了对力金贸易的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力金贸易成立于2013年2月,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控股股东为营口康辉石化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针纺织品、化纤原料、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及塑料制品等销售。

公司与力金贸易从2015年开始接洽合作,主要向其采购原材料聚酯切片,该公司系贸易型公司,其销售的聚酯切片的主要生产厂家为恒力石化,符合公司对原材料的品质要求。我国聚酯切片的主要生产厂家以大型石化企业为主,大型石化生产企业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诸如恒力石化、荣盛石化、恒逸石化及东方盛虹等,上述企业聚酯切片的生产规模大,其下游客户中存在较多的贸易型企业,该类贸易型企业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备货能力,面向众多下游中小型聚酯切片使用厂家。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规模逐年增长,公司选择向不同供应商采购聚酯切片,

1-1-202

一方面可以对比不同供应商的价格,另一方面也可以多方面保证公司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

2018年至2020年1-6月,公司向力金贸易的采购金额分别为411.42万元、

505.57万元和692.56万元,公司与力金贸易的合作关系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2020年1-6月,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为12,566.89万元,其中公司向力金贸易采购聚酯切片的金额为692.56万元,占采购额比重为4.57%,较2019年度增加了186.99万元。

综上所述,2020年1-6月,力金贸易进入供应商前五名符合公司的实际采购情况。

8、供应商集中度比较

(1)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前五大供应商集中度的对比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是聚酯切片,属于石油行业下游产品,聚酯切片生产企业集中度较高,主要包括中国石化集团、恒力股份、恒逸石化等大型集团企业。

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情况如下:

名称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苏州龙杰未披露64.47%83.88%86.35%
桐昆股份未披露63.67%41.74%41.32%
恒力石化未披露41.35%62.33%37.03%
新凤鸣未披露33.86%43.46%55.64%
海利得未披露47.15%61.54%60.02%
平均数-50.10%58.59%56.07%
汇隆新材82.91%69.82%74.71%75.96%

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的集中度与苏州龙杰较为相近,主要原因系公司专注于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的生产与销售,采用切片纺的生产工艺,未涉足其他领域的业务,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聚酯切片,原材料集中度较高;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产品与公司存在一定差异,生产工艺及使用的原材料与公司也存在不同,且多涉及各种类型的业务,因此供应商集中度也各有不同。

(2)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在生产工艺、原材料等方面的差异情况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在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生产工艺、主要原材料等方面的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1-1-203

名称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相似产品相似产品的 生产工艺主要原材料
苏州龙杰产品为以仿麂皮纤维、仿皮草纤维、PTT纤维等为主的差别化、新型聚酯纤维产品民用差别化涤纶长丝(主要为仿皮毛纤维)民用差别化涤纶长丝切片纺聚酯切片
桐昆股份主要从事各类民用涤纶长丝的生产、销售,以及涤纶长丝主要原料之一的PTA(精对苯二甲酸)的生产民用涤纶长丝(主要为白丝)、聚酯切片、PTA(精对苯二甲酸)民用涤纶长丝(主要为白丝)熔体直纺PX(对二甲苯)、PTA(精对苯二甲酸)、MEG(乙二醇)
恒力石化囊括石油炼化、石化以及聚酯化纤全产业链上、中、下游业务领域涉及的 PX、醋酸、PTA、聚酯切片、民用涤纶长丝、工业涤纶长丝、聚酯薄膜、工程塑料的生产、研发和销售民用涤纶长丝(主要为白丝)等聚酯产品、成品油、化工品、PTA等民用涤纶长丝(主要为白丝)熔体直纺原油、PX(对二甲苯)、MEG(乙二醇)、BDO(1,4丁二醇)
新凤鸣民用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涤纶长丝主要原料之一的PTA(精对苯二甲酸)的生产民用涤纶长丝(主要为白丝)、PTA(精对苯二甲酸)、聚酯切片等民用涤纶长丝(主要为白丝)熔体直纺PTA(精对苯二甲酸)、MEG(乙二醇)、PX(对二甲苯)、冰醋酸
海利得主要生产涤纶工业长丝、塑胶材料、涤纶帘子布三大产品涤纶工业长丝、PVC膜、石塑地板、聚酯切片、轮胎帘子布等涤纶工业长丝(主要为高模低收缩丝、安全带丝、安全气囊丝)切片纺PTA(精对苯二甲酸)、MEG(乙二醇)、PVC树脂、增塑剂
汇隆新材主要从事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战略方向的原液着色纤维民用差别化涤纶长丝(主要为差别化有色丝)民用差别化涤纶长丝(主要为差别化有色丝)切片纺聚酯切片

由上表可知,公司与苏州龙杰较为相似,主要产品为差别化涤纶长丝,生产工艺主要采取切片纺,主要原材料均为聚酯切片。桐昆股份、恒力石化、新凤鸣和海利得的收入来源较为多元化,其主要产品类型较多,其相应的原材料种类亦较多。

1-1-204

以2019年度为例,桐昆股份、恒力石化、新凤鸣及海利得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和主营业务成本占比如下表所示:

桐昆股份分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产品类型收入占比
民用涤纶长丝85.97%
精对苯二甲酸5.71%
切片等其他1.12%
贸易7.19%
合计100.00%
恒力石化分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产品类型收入占比
成品油12.28%
化工品30.30%
PTA28.62%
聚酯产品22.82%
其他5.98%
合计100.00%
新凤鸣分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产品类型收入占比
民用涤纶长丝94.85%
聚酯切片等其他1.19%
精对苯二甲酸3.96%
合计100.00%
海利得分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产品类型收入占比
涤纶工业长丝47.89%
灯箱广告材料13.95%
PVC膜4.30%
石塑地板5.27%
聚酯切片7.89%
轮胎帘子布19.47%
其他1.22%
合计100.00%

1-1-205

苏州龙杰分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产品类型收入占比
差别化涤纶长丝99.74%
其他0.26%
合计100.00%
汇隆新材分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产品类型收入占比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100.00%

由上表可知,桐昆股份、恒力石化、新凤鸣及海利得的主要产品种类较多,相应不同产品的原材料也会存在差异,供应商也会因原材料种类不同而有所分散。苏州龙杰主要生产超仿真动物皮毛纤维等,该类产品属于差别化涤纶长丝,主要原材料为聚酯切片,供应商集中度较高。公司专注于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原材料主要为聚酯切片,在市场供应商较为集中的情况下,原材料采购集中度相对较高。因此,公司的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比例与苏州龙杰相似,但高于桐昆股份、恒力石化、新凤鸣和海利得。综上所述,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的集中度与苏州龙杰较为相近,高于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符合公司自身经营及业务特点。

(五)委托加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均为自主生产,由于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偶发性产能不足的情况,为保证供货的及时性,公司存在委托加工的情况,公司委托加工主要为DTY产品的加弹工序,加弹工序主要是让涤纶长丝产生弹性和蓬松性。

1、报告期各期,公司委托加工的加工费金额、数量及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万元/吨

委托加工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2.41256.35487.26413.77
数量8.702,028.953,743.233,348.89
单价0.280.130.130.12

报告期各期,公司委托加工费有所波动,主要受各期委托加工量影响,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公司委托加工费单价基本保持稳定。

2020年1-6月,公司主要产品均为自主生产,委托加工费金额为2.41万元,金额很小,主要系委托两家加工厂家开展了加弹和加捻加工,委托加工量很小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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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加捻工艺难度较高,因此委托加工费单价相对较高。

2、委托加工费金额占成本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委托加工费金额2.41256.35487.26413.77
营业成本17,335.9952,794.2349,480.9837,775.69
占比0.01%0.49%0.98%1.10%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委托加工费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重较低,委托加工费对公司业务的影响较小。

3、报告期各期,公司委托加工前五大供应商加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委托加工供应商金额占委托加工费金额比例
2020年 1-6月1杭州绿莎化纤有限公司1.6970.17%
2郎溪和心化纤织造有限公司0.7229.83%
合计2.41100.00%
2019 年度1杭州国昂化纤有限公司129.0050.32%
2杭州绿莎化纤有限公司62.1224.23%
3海宁市新纶源化纤有限公司48.8319.05%
4绍兴柯桥党宇化纤有限公司15.436.02%
5郎溪和心化纤织造有限公司0.960.38%
合计256.35100.00%
2018 年度1杭州国昂化纤有限公司168.6934.62%
2海宁市新纶源化纤有限公司134.5027.60%
3杭州绿莎化纤有限公司100.2920.58%
4桐乡恒业加弹丝厂(普通合伙)43.568.94%
5杭州柔盈纤维有限公司40.238.26%
合计487.26100.00%
2017 年度1杭州国昂化纤有限公司180.4743.62%
2杭州柔盈纤维有限公司63.3515.31%
3海宁市新纶源化纤有限公司62.4315.09%
4德清恒泰化纤有限公司54.4813.17%
5杭州绿莎化纤有限公司22.075.33%
合计382.819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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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均为自主生产,由于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偶发性产能不足的情况,为保证供货的及时性,公司存在委托加工的情况,公司委托加工主要为DTY产品的加弹工序。报告期各年度,公司委托加工供应商及委托加工费单价较为稳定。

七、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等。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资产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11,915.452,724.11-9,191.3377.14%
机器设备12,526.534,518.755.058,002.7363.89%
运输设备704.17529.93-174.2324.74%
电子设备及其他1,099.12599.221.30498.6145.36%
合 计26,245.278,372.026.3417,866.9068.08%

1、公司的主要机器设备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的主要机器设备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固定资产名称原值净值成新率
1FDY生产线3,683.472,000.9454.32%
2POY生产线3,591.562,791.1177.71%
3高速假捻变形机1,990.251,563.0378.53%
4空压设备272.63221.7581.34%
5母粒生产线231.19216.2693.54%
6电气设备173.3399.2357.25%
7聚酯切片干燥系统153.8593.9861.09%
8配电设施123.1876.2261.88%
9机器人码垛机82.7455.6967.31%
总 计10,302.197,118.2069.09%

公司重视对机器设备的更新与投入,报告期各期,公司购建的机器设备金额分别为342.35万元、1,527.03万元、3,818.86万元、59.37万元,截至2020年6月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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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机器设备的成新率为63.89%。公司生产设备能够适应产品的更新换代需求。公司会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并组织相关部门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未处置的闲置设备。

2、公司拥有的房屋及建筑物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的房产情况如下:

序号证号所有权人坐落用途建筑面积(平方米)他项权利
1德房权证禹越镇字第15117774号发行人禹越镇杭海路88号1工业用途3,277.97抵押
2德房权证禹越镇字第15117771号发行人禹越镇杭海路88号2工业用途3,364.50抵押
3德房权证禹越镇字第15117773号发行人禹越镇杭海路88号3工业用途19,558.38抵押
4德房权证禹越镇字第15117772号发行人禹越镇杭海路88号4工业用途2,727.23抵押
5浙(2019)德清县不动产权第0005204号发行人禹越镇杭海路777号工业用途15,491.19抵押
6浙(2019)德清县不动产权第0005203号发行人禹越镇杭海路777号工业用途31,629.71抵押

3、公司租赁的房屋及建筑物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租赁的房产及建筑物情况如下:

租赁方出租方房屋 坐落租赁面积(平方米)租赁 期限用途权属证明
汇隆 新材浙江明品纺织品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星河路169号约5,0002020.05.18-2021.5.17仓库已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正在办理中

公司租赁上述房屋及建筑物用作临时性仓库,非主要生产经营用房,占公司目前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总面积的6.17%。根据德清县禹越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浙江明品纺织品有限公司的上述房产不属于违章建筑,系新建厂房,符合城建规范,不动产权证正在办理中。

(二)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权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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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土地证号使用 权人地址用途使用权 类型终止日期使用权面积(平方米)他项权利
1德清国用(2015)第02310317号发行人禹越镇杭海路88号工业用地出让2054/8/119,018.37抵押
2浙(2019)德清县不动产权第0005204号发行人禹越镇杭海路777号工业用地出让2061/1/1230,466.51抵押
3浙(2019)德清县不动产权第0005203号发行人禹越镇杭海路777号工业用地出让2061/1/1233,699.45抵押
4浙(2020)德清县不动产权第0015651号发行人禹越镇西港村工业用地出让2070/7/1433,264.00

2、商标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的商标情况如下表:

序号权利人商标注册号类别有效期取得方式
1发行人16117234第23类2017年7月14日至2027年7月13日原始取得
2发行人9280721第41类2012年4月21日至2022年4月20日原始取得
3发行人9280003第40类2012年6月28日至2022年6月27日原始取得
4发行人9260145第33类201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6日原始取得
5发行人9260081第32类2012年5月7日至2022年5月6日原始取得
6发行人9254355第30类2012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6日原始取得
7发行人9254227第28类2012年3月28日至2022年3月27日原始取得
8发行人9249011第27类201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6日原始取得
9发行人9248959第26类201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6日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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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权利人商标注册号类别有效期取得方式
10发行人9244432第25类2012年5月21日至2022年5月20日原始取得
11发行人9243418第24类2012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6日原始取得
12发行人9243325第23类201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6日原始取得
13发行人9229502第22类2012年03月28日至 2022年03月27日原始取得
14发行人9223970第18类2012年03月21日至 2022年03月20日原始取得
15发行人9214164第13类201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20日原始取得
16发行人9174983第3类2012年3月14日至2022年3月13日原始取得
17发行人5616883第23类2019年10月7日至2029年10月6日原始取得
18发行人9280823第41类2012年4月28日至2022年4月27日原始取得
19发行人9260046第32类2012年5月7日至2022年5月6日原始取得
20发行人9259914第31类2012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20日原始取得
21发行人9280528第40类2012年4月21日至2022年4月20日原始取得
22发行人9260180第33类201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6日原始取得
23发行人9254297第29类2012年8月21日至2022年8月20日原始取得
24发行人9254237第28类2012年3月28日至2022年3月27日原始取得
25发行人9249029第27类201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6日原始取得
26发行人9254627第30类2012年5月7日至2022年5月6日原始取得
27发行人9248977第26类201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6日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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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权利人商标注册号类别有效期取得方式
28发行人9244452第25类2012年3月28日至2022年3月27日原始取得
29发行人9175001第3类2012年6月14日至2022年6月13日原始取得
30发行人9214176第13类201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20日原始取得
31发行人9229493第22类2012年5月21日至2022年5月20日原始取得
32发行人9223987第18类201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20日原始取得
33发行人9243400第24类2012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6日原始取得
34发行人9229553第23类2012年3月28日至2022年3月27日原始取得
35发行人9229526第22类2012年3月28日至2022年3月27日原始取得
36发行人9214207第13类201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20日原始取得
37发行人9243498第24类201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6日原始取得
38发行人9280581第40类2012年4月21日至 2022年4月20日原始取得
39发行人9254651第30类2012年9月28日至2022年9月27日原始取得
40发行人9254636第30类2012年9月28日至 2022年9月27日原始取得
41发行人9249176第28类2013年12月14日至 2023年12月13日原始取得
42发行人9280568第40类2012年4月28日至2022年4月27日原始取得
43发行人9214187第13类201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20日原始取得
44发行人9229513第22类2012年03月28日至 2022年03月27日原始取得
45发行人9229582第23类2012年3月28日至2022年3月27日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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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专利及非专利技术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拥有的专利情况如下表:

序号专利名称类型专利号/申请号权利人授权日期用途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一种全流化均时输送的预结晶器发明专利ZL201410823655.9发行人2017.5.10切片干燥原始取得
2一种小型色母粒干燥装置发明专利ZL201210553981.3发行人2016.5.11母粒干燥原始取得
3包装码垛生产线的纸箱封箱胶带用防刮机构实用新型ZL201821374258.8发行人2019.6.11纸箱封装原始取得
4成品纸箱用自动包装码垛机构实用新型ZL201821374295.9发行人2019.6.11包装码垛原始取得
5L形升降导盘电机底座机构实用新型ZL201820829427.6发行人2019.1.18卷绕工序原始取得
6槽筒轴轴承拆卸设备实用新型ZL201820829429.5发行人2019.3.1卷绕工序原始取得
7一种色纺单体抽吸装置实用新型ZL201820607141.3发行人2019.1.18除挥发单体原始取得
8一种丝束无捻度自动退绕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1279083.8发行人2018.5.22纺丝工序原始取得
9加弹机用粗旦POY原丝退绕张力平衡装置实用新型ZL201521058290.1发行人2016.6.8加弹工序原始取得
10母丝用逆向转动的预分丝系统装置实用新型ZL201521058312.4发行人2016.8.3纺丝工序原始取得
11一种组件内熔体分流砂杯实用新型ZL201420839482.5发行人2015.6.3纺丝组件原始取得
12一种体积式母粒注射器的注射装置实用新型ZL201320019503.4发行人2013.7.3母粒计量注射原始取得
13一种螺套实用新型ZL201320019751.9发行人2013.7.3母粒计量原始取得
14一种干燥装置的锥形桶实用新型ZL201220740605.0发行人2013.6.12切片干燥原始取得
15一种干燥装置的保温桶实用新型ZL201220742342.7发行人2013.6.12切片干燥原始取得
16色母粒注射器实用新型ZL201220068568.3发行人2012.10.3母粒注射原始取得
17中空喷丝板实用新型ZL201120440587.X发行人2012.7.4纺丝喷丝原始取得
18一种中空喷丝板实用新型ZL201120440895.2发行人2012.7.11纺丝喷丝原始取得
19纺丝泵用驱动电机实用新型ZL201920835839.5发行人2020.1.21纺丝电机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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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名称类型专利号/申请号权利人授权日期用途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20聚酯切片干燥系统内的循环风机的控制系统实用新型ZL201920828184.9发行人2020.1.21切片干燥原始取得
21一种用于包装线分流的传送带实用新型ZL201920609726.3发行人2020.2.7成品包装原始取得
22一种用于长丝生产卷绕机夹头端盖实用新型ZL201920609786.5发行人2020.2.7卷绕工序原始取得
23聚酯切片干燥用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0610836.1发行人2020.2.7切片干燥原始取得
24一种空调送风机实用新型ZL201922072111.4发行人2020.8.14纺丝工序原始取得
25一种稳压供气系统实用新型ZL201922064854.7发行人2020.8.14纺丝工序原始取得
26一种锅炉的加热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2070810.5发行人2020.8.14纺丝工序原始取得
27一种三色纺专用的砂杯压头实用新型ZL201922069682.2发行人2020.9.18组件装配原始取得
28一种聚酯切片的结晶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2069592.3发行人2020.9.18切片结晶原始取得
29一种双风道切片干燥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2305674.3发行人2020.9.18切片干燥原始取得
30一种POY升降导盘系统的网络器废油剂收集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2305470.X发行人2020.10.2废油剂收集原始取得
31一种半自动母粒筛选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2305693.6发行人2020.10.2母粒筛选原始取得
32一种便于拆装的POY导丝盘实用新型ZL201922305608.6发行人2020.10.2卷绕工序原始取得
33一种涤纶长丝切片的送料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2305712.5发行人2020.10.2切片送料原始取得
34一种便于拆卸的结晶床网板装置实用新型ZL202020093503.9发行人2020.10.27切片结晶原始取得
35一种母粒的连续搅拌干燥装置实用新型ZL202020093504.3发行人2020.10.27母粒干燥原始取得
36一种纺丝窗侧吹风匀流装置实用新型ZL202020116113.9发行人2020.10.27纺丝工序原始取得

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拥有的主要非专利技术情况如下:

序号技术/工艺阶段取得方式
1色纺高F扁平涤纶长丝技术实际应用自主研发
2高铁专用阻燃色纺涤纶长丝技术实际应用自主研发
3一种拒水聚酯纤维的制备方法实际应用自主研发
4阻燃着色功能性环保纤维技术实际应用自主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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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拥有的专利及非专利技术均为自主研发取得,非来自于第三方,不存在法律纠纷或者权利瑕疵。2020年7月13日,湖州仲裁委出具《证明》:发行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仲裁案件。

2020年7月16日,德清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出具《查档信息》证明:发行人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16日,在该院无诉讼案件及执行案件。

2020年8月25日,北京华仁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出具《非专利技术侵权风险分析报告》,证明发行人主要非专利技术不存在已被他人成功申请专利,相应产品亦不存在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的情形。

发行人已通过网络检索方式查询公司所拥有的主要非专利技术情况,不存在已被他人申请专利或者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的情形。

综上所述,发行人拥有的主要非专利技术不存在已被他人成功申请专利的情形,发行人非专利技术相应产品也不存在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的情形。

4、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的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如下表:

序号科技成果名称登记号发证机关发证时间
1PBT纤维18005407浙江省科技厅2018年11月15日
2聚乳酸(PLA)纤维18005406浙江省科技厅2018年11月15日
3阻燃纤维17005249浙江省科技厅2017年7月31日
4哑铃型涤纶长丝17005248浙江省科技厅2017年7月31日
5PTT与PET并列型复合纤维17005247浙江省科技厅2017年7月31日
6100/144F高F数三叶有色涤纶长丝17005246浙江省科技厅2017年7月31日
7有色高强低伸长涤纶丝(FDY)16005317浙江省科技厅2016年12月15日
8五叶形600D/192F异型涤纶丝16005318浙江省科技厅2016年12月15日
950D/48F有色细旦FDY环保涤纶长丝16005319浙江省科技厅2016年12月15日
1030D/24F有色双细FDY全牵伸丝16005320浙江省科技厅2016年12月15日
11180D/288F有色超细量扁平涤纶加弹网络丝16005321浙江省科技厅2016年12月15日
12一种用于欧根纱生产的FDY母丝16005322浙江省科技厅2016年12月15日
1320D/IF有色筛网涤纶单丝12005142浙江省科技厅2012年4月30日
14有色有光异型低弹丝(DTY)11005105浙江省科技厅201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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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科技成果名称登记号发证机关发证时间
1530D/1F有色有光涤纶单丝(UOY)11005104浙江省科技厅2011年4月25日

5、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权利限制及法律风险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1,358.42万元,上述土地使用权以用于抵押借款。除此之外,公司的无形资产无其他的权利瑕疵或限制。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权属纠纷和法律风险。

八、公司主要的核心技术与研发情况

(一)核心技术情况

公司专注主营业务,坚持以自主创新为主导,通过原液着色技术提升涤纶长丝的色彩丰富性及生产过程的节能环保性,在长期积累和创新中形成了以配方技术、调色系统及专利生产设备组件技术为核心的技术创新体系。

公司主要的核心技术如下表所示:

序号技术/工艺阶段技术来源应用领域对应配套形成的专利/非专利技术
1双色丝生产技术实际应用自主研发普遍适用ZL201410823655.9
2色纺高F扁平涤纶长丝技术实际应用自主研发普遍适用非专利技术
3高铁专用阻燃色纺涤纶长丝技术实际应用自主研发普遍适用非专利技术
4POY-DTY三色丝生产技术实际应用自主研发DTY生产ZL201820607141.3
5一种毛毛虫型粗旦有色涤纶长丝的生产技术实际应用自主研发纺毛纤维生产ZL201920828184.9
6一种拒水聚酯纤维的制备方法实际应用自主研发普遍适用非专利技术
7一种仿毛型有色POY-DTY丝的制备方法实际应用自主研发纺毛纤维生产ZL201920609786.5
8一种有色FDY涤纶竹节长丝及制备方法实际应用自主研发FDY生产ZL201920610836.1
9阻燃着色功能性环保纤维技术实际应用自主研发阻燃纤维非专利技术

(二)公司目前正在研发项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研发项目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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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技术名称应用范围研发阶段拟达到的目标
1经线的制备技术用于织布织带等的经线中试在保留现有纬线技术优势的前提下,实现经线对长丝的更高的要求
2HOY系列产品的开发仿毛类衣物、布匹、面料等小试实现优质的仿羊毛、兔毛等仿毛类衣服用涤纶长丝的标准
3再生有色涤纶长丝生产工艺研发织布、墙布等中试进一步实现公司产品的环境友好性
4涤纶SPH复合丝生产工艺技术研发服装面料生产工艺研发初期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在服装面料领域的应用
5涤纶超细旦有色POY-DTY的生产技术研发服装面料小试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在服装面料领域的应用
6PBT与PET复合纤维纺丝技术研发纺丝生产技术研发初期提升产品的生产效率及产品的性能

(三)新型产品研发情况

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发行人逐步加大技术研发,开发新产品,增加不同下游客户对于涤纶长丝的功能化需求,包括阻燃纤维、生态环保性纤维及哑铃型、三叶型等不同截面的纤维等。发行人研发的新型产品具有优良的性能,获得了浙江省经信委的认证,多数获得浙江省科技厅授予的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公司的主要新型产品如下表所示:

序号产品 名称产品技术特点及优势技术成果 名称技术成果证书号
1哑铃型涤纶长丝哑铃型涤纶长丝以有光聚酯切片和特制色母粒为原料,通过哑铃型喷丝板的特殊设计,采用低温高压弦和外环吹吹冷却技术加工而成。产品具有独特的光泽效果、色牢度好、环保等特点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17005248
2阻燃纤维阻燃纤维以聚酯切片、环保型阻燃母粒和色母粒为原料,采用复合共混熔融纺丝技术制成阻燃有色涤纶长丝。该产品具有阻燃、环保、色泽鲜艳等特点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17005249
3PBT纤维PBT纤维以PBT切片为原料,采用全流化均时干燥技术及POY-DTY工艺制成55dtex/24F等规格的低弹丝。通过增添特殊装置,提高网络均匀及牢度一致性。该产品具有良好的弹性回复性和稳定性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18005407
4聚乳酸(PLA)纤维聚乳酸(PLA)纤维以聚乳酸切片为原料,采用多级控温真空转鼓干燥技术和一步纺工艺制成PLA长丝,通过调整喷丝孔的长径比及特殊冷却等措施,产品性能优良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18005406
5100D/144F高F数三叶100D/144F高F数三叶有色涤纶长丝以聚酯切片和色母粒为原料,采用低温高压纺丝技术加工而成,通过PLC双计量控制系统的色母粒自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1700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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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产品 名称产品技术特点及优势技术成果 名称技术成果证书号
有色涤纶长丝动添加装置,组件深缩进型箱体及高F三叶型喷丝板孔型及孔长的设计改造,改善了产品的色泽均匀度问题,产品具有耐光牢度好,手感柔软、环保等特点
6PTT与PET并列型复合纤维PTT与PET并列型复合纤维以PET、PTT切片和黑色母粒为原料,采用复合纺技术加工而成。通过采用PTT的干燥增粘工艺、双组份双螺杆全计量式的自动混合注射系统,改进了满足PTT与PET二种熔体流动性能的复合纺组件及8字形喷丝线孔板型,以及选用恰当的PTT与PET复合比生产工艺,提高了复合纤维的兼容可纺性能,生产出质稳定、性能较好的有色并列复合长丝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17005247
7180D/288F有色超细量扁平涤纶加弹网络丝180D/288F有色超细量扁平涤纶加弹网络丝以聚酯切片为原料,采用在线添加色母粒、切片纺工艺加工而成。通过一字型喷丝板微孔的优化设计,以及组件内熔体流向交叉分流结构优化、上油及退绕平衡张力控制等先进技术,确保了产品具有色泽鲜亮、色牢好、手感柔软、绿色环保等方面的优良品质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16005321
8生态环保纤维生态环保纤维以聚酯切片为主要原料、天然毛竹制成的竹炭母粒为添加剂,经切片纺工艺制备成有色FDY生态环保纤维。通过优化干燥工艺,解决了母粒回潮难点;采用多孔复工油嘴上油方式,提高了上油均匀性非专利技术-
9一种用于欧根纱生产的FDY母丝该产品以聚酯切片为原料,采用低温高压纺丝技术加工而成。通过预结晶干燥装置的改进,以及熔体挤出及双丝窗温控技术,改善了涤纶FDY母丝的平滑性、纤度均匀性及后道加弹、分丝的性能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16005322
10有色无捻加弹丝有色无捻加弹丝以聚酯切片和色母粒为原料,经POY-DTY工艺制成有色无捻加弹丝。通过优化色母粒的电脑复配技术,经过热箱装置的创新改造,有效消除了产品的残余扭矩。产品具有优良的抱合性、回弹性和膨松性非专利技术-

(四)核心技术产品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产品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核心技术产品业务收入20,806.7058,770.2051,449.2740,235.77
营业收入21,765.4265,592.9459,107.3345,637.66
占比95.60%89.60%87.04%8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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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研发费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研发费用1,160.792,968.762,524.031,790.20
营业收入21,765.4265,592.9459,107.3345,637.66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33%4.53%4.27%3.92%

(六)产学研情况

在公司自主研发的同时,积极利用外部资源,如国内知名高校、政府创新领军人才等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技术合作和交流。一方面,充分发挥高校及创新领军人才在有色涤纶长丝、生态环保型涤纶长丝方面的技术优势,为公司实际生产制造及研发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参与部分新工艺技术的研发。另一方面,为公司招聘优秀人才提供帮助或咨询。

公司与浙江理工大学、“南太湖精英计划”创新领军人才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已共同开展的课题如下:

序号合作项目合作单位
1高色牢度低碳环保型有色涤纶长丝研发浙江理工大学
2生态环保纤维制备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德清县人民政府和创新领军人才王家俊

公司与浙江理工大学的产学研协议约定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归双方共享,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归汇隆新材,技术秘密成果的转让权归双方共享。

公司与德清县人民政府和创新领军人才王家俊的合作协议约定,合作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权为汇隆新材。

(七)发行人研发、技术人员情况

1、发行人研发、技术人员及研发机构设置

2019年末,公司从事研发、技术工作的相关人员为52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的14.21%。

公司的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生产工艺制定等由公司研发品质部负责。公司紧密围绕绿色纤维技术进行深入研究与开发,被评为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化纤行业绿色制造优秀企业和浙江省绿色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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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张井东、阮红连、黄建勇和陈建平。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简历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之“(四)其他核心人员简介”。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在研发、技术等岗位上担任重要职务,曾负责或参与了公司多项专利及非专利技术的研发、试验等工作,拥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研发技术经验,为公司不断提升自主研发能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序号姓名专业背景、奖励或重要科研成果情况
1张井东本科学历,高分子化工专业,纺工工程师,入选德清县首批“3511”人才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名单。 取得的科研及技术成果:“色母粒注射器”专利、“哑铃型涤纶长丝”、“阻燃纤维”、“30D/24F有色双细FDY全牵伸丝”、“五叶形600D/192F异型涤纶丝”、“50D/48F有色细旦FDY环保涤纶长丝”、“180D/288F有色超细量扁平涤纶加弹网络丝”等新产品、新技术
2阮红连大专学历,二级技师,入选2019年度浙江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优秀技能人才”人员名单,曾被评为“德清工匠”。 取得的科研及技术成果:“纺丝泵用驱动电机”、“聚酯切片干燥系统内的循环风机的控制系统”等专利,“100D/144F高F数三叶有色涤纶长丝”等新产品、新技术
3黄建勇大专学历,工程师,入选2019年度浙江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优秀技能人才”人员名单,曾被评为“德清工匠”、曾获得“第五届德清县首席技师荣誉称号”。 取得的科研及技术成果:“一种用于包装线分流的传送带”、“一种用于长丝生产卷绕机夹头端盖”和“槽筒轴轴承拆卸设备”等专利,“PBT纤维”和“聚乳酸(PLA)纤维”等新产品、新技术
4陈建平大专学历,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慈溪市优秀引进人才

3、发行人对核心技术人员实施的约束激励措施

公司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制度》和《鼓励研发人员技术创新的奖励规定》等,努力营造鼓励科技人员创新的有利条件,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和机制,有效激励科技人员创新激情和活力。同时,公司制定了《优秀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积极招聘、引进外部科技人才,强大公司的技术团队,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均签署了《保密协议》,对核心技术人员在职期间和离职后的保密义务进行了约定。

此外,为进一步保证公司研发团队的稳定性,公司通过汇隆投资对主要核心技术人员进行了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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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的主要变动情况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张井东、阮红连、黄建勇和陈建平。

2019年4月,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范晓娟退休离任;2019年12月公司新聘陈建平任职研发品质部负责人,除此之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范晓娟属于正常退休离任,公司主要的核心技术人员和研发团队保持稳定。同时,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均签订了相应的《保密协议》,采取了一系列防止核心技术泄密和稳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措施。

多年来,公司实际控制人一直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熟悉公司的研发体系、掌握产品的配方与核心技术,可以有效保障公司研发创新的持续开展,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的健康发展。

公司核心技术不依赖个别技术人员,但如果未来公司核心技术泄密或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将在一定程度上给公司生产经营、市场竞争力带来不利影响,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特别风险提示”以及“第四节 风险因素”对核心技术失密风险和人才流失风险进行了披露。

5、发行人稳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措施

(1)公司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制度》和《鼓励研发人员技术创新的奖励规定》等,努力营造鼓励科技人员创新的有利条件,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和机制,有效激励科技人员创新激情和活力。同时,公司制定了《优秀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积极招聘、引进外部科技人才,强大公司的技术团队,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公司设立了员工持股平台,对优秀的研发技术人员给予股权激励,并与相应研发技术人员约定签订至少5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汇隆投资亦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相关股份。该等措施可以促进核心技术人员连续、稳定、尽责地工作。

(3)公司制定了合理的薪酬方案,为研发技术人员提供了畅通的沟通与上升渠道。

(4)公司加强自身企业文化建设,提升员工福利待遇,为员工提供学习、培训和交流的机会,不断增强研发技术人员对公司的归属感。

综上,公司上述措施对稳定核心技术人员队伍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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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研发人员和关键管理人员的工作年限及专利权属约定情况

公司研发人员和关键管理人员与公司约定了相关工作年限。截至2020年6月30日,除新聘人员外,公司主要核心技术人员和关键管理人员在公司工作年限均在5年以上,目前,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和关键管理人员稳定;未来,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继续稳定核心团队,有效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发行人制定了《知识产权奖励办法》,约定发行人员工执行本公司所交付的任务或主要利用本公司的物资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属归公司所有,发明人享有署名权。根据上述制度,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后的相关技术专利归属发行人所有。

综上,目前,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和关键管理人员稳定,公司相关制度对公司专利权属进行了明确约定,未来,公司将继续稳定核心团队。

7、发行人为防止核心技术泄密采取的具体保护措施

(1)发行人建立并实施了严格的保密管理制度和内控管理制度,对可能引发泄密的行为进行了限定并对涉及技术等影响公司重大利益的事项设置了相应的保密措施进行管理。

(2)发行人与涉及核心技术的相关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通过协议方式对核心技术人员加以约束。同时,发行人实行了有效的激励制度,核心技术人员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有效防范泄密风险。

(3)发行人对部分技术采取非专利技术形式保护,防止因专利申请公开技术特征而造成实际意义上的技术泄密。

(4)发行人对产品配方及重要原材料的供应商信息均设定了保密权限,防范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5)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熟悉公司的研发体系、掌握产品的配方与核心技术,可以有效保障公司研发创新的持续开展。

(八)发行人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的安排

1、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

公司依靠科学管理,持续加大对新产品技术开发的投入,坚持“以科技求发展,以质量求生存”,全面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紧密围绕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和核心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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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建立了《科技项目研发投入核算管理办法》、《研发中心管理制度》和《研发项目管理办法》等,设立研发品质部,公司领导决策层根据公司经营策略下达研发任务,研发部门建立研发全过程的时序安排,实现项目的决策、管理、实施的信息快速反应,有效对项目的人、物、资金、信息等资源进行调配管理,监督控制整个研发流程。

2、技术储备

公司坚持“绿色制造,持续发展”理念,完善绿色制造的技术体系,积极推广绿色纤维标志产品,着力提升差别化纤维产品、原液着色产业化关键技术。

近年来,公司加快内部人才体系的建设,推动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着力提高涤纶纤维的多种改性技术和新产品研发水平,作为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已拥有2项发明专利、34项实用新型专利和15项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公司多项新产品或新技术被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为浙江省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

公司紧密围绕绿色纤维技术进行深入研究与开发,被评为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化纤行业绿色制造优秀企业和浙江省绿色企业。公司致力于通过原液着色技术提升涤纶长丝的色彩丰富性及生产过程的节能环保性,公司积极探索将积累的各项关键技术拓展至涤纶纤维相关的应用领域,及时开发储备相关基础技术和应用资源,为公司未来发展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3、技术创新的安排

公司所有研究项目都必须在技术部门公开并经过立项评审,经公司领导层确认后立项。项目定期由技术部门组织进行开发进度和开发目标评估、修正,充分保证项目的有效开展,同时确保项目的安全操作。

在技术信息管理方面,公司通过市场调研信息、查询行业发展趋势和国家政策指引等形式,保证对各项目方向和可实现的最大效益作出准确评估,实现公司内部技术资源的共享和交流。

项目管理方面,公司在日常项目工作内容的实施上,赋予具体项目负责人足够的项目开展管理空间。技术部门全程监督和控制项目管理,确保研发项目的有效开展。项目资金的管理上,严格把控项目的费用支出,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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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效果评定机制上,通过新产品或新技术的测试反馈信息,市场客户应用反馈信息等工作流程形式,充分评价项目开展的实际效果,把握产品研发、技术创新的市场方向。技术合作机制和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公司在内部既有的研发基础上,通过与大专院校和专家人才进行研发合作等方式,进一步加快公司技术水平和能力的提升。对公司研发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积极进行有效保护,并及时申报专利技术以保护公司的自主知识产权。

人才培养和激励方面,公司积极实施在岗培训机制,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制度》和《鼓励研发人员技术创新的奖励规定》等,努力营造鼓励科技人员创新的有利条件,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和机制,有效激励科技人员创新激情和活力。同时,公司制定了《优秀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积极招聘、引进外部科技人才,强大公司的技术团队,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九、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境外经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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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的完善情况

自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以来,公司逐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人员和机构能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关联交易决策、投资决策和财务决策均能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能够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治理结构的功能不断得到完善。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二)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发行人股东大会是发行人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公司自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按照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建立了股东大会制度并逐步予以完善。

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先后召开了21次股东大会。历次股东大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发行人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设立了董事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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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2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任期届满,除独立董事只能连任六年外,其他均可连选连任。

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先后召开了29次董事会。历次董事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发行人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设立了监事会,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担任。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先后召开了25次监事会。历次监事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发行人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现有2名独立董事,并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及选举程序、职权、工作条件等作出明确规定。

自公司聘任独立董事以来,公司独立董事依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勤勉尽责地履行职权,对需要独立董事审核的事项发表了意见,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对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以及公司业务发展提出意见与建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未发生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有关事项提出异议情形。

(六)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发行人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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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聘。发行人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并详细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

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有效地推进了董事会的工作。发行人董事会秘书也严格按照《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七)发行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委员会名称委员召集人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沈顺华、张井东、曹根兴沈顺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程志勇、叶卓凯、张井东程志勇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叶卓凯、程志勇、曹根兴叶卓凯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程志勇、叶卓凯、沈顺华程志勇

二、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三、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四、发行人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以及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一)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

管理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自查和评估后认为:公司针对所有重大事项建立了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按照相关内部审计制度及相关规定于2020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表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根据立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737号),其总体评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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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0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公司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制度,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

最近3年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最近3年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六、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报告期内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制定并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违规占用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七、发行人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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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完整

公司系由汇隆有限整体变更而来,依法承继了汇隆有限的全部资产。公司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主要相关资产,合法拥有与经营相关的房产、设备、土地以及商标、专利等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相关资产不存在权属纠纷。公司的资产、资金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被其控制或占用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

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产生董事、监事,由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劳动、人事及人力资源管理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

公司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管理人员,建立了独立、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制定了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享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办理了独立的税务登记,并依法独立纳税;公司不存在货币资金及其他资产被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

公司已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公司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聘任了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并根据经营需要设置了相关的职能部门,逐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及办公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公司拥有从事业务经营所需的独立的经营场所及资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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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职能部门分别负责研发、采购、销售及配套服务等业务环节;公司已建立完整的业务流程,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体系以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自身独立经营情况的表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其他核心人员稳定,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其他对发行人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八、同业竞争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主要从事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战略方向的原液着色纤维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FDY和POY等。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沈顺华和朱国英夫妇控制发行人外,还控制华英汇、汇隆投资、奥萃生物和天使农场四家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华英汇

华英汇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顺华、朱国英及其儿子朱嘉豪设立的公司,其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三)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该公司报告期内尚未实际从事生产

1-1-230

经营业务。

2、汇隆投资

汇隆投资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沈顺华担任汇隆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其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三)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该公司报告期内尚未实际从事生产经营业务。

3、奥萃生物

奥萃生物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沈顺华出资设立的公司,报告期内未实际从事生产经营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浙江德清奥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9月14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
实收资本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杏娥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德清县武康镇环城北路137号德清县科技创业园3号厂房1楼西
股东构成沈顺华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生物制品技术研发,初级食用农产品销售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奥萃生物报告期内尚未实际从事生产经营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
财务数据情况(未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00.06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净资产-25.33万元
2019年度净利润-9.75万元

4、天使农场

天使农场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朱国英出资设立的公司,报告期内未实际从事生产经营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德清天使农场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3月1日
注册资本50万元
实收资本26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杏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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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德清县禹越镇栖湖村王家湾
股东构成朱国英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果蔬、农作物、园艺作物种植,水产养殖(除水产苗种及温室龟鳖养殖),初级农产品销售,住宿、餐饮,休闲观光。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果蔬、农作物、园艺作物种植及初级农产品销售,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
财务数据情况(未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26.00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净资产26.00万元
2019年度净利润0万元

除上述企业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其他控制的企业,上述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业务无相关性,即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利益和保证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顺华、朱国英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本人作为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隆新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且不从事与汇隆新材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直接或以投资控股、参股、合资、联营或其他形式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任何与汇隆新材的主营业务相同、相近或构成竞争的业务;同时,本人承诺:

1、将来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从事,在中国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汇隆新材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2、不向其他业务与汇隆新材及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等,以任何形式支持除汇隆新材以外的他人从事与汇隆新材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3、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汇隆新材之权益而作出;

4、如本人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而汇隆新材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偿汇隆新材的实际损失。

5、本承诺函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不可撤销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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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发行人关系
1沈顺华、朱国英夫妇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发行人79.22%的股权
2华英汇发行人的法人股东,直接持有发行人16.04%的股权
3汇隆投资发行人的法人股东、员工持股平台,直接持有发行人7.92%的股权

除上述股东外,公司无其他持有公司股权5%以上的股东。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顺华、朱国英夫妇除直接控制发行人、华英汇和汇隆投资外,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下表所示:

关联方名称经营范围与本公司的关系
华英汇实业项目开发,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一般经济信息咨询(以上除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前置许可经营项目外),财务信息咨询(除代理记账),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沈顺华、朱国英控制的企业
汇隆投资投资管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沈顺华、朱国英控制的企业
浙江德清奥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制品技术研发,初级食用农产品销售。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沈顺华控制的企业
德清天使农场有限公司果蔬、农作物、园艺作物种植,水产养殖(除水产苗种及温室龟鳖养殖),初级农产品销售,住宿,餐饮,旅游休闲观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朱国英控制的企业

(三)其他关联方

1、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沈顺华、朱国英夫妇,与其关系密切的主要家庭成员如下表所示:

姓名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关系
朱子香系实际控制人朱国英之父亲
胡杏娥系实际控制人朱国英之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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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关系
朱嘉豪系实际控制人沈顺华、朱国英之儿子
朱芳英系实际控制人朱国英之妹妹

2、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及“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变动情况、原因以及对公司的影响”的内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主要包括其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3、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施加重大影响的,或者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股东以外的其他法人或者组织

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股东外,发行人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施加重大影响的,或者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主要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关联关系
1杭州比胜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朱国英的母亲控制的企业
2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新材料科技领域内从事技术研发,生产胶带,包装装潢印刷(限分支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销售橡胶制品、粘胶制品、日用百货、纸制品、胶带原纸,离型纸,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纺织品、离型膜、包装材料,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发行人独立董事程志勇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3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竹木制品、竹木工艺品、日用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复合材料制品、小家电、机械设备、国产一类医疗器械、硅胶制品的研发、加工、销售;初级食用农产品、卫生用品的销售;检测技术服务,会展服务,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收购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从事进出口业务。发行人独立董事程志勇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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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关联关系
4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智能电力配套设备的生产、研发及销售;智能监测装置生产;计算机网络安装施工、通讯工程安装施工、电子工程安装施工、光缆工程安装施工及以上工程的维护;工程技术咨询及服务;通讯网络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器机械、仪器仪表、建筑材料、日用百货的销售;通讯网络设备的生产(另设分支机构经营);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机器人、充电桩的生产及销售。发行人独立董事程志勇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5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医疗器械二类生产:6856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第Ⅰ类、第Ⅱ类、第Ⅲ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可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第Ⅱ、Ⅲ类医疗器械贮存、配送服务(含体外诊断试剂,冷藏、冷冻库);净化工程;医疗净化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空调系统清洁工程;管道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机电设备调试及维修;建筑装饰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压力容器安装(1级)、压力管道安装(GC2级)、压力管道设计(GC2级);消防设施工程;环保工程;钢结构工程;放射防护设计与施工;气流物流系统的设计、安装及维护;安防工程的设计、施工、集成、维护;实验室配套设备、空气净化设备、不锈钢产品、建筑材料、电气材料、金属材料、消毒用品(不含危险品)、计生用品、日用百货、化工用品(不含危化品)、五金配件、化妆品、办公用品的销售;净化工程设备及配件售后服务;医疗器械的维修;医院的后勤管理;医疗净化、智能化、装饰、放射防护、医用气体、洁净厂房、净化实验室工程等的设计咨询、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技术服务;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发行人独立董事程志勇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6浙江滕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发行人独立董事程志勇担任总经理的企业
7浙江朗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开发,计算机信息技术、网络技术、节能环保设备、电子产品的研发,信息技术咨询,知识产权代理,企业管理咨询,档案管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除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前置许可经营项目外),市场营销策划,一般税务咨询(除代理记账),文化娱乐经纪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代办工商、税务登记手续,人才中介,职业中介,家政服务,保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发行人独立董事叶卓凯控股并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8长兴北晟企业管理咨询工作室一般项目: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工艺品及收藏品零售;家用电器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日用百货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发行人独立董事叶卓凯控制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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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关联关系
动)。
9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603926.SH)制造、加工:汽车离合器总成(装配),汽车配件机械加工(上述经营范围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服务:离合器总成、汽车配件、汽车离合器面片的技术开发;批发、零售:汽车离合器总成,汽车配件,金属材料,汽车离合器面片;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郑成福曾经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10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研究、开发;汽车装饰件、汽车零部件、塑料制品、五金配件制造、加工;塑料材料的开发与生产;汽车装饰件及仪表件图案设计;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郑成福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11青蛙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一般项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电机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农业机械制造;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郑成福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12星宇紧固件(嘉兴)股份有限公司螺帽、螺栓、机螺丝、紧固件制造、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郑成福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13杭州唯丰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发行人独立董事程志勇控制的企业
14杭州市拱墅区君择网络科技工作室一般项目: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档案整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税务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工商登记代理代办;家政服务;电子产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发行人独立董事叶卓凯控制的单位
15古山(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资本管理/资产管理/财富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创业投资业务;发行人独立董事叶卓凯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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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关联关系
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

(四)报告期内关联方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造成发行人原关联方变为非关联方的主要原因系公司董监高变更。

报告期内,主要的关联方变化情况如下:

原关联方关联关系变更原因
陈连杰报告期内曾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9月离职

十、关联交易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173.81336.89248.52153.78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作为被担保方接受公司关联方担保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银行担保金额担保 起始日担保 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沈顺华、 朱国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3,500.002015/1/12018/12/31履行完毕
沈顺华、 朱国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8,000.002015/8/132018/8/12履行完毕
比胜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2,797.552015/8/132018/8/12履行完毕
比胜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2,635.632018/8/142019/5/13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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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银行担保金额担保 起始日担保 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天使农场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140.002019/3/262019/5/25履行完毕
沈顺华、 朱国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5,000.002019/3/152022/12/31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项担保下有短期借款余额10万元。
沈顺华、 朱国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8,000.002018/8/102021/8/30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项担保下有应付票据余额4,356.41万元。
朱嘉豪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1,257.002018/8/102021/8/30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项担保下有短期借款562万元。
比胜多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500.002019/5/162022/5/15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项担保下有短期借款余额940万元、应付票据余额247.5万元。
胡杏娥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50.002019/5/72022/5/6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项担保下无任何债务。

2、关联方资金拆借

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无关联方资金拆借的情况,2017年度和2018年度公司向关联方拆入资金情况如下:

(1)2018年度

单位:万元

关联方期初金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金额其中:本期利息支出
沈顺华1,917.24480.642,397.88-50.64
朱国英1,646.27539.592,185.86-21.79
朱芳英0.02-0.02--
合 计3,563.531,020.244,583.77-72.44

(2)2017年度

单位:万元

关联方期初金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金额其中:本期利息支出
沈顺华3,631.42221.971,936.161,917.2412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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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期初金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金额其中:本期利息支出
朱国英2,608.205,834.076,796.001,646.27132.07
朱芳英-70.0270.000.020.02
合 计6,239.626,126.078,802.163,563.53254.07

(3)关于关联资金拆借所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以及拆借资金的用途

①关于关联资金拆借所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A、从沈顺华、朱国英处拆借的资金

单位:万元

时间借款人本期借款增加(含当期利息支出)期末 余额审议程序股转系统披露情况
2018年度沈顺华、朱国英夫妇1,020.24-1、2018年6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沈顺华、朱国英借款不超过10,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8年6月25日,《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2、2018年7月16日,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董事会决议。2018年7月18日,《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2017年度沈顺华、朱国英夫妇6,056.053,563.511、2017年4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向沈顺华、朱国英借款不超过10,000万元用于解决公司流动资金问题。2017年4月21日,《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2、2017年5月12日,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董事会决议。2017年5月12日,《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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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借款人本期借款增加(含当期利息支出)期末 余额审议程序股转系统披露情况
号:2017-010)

B、从朱芳英处拆借的资金

单位:万元

时间借款人本期借款增加(含当期利息支出)期末 余额审议程序股转系统披露 情况
2017年度朱芳英70.020.021、2018年6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向朱芳英女士借款人民币7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补充确认。
2、2、2018年7月16日,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董事会决议。2018年7月18日,《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C、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公允性发表的意见以及公司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确认2020年4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发行人全体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以下意见:

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至2019年内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在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时,均系基于公司业务需要而开展,具有必要性。该等关联交易均定价公允,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2020年5月6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7年至2019年内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17年至2019年内的关联交易做出了确认。

②拆借资金的具体用途

上述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沈顺华、朱国英以及公司关联自然人朱芳英拆借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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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均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4)关于关联资金拆借的规范措施、相关财务内控制度及运行情况2017年度和2018年度,发行人与关联方的资金拆借已签订了相关协议,并履行了信息披露的义务。

发行人已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于必要的关联交易,确保关联交易按照公允价格交易,平等保护发行人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相关制度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程序等事项,相关制度运行情况良好。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明确声明承诺不利用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占用发行人的资金,并将尽量减少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2018年度,公司已全部偿还关联方的拆借款项。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无关联资金拆借情况发生,未发生过不合规的资金往来行为。

(三)关联方往来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名称关联方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应付 账款杭州余杭区经济开发区连根纸管经营部[注]--1.291.29
其他应付款沈顺华---1,917.24
朱国英---1,646.27
朱芳英---0.02

注:杭州余杭区经济开发区连根纸管经营部系公司副总经理创办的个体工商户,目前已注销。报告期内,公司与该经营部无关联交易,上述余额系报告期前产生的未结算款项。

(四)关联交易简要汇总表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汇总如下:

序号交易类型关联方金额(万元)
2020年1-6月
1关键管理人员报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73.81
2接受关联担保沈顺华、朱国英、朱嘉豪、比胜多、胡杏娥17,6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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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交易类型关联方金额(万元)
2019年度
1关键管理人员报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36.89
2接受关联担保天使农场、沈顺华、朱国英、朱嘉豪、比胜多、胡杏娥23,382.63
2018年度
1关键管理人员报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48.52
2接受关联担保沈顺华、朱国英、比胜多、朱嘉豪26,190.18
3向关联方拆入资金沈顺华、朱国英1,020.24
4偿还关联方资金沈顺华、朱国英、朱芳英4,583.77
5应付关联方款项杭州余杭区经济开发区连根纸管经营部1.29
2017年度
1关键管理人员报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53.78
2接受关联担保沈顺华、朱国英、比胜多14,297.55
3向关联方拆入资金沈顺华、朱国英、朱芳英6,126.07
4偿还关联方资金沈顺华、朱国英、朱芳英8,802.16
5应付关联方款项杭州余杭区经济开发区连根纸管经营部、沈顺华、朱国英、朱芳英3,564.82

注:上述接受关联担保的金额系存续担保金额。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关键管理人员报酬,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关联方对公司的担保以及资金拆入,且2019年开始已无关联方资金拆借发生,均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发行人财务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十一、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联交易决策履行程序

发行人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于必要的关联交易,确保关联交易按照公允价格交易,平等保护发行人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具体的制度安排包括: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以上制度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程序等事项。

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在关联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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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形下,对发行人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及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和发行人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公允性发表的意见

发行人全体独立董事均已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以下意见:

“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至2019年内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在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时,均系基于公司业务需要而开展,具有必要性。该等关联交易均定价公允,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十二、公司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发行人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建立了规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发行人制定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利和程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发行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此外,发行人建立健全了规范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成员中有2位独立董事,有利于发行人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发行人的独立董事将在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积极保护发行人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同时,为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行为,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承诺人不利用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占用发行人的资金。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在发行人认定是否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关联交易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承诺人承诺,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有关的董事、股东代

1-1-243

表将按《公司章程》规定回避,不参与表决。

(3)承诺人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该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以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1-244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本节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据以计算所得。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欲更详细了解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请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附件之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全文。

一、财务会计信息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 产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9,536,898.8736,724,529.6224,124,984.4936,673,829.74
应收票据-1,290,700.58607,092.60
应收账款20,851,887.2131,111,062.4729,133,209.0719,062,625.10
应收款项融资1,274,216.00150,000.00--
预付款项34,582,791.9922,118,454.943,495,348.015,738,461.11
其他应收款45,405.4564,535.9980,038.57197,249.42
存货92,115,081.4481,025,407.0577,759,547.4375,595,339.65
其他流动资产30,072,010.5724,355,062.4811,285,918.2010,294,565.35
流动资产合计208,478,291.53195,549,052.55147,169,746.35148,169,162.9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6,000,000.006,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188,400.006,211,132.47--
固定资产178,669,039.97185,277,369.06133,755,932.82130,372,483.65
在建工程7,768,675.411,467,256.6415,779,245.3416,674,406.24
无形资产13,584,214.3113,755,598.8514,098,367.9314,441,137.01
递延所得税资产744,027.40970,591.07434,789.62345,320.27
其他非流动资产11,032,360.571,137,175.36668,390.683,774,226.87
非流动资产合计217,986,717.66208,819,123.45170,736,726.39171,607,574.04
资产总计426,465,009.19404,368,176.00317,906,472.74319,776,737.01

1-1-245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0,019,665.5858,981,856.0389,580,000.0098,08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4,514.00
应付票据46,039,130.227,350,000.008,900,000.0017,040,000.00
应付账款23,667,893.4920,528,075.0117,743,516.2813,117,144.99
预收款项-13,259,346.5215,877,249.409,811,609.20
合同负债7,952,537.04---
应付职工薪酬4,235,841.877,635,500.904,684,998.163,223,302.11
应交税费526,259.39802,846.289,227,391.452,761,797.35
其他应付款97,317.699,819.86385,724.1436,816,348.29
其他流动负债565,404.09---
流动负债合计113,104,049.37108,567,444.60146,398,879.43180,874,715.94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2,534,026.082,732,882.273,130,594.66387,630.06
递延所得税负债28,260.0031,669.87--
非流动负债合计2,562,286.082,764,552.143,130,594.66387,630.06
负债合计115,666,335.45111,331,996.74149,529,474.09181,262,346.00
所有者权益:
股本81,900,000.0081,900,000.0072,600,000.0072,600,000.00
资本公积86,216,776.7986,216,776.7925,804,275.4725,804,275.47
其他综合收益160,140.00179,462.60--
盈余公积14,452,318.4714,452,318.478,189,978.305,051,225.84
未分配利润128,069,438.48110,287,621.4061,782,744.8835,058,889.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10,798,673.74293,036,179.26168,376,998.65138,514,391.01
所有者权益合计310,798,673.74293,036,179.26168,376,998.65138,514,391.0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总计426,465,009.19404,368,176.00317,906,472.74319,776,737.01

1-1-246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收入217,654,234.72655,929,437.20591,073,252.44456,376,556.53
其中:营业收入217,654,234.72655,929,437.20591,073,252.44456,376,556.53
二、营业总成本199,924,846.82597,088,090.06550,920,794.43422,721,385.64
其中:营业成本173,359,877.36527,942,298.25494,809,774.85377,756,859.11
税金及附加1,051,562.843,676,903.963,302,005.172,196,864.20
销售费用6,295,998.8916,298,482.1311,431,617.938,802,447.09
管理费用6,574,005.5813,743,594.719,186,687.778,673,651.36
研发费用11,607,862.2229,687,553.4025,240,311.4617,901,962.01
财务费用1,035,539.935,739,257.616,950,397.257,389,601.87
其中:利息费用885,644.085,582,105.435,769,720.296,650,017.50
利息收入34,618.41189,974.29114,299.18347,429.49
加:其他收益1,686,502.971,602,396.84890,987.831,314,369.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00,000.00632,496.35800,227.50-429,430.0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4,514.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56,748.37-518,179.1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55,975.44-325,163.62-1,133,313.62-465,085.9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3,854.37--3,712.34
三、营业利润19,916,663.8060,219,043.1540,710,359.7234,046,797.58
加:营业外收入50,000.00526,698.3895,816.50143,828.00
减:营业外支出413,618.31340,207.00473,265.74405,755.54
四、利润总额19,553,045.4960,405,534.5340,332,910.4833,784,870.04
减:所得税费用1,771,228.415,638,317.843,210,302.844,368,433.00
五、净利润17,781,817.0854,767,216.6937,122,607.6429,416,437.04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7,781,817.0854,767,216.6937,122,607.6429,416,437.04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17,781,817.0854,767,216.6937,122,607.6429,416,437.04

1-1-247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19,322.60179,462.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9,322.60179,462.60--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9,322.60179,462.60--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9,322.60179,462.60--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7,762,494.4854,946,679.2937,122,607.6429,416,437.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7,762,494.4854,946,679.2937,122,607.6429,416,437.0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220.750.510.41
(二)稀释每股收益0.220.750.510.41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27,092,868.29666,034,200.90619,660,637.44490,179,010.67
收到的税费返还1,600,773.263,851,739.31272,773.65724,915.2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670,843.711,657,970.683,997,675.252,591,550.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0,364,485.26671,543,910.89623,931,086.34493,495,476.5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51,528,826.58529,010,039.08496,549,146.65403,564,113.92

1-1-248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0,183,319.9136,325,776.8226,533,988.7419,731,365.41
支付的各项税费6,375,847.5533,816,447.8811,540,369.936,981,362.6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431,299.4336,415,505.5232,551,486.5525,052,936.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3,519,293.47635,567,769.30567,174,991.87455,329,778.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845,191.7935,976,141.5956,756,094.4738,165,698.1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1,000,000.0045,2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00,000.00632,496.35775,713.5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87,787.6720,149.41-1,435,897.4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87,787.6721,652,645.7645,975,713.501,435,897.4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7,792,851.6552,681,162.9414,425,912.3513,777,219.51
投资支付的现金-21,000,000.0045,200,000.007,059,43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792,851.6573,681,162.9459,625,912.3520,836,649.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905,063.98-52,028,517.18-13,650,198.85-19,400,752.0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66,588,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2,900,000.00207,230,000.00136,710,000.00133,08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202,362.9261,260,683.5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2,900,000.00273,818,000.00146,912,362.92194,340,683.5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81,800,000.00237,910,000.00138,580,000.0099,04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947,834.535,624,361.2013,048,475.926,599,862.4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96,226.41896,226.4346,517,695.4588,021,579.7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4,144,060.94244,430,587.63198,146,171.37193,661,442.1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244,060.9429,387,412.37-51,233,808.45679,241.3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67,389.359,508.35-1,026,932.42-357,359.1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236,543.7813,344,545.13-9,154,845.2519,086,828.33

1-1-249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4,319,529.6220,974,984.4930,129,829.7411,043,001.4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3,082,985.8434,319,529.6220,974,984.4930,129,829.74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 产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9,536,898.8736,724,529.6223,960,746.0334,766,898.12
应收票据--1,290,700.58607,092.60
应收账款20,851,887.2131,111,062.4729,133,209.0719,062,625.10
应收款项融资1,274,216.00150,000.00--
预付款项34,582,791.9922,118,454.943,489,441.085,564,779.15
其他应收款45,405.4564,535.99103,075,290.4074,484,782.61
存货92,115,081.4481,025,407.0577,759,547.4375,882,365.62
其他流动资产30,072,010.5724,355,062.488,589,264.287,236,619.28
流动资产合计208,478,291.53195,549,052.55247,298,198.87217,605,162.4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6,000,000.006,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12,474,751.2012,474,751.2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188,400.006,211,132.47--
固定资产178,669,039.97185,277,369.0642,325,130.9544,703,098.32
在建工程7,768,675.411,467,256.64932,302.82-
无形资产13,584,214.3113,755,598.851,408,704.371,449,338.65
递延所得税资产744,027.40970,591.071,789,345.63894,957.38
其他非流动资产11,032,360.571,137,175.36668,390.68340,842.00
非流动资产合计217,986,717.66208,819,123.4565,598,625.6565,862,987.55
资产总计426,465,009.19404,368,176.00312,896,824.52283,468,150.03

1-1-250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0,019,665.5858,981,856.0389,580,000.0098,08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4,514.00
应付票据46,039,130.227,350,000.008,900,000.0015,280,000.00
应付账款23,667,893.4920,528,075.0119,556,098.5612,189,742.26
预收款项-13,259,346.5215,877,249.409,811,609.20
合同负债7,952,537.04---
应付职工薪酬4,235,841.877,635,500.904,684,998.162,391,354.12
应交税费526,259.39802,846.288,804,545.512,507,257.93
其他应付款97,317.699,819.86385,724.142,148,088.38
其他流动负债565,404.09---
流动负债合计113,104,049.37108,567,444.60147,788,615.77142,432,565.89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2,534,026.082,732,882.27332,730.06387,630.06
递延所得税负债-31,669.87--
非流动负债合计2,562,286.082,764,552.14332,730.06387,630.06
负债合计115,666,335.45111,331,996.74148,121,345.83142,820,195.95
所有者权益:
股本81,900,000.0081,900,000.0072,600,000.0072,600,000.00
资本公积86,216,776.7986,216,776.7923,279,026.6723,279,026.67
其他综合收益160,140.00179,462.60--
盈余公积14,452,318.4714,452,318.478,189,978.305,051,225.84
未分配利润128,069,438.48110,287,621.4060,706,473.7239,717,701.57
所有者权益合计310,798,673.74293,036,179.26164,775,478.69140,647,954.0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26,465,009.19404,368,176.00312,896,824.52283,468,150.03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收入217,654,234.72655,929,437.20591,055,324.83456,376,556.53
减:营业成本173,359,877.36527,942,298.25498,757,956.69379,796,138.65

1-1-251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税金及附加1,051,562.843,676,903.962,436,096.391,315,550.46
销售费用6,295,998.8916,298,482.1311,431,617.938,724,676.63
管理费用6,574,005.5813,743,594.718,039,462.537,650,189.80
研发费用11,607,862.2229,687,553.4025,240,311.4617,901,962.01
财务费用1,035,539.935,739,257.616,260,400.555,811,646.65
其中:利息费用885,644.085,582,105.435,045,358.375,079,709.59
利息收入34,618.41189,974.2971,447.00346,917.51
加:其他收益1,686,502.971,602,396.84678,622.051,314,369.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00,000.00632,496.35800,227.50-429,430.0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4,514.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56,748.378,692,561.8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55,975.44-325,163.62-6,197,971.04-866,436.7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3,854.37--3,712.34
二、营业利润19,916,663.8069,429,784.2034,170,357.7935,166,668.24
加:营业外收入50,000.00526,698.3895,816.50143,828.00
减:营业外支出413,618.31340,207.00473,265.74405,755.54
三、利润总额19,553,045.4969,616,275.5833,792,908.5534,904,740.70
减:所得税费用1,771,228.416,992,873.852,405,383.944,350,673.80
四、净利润17,781,817.0862,623,401.7331,387,524.6130,554,066.90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7,781,817.0862,623,401.7331,387,524.6130,554,066.90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19,322.60179,462.60--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9,322.60179,462.60--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9,322.60179,462.60--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1-1-252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六、综合收益总额17,762,494.4862,802,864.3331,387,524.6130,554,066.90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27,092,868.29666,034,200.90620,293,150.09489,969,010.67
收到的税费返还1,600,773.263,851,739.31272,773.65724,915.2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670,843.711,657,970.68904,216.632,391,273.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0,364,485.26671,543,910.89621,470,140.37493,085,199.7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51,528,826.58529,010,039.08509,683,643.51417,475,105.8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0,183,319.9136,325,776.8222,995,762.1912,902,204.65
支付的各项税费6,375,847.5533,816,447.8810,846,046.926,351,309.1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431,299.4336,415,505.5231,748,413.4824,074,223.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3,519,293.47635,567,769.30575,273,866.10460,802,843.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845,191.7935,976,141.5946,196,274.2732,282,356.5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1,000,000.0045,2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00,000.00632,496.35775,713.5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87,787.6720,149.41-1,435,897.4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164,238.46--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800,000.0071,729,320.6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87,787.6721,816,884.2254,775,713.5073,165,218.0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7,792,851.6552,681,162.945,540,717.823,499,333.24
投资支付的现金-21,000,000.0045,200,000.007,059,43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2,532,000.0079,150,000.00

1-1-253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792,851.6573,681,162.9493,272,717.8289,708,763.2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905,063.98-51,864,278.72-38,497,004.32-16,543,545.1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66,588,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2,900,000.00207,230,000.00136,710,000.00133,08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80,001.0059,290,375.6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2,900,000.00273,818,000.00137,990,001.00192,370,375.6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81,800,000.00237,910,000.00138,580,000.0099,04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947,834.535,624,361.2012,324,114.005,029,554.4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96,226.41896,226.432,930,376.6284,621,579.7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4,144,060.94244,430,587.63153,834,490.62188,691,134.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244,060.9429,387,412.37-15,844,489.623,679,241.3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67,389.359,508.35-1,026,932.42-357,359.1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236,543.7813,508,783.59-9,172,152.0919,060,693.6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4,319,529.6220,810,746.0329,982,898.1210,922,204.4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3,082,985.8434,319,529.6220,810,746.0329,982,898.12

(三)审计意见

立信所接受汇隆新材委托审计了公司财务报表及附注,包括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736号)。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1-1-254

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股权处置方式股权处置时点
浙江汇隆合纤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2019年3月18日

(六)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的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金额占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总额、净利润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较大或占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较大。

公司选取税前利润总额作为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的计算基数。具体标准为税前利润总额的3%,或金额虽未达到税前利润总额的3%但公司认为较为重要的相关事项。

(七)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立信所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报告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立信所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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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应对
收入的确认: 汇隆新材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在中国国内及海外市场销售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FDY、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及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等产品,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汇隆新材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56,376,556.53元、591,073,252.44元、655,929,437.20元、217,654,234.72元。汇隆新材产品销售区域分为境内和境外,且需根据不同的依据进行收入确认。基于营业收入是汇隆新材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将营业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1、对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循环进行了解并执行穿行测试,对重要的控制点执行控制测试; 2、对营业收入执行分析性程序,针对收入月度与年度间波动,结合行业特征识别和了解波动原因,判断营业收入与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3、对收入执行细节测试,对于内销收入,选取样本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主要销售合同、销售发票、销售出库单等;对于外销收入,获取海关出口数据证明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海运提货单、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 4、检查客户回款记录,对主要客户当期收入及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函证,以确认营业收入的真实性; 5、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核对至出库单、海运提货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6、针对当期新增及报告期收入发生额较大的客户进行了现场走访及核查,进一步确认与客户交易的真实性。

二、对发行人未来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可能产生具体影响的主要因素

(一)影响未来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因素

1、产品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战略方向的原液着色纤维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是使用原液着色技术生产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FDY和POY等,公司致力于通过原液着色技术提升涤纶长丝的色彩丰富性及生产过程的节能环保性。

公司生产的原液着色纤维是指在纺丝过程中加入着色剂,纺丝和着色同时进行,直接产出有色纤维,拥有着色均匀、色牢度好、节能环保等特点,工艺属于物理变化,在纺丝过程中不会产生化学纤维传统染色过程中形成的污水排放问题,环境友好特征突出。

多年来,公司持续创新产品配方,稳定掌握上千种产品颜色的调色方案,全面满足市场对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颜色丰富性的需求。

2、业务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直销模式由销售人员进行产品推广、客户服务和信息调研等,该销售模式下,公司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客户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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馈信息,根据市场需求灵活调整产品生产比重,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完善产品后续服务,拓宽营销渠道。公司对经销商均为买断式销售,不存在代销的情形。

公司采用符合自身业务特点的销售模式,促进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3、行业竞争程度

我国聚酯纤维产业经过30多年的发展,形成了熔体直纺和切片纺两种生产工艺路线,采用不同工艺的生产企业相应形成了各自的发展路径。

公司采用切片纺生产工艺,其优点在于生产灵活,具有市场反应快速的特点,切片纺企业与大型熔体直纺生产企业错位竞争、多元并存,虽然在规模上与熔体直纺生产企业存在一定差距,但凭借其较强的产品创新能力,在附加值较高的细分市场领域具有一定优势。

4、外部市场环境

根据《化纤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化纤工业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差别化纤维产品、原液着色产业化关键技术均为重点发展的领域和方向;“原液着色等差别化、功能性化学纤维的高效柔性化制备技术”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优先鼓励的相关产业;同时,“环境友好型纤维”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新材料技术领域。

相对于传统印染而言,原液着色技术在我国化纤着色领域的使用比例仍然偏低。随着我国化纤产业的不断升级和环保节能政策的不断加强,原液着色纤维的应用比重将逐渐提高,产品替代也将有力地推动纤维行业的快速发展,原液着色纤维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分析

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指标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5,480.62万元、58,867.70万元、65,116.99万元和21,638.54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6.94%、15.95%、18.92%和19.88%,公司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保持增长趋势、毛利率有小幅波动但总体保持稳定。上述相关财务指标表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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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以外,影响公司业绩变动的主要非财务指标包括公司持续的技术研发投入和自主创新能力、稳定的营销及服务网络渠道、良好的产品质量等,这些方面均促进了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三、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公司的经营情况在短期内因“新冠疫情”有所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供应商和客户与公司主要产品结构匹配,不存在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形;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保持稳定,未出现对公司管理及研发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行业政策、税收政策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如下:

(一)收入

1、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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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

公司主要销售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FDY和POY等。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如下:

(1)内销收入:公司已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购货方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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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销收入: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提单,购货方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

2、2020年1月1日前的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一般原则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

公司主要销售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FDY和POY等。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如下:

(1)内销收入:公司已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外销收入: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提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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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三)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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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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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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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五)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当月的月初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六)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1)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除此之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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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①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③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2019年1月1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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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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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2)2019年1月1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③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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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⑤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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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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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2)2019年1月1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②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A、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应收款项余额前五名。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B、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对非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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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5%5%
1-2年(含2年)10%10%
2-3年(含3年)30%30%
3-5年(含5年)60%60%
5年以上100%100%

C、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因其发生了特殊减值的应收款项应进行单项减值测试。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结合现实情况分析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③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七)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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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八)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项 目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519.00-9.5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4523.75
电子设备及其他年限平均法3-5531.67-19.00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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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九)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十)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如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可靠计量的,对于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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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换入的无形资产的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的,对于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摊销方法依据
土地使用权土地证登记使用年限年限平均法土地使用权证
电脑软件2年年限平均法使用该软件产品的期限

3、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4、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5、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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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一)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十二)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费制度(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计划。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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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十三)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进行股份支付的,职工出资认购股票,股票在达到解锁条件并解锁前不得上市流通或转让;如果最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未能达到,则本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股票。本公司取得职工认购限制性股票支付的款项时,按照取得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全额确认一项负债并确认库存股。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 、[是否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但授予后立即可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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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对于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除非行权条件是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此时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即视为可行权。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十四)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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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十五)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根据发放补助的政府部门出具的补充说明作为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

2、确认时点

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取得的政府补助,在达到相关规定的标准时确认;其余的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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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十六)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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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1、会计政策变更

(1)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公司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列报于“其他收益”项目,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仍列报于“营业外收入”项目。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3)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公司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4)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公司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5)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公司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6)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与影响

2017年,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栏报》,要求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会计准则,公司作为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比照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四项会计准则。

(7)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8)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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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9)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9年度、2018年度及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不做调整。

(10)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

3、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会计差错调整事项如下:

调整事项调整原因
收入和费用调整根据外销结算模式调整外销海运费及保费的相关列示口径,相应调整收入和销售费用。
成本和存货调整对公司成本重新进行核算相应调整成本和存货。
费用重分类按照费用受益对象对各项费用进行重分类调整。
确认股份支付以最近一次定向增发价格作为公允价值确认2017年度股份支付,进行追溯调整。

报告期内,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更正项目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
原始财务报表申报财务报表差异金额差异比例
资产总计31,866.9331,977.67110.7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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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合计18,073.7018,126.2352.530.29%
所有者权益13,793.2313,851.4458.200.42%
营业收入45,506.5345,637.66131.130.29%
营业成本37,921.8237,775.69-146.13-0.39%
期间费用4,022.324,276.77254.446.33%
净利润2,945.962,941.64-4.32-0.15%
更正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
原始财务报表申报财务报表差异金额差异比例
资产总计32,172.5531,790.65-381.90-1.19%
负债合计14,984.6314,952.95-31.68-0.21%
所有者权益17,187.9216,837.70-350.22-2.04%
营业收入58,949.3359,107.33158.000.27%
营业成本49,083.3949,480.98397.590.81%
期间费用5,093.405,280.90187.503.68%
净利润4,120.693,712.26-408.43-9.91%

公司将上述调整事项作为会计差错更正并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处理。该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履行了相应程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十八)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分析

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类业务不存在明显差异。

(十九)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预计影响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按照相关规定,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公司主要从事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战略方向的原液着色纤维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FDY和POY等。公司实行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业务模式和主要销售合同条款等未发生变化,不会因实施新收入准则而对收入确认的结果产生影响。

若公司自申报财务报表期初开始全面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首次执行日前各年(末)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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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影响。

五、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增值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1313、1616、1717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5555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3333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2222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1515、2515、2515、25
房产税按原值*70%、营业收入计缴1.21.21.21.2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土地使用权证记载面积计缴6元/平方米6元/平方米6元/平方米6元/平方米

注: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税[2018]32号),从2018年5月1日起,公司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原适用17%的,税率调整为16%;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从2019年4月1日起,公司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原适用16%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

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情况:

纳税主体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5%15%15%15%
浙江汇隆合纤科技有限公司-25%25%25%

(二)税收优惠

2015年9月,公司取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F201533000215),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2017年度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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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公司取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833004086),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2018年度-2020年1-6月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为15%。

六、分部信息

公司不存在多种经营或跨地区经营,故无报告分部。公司按产品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数据见本节“九、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和“(二)营业成本分析”。

七、非经常性损益

立信所对公司最近三年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740号)。依据经立信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以及非经常性损益对当期净利润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39--0.3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74.35183.2498.20140.69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3.253.2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46.82-45.3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1.36-4.35-46.84-35.4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94.86-312.45--80.25
小 计38.13-131.70101.38-20.77
所得税影响额5.7727.1212.079.46
合 计32.36-158.8189.31-30.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78.185,476.723,712.262,94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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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比例1.82%-2.90%2.41%-1.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45.825,635.533,622.952,971.87

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股份支付费用和疫情相关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公司净利润的比例较小,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由政府补助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构成,公司经营成果对非经常性损益不存在重大依赖。

八、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0年6月30日 2020年1-6月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度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度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度
流动比率(倍)1.841.801.010.82
速动比率(倍)1.031.050.470.4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7.12%27.53%47.34%50.38%
资产负债率(合并)27.12%27.53%47.04%56.6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7.8220.3722.9228.72
存货周转率(次)1.996.616.435.2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3,039.758,182.966,082.995,404.0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778.185,476.723,712.262,941.6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1,745.825,635.533,622.952,971.87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33%4.53%4.27%3.9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0.450.440.780.5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140.16-0.130.26
基本每股收益(元)0.220.750.510.41
稀释每股收益(元)0.220.750.510.4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3.793.582.321.91
净资产收益率5.89%27.74%23.91%23.84%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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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企业所得税+利息支出+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7)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10)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总股本

(二)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公司按《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的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项 目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0年1-6月5.89%0.220.22
2019年度27.74%0.750.75
2018年度23.91%0.510.51
2017年度23.84%0.410.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0年1-6月5.78%0.210.21
2019年度28.55%0.780.78
2018年度23.33%0.500.50
2017年度24.08%0.410.41

注:(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式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基本每股收益计算公式

基本每股收益=P÷SS=S0+S1+S2÷2+Si×Mi÷M0-Sj×Mj÷M0-Sk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未超出期初净资产部分 );S2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超出期初净资产部分);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1-1-286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与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相同。

九、经营成果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21,638.5499.42%65,116.9999.27%58,867.7099.59%45,480.6299.66%
其他业务收入126.890.58%475.960.73%239.630.41%157.040.34%
合 计21,765.42100.00%65,592.94100.00%59,107.33100.00%45,637.6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均在99%以上,主营业务突出。其他业务收入占比很小,主要为废丝收入,对公司经营状况不产生重大影响。

1、主营业务收入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5,480.62万元、58,867.70万元、65,116.99万元和21,638.54万元,2017年-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呈现稳步增长趋势。主要原因如下:

(1)国家环保政策趋严,公司产品下游替代需求增加

涤纶长丝下游为纺织品制造行业,常规白色涤纶长丝在纺织成面料后根据需求会进行印染程序,印染行业属于高能耗、高污染行业,2016年以来,国家深入开展环保核查,2017年8月,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浙江进行核查,对环保不达标企业进行停产整顿。国家环保政策持续加码,各地环保督查日益趋严,受关停整治影响,印染企业数量有所减少,纺织企业印染成本上升。

公司主要从事符合国家环保战略方向的原液着色纤维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FDY和POY等,公司致力于通过原液着色技术提升涤纶长丝的色彩丰富性及生产过程的环保性。原液着色纤维加工成纺织品可省去染色工序,减少大量废水和二氧化碳排放,节能降耗,环境友好特征突出,能从源头上有效解决传统印染行业面临的高能耗、高水耗和高COD排放等突出问题。公司产品契合国家环保政策的要求,是国家鼓励的绿色纤维产品,环保政策趋严,进一步带动了下游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

1-1-287

(2)下游市场稳步发展,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提升

公司的下游行业主要为纺织品制造行业,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墙布、窗帘、沙发布及其他家纺面料等各种领域。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自身居住环境的健康、安全和环保的要求越来越高,墙布逐渐成为环保、品质、个性化生活家居方式新选择。2018年中国墙布的销量为7.28亿平方米,同比增长72.92%,预计2019年度、2020年度中国墙布销量将分别在9亿平方米和12亿平方米以上,墙布对于墙纸的替代效应明显,墙布的需求有较快的增长。

随着人们对于更高生活品质的追求,越来越重视家庭装修的投入,沙发的市场需求也日益增加,窗帘面料市场景气度也保持较好的水平。2018年度,我国沙发市场规模达545.74亿元,同比2017年增长了4.5%。根据山东省家具协会公开的数据,2019年我国沙发市场规模达到570.60亿元,与2018年同比将增长

4.56%,预计2020年市场规模达到593.40亿元,与2019年同比增长4.00%。

公司区位优势明显,公司附近的海宁市许村镇作为全国知名的布艺名镇,截至2018年8月已拥有纺织企业1.2万余家,以量产窗帘布、沙发布、墙布等家纺面料而著名,是目前最大的家纺面料生产基地及输出地。桐乡大麻镇被命名为“中国家纺布艺名镇”和“中国沙发布生产基地”,2018年,家纺产业集群年产各类沙发布、窗帘布和真丝面料超3亿米,其中沙发布占到85%以上,是全国最大的沙发布生产基地。

公司下游市场稳步发展,同时公司又毗邻客户资源丰富的布艺名城、名镇和生产基地,这也促进了公司业务收入的进一步提升。

(3)开拓国外市场,助力公司发展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公司有效把握机遇,积极开拓国际新兴市场业务,提升收入规模。公司外贸业务的主要出口国家为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泰国、土耳其等国,多为“一带一路”沿线新兴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呈现增长趋势,国外市场的开拓助力公司收入规模的提升。

(4)公司收入增长符合行业整体趋势

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FDY与POY销售收入和销售数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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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万吨

产品类别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
DTY苏州龙杰11,884.311.0452,987.593.8249,570.433.3642,548.923.15
桐昆股份227,556.5633.27655,953.8275.58650,036.3864.56457,559.7451.23
新凤鸣96,618.4413.25268,454.1529.76228,059.1021.66189,162.2619.66
汇隆新材11,765.561.2433,902.663.1027,669.522.4118,732.331.84
产品类别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
FDY苏州龙杰19,132.762.19104,785.288.60120,526.139.18105,026.189.01
桐昆股份302,611.6353.15834,692.94111.14695,648.6478.54501,754.5762.15
新凤鸣210,332.9235.53574,114.4674.36569,016.2263.14347,155.8841.81
汇隆新材9,551.681.0830,547.262.9730,777.892.9026,748.292.88
产品类别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
POY苏州龙杰112.730.022,201.600.251,348.130.151,769.380.21
桐昆股份1,087,086.21215.462,734,988.52387.322,560,848.17303.212,003,083.54273.69
新凤鸣772,754.24149.592,014,214.99281.681,859,173.98219.341,556,240.72209.48
汇隆新材321.300.03667.060.07420.290.04--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其披露的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恒力石化和海利得报告期内未按DTY、FDY与POY披露产品数据,故未进行比较。

①2017年度至2019年度

结合上表可知,2017年度至2019年度,可比公司相关产品收入总体上均呈现增长趋势,公司收入增长符合行业整体趋势。

2016年9月,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发布《化纤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化学纤维十三五发展目标:

A、行业增长。到2020年,规模以上化纤企业增加值年均增速保持7%左右;

B、结构优化。到2020年,化纤差别化率提高到65%;

C、科技创新。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涤纶、锦纶、再生纤维素纤维等常规纤维品种继续保持世界领先地位;

D、绿色发展。到2020年,单位增加值能耗、用水量、主要污染物排放等达到国家约束性指标和相关标准要求。

公司所处行业为涤纶纤维制造行业,涤纶纤维是应用范围最广、使用量最大

1-1-289

的化学纤维品种,下游需求主要来自纺织业,具有刚性需求属性,终端需求增长较为平稳,市场广阔。十三五期间,我国涤纶纤维行业在市场需求拉动、技术进步推动和发展机制带动下,产业规模快速扩大,技术水平不断提升,行业整体处于发展上升趋势。综上所述,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公司收入呈现增长趋势具有合理性。

②2020年1-6月

2020年1-6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1-6月变动
苏州龙杰31,381.6581,427.34-61.46%
桐昆股份2,134,322.042,463,340.94-13.36%
恒力石化6,735,793.524,233,327.2659.11%
新凤鸣1,356,532.531,632,939.59-16.93%
海利得160,590.03199,082.77-19.34%
汇隆新材21,765.4230,061.61-27.60%

2020年1-6月,受到新冠疫情以及原材料价格下降引致的产品销售价格下降等因素影响,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普遍呈现下降趋势,其中恒力石化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主要系该公司产业涉及炼化、石化和聚酯三大板块,根据恒力石化2020年半年度报告信息,其炼化业务板块在2020年1-6月始终保持着高负荷、低库存、经营灵活、产销顺畅的运行态势,成为该公司当前利润结构的主要来源与业绩增长的主要动力,另一方面随着恒力石化2020年1-6月新建的250万吨PTA-4号线新产能投产,技术实力与规模效益得到进一步巩固。

剔除恒力石化数据影响,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0年1-6月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平均下降为27.77%,2020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符合行业的普遍趋势,具有合理性。

2、按产品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如下:

1-1-290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11,765.5654.37%33,902.6652.06%27,669.5247.00%18,732.3341.19%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FDY9,551.6844.14%30,547.2646.91%30,777.8952.28%26,748.2958.81%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321.301.48%667.061.02%420.290.71%--
合 计21,638.54100.00%65,116.99100.00%58,867.70100.00%45,480.6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主要为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FDY和POY,其中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和FDY是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为半成品,主要用于生产DTY,少量对外销售,报告期内销售金额较小。

(1)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

报告期内,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销售收入分别为18,732.33万元、27,669.52万元、33,902.66万元和11,765.5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1.19%、47.00%、52.06%和54.37%,收入金额和占比逐年上升。

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销售收入增长的原因如下:

① 应用市场规模及客户需求增长

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主要应用领域为墙布等家纺产品,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自身居住环境的健康、安全和环保的要求越来越高,墙布逐渐成为环保、品质、个性化生活家居方式新选择。2018年中国墙布的销量为7.28亿平方米,同比增长72.92%,预计2019年度、2020年度中国墙布销量将分别在9亿平方米和12亿平方米以上,墙布对于墙纸的替代效应明显,墙布的需求有较快的增长。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集中在公司附近的海宁市许村镇和桐乡大麻镇,以及绍兴市杨汛桥镇和柯桥地区,上述地区是我国主要的墙布等家纺产品的生产地,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具有广泛的客户需求。因此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的市场需求呈现增长趋势。

②产能持续提升保障销售规模扩大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的产能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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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15,000吨、20,000吨和32,000吨,公司注重机器设备的更新投入,报告期各年,公司DTY产品的产能持续提升,有效保障了DTY产品的产量与销量的增长。

③公司持续加强DTY产品的研发,积极开拓应用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推进DTY产品的技术研发,不断丰富产品色系,顺应市场需求,在墙布、窗帘、服饰、汽车内饰等多领域开拓业务市场,提升产品销售量。

④符合同行业公司的增长趋势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中苏州龙杰、桐昆股份和新凤鸣DTY产品的收入和销量呈现明显增长趋势,2018年度和2019年度,上述可比公司销量的平均增长率为14.29%和22.72%,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逐年增长,符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在原有DTY产品种类的基础上,丰富产品色彩、提升产品性能以满足市场需求。随着市场需求的增加、公司持续有效的产品开发以及客户资源的开拓,产品销量也呈现增长趋势。

综上,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收入逐年增长具有合理性。

(2)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FDY

报告期内,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FDY销售收入分别为26,748.29万元、30,777.89万元、30,547.26万元和9,551.6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8.81%、52.28%、46.91%和44.14%,销售收入总体稳定。

3、按销售模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销16,810.3177.69%51,322.3178.82%53,513.1990.90%45,182.4899.34%
经销4,828.2222.31%13,794.6821.18%5,354.519.10%298.130.66%
合 计21,638.54100.00%65,116.99100.00%58,867.70100.00%45,480.62100.00%

(1)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原因

公司产品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公司长期以来一直采用直销为主的业务模式,直销模式由销售人员进行产品推广、客户服务和信息调研,该销售模式下,公司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客户反馈信息,根据市场需求灵活调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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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比重,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完善产品后续服务,拓宽营销渠道。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客户数量不断增加,且部分小客户具有采购频率高、单次采购金额少的特点,公司以直销模式服务下游客户难度也有所增加,为了更好的集中精力维护优质客户,同时也为了减少现金收款,公司积极发展与经销商合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公司地处长三角经济带,民营经济活跃,纺织产业发达,周边家纺产业集聚,毗邻“中国布艺名城”杭州余杭区、“中国布艺名镇”海宁许村镇、“中国家纺布艺名镇”桐乡大麻镇、“中国窗帘窗纱名镇”绍兴杨汛桥镇和“亚洲最大的布匹集散中心——中国轻纺城”,上述地区纺织业发达,纺织生产厂家数量众多,客户资源丰富。2017年以来,公司在湖州、桐乡、海宁和绍兴等地选择与当地经销商进行合作,依托上述地区的纺织产业集群,利用经销商的本地资源和服务优势,进一步推广公司的产品,促进公司业务量的进一步提升。

2017年,公司推动与经销商合作,并在2018年度积极发展经销模式,促进了报告期内经销业务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

公司选择与具有涤纶长丝相关行业从业经验的意向合作者确定经销业务合作关系,要求合作方成立规范的公司制企业,开展公司产品的经销业务。公司推动与经销商合作,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①公司客户主要以纺织业客户为主,以各地的相关纺织市场为中心,分布在相关市场周围。公司经销业务的合作方多为各地纺织市场附近多年从事涤纶长丝相关行业的人员,了解当地市场的需求与客户资源,经销商可以利用自身区位优势与本地资源服务周边客户。推动与经销商的合作,可以更好的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

②公司客户主要从事家纺行业,客户数量较多,且总体规模不大,部分客户存在上门提货现金付款的交易习惯,公司积极推动经销模式,集中精力维护优质客户,减少现金收款的现象,提升公司的管理效率。

③公司推动与经销商进行合作,可以提升公司产品在下游市场的品牌知名度,同时经销商可以快速响应客户的需求,有利于公司产品在中小微客户群体中的推广。

综上,公司产品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并积极推动与经销商的合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规范要求,具有合理性。随着公司与经销商进一步深入合作,经

1-1-293

销收入逐年增加,销售占比逐年上升。

(2)公司前五名经销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名经销客户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生产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之“(二)主要客户情况”。

(3)报告期各期,公司直销与经销的收入、单价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吨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收入 金额销售 单价毛利率收入 金额销售 单价毛利率收入 金额销售 单价毛利率收入 金额销售 单价毛利率
直销16,810.319,260.1320.58%51,322.3110,703.0819.69%53,513.1910,979.5315.89%45,182.489,648.2716.91%
经销4,828.228,860.2517.46%13,794.6810,203.3516.07%5,354.5110,993.5816.51%298.1310,016.2421.29%
合计21,638.54-19.88%65,116.99-18.92%58,867.70-15.95%45,480.62-16.94%

报告期内,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FDY和POY产品经销客户与直销客户的价格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直销9,594.7111,088.2811,452.7710,195.44
经销9,066.5810,422.7211,550.9410,780.87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FDY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直销8,913.4110,355.5310,597.599,297.41
经销8,528.559,912.1610,618.799,767.76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直销9,304.059,747.989,769.23-
经销7,350.318,134.048,798.67-

2017年度和2018年度,公司经销收入中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FDY经销收入的销售单价略高于直销收入,主要系产品细分种类和各客户的采购时点存在差异所致,同时,经销商采购规模较小,公司尚未给予销售折扣。

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经销收入中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FDY经销收入的销售单价略低于直销收入,主要系随着经销收入的增长,公司在结合经销商采购情况、回款情况及业务开拓等因素下给予了经销商一定的销售折扣,

1-1-294

并在采购价格中直接予以了相应折让。

2018年-2020年1-6月,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的经销收入金额分别为0.01万元、5.16万元和13.87万元,主要系零星销售,因POY产品的规格、销售时点等因素影响,经销价格低于直销价格。

(4)经销商按销售金额分层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销商数量和销售金额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家,万元

销售规模2020年1-6月2019年度
数量金额比例数量金额比例
2,000万元以上---49,269.9467.20%
1,000万元-2,000万元---22,564.8318.59%
1,000万元以下104,828.22100.00%41,959.9014.21%
合 计104,828.22100.00%1013,794.68100.00%
销售规模2018年度2017年度
数量金额比例数量金额比例
2,000万元以上------
1,000万元-2,000万元11,685.6231.48%---
1,000万元以下93,668.9068.52%2298.13100.00%
合 计105,354.51100.00%2298.13100.00%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经销商数量比较稳定,随着经销商采购规模的增长,经销收入逐年增加。

(5)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模式分析

①公司销售模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直销收入占比均在77%以上,公司长期以来一直采用直销为主的业务模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同时,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适度开展经销模式,并在报告期内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中恒力股份披露了其部分销售采用经销模式;苏州龙杰、桐昆股份、新凤鸣和海利得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

公司与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模式有所差异主要系产品不同所致。

桐昆股份和新凤鸣主要生产大批量、常规涤纶长丝,2019年度的产量分别为

568.21万吨和385.12万吨,远大于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的产量,常规涤纶长

1-1-295

丝产量大,市场价格较为透明,客户对常规涤纶长丝的价格敏感性更高,因此该类产品多采用直销模式。海利得主要生产工业涤纶长丝,应用于汽车轮胎、安全带和车用安全气囊,客户主要为轮胎厂商和汽车安全总成厂商,产品需要通过考核才能成为合格供应商,因此采用直销模式。苏州龙杰主要生产超仿真动物皮毛纤维,与公司产品亦存在差异。

公司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是综合考虑行业特点、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实际经营特点、行业上下游的发展状况等因素而形成的,是符合当前阶段发展需求及公司规范管理,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保障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②公司与恒力石化的业务对比情况

恒力石化主营业务包括石油炼化、石化以及聚酯化纤全产业链上、中、下游业务领域涉及的PX、醋酸、PTA、聚酯切片、民用涤纶长丝、工业涤纶长丝、聚酯薄膜、工程塑料的生产、研发和销售。因此涤纶长丝只是恒力石化其中的一个产品,且报告期内涤纶长丝年销售额都在百亿元以上,规模远大于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与恒力石化涤纶长丝业务方面的对比情况如下:

项 目产品差异规模差异客户分散程度相似
恒力石化采用熔体直纺工艺生产大批量、常规涤纶长丝报告期内,恒力石化涤纶长丝的销售额均在百亿元以上下游客户数量较多,2019年度,前五客户占比为17.23%,与公司接近
公司通过原液着色技术生产多种规格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系列产品相比恒力石化,公司业务规模较小下游客户数量较多,且总体较为分散

(6)经销收入确认

公司与经销商签订年度销售的框架合同。报告期内,公司与经销客户签订合同一般会对交易原则、价格及支付方式、质量标准、违约责任、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及合同期限等事项进行约定,主要内容如下:

合同名称主要内容
产品销售协议销售产品:每次销售产品的具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规格、价格、数量、交付时间和交付地点等以具体订单为准,需方保证年度购销供方不低于规定数量的产品; 交易原则:在销售甲方产品的同时,需严格遵守甲方关于经销商管理的各项规定制度,若乙方违反,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取缔销售资格; 价格及支付方式:供货价格由双方签订具体订单时比照市场价格执行,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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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名称主要内容
付方式及金额按照具体订单中的约定执行; 质量标准:对于产品有质量异议的,需方应在收货后7日提出,如产品质量不符合订单约定的,经供方质监部门鉴定属实,需方有权退回该等产品,而供方则需要更换符合订单约定的协议产品。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视为货物的规格和质量/数量/包装符合约定; 违约责任: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争议解决:仲裁; 合同期限:自协议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年。

公司直销模式与经销模式的具体产品购销合同中,对于相关商品权利义务的约定情况是一致的,具体如下:

产品购销合同直销模式经销模式
货物交付地点公司仓库
货物交付方式需方需自行承担运输费用 及所有责任
货物验收 标准与方式1、质量要求:按供方企业标准执行。 2、需方货到7天内对货物质量问题有权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视为货物符合合同约定。

由上表可知,公司经销模式下商品主要由经销商自提,商品非直接发送至终端客户,公司与经销商直接对接,未与终端客户对接。公司经销模式与直销模式对于相关商品权利义务的约定情况保持一致,明确买卖义务,均为买断式销售,不存在其他影响权利义务转移时点的附加条款,收入确认时点不存在差异。

①2020年1月1日前的会计政策

内销收入确认:公司已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根据公司目前与经销商的所有权转移相关约定,结合《企业会计准则》针对收入确认的相关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收入准则规定公司执行情况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在公司仓库进行货物交付,由经销商自行承担运输费用及所有责任,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经销商
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相关货物交付给经销商,由经销商自行运输后存放于经销商仓库,由经销商管理,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无法对已售出的货物实施有效控制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货物销售出库时明确约定销售价格,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公司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一般为月结或款到发货,结合公司与经销商的历史交易记录以及回款情况,产品交付后合同款项收回的整体风险较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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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准则规定公司执行情况
公司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公司对产品进行成本核算,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经销商,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因此相关经销收入确认时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②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新收入准则)

内销收入确认:公司已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购货方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结合新收入准则分析,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企业应当考虑下列迹象:

A、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B、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C、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D、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E、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F、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经销商后,即已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已将产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经销商,已将产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已将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经销商,经销商已接受该产品。因此判断公司向经销商交付产品后,产品控制权已经转移,即符合新收入准则关于收入确认的相关规定。

综上,根据公司与经销商对于相关商品权利义务的约定情况,相关经销收入确认时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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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经销商的折扣政策

①发行人对经销商的折扣政策

为了提高经销商对公司产品的销售积极性,鼓励其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市场份额,公司制定了经销模式下的折扣政策。报告期内,公司经销模式下的折扣制度如下:

根据经销商的采购量、回款情况与业务开拓情况、市场行情等综合确定不同折扣额,不同采购量给予的单位销售折扣有所不同。公司销售部门定期计算折扣金额,经销售部门负责人及财务部审核后,给予经销商销售折扣,并在经销商的采购价格中直接予以相应折让。

根据经销商月销售重量的层级计算,经销商月销售重量越高,每吨的折扣金额越高,且不同量级的经销商对应的折扣金额不同,一般而言,销量较高的经销商折扣起点较高,折扣力度较大。

A、一般月份公司对经销商的折扣政策

公司针对年销量0-1,000吨的经销商,根据各月具体销量给予每吨100元至260元不等的折扣;针对年销量1,000-2,000吨的经销商,根据各月具体销售量给予每吨0-260元不等折扣;针对年销量2,000吨以上的经销商,根据各月具体销量给予每吨110元至360元不等的折扣。同时经销商若能够在次月2日前结清当月货款,公司对经销商额外提供100元/吨的折扣。

B、特殊月份公司对经销商的特殊折扣政策

春节过年等特殊月份,公司对经销商的销售折扣按200元/吨计算。

②报告期各期公司经销模式下的销售折扣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类型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折扣158.22417.47--
经销收入4,828.2213,794.685,354.51298.13
折扣占比3.28%3.03%--

2017年度和2018年度,经销商采购规模较小,公司尚未给予销售折扣;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随着经销商采购规模的增长,公司结合经销商的采购量、回款情况及业务开拓等实施了经销模式的折扣政策。

根据经销商折扣政策对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的销售折扣进行理论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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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匡算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折扣金额匡算金额差异差异率
2020年1-6月158.22158.65-0.43-0.27%
2019年度417.47424.65-7.18-1.69%
合 计575.69583.30-7.61-1.30%

由上表可知,2019年度、2020年1-6月按照经销商折扣政策匡算的经销商折扣金额与实际给予经销商的折扣金额差异分别为7.18万元、0.43万元,差异率仅1.69%、0.27%,差异原因主要系部分零星采购量未计入销售折扣计算基础,报告期各期经销商折扣政策与实际折扣金额差异较小。

(8)终端销售情况

公司与经销商为买断式经销模式,未设置多级经销体系。经销商以其所在地为主要销售区域,面向周边终端纺织业客户。

公司经销商所在地周边家纺产业集聚,毗邻“中国布艺名城”杭州余杭区、“中国布艺名镇”海宁许村镇、“中国家纺布艺名镇”桐乡大麻镇、“中国窗帘窗纱名镇”绍兴杨汛桥镇和“亚洲最大的布匹集散中心——中国轻纺城”,上述地区纺织业发达,纺织生产厂家数量众多,经销商销售主要面向下游终端纺织业客户,市场广阔,终端销售具有可实现性。

(9)经销收入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销业务收入呈现增长趋势,主要原因如下:

①公司经销业务的推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从公司经销商的数量看,2017年,公司推动与经销商合作,并在2018年度积极发展经销模式,经销商数量从2家增加至10家。报告期内,公司经销商稳定,未发生经销商退出的情形。经销商数量的增加促进了公司经销业务收入的增长。

从经销商客户的经营经验看,公司经销商的主要负责人在与公司合作前,已从事涤纶长丝或相关下游行业多年,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了解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的用途、性能及市场行情,具备相关产品的销售经验。报告期内,公司经销商发挥自身的业务经验,促进了业务收入的增长。

从经销商的地域分布看,公司经销商的地域分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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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湖州海宁绍兴桐乡其他地区
经销商数量22213

如上表所示,公司经销商主要分布在湖州、海宁、绍兴和桐乡等地。上述地区纺织品行业发达,纺织生产厂家数量众多,客户资源丰富,公司选择与当地经销商进行合作,依托上述地区的纺织产业集群,利用经销商的本地资源和服务优势,进一步推广公司的产品,促进了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提升。

②公司经销业务销售政策促进经销收入的增长

2019年以来,公司给予了经销商相应的销售折扣,直接给予经销商价格让利,提高了经销商销售的积极性,促进了经销业务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集中精力维护优质客户,并拓展经销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与经销商客户合作稳定,经销商具备相关的业务经验和客户资源,公司通过销售折扣促进经销业务的增长。总体上,公司经销收入金额及占比增长符合自身业务发展特点。

(10)直销收入变动情况

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公司直销业务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5,182.48万元、53,513.19万元和51,322.31万元,其中2019年度公司直销收入较2018年度有小幅下降,一方面原因系公司集中精力维护优质的直销客户,积极拓展经销业务,针对小型的直销客户,公司并未主动进行发展;另一方面因受到公司报告期各期的产能产量限制,在总体产能产量较为确定的情况下,经销业务收入增长也影响了直销收入规模的扩大和增速。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同时,公司经销业务取得了良好的发展。公司直销客户群体主要为纺织业生产厂家,而公司经销客户的下游终端客户群体也多为纺织业的生产厂家,公司经销业务的推广,并没有影响公司整体业务的增长。公司主要集中精力维护优质的客户,公司的大客户收入占比有所提升,客户质量也有所提高。针对小型的直销客户,公司并未主动进行发展,2017年-2019年,公司销售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客户销售收入分别为18,623.57万元、18,654.22万元和16,449.99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40.95%、31.69%和25.26%,呈现逐年下降趋势,直销收入中的小客户收入业务规模有所减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直销收入的规模和增速,但并不影响公司整体收入规模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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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是考虑自身业务特点、管理需要及下游状况综合决定。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多未采用经销的业务模式,从各销售模式方面分析,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可比性不强。但总体上,公司产品直销和经销业务的实际使用客户均为下游纺织行业客户群体,公司直销和经销业务的整体变动趋势受下游纺织行业影响。报告期各年度,公司整体销售业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呈现增长趋势,具有相似性。

(11)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的经销业务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与报告期内主要经销商不存在大额资金往来的情形,不存在经销商的最终销售客户为公司关联方的情形,公司经销模式下的销售真实、终端销售具有可实现性。

4、按产品销售区域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销售区域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浙江省12,717.6458.77%40,563.7362.29%37,939.9964.45%31,867.5570.07%
江苏省2,139.589.89%5,840.748.97%6,462.8810.98%3,559.887.83%
广东省1,480.936.84%3,804.835.84%3,425.005.82%2,120.014.66%
山东省333.671.54%1,032.411.59%1,165.351.98%1,048.602.31%
其他地区659.983.05%2,367.803.64%2,497.854.24%2,199.764.84%
内销小计17,331.8080.10%53,609.5182.33%51,491.0787.47%40,795.7989.70%
外销小计4,306.7319.90%11,507.4817.67%7,376.6312.53%4,684.8310.30%
合 计21,638.54100.00%65,116.99100.00%58,867.70100.00%45,480.62100.00%

公司产品销售以国内市场为主,长三角和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是公司的主要市场区域,报告期各期,公司来自浙江省、江苏省以及广东省的销售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超过75%。

公司主要生产基地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地处杭嘉湖平原和长三角经济带,毗邻杭州余杭、嘉兴海宁、桐乡、绍兴等地。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命名的多个纺织品产业特色名城分布在公司附近,得益于良好的区位优势,丰富的客户资源和稳定的下游需求,公司内销收入分布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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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销收入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外销业务呈现增长趋势,主要原因为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公司有效把握机遇,开拓国际新兴市场业务,提升收入规模。公司外销产品的主要出口国家为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泰国、土耳其等国,公司产品的主要进口国家对公司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产品未设置特殊的贸易障碍,报告期内未发生针对公司产品的反倾销措施或贸易摩擦,相关贸易政策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①公司外销收入的增长趋势符合行业整体趋势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外销收入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
桐昆股份未披露251,164.751.76%246,828.2727.85%193,061.26
恒力石化未披露853,617.1017.34%727,448.97331.96%168,405.64
新凤鸣未披露257,506.5644.71%177,943.1144.18%123,417.39
海利得97,340.75257,355.603.32%249,085.579.70%227,056.84
汇隆新材4,306.7311,507.4856.00%7,376.6357.46%4,684.83

注:苏州龙杰不存在外销收入。同行业可比公司外销收入为综合外销收入。2020年1-6月,除海利得外,公司主要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半年度外销收入数据。

如上表所示,2017年度至2019年度,桐昆股份、恒力石化、新凤鸣和海利得外销收入均呈现不同程度增长趋势,公司外销收入的增长符合行业整体趋势。

②外销客户分布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外销出口主要国家地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国家/ 地区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 收入收入 占比销售 收入收入 占比销售 收入收入 占比销售 收入收入 占比
印度尼 西亚785.1318.23%2,184.2318.98%1,807.3024.50%1,086.7023.20%
巴基 斯坦1,191.0327.66%2,705.0223.51%1,215.1416.47%330.457.05%
摩洛哥159.273.70%594.825.17%553.907.51%940.8420.08%
韩国555.9012.91%892.927.76%292.073.96%22.040.47%
土耳其186.444.33%808.717.03%378.015.12%320.316.84%
泰国92.332.14%420.223.65%678.739.20%198.08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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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地区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 收入收入 占比销售 收入收入 占比销售 收入收入 占比销售 收入收入 占比
墨西哥161.453.75%429.503.73%259.493.52%206.804.41%
其他 国家1,175.1527.29%3,472.0630.17%2,191.9929.72%1,579.6133.72%
合计4,306.70100.00%11,507.48100.00%7,376.63100.00%4,684.83100.00%

注:收入占比为客户销售收入占境外销售收入的百分比。

公司外销客户主要位于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摩洛哥、泰国、土耳其和韩国等国,多集中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报告期内,公司按国别分类的前五大外销国家销售收入分别为2,922.81万元、4,633.08万元、7,185.70万元和2,879.96万元,占外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2.39%、62.81%、62.44%和66.87%,较为稳定。

根据中国产业信息网数据,亚洲聚酯产能占全球总产能77%,产量占据全球88%。其中,中国大陆产能、产量分别占据全球51%和64%,我国是涤纶长丝的主要出口国。根据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上半年,我国涤纶长丝出口国前六大国家为土耳其、越南、韩国、巴基斯坦、巴西和印度尼西亚,合计占比达58%。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公司有效把握机遇,开拓国际新兴市场业务,提升收入规模。公司外销业务出口国家与上述统计数据范围的国家具有较高的重合度。

③报告期内前五名外销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客户均为直销客户,公司主要外销客户的销售情况与其生产规模或销售规模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6月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收入占外销收入比例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销售内容客户类型生产/销售规模(吨)
1印度尼西亚 PT.HARLI DUNIA INDAH420.039.75%1.94%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生产型2,000.00
2巴基斯坦 ASHRAF IMPEX373.318.67%1.73%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贸易型26,000.00
3韩国 LNS GLOBAL CO., LTD290.576.75%1.34%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贸易型4,500.00
4印度尼西亚PT SINAR CONTINENTAL235.225.46%1.09%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生产型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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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土耳其 KUCUKLER TEKSTIL SANA VE TIC A S162.013.76%0.75%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生产型16,000.00
合 计1,481.1434.39%6.84%---
2019年度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收入占外销收入比例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销售内容客户类型生产/销售规模(吨)
1印度尼西亚 PT.HARLI DUNIA INDAH999.208.68%1.53%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生产型2,000.00
2印度尼西亚 PT SINAR CONTINENTAL672.915.85%1.03%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生产型3,000.00
3洪都拉斯 ZABCORD S.A527.384.58%0.81%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生产型8,500.00
4韩国 LNS GLOBAL CO., LTD515.064.48%0.79%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贸易型4,500.00
5巴基斯坦 S.S.INTERNATIONAL385.813.35%0.59%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贸易型12,000.00
合 计3,100.3626.94%4.76%---
2018年度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收入占外销收入比例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销售内容客户类型生产/销售规模(吨)
1印度尼西亚 PT SINAR CONTINENTAL546.667.41%0.93%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生产型3,000.00
2巴基斯坦 SHARIF AND CO457.186.20%0.78%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贸易型2,900.00
3泰国 BETA WEAVING FACTORY CO., LTD449.106.09%0.76%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生产型1,000.00
4印度尼西亚 PT PANJIMAS TEXTILE434.535.89%0.74%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生产型600.00
5巴基斯坦 SABA INTERNATIONAL418.285.67%0.71%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贸易型4,300.00
合 计2,305.7531.26%3.92%---
2017年度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收入占外销收入比例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销售内容客户类型生产/销售规模(吨)
1印度尼西亚 PT SINAR CONTINENTAL492.1410.50%1.08%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生产型3,000.00
2摩洛哥 SINTEMA SARL321.106.85%0.71%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生产型500.00
3摩洛哥 SIMTIS210.244.49%0.46%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生产型1,000.00
4土耳其 KUCUKLER TEKSTIL SANA VE TIC A S195.954.18%0.43%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生产型16,000.00

1-1-305

5丹麦 WILL INDUSTRIAL GROUP INC177.863.80%0.39%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贸易型800.00
合 计1,397.2929.83%3.07%---

报告期内,公司向主要外销客户销售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数量在其生产需求或销售需求范围内。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外销客户收入占外销收入的比例在30%左右。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拓展外销业务,外销客户根据自身需求向公司进行采购,公司与多数外销客户的业务合作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

④外销贸易型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外销客户中贸易型客户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成立时间主要贸易业务对象是否为 关联方是否存在纠纷
巴基斯坦 ASHRAF IMPEX2004年窗帘布、沙发布
韩国 LNS GLOBAL CO., LTD2010年窗帘
巴基斯坦 S.S.INTERNATIONAL2000年窗帘布、沙发布
巴基斯坦 SHARIF AND CO2011年窗帘布、沙发布、装饰材料
巴基斯坦 SABA INTERNATIONAL1995年窗帘布、沙发布
丹麦 WILL INDUSTRIAL GROUP INC2011年床垫布

如上表所示,公司主要外销客户中的贸易型客户均具有相关纺织品业务的经营历史,与公司合作关系较为稳定,不存在关联关系。

⑤公司外销收入增长符合行业的整体出口趋势

涤纶长丝作为合成纤维中最主要的产品,近年来我国涤纶长丝出口量不断增长。根据中国化纤信息网的数据,2015年我国主要涤纶长丝产品POY、DTY和FDY出口规模分别为26.96万吨、72.43万吨和28.91万吨,到2018年POY、DTY和FDY出口规模已经达到36.38万吨、101.25万吨和33.98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0.50%、11.81%和5.53%。

在出口金额方面,2015年主要涤纶长丝产品POY、DTY和FDY出口额分别为21,987.53万美元、111,670.67万美元和31,287.58万美元,到2018年POY、DTY和FDY出口额则达到了41,278.15万美元、171,309.01万美元和51,043.03万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3.36%、15.33%和17.72%。2015-2018年主要涤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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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丝产品出口金额变化如下:

数据来源:中国化纤信息网

根据全球纺织网数据,2019年国内涤纶长丝出口量较往年大幅增加,2019年1-10月涤纶长丝出口量已超222万吨,较2018年同期涨幅达19.04%。近年来,南亚、东南亚等国纺织产品出口额近年来持续稳定增长,纺织行业生产者具有数量较多且较为分散的特点,南亚和东南亚国家人力成本相对较低,纺织业发展较快,纺织原材料需求量也较大。

公司外销客户多集中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涉及多个南亚或东南亚国家,外销客户较为分散符合行业特点,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持续增长符合行业的整体出口趋势。

⑥公司积极拓展外销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获取境外客户订单和业务:A、“汇隆”牌有色涤纶长丝在差别化涤纶长丝行业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部分客户主动寻求合作;B、通过相关展会推广产品,开拓客户;C、由销售人员进行客户跟踪和产品推广,主动营销;D、通过阿里巴巴等平台发布生产技术和产品信息进行网络推广和宣传。

综上,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外销收入均呈现不同程度增长趋势,公司外销收入的增长趋势符合行业整体趋势。公司外销客户主要位于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泰国、土耳其和韩国等国,多集中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涉及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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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或东南亚国家,上述国家纺织业发展较快,纺织原材料需求量也较大。同时,公司有效把握机遇,通过展会和网络平台等积极开拓上述国外市场业务,提升外销收入规模。公司外销收入比例持续上升具有合理性。

(2)报告期内外销收入真实性分析

①外销收入与海关出口数据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海关出口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海关出口金额4,029.0011,282.007,007.004,529.00
账面外销金额4,306.7311,507.487,376.634,684.83
差异-277.73-225.48-369.63-155.83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略大于海关数据,主要系海关数据的统计时间和口径与公司存在差异,总体上差异较小。

②出口退税与外销规模匹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出口退税与外销规模的匹配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收入确认金额①4,306.7311,507.487,376.634,684.83
当期单证齐全申报免抵退收入金额②4,388.469,642.026,968.244,002.27
运保费金额③144.44263.73158.00131.13
差异④=①-②-③-226.171,601.73250.39551.43
出口应退税额⑤101.49483.4327.2872.49
出口免抵税额⑥469.75977.161,134.79607.90
出口免抵退税额⑦=⑤+⑥571.241,460.591,162.07680.39
实际退税率⑧=⑦/②13.02%15.15%16.68%17.00%
适用退税率13%13%、16%16%、17%17%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根据出口免抵退税金额与申报免抵退税出口货物销售额计算所得的实际退税率,与当期公司产品出口适用的退税率区间相符。

公司外销收入与申报免抵退税出口货物销售额之间的差异,主要受收入确认时点与申报退税时点的时间差异影响所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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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收入确认金额①4,306.7311,507.487,376.634,684.83
申报免抵退税出口货物销售额②4,388.469,642.026,968.244,002.27
减:上期收入本期申报退税③3,019.741,414.711,171.28619.42
加:本期收入下期申报退税④2,796.633,019.741,414.711,171.28
加:运保费金额⑤144.44263.73158.00131.13
调节后申报免抵退税出口货物销售额⑥=②-③+④+⑤4,309.7811,510.787,369.674,685.25
差异额⑦=①-⑥-3.05-3.306.96-0.43
差异率⑧=⑦/①-0.07%-0.03%0.09%-0.01%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外销收入与申报免抵退税出口货物销售额基本匹配;同时,公司出口退税金额与申报免抵退税出口货物销售额相匹配。综上,公司出口退税金额与外销收入相匹配。

③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外销收入进行发函确认,对主要外销客户进行了访谈,取得了发行人出口海关数据,对期后回款进行了核查等。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外销收入交易真实。

(3)报告期内内销与外销的销售单价及毛利率分析

单位:万元,元/吨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收入 金额销售 单价毛利率收入 金额销售 单价毛利率收入 金额销售 单价毛利率收入 金额销售 单价毛利率
内销17,331.808,848.8117.77%53,609.5110,362.8217.44%51,491.0710,824.4914.94%40,795.799,456.9115.48%
外销4,306.7310,723.5428.41%11,507.4811,816.8725.84%7,376.6312,211.8522.98%4,684.8311,745.2529.69%
合计21,638.54-19.88%65,116.99-18.92%58,867.70--15.95%45,480.6216.94%

由于在外销时,公司对于外销定价会考虑报关费、保险费和运费等出口费用,因此公司外销产品单价和毛利率会高于内销产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4)汇兑损益影响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汇兑损益-10.59-28.5889.4276.35
净利润1,778.185,476.723,712.262,94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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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占 比-0.60%-0.52%2.41%2.60%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较小,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不存在重大影响。

(5)公司主要外销客户所在国进口政策、贸易摩擦及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竞争格局情况

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外销客户所在国进口政策、贸易摩擦情况

国家进口政策是否存在贸易摩擦
巴基斯坦除了根据特定需要所实行的必要限制之外,巴基斯坦对进口没有过多的管制,绝大多数商品实行自由进口制度。中国是巴基斯坦的主要贸易伙伴,针对公司出口的产品没有特别的限制。
印度尼西亚目前,印尼关税税目中近20%的产品涉及进口许可要求,涉及对其国内产业的保护,如大米、糖、盐、部分纺织品和服装产品、丁香、动物和动物产品以及园艺产品。中国是印尼的主要贸易伙伴,针对公司出口的产品没有特别的限制。
韩国中国是韩国的主要贸易伙伴,针对公司出口的产品没有特别的限制。
土耳其土耳其禁止以下产品的进口:毒品、化学武器、对身体有害的燃料、武器弹药、蚕种、自然肥、游戏机、水果机和水果产品,其商标有违国际公约的工业产权。针对公司出口的产品没有特别的限制。
摩洛哥中国是摩洛哥纺织品及原料、家具玩具和光学钟表医疗设备的进口主要来源地,针对公司出口的产品没有特别的限制。
泰国泰国对多数商品实行自由进口政策,任何开具信用证的进口商均可从事进口业务。泰国仅对部分产品实施禁止进口、关税配额和进口许可证等管理措施。禁止进口产品主要涉及公共安全和健康、国家安全等的产品。针对公司出口的产品没有特别的限制。
墨西哥中国是墨西哥的主要贸易伙伴,针对公司出口的产品没有特别的限制。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出口国家为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泰国和土耳其等国家,公司外销客户所在国家多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市场开放程度较高,对公司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产品未设置特殊的贸易障碍,报告期内未发生针对公司产品的贸易摩擦。

②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竞争格局情况

根据中国产业信息网数据,亚洲聚酯产能占全球总产能77%,产量占据全球88%。其中,中国大陆产能、产量分别占据全球51%和64%,我国是涤纶长丝的主要出口国。根据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上半年,我国涤纶长丝出口国前六大国家为土耳其、越南、韩国、巴基斯坦、巴西和印度尼西亚,合计占比达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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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外销业务出口国家与上述统计数据范围的国家具有较高的重合度,公司外销收入稳定增长,由上述情况可知,进口国涤纶长丝产品进口量较大,其国内同类产品对公司业务的竞争压力较小。

(6)外销收入的匹配印证情况

①发货验收单据、物流运输记录匹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出口收入确认数量与出库单数量、物流单据数量的相互印证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吨

期间出口收入确认数量出库单数量差异物流单据数量差异
②-①③-①
2020年1-6月4,016.153,673.32-342.834,015.65-0.49
2019年度9,738.1810,082.13343.959,737.70-0.48
2018年度6,040.556,041.080.526,039.52-1.03
2017年度3,988.704,012.4123.723,988.700.00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收入确认数量与出库单数量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为公司外销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时点为提单装船日期而非出库完成时点,导致收入确认数量与出库单数量存在时间性差异。公司出口收入确认数量与物流单据数量相匹配。

②报关数据、出口退税单证匹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出口收入确认金额与海关报关金额、出口退税单证金额的相互印证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出口收入确认金额运保费海关报关 金额差异出口退税单证金额差异
④=(①-②)-③⑥=(①-②)-⑤
2020年1-6月4,306.73144.444,029.00133.294,388.46-226.17
2019年度11,507.48263.7311,282.00-38.259,642.021,601.73
2018年度7,376.63158.007,007.00211.636,968.24250.39
2017年度4,684.83131.134,529.0024.704,002.27551.43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外销收入确认金额与海关报关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为外销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时点为提单装船日期而非结关完成时点,导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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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金额与海关报关金额存在时间性差异。

公司外销收入确认金额与出口退税单证金额(申报免抵退税出口货物销售额)存在一定差异的主要原因为收入确认时点与申报退税时间的差异。2019年度公司外销业务收入规模较大,因外销收入出口退税申报时间差的原因,2018年度的外销收入中1,414.71万元于2019年度进行申报出口退税,而2019年度的外销收入中3,019.74万元于2020年进行申报出口退税,因此导致公司外销收入确认金额与出口退税单证金额的差异。

③资金划款凭证匹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出口收入确认金额与资金划款凭证的相互印证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出口收入确认金额(A)上年销售收入 本年回款金额(B)本年销售收入 本年回款金额(C)本年销售收入 上年预收金额(D)
美元人民币美元人民币美元人民币美元人民币
2020年1-6月609.204,306.73103.53722.85476.983,376.9129.54214.46
2019年度1,670.0611,507.48122.64841.711,533.9910,576.8340.92280.84
2018年度1,108.257,376.6365.82430.67957.656,393.6622.28146.26
2017年度693.184,684.8336.80257.31616.054,181.6718.51129.12

(续上表)

期间尚未回款金额 (E本期末)回款金额F=C+D+E本期末-(E上期末-B)差异额(G=F-A)差异率(H=G/A)
美元人民币美元人民币美元人民币美元人民币
2020年1-6月102.73727.31607.434,306.52-1.77-0.22-0.29%-0.01%
2019年度105.36735.011,674.0011,549.603.9442.120.24%0.37%
2018年度128.92884.781,103.477,390.09-4.7913.47-0.43%0.18%
2017年度71.21465.27696.344,712.713.1627.880.46%0.60%

公司上述收入确认金额与回款金额差异较小,主要系汇率变动及手续费等影响所致。

5、现金回款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回款主要以银行收款和银行承兑汇票为主,其中银行收款包括网银转账、电汇、银行柜台收款和银行转账支票等形式,公司部分回款存在现金收款的形式,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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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银行收款22,669.1265,936.1160,859.0040,572.37
银行承兑汇票收款1,888.616,098.215,198.632,970.07
现金收款20.17417.821,072.608,157.59
合 计24,577.8972,452.1567,130.2251,700.02
现金收款/回款总额0.08%0.58%1.60%15.78%
现金收款/销售收入(不含税)0.09%0.64%1.81%17.87%

报告期各期,公司直接以现金方式收取货款的金额分别为8,157.59万元、1,072.60万元、417.82万元和20.17万元,占各期回款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5.78%、

1.60%、0.58%和0.08%,占各期销售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7.87%、1.81%、0.64%和0.09%。2017年以来,公司严格控制现金收款比例,并积极发展经销模式,集中精力维护优质直销客户,减少现金收款。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收款的比重逐年降低。

(1)现金收款的原因

2017年度,现金收款的比重较高,主要原因系公司地处长江三角洲经济带,民营经济发达,中小企业集中。公司客户主要为纺织业客户,群体较为分散,数量众多。报告期内,公司采取稳健的经营策略,一般情况下,公司对客户采取月结或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公司根据客户历史的交易记录以及回款情况,给予部分客户一定的账期,而针对上门提货的零散客户,公司要求款到发货,以保证货款的安全性,因该类客户上门提货数量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该类零散客户出于交易的便利性与交易习惯的原因,存在到厂现金付清款项的情况。

(2)现金交易符合行业经营特点或经营模式

公司产品广泛用于家纺面料,比如窗帘、墙布、沙发布、汽车内饰面料等。公司所在的湖州市家用纺织品行业发达,周边家纺产业集聚,毗邻“中国布艺名城”杭州余杭区、“中国布艺名镇”海宁许村镇、“中国家纺布艺名镇”桐乡大麻镇、“中国窗帘窗纱名镇”绍兴杨汛桥镇和“亚洲最大的布匹集散中心——中国轻纺城”,上述地区纺织业发达,纺织生产厂家数量众多,且多为中小民营企业,部分是家庭作坊、个体工商户,该类客户存在交易频次较多,单次交易金额较小的特点。由于客户付款习惯及出于交易的便利性,存在使用现金付款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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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业上市公司中,以下公司均采取了款到发货的形式,部分也披露存在现金收款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收款政策
苏州龙杰根据其招股说明书披露,主要采取先款后货或款货两讫的原则,对少量优质客户给予一定信用额度和信用期,存在现金收款的情况
桐昆股份
恒力石化要求款到发货,未披露是否存在现金收款
新凤鸣根据其招股说明书披露,针对国内业务,一般采取款到发货的方式,未披露是否存在现金收款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稳健的经营策略,一般情况下,公司对客户采取月结或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公司根据客户历史的交易记录以及回款情况,给予部分客户一定的账期,而针对上门提货的零散客户,公司要求款到发货,以保证货款的安全性。

综上,公司的现金交易符合行业经营特点及经营模式。

(3)现金交易的客户不是公司关联方

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销售与关联采购的情形,不存在关联方使用现金支付货款的情况。

(4)现金交易的可验证性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

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销售业务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办法》、《零散客户销售管理细则》等规定,对现金库存限额、出纳人员工作职责、现金流转过程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公司针对现金交易的规范措施执行有效,现金交易过程中的相关单据齐备,具备可验证性。报告期内,公司现金交易金额及占比逐年降低,与现金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

会计师关于公司现金交易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制定并有效执行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客户及售后管理办法》、《货币资金管理办法》、《零散客户销售管理细则》,并下达了《关于规范公司现金收取货款的通知》,以公司应杜绝现金收支货款情形为原则,明确规定客户货款应以对公形式支付到公司账户,如存在个别客户现场提货发生小额尾款需要现金支付的情况,须由公司销售部门主管进行审批、财务部门收款,并进行相关信息的登记工作。

与现金交易相关内控制度对现金交易适用范围、现金交易业务流程、现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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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限额、出纳人员工作职责、现金流转过程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报告期内,公司现金交易情况正常有序,现金交易过程经严格审批,相关单据齐备,报告期内,公司现金交易金额及占比逐年降低。综上,公司现金交易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执行有效。

(5)现金交易比例及其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直接以现金方式收取货款的金额占各期回款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5.78%、1.60%、0.58%和0.08% 。2017年以来,公司严格控制现金收款比例,减少现金收款。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收款金额及比例逐年降低,2020年1-6月,公司现金收款金额为20.17万元,主要为零星小额货款,公司已严格控制现金规模,避免不必要现金收款情形的发生。

(6)现金管理制度与业务模式匹配且执行有效

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销售业务管理制度》、《货币现金管理办法》、《零散客户销售管理细则》等规定,对现金收取范围、现金库存限额、出纳人员工作职责、现金流转过程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严格控制销售现金收款规模,公司现金收款单据、现金日记账等相关单据齐备。

公司针对款到发货的客户要求交清货款方可出厂门,现金交易的客户会将相关现金货款交至公司财务收款柜台,公司开具相应的收款收据。

收款过程中,公司收款柜台配备了点钞机进行点钞,防止接收到假币、伪币。公司出纳及时清点现金货款金额,核对收款金额的一致性,并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每天必须将库存现金与日记账余额核对相符。

出纳核对无误后,提供现金收款资料给会计,由会计做好现金凭证记账工作,做到账实相符、客户往来余额准确。

根据公司的现金管理制度,公司配备专人按时前往银行柜台缴存现金,并根据缴存单据及时登记入账。

综上所述,公司现金管理制度与现金收款的业务模式匹配并且执行有效。

(7)保荐机构和会计师的核查意见

针对现金交易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保荐机构、会计师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①通过对客户实地走访、取得现金收款确认单及电话访谈等程序查验发行人现金收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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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针对报告期各期现金收款进行了凭证测试,查看了现金日记账、记账凭证、销售发票、收款收据、出库单据的一致性;查看了增值税申报表、所得税申报表,确认报税收入的真实性;

③调取并核对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直系亲属、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出纳、销售负责人与销售经理等个人银行卡流水,确认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

④查看了发行人关于现金收款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对现金收款涉及的记账凭证、收款收据、发票、销售出库单等进行了抽查验证。对客户现金付款明细进行了分析,不存在单个客户集中大额现金付款的情况;

⑤了解发行人现金收款的原因,对比同行业公司的情况及下游客户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发行人现金交易收入真实、完整,符合其行业经营特点及经营模式,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6、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在第三方回款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代付原因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资金安排或交易习惯480.541,030.84489.30275.87
外汇管制174.42424.73208.44177.79
同一集团内其他公司代付30.59328.65515.3661.76
第三方支付金额合计685.561,784.221,213.10515.41
营业收入21,765.4265,592.9459,107.3345,637.66
占 比3.15%2.72%2.05%1.13%

(1)第三方回款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符合外贸业务行业经营特点

公司不存在境内客户通过第三方回款的情形,公司第三方回款的情形由外贸业务产生,公司外销出口国家主要为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泰国和土耳其等,部分外贸客户由于其资金安排或交易习惯原因由其指定第三方进行付款;部分外贸客户所在国家存在外汇管制或限制,其在外汇支付方面存在一定障碍,从而指定第三方进行支付;部分客户存在通过同一集团内其他公司代付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外贸业务涉及的国家较多,外贸客户较为分散且单个客户的交易金额均不大。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4,684.83万元、7,376.63万元、11,507.48万元和4,306.73万元,外销收入逐年增加,因外销业务产生的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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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款金额也有所增加,但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外贸业务存在第三方回款情况系受外国客户客观原因引起,符合外贸业务的行业经营特点,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

公司严格要求禁止无正当理由的第三方回款行为,针对因客户交易习惯、受外汇管制或同一集团内其他公司代付等合理原因产生的第三方回款行为,公司要求履行相关的内部审批程序,保证销售回款的安全性和合规性。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货款归属纠纷的情况。

(2)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第三方回款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第三方回款具有一定必要性、商业合理性,发行人第三方回款所对应的营业收入真实,具有商业实质。

7、公司销售价格的同行业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FDY与POY销售价格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销售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产品类别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单价变动单价变动单价变动单价
DTY苏州龙杰11,418.06-17.74%13,880.94-5.97%14,762.379.27%13,509.47
桐昆股份6,839.30-21.20%8,679.29-13.80%10,069.2512.75%8,930.97
新凤鸣7,293.69-19.13%9,019.24-14.35%10,530.739.48%9,619.26
平均数8,517.02-19.09%10,261.37-11.68%11,617.8010.67%10,498.02
汇隆新材9,450.44-13.48%10,922.46-4.70%11,460.7412.38%10,197.77
产品类别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单价变动单价变动单价变动单价
FDY苏州龙杰8,722.57-28.37%12,177.28-7.20%13,122.1412.63%11,650.20
桐昆股份5,693.29-24.19%7,510.33-15.21%8,857.519.71%8,073.59
新凤鸣5,920.69-23.31%7,720.51-14.33%9,011.438.53%8,302.82
平均数6,778.85-25.80%8,923.53-12.71%10,222.3411.05%9,204.95
汇隆新材8,841.11-13.91%10,269.37-3.12%10,599.7213.96%9,301.09
产品类别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单价变动单价变动单价变动单价

1-1-317

POY苏州龙杰4,984.01-43.52%8,823.68-2.95%9,091.608.50%8,379.40
桐昆股份5,045.39-28.55%7,061.22-16.39%8,445.7215.40%7,318.74
新凤鸣5,165.91-27.76%7,150.63-15.64%8,476.2514.10%7,429.09
平均数5,065.10-34.04%7,731.90-13.07%8,894.1012.92%7,876.62
汇隆新材9,198.52-5.49%9,733.03-0.37%9,769.19--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其披露的年度和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恒力石化和海利得报告期内未按DTY、FDY与POY披露产品数据,故未进行比较。报告期各期,公司对外销售的主要产品为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FDY和DTY,销售占比均在98%以上,而公司生产的差别化涤纶长丝POY在加弹机上进行拉伸、经假捻器变形加工后形成公司对外销售的差别化涤纶长丝DTY。公司仅在保证自身DTY产品生产和一定利润的前提下,根据部分客户的特殊需求,对外销售了少量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销售金额为420.29万元、667.06万元和321.30万元,占比分别为0.71%、

1.02%和1.48%。

上述公司的产品及下游应用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主要产品下游应用情况下游客户情况产能或产量 (万吨)产品价格情况
苏州龙杰超仿真动物皮毛纤维等产品仿真动物皮毛类纺织、服装面料下游主要为布料织造企业,前五名客户有纺织品、服装、毛绒制品等企业15.66属于差别化涤纶长丝,价格高于常规丝
桐昆股份民用涤纶长丝(主要为白丝)大量应用于下游纺织、服装面料直接客户群体主要为从事加弹、织造等的下游纺织加工行业企业及行业内贸易商568.21多为常规白色涤纶长丝,价格市场化程度高,议价空间低
新凤鸣民用涤纶长丝(主要为白丝)大量应用于下游纺织、服装面料POY 客户以加弹企业为主,FDY 和 DTY 客户以下游织造企业为主385.12多为常规白色涤纶长丝,价格市场化程度高,议价空间低
汇隆新材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多品种、小批量的应用在下游纺织面料直销客户以及经销商终端客户以墙布、窗帘窗纱、沙发布、装饰材料等为主8.36属于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具有免印染、节能环保特点,价格高于常规白色涤纶长丝

注:上表的产能或产量数据为2019年度数据。

因上述各家公司产品具体细分类别、生产和销售规模以及应用特点的不同,公司产品价格及变动幅度与上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在一定的差异。

(1)公司的主要产品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和FDY的价格对比情况

①与桐昆股份和新凤鸣的比较情况

1-1-318

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和可比上市公司桐昆股份、新凤鸣的常规白色涤纶长丝的产品均可用于下游纺织行业,产品价格的变动趋势均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在产品价格的变动方向上基本一致。但同时下游纺织业客户使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与常规白色涤纶长丝相比存在多品种广泛应用、单品种用量不大的特点,下游客户对该类产品更加注重品质和稳定性,使用公司产品具有免印染、节能环保的突出优势;常规白色涤纶长丝可以普遍大量应用于各类纺织面料,但颜色需要通过印染上色,印染及环保处理成本较高且该类成本并未随原材料价格下降而降低,而公司产品可以直接节省印染及环保处理的成本。所以在涤纶长丝价格处于下行区间时,由于公司产品的免印染、节能环保的突出优势以及客户使用公司产品的特点,公司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产品较常规白色涤纶长丝更具议价空间,且具有一定的抗跌价能力。因此,在产品价格的变动幅度上存在一定差异。

从前述所列表格数据显示的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DTY和FDY产品价格变化趋势可知,桐昆股份和新凤鸣两家公司上述产品的价格变动差异在4%以内,上述两家公司产品价格变动趋势较为接近,且均保持先升后降的趋势。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DTY和FDY的价格均保持先升后降的趋势与桐昆股份和新凤鸣具有相似性,但公司产品价格下滑比例低于其平均比例。

桐昆股份和新凤鸣是国内白色涤纶长丝的主要生产厂家,主要采用熔体直纺的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均在百万吨级别以上。常规白色涤纶长丝的生产工艺采用熔体直纺,一次产出规模大、产品品种较为单一,产品规模效应强;产品价格波动与上游原材料PTA以及原油价格波动的相关性高,原材料价格波动对该类产品的传导效应较为明显。同时,由于常规白色涤纶长丝的下游应用十分广泛,市场需求大,产品市场竞争较为充分,产品价格与原材料价格波动关联性紧密,且议价空间相对差别化涤纶长丝较小。

而公司生产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采用切片纺的生产工艺,原材料主要为由PTA加工而来的聚酯切片(PET),同时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根据产品特点加入不同性能的母粒材料,比如彩色母粒、功能性母粒等。该类产品免去了后道印染上色程序,可以为客户节省印染及环保处理的成本。和常规白色涤纶长丝相比,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市场供应量较小,在产品能够满足客户需求的情况下,产品议价空间较大。

1-1-319

综上,公司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产品更具议价空间,在涤纶长丝价格下行趋势下,公司产品具有一定的抗跌价能力,因此公司主要产品价格下滑比例低于同行业平均比例。

②与苏州龙杰的比较情况

苏州龙杰主要生产超仿真动物皮毛纤维,主要应用于仿真动物皮毛、仿麂皮面料、记忆面料等服饰、家纺面料的生产,苏州龙杰的产品属于涤纶长丝的差别化品种,该类产品是仿真动物皮毛等服饰、家纺面料的主体材料之一,苏州龙杰产品与公司产品的差别化特征存在明显不同,苏州龙杰侧重于材料的功能改性,赋予产品特定的性能;公司产品侧重于绿色环保、替代印染。因上述差异,公司与苏州龙杰的产品虽同属于差别化涤纶长丝,但具体产品用途及特征有所差异,产品价格及变动幅度有所不同。

A、2017年度至2019年度

2018年度较2017年度,苏州龙杰和公司DTY产品的价格变动分别为9.27%和12.38%,FDY产品的变动分别为12.63%和13.96%;2019年度较2018年度,苏州龙杰和公司DTY产品的价格变动分别-5.97%和-4.70%,FDY产品的价格变动分别为-7.20%和-3.12%。2017年度至2019年度,苏州龙杰和公司上述相似产品的价格变动趋势均保持先升后降的趋势,具有相似性。

B、2020年1-6月

2020年上半年苏州龙杰生产的超仿真动物皮毛纤维价格受到季节性、新冠疫情及原材料价格下降等多种因素叠加影响,其产品销量及价格下降幅度较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元/吨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1-6月变动
销售量3.256.19-47.50%
销售单价9,578.4012,887.56-25.68%

根据苏州龙杰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经营数据,该公司2020年1-6月主要产品产量为5.11万吨,产能利用率约为62%,整体产销量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多。苏州龙杰主要产品为仿麂皮纤维、仿皮草纤维等,受到该类产品应用领域和时令等因素影响,一般上半年业绩会低于下半年。同时,受到新冠疫情以及原材料价格下降的影响,苏州龙杰2020年1-6月产销量和价格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

1-1-320

降。

2020年1-6月,公司DTY和FDY产品的价格分别较2019年度下降13.48%和13.91%,该种趋势与苏州龙杰相关产品的下降趋势具有相似性,但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广泛,主要包括墙布、窗帘窗纱、沙发布等家纺面料、阻燃遮光面料、汽车高铁内饰、装饰材料及户外用品等多个领域,根据颜色、旦数、单纤数、纤维截面形状、性能等不同,公司产品细分种类可达上千种,由于下游应用领域的广泛性特点,产品跌价风险有所分散,同时公司产品具有免印染、节能环保的突出优势,议价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更强,产品的价格下降幅度与苏州龙杰会有所差异。

(2)公司少量对外销售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产品的价格对比情况

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主要用于自身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的生产,公司仅在保证自身DTY生产和一定合理利润的情况下,根据部分客户的特定需求,少量对外销售POY产品。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POY销售金额为420.29万元、667.06万元和321.30万元,占比分别为0.71%、

1.02%和1.48%,金额较小,且公司POY产品主要面向部分客户的特定需求,公司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产品价格下降幅度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①与桐昆股份和新凤鸣的比较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桐昆股份和新凤鸣的POY系其常规对外销售产品,2019年度,上述两家公司POY的销售额分别为2,734,988.52万元和2,014,214.99万元,而公司的差别化涤纶长丝POY产品销售金额为667.06万元,远低于桐昆股份和新凤鸣,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产品主要用于加工成对外销售的DTY产品,较少对外销售。

上述可比上市公司常规白色涤纶长丝的生产采用熔体直纺的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均在百万吨级别以上,常规白色涤纶长丝在纺织过程中可作为纺织面料的基层材料,同时,因白色作为基础色,后续印染过程也具有多样可变性的特点,整体市场需求较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更加广阔。从桐昆股份和新凤鸣POY产品百亿元级别的销售规模来看,常规涤纶长丝POY产品的市场需求量很大。桐昆股份和新凤鸣该类产品的销售规模超过200亿元,其客户对该类产品的价格敏感度更高,产品附加值与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相比较低,价格也较低。

②与苏州龙杰的比较

1-1-321

2017年度至2020年1-6月,同行业可比公司中苏州龙杰POY产品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769.38万元、1,348.13万元、2,201.60万元和 112.73万元,苏州龙杰的POY产品主要为仿麂皮(POY)纤维产品,属于涤纶长丝的差别化细分品种。根据苏州龙杰招股说明书信息,该公司POY产品主要为自用,对外销售的为质量等级较低的产品,因此苏州龙杰POY产品价格普遍低于其DTY和FDY产品。

2020年1-6月,苏州龙杰POY产品销售收入和销售数量远低于其他年度,且其销售价格较2019年度下降了43.52%,下降幅度较大。结合苏州龙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POY产品对外销售的为质量等级较低的产品以及其POY产品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数量大幅下降的情况可知,结合上述信息可知,2020年1-6月苏州龙杰POY产品价格下降幅度较大有其自身特点。

综上所述,公司生产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具有免印染、节能环保的突出优势,下游客户对该类产品更加注重品质和稳定性,公司产品的定位为差别化、绿色环保,专注有色产品,在涤纶长丝的细分领域形成了一定的竞争力,公司产品更具议价空间,在涤纶长丝价格下行趋势下,具有一定的抗跌能力,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价格变动幅度上有所差异。

8、按产品销售季度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分季度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季 度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第一季度7,383.8934.12%13,723.4921.08%9,766.2616.59%7,336.8116.13%
第二季度14,254.6465.88%16,166.2924.83%14,729.6925.02%10,454.4522.99%
第三季度--16,338.8225.09%16,702.6728.37%12,199.9126.82%
第四季度--18,888.3829.01%17,669.0830.01%15,489.4534.06%
合 计21,638.54100.00%65,116.99100.00%58,867.70100.00%45,480.62100.00%

由于受我国传统春节休假影响,一季度客户生产需求和采购量相对较小,从第二季度开始,下游需求逐步增加,通常情况下公司下半年的销售情况会优于上半年。公司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略高,主要系下游客户考虑下一年度春节假期影响而提前进行适量采购备货生产所致。总体上,公司产品下游市场应用广泛,不存在特别明显的季节性波动。

1-1-322

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收入季节性情况及原因如下:

公司名称收入季节性情况及原因
苏州龙杰受春节休假、下游纺织企业春节前消化库存、备货减少等因素的影响,通常情况下聚酯纤维长丝下半年的销售情况会优于上半年
桐昆股份受一季度春节休假、纺织厂春节前消化库存、备货减少等因素影响,涤纶长丝行业一季度销量会略低于其他季度。除此之外,涤纶长丝行业无明显的季节性
恒力石化根据年度报告数据,一季度收入占比较少
新凤鸣受一季度春节休假、纺织厂春节前消化库存、备货减少等因素影响,涤纶长丝行业一季度销量会略低于其他季度。除此之外,涤纶长丝行业无明显的季节性
海利得根据年度报告数据,一季度收入占比较少

数据来源: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信息整理。

以2019年度为例,公司收入的季节性分布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期间公司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2019年度苏州龙杰22.66%27.49%26.53%23.32%
桐昆股份23.09%25.61%24.92%26.38%
恒力石化14.94%27.07%33.73%24.26%
新凤鸣22.43%25.39%24.13%28.05%
海利得23.64%25.96%24.94%25.46%
汇隆新材21.08%24.83%25.09%29.01%

数据来源: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年报数据整理

结合上述信息,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在下半年的销售情况会优于上半年的情形,但总体上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其中桐昆股份、新凤鸣第四季度的收入也存在略高于其他季度的情况。总体上,公司收入的季节性分布原因及变动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接近,不存在显著差异。2020年第一季度,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2020年第二季度,公司销售收入基本恢复正常水平。

9、2020年1-6月公司经营情况分析

(1)2020年1-6月主要财务状况与2019年同期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1-6月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21,765.4230,061.61-27.60%

1-1-323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1-6月变动幅度
利润总额1,955.302,212.14-11.61%
净利润1,778.182,065.70-13.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745.822,271.31-23.14%

注:2019年1-6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0年1月以来,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复工时间有所延缓,开工率也呈现逐步提升状态,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已全面复工。在政府部门的有序领导下,公司全力推进复工复产,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1,765.42万元,较上年度同期下降27.60%;净利润为1,778.1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9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745.82万元,较上年度同期下降23.14%。

目前,公司积极采取疫情防控应对措施,同时积极做好与客户、供应商的沟通,及时了解客户需求。随着供应商、客户的有序复工复产,公司原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均有序开展,生产经营已基本恢复正常水平。虽然疫情短期影响公司2020年上半年经营业绩,但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①采购方面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聚酯切片等,该类原材料的主要供应商为上市公司体系内企业、大型国企或其他大型聚酯切片供应商,公司主要供应商综合实力较强,且未处于疫情重灾区,目前均已复工复产,公司原材料供应较充足,能够满足订单生产的需求。

②生产方面

公司经营场所所在地为湖州,上述地区不属于疫情爆发的重灾区。公司于2020年2月开始根据所在地政府统筹安排及自身经营情况陆续复工,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已全面复工。

③销售及订单需求方面

2020年1-6月,公司销量和主营业务收入与2019年同期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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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1-3月变动幅度
销量(吨)7,445.9212,204.32-38.99%
收入(万元)7,383.8913,723.49-46.20%
项目2020年4-6月2019年4-6月变动幅度
销量(吨)16,156.8314,577.6610.83%
收入(万元)14,254.6416,166.29-11.82%

注:2019年1-6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受疫情影响,2020年1-3月公司产品销量及主营业务收入较2019年同期有所减少,2020年4月以来,公司销量已呈现增长趋势,销售收入下降幅度进一步收窄,逐渐恢复至正常水平。

公司的主要客户集中在浙江、江苏、广东等地区,上述地区民营经济活跃,经济状况运行正常,且未处于疫情重灾区。目前公司主要客户订单下达情况正常,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在手订单数量为14,158.20吨,下游客户需求稳定。

疫情对公司上半年产品销售产生一定影响,但截至2020年6月,公司销售及业务订单需求已恢复正常,疫情对公司的销售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3)疫情影响的时间预期

当前,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公司已全面复工复产,目前经营状况正常有序。在疫情不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下,公司预计2020年下半年业绩将恢复正常水平。

(4)订单履行情况

①订单取消情况

公司按照“以销定产、安全库存、适度调整”的模式来组织生产,受疫情影响2020年1-6月销售收入同比有所减少,目前已总体恢复正常,不存在主要客户因疫情影响取消订单的情况。

②供应商延期交货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主要材料供应商均不存在因疫情影响导致延期交货的情况。

10、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立信会计师对公司2020年9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1-325

2020年1-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957号),发表了如下意见:“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这些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汇隆新材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2020年1-9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9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变动率
资产总额42,334.7540,436.824.69%
负债总额9,115.0011,133.20-18.13%
所有者权益合计33,219.7629,303.6213.36%
项目2020年1-9月2019年1-9月变动率
营业收入36,801.8946,595.79-21.02%
营业成本28,657.3737,684.77-23.96%
营业毛利8,144.528,911.01-8.60%
营业利润4,837.024,098.7918.01%
利润总额4,381.564,087.067.2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918.073,747.874.54%
非经常性损益204.08-213.84-195.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14.003,961.71-6.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108.683,422.75166.12%

(1)主要财务数据变动分析

①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42,334.75万元,较2019年末上升

4.69%;负债总额为9,115.00万元,较2019年末下降18.1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为33,219.76万元,较2019年末上升13.36%,公司净资产规模呈现增加趋势。

②收入利润情况

受新冠疫情和原材料价格下降影响,公司2020年1-9月产品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从而导致2020年1-9月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21.02%,营业毛利下降8.60%。

1-1-326

2020年1-9月,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较为充裕,短期借款逐步偿还,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16.98万元;其他收益中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654.86万元;同时,2020年1-9月与上年同期相比无股份支付费用等。因此,结合上述等因素,公司2020年1-9月在营业收入下降的情况下,利润总额和净利润有所增长。2020年1-9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为204.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17.92万元,主要是因为2019年同期存在股份支付费用312.45万元,因此导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变化。

由于上述利润总额以及非经常损益的变化,综合导致2020年1-9月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6.25%。

③现金流量情况

2020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108.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685.93万元,公司整体经营性现金流量情况良好。

(2)公司在手订单情况

截至2020年9月末,公司在手订单数量及覆盖率情况如下:

单位:吨

项目2020年9月30日
在手订单数量11,672.08
库存商品数量5,675.24
在产品数量347.56
在手订单覆盖率193.80%

注:在手订单覆盖率=在手订单数量/(库存商品数量+在产品数量)

由上表可见,截至2020年9月末,公司在手订单数量为11,672.08吨,在手订单覆盖率为193.80%。

根据阿里巴巴国际站发布的数据显示,从2020年5月份开始,中国面料及纺织原材料订单数增长超100%;2020年10月14日,商务部公布我国2020年1-9月外贸运行情况,前三季度,我国进出口总额23.12万亿元人民币,增长0.7%,累计增速转负为正,且进出口规模均创历史同期新高。

根据华夏时报信息,印度是全球最大的产棉国、全球最大的黄麻产国、全球第二大丝绸生产国、其纱线产能占全球22%。由于印度的新冠疫情防控不理想,其产业链受到极大冲击,很多工厂无法如期开工,越来越多的纺织订单被取消或

1-1-327

者转向中国等国家。根据海关总署的数据显示,2020年前三季度,全国纺织品服装出口额为2,157.8亿美元,同比增长9.4%,出口增速较上半年提高6.2个百分点。2020年1-9月份,我国纺织品出口1,179.5亿美元,同比增长33.7%,保持较快增长态势。

公司差别化涤纶有色涤纶长丝产品主要用于下游纺织行业,随着国内疫情的有效控制,国内纺织行业陆续复工复产,客户需求量稳步提升;同时,结合上述市场变化情况,2020年5月以来,我国纺织业订单呈现良好增长趋势,公司产品作为纺织面料的原材料之一,销售订单亦具有持续保障。截至2020年9月末,公司在手订单可以覆盖库存商品、在产品数量,为公司2020年全年业绩提供了一定保障。

(3)2020年1-9月销量及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的变动情况

2020年1-9月,公司产品销量、销售价格及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的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9月2019年1-9月变动幅度
销量(吨)41,109.4442,390.27-3.02%
销售价格(元/吨)8,901.8210,905.48-18.37%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36,594.9046,228.61-20.84%

2020年1月以来,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复工时间有所延缓,开工率也呈现逐步提升状态,2020年3月以来,公司生产销售已逐步全面恢复。2020年1-9月,公司产品销量下降幅度明显收窄,但由于受原材料价格下降影响公司产品价格也有所下降,从而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0.84%。

2020年1-9月,公司产品销量与销售收入分季度的销量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1-3月变动幅度
销量(吨)7,445.9212,204.32-38.99%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7,383.8913,723.49-46.20%
项目2020年4-6月2019年4-6月变动幅度
销量(吨)16,156.8314,577.6610.83%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14,254.6416,166.29-11.82%
项目2020年7-9月2019年7-9月变动幅度
销量(吨)17,506.7015,608.2912.16%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14,956.3616,338.82-8.46%

1-1-328

2020年3月以来,公司生产、销售已逐步全面恢复,随着2020年5月以来下游行业市场订单需求增加,公司产品销量得到明显提升,2020年7-9月,公司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增长12.16%。受到原材料价格下降因素传导产品销售价格的影响,2020年4-6月和2020年7-9月公司在销量增长的情况下,产品销售收入有所下降。2020年1-9月,公司产品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受到原材料聚酯切片价格下降的影响。2020年1-9月聚酯切片采购平均单价受国际原油价格下滑而相应下降,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公司产品销售价格较2019年1-9月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4)2020年度全年业绩预计情况

基于2020年1-9月的经营情况及目前在手订单情况,公司2020年度业绩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52,000-55,00065,592.94-20.72%至-16.15%
销量(吨)59,000-62,00061,470.73-4.02%至0.8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00-6,4005,476.7211.38%至16.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00-5,7005,635.53-5.95%至1.14%

公司预计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52,000万元至55,000万元,同比下降20.72%至16.15%;预计产品销售数量为59,000吨至62,000吨,同比变动比例为-4.02%至0.86%;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100万元至6,400万元,同比上升11.38%至16.86%;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300万元至5,700万元,同比变动比例为-5.95%至1.14%。

我国纺织行业市场需求从2020年5月以来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公司产品作为纺织行业的原材料之一,随着下游市场行情好转,生产销售已逐步恢复正常,产品销量和收入下降幅度逐渐收窄,2020年在手订单及销量变动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1-1-329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17,335.99100.00%52,794.23100.00%49,479.65100.00%37,775.69100.00%
其他业务成本----1.320.00%--
合 计17,335.99100.00%52,794.23100.00%49,480.98100.00%37,775.69100.00%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营业成本中主要是主营业务成本,与公司收入结构相匹配。随着收入规模的增长,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也呈现增长趋势。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析

(1)按产品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按产品类别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9,607.3955.42%28,026.2353.09%23,276.7047.04%15,688.6241.53%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FDY7,505.2043.29%24,257.8445.95%25,854.0452.25%22,087.0758.47%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223.401.29%510.160.97%348.920.71%--
合 计17,335.99100.00%52,794.23100.00%49,479.65100.00%37,775.69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为有色涤纶长丝DTY和有色涤纶长丝FDY成本,与主营业务收入结构一致。

(2)主营业务成本具体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14,059.2081.10%45,131.2285.49%43,393.6387.70%32,396.6585.76%
直接人工942.965.44%2,498.084.73%1,739.153.51%1,523.124.03%
制造费用2,333.8313.46%5,164.939.78%4,346.878.79%3,855.9210.21%
合 计17,335.99100.00%52,794.23100.00%49,479.65100.00%37,775.69100.00%

1-1-330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的比例基本保持稳定,直接材料的占比为85.76%、87.70%、85.49%和81.10%,系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

①直接材料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中各类原材料的金额及占比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聚酯切片11,472.4081.60%37,573.0583.25%37,174.1885.67%27,671.6485.42%
色母粒1,247.698.87%3,942.108.73%2,997.556.91%2,069.096.39%
其他1,339.119.52%3,616.078.01%3,221.917.42%2,655.918.20%
合计14,059.20100.00%45,131.22100.00%43,393.64100.00%32,396.6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中,聚酯切片占比分别为85.42%、85.67%、83.25%和81.60%,系直接材料的主要组成部分,聚酯切片的价格变动会直接影响直接材料在主营业务成本的占比。

由于聚酯切片市场价格波动导致主营业务成本中聚酯切片的占比产生波动,具体分析列示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单位成本变动单位成本变动单位成本变动单位成本
聚酯切片单位成本4,860.62-20.48%6,112.35-11.85%6,934.2418.10%5,871.68
单位主营业务成本7,344.90-14.48%8,588.52-6.95%9,229.6215.14%8,015.67
占比66.18%-4.99%71.17%-3.96%75.13%1.88%73.25%
聚酯切片采购价格4,620.82-25.55%6,206.80-13.94%7,212.5715.35%6,252.95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聚酯切片单位成本与采购价格的波动趋势如下图所示:

1-1-331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聚酯切片单位成本与其采购价格匹配。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聚酯切片单位成本占单位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变动分别为1.88%、-3.96%和-4.99%,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变动分别为1.94%、-2.21%和-4.39%,两项比例变动情况基本一致,具有合理性。

②直接人工成本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产品直接人工占比分别为4.03%、3.51%、4.73%、

5.44%,呈现先降后升的趋势,主要系公司产品直接材料占比较大,且直接材料中聚酯切片价格波动较大,产品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比例结构受材料价格波动影响。

报告期内受聚酯切片价格波动影响,直接材料占比呈先升后降的趋势,报告期各期直接材料占比分别为85.76%、87.70%、85.49%、81.10%,间接导致直接人工占比呈先降后升趋势。

从直接人工总额变动可见,2017-2019年逐年上升,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生产效率及盈利能力的提升,公司生产人员平均薪酬和单位工时人工薪酬均处于增长趋势,2020年1-6月受疫情影响工时和产量均有所减少,直接人工总额有所降低,公司生产人员平均薪酬和单位工时人工薪酬下降,符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生产人员平均薪酬变动情况如下:

1-1-332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
直接人工(万元)942.96-2,498.0843.64%1,739.1514.18%1,523.12
员工人次1,931-3,61621.75%2,9702.45%2,899
平均薪酬 (万元/月)0.49-29.31%0.6917.98%0.5911.45%0.53

由上表可见,2018年度和2019年度,生产人员的平均薪酬变动分别为11.45%和17.98%,呈现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生产规模、销售规模提升,盈利能力增强,生产人员整体工资水平也相应增长。2020年1-6月,受疫情停工影响,工时和产量均有所减少,生产人员平均薪酬有所下降。根据报告期内生产人员累计工时和主要产品产量,进一步分析单位产量人工工时和单位工时人工薪酬,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数量变动数量变动数量变动数量
直接人工 (万元)942.96-2,498.0843.64%1,739.1514.18%1,523.12
累计工时 (万小时)47.81-103.0021.56%84.744.05%81.44
主要产品产量 (万吨)3.72-8.3627.05%6.5820.51%5.46
单位产量人工工时(小时/吨)12.854.39%12.31-4.35%12.87-13.68%14.91
单位工时人工薪酬(元/小时)19.72-18 .68%24.2518.18%20.529.73%18.7

注:单位产量人工工时=累计工时/主要产品产量;单位工时人工薪酬=直接人工/累计工时。

由上表可见,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的单位产量人工工时分别为每吨14.91小时、12.87小时、12.31小时和12.85小时。报告期各年度,公司生产效率不断提高,主要产品产量规模呈现逐年增长趋势,因此单位工时人工薪酬也逐年提高。

A、2017年度至2019年度

2017至2019年度,公司单位工时人工薪酬逐年提高,2019年度达到24.25元/小时,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生产效率及盈利能力的提升,公司生产人员单位工时人工薪酬均处于增长趋势。报告期各年度,公司产品产量具体如下:

1-1-333

项目2019年度变动2018年度变动2017年度
产量(吨)83,643.1327.08%65,819.3820.48%54,631.41

公司所在地上市公司生产人员平均薪酬变动情况对比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月

公司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平均数变动比例平均数变动比例平均数
三星新材(603578)0.6529.78%0.5012.58%0.44
浙江鼎力(603338)0.684.79%0.651.16%0.64
平均薪酬0.6615.66%0.575.83%0.54
汇隆新材0.6917.98%0.5911.45%0.53

注:2020年半年报数据未披露员工人数结构,故未统计2020年半年报数据。

综上所述,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生产效率及盈利能力的提升,公司生产人员平均薪酬和单位工时人工薪酬均处于增长趋势。同时,公司所在地人均工资上升推动公司生产人员人均工资及单位工时人工薪酬提升。B、2020年1-6月2020年1-6月生产工人平均薪酬较2019年度下降29.31%,单位工时人工薪酬较2019年度下降18.68%,主要原因系公司2020年上半年疫情影响,累计生产工时和产品产量出现下降,以及上半年公司承担的相关社保费用减免所致。

2020年1-6月,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春节后的开工时间有所延缓,其中2月份公司基本处于停工状态,公司开工初期开工率与上年正常水平相比也较低,公司作为生产型企业,生产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与产品产量及生产作业时间直接相关。

2020年1-6月,公司生产人员的每月平均工资为0.49万元,假设在正常生产状态下,以6个月的生产时间以及上年每月的工资水平模拟测算,2020年1-6月的生产人员每月平均工资水平可以提高0.11万元。

同时,2020年1-6月,基于疫情原因政府对企业减免了部分社保费用,而公司为生产人员承担的社保费用在往年计入直接人工支出,该项减免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生产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2020年1-6月,公司承担的生产员工社保减免金额为166.31万元,影响生产人员的每月平均工资为0.09万元。上述两项影响半年度平均工资约0.2万元。

1-1-334

结合上述两项测算,如不考虑上半年疫情影响以及社保费用减免情况,2020年1-6月公司生产人员平均薪酬较2019年度并未出现明显下降。

综上,2020年1-6月,公司生产人员单位工时薪酬及人均薪酬下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2017-2019年,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生产效率及盈利能力的提升,公司生产人员平均薪酬和单位工时人工薪酬均处于增长趋势。2020年1-6月受疫情影响工时和产量均有所减少,直接人工总额有所降低,公司生产人员平均薪酬和单位工时人工薪酬下降,符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同时,直接人工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受到直接材料成本占比波动影响而发生变化,具有合理性。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2,158.1748.72%5,876.4445.91%4,392.8245.63%3,043.7138.71%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FDY2,046.4846.20%6,289.4249.14%4,923.8551.15%4,661.2259.29%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97.902.21%156.901.23%71.370.74%--
主营业务毛利4,302.5597.14%12,322.7696.28%9,388.0597.52%7,704.9398.00%
其他业务毛利126.892.86%475.963.72%238.302.48%157.042.00%
合 计4,429.44100.00%12,798.71100.00%9,626.35100.00%7,861.9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呈增长态势,主营业务毛利占营业毛利的比重均在96%以上,公司毛利来源主要来自于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和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FDY。

(1)POY产品毛利率高于DTY产品,但公司将大多数POY产品用于生产DTY而非直接销售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的下游客户对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产品的主要需求为DTY产品而非中间产品POY、以及公司DTY产能布局较多是公司将大多数POY产品用于生产DTY而非直接销售的主要原因,具体分析如下:

1-1-335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产品的销售金额为420.29万元、667.06万元和321.30万元,占比分别为0.71%、1.02%和

1.48%;毛利金额分别为71.37万元、156.90万元和97.90万元,占比分别为0.74%、

1.23%和2.21%,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产品的销售金额及毛利额较小,该类产品不是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

以2019年度为例,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和POY产品的单位毛利额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单位毛利(元/吨)毛利率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1,893.2217.33%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2,289.3123.52%

2019年度,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的单位毛利为每吨1,893.22元,对外销售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的单位毛利为每吨2,289.31元,高于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产品,主要原因系公司客户资源较为丰富,部分内外销客户具有定制化或特定品种POY产品的需求,但总体上,客户采购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产品的规模较小,公司在保证自身DTY产品生产和一定利润的前提下,根据部分客户的特定需求,对外销售了少量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

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产品单位毛利和毛利率高于DTY产品,但公司将大多数POY产品用于生产DTY而非直接销售的原因如下:

① 主要原因是下游客户的需求量小

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产品属于涤纶长丝的细分类别,下游客户需求量小是公司将大多数POY产品用于生产DTY而非直接销售的最主要原因。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属于预取向丝,适用于加工成不同弹性的DTY产品,公司主要将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用于加工成DTY产品,少量对外销售,DTY属于拉伸变形丝,可以直接用于墙布、窗帘等家纺产品的织造,与POY产品相比无需进一步加工。DTY产品和POY产品的特性和主要用途如下:

类别产品类别及特点
DTY属于拉伸变形丝,由POY经加弹机连续或同时拉伸、经过假捻器变形加工后的成品丝,是针织(纬编、经编)或机织加工的理想原料
POY属于预取向丝,具有较高取向度、较大断裂伸长、结构稳定、后加工性能好等特点,适用于加工成不同弹性的DTY

差别化涤纶长丝POY属于涤纶长丝的细分品种,无对应的公开市场数据。同

1-1-336

行业可比公司中的苏州龙杰,主要生产销售超仿真动物皮毛纤维,该类产品属于差别化涤纶长丝,虽然与公司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在性能和用途上存在一定差异,但均与常规涤纶长丝不同,属于涤纶长丝的细分品种。根据苏州龙杰的年度报告和招股说明书显示,其POY差别化产品主要为自用,较少对外销售,2017年度至2020年1-6月,该公司POY差别化产品的销售数量分别为0.21万吨、0.15万吨、0.25万吨和0.02万吨,销售占比分别为1.18%、0.78%、1.37%和0.36%,其POY差别化产品的销售规模同样很小。

以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应用的墙布为例,墙布的种类分为提花墙布、印染墙布、印花墙布以及刺绣墙布等,墙布的生产工序一般分为底布、绣花(提花)、复合、成品等,其中提花墙布又可以分为染色提花布和色织提花布,染色提花布是指提花机器生产出的都是白色提花胚布,需要通过印染工艺使布料产生颜色;色织提花布是指生产过程中的经线或纬线使用有色丝直接编织,其中常规色织提花布的经线一般是大批量使用的白丝,而用于提花的纬线是小批量、多品种使用的有色丝。

总体而言,提花环节使用的有色涤纶长丝少于整体编织过程中使用的白色涤纶长丝,而作为半成品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还需要经过加弹的工序而成,实际应用中,需求量更少。

DTY是由POY经加弹机连续或同时拉伸、经过假捻器变形加工后的成品丝,工艺难度不大,但差别化涤纶长丝POY产品价格高于常规涤纶长丝POY产品,下游客户采购少量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作为半成品进一步加工成DTY的规模效应与常规涤纶长丝POY相比并不明显。因此,公司的下游客户直接采购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的意愿更强,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的市场空间较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更大。

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具有小规模、多批次的特点,且主要面向下游直接纺织客户,如纺织客户直接购买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将根据不同纺织产品弹性等方面要求进一步加工,如购买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则直接可用于织造,更为便利,受到生产工艺和直接应用等方面的限制,公司下游纺织客户对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产品的需求较小。

综上所述,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产品的市场需求较小决定了公司没有大规模POY产品直接对外销售。

1-1-337

②DTY产能布局、设备配置及制造费用分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年度,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和POY产能逐年增加,以2019年度为例,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和POY产能分别为3.2万吨和2.9万吨,较2018年度分别增加了12,000吨和5,000吨。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的产能可以有效消化公司自产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产品。从产能布局的角度看,公司为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产品提供了较为充分的生产能力。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产品定位,公司的POY产能主要是为了给DTY产能提供原材料。

公司为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生产建设了加弹车间并购置了加弹设备,在下游客户需求有所保障的前提下,公司开展DTY产品的生产并销售,可以有效的覆盖机器设备的投入成本。

公司主要产品的制造费用根据实际发生时归集并按各类产品的完工定额和产出数量等进行分配。报告期各期,公司DTY产品的单位制造费用分别为925.35元/吨、1,007.78元/吨、1,057.97元/吨和1,198.01元/吨,随着公司DTY机器设备投入增加累计折旧也随之增加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DTY产品的单位制造费用呈现增长趋势。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的加弹设备原值2,178.54万元,年折旧额为206.9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产品下游需求稳步增长,以2019年度为例,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产品销售额为33,902.66万元,销售毛利为5,876.44万元,可以有效覆盖机器设备投入与制造费用耗用,公司生产DTY产品进行销售具有经济性。

综上,尽管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产品毛利率高于DTY产品,但公司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的市场需求较少,公司在已有设备产能布局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的基础上,为保证市场需求量大的DTY产品的生产需要,将大多数POY产品用于DTY的生产具有合理性。

(2)2019年度公司DTY具备剩余产能,但仍选择对外直接出售POY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按照“以销定产、安全库存、适度调整”的模式来组织生产,2019年度,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的产能利用率为93.67%,产能利用率较高。

2019年度,公司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产品具有剩余产能情况下,对外销售少量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产品,主要原因系公司客户资源较为丰富,部

1-1-338

分客户具有定制化或特定品种POY产品的需求,但总体上,客户采购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的需求较小,在保证自身DTY产品生产和一定利润的前提下,根据部分客户的特定需求,公司对外销售了少量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销售金额为420.29万元、667.06万元和321.30万元,占比分别为0.71%、1.02%和1.48%。

综上,公司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具有剩余产能情况下,少量销售POY产品具有合理性。

2、主营业务毛利率按产品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毛利率销售 占比毛利率销售 占比毛利率销售 占比毛利率销售 占比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18.34%54.37%17.33%52.06%15.88%47.00%16.25%41.19%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FDY21.43%44.14%20.59%46.91%16.00%52.28%17.43%58.81%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30.47%1.48%23.52%1.02%16.98%0.71%--
合 计19.88%100.00%18.92%100.00%15.95%100.00%16.94%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6.94%、15.95%、18.92%和19.88%,主营业务毛利率有小幅波动,主要受到原材料成本以及销售价格的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变化分析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比2019年度2019年度比2018年度2018年度比2017年度
单位价格变化(元/吨)-1,425.37-387.641,330.22
单位成本变化(元/吨)-1,243.61-641.111,213.95
毛利率变化0.96%2.98%-0.99%
其中:价格对毛利率的影响-12.61%-3.08%10.06%
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13.57%6.05%-11.06%

注:价格对毛利率的影响:假设成本不变,价格变化后,较之前毛利率的变化,下同;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假设价格不变,成本变化后,较之前毛利率的变化,下同。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波动,主要受到原材料价格变化以及产品价格波动所致,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聚酯切片和色母粒等,报告期内,

1-1-339

聚酯切片的价格呈现先升后降的趋势,产品价格受到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也呈现先升后降的态势。

除原材料价格及产品价格对公司毛利率产生直接影响外,公司自身产品技术特点以及市场认可度也为公司产品带来了附加值,有利于公司提升议价能力,提高产品效益。

公司通过原液着色技术生产具备特定颜色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由于其绿色环保、色泽丰富、能够满足涤纶长丝下游行业对于彩色涤纶的小批量、多品种的需求,相对常规白色涤纶长丝附加值更高。

近年来,公司紧密围绕绿色纤维技术进行深入研究与开发,被评为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化纤行业绿色制造优秀企业和浙江省绿色企业等,形成了符合自身业务特点的专业技术优势。同时,公司及其产品曾荣获“湖州名牌产品”、“湖州市著名商标”、“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和“市政府质量奖”等荣誉或称号,在市场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产品优异的性能及良好的品质使公司在客户中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声誉,也使得公司在产品的定价方面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对毛利率的贡献情况如下:

类别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毛利率贡献度占比毛利率 贡献度占比毛利率 贡献度占比毛利率 贡献度占比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9.97%54.37%9.02%47.69%7.46%46.79%6.69%39.50%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FDY9.46%44.14%9.66%51.04%8.36%52.45%10.25%60.50%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0.45%1.48%0.24%1.27%0.12%0.76%--
合 计19.88%100.00%18.92%100.00%15.95%100.00%16.94%100.00%

注:毛利率贡献度=毛利率×销售收入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要取决于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FDY的毛利率,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毛利率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较小。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变动原因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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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毛利率变动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销售数量(吨)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单位价格(元/吨)单位成本(元/吨)毛利率
2020年1-6月12,449.7411,765.569,607.399,450.447,716.9418.34%
2019年度31,039.3933,902.6628,026.2310,922.469,029.2517.33%
2018年度24,142.8827,669.5223,276.7011,460.749,641.2315.88%
2017年度18,369.0518,732.3315,688.6210,197.778,540.7916.25%

报告期内,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单位价格、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比 2019年度2019年度比 2018年度2018年度比 2017年度
变动数变动率变动数变动率变动数变动率
单位价格变化(元/吨)-1,472.02-13.48%-538.27-4.70%1,262.9712.38%
单位成本变化(元/吨)-1,312.31-14.53%-611.98-6.35%1,100.4412.88%
毛利率变化1.01%-1.46%--0.37%-
其中:价格对毛利率的影响-12.88%--4.15%-9.23%-
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13.89%-5.60%--9.60%-

结合上述数据可知,2018年度,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的单位成本上涨幅度略大于单位价格的上升幅度,导致毛利率同比减少0.37个百分点。2019年度,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的单位价格较2018年度下降4.70%,单位成本较2018年度下降6.35%,单位成本的下降幅度大于单位价格的上升幅度,导致毛利率同比增加1.46个百分点。2020年1-6月,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的单位成本上涨幅度略大于单位价格的上升幅度,导致毛利率同比增加1.01个百分点。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聚酯切片属于石化产品,其价格主要受原油价格波动影响,原材料价格的波动除直接影响生产成本外,还会传导至销售端影响产品价格。公司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属于聚酯切片的下游产品,价格受到上游原材料价格影响。报告期内,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单位成本和单位价格的波动趋势基本匹配,符合公司产品自身特点。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毛利率随着单位价格与单位成本的变化而有所变

1-1-341

动,但总体变动较小。

2016年以来,国际原油价格处于上升趋势,并在2018年第三季度达到近年来的高位,2018年第三季度以后,国际原油价格开始出现震荡下行趋势。2020年1-6月聚酯切片采购平均单价受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下滑而相应下降。

报告期各期,我国聚酯切片月均价格与公司月采购均价及全球原油初级产品价格指数对比如下图:

数据来源:同花顺 IFIND数据

如上图所示,报告期各期,公司聚酯切片的平均采购单价与聚酯切片市场月均价及走势基本一致,并且与全球原油初级产品价格指数波动趋势基本接近。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的单位价格与主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趋势也基本一致,该产品的毛利率波动具有合理性。

(2)有色涤纶长丝FDY毛利率变动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FDY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销售数量(吨)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单位价格(元/吨)单位成本(元/吨)毛利率
2020年1-6月10,803.719,551.687,505.208,841.116,946.8721.43%
2019年度29,745.9830,547.2624,257.8410,269.378,155.0020.59%
2018年度29,036.5230,777.8925,854.0410,599.728,903.9716.00%
2017年度28,758.2326,748.2922,087.079,301.097,680.2617.43%

报告期内,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FDY单位价格、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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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1-6月比 2019年度2019年度比 2018年度2018年度比 2017年度
变动数变动率变动数变动率变动数变动率
单位价格变化(元/吨)-1,428.27-13.91%-330.34-3.12%1,298.6313.96%
单位成本变化(元/吨)-1,208.12-14.81%-748.98-8.41%1,223.7115.93%
毛利率变化0.84%-4.59%--1.43%-
其中:价格对毛利率的影响-12.83%--2.70%-10.12%-
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13.66%-7.29%--11.54%-

结合上述数据可知,2018年度,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FDY的单价成本上涨幅度略大于单位价格的上升幅度,导致毛利率同比减少1.43个百分点。2019年度,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FDY的单位价格较2018年度下降3.12%,单位成本较2018年度下降8.41%,单位成本的下降幅度大于单位价格的上升幅度,导致毛利率同比增加4.59个百分点。2020年1-6月,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FDY的单位价格较2019年度下降13.91%,单位成本较2019年度下降14.81%,单位成本的下降幅度大于单位价格的上升幅度,导致毛利率同比增加0.84个百分点。

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FDY单位价格受原材料价格的影响而有所变动,但公司原液着色技术赋予产品更多的附加值,同时FDY相对于DTY产品生产过程中无需加弹,直接通过牵伸热定型等工艺生成,生产设备及技术要求相对较高,FDY的议价能力相对较强。

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FDY与DTY产品主要原材料均为聚酯切片,产品价格和性能上有所差别,但均广泛应用于窗帘面料、沙发面料、墙布面料等纺织品织造,两种产品的单位成本及毛利率的波动具有相似性。

(3)有色涤纶长丝POY毛利率变动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销售数量(吨)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单位价格(元/吨)单位成本(元/吨)毛利率
2020年1-6月349.30321.30223.409,198.526,395.7430.47%
2019年度685.36667.06510.169,733.037,443.7223.52%
2018年度430.22420.29348.929,769.198,110.2116.98%
201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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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单位价格、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比2019年度2019年度比2018年度
变动数变动率变动数变动率
单位价格变化(元/吨)-534.51-5.49%-36.16-0.37%
单位成本变化(元/吨)-1,047.98-14.08%-666.49-8.22%
毛利率变化6.95%-6.54%-
其中:价格对毛利率的影响-4.44%--0.31%-
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11.39%-6.85%-

2019年度,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的单位价格较2018年度下降0.37%,单位成本较2018年度下降8.22%,单位成本的下降幅度大于单位价格的上升幅度,导致毛利率同比增加6.54个百分点。2020年1-6月,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的单位价格较2019年度下降5.49%,单位成本较2019年度下降14.08%,单位成本的下降幅度大于单位价格的上升幅度,导致毛利率同比增加6.95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销售金额较少,其中POY主要用于进一步生产DTY,仅有少量对外销售,因此销售价格波动不大。2018年度和2019年度,POY产品单位售价相对较为稳定,而其单位成本随原材料价格下降而下降,从而导致2019年度POY产品毛利率有所增长。

3、不同销售模式、客户采购量和采购时点对发行人毛利率的影响

(1)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按销售模式分类的毛利率及销售占比如下:

产品销售模式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毛利率销售 占比毛利率销售 占比毛利率销售 占比毛利率销售 占比
DTY直销19.07%40.12%18.31%39.69%15.85%43.16%16.23%41.01%
经销16.29%14.25%14.19%12.38%16.20%3.84%19.91%0.17%
FDY直销21.84%36.14%21.02%38.11%15.92%47.03%17.39%58.33%
经销19.54%8.00%18.71%8.80%16.73%5.25%21.78%0.48%
POY直销31.01%1.42%23.62%1.02%16.98%0.71%--
经销18.42%0.06%10.46%0.01%8.19%0.00%--
合 计19.88%100.00%18.92%100.00%15.95%100.00%16.94%100.00%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涵盖了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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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Y及POY等多个产品类别。DTY与FDY均可应用于下游的窗帘面料、沙发面料、墙布面料等多个领域,产品特性有所不同,但产品最终用途无重大差异。相同产品的毛利率差异主要由销售模式、客户采购量和采购时点等不同引起,产品最终用途对其不产生重大影响。

2017年度和2018年度,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和FDY经销收入的毛利率略高于直销收入,公司针对经销商尚未给予销售折扣,而根据其采购品种和规模直接定价,与直销客户并无显著差异,直销和经销模式的毛利率差异主要系产品细分种类和各客户的采购时点存在差异所致。

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和FDY经销收入的毛利率略低于直销收入。2019年起,公司在结合各个经销商采购情况、回款情况及业务开拓等因素下给予了经销商一定的销售折扣,并在交易价格中直接予以了相应折让,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销售折扣金额分别为417.47万元和158.22万元,对毛利率的影响分别为2.46个百分点和2.62个百分点,因此导致上述产品经销收入毛利率略低于直销收入。

2018年-2020年1-6月,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的经销收入毛利率低于直销收入,经销收入金额分别为0.01万元、5.16万元和13.87万元,主要系零星销售,因POY产品的规格、销售时点等因素影响,经销价格低于直销价格,因此毛利率也较低。

(2)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按内外销分类的毛利率及销售占比如下:

产品内外销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毛利率销售 占比毛利率销售 占比毛利率销售 占比毛利率销售 占比
DTY内销16.60%44.83%15.61%43.07%14.83%40.70%14.78%36.13%
外销26.55%9.54%25.57%9.00%22.62%6.31%26.74%5.06%
FDY内销19.30%34.95%19.50%38.95%15.02%46.15%15.95%53.57%
外销29.49%9.19%25.93%7.96%23.33%6.14%32.54%5.24%
POY内销13.34%0.32%12.69%0.31%16.01%0.63%--
外销35.09%1.17%28.23%0.71%23.90%0.09%--
合 计19.88%100.00%18.92%100.00%15.95%100.00%16.94%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产品的外销毛利率高于内销毛利率。相同产品的毛利

1-1-345

率差异主要由境内外销售引起,产品最终用途对其不产生重大影响。由于在外销时,公司对于外销定价会考虑出口费用定价机制、订单规模和结算方式等因素,因此公司外销产品单价和毛利率会高于内销产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报告期各期,公司外销出口费用分别为308.26万元、353.25万元、637.95万元和291.90万元,假设外销业务定价时不考虑出口费用,测算外销毛利率与内销毛利率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内销17,331.8014,252.6453,609.5144,259.8851,491.0743,797.9040,795.7934,481.76
外销4,306.733,083.3511,507.488,534.357,376.635,681.754,684.833,293.93
出口费用291.90-637.95-353.25-308.26-
不考虑出口费用后的外销4,014.843,083.3510,869.538,534.357,023.385,681.754,376.573,293.93
合 计21,638.5417,335.9965,116.9952,794.2358,867.7049,479.6545,480.6237,775.69

不考虑出口费用后的外销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毛利率销售 占比毛利率销售 占比毛利率销售 占比毛利率销售 占比
内销17.77%80.10%17.44%82.33%14.94%87.47%15.48%89.70%
外销28.41%19.90%25.84%17.67%22.98%12.53%29.69%10.30%
不考虑出口费用后的外销业务23.20%-21.48%-19.10%-24.74%-
合 计19.88%100.00%18.92%100.00%15.95%100.00%16.9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内外销单位售价与单位成本列示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单位售价单位成本
内销8,848.817,276.7310,362.828,555.5210,824.499,207.229,456.917,993.25
外销10,723.547,677.3811,816.878,763.8012,211.859,406.0211,745.258,258.16
外销-出口费用9,996.73-11,161.77-11,627.05-10,972.43-
合 计9,167.807,344.9010,593.178,588.5210,980.819,229.629,650.598,015.67

报告期各期,外销产品单位售价高于内销产品,由于在外销时,公司对于外

1-1-346

销定价会考虑报关费、保险费和运费等出口费用,出口费用对毛利率的影响在报告期各期分别为4.95%、3.87%、4.35%和5.21%,在不考虑出口费用的情况下,外销毛利率与内销毛利率的差距进一步缩小。

除出口费用的影响外,外销产品定价和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如下:

①外销业务的定价机制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定价模式主要为成本加成,即以公司产品实际成本为基础追加一定的利润确定产品报价,通过与客户直接协商的方式确定最终的销售价格。外销业务中,由于交货周期较长,公司需要承担原材料价格变动、汇率波动等多种风险因素,因此同一时点的外销报价会高于内销报价。A、以原材料价格为例,2017年5月至2017年12月,聚酯切片的价格从6,522.62元/吨震荡上涨至7,730.00元/吨,涨幅为18.51%,平均月度间涨幅为

2.64%。2017年度,公司聚酯切片的价格总体呈现增长趋势,公司外销业务订单接单到交货一般在30天至45天左右,在此期间公司承担了原材料价格的涨价风险,公司外销产品定价时会考虑原材料的价格波动风险,因此公司2017年外销业务定价也相对较高。

B、以汇率波动风险为例,公司与外销业务客户结算货币主要为美元,2017年度,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呈现下降趋势,全年的下降幅度为4.32%,从而会导致美元货款兑换的人民币相应减少,2018年以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呈现震荡上行趋势。汇率波动风险影响公司外销产品的定价,特别是汇率下行区间,公司产品的定价也会相应提高,因此公司2017年外销业务定价和毛利率也相对较高。报告期内,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情况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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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数据

②外销客户的定制需求影响

公司外销客户主要位于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泰国、土耳其等国,公司外销客户多集中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涉及多个南亚或东南亚国家。外销客户采购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主要用于生产沙发布、窗帘、窗纱、服饰面料等。外销客户下游产品应用领域与内销客户基本一致,但由于内外销客户在宗教信仰、文化习俗、生活环境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虽然应用领域相同,但对具体规格诸如颜色、旦数、单纤数、纤维截面形状、性能等方面存在不同差异。以颜色为例,外销客户较内销客户偏向更深、更艳丽的颜色。由于外销客户多为定制化订单,公司根据外销客户特定要求进行生产,定价会有所提高。

③外销客户的订单规模相对较小

以2019年度为例,公司前十大外销客户的平均采购规模为454.12万元,而公司前十大内销客户的平均采购规模为1,496.31万元,考虑到外销客户订单规模较小,定价相应较高,具体如下:

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销售平均交易规模如下:

时间交易笔数销售数量(吨)平均单次销售数量 (吨/次)
2020年1-6月217.004,016.1518.51
2019年度555.009,738.1817.55
2018年度366.006,040.5516.50
2017年度279.003,988.7014.30

2017年度境外销售规模低于其他年度,且外销客户订单平均规模较小,公司针对外销业务的定价较高,因此销售毛利率较高。

④结算方式的影响

公司对境内客户采取月结或款到发货等形式的结算方式;公司对境外客户采取电汇或信用证等国际结算方式,存在如“30%电汇定金,70%电汇”、“不可撤销信用证”等销售回款情况,外销回款时间较长,销售定价时对回款因素予以考虑,故报价一定程度上高于内销。

⑤除出口费用外,外销业务需要配备专业的外贸销售人员,且业务流程的复杂程度也高于内销业务,公司外销业务定价亦会考虑该等因素。

公司持续加强与阿里巴巴等国际贸易资讯网站的合作,不定期更新公司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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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技术信息,增加国际潜在客户了解汇隆产品的可能性,报告期各期,公司外销业务逐年增长,公司外销客户主要位于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摩洛哥、土耳其、泰国、韩国等国,多集中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公司与上述外销客户的日常沟通主要以远程沟通为主,公司销售团队配置了专门的外贸销售人员以及相关辅助助理人员,外贸销售人员主要落实外销客户跟踪与接洽、外贸单证管理等工作,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团队人员数量增加、外贸销售人员数量也有所增长,总体上,可以保障公司外贸业务的持续稳定开展。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的平均工资和外贸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人员平均薪酬(万元/人)4.6410.348.497.68
外贸业务员平均薪酬(万元/人)6.0814.799.349.10

结合上述信息可知,公司外贸销售人员的平均薪酬水平高于整体销售人员的平均水平,公司外销业务定价亦会考虑该等因素。综上,公司外销毛利率高于内销业务符合公司自身经营特点。

(3)客户采购量对毛利率的影响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根据客户交易规模分层统计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个,吨,万元

交易规模客户数量销售数量营业收入毛利率平均销售额
2020年1-6月
100万元以上28.009,523.778,744.9518.66%312.32
100万元以下1,566.0014,078.9812,893.5820.71%8.23
合 计1,594.0023,602.7521,638.5319.88%13.57
2019年度
100万元以上126.0037,600.0039,942.3318.68%317.00
100万元以下2,494.0023,870.7325,174.6619.30%10.09
合 计2,620.0061,470.7365,116.9918.92%24.85
2018年度
100万元以上127.0027,354.6330,209.6215.89%237.87
100万元以下2,386.0026,254.9928,658.0816.01%12.01
合 计2,513.0053,609.6258,867.7015.95%23.43
2017年度
100万元以上91.0018,094.0917,121.5114.62%188.15

1-1-349

交易规模客户数量销售数量营业收入毛利率平均销售额
100万元以下2,318.0029,033.1928,359.1118.34%12.23
合 计2,409.0047,127.2845,480.6216.94%18.88

报告期内,各期交易规模100万元以上的客户毛利率分别为14.62%、15.89%、

18.68%和18.66%,各期交易规模100万元以下的客户毛利率分别为18.34%、

16.01%、19.30%和20.71%,各期交易规模100万以上的客户毛利率均低于交易规模100万以下的客户毛利率。交易规模100万以下的客户订单平均规模较小,公司销售定价较高,因此销售毛利率较高。

(4)客户采购时点对毛利率的影响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产品分季度的销售价格情况如下:

时间销售单价(元/吨)
2017年第一季度9,285.73
2017年第二季度9,373.32
2017年第三季度9,519.99
2017年第四季度10,151.92
2018年第一季度10,392.67
2018年第二季度10,606.93
2018年第三季度11,104.92
2018年第四季度11,559.97
2019年第一季度11,244.78
2019年第二季度11,089.77
2019年第三季度10,468.04
2019年第四季度9,899.33
2020年第一季度9,916.69
2020年第二季度8,822.67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变化趋势图如下:

1-1-350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呈现先升后降的趋势,主要原因系受到原材料价格波动传导所致。报告期各期,公司原材料价格呈现先升后降的趋势。公司产品的毛利率在不同的时点,会受到产品销售价格与原材料价格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客户在不同的采购时点向公司采购,其购货的价格会有所波动,且公司对应期间的生产成本也会变化,从而导致客户在不同的采购时点,公司的毛利率会存在一定差异。

(5)公司经销毛利率下降原因及经销商促销政策对经销毛利率的影响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经销收入分别为298.13万元、5,354.51万元和13,794.68万元,毛利率分别为21.29%、16.51%和16.07%,公司经销毛利率呈现下降趋势。

2017年度和2018年度,公司针对经销商尚未给予销售折扣,而且根据其采购品种和规模直接定价,与直销客户并无显著差异。2018年度,因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原因,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出现下降趋势,同时,经销商采购规模也在增加,经销毛利率较2017年度有所下降。

2019年起,公司在结合各个经销商采购情况、回款情况及业务开拓等因素下给予了经销商一定的销售折扣,并在交易价格中直接予以了相应折让,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销售折扣金额分别为417.47万元和158.22万元。

模拟测算将销售折扣还原后对经销毛利率的影响情况如下:

1-1-351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
直销模式20.5877.6919.6978.8215.8990.9016.9199.34
经销模式17.4622.3116.0721.1816.519.1021.290.66
经销-销售折扣还原20.08-18.53-16.51-21.29-

由上表可见,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经销模式下销售折扣还原后经销毛利率提高2.46个百分点和2.62个百分点,经销模式销售折扣还原后,经销毛利率与直销毛利率不存在重大差异。

(6)销售模式、客户采购量和采购时点对公司FDY和DTY产品毛利率的影响情况

公司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在不同的销售模式下,因受到销售折扣的影响,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在经销商享受销售折扣的情况下,经销业务收入占比越大,也会拉低当期整体的毛利率水平,因此,销售模式会对公司产品的毛利率产生影响;客户在采购公司产品时,一般情况下,类似产品采购量大的价格会相对优惠,因此毛利率也会有所差异;同时,由于公司产品价格受到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会相应调整,因此客户在不同时点采购公司产品时会存在价格差异,从而产品销售的毛利率也会产生一定的变化。

上述销售模式、客户采购量和采购时点因素会对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FDY和DTY产品的毛利率产生综合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报告期内,DTY和FDY产品按销售模式分类的毛利率及销售占比、毛利率贡献度如下:

产品销售 模式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毛利率销售 占比毛利率贡献度毛利率销售 占比毛利率贡献度毛利率销售 占比毛利率贡献度毛利率销售 占比毛利率贡献度
DTY直销19.07%73.79%14.07%18.31%76.22%13.96%15.85%91.82%14.55%16.23%99.58%16.16%
经销16.29%26.21%4.27%14.19%23.78%3.37%16.20%8.18%1.33%19.91%0.42%0.08%
小计18.34%100%18.34%17.33%100%17.33%15.88%100%15.88%16.25%100%16.25%
FDY直销21.84%81.88%17.88%21.02%81.24%17.08%15.92%89.95%14.32%17.39%99.18%17.25%
经销19.54%18.12%3.54%18.71%18.76%3.51%16.73%10.05%1.68%21.78%0.82%0.18%
小计21.43%100%21.43%20.59%100%20.59%16.00%100%16.00%17.43%100%17.43%

注:上表销售占比系各产品不同销售模式收入占该类产品总收入的比重。毛利率贡献度=毛利率*销售占比。

1-1-352

①销售模式的影响

2017年度至2020年1-6月,公司DTY产品和FDY产品的经销业务销售占比逐年提升,DTY产品经销业务毛利率贡献度分别为0.08%、1.33%、3.37%和4.27%,FDY产品经销业务毛利率贡献度分别为0.18%、1.68%、3.51%和3.54%,经销业务对上述两种产品的毛利率影响也逐年提高。公司各销售模式业务收入的变化会对各期产品的毛利率产生一定的影响。

假设在其他因素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测算销售模式占比变化对本期与上期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影响,具体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比2019年度2019年度比2018年度2018年度比2017年度
销售模式占比对DTY产品毛利率的影响度1.08%2.09%-0.40%
销售模式占比对FDY产品毛利率的影响度0.82%4.79%-1.50%

注:销售模式占比对主要产品毛利率的影响度=(当期各主要产品直销毛利率*上期该产品直销模式的销售占比+当期各主要产品的经销毛利率*上期该产品经销模式的销售占比)-上期该产品综合毛利率。

结合上述信息,2019年度,公司经销业务收入占比提升较快,而经销业务因受销售折扣等因素影响毛利率相对较低,因此对当期毛利率变动的影响较大。2017年度和2018年度,公司经销业务销售规模相对较小,公司尚未给予经销商销售折扣,经销模式下的产品定价与直销模式不存在明显差异,上述年度销售模式对公司产品毛利率影响也相对较小。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因经销业务规模扩大,公司给予经销商相应的销售折扣,经销业务毛利率与直销业务相比较低,具体分析如下:

A、2020年1-6月

排除折扣影响后,公司经销和直销模式下的产品价格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吨,万元,元/吨

销售模式数量收入单价
经销5,449.314,828.228,860.25
销售折扣-158.22-
经销-销售折扣还原5,449.314,986.449,150.59
直销18,153.4416,810.319,260.13
合 计23,602.7521,638.549,167.80

经销模式和直销模式的销售单价分别为8,860.25元/吨和9,260.13元/吨,

1-1-353

经销模式排除销售折扣影响后销售单价为9,150.59元/吨,与直销模式的产品单价较为接近。

公司不同销售模式下主要产品价格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吨,元/吨

产品类型经销模式直销模式
销售数量占比(%)销售单价销售单价 (折扣还原)销售数量占比(%)销售单价
DTY3,400.8862.419,066.589,356.929,048.8649.859,594.71
FDY2,029.5637.248,528.558,818.898,774.1548.338,913.41

从产品大类看,DTY产品经销模式销售单价(折扣还原)为9,356.92元/吨,直销模式销售单价为9,594.71元/吨,两者价格较为接近;FDY产品经销模式销售单价(折扣还原)为8,818.89元/吨,直销模式销售单价为8,913.41元/吨,两者价格较为接近。在假设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2020年1-6月,销售折扣对DTY产品和FDY产品的经销毛利率影响分别为2.60%和2.65%;2020年1-6月,公司DTY产品和FDY产品的经销毛利率比直销毛利率分别低2.78%和2.30%,在不考虑销售折扣的影响下,公司DTY产品和FDY产品经销和直销的毛利率较为接近。

B、2019年度

排除折扣影响后,公司经销和直销模式下的产品价格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吨,万元,元/吨

销售模式数量收入单价
经销13,519.7513,794.6810,203.35
销售折扣-417.47-
经销-销售折扣还原13,519.7514,212.1410,512.14
直销47,950.9851,322.3110,703.08
合 计61,470.7365,116.9910,593.17

经销模式和直销模式的销售单价分别为10,203.35元/吨和10,703.08元/吨,经销模式排除销售折扣影响后销售单价为10,512.14元/吨,与直销模式的产品单价较为接近。

公司不同模式下主要产品价格差异情况如下:

1-1-354

单位:吨,元/吨

产品类型经销模式直销模式
销售数量占比销售单价销售单价 (折扣还原)销售数量占比销售单价
DTY7,733.0857.20%10,422.7210,731.5023,306.3148.60%11,088.28
FDY5,780.3242.75%9,912.1610,220.9423,965.6649.98%10,355.53

从产品大类看,DTY产品经销模式销售单价(折扣还原)为10,731.50元/吨,直销模式销售单价为11,088.28元/吨,排除折扣后DTY经销模式的销售单价与直销模式的销售单价趋近;FDY产品经销模式销售单价(折扣还原)为10,220.94元/吨,直销模式销售单价为10,355.53元/吨,两者价格较为接近。 在假设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2019年度,销售折扣对DTY产品和FDY产品的经销毛利率影响分别为2.47%和2.46%;2019年度,公司DTY产品和FDY产品的经销毛利率比直销毛利率分别低4.12%和2.31%,在不考虑销售折扣的影响下,公司DTY产品和FDY产品经销和直销的毛利率较为接近。

综上所述,公司直销与经销业务收入的变化对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会产生影响。

②客户采购规模的影响

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的情况下,客户采购量大的价格也相对优惠,公司销售毛利率也会相对较低,该种情形普遍适用于公司的DTY和FDY产品,以下为公司交易规模在100万元以上和100万元以下的客户销售对应的毛利率情况:

交易规模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毛利率销售 占比毛利率贡献度毛利率销售 占比毛利率贡献度毛利率销售 占比毛利率贡献度毛利率销售 占比毛利率贡献度
100万元以上18.66%40.41%7.54%18.68%61.34%11.46%15.89%51.32%8.15%14.62%37.65%5.50%
100万元以下20.71%59.59%12.34%19.30%38.66%7.46%16.01%48.68%7.79%18.34%62.35%11.44%
小计19.88%100.00%19.88%18.92%100.00%18.92%15.95%100.00%15.95%16.94%100.00%16.94%

由上表数据可知,报告期各期,公司交易规模在100万元以上的客户毛利率普遍会低于100万元以下的客户。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交易规模100万元以上的客户销售占比逐年提升,毛利率贡献度也在逐年提高,因此,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采购规模也会影响公司销售的毛利率水平。

假设在其他因素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测算客户不同采购规模占比变化对本期与上期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影响,具体如下:

1-1-355

项目2020年1-6月比2019年度2019年度比2018年度2018年度比2017年度
各采购规模占比对主要产品毛利率的影响度0.53%3.03%-0.98%

注:各采购规模占比对主要产品毛利率的影响度=各采购规模当期毛利率*上期各采购规模的销售占比-上期毛利率。

由上表可知,2019年度,公司采购规模100万元以上的客户占比集中度较高,在其他因素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对当期毛利率影响也较大。

③客户采购时间的影响

公司产品的价格随着原材料价格等成本因素的变化而相应调整,因此客户在不同时间点采购,公司对应期间产品的销售价格与毛利率也会有所不同,该种情形普遍适用于DTY产品和FDY产品。

报告期各期,公司各季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及销售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季度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 占比销售单价销售 占比销售单价销售 占比销售单价销售 占比销售单价
第一季度34.12%9,916.6921.08%11,244.7816.59%10,392.6716.13%9,285.73
第二季度65.88%8,822.6724.83%11,089.7725.02%10,606.9322.99%9,373.32
第三季度-25.09%10,468.0428.37%11,104.9226.82%9,519.99
第四季度-29.01%9,899.3330.01%11,559.9734.06%10,151.92
合 计100.00%-100.00%-100.00%-100.00%-

由上表数据可知,报告期内各季度,公司销售的价格均有所不同,假设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客户在不同时间采购公司的产品,公司对应销售业务的毛利率也会有所变化。

假设在其他因素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测算客户在不同季度的采购占比变化对本期与上期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影响,具体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比2019年度2019年度比2018年度2018年度比2017年度
不同采购时点占比对主要产品毛利率的影响度2.04%2.71%-0.77%

注:不同采购时点占比对主要产品毛利率的影响度=当期毛利率*上期各季度的销售占比-上期毛利率水平。

综上所述,公司销售模式、客户采购量和采购时点会综合对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产生影响。

1-1-356

4、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主要产品生产工艺2020年 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苏州龙杰民用涤纶长丝切片纺7.71%17.52%16.00%16.50%
桐昆股份民用涤纶长丝熔体直纺-13.15%12.11%11.05%
恒力石化民用涤纶长丝熔体直纺20.19%21.77%21.42%20.93%
新凤鸣民用涤纶长丝熔体直纺-9.45%10.66%12.98%
海利得工业涤纶长丝切片纺23.34%23.89%24.96%26.28%
平均数--17.08%17.16%17.03%17.55%
汇隆新材民用涤纶长丝切片纺19.88%18.92%15.95%16.94%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为其涤纶长丝相关产品的毛利率,根据其公告的年度报告或招股说明书整理。恒力石化2019年报未披露涤纶长丝销售金额,采用其石油化工行业产品毛利率数据。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桐昆股份和新凤鸣业务收入中包含常规白色涤纶长丝原材料PTA、聚酯切片及其他贸易业务收入,该等业务的毛利率与涤纶长丝差异较大,2020年1-6月,桐昆股份和新凤鸣未披露分产品或业务的毛利率数据,故未比较其毛利率情况。

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公司的毛利率分别为16.94%、15.95%和18.92%,呈现先降后升的趋势,该种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苏州龙杰较为相似,苏州龙杰生产差别化涤纶长丝,该公司生产的产品细分品类与公司有所差异,但均属于差别化产品,具有一定的相似性,报告期各年度,毛利率变化趋势具有相似性。2020年1-6月,苏州龙杰毛利率呈现大幅下降趋势,与公司毛利率走势呈现相反趋势,与其他同行业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也存在显著差异,主要与其产品细分类型及其应用领域影响等因素相关。

报告期内,同行业其他可比公司桐昆股份、恒力石化、新凤鸣和海利得毛利率波动各有差异,也并未完全呈现一致的走势,其中桐昆股份、恒力石化各年度呈现小幅上升趋势,新凤鸣和海利得呈现小幅下降趋势。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中间水平,因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产品品种、生产工艺、经营规模和产品差别化程度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多种因素综合影响,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及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1-1-357

名称主营业务产品品种生产 工艺经营规模:产能或产量(万吨)差别化程度毛利率情况
苏州龙杰产品为以仿麂皮纤维、仿皮草纤维、PTT纤维等为主的差别化、新型聚酯纤维产品民用涤纶长丝(主要为仿皮毛纤维)切片纺15.66仿皮毛面料,具有一定的差别化主要用于服装及其他家纺面料,毛利率高于一般常规涤纶长丝产品
桐昆股份主要从事各类民用涤纶长丝的生产、销售,以及涤纶长丝主要原料之一的PTA(精对苯二甲酸)的生产民用涤纶长丝(主要为白丝)熔体直纺568.21主要为大批量、常规涤纶长丝大批量常规涤纶长丝产品的附加值与差别化涤纶长丝相比较低,客户对该类产品的价格敏感度较高,原材料价格波动对产品价格传导的密切程度更高,毛利率水平相对较低
恒力石化囊括石油炼化、石化以及聚酯化纤全产业链上、中、下游业务领域涉及的 PX、醋酸、PTA、聚酯切片、民用涤纶长丝、工业涤纶长丝、聚酯薄膜、工程塑料的生产、研发和销售民用涤纶长丝(主要为白丝)熔体直纺266.42新品率和差异化率高,可以生产超细规格产品该公司不断向上游拓展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效应强,具有一定成本优势;不断提高产品新品率、差别化率,提高产品附加值,同类型的产品,该公司产品价格均高出市场均价500~1,000元/吨,产品毛利率较高
新凤鸣民用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涤纶长丝主要原料之一的PTA(精对苯二甲酸)的生产民用涤纶长丝(主要为白丝)熔体直纺385.12主要为大批量、常规涤纶长丝大批量常规涤纶长丝产品的附加值与差别化涤纶长丝相比较低,客户对该类产品的价格敏感度较高,原材料价格波动对产品价格传导的密切程度更高,毛利率水平相对较低
海利得主要生产涤纶工业长丝、塑胶材料、涤纶帘子布三大产品工业涤纶长丝(主要为高模低收缩丝、安全带丝、安全气囊丝)切片纺21主要用于汽车安全气囊、安全带等,品质、性能高于一般民用丝产品需要得到大型汽车领域客户认证,具有较高附加值,毛利率较高
汇隆新材主要从事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战略方向的原液着色纤维民用涤纶长丝(主要为差别化有色丝)切片纺8.36与常规白色涤纶长丝相比有免染、环保节能的优点,差别化率较高主要用于家纺面料,毛利率高于一般常规涤纶长丝产品

注:上述信息来源于可比公司的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其中产能或产量数据为2019年度数据。由上表可知,苏州龙杰主要生产超仿真动物皮毛纤维,该类产品主要用于生产仿皮毛面料,主要应用于服装织物,产品毛利率相对一般常规涤纶长丝较高。

1-1-358

桐昆股份和新凤鸣采用熔体直纺生产工艺,主要生产大批量、常规涤纶长丝,上述两家公司2019年度涤纶长丝的经营规模分别为568.21万吨和385.12万吨,大批量常规涤纶长丝产品与差别化涤纶长丝相比附加值相对较低,客户对该类产品的价格敏感度较高,原材料价格波动对产品价格传导的密切程度更高,因此,常规涤纶长丝相对于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毛利率较低。

恒力石化的产品毛利率高于公司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原因为恒力石化不断推出细旦丝、超细旦丝、异型丝等高附加值产品,不断提升产品新品化率和差别化率,其不断向上游拓展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效应强,具有一定成本优势。

海利得的产品毛利率高于公司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原因系该公司主要生产工业涤纶长丝,应用于汽车轮胎、安全带和车用安全气囊,客户主要为轮胎厂商和汽车安全总成厂商,产品需要通过考核才能成为合格供应商,在细分行业中具有技术领先地位,因此产品毛利率较高。

我国涤纶长丝的产能及产量主要集中于采取熔体直纺工艺路线的生产企业,该类企业生产的涤纶长丝主要以常规白色涤纶长丝为主。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专注于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领域,与上述大型熔体直纺生产企业错位竞争、多元并存,虽然在规模上与熔体直纺生产企业存在一定差距,但凭借在切片纺原液着色技术及客户资源等方面的多年积累,公司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细分市场具有一定优势,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墙布、窗帘、窗纱、沙发布和汽车装饰等多种产品,应用范围较广,销售领域较为广阔,且具有免染、环保节能的优点,与一般常规涤纶长丝相比差别化率和附加值更高,而与超细规格、汽车领域用涤纶长丝等差别化率更高的涤纶长丝相比,毛利率略低。

综上,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受到主要产品品种、生产工艺、经营规模和产品差别化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有所差异。

(1)公司2020年1-6月和2019年度毛利率上升的原因

2020年1-6月和2019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略高于2017年度和2018年度,主要受到主要产品单位售价、单位成本的波动幅度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1-1-359

数据变动数据变动数据变动数据
单位售价9,167.80-13.46%10,593.17-3.53%10,980.8113.78%9,650.59
单位成本7,344.90-14.48%8,588.52-6.95%9,229.6215.14%8,015.67
毛利率19.88%0.96%18.92%2.97%15.95%-0.99%16.94%

由上表可知,2020年1-6月和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略高于2017年度和2018年度,主要系单位成本的下降幅度大于单位售价的下降幅度所致,而公司的单位成本主要受到原材料聚酯切片价格的影响,2018年三季度以来,聚酯切片的价格总体处于下行趋势,因此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单位成本呈现下降趋势,而公司产品属于涤纶长丝的细分品种,与可比公司常规涤纶长丝百万吨级别的产量相比,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具有小规模、多批次的特点,附加值相对较高,因此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公司会根据原材料成本调整相应产品的价格,但调整幅度与常规涤纶长丝相比较低。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产品单位售价与单位成本受到主要原材料聚酯切片价格变动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单位售价9,167.8010,593.1710,980.819,650.59
单位成本7,344.908,588.529,229.628,015.67
聚酯切片采购价格4,620.826,206.807,212.576,252.95
毛利率19.88%18.92%15.95%16.94%

上表数据波动趋势对比如下图所示:

1-1-360

由上图可知,公司主要产品单位售价、单位成本与主要原材料聚酯切片的采购价格波动趋势基本一致,而毛利率受到单位售价与单位成本波动幅度的影响也有所变化。2020年1-6月和2019年度,聚酯切片采购价格低于2018年度和2017年度,毛利率高于2018年度和2017年度。由上述对比趋势可知,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与主要原材料聚酯切片的采购价格呈现一定的反向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聚酯切片的采购价格与市场均价及原油价格变化具有一致性,具体如下图所示:

1-1-361

公司根据原材料成本调整相应产品的价格,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可以有效的传导至产品价格上面,但因公司产品属于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附加值相对较高,且公司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因此原材料价格的下降对公司单位成本的影响程度略高于单位售价的影响程度,因此2020年1-6月和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略高于2018年度和2017年度。

(2)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公司的毛利率分别为16.94%、15.95%和18.92%,呈现先降后升的趋势,苏州龙杰毛利率分别为16.50%、16%和17.52%,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与苏州龙杰较为相似。苏州龙杰生产差别化涤纶长丝,该公司生产的产品细分品类与公司有所差异,但均属于差别化产品,具有一定的相似性。

2020年1-6月,苏州龙杰毛利率呈现大幅下降趋势,与公司毛利率走势呈现相反趋势,与其他同行业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也存在显著差异,主要与各自产品细分类型、应用领域、应用特点等因素相关。

报告期内,同行业其他可比公司桐昆股份、恒力石化、新凤鸣和海利得毛利率波动各有差异,也并未完全呈现一致的走势,其中桐昆股份、恒力石化各年度呈现小幅上升趋势,新凤鸣和海利得呈现小幅下降趋势。

2020年1-6月,可比公司中苏州龙杰毛利率较2019年度下降9.81%,恒力石化和海利得的毛利率较2019年分别小幅下降1.58%和0.55%;2020年1-6月,桐昆股份和新凤鸣未披露其分产品或业务的毛利率数据,根据其2019年年度报告,上述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结构中还有大额的原材料PTA、聚酯切片以及贸易等业务收入,因此未将桐昆股份和新凤鸣的毛利率进行比较。

2020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19年度上升0.96%,变动幅度较小,可比公司毛利率下降的相关原因分析如下:

①苏州龙杰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苏州龙杰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0年 1-6月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
苏州龙杰7.71%17.52%16.00%16.50%
汇隆新材19.88%18.92%15.95%16.94%

由上表可知,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公司毛利率水平以及毛利率变动趋势与

1-1-362

苏州龙杰较为相似,2020年1-6月,苏州龙杰毛利率出现大幅下滑,而公司毛利率较2019年度有小幅提升。

苏州龙杰主要生产超仿真动物皮毛纤维,主要应用于仿真动物皮毛、仿麂皮面料、记忆面料等服饰、家纺面料的生产,苏州龙杰的产品属于涤纶长丝的差别化品种,该类产品是仿真动物皮毛等服饰、家纺面料的主体材料之一,苏州龙杰产品与公司产品的差别化特征存在不同,苏州龙杰侧重于材料的功能改性,赋予产品特定的性能;公司产品侧重于绿色环保,部分替代印染。因上述差异,公司与苏州龙杰的产品虽同属于差别化涤纶长丝,但具体产品用途及特征有所差异,产品价格相应存在差异。2020年上半年苏州龙杰生产的超仿真动物皮毛纤维价格受到季节性、新冠疫情及原材料价格下降等多种因素叠加影响,其产品销量及价格下降幅度较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元/吨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1-6月变动
销售量3.256.19-47.50%
销售单价9,578.4012,887.56-25.68%

根据苏州龙杰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经营数据,该公司2020年1-6月主要产品产量为5.11万吨,产能利用率约为62%,整体产销量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多。苏州龙杰主要产品为仿麂皮纤维、仿皮草纤维等,受到该类产品应用领域和时令等因素影响,一般上半年业绩会低于下半年。同时,受到新冠疫情以及原材料价格下降的影响,苏州龙杰2020年1-6月产销量和价格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从而导致其毛利率出现大幅下降,苏州龙杰的毛利率下降幅度远大于同行业其他可比公司。

2020年1-6月,公司的产品销量与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元/吨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1-6月变动
销售量2.362.68-11.94%
销售单价9,167.8011,160.41-17.85%

2020年1-6月,公司产品销量和销售单价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11.94%和

17.85%,虽然公司与苏州龙杰销量与销售单价均呈现下降趋势,但公司的下降幅度明显低于苏州龙杰,主要原因系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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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主要包括墙布、窗帘窗纱、沙发布等家纺面料、阻燃遮光面料、汽车高铁内饰、装饰材料及户外用品等多个领域,根据颜色、旦数、单纤数、纤维截面形状、性能等不同,公司产品细分种类可达上千种,下游应用领域广泛,同时,公司客户的分散度也高于苏州龙杰,总体上,产品跌价风险有所分散。公司产品具有免印染、节能环保的突出优势,在下游纺织面料生产过程中某些环节使用,比如会在墙布生产过程中的提花环节应用。下游客户使用公司产品时存在多品种广泛应用,但整体用量不大的特点,下游客户对该类产品更加注重品质和稳定性,公司产品性能稳定,且具有良好的质量,产品具有一定的议价空间,在整体市场价格下行趋势时也更具抗跌价能力。

结合上述分析,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公司毛利率水平以及毛利率变动趋势与苏州龙杰较为相似,2020年1-6月,苏州龙杰毛利率出现大幅下滑,而公司毛利率较2019年度有小幅提升,主要与各自产品细分类型、应用领域、应用特点等因素相关。

②恒力石化

2020年1-6月,可比公司中恒力石化的毛利率较2019年下降1.58%,自2019年度开始,恒力石化未单独披露其涤纶长丝产品的毛利率,而其主营业务收入中还包含成品油和其他化工品等,2020年以来,成品油价格出现下滑趋势,在一定程度也影响了恒力石化的毛利率,因此,恒力石化2020年1-6月的毛利率小幅下降具有合理性。

③新凤鸣

2019年度,新凤鸣的毛利率有小幅下降,根据新凤鸣的公告信息,该公司2018年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净额21.31亿元,分别投入中维化纤锅炉超低排放节能改造项目和中欣化纤年产28万吨改性纤维整合提升项目等,其中中维化纤锅炉超低排放节能改造项目原有热媒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于2018年7月达到可使用状态,该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中欣化纤年产28万吨改性纤维整合提升项目纺丝线直至2019年6月全部达产,该项目效益未达预计效益,上述原因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新凤鸣2019年度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因此,新凤鸣2019年度毛利率较2018年度小幅下降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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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海利得

2020年1-6月和2019年度,海利得的毛利率分别较上年度下降1.07%和0.55%,根据海利得的公告信息,该公司系中美贸易战前沿的出口型公司,其所在的涤纶工业丝行业受中美贸易战影响竞争加剧,同时涤纶工业丝中普通工业丝面临着产能大量过剩问题,因此竞争日趋激烈,该公司凭借自身车用差异化产品的优势,对内落实精细化管理以实现降本增效,对外拓展新的市场和客户,以替补部分失去的美国市场,尽可能减轻因中美贸易战对自身盈利的影响,因此,海利得2020年1-6月和2019年度的毛利率小幅下降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中间水平,因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产品品种、生产工艺、经营规模和产品差别化程度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多种因素综合影响,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及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

5、主要客户毛利率变动情况

(1)报告期各期前五名直销客户销售毛利率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为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公司在销售时会综合考虑自身产品的成本、客户的合作情况与议价能力、内外销情况等因素进行定价,公司销售会保证自身的合理利润空间,但因各客户的实际情况均有所不同,公司对应的定价及成本也会有所差异,具体客户的毛利率也有所不同,但不存在异常情况,符合公司销售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直销客户前五名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较低,单家客户的毛利贡献度也较低,同一期间不同客户以及同一客户在不同期间毛利率均会有所变化,总体上不存在异常情况。

公司外销业务因为受到外销运保费等出口成本、外汇汇率波动、结算方式、客户定制化要求等因素影响,总体上,外销业务定价会高于内销业务,毛利率也相对较高。报告期各期,公司直销客户(不含外销客户)因其采购规模、议价能力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毛利率水平与直销业务平均水平有所差异,但总体上,公司直销客户的毛利率不存在异常情况。

相关具体分析如下:

①同一期间不同客户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A、2020年1-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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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五大客户中印度尼西亚 PT.HARLI DUNIA INDAH、巴基斯坦 ASHRAF IMPEX、韩国 LNS GLOBAL CO.,LTD三家客户毛利率相对内销客户较高,原因系其均为外销客户,受外销定价机制、定制化订单需求、出口费用、结算方式等因素影响,一般情况下外销业务的定价较高,因此毛利率也相应较高。

前五大客户中江苏鸿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1-6月毛利率相对较低,原因主要系其采购产品类别以DTY产品为主,占比为95%以上,DTY产品相对其他产品的毛利率较低,同时该客户2020年1-6月的销量较以往年度有较大幅度增长,销售潜力较大,与公司议价时具有一定的优势,公司综合考虑未来业务合作情况,定价上给予一定的优惠,导致其毛利率低于其他公司。

B、2019年度

前五大直销客户中印度尼西亚 PT.HARLI DUNIA INDAH、印度尼西亚 PTSINAR CONTINENTAL两家客户毛利率相对内销客户较高,上述客户毛利率水平不存在异常情况,符合公司外销业务毛利率较高的普遍情况。

前五大直销客户中诸暨市葆元实业有限公司2019年度毛利率相对较高,原因主要系其2019年度向公司采购的FDY定制化产品较多,该客户要求公司在常规FDY产品的基础上增加加捻工艺,增强产品的紧致度,因此公司产品的定价较高,毛利率也相应较高。

前五大直销客户中浙江菲摩斯纺织有限公司2019年度毛利率较低,该客户主要产品为窗帘布和沙发布,2019年新进入公司前五大客户,且其采购量增长较快,考虑到该客户未来的需求潜力,公司在与客户洽谈时定价相对较低,毛利率也相对较低。

C、2018年度

前五大直销客户中杭州强诺纺织有限公司、诸暨市葆元实业有限公司、浙江嘿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诸暨市全发纺织厂毛利率差异较小。

吴江市佳帆纺织有限公司2018年度毛利率相对较低,该客户主要产品为窗帘布,该客户原以采购常规白色涤纶长丝印染为主,2018年度逐渐使用公司产品代替印染,对公司产品需求增加,公司考虑其采购量及未来合作可能性,定价相对优惠,毛利率也相对较低。

D、2017年度

公司前五大直销客户中江苏腾盛纺织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振麒纺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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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杭州强诺纺织有限公司毛利率差异较小。2017年度,诸暨市葆元实业有限公司的毛利率相对较低,主要系其因自身生产需求向公司采购的90%以上为DTY常规产品,该类产品的毛利率也相对较低,且采购量较大,采购价格较低,因此该年度毛利率较低。杭州众逸布业有限公司与公司从2006年就开始合作,合作历史较久,且合作关系较为稳定,该客户议价能力较强,采购价格较低,毛利率也较低。

综上所述,因各家客户的自身特点不同,同一期间公司直销前五名客户的毛利率均会有所不同,不存在明显异常的情况,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②同一客户在不同期间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直销前五大客户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70%、6.40%、6.22%及8.59%,占比较低,同一客户在不同期间会受到其采购规模、议价能力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毛利率也会产生波动。

公司直销客户印度尼西亚 PT.HARLI DUNIA INDAH、杭州强诺纺织有限公司和诸暨市葆元实业有限公司在报告期不同期间为公司前五大直销客户。

其中印度尼西亚 PT.HARLI DUNIA INDAH为公司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的前五大直销客户之一,该客户上述期间的毛利率波动幅度较小,且与外销平均毛利率水平接近。

杭州强诺纺织有限公司为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前五大直销客户之一,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16.94%、

15.95%和18.92%,杭州强诺纺织有限公司与公司各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不存在大幅差异。2017年度,该客户的采购量较大,且该客户作为公司的直销大客户之一,与公司的合作历史较久,议价能力较强,采购价格较低,毛利率也较低。

诸暨市葆元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前五大直销客户之一,2017年度,该客户的毛利率较低,主要系其因自身生产需求向公司采购的90%以上为DTY常规产品,该类产品的毛利率也相对较低,且采购量较大,采购价格较低,因此该年度毛利率较低;2018年起,该客户向公司采购定制化的FDY产品,要求公司在常规FDY产品的基础上增加加捻工艺,增强产品的紧致度,因此公司针对该类产品的定价较高,2019年该客户向公司采购的定制化FDY产品占比约为40%,因此该客户的整体毛利率也相应较高。

1-1-367

综上所述,报告期各期,公司直销客户前五名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较低,单家客户的毛利贡献度也较低,同一客户在不同期间毛利率以及同一期间不同客户毛利率由于采购规模、议价能力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均会有所变化,但不存在异常情况。

(2)报告期各期前五名经销客户销售毛利率情况

①同一期间不同客户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A、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

前五大经销客户毛利率差异,主要受经销客户采购规模及相应销售折扣等因素影响,公司自2019年起根据各个经销商采购情况、回款情况给予了经销商不同的销售折扣,总体上,经销商采购规模越大享受的销售折扣也越多,因此2020年1-6月及2019年度采购规模大的经销商毛利率相对较低。

B、2018年度

前五大经销商中海宁昌越纺织品有限公司2018年度毛利率较低,主要系受其采购规模影响,该经销商客户2018年度采购规模大于其他前五大经销商,公司给予其一定价格优惠。2018年度,其他前五大经销商因受采购品种等因素影响,毛利率有所差异,但总体差异较小,不存在异常情况。

C、2017年度

公司经销业务规模较小,深圳市鑫乔化纤有限公司毛利率与海宁昌越纺织品有限公司毛利率较为接近。

②同一客户在不同期间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经销客户较为集中,报告期各期经销前五大客户销售占经销模式总收入比重分别为100.00%、82.32%、77.22%及80.23%,前五大经销商较为稳定。2018年度至2020年1-6月,湖州彩思汇纺织有限公司、湖州爱可丝化纤有限公司的毛利率波动幅度相对较小,其中2019年度毛利率相对较低,主要系受销售折扣影响。

2017年度至2020年1-6月,海宁昌越纺织品有限公司的毛利率有所波动,其中2018年度毛利率相对较低,主要原因系该客户为公司2018年度的经销第一大客户,采购规模较大,因此价格相对优惠,毛利率也相对较低。

综上所述,公司经销商前五名客户不存在毛利率异常波动的情况,报告期各期,公司经销业务的平均毛利率为21.29%、16.51%、16.07%和17.46%,公司主

1-1-368

要经销客户的毛利率不存在异常偏离平均水平的情况。

(四)税金及附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税金及附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26.07137.36102.2444.56
教育费附加15.6482.4261.3526.74
地方教育费附加10.4354.9440.9017.82
房产税46.8273.2672.2770.19
土地使用税-6.0536.2945.71
印花税6.1913.6617.1514.67
合 计105.16367.69330.20219.69

(五)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费用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费用率金额费用率金额费用率金额费用率
销售费用629.602.89%1,629.852.48%1,143.161.93%880.241.93%
管理费用657.403.02%1,374.362.10%918.671.55%867.371.90%
研发费用1,160.795.33%2,968.764.53%2,524.034.27%1,790.203.92%
财务费用103.550.48%573.930.87%695.041.18%738.961.62%
合 计2,551.3411.72%6,546.899.98%5,280.908.93%4,276.779.37%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而逐年增加,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37%、8.93%、9.98%和11.72%,基本保持稳定。

1、销售费用

(1)销售费用构成和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薪酬费用176.2427.99%454.9127.91%271.6323.76%207.3523.56%
出口费用291.9046.36%637.9539.14%353.2530.90%308.26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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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业务招待费83.9613.34%223.1213.69%212.0518.55%166.4318.91%
广告宣传费5.300.84%120.767.41%93.788.20%66.367.54%
汽车费用26.124.15%96.975.95%82.427.21%49.165.58%
差旅费3.950.63%35.512.18%60.345.28%23.452.66%
折旧费11.871.89%23.481.44%31.172.73%22.602.57%
其他30.274.81%37.162.28%38.523.37%36.654.16%
合 计629.60100.00%1,629.85100.00%1,143.16100.00%880.24100.00%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薪酬费用、出口费用、广告宣传费、汽车费用、业务招待费等组成。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880.24万元、1,143.16万元、1,629.85万元和629.60万元,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销售费用呈现增长趋势。

① 薪酬费用

报告期各期,销售费用中薪酬费用分别为207.35万元、271.63万元、454.91万元和176.24万元,占当期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23.56%、23.76%、27.91%和

27.99%,薪酬费用逐年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业务规模逐年扩大,销售人员数量有所增加、整体工资水平有所提高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数量及平均薪酬具体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薪酬总额(万元)176.24454.91271.63207.35
销售人员(人)38443227
平均薪酬(万元/人)4.6410.348.497.68
销售收入(万元)21,638.5465,116.9958,867.7045,480.62

注:销售人员人数为全年平均数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逐年增长,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逐年扩大,销售人员数量以及平均工资水平均呈现增长趋势所致;2020年1-6月,由于公司销售业务规模受到疫情影响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公司销售业务辅助人员数量也有减少,销售费用薪酬总额相对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考核机制,客户构成、获取模式及管理方式情况如下:

A、销售人员考核机制

1-1-370

公司销售人员根据岗位职责的不同分为销售业务员及销售辅助人员等,销售部门根据公司总体战略目标建立部门工作计划,对一定时期内业务目标完成情况及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进行绩效考核,并根据销售业绩完成情况、销售人员工作出勤、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年终整体考评等因素综合确定销售人员工资。B、客户构成、获取模式及管理方式公司所在地为浙江湖州,由于公司下游纺织行业的特点,公司客户数量较多,且公司业务收入主要集中在长三角和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受下游纺织行业产业集群特征影响,公司客户销售区域具有集中的特点,其中浙江省的销售收入占公司国内销售的73%以上,且多遍布于公司辐射半径在3小时以内的车程范围内,是公司最主要的销售区域。由于销售区域的集中度较高,客户资源丰富,公司配备的销售团队以适应自身销售业务规模为基础,销售团队整体协作开展销售业务。总体上,公司销售人员不存在长期大范围、长距离出差推广业务的情形,而是通过品牌效应的吸引、展会推广的宣传洽谈、主动营销服务新老客户以及网络平台推广宣传来维护与拓展业务。报告期内,公司配置的销售人员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逐年增加,公司的销售团队可以适应公司的业务规模增长与销售区域分布特点。公司客户的具体获取与管理方式如下:

a、公司产品具有一定的品牌效应,“汇隆牌”产品在公司所在地周边的辐射距离范围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由于公司下游客户的纺织业务发达,中小纺织厂家众多,该类客户会主动上门与公司洽谈对接业务、购买产品。

b、公司制定年度计划积极参加行业协会、国内和国外知名的纺织或纱线展会,在参加展会时,公司会组织销售人员准备相应的推广材料并前往展会所在地布展,展会推广的模式助力公司拓展内外销新客户,报告期内销售人员的增长为公司展会推广业务提供了储备人才。

c、公司持续加强与阿里巴巴等国际贸易资讯网站的合作,不定期更新公司产品与技术信息,增加国际潜在客户了解汇隆产品的可能性,报告期各期,公司外销业务逐年增长,公司外销客户主要位于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摩洛哥、土耳其、泰国、韩国等国,多集中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公司与上述外销客户

1-1-371

的日常沟通主要以远程沟通为主,公司销售团队配置了专门的外贸销售人员及相关辅助助理人员,外贸销售人员主要落实外销客户跟踪与接洽、外贸单证管理等工作,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团队人员数量增加、外贸销售人员数量也有所增长,总体上,可以保障公司外贸业务的持续稳定开展。d、公司由销售部统一落实“多措并举”的客户开拓管理办法,充分利用地理上的区位优势,重点落实销售人员不定期在江浙长三角纺织业集聚地区走访市场并收集行业信息、产品信息、客户信息,做好服务老客户和开拓新客户的相关工作,公司销售人员逐年增加有利于主动营销开拓客户。综上所述,公司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变化符合自身销售业务特点,报告期各年度,公司销售人员数量增加可以有效保障公司客户获取和管理,可以有效助力业务规模的提升。公司销售人员变化可以匹配公司客户构成、获取模式及管理方式。

② 出口费用

公司出口费用主要为外销业务的港杂费和运费等。报告期各期,出口费用分别为308.26万元、353.25万元、637.95万元和291.90万元,占当期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35.02%、30.90%、39.14%和46.36%。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外销业务规模的扩大,出口费用逐年增加。

③汽车费用

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的货物交付合同条款明确约定“交货地点为供方仓库,买方(客户)需自行承担运输费用及所有责任”,即公司不承担运费。针对部分近距离周边客户,基于维护合作关系考虑,公司会小范围使用自备运输车辆送货,该种情况下发生的运杂费主要系公司自备运输车辆的油费及过路费等,在销售费用中汽车费用明细核算。

报告期各期,公司自行运输数量(重量)与运输费用的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汽车费用(万元)26.1296.9782.4249.16
自备运输车数量(辆)9764
自备车运输数量(吨)4,240.2910,275.368,707.006,277.99
单辆车的平均运输数量(吨)471.141,467.911,451.171,569.50

2017年度至2019年度,随着公司自备车数量以及自备车运输数量的增加,

1-1-372

公司汽车费用也呈现增长趋势,具有一定的匹配性;2020年1-6月,公司汽车费用为26.12万元,汽车费用较少主要系上半年公司受到新冠疫情影响产品销量及自备车运输数量有所减少、疫情期间高速公路过路费减免,同时,汽车柴油价格也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所致,根据公开查询信息,2020年6月浙江地区的0号柴油价格较2020年1月下降了23.11%。

公司自备车运输数量(重量)分别为6,277.99吨、8,707.00吨、10,275.36吨和4,240.29吨。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公司单辆车平均运输数量为1,569.50吨、1,451.17吨和1,467.91吨,单辆车的平均运输数量较为稳定;2020年1-6月,公司新增车辆时间为4月和6月底,使用时间较短。同时2020年1-6月,由于受疫情影响,公司产品销量以及自备车运输数量均较少,从而导致2020年1-6月单辆车的平均运输数量较低。

(2)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财务指标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费用率(%)苏州龙杰1.210.940.860.85
桐昆股份0.350.320.300.31
恒力石化0.810.940.900.92
新凤鸣0.210.450.310.29
海利得1.082.772.883.31
平均数0.731.091.051.14
公司2.892.481.931.93

数据来源:同花顺 IFIND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销售送货方式、内外销情况存在差异。以桐昆股份和新凤鸣为例,其销售费用率较低,主要原因系销售规模较大(数百亿级别),规模效益较强,其内销产品主要采取客户自提的销售方式,同时外销业务占比相对较低,销售运费、出口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较均较低。公司业务规模相对较小,内销业务以送货上门与客户自提相结合,外销出口承担相应出口费用、运杂费,整体销售费用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具有合理性。

2、管理费用

(1)管理费用构成和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1-1-373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薪酬费用227.6134.62%507.0336.89%345.7237.63%323.8737.34%
股份支付费用--312.4522.73%--80.259.25%
业务招待费57.578.76%118.028.59%96.0210.45%95.3710.99%
折旧费96.4414.67%67.844.94%86.819.45%78.339.03%
无形资产摊销17.142.61%34.282.49%34.283.73%34.283.95%
中介机构服务费58.608.91%124.279.04%109.0711.87%59.626.87%
办公费38.715.89%57.524.19%96.9710.56%77.248.91%
差旅费6.010.91%17.421.27%20.592.24%18.232.10%
保险费10.441.59%20.541.49%18.732.04%18.822.17%
汽车费用23.653.60%84.016.11%65.377.12%39.414.54%
与疫情相关支出94.8614.43%------
其他26.374.01%30.972.25%45.104.91%41.954.84%
合 计657.40100.00%1,374.36100.00%918.67100.00%867.3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867.37万元、918.67万元、1,374.36万元和

657.40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0%、1.55%、2.10%和3.02%。管理费用逐年增长,与营业收入趋势保持一致。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为薪酬费用、股份支付费用和业务招待费。报告期内,管理费用中薪酬费用分别为323.87万元、345.72万元、507.03万元和227.61万元。2019年度薪酬费用有较大幅度增长,主要系管理人员人数和工资水平均有所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数量及平均薪酬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薪酬总额227.61507.03345.72323.87
管理人员34302322
平均薪酬6.6916.9015.0314.72
湖州地区平均工资-6.745.965.43

注:管理人员人数为全年平均数。湖州地区工资平均数据来源于湖州市统计局年平均工资统计公报。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管理人员的增加和平均工资的提高,管理

1-1-374

人员工资薪酬逐年增加,公司管理人员平均薪酬高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业务招待费也逐年增加。2017年和2019年,公司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分别80.25万元和312.45万元,形成原因、计算过程及会计处理方式如下:

①形成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对员工持股平台汇隆投资中公司员工受让实际控制人或实际控制人指定方的合伙份额的情形均确认了股份支付,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转让方受让方转让 标的转让份额 (万元)转让 价格是否确认股份支付
12017年5月实际控制人或实际控制人指定方公司员工汇隆投资合伙份额53每份合伙企业份额1元以最近一次定增的每股3.1元作为公允价值确认股份支付,对应合伙份额转让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市盈率倍数为21.45倍
22019年2月153每份合伙份额 2.00元~2.3元以2019年末公司引进外部投资确定的10倍市盈率确定公允价值,结合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每股收益及10倍市盈率计算确认公允价值为每股5.08元,并计算股份支付金额
32019年5月每份合伙份额2.00元

②计算过程

2017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股份支付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17年度2019年度
每股公允价值a3.105.08
转让合伙企业份额b530,000.001,530,000.00
折算成股份公司的股数c=(b/汇隆投资总合伙份额)*6,488,000429,830.001,240,830.00
转让份额对应的公允价值h=c*a1,332,473.006,304,001.32
受让方支付的对价i530,000.003,179,500.00
股份支付金额J=h-i802,473.003,124,501.32

注:汇隆投资总合伙份额为800万元,对应汇隆新材的持股数为648.80万股。

③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对上述股份支付费用一次性确认管理费用并增加公司资本公积,相应股

1-1-375

份支付费用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2)管理费用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财务指标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管理费用率(%)苏州龙杰3.731.761.731.75
桐昆股份1.441.301.411.44
恒力石化1.291.081.031.28
新凤鸣1.290.840.680.81
海利得3.603.283.153.13
平均数2.271.651.601.68
公司3.022.101.551.90

数据来源:根据上市公司公告的年度财务报告计算得出。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较为接近,不存在显著差异。

3、研发费用

(1)研发费用构成和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为直接投入和人员薪酬等,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投入723.4562.32%1,905.0964.17%1,805.4471.53%1,306.1372.96%
人员薪酬321.7927.72%808.1127.22%572.5522.68%341.3119.07%
其他115.549.95%255.568.61%146.045.79%142.757.97%
合计1,160.79100.00%2,968.76100.00%2,524.03100.00%1,790.2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790.20万元、2,524.03万元、2,968.76万元和1,160.79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92%、4.27%、4.53%和5.33%。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增加研发投入,有利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产品性能,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

(2)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财务指标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研发费用率(%)苏州龙杰6.344.483.963.84
桐昆股份2.082.211.171.00

1-1-376

财务指标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恒力石化0.560.951.392.67
新凤鸣1.892.001.972.26
海利得3.673.033.803.88
平均数2.912.532.462.73
公司5.334.534.273.92

数据来源:根据上市公司公告的年度财务报告计算得出。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处于较高水平且较为稳定。

(3)主要研发项目的投入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研发项目投入及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投入2018年度投入2017年度投入预算 投入项目 进展
优质磁性功能环保纤维技术开发项目-60.12289.64-370.00已完结
一种毛毛虫型粗旦有色涤纶长丝的生产技术-443.92--560.00已完结
一种拒水聚酯纤维的制备方法-515.83--520.00已完结
一种仿毛型有色POY-DTY丝的制备方法-604.91--530.00已完结
一种异型全拉伸丝-环保低弹丝的生产方法-551.75--590.00已完结
一种有色FDY涤纶竹节长丝及制备方法-351.38--530.00已完结
卷曲型涤纶FDY长丝生产工艺研究177.05282.39--580.00已完结
细旦丝生产技术开发项目--174.68155.94320.00已完结
中空环保型纤维生产技术开发项目--56.50246.65280.00已完结
高铁专用阻燃色纺涤纶长丝技术开发项目--286.12-390.00已完结
DTY低扭矩长丝技术开发项目--406.14-420.00已完结
FDY低熔点涤纶长丝技术开发项目--344.43-350.00已完结
聚乳酸纤维FDY-DTY制造技术开发项目--356.16-360.00已完结
POY-DTY三色丝生产技术开发项目--372.84-350.00已完结

1-1-377

项目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投入2018年度投入2017年度投入预算 投入项目 进展
有色PTT-FDY生产技术开发项目-158.46237.52-360.00已完结
DTY无捻加弹加弹丝技术开发项目---290.77280.00已完结
色纺高F扁平涤纶长丝技术开发项目---328.27300.00已完结
双色丝生产技术开发项目---351.18260.00已完结
有色ITY生产制造技术开发项目---291.75320.00已完结
阻燃着色功能性环保纤维技术开发项目---125.63210.00已完结
PBT与PET复合纤维纺丝技术159.00---690.00进行中
涤纶HOY高仿羊毛纤维制备技术307.60---690.00进行中
涤纶超细旦有色扁平POY-DTY丝的生产技术273.57---710.00进行中
涤纶有色POY-DTY经线制备技术243.57---700.00进行中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况。公司历来重视研发投入,研发项目投入持续、稳定。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利息费用88.56558.21576.97665.00
减:利息收入3.4619.0011.4334.74
汇兑损益-10.59-28.5889.4276.35
其他29.0463.2940.0832.35
合 计103.55573.93695.04738.96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738.96万元、695.04万元、573.93万元和

103.55万元,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主要由利息费用和汇兑损益构成。

(1)汇率波动的敏感性分析及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报告期各期,公司产品外销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30%、

12.53%、17.67%和19.90%,汇兑损益分别为76.35万元、89.42万元、-28.58万元和-10.59万元,对净利润的影响很小。

1-1-378

以2019年度为例,假定人民币收入、外币收入、生产成本及其他因素保持不变,人民币的汇率变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汇率波动假设
-5%-1%1%5%
营业收入变动-575.37-115.07115.07575.37
财务费用变动-94.49-18.9018.9094.49
利润总额变动小计-669.86-133.97133.97669.86
当期利润总额6,040.556,040.556,040.556,040.55
汇率变动影响占比-11.09%-2.22%2.22%11.09%

注:财务费用影响系根据期末货币资金及应收账款外币余额测算。

由上表可知,以2019年度为例,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若外币对人民币汇率贬值1%,公司利润总额降幅为2.22%,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四、财务风险”披露了汇率波动风险。

(2)公司开展外汇远期合约的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外销收入产生的外币与银行签订了外汇远期合约,以锁定外汇波动风险。报告期各期,公司签订的外汇远期合约产品的规模及交割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美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购买 金额交割 金额购买 金额交割 金额购买 金额交割 金额购买 金额交割 金额
外汇远期合约(一年期)----200300100220
外汇远期合约(7-30天)---1302,0602,230300-
合 计---1302,2602,530400220

公司外汇远期合约(7天-30天)期限较短,系滚动发生累计金额,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公司日均持有该类远期合约的金额为4.11万美元、62.03万美元和1.42万美元。

2017年末和2018年末,公司未交割的外汇远期合约金额分别是400万美元和130万美元,2019年末和2020年6月,公司无未交割远期外汇合约。

1-1-379

报告期各期,公司购买外汇远期合约对当期损益影响金额分别为-45.39万元、

46.82万元、0.94万元和0万元,占当期营业利润比重分别为-1.33%、1.15%、0.02%和0.00%,外汇远期合约交易对营业利润影响很小。2019年以来,公司积极关注外汇市场的行情变化,采用即期结算模式,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外币汇兑收益为28.58万元和10.59万元。

(六)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自2019年1月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2019年发生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通过“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核算。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为51.82万元和-55.67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是依据公司会计政策所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坏账损失--68.7830.21
存货跌价损失65.6032.5244.5516.30
合 计65.6032.52113.3346.51

3、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政府补助168.65159.7089.10131.44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0.54--
合 计168.65160.2489.10131.44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1月1日起,公司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列报于“其他收益”项目,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仍列报于“营业外收入”项目。

报告期内,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1-1-380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年产10.5万吨差别化新型环保免染有色涤纶长丝建设项目17.1434.285.71-与资产相关
年产3000吨的涤纶母丝生产线建设项目2.755.495.495.49与资产相关
2019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30.00---与收益相关
市政府质量奖30.00---与收益相关
首次通过绿色产品认证20.00---与收益相关
企业主导制定“浙江制造”标准奖励20.00---与收益相关
2019年度稳岗补贴12.78---与收益相关
2019年度省级优秀新产品三等奖5.00---与收益相关
2019年工业经济市场开拓奖5.00---与收益相关
复工复产企业包车费补贴3.00---与收益相关
2020年云南招聘差旅费补贴0.38---与收益相关
社保返还-59.15--与收益相关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22.001.00-与收益相关
德清县市级绿色工厂补助-10.00--与收益相关
2019年度湖州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10.00--与收益相关
年度外贸奖励22.599.959.768.91与收益相关
年度技术创新奖励-5.005.00-与收益相关
禹越镇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3.40--与收益相关
2019年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补助-0.18--与收益相关
德清县就业管理服务处招聘补贴-0.25--与收益相关
德清县有效投入、科技创新、节能减排等项目奖励资金--36.03101.54与收益相关
德清县禹越镇人民政府2017年第二批光伏发电补助--12.32-与收益相关
湖州市2016年第二批南太湖精英计划创新项目产业化配套资金--7.50-与收益相关
2017年土地使用税退税--5.49-与收益相关

1-1-381

补助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ETC补助--0.500.50与收益相关
2016年9月-2017年6月发明专利授权补助0.02-0.30-与收益相关
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两化融合与信息经济类)---8.00与收益相关
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创业基地建设专项资金-5.00
2016年科技项目资金补助---2.00与收益相关
合 计168.65159.7089.10131.44-

4、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60.0060.00--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46.82-42.9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30.00-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3.253.20-
合 计60.0063.2580.02-42.94

5、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政府补助5.0023.009.109.25
其他-29.670.485.13
合 计5.0052.679.5814.38

报告期内,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 1-6月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重点创新项目、新产品开发财政补助-12.00--与收益相关
2018年全县工业经济工作奖励5.00--与收益相关

1-1-382

项 目2020年 1-6月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2018年度上台阶考核奖励-5.00--与收益相关
基层组织妇联建设补助-1.00--与收益相关
2017年度发展速度奖--5.00-与收益相关
2018年度文化车间补助--4.00-与收益相关
2017年度企业育才奖励费--0.10-与收益相关
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奖5.00--5.00与收益相关
2016年科技型企业和研发机构奖励资金---1.00与收益相关
德清县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补助---2.00与收益相关
党建提升项目资金补助---0.95与收益相关
2016年度发明专利授权奖励---0.30与收益相关
合 计5.0023.009.109.25-

6、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41.01-22.00-
对外捐赠0.3534.0025.0034.00
其他-0.020.336.58
合 计41.3634.0247.3340.58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为对外捐赠和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7、所得税费用明细

报告期内,所得税的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154.47617.41329.98446.13
递延所得税费用22.66-53.58-8.95-9.29
合 计177.12563.83321.03436.84

1-1-383

(七)纳税情况

1、报告期内主要税种及纳税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种及纳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报告期间期初未交数本期已交数期末未交数
增值税2020年1-6月-2,291.1693.15-2,469.50
2019年度-334.112,293.09-2,291.16
2018年度-333.52379.27-334.11
2017年度-298.17271.58-333.52
企业所得税2020年1-6月-54.72408.20-308.46
2019年度-8.93663.21-54.72
2018年度199.43538.34-8.93
2017年度-15.36231.34199.43

注1:增值税2020年6月末未交数与审计报告应交税费期末数差异为-2,469.50万元,在其他流动资产列示;2019年期末未交数与应交税费期末数差异为-2,291.16万元,在其他流动资产列示;2018年期末未交数与应交税费期末数差异为-1,119.66万元,在其他流动资产列示;2017年期末未交数与应交税费期末数差异为-366.46万元,在其他流动资产列示。

注2:企业所得税2020年6月末未交数与审计报告应交税费期末数差异为-308.46万元,在其他流动资产列示;2019年期末未交数与应交税费期末数差异为-54.72万元,在其他流动资产列示;2018年期末未交数与应交税费期末数差异为-8.93万元,在其他流动资产列示。

2、税收优惠影响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及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等详见本节“五、税项”之“(二)税收优惠”。除已披露的税收政策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税收政策及税收优惠政策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数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优惠所得税率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金额102.98411.61219.98297.42
利润总额1,955.306,040.554,033.293,378.49
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比重5.27%6.81%5.45%8.80%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占当期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8.80%、

5.45%、6.81%和5.27%,公司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的情形。在现行税收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公司未来税收优惠具有较好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1-1-384

十、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20,847.8348.89%19,554.9148.36%14,716.9746.29%14,816.9246.34%
非流动资产21,798.6751.11%20,881.9151.64%17,073.6753.71%17,160.7653.66%
资产总额42,646.50100.00%40,436.82100.00%31,790.65100.00%31,977.67100.00%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31,977.67万元、31,790.65万元、40,436.82万元和和42,646.50万元,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资产总额整体上呈现扩大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总体稳定。

2、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2,953.6914.17%3,672.4518.78%2,412.5016.39%3,667.3824.75%
应收票据----129.070.88%60.710.41%
应收账款2,085.1910.00%3,111.1115.91%2,913.3219.80%1,906.2612.87%
应收款项融资127.420.61%15.000.08%----
预付款项3,458.2816.59%2,211.8511.31%349.532.38%573.853.87%
其他应收款4.540.02%6.450.03%8.000.05%19.720.13%
存货9,211.5144.18%8,102.5441.43%7,775.9552.84%7,559.5351.02%
其他流动资产3,007.2014.42%2,435.5112.45%1,128.597.67%1,029.466.95%
流动资产合计20,847.83100.00%19,554.91100.00%14,716.97100.00%14,816.9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构成。

1-1-385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库存现金0.770.656.885.08
银行存款2,307.533,431.312,090.623,007.90
其他货币资金645.39240.50315.00654.40
合 计2,953.693,672.452,412.503,667.3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及其他货币资金较少。

2018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2017年末有所减少,主要系公司进行了现金分红。2019年末,公司的货币资金增加,主要系公司盈利增长现金净流入增加以及股权融资所致。

2020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较2019年末有所减少,主要系公司日常经营性支出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

①应收票据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129.0760.71
合 计--129.0760.71

2017年末和2018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60.71万元和129.07万元。公司应收票据均为安全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无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②应收款项融资

2019年1月1日起,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应收票据历史背书情况,将期末应收票据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列报。

1-1-386

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应收款项融资127.4215.00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127.4215.00
合 计127.4215.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1,285.62-2,554.03-
合 计1,285.62-2,554.03-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均为银行承兑汇票,由于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公司将相应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终止确认。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2019年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中对应的银行承兑汇票已全部到期兑付,未发生追索权纠纷。

(3)应收账款

发行人应收账款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余额2,241.733,324.733,115.702,040.91
坏账准备156.55213.62202.38134.65
应收账款净额2,085.193,111.112,913.321,906.26
营业收入21,765.4265,592.9459,107.3345,637.66
应收账款净额占总资产的比例(%)4.897.699.165.96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155.075.274.47

注:2020年6月30日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系根据营业收入年化计算。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1,906.26万元、2,913.32万元、3,111.11万元和2,085.1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96%、9.16%、7.69%和

1-1-387

4.89%,公司应收账款规模总体较小。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呈现增加趋势,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规模扩大所致。

一般情况下,公司对客户采取月结或款到发货等结算方式,公司根据客户历史的交易记录以及回款情况,给予部分客户一定的账期,但总体账期较短。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为半个月左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4.47%、5.27%、5.07%和5.15%,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且较为稳定,周转速度较快。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与其信用政策基本相符,信用政策执行情况良好。

①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及账龄情况分析

A、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苏州龙杰桐昆股份恒力石化新凤鸣海利得公司
1年以内5%5%5%5%5%5%
1-2年10%20%20%10%15%10%
2-3年30%50%40%20%30%30%
3-4年100%100%80%30%100%60%
4-5年100%100%80%50%100%60%
5年以上100%100%100%100%100%100%

由上表可知,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

公司应收账款3-5年的坏账计提比例为60%,高于新凤鸣应收账款3-5年的坏账计提比例,低于苏州龙杰、海利得等应收账款3-5年的坏账计提比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3-5年账龄的应收账款余额为57.24万元、20万、0万元和0万元。若按100%计提坏账,则与按60%计提坏账的差异为22.90万元、8万元、0万元和0万元,影响较小。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按账龄坏账计提比例保持一致,不存在通过变更坏账计提政策调节利润的情况。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合理、谨慎,且具有一贯性。

1-1-388

B、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坏账 准备计提 比例坏账 准备计提 比例坏账 准备计提 比例坏账 准备计提 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56.556.98%213.626.43%----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02.386.50%134.656.60%
合 计156.556.98%213.626.43%202.386.50%134.656.60%

报告期各期,公司按照组合或者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无单项计提的情形。

a、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0年6月30日
金额比例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1年以内2,010.5889.69%100.531,910.06
1-2年136.646.10%13.66122.98
2-3年74.513.32%22.3552.16
3年-5年----
5年以上20.000.89%20.00-
合 计2,241.73100.00%156.552,085.19
账龄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1年以内3,002.4190.31%150.122,852.29
1-2年235.967.10%23.60212.37
2-3年66.352.00%19.9146.45
3年-5年----
5年以上20.000.60%20.00-
合 计3,324.73100.00%213.623,111.11

2018年12月31日及2017年12月31日,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1-1-389

单位:万元

账龄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1年以内2,961.2195.04%148.062,813.15
1-2年96.223.09%9.6286.60
2-3年7.960.26%2.395.57
3年-5年20.000.64%12.008.00
5年以上30.310.97%30.310.00
合 计3,115.70100.00%202.382,913.32
账龄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1年以内1,971.7196.61%98.591,873.13
1-2年9.340.46%0.938.41
2-3年2.610.13%0.781.83
3年-5年57.242.80%34.3522.90
5年以上----
合 计2,040.91100.00%134.651,906.26

公司通过积极有效的应收账款管理,有效控制账龄较长的款项。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90%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龄均在一年以内,应收账款账龄较短,回收风险较小。

②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账款前5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20年06月30日
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坏账准备期后回款率
巴基斯坦 ASHRAF IMPEX179.518.01%8.98100%
海宁市后羿纺织有限公司162.877.27%8.14100%
湖州彩思汇纺织有限公司161.917.22%8.10100%
海宁昌越纺织品有限公司159.707.12%7.99100%
韩国 LNS GLOBAL CO.,LTD104.184.65%5.21100%
合 计768.1734.27%38.41100%

1-1-390

单位名称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坏账准备期后回款率
绍兴柯桥梁楠纺织品有限公司194.635.85%9.73100%
巴基斯坦 ASHRAF IMPEX161.544.86%8.08100%
湖州彩思汇纺织有限公司145.474.38%7.27100%
绍兴齐陶轻纺原料有限公司117.583.54%5.88100%
诸暨市鼎禄纺织品有限公司89.442.69%4.84100%
合 计708.6721.32%35.81100%
单位名称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坏账准备期后回款率
绍兴固煌纺织有限公司139.984.49%7.00100%
绍兴齐陶轻纺原料有限公司125.094.01%6.25100%
印度尼西亚 PT SINAR CONTINENTAL124.924.01%6.25100%
印度尼西亚 PT PANJIMAS TEXTILE99.123.18%4.96100%
绍兴柯桥梁楠纺织品有限公司98.053.15%4.90100%
合 计587.1818.85%29.36100%
单位名称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坏账准备期后回款率
海宁昌越纺织品有限公司142.336.97%7.12100%
印度尼西亚 PT SINAR CONTINENTAL79.123.88%3.96100%
诸暨市应店街前伟纺织厂63.633.12%3.18100%
绍兴柯桥振麒纺织有限公司58.912.89%2.95100%
绍兴市柯桥区科文纺织品有限公司55.272.71%2.76100%
合 计399.2719.56%19.96100%

③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2019年度,公司核销的应收账款为39.33万元。

④逾期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未收回、逾期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逾期账龄情况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1-2年136.64235.9696.229.34

1-1-391

逾期账龄情况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2-3年74.5166.357.962.61
3年-5年--20.0057.24
5年以上20.0020.0030.310.00
合 计231.15322.32154.4969.20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1.06%0.49%0.26%0.15%

一般情况下,公司对客户采取月结或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客户数量的增加,部分客户的货款存在逾期的情况,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应收账款单项计提的政策情况如下:

A、自2019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B、自2019年1月1日前的会计政策

a、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应收款项余额前五名。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b、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因其发生了特殊减值的应收款项应进行单项减值测试。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结合现实情况分析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截至报告期末,长期未收回应收账款231.15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56.02万元,涉及的单个客户金额较小,该类客户不存在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的情况。

根据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已制定的应收账款坏账政策开展了单项减值测试,针对长期未回款的应收账款客户逐一进行了工商资料排查,与欠款客户进行了沟通,同时积极对该类应收账款进行催收。

经测试,公司长期未收回应收账款客户中不存在破产、注销的情形,具有回

1-1-392

款的可能性,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回114.75万元,占长期未收回应收账款比例

49.64%。公司基于后续仍可能与上述客户发生销售业务关系,且无明确客观证据证明公司长账龄的应收账款发生了特殊减值事项,因此按照已制定的应收账款账龄政策对长账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长期未收回应收款项的坏账计提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余额公司坏账 计提比例坏账准备苏州龙杰坏账计提比例
1至2年(含2年)136.6410%13.6610%
2至3年(含3年)74.5130%22.3530%
3至5年(含5年)-60%-100%
5年以上20.00100%20.00100%
合计231.15-56.02-

公司长期未收回的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1-2年和2-3年,针对5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与苏州龙杰的产品均为差别化涤纶长丝,且与其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与苏州龙杰的生产工艺以及业务规模相对接近,如按照苏州龙杰的坏账政策计提2020年6月末公司的长账龄应收账款坏账,与目前公司的计提金额一致。

公司单个客户逾期的金额较小,且其尚处于存续状态,公司按照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近的坏账政策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⑤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收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241.733,324.733,115.702,040.91
期后回款金额(截至2020年10月末)1,952.573,107.652,939.812,002.83
回款比例87.10%93.47%94.35%98.13%

截至2020年10月末,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率较高。

1-1-393

⑥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与信用政策的匹配情况

公司制定了《客户信用管理实施细则》,以规范客户管理,同时加强对销售业务的管控。一般情况下,公司对客户采取月结或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

对于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超过三个月且业务往来款正常)、优质客户(如生产、经营正常,无失信记录,具有一定的资产实力,不存在重大诉讼等纠纷事项),可采用月结方式。发行人按照《客户信用管理实施细则》,对照客户条件,区分是否符合赊销条件,规范客户赊销准入。报告期内,公司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期初应收账款3,324.733,115.702,040.911,137.72
期末应收账款2,241.733,324.733,115.702,040.91
营业收入21,765.4265,592.9459,107.3345,637.66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5.15%5.07%5.27%4.4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7.8220.3722.9228.72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天)23.0217.6715.7012.54

注:2020年6月30日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系根据营业收入年化计算。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为半个月左右,符合公司月结和款到发货相结合的信用政策。

A、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内直销主要客户(前五名)的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及信用政策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收入收入占比(%)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信用政策/结算方式
2020年1-6月
绍兴智臻纺织有限公司473.962.197.681.46月结
江苏鸿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01.761.39-12.44月结
杭州强诺纺织有限公司266.531.236.2415.10月结
浙江菲摩斯纺织有限公司176.360.820.570.62月结
佛山市顺德区纺泰织带有限公司172.790.80--月结
小计1,391.406.4314.496.16

1-1-394

客户名称收入收入占比(%)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信用政策/结算方式
2019年度
杭州强诺纺织有限公司882.261.3538.4713.03月结
浙江菲摩斯纺织有限公司770.211.180.640.15月结
诸暨市葆元实业有限公司722.931.11--月结
江苏腾盛纺织科技集团有限公司545.640.84--月结
诸暨市烜恒纺织有限公司507.600.78-17.72月结
小计3,428.645.2739.116.01
2018年度
杭州强诺纺织有限公司901.301.5325.3712.57月结
诸暨市葆元实业有限公司796.791.35--月结
吴江市佳帆纺织有限公司752.181.28--月结
诸暨市全发纺织厂730.581.2411.276.56月结
浙江嘿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586.821.0059.3619.92月结
小计3,767.676.4096.007.38
2017年度
杭州强诺纺织有限公司1,013.382.2337.5711.74月结
诸暨市葆元实业有限公司848.371.87--月结
杭州众逸布业有限公司616.831.3615.3515.51月结
江苏腾盛纺织科技集团有限公司512.571.13--月结
绍兴柯桥振麒纺织有限公司510.741.1258.9131.33月结
小计3,501.897.70111.8310.70

注:上述表格中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根据客户期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和当期营业收入计算所得,公司给予上述客户月结的信用政策,因部分客户期末应收账款已经结清,故存在期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零,计算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为零的情况。由于各家客户对应的销售额与具体付款时间存在差异,应收账款周转率也有所不同,但总体上均符合公司月结的信用政策。以下表格相同。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内直销主要客户符合公司针对老客户、优质客户的月结条件,公司对其采取月结的结算方式,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

10.70天、7.38天、6.01天和6.16天,应收账款周转较快,与信用政策相符。

B、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内经销主要客户(前五名)的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及信用政策如下表所示:

1-1-395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收入收入占比(%)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信用政策/结算方式
2020年1-6月
湖州彩思汇纺织有限公司984.574.55161.9128.10月结
湖州爱可丝化纤有限公司905.914.1924.699.48月结
海宁昌越纺织品有限公司827.553.82159.7017.37月结
绍兴柯桥梁楠纺织品有限公司686.923.1715.6927.56月结
绍兴齐陶轻纺原料有限公司468.862.1776.2637.21月结
小计3,873.8117.90438.2522.46
2019年度
湖州彩思汇纺织有限公司2,603.324.00145.4711.71月结
湖州爱可丝化纤有限公司2,477.633.8070.777.85月结
绍兴柯桥梁楠纺织品有限公司2,153.883.31194.6324.46月结
海宁昌越纺织品有限公司2,035.113.13--月结
绍兴齐陶轻纺原料有限公司1,382.872.12117.5831.59月结
小计10,652.8116.36528.4513.73
2018年度
海宁昌越纺织品有限公司1,685.622.86-15.20月结
瑞安市华年贸易有限公司897.561.52--月结
绍兴柯桥梁楠纺织品有限公司716.361.2298.0524.64月结
湖州彩思汇纺织有限公司611.631.0423.937.04月结
湖州爱可丝化纤有限公司496.920.8437.3113.52月结
小计4,408.097.49159.2912.32
2017年度
海宁昌越纺织品有限公司198.580.44142.3321.50月结
深圳市鑫乔化纤有限公司99.560.22--月结
小计298.140.66142.3319.85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内经销主要客户符合公司针对老客户、优质客户的月结条件,公司对其采取月结的结算方式。

报告期各期,上述客户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19.85天、12.32天、13.73天和22.46天,整体上应收账款周转较快,与信用政策相符。

C、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销售主要客户(前五名)的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及信用政策如下表所示:

1-1-396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收入收入占比(%)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信用政策/ 结算方式
2020年1-6月
印尼 PT.HARLI DUNIA INDAH420.031.94--100%信用证即期
巴基斯坦 ASHRAF IMPEX373.311.73179.5182.22信用证90天
韩国 LNS GLOBAL CO., LTD290.571.34104.1839.59信用证90天
印尼 PT SINAR CONTINENTAL235.221.0964.2934.2120%定金+80%信用证90天
土耳其 KUCUKLER TEKSTIL SANA VE TIC A S162.010.7530.8817.1630%定金+70%电汇
小计1,481.146.84378.8635.80
2019年度
印尼 PT.HARLI DUNIA INDAH999.201.53-11.24100%信用证即期
印尼 PT SINAR CONTINENTAL672.911.0325.1140.1320%定金+80%信用证90天
洪都拉斯 ZABCORD S.A527.380.810.6813.1030%定金+70%电汇
韩国 LNS GLOBAL CO., LTD515.060.7923.668.27信用证即期
巴基斯坦 S.S.INTERNATIONAL385.810.5920.059.35信用证即期
小计3,100.364.7669.5017.10
2018年度
印尼 PT SINAR CONTINENTAL546.660.93124.9267.1920%定金+80%信用证90天
巴基斯坦 SHARIF AND CO457.180.7885.8142.52信用证即期
泰国BETA WEAVING FACTORY449.100.7630.7012.31100%信用证即期
印尼 PT PANJIMAS TEXTILE434.530.7499.1241.3820%定金+80%信用证90天
巴基斯坦 SABA INTERNATIONAL418.280.7155.5823.92信用证即期
小计2,305.753.92396.1338.89
2017年度
印尼 PT SINAR CONTINENTAL492.141.0879.1260.3620%定金+80%信用证90天
摩洛哥 SINTEMA SARL321.100.7139.4422.1130%定金+70%电汇
摩洛哥 SIMTIS210.240.4628.7247.96100%信用证即期
土耳其 KUCUKLER TEKSTIL SANA VE TIC A S195.950.4344.4640.84信用证90天
丹麦 WILL INDUSTRIAL GROUP INC177.860.39--30%定金+70%电汇

1-1-397

客户名称收入收入占比(%)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信用政策/ 结算方式
小计1,397.293.07191.7439.28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境外主要客户在签订合同或订单时即约定具体结算方式,如“30%定金+70%电汇”或“20%定金+80%信用证90天”等,并在确认定金或信用证后安排生产、交货计划,各期主要客户周转天数分别为

39.28天、38.89天、17.10天和35.80天。整体上应收账款周转较快,与实际结算方式不存在明显差异。

⑦公司为海外应收账款购买保险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均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签订了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购买的保险对应覆盖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境外应收账款的比例为100%。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的预付款项主要为聚酯切片采购款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金额分别为573.85万元、349.53万元、2,211.85万元和3,458.28万元,公司预付款项账龄主要在1年以内。

①报告期各期末预付款项变化的原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对象主要为上市公司体系内企业、大型国企或大型聚酯切片供应商。

2018年末,公司预付款项金额较2017年末有小幅下降,主要系2018年三季度开始,聚酯切片的价格呈现快速下降趋势,公司在保证生产用原材料需求的情况下,结合原材料市场行情趋势,预订原材料的金额较上年末有所减少。

2019年末,公司预付款项金额较2018年末增加1,862.31万元,主要系2019年度公司产品销量稳步提升,同时受原油价格波动的影响,2019年四季度聚酯切片价格保持在近两年来的低位且有小幅涨价的趋势,公司结合自身生产备货需求,在2019年末进行了原材料的预订,2020年1-3月,公司上述预付聚酯切片采购款项对应的原材料已到货并陆续投入使用。

2020年6月末,公司预付款项金额较2019年末增加1,246.43万元,主要原因系受原油价格波动的影响,2020年一季度聚酯切片价格呈现下降趋势,二季度逐渐反弹,但仍处于历史低位,公司结合自身生产备货需求进行了原材料的预订,2020年7-8月,公司上述预付聚酯切片采购款项对应的原材料陆续到货并投入使用。

1-1-398

②预付账款分账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按账龄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3,458.282,204.45349.53569.77
1至2年(含2年)-7.40-2.51
2至3年(含3年)---1.57
合 计3,458.282,211.85349.53573.85

由上表可知,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预付款项的账龄均为1年以内。截至2019年末,公司预付款项1年以上的金额为7.40万元,其中主要款项如下:

预付对象名称金额 (万元)账龄未结算原因是否存在无法收回风险
浙江东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7.271-2年预付设计费定金,尚未达到结算时点该公司系国企,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不存在无法回收的风险

③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

2020年6月末和2019年12月末,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单位名称金额占预付款项比重采购 内容供应商背景
2020年 6月30日江苏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1,147.5733.18%聚酯切片采购款项上市公司恒力石化下属全资子公司
力金(苏州)贸易有限公司1,120.3532.40%聚酯切片采购款项恒力集团下属孙公司
国投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651.2218.83%聚酯切片采购款项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
浙江恒逸石化销售有限公司237.846.88%聚酯切片采购款项上市公司恒逸石化下属孙公司
浙江明品纺织品有限公司133.793.87%仓库租赁款-
合 计3,290.7795.16%--
时间单位名称金额占预付款项比重采购内容供应商背景
2019年 12月31日江苏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819.3637.04%聚酯切片采购款项上市公司恒力石化下属全资子公司
国投国际贸易(北438.2419.81%聚酯切片国家开发投资集

1-1-399

京)有限公司采购款项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
力金(苏州)贸易有限公司436.9619.76%聚酯切片采购款项恒力集团下属孙公司
浙江恒逸石化销售有限公司393.8117.80%聚酯切片采购款项上市公司恒逸石化下属孙公司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22.701.03%预付服务费阿里巴巴系公司
合 计2,111.0895.44%--

(5)其他应收款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9.72万元、8.00万元、6.45万元和4.54万元,其他应收款较小。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用电保证金和备用金等。

(6)存货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账面 价值占比账面 价值占比账面 价值占比账面 价值占比
原材料2,926.4631.77%2,394.4529.55%1,844.1923.72%798.7810.57%
在产品217.652.36%262.683.24%118.961.53%140.661.86%
库存商品5,839.9763.40%4,620.4457.02%4,690.7860.32%6,147.3381.32%
发出商品227.432.47%824.9710.18%1,016.6013.07%459.376.08%
委托加工物资----105.431.36%13.400.18%
合 计9,211.51100.00%8,102.54100.00%7,775.95100.00%7,559.53100.00%

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呈现增长趋势,主要系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为了保证生产及交货的及时性,公司根据实际需求保持一定的存货库存量。

① 原材料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主要包括聚酯切片、色母粒和其他类原材料,原材料构成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聚酯切片1,960.3265.83%1,168.4748.18%770.2441.21%380.1347.10%

1-1-400

类别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色母粒794.1326.67%999.0941.19%881.6147.16%299.2337.08%
其他223.357.50%257.8810.63%217.4111.63%127.6215.81%
合 计2,977.80100.00%2,425.44100.00%1,869.26100.00%806.99100.00%

注:上表原材料金额为账面余额。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1年以内的原材料占比均在99.4%以上,不存在大额长库龄原材料的情况。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并结合库存情况采购原材料。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原材料账面价值分别为798.78万元、1,844.19万元、2,394.45万元和2,926.46万元。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聚酯切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占存货期末余额的比例逐年增加,主要原因如下:

A、为了保证后续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公司一般会在年末或半年末根据生产销售规模趋势,进行适当的原材料备货,报告期各期,公司业务规模逐年增长,原材料备货金额有所增加。B、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聚酯切片的市场价格受原油价格波动而有所变化,2018年三季度以来,聚酯切片的价格总体处于下行趋势,为避免期后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逆向波动,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在报告期各期末适当增加了原材料备货,但总体上原材料库存备货量控制在一个月以内。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备货策略以实际需求为基础,结合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情况进行适当库存备货,总体上原材料备货量控制在一个月以内。

② 在产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40.66万元、118.96万元、

262.68万元和217.65万元。公司产品的生产周期较短,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金额总体较小。

③ 库存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主要包括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FDY和POY,库存商品构成情况列示如下:

1-1-401

单位:万元

类别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差别化有色 涤纶长丝DTY3,354.6557.24%2,848.8561.50%1,915.1840.65%2,211.6935.93%
差别化有色 涤纶长丝FDY2,340.1839.93%1,610.5434.77%2,572.3154.60%3,738.4060.73%
差别化有色 涤纶长丝POY165.852.83%173.223.74%223.774.75%205.333.34%
合计5,860.68100.00%4,632.62100.00%4,711.26100.00%6,155.42100.00%

注:上表库存商品金额为账面余额。

由上表可见,公司库存商品主要是DTY和FDY,占比约95%左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1年以内的库存商品占比均在99.6%以上,不存在大额长库龄库存商品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库存商品账面价值分别为6,147.33万元、4,690.78万元、4,620.44万元和5,839.97万元。公司在保证生产及交货及时性的同时,根据实际需求保持一定的成品库存量。

④ 发出商品

公司发出商品系期末已发出但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库存商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账面价值分别459.37万元、1,016.60万元、824.97万元和227.43万元,发出商品规模相对较小,且基本在期后1个月内已结转并确认收入。

⑤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16.31万元、45.55万元、43.17万元和72.06万元。公司原材料主要系聚酯切片,主要产品为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上述原材料及产品有着可存储时间较长且不易变质的特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的库龄情况具体如下:

A、原材料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0-6月占比6-12月占比1年以上占比总计
2020年6月30日2,726.2291.55%241.838.12%9.750.33%2,977.80
2019年12月31日2,415.3699.58%1.190.05%8.900.37%2,425.44

1-1-402

时间0-6月占比6-12月占比1年以上占比总计
2018年12月31日1,856.7299.33%3.000.16%9.540.51%1,869.26
2017年12月31日802.9499.50%2.060.26%1.990.25%806.99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的库龄以1年以内为主,且多集中在6个月以内,总体上,公司原材料的库龄较短。

a、库龄1年以内的原材料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库龄6个月以内的占比分别为99.50%、99.33%、

99.58%和91.55% ,公司产品的原材料为聚酯切片、色母粒和其他辅材等,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速度较快,总体上原材料的库龄较短。

2020年6月末,公司原材料库龄6-12月的金额为241.83万元,金额较大,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幅度较大,公司在年末进行了部分原材料的备货,但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春节假期过后公司全面复工的时间较往年有所延迟,导致部分库龄留存时间超过6个月,但该部分原材料在2020年6月以后正陆续投入使用,且均可正常使用,未出现明显的跌价迹象。

b、库龄1年以上的原材料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1年以上的原材料分别1.99万元、9.54万元、8.90万元和9.75万元,主要系小额的功能性聚酯切片和油剂、纸箱、纸管、塑料袋、标签、标识卡、封箱带、木托盘等易耗材料。针对小额的功能性聚酯切片,公司已按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针对上述易耗材料,具有金额小、通用性较强的特点,未出现明显的跌价迹象,故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B、库存商品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0-6月占比6-12月占比1年以上占比总计
2020年6月30日5,828.7599.46%14.890.25%17.050.29%5,860.68
2019年12月31日4,580.7298.88%35.120.76%16.770.36%4,632.62
2018年12月31日4,676.8499.27%17.510.37%16.900.36%4,711.26
2017年12月31日6,025.6497.89%120.871.96%8.910.14%6,155.42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的库龄以1年以内为主,且多集中在6个月以内,公司库存商品的库龄较短。

1-1-403

a、库龄1年以内的库存商品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库龄6个月以内的占比分别为97.89%、99.27%、

98.88%和99.46%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情况良好,不存在库存商品积压的情形,库存商品的库龄较短。

报告期内,公司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清查,长库龄的库存商品可以及时处理,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库龄6-12月的库存商品金额为14.89万元,不存在大额积压情形。b、库龄1年以上的库存商品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1年以上的库存商品分别8.91万元、16.90万元、

16.77万元和17.05万元,该部分长库龄产品的出现主要系公司产品色系丰富,公司在日常生产过程中会针对部分品种产品根据以往销售情况进行适当备货,以备客户临时性采购所需。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根据可变现净值情况对上述库龄1年以上的库存商品分别计提了5.63万元、10.65万元、11.14万元和11.34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天数为2个月左右,存货周转速度较快,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产品均保持着较稳定的毛利率水平,主要存货不存在明显的跌价迹象。

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公司对报告期各期末的存货单独进行分析判断,并对部分原材料和库存商品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C、存货跌价计算方法如下:

a、原材料跌价计提方法:对于库龄1年以内的原材料,可变现净值为估计产成品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按照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库龄1年以上的原材料,结合其通用性、期后消化率综合考虑是否全额计提跌价,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6月30日
项目结存余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计提跌价比例
聚酯切片2.362.36100.00%
其他7.39--

1-1-404

合计9.752.3624.20%
2019年12月31日
项目结存余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计提跌价比例
聚酯切片2.362.36100.00%
其他6.54--
合计8.92.3626.51%
2018年12月31日
项目结存余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计提跌价比例
聚酯切片2.362.36100.00%
其他7.18--
合计9.542.3624.73%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结存余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计提跌价比例
聚酯切片---
其他1.99--
合计1.9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1年以上的原材料分别1.99万元、9.54万元、8.90万元和9.75万元,主要系小额的功能性聚酯切片和油剂、纸箱、纸管、塑料袋、标签、标识卡、封箱带、木托盘等易耗材料。针对小额的功能性聚酯切片,公司已按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上述易耗材料,具有金额小、但通用性较强的特点,未出现明显的跌价迹象,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b、库存商品跌价计提方法: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如期后实现销售),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库龄1年以内的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主要为预计下年产成品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库龄1年以上的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为预计下年废丝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为生产而持有的库存商品(如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POY),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1-1-40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1年以上的库存商品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结存余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计提跌价比例
2020年6月30日17.0511.3466.51%
2019年12月31日16.7711.1466.43%
2018年12月31日16.9010.6563.02%
2017年12月31日8.915.6363.19%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1年以上库存商品金额较小,公司对1年以上的库存商品跌价计提比例分别为63.19%、63.02%、66.43%和66.51%,计提比例较高。

综上,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测试过程完整,对库龄1年以上的存货跌价计提充分。

⑥期末库存商品、在产品对应的在手订单情况及期后销售实现和结转情况

A、期末库存商品、在产品对应的在手订单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在产品及在手订单数量及覆盖率情况如下:

单位:吨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在手订单数量14,158.2019,562.0716,321.937,552.50
库存商品数量8,678.875,825.925,122.686,958.75
在产品数量526.40487.13168.033.59
在手订单覆盖率153.81%309.87%308.50%108.48%

注:在手订单覆盖率=在手订单数量/(库存商品数量+在产品数量)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手订单数量可以覆盖库存商品、在产品数量。

B、库存商品的期后销售实现和结转情况

单位:吨

项目2020年第一季度2019年第一季度2018年第一季度
销量7,445.9212,204.329,397.26
上期末库存商品数量5,825.925,122.686,958.75
上期末在产品数量487.13168.033.59
期后销售覆盖率117.94%230.67%134.97%

注:期后销售覆盖率=销量/(上期末库存商品数量+上期末在产品数量)

1-1-406

由上表数据可知,公司报告期各年末库存商品和在产品期后销售覆盖率较高。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天数保持在2个月左右,库存商品期后销售实现和结转情况良好。

⑦公司非常规规格产品销售及库存结存情况

A、常规规格和非常规规格产品划分的依据

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形成了丰富的产品色系,掌握数千种颜色的产品配方,同时具备了生产数十种不同粗细规格产品的能力。公司重视市场调研,根据客户需求及市场行情对常规规格产品进行适当备货,对非常规规格产品根据订单及客户历史预订情况保持合理库存。

公司常规规格产品主要系销售量在1,000吨以上的各类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FDY产品以及部分销量较大的POY产品;非常规规格产品主要系除上述产品以外的差别化涤纶长丝DTY、FDY和POY产品,该类产品主要系客户定制化产品,且期后销售情况良好,不存在库存积压的情形。

B、常规规格和非常规规格产品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常规规格、非常规规格产品的销售收入金额、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常规规格19,426.9589.78%58,708.8290.16%54,042.3791.80%41,205.4290.60%
非常规规格2,211.5810.22%6,408.179.84%4,825.338.20%4,275.209.40%
合 计21,638.54100.00%65,116.99100.00%58,867.70100.00%45,480.62100.00%

注:常规规格产品主要指年度销售量在1,000吨以上的DTY和FDY产品,以及部分销量较大的POY产品。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各期非常规规格产品销售收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40%、8.20%、9.84%、10.22%。非常规规格产品每年销售比例均在10%左右,销售比例较稳定,销售情况良好,未出现滞销的情况。

C、常规规格和非常规规格产品库存结余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常规规格、非常规规格产品的库存结存金额、占比情况如下:

1-1-407

单位:万元

类别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常规规格5,467.1893.29%4,136.5189.29%3,936.5583.56%5,403.7987.79%
非常规规格393.506.71%496.1010.71%774.7116.44%751.6312.21%
合 计5,860.68100.00%4,632.61100.00%4,711.26100.00%6,155.42100.00%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主要为常规规格产品,非常规规格产品占比较小。公司采取“以销定产、安全库存、适度调整”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在按订单组织生产的基础上,公司根据客户订单需求和产品的出货情况,对常规产品提前生产,保持适当的安全库存数量。D、常规规格和非常规规格产品销售毛利率情况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产品常规规格、非常规规格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产品类别销售金额销售占比毛利率毛利率贡献度
2020年 1-6月常规规格19,426.9589.78%19.29%17.32%
非常规规格2,211.5810.22%25.01%2.56%
小计21,638.53100.00%19.88%19.88%
2019年度常规规格58,708.8290.16%18.29%16.49%
非常规规格6,408.179.84%24.69%2.43%
小计65,116.99100.00%18.92%18.92%
2018年度常规规格54,042.3791.80%15.75%14.46%
非常规规格4,825.338.20%18.15%1.49%
小计58,867.70100.00%15.95%15.95%
2017年度常规规格41,205.4290.60%16.94%15.34%
非常规规格4,275.199.40%17.00%1.60%
小计45,480.61100.00%16.94%16.94%

注:毛利率贡献度=毛利率×销售收入占比

由上表数据可知,公司主要产品中90%左右为常规规格产品,且常规规格和非常规规格产品销售占比较为稳定,其中常规规格产品是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主要贡献产品。公司非常规规格产品主要为定制化产品,且客户采购规模一般低于常规规格产品,毛利率也高于常规规格产品。

综上,公司非常规规格产品保持着良好的毛利率水平,不存在明显的跌价迹象。

1-1-408

报告期末,公司非常规规格产品的期后销售情况如下:

项目数量(吨)
2020年6月末非常规规格产品数量544.12
期后销售量863.13
期后销售覆盖率158.63%

注:期后销售覆盖率=期后销售量/2020年6月末非常规规格产品数量

公司非常规规格库存商品期末结存期后销售情况良好,不存在积压迹象。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常规规格产品分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库龄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384.6397.75%493.9199.56%764.1298.63%744.7699.09%
1年以上8.872.25%2.190.44%10.591.37%6.870.9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1年以上的非常规规格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产品余额分别为6.87万元、10.59万元、2.19万元和8.87万元,金额及占比较小。公司尽管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但生产非常规规格产品时会有一定损耗率,如果生产数量未达到客户需求,再次开机进行生产的成本较高。为了保证生产的数量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公司在生产时会适当提高预计产出量,避免出现生产数量不足的情况,因此公司非常规规格产品会出现小额的备货情形,同时由于客户后续再次购买该类产品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因此会出现小额库龄超过1年以上的非常规规格产品的情况。报告期各期,公司对库龄超过1年以上的非常规规格产品已分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33万元、6.99万元、1.49万元和6.07万元。综上,公司非常规规格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产品以销定产生产模式下,仍存在一定金额库龄超过1年的产品具有合理性。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待抵扣进项税额11.60114.64269.67305.79
待认证进项税额2,457.892,176.52850.0060.66

1-1-409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预交企业所得税308.4654.728.93-
上市费用229.2589.62--
货币掉期投出款项---663.00
合 计3,007.202,435.511,128.591,029.4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029.46万元、1,128.59万元、2,435.51万元和3,007.20万元。2019年末和2018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和待认证进项税;2017年末,货币掉期投出款项主要系公司为了锁定外汇存款汇率与银行开展的汇率互换资金投出款项。

3、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600.003.51%600.003.5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18.842.84%621.112.97%----
固定资产17,866.9081.96%18,527.7488.73%13,375.5978.34%13,037.2575.97%
在建工程776.873.56%146.730.70%1,577.929.24%1,667.449.72%
无形资产1,358.426.23%1,375.566.59%1,409.848.26%1,444.118.42%
递延所得税资产74.400.34%97.060.46%43.480.25%34.530.20%
其他非流动资产1,103.245.06%113.720.54%66.840.39%377.422.20%
非流动资产合计21,798.67100.00%20,881.91100.00%17,073.67100.00%17,160.76100.00%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等。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17年末和2018年末,公司持有浙江德清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的股份,账面价值为600万元,该项投资列示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2019年末,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将该项投资调整至其他权益工具(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科目列示,期末金额为621.11万元。2020年6月末,公司该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为

618.84万元。

1-1-410

①投资湖商村镇银行的背景

2013年,浙江德清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商村镇银行”)筹建期间,拟吸收德清当地的优质企业入股,公司作为德清本土优质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成为村镇银行股东的条件,并通过洽谈、协商入股湖商村镇银行。

2013年2月22日,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了《关于筹建浙江德清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浙银监复[2013]105号):同意筹建浙江德清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浙江汇隆化纤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作为浙江德清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合计出资20,000万元。

公司持有湖商村镇银行股权比例为3%,持股比例较小,未向其派遣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系公司报告期前的权益性投资。

②公允价值确认依据、会计处理以及减值情况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2019年1月1日起,公司首次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对湖商村镇银行的投资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由于湖商村镇银行并非上市公司,股权无公开市场报价,且公司未参与其实际运营,对其经营决策无重大影响。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要求,在初始确认时,公司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司依据已上市地方性商业银行估值情况并结合市净率等因素确定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

公司对湖商村镇银行的投资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并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符合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湖商村镇银行地处长三角经济带,周边经营环境稳定,其银行金融业务资质有效,报告期内,公司稳定取得该银行的投资分红,公司对该项投资不存在减值迹象。

③公司在湖商村镇银行的存款情况

公司在湖商村镇银行开立了一个一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收取湖商村镇银行分红款,不存在定期存款、借款等其他业务往来,截至2020年6月末,该账户余额为0.11万元。

1-1-411

(2)固定资产

①固定资产的规模及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9,191.3351.44%9,321.3750.31%7,269.5454.35%7,612.4058.39%
机器设备8,002.7344.79%8,626.7646.56%5,737.8942.90%5,028.6238.57%
运输设备174.230.98%162.520.88%166.131.24%188.861.45%
电子及其他设备498.612.79%417.092.25%202.031.51%207.381.59%
合 计17,866.90100.00%18,527.74100.00%13,375.59100.00%13,037.25100.00%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等构成。

②固定资产原值及折旧计提情况

A、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原值及折旧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6月30日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11,915.452,724.11-9,191.33
机器设备12,526.534,518.755.058,002.73
运输设备704.17529.93-174.23
电子及其他设备1,099.12599.221.30498.61
合 计26,245.278,372.026.3417,866.90
2019年12月31日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11,762.152,440.78-9,321.37
机器设备13,466.764,833.356.648,626.76
运输设备665.52503.00-162.52
电子及其他设备962.74544.361.30417.09
合 计26,857.178,321.497.9418,527.74
2018年12月31日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9,263.081,993.54-7,269.54
机器设备9,647.893,903.366.645,737.89
运输设备661.55495.42-166.13
电子及其他设备632.59429.261.30202.03

1-1-412

合 计20,205.116,821.587.9413,375.59
2017年12月31日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9,163.861,551.46-7,612.40
机器设备8,457.693,422.156.935,028.62
运输设备606.45417.59-188.86
电子及其他设备515.16306.491.30207.38
合 计18,743.155,697.688.2213,037.2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原值分别为18,743.15万元、20,205.11万元、26,857.17万元和26,245.27万元。报告期内,因多条涤纶纺纱生产线投入使用以及新厂区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完工结转,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呈现逐年增长趋势。报告期末,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不存在闲置、废弃、毁损和减值。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固定资产中10,031.58万元用于公司短期借款及银行承兑汇票授信抵押。

B、可比公司折旧政策对比

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如下:

名称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年折旧率(%)
苏州龙杰房屋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9.5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19.00
电子及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519.00
桐昆股份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5-204.50-19.00
专用设备年限平均法6-156.00-15.83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518.00-19.00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109.00-31.67
恒力石化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10-309.50-3.17
专用设备年限平均法5-2019.00-4.50
通用设备年限平均法3-1031.67-9.0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3-1031.67-9.00
船舶年限平均法253.07
新凤鸣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4.5、4.75、4.85
通用设备年限平均法3、518.00-32.33

1-1-413

名称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年折旧率(%)
专用设备年限平均法109.00、9.50、9.70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4、518.00-24.25
海利得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15-204.75-6.47
通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9.50-19.00
专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9.50-19.00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519.00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519.00
公司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19.00-9.5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423.75
电子及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531.67-19.00

③单位固定资产产量情况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单位机器设备的产量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吨/万元

公司名称生产工艺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桐昆股份熔体直纺4.543.814.93
新凤鸣熔体直纺4.364.976.12
苏州龙杰切片纺15.1912.219.84
汇隆新材切片纺9.7011.4710.86

注:以上机器设备的单位产量使用各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产品总产量除以其当年的机器设备净值计算得出。因恒力石化产品包含成品油、PTA、工业和民用涤纶长丝,同时也自产电力和热力,机器设备的单位产能可比性不强;海利得未披露其产品产量,故不做比较。

桐昆股份和新凤鸣涤纶长丝采用熔体直纺的生产工艺,其除生产涤纶长丝外还向上游延伸至聚酯切片的生产,因为生产工艺以及具体产品存在差异,机器设备的配置也有所不同,其机器设备的单位产量与公司的可比性不强。

公司机器设备的单位产量与同采用切片纺工艺的苏州龙杰较为接近。2019年,苏州龙杰成功上市,其产能规模大于公司,且公司与其主营产品存在差异,具体机器设备配置也有所不同,因此公司机器设备的单位产能略低于苏州龙杰。

综上,公司机器设备的单位产量符合切片纺生产工艺的特点,与同行业可比

1-1-414

公司苏州龙杰较为接近。

④2019年发行人机器设备的单位产量与苏州龙杰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苏州龙杰的机器设备成新率、产量及单位机器设备的产量对比如下表:

项目公司2019年度2018年度
成新率苏州龙杰18.69%23.61%
汇隆新材64.06%59.47%
产量(吨)苏州龙杰156,600.81160,129.51
汇隆新材83,643.1365,819.37
机器设备(万元)苏州龙杰10,306.4013,118.59
汇隆新材8,626.765,737.89
单位机器设备的产量(吨/万元)苏州龙杰15.1912.21
汇隆新材9.7011.47

2019年度,苏州龙杰新增机器设备380.53万元,新增机器设备累计折旧3,153.02万元,该公司机器设备净值与成新率均有所降低,因此,在产量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苏州龙杰机器设备的单位产量呈现上升趋势。

公司重视对机器设备的更新与投入,2019年度公司新增机器设备净值增加3,818.86万元,产能也随之增加,但因新设备投入时间以及生产磨合等因素影响,机器设备的单位产量较2018年度有小幅下降。

综上,2019年度,公司机器设备单位产量与苏州龙杰相比有所下降具有合理性。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公司在建工程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新厂区建设工程二期--1,577.921,313.15
涤纶纺纱生产线---354.29
设备安装工程741.91146.73--
零星工程34.96---
合 计776.87146.731,577.921,667.44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的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1-415

单位:万元

2020年1-6月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 转入固定资产本期 其他减少期末余额结转情况
设备安装工程146.73631.2336.05-741.91处于安装调试阶段
零星工程-188.26153.30-34.96小额零星工程尚未完工
合 计146.73819.49189.35-776.87
2019年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 转入固定资产本期 其他减少期末余额结转情况
新厂区建设工程二期1,577.92827.252,405.17--2019年12月底基本完成装修工程,并申请竣工验收并结转固定资产
涤纶纺纱生产线-2,427.772,427.77--2019年10月完成主体设备搭建,经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后达到可使用状态结转固定资产
设备安装工程-1,510.081,363.36-146.73已基本结转,小额设备因尚在安装调试阶段
合 计1,577.924,765.106,196.30-146.73
2018年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 转入固定资产本期 其他减少期末余额结转情况
新厂区建设工程二期1,313.15264.77--1,577.922018年12月开始装修,未达到使用状态
涤纶纺纱生产线354.29-354.29--2018年1月达到使用状态,结转固定资产
合 计1,667.44264.77354.29-1,577.92
2017年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 转入固定资产本期 其他减少期末余额结转情况
新厂区建设工程二期941.67371.48--1,313.15主体工程辅助设施建设及内部装修设计阶段,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
涤纶纺纱生产线-354.29--354.292017年11月完成主体设备搭建,尚在调试安装
厂房附属工程-364.50364.50--已结转
合 计941.671,090.27364.50-1,667.44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主要在建工程项目均已完工并结转固定资产。报告期各期,公司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归集的费用主要系建设工程与设备相关投入,费用归集合理。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项目主要系设备安装工程与新厂区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其中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时间较短,在安装调试达到可使用状态时结转至固定资产;新厂区建设工程二期项目主要系新厂区办公楼建设与装修工程,累计投入2,405.17万元,于2019年12月完成装修并达到可使用状态结转固定资产。

1-1-416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在建工程主要系尚在安装调试的机器设备,余额较小。公司在建工程不存在达到可使用状态以后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在建工程项目结转固定资产的情况如下:

①新厂区建设工程二期

新厂区建设工程二期主要为新厂区办公楼工程,2017年该项目主体工程处于辅助设施建设及内部装修设计阶段,截至2017年底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工程项目于2018年12月开始装修,截至2018年底该装修工程处于施工阶段;2019年12月底,该工程项目基本完成装修工程,施工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公司判断办公楼整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于当月转入固定资产。公司新厂区办公楼于2020年3月正式投入使用。该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固定资产,不存在延期转入的情形。

②2017年至2018年的涤纶纺纱生产线

该项目系公司采购的涤纶纺纱生产线的设备安装工程,该生产线于2017年11月完成主体设备搭建,截至2017年底该设备仍处于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状态,于2018年1月调试完成后转入固定资产,不存在延期转入的情形。

③2019年的涤纶纺纱生产线

该项目系公司采购的涤纶纺纱生产线的设备安装工程,于2019年10月完成主体设备搭建,经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至2019年12月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不存在延期转入的情形。

④其他设备安装及零星工程

2019年度设备安装工程主要系加弹机生产线安装工程、离心机安装工程、电力增容工程、自动包装线安装工程等设备安装工程,在完成安装调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当月转入固定资产,截至2019年底电力增容工程、自动包装线安装工程仍处于安装调试状态,尚未达到结转固定资产条件。

2020年1-6月,公司主要在建工程项目为设备安装工程及零星工程。其中设备安装工程主要为加弹机生产线安装工程、电力增容工程、自动包装线安装工程、切片干燥及运输设备安装工程等。截至2020年6月底,尚有金额为741.91万元设备仍处于安装调试阶段,尚未达到结转固定资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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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新厂区二期工程及涤纶纺纱生产线等设备安装工程,在建工程均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及时转入固定资产,不存在延期转入的情形。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444.11万元、1,409.84万元、1,375.56万元和1,358.42万元,系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报告期各期,公司无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情形。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无形资产中1,358.42万元用于短期借款及银行承兑汇票的授信抵押。

(5)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34.53万元、43.48万元、97.06万元和74.40万元,主要系资产减值准备和递延收益等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377.42万元、66.84万元、113.72万元和1,103.24万元,主要系公司预付设备款项和土地出让金。

2020年6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主要系预付的设备款增加以及公司预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土地出让金430万元所致。

(二)负债状况分析

1、负债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 负债11,310.4097.78%10,856.7497.52%14,639.8997.91%18,087.4799.79%
非流动负债256.232.22%276.462.48%313.062.09%38.760.21%
负债 总额11,566.63100.00%11,133.20100.00%14,952.95100.00%18,126.2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占负债比重分别为

99.79%、97.91%、97.52%和97.78%。

1-1-418

2、流动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3,001.9726.54%5,898.1954.33%8,958.0061.19%9,808.0054.2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450.01%
应付票据4,603.9140.71%735.006.77%890.006.08%1,704.009.42%
应付账款2,366.7920.93%2,052.8118.91%1,774.3512.12%1,311.717.25%
预收款项--1,325.9312.21%1,587.7210.85%981.165.42%
合同负债795.257.03%------
应付职工薪酬423.583.75%763.557.03%468.503.20%322.331.78%
应交税费52.630.47%80.280.74%922.746.30%276.181.53%
其他应付款9.730.09%0.980.01%38.570.26%3,681.6320.35%
其他流动负债56.540.50%------
合 计11,310.40100.00%10,856.74100.00%14,639.89100.00%18,087.4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以及与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和其他流动负债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流动负债项目的变化情况分析如下: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短期借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抵押借款2,050.001,400.002,970.002,000.00
抵押及保证借款10.004,040.004,398.007,145.00
保证借款940.00450.00900.00-
信用借款--690.00-
质押借款---663.00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1.978.19--
合 计3,001.975,898.198,958.009,808.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的金额分别为9,808万元、8,958万元、5,898.19

1-1-419

万元和3,001.9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4.23%、61.19%、54.33%和

26.5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金额逐年下降,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逐年增长,盈利能力逐步增强,偿还了部分借款。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应付票据

公司的应付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金额分别为1,704万元、890万元、735万元和4,603.91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的主要对象为聚酯切片及母粒供应商,主要供应商与应付票据的对象匹配。

2020年6月末,公司应付票据较2019年末增加较多,主要系与聚酯切片供应商浙江恒逸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采用票据结算货款所致,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应付该公司的应付票据为3,078.41万元。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1,311.71万元、1,774.35万元、2,052.81万元和2,366.79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24%、11.87%、18.44%和20.46%。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货物采购款和设备工程款。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应付账款呈现逐年增加趋势。

(4)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981.16万元、1,587.72万元和1,325.93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41%、10.62%和

11.91%。

2020年6月末,公司合同负债科目核算预收货款795.25万元,其他流动负债科目核算预收货款对应待转销项税额56.54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与客户的主要结算方式为月结和款到发货等,公司预收款项主要为客户预付的货款。

(5)应付职工薪酬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322.33万元、468.50万元、763.55万元和423.58万元,主要为已计提而尚未支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及职工福利费等。

1-1-420

(6)应交税费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

276.18万元、922.74万元、80.28万元和52.63万元,主要为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房产税等款项。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应付利息--12.4114.29
其他应付款9.730.9826.163,667.35
合 计9.730.9838.573,681.63

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较小。2017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系其他应付公司实际控制人沈顺华和朱国英夫妇的资金拆借款项3,563.51万元,截至2018年末,公司已归还全部资金拆借款项。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十、关联交易”。

3、非流动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递延收益,分别为38.76万元、313.06万元、273.29万元和253.40万元,该款项系公司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年产10.5万吨差别化新型环保免染有色涤纶长丝建设项目228.36245.51279.79-
年产3000吨的涤纶母丝生产线建设项目25.0427.7833.2738.76
合 计253.40273.29313.0638.76

(三)股东权益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股东权益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所有权权益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实收资本(或股本)8,190.008,190.007,260.007,260.00
资本公积8,621.688,621.682,580.432,580.43

1-1-421

所有权权益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其他综合收益16.0117.95--
盈余公积1,445.231,445.23819.00505.12
未分配利润12,806.9411,028.766,178.273,505.89
所有者权益合计31,079.8729,303.6216,837.7013,851.44

1、股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股本分别为7,260万元、7,260万元、8,190万元和8,190万元,2019年末,公司股本较上年末增加930万元,主要为以下增资扩股事项引致:

2019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签署增资扩股协议的议案》,同意德清德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等4名投资者以每股7.16元的价格认购公司新增930万股。2019年12月9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2、资本公积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本公积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228.988,228.982,500.182,500.18
(1)投资者投入的资本7,976.467,976.462,247.662,247.66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影响252.52252.52252.52252.52
其他资本公积392.70392.7080.2580.25
合 计8,621.688,621.682,580.432,580.43

(1)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中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分别为2,247.66万元、2,247.66万元、7,976.46万元和7,976.46万元,主要系2014年公司净资产折股以及后续投资者溢价增资引致。

(2)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中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资本公积为252.52万元,系2014年4月公司合并合纤科技产生的资本公积。

(3)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其他资本公积分别为80.25万元、80.25万元、392.70万元和392.70万元,主要系2017年度

1-1-422

股份支付计入其他资本公积金额80.25万元,2019年度股份支付计入其他资本公积312.45万元。

3、盈余公积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盈余公积分别为505.12万元、819.00万元、1,445.23万元和1,445.23万元,系按母公司弥补亏损后净利润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4、未分配利润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期初未分配利润11,028.766,178.273,505.89869.79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78.185,476.723,712.262,941.64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26.23313.88305.54
应付普通股股利--726.00-
期末未分配利润12,806.9411,028.766,178.273,505.89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2018年9月14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决议,以公司总股本72,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共分配股利726万元,并于当月分配完毕。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主要资产周转率指标如下:

资产周转能力指标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7.8220.3722.9228.72
存货周转率(次)1.996.616.435.23

1、应收账款周转能力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8.72次、22.92次、20.37次和7.82次,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以及客户数量增加所致,公司根据客户历史的交易记录以及回款情况,给予部分客户一定的账期,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不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期增加销售的情形。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有效控制应收账款的规模与风险。报告期各期,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在半个月左右,整体周转速度较快,应收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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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周转率总体保持在较高水平。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比较如下所示:

指标公司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苏州龙杰79.38597.88352.54169.17
桐昆股份89.37184.16119.7063.58
恒力石化75.90173.89227.60406.55
新凤鸣45.5595.79124.73140.00
海利得3.707.866.696.87
平均58.78211.92166.25157.24
公司7.8220.3722.9228.72

注:可比上市公司数据取自同花顺IFIND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速度较快,但由于公司的收款政策和业务规模等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在差异,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单位收款政策业务规模(以2019年度为例)
苏州龙杰主要采取先款后货或款货两讫的原则16.24
桐昆股份针对国内销售,公司及各子公司采取仓储销售模式,即客户在交付货款后直接去公司仓库提货505.82
恒力石化要求款到发货1,007.82
新凤鸣国内业务,公司及各生产型子公司一般采取款到发货的方式341.48
海利得具有一定的收款期40.14
公司公司对客户采取月结与款到发货等形式的结算方式,根据历史的交易记录以及回款情况,公司给予部分客户一定的账期6.56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信息来源于其各自公告的公开资料。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业务规模较大,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桐昆股份、恒力石化和新凤鸣等在涤纶长丝行业市场占有率高,市场排名居于前列,且收款政策主要以款到发货为主,因此应收账款周转率较快;海利得针对货款设定一定的收款期,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较慢。

公司业务规模相对较小,经营方式较为灵活,货款结算主要采用月结与款到发货相结合的模式,应收账款周转率水平符合自身经营特点。

2、存货周转能力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23次、6.43次、6.61次和1.9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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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周转速度稳步提升。公司采取“以销定产、安全库存、适度调整”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在按订单组织生产的基础上,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和产品的出货情况,保持适当的库存数量。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比较如下:

指标公司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存货 周转率苏州龙杰1.527.378.658.54
桐昆股份6.7313.0010.7812.37
恒力石化3.304.215.049.03
新凤鸣7.0621.6126.9428.01
海利得2.165.044.695.37
平均4.1510.2511.2212.67
公司1.996.616.435.23

注:可比上市公司数据取自同花顺IFIND数据。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处于同行业中间水平,因可比上市公司之间具体产品和业务规模等存在差异,存货周转率各有高低。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情况较好,库存商品不存在较大规模积压的情形。同时,公司加强存货库存及生产过程的管理,存货周转速度稳步提升。

十一、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的分析

(一)偿债能力分析

1、银行借款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向银行借款的情况如下:

序号出借人借款金额 (万元)利率借款期限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10.00LPR加34.35个基点2020年4月8日至2021年3月31日
2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50.00LPR加50个基点2020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5日
940.00LPR加50个基点2020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5日
合 计3,000.00--

注:LRP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oan Prime Rate, LPR)。

报告期内,公司银行借款信用记录良好,无逾期未偿还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关联方借款、合同承诺债务、或有负债等债项。

1-1-425

2、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财务指标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1.841.801.010.82
速动比率(倍)1.031.050.470.40
资产负债率(合并)27.12%27.53%47.04%56.68%
财务指标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万元)3,039.758,182.966,082.995,404.01
利息保障倍数(倍)23.0811.827.996.08

(1)短期偿债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82倍、1.01倍、1.80倍和1.84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40倍、0.47倍、1.05倍和1.03倍,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盈利能力增强、股权融资增加,流动资产逐年增加,而短期借款等流动负债逐年减少所致。总体上,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2)长期偿债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6.68%、47.04%、27.53%和27.12%,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逐年下降,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盈利能力增加、股权融资增加,资产规模呈现扩大趋势,而随着公司盈利能力增强,短期借款等负债逐年降低。总体上,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5,404.01万元、6,082.99万元、8,182.96万元和3,039.75万元,公司无长期借款,整体偿债能力较强。

(3)公司偿债能力指标与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分析

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比较如下:

指标单位名称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苏州龙杰8.516.163.532.74
桐昆股份0.800.750.880.66
恒力石化0.540.650.730.83
新凤鸣0.710.860.851.02
海利得1.000.981.071.31
平均2.311.881.411.31
公司1.841.801.01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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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单位名称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速动比率(倍)苏州龙杰2.412.892.171.60
桐昆股份0.580.540.460.34
恒力石化0.290.300.330.54
新凤鸣0.360.430.490.56
海利得0.690.710.660.79
平均0.870.970.820.77
公司1.031.050.470.40
资产负债率(%)苏州龙杰9.4013.2920.4924.07
桐昆股份54.3852.3153.4649.42
恒力石化78.9278.9377.7262.63
新凤鸣56.5749.0851.9940.63
海利得50.7449.3838.9934.39
平均50.0048.6048.5342.23
公司27.1227.5347.0456.68

注:可比上市公司数据取自同花顺IFIND数据。从上表比较可以看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逐年提升,随着公司盈利能力增强,股权融资增加,负债规模呈现下降趋势,资产负债率水平逐年降低,偿债能力逐年增强。

(二)股利分配情况

2018年9月14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决议,以公司总股本72,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共分配股利726万元。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现金流量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84.523,597.615,675.613,816.5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90.51-5,202.85-1,365.02-1,940.0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24.412,938.74-5,123.3867.9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23.651,334.45-915.481,90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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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2,709.2966,603.4261,966.0649,017.90
收到的税费返还160.08385.1727.2872.4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67.08165.80399.77259.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036.4567,154.3962,393.1149,349.5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5,152.8852,901.0049,654.9140,356.4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018.333,632.582,653.401,973.14
支付的各项税费637.583,381.641,154.04698.1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43.133,641.553,255.152,505.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351.9363,556.7856,717.5045,532.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84.523,597.615,675.613,816.57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816.57万元、5,675.61万元、3,597.61万元和3,684.52万元。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是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各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7.41%、104.84%、101.54%和104.34%,公司主营业务获取现金的能力较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包括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支付的费用性质款项等。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关系及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净利润1,778.185,476.723,712.262,941.64
加:信用减值损失-55.6751.82--
资产减值准备65.6032.52113.3346.51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978.741,549.921,438.451,326.25

1-1-428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无形资产摊销17.1434.2834.2834.2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39-0.37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41.01-22.00-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45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81.83557.26679.67700.74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60.00-63.25-80.0242.94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2.66-53.58-8.95-9.29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174.56-359.10-260.97-722.0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077.75-3,619.26-1,727.59-1,437.1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3,067.36-323.541,753.16809.60
其他-312.45-80.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84.523,597.615,675.613,816.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额1,906.34-1,879.111,963.35874.93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100.004,52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0.0063.2577.5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8.782.01-143.5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8.782,165.264,597.57143.5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779.295,268.121,442.591,377.72
投资支付的现金-2,100.004,520.00705.9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79.297,368.125,962.592,083.6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90.51-5,202.85-1,365.02-1,940.08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40.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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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02万元、-5,202.85万元和-1,690.5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支出及购买的银行理财产产品的支出,2019年度公司已赎回相关银行理财产品。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 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6,658.8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290.0020,723.0013,671.0013,308.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20.246,126.0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290.0027,381.8014,691.2419,434.0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8,180.0023,791.0013,858.009,904.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94.78562.441,304.85659.9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9.6289.624,651.778,802.1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414.4124,443.0619,814.6219,366.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24.412,938.74-5,123.3867.92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7.92万元、-5,123.38万元、2,938.74万元和-3,124.41万元,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主要受银行借款及还款、股利分配、股权融资以及往来款项的影响。

(四)资本性支出

1、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涤纶纺纱生产线和新厂区建设工程二期的投入。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377.72万元、1,442.59万元、5,268.12万元和1,779.29万元。

2、未来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求量

公司未来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第一期)”,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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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流动性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性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占比97.78%97.52%97.91%99.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3,684.523,597.615,675.613,816.57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分别为99.79%、97.91%、97.52%和97.78%。公司流动负债主要为业务开展过程中形成的经营性负债。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收入呈现增长趋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基本匹配,主营业务良好的资金回笼能力为公司正常的业务运转和的资本性支出提供了良好的资金基础,公司不存在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六)持续经营能力的自我评价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专注于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领域,是国内较早实现规模化生产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的企业之一。经过多年的产品研发及生产工艺积累,逐步形成了化纤行业优秀的原液着色生产技术。在此基础上,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优化原液着色生产技术及生产工艺。未来在环保要求提高、产业升级转型等因素的作用下,公司产品将维持较强的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较为稳健,财务状况合理、资产质量较好、偿债能力较强。随着公司的发展,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增加,公司维持着较为安全的财务结构。未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显著增长,公司综合实力将得到提升。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持续经营能力方面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十二、重大投资、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一)报告期内重大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二)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涤纶纺纱生产线和新厂区建设工程二期的投入。报告期内,涤纶纺纱生产线投入2,782.06万元,新厂区建设工程二期

1-1-431

投入1,463.50万元。

(三)报告期内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承诺事项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的重大承诺事项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人抵押权人交易描述金额项目说明
公司中国工商股份有限公司德清县新市支行抵押10.00短期借款以账面原值为3,664.46万元,累计折旧为762.34万元的房产抵押,账面原值为793.39万元,累计摊销为150.74万元的土地使用权做抵押
公司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抵押2,050.00短期借款以账面原值为3,452.65万元,累计折旧为275.83万元的房产抵押,账面原值为717.28万元,累计摊销为136.28万元的土地使用权做抵押
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行抵押-短期借款以账面原值为3,466.91万元,累计折旧为1,413.04万元的机器设备做抵押
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行抵押,票据保证金3,794.41应付票据
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行票据保证金562.00应付票据支付票据保证金56.20万元
公司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票据保证金247.50应付票据支付票据保证金123.75万元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其他重大承诺事项。

十四、发行人盈利预测情况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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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用途

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73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根据市场和询价情况确定。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实施主体
1年产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第一期)33,973.0033,973.00公司
2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公司
合 计38,973.0038,973.00-

(二)募集资金数量产生差异的安排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实施进度和付款情况,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先期投入的资金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上述项目需求,超出部分将由公司投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中,或根据当时有关监管机构出台的最新监管政策规定使用。

(三)募集资金专门存储安排

为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公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进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存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约定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和监管等方面的三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公司目前销售的主要产品为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包括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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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TY、FDY和POY等,今后将继续做优做强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业务,为适应客户的需求,契合行业的发展,项目建设将扩大现有生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不断充实自身核心技术实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产生同业竞争且对发行人独立性无不利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均不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关系。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分开,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之间不会新增同业竞争,且不存在对发行人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和对创新的支持作用

公司主要从事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战略方向的原液着色纤维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致力于通过原液着色技术提升涤纶长丝的色彩丰富性及生产过程的节能环保性,践行“绿色制造,持续发展”理念,积极推广绿色纤维标志产品,推动化纤产业升级发展,促进下游纺织行业绿色制造、清洁生产,带动了化纤行业及下游纺织行业的新旧产业融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助力公司绿色发展,提升公司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领域的创新实力。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年产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第一期)

1、项目概况

公司年产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第一期)拟投资33,973万元,可形成年产7.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的生产能力。本募投项目拟新增设备250台(套),新增建筑面积57,100平方米,将增加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FDY产能2.5万吨,增加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DTY产能2万吨,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HOY产能3万吨。

1-1-434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扩大产能来适应行业发展和满足市场需求

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快速增长,产能利用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并且逐步上升。由于原液着色技术生产涤纶丝具有节能、环保的优势,随着国家环保政策趋严,使用原液着色技术生产的环保纤维需求量增长较快,公司进一步增加环保纤维产能具有必要性。通过新增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公司的生产能力将实现大幅提升,可满足下游客户对交货数量、交货周期及交货质量的要求,对公司满足优质客户需求及继续扩大市场占有率具有重要的作用。

(2)提升市场地位,增强公司竞争力

目前,我国使用原液着色技术生产有色涤纶长丝的企业众多,行业集中度较低,公司在有色涤纶长丝细分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随着纺织行业对于原液着色涤纶长丝的需求逐渐增大,公司通过募投项目可以增加市场份额,提升市场地位,增强公司竞争力。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化纤工业是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产业,也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化纤工业持续快速发展,化纤产量占全球三分之二以上。常规化纤产品生产技术居世界先进水平,但产能结构性过剩,行业盈利能力下降。行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弱,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产品比重低,不能很好适应功能化、绿色化、差异化、个性化消费升级需求。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提出:“要顺应新材料高性能化、多功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推动特色资源新材料可持续发展。”原液着色技术的运用和推广,将引领纤维制造及下游纺织行业向工艺精简、功能集成、清洁生产的方向发展。当今纤维技术发展趋势是高品质、高功能、低能耗、低排放,原液着色技术顺应这一发展趋势,与传统的染色方法相比,原液着色的优势更为突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国家绿色发展的战略,契合绿色纤维新的发展趋势,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与空间。

1-1-435

(2)公司具备坚实的技术基础和丰富的客户资源

①公司具备坚实的技术基础

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致力于化学纤维原液着色技术的创新,紧密围绕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持续开展基础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的研发。公司专注主营业务,坚持以自主创新为主导,通过原液着色技术提升涤纶长丝的色彩丰富性及生产过程的节能环保性,在长期积累和创新中形成了以配方技术、调色系统及专利生产设备组件技术为核心的技术创新体系。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公司被评为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化纤行业绿色制造优秀企业和浙江省绿色企业等,并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起草了《原液着色涤纶低弹丝》(T/ZZB 1150—2019)标准。作为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已拥有2项发明专利、34项实用新型专利和15项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公司多项新产品或新技术被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为浙江省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综上,公司具备本次募投项目的技术基础。

②公司具备丰富的客户资源

公司所在的湖州市家用纺织品行业发达,周边家纺产业集聚,毗邻“中国布艺名城”杭州余杭区、“中国布艺名镇”海宁许村镇、“中国家纺布艺名镇”桐乡大麻镇、“中国窗帘窗纱名镇”绍兴杨汛桥镇和“亚洲最大的布匹集散中心——中国轻纺城”,上述地区纺织业发达,纺织生产厂家数量众多,客户资源丰富。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公司有效把握机遇,积极开拓国际新兴市场业务,“一带一路”沿线新兴市场为公司带来了丰富的外贸客户资源。

综上,公司具备丰富的客户资源,可以有效消化本次募投项目的新增产能。

4、项目投资概算

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33,97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7,50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314万元。

序号项 目投资额(万元)比例
1土地购置2,1506.30%
2建筑工程8,07023.80%
3设备购置费18,12953.40%
4预备费及其他1,3103.90%

1-1-436

序号项 目投资额(万元)比例
5铺底流动资金4,31412.70%
-建设投资合计33,973100.00%

5、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

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选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西港村,公司已经与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了不动产权证,土地面积33,264平方米,证书编号为浙(2020)德清县不动产权第0015651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期限至2070年7月14日。

6、项目时间周期与时间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项目的前期准备、方案勘察与设计、土建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等。具体进度详见下表:

单位:月

序号项目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
1厂房及配套实施建设
2仪器、设备采购
3设备安装调试
4系统流程建立
5人员调动、招募及培训
6产品试生产

7、项目的经济效益情况

项目建设期2年,建成后的第3年达产。达产后实现不含税年销售收入85,651.00万元,年利润总额8,022.27万元,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序号经济技术指标数据备注
1年销售收入(万元)85,651.00达产年度
2年利润总额(万元)9,437.96达产年度
3净利润(万元)8,022.27达产年度
4内部收益率(税后)21.42%税后
5投资回收期(年)6.54税后

8、项目涉及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取得了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备案(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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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30521-28-03-130050),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环境评价已经获得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湖德环建[2020]76号),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9、项目环保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行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是少量生产废水(清洗以及其它冲洗废水等)、生活污水、废气、噪音及固体废物等,本项目在可行性研究过程中,考虑了环保设施的投资情况,关于废水、废气、噪音及固体废物的处理方式措施如下:

(1)废水处理

本项目生产环节产生废水较少,偶尔清洗生产设备及地面形成的少量污水。公司配备了污水处理池,对生活生产产生的污水进行综合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当地污水管网。公司的排水系统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排水制度。厂区屋面雨水收集后流入地面雨水收集管沟。

(2)废气处理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卷绕、喷丝及加弹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针对不同的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污染物,将按规定进行收集、处理并达标排放。

(3)固体废弃物处理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及生产产生的废料等固体废弃物,其处理的原则是分类收集,并定时收集至设定的现场存放区域。固废主要为一般包装废油剂、废丝、废熔体、废切片、废弃油剂桶等,将定期出售予相关厂家或交由具备的资质专业公司回收或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4)噪声处理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是生产车间机器设备等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公司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合理布置,增加降噪建筑设计及隔音设施,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行状态,通过正确安装和采取相应的减振、隔音措施等,保证厂界噪声达到相关标准状态。

(二)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5,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现有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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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是公司结合运营的历史数据和业务发展规划,考虑行业发展趋势、自身经营特点、财务状况等估算所得。

2、项目必要性

(1)公司所处行业特点需要流动资金

公司所处的涤纶纤维制造行业前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占比较高。除此之外,公司需持续在技术研发、生产经营等方面投入资金,与之相匹配的流动资金需求量亦不断增加。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稳中有升,预计未来几年内仍将保持这一发展态势,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有必要通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2)增强公司持续创新及发展能力

公司将以现有产品、市场为基础,通过技术研发、持续创新不断丰富产品类别、不断满足客户的需求,大力推广绿色纤维产品,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实施,需要雄厚的资金实力作为支撑。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得到增强,可以保证生产经营、持续创新的顺利开展,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3、流动资金的管理安排

对于该部分流动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合理运用。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上述流动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公司使用上述流动资金时,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三、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一)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以“让汇隆成为绿色环保,多色新材料行业领袖”为企业愿景,将继续专注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战略方向的绿色纤维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致力于通过原液着色技术提升涤纶长丝的色彩丰富性及生产过程的节能环保性,以一流的技术、产品和服务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构筑客户、员工、供应商、股东之间相互信赖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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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践行“绿色制造,持续发展”理念,积极推广绿色纤维标志产品,推动化纤产业升级发展,促进下游纺织行业绿色制造、清洁生产,带动了化纤行业及下游纺织行业的新旧产业融合。

(二)报告期内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实施了一系列旨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绿色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力的措施,并取得初步成果,具体如下:

1、技术储备方面

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致力于化学纤维原液着色技术的创新,紧密围绕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持续开展基础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的研发。公司专注主营业务,坚持以自主创新为主导,通过原液着色技术提升涤纶长丝的色彩丰富性及生产过程的节能环保性,在长期积累和创新中形成了以配方技术、调色系统及专利生产设备组件技术为核心的技术创新体系。

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公司被评为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化纤行业绿色制造优秀企业和浙江省绿色企业等,并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起草了《原液着色涤纶低弹丝》(T/ZZB 1150—2019)标准。作为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已拥有2项发明专利、34项实用新型专利和15项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公司多项新产品或新技术被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为浙江省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

2、产能扩充方面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用于项目投资进行扩产,公司的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的产能从2017年的67,000吨增长到2019年的94,000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司产能压力。此外,公司通过工艺改进和技术创新降低成本,增强了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巩固和提升了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

3、市场开发方面

公司紧密跟踪主要下游客户的需求,积极维护优质直销客户,着力培育稳定的经销客户体系,把握国家“一带一路”的战略机遇,提高产品质量、丰富产品种类、持续推广绿色纤维产品,利用在技术、产品节能环保、品牌、服务信誉等方面建立起的竞争优势,获得了下游主要客户的认可,促进了公司业务规模的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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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来发展规划及措施

为贯彻公司发展战略,实现发展目标,公司拟订了一系列旨在增强成长性、增进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核心竞争优势的计划和措施,具体如下:

1、市场开拓计划

由于原液着色技术生产的差别化有色涤纶的环保、无污染,近年来越来越受到下游纺织业客户的青睐,随着生产工艺的提升,原液着色关键技术产业化进程加快,原液着色涤纶长丝将更具竞争力。公司将结合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产能的增加而扩充销售团队,增强业务推广综合能力。

公司新增产品HOY的下游应用领域为仿毛类产品,公司将紧跟市场风向,推出既能满足客户功能性及时尚需求,又兼具绿色环保属性。

针对海外市场需求,在服务好现有客户的基础上,公司将持续加强与阿里巴巴等国际贸易资讯网站、知名展会平台的深度合作,进一步壮大外销营销团队,增加国际潜在客户了解公司产品的可能性。

在产品应用领域方面,公司将在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下游的家纺面料、阻燃遮光面料、汽车高铁内饰、装饰材料及户外用品等多个领域加大推广力度,不断丰富产品种类、拓展业务领域、提升业务规模。同时,公司也将积极把握“一带一路”战略机遇,提升海外市场业务份额,助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技术创新计划

公司坚持研发与服务客户、适用市场需求、适应技术发展趋势相结合的原则,将不断增加研发投入,改善创新环境、引入优秀人才。未来公司将充分利用已有的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带来的技术创新经验,面向HOY、再生聚酯切片生产差别化免染有色涤纶长丝等关键技术和工艺进行深入研究和开发,进一步推广绿色纤维产品,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3、人才发展计划

人力资源是公司实施战略目标的关键要素和重要基础,公司发展规模化、产品多样化、技术工艺持续更新均离不开专业的人才队伍,在公司战略目标及经营计划指引下,公司将从以下几方面增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第一,建立与公司战略规划相适应的精干高效、权责明确、执行力强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优化管理架构和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人才招聘薪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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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评价和激励制度等,营造良性竞争的氛围,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第二,加强员工的专业培训,对公司管理人员、研发与技术人员、销售人员、财务人员及生产工人提供相应的培训,提高各岗位的专业化水平,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第三,多渠道引进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把发现和培养人才作为重要的工作之一,将人才放在最合适的岗位,挖掘人才的潜能,调动人才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外部招聘和内部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引入高素质的技术研发、管理、销售等专业人才。

4、融资计划

公司目前的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依靠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迫切需要建立新的融资渠道。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上市后将适时借助资本市场的多种融资工具筹集资金,壮大公司的综合实力,以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同时,公司将继续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为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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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披露内容、事务管理、保密措施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向深交所办理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享有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的权利,并可以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包括: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络;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深交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信息披露资料。

公司信息披露的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郑成福先生,电话号码为0572-8899721。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董事会办公室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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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和日常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1、信息沟通:根据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举行分析师说明会及路演等活动,与投资者进行沟通;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接待来访等方式回答投资者的咨询;

2、定期报告:主持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报的编制、印制和邮送工作;

3、筹备会议:筹备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准备会议材料;

4、公共关系:建立和维护与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良好的公共关系;

5、媒体合作:加强与财经媒体的合作关系,引导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安排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重要人员的采访报道;

6、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在公司网站中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在网上披露公司信息,方便投资者查询;

7、危机处理:在诉讼、仲裁、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盈利大幅度波动、股票交易异动、自然灾害等危机发生后迅速提出有效的处理方案;

8、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二、股利分配及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如股东发生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分配利润时,先从该股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3、在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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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2)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是否进行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以及每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母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可分配利润的比例须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交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根据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利润分配预案,并对其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如下:

根据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和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计划,有关股利分配的主要规定如下:

1、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坚持如下原则: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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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原则;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同股同权、同权同利的原则。

2、利润分配形式及时间间隔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半年度利润分配按有关规定执行);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4、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采取固定比例政策进行现金分红,即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如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的,以弥补后的金额为基数计算当年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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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与公司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6、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的书面独立意见。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7、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董事会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后的2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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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1)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条件

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进行调整。“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指经济环境的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公司经营亏损;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重大资产重组等。

(2)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必须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并将书面论证报告经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为充分考虑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事项时,必须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9、利润分配信息披露机制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需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和透明等。

(三)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5月8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三、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为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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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一)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规定,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的一种投票制度。股东大会选举2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当分别进行。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公司章程(草案)》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章程(草案)》规定,公司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四)征集投票权

《公司章程(草案)》规定,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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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如下:

(一)销售合同

对于国内销售,公司会与直销客户逐笔签订标准的产品购销合同,与经销客户签订标准的年度销售的框架合同。

受行业特征限制,报告期内,公司与直销客户签订的单项的标准的产品购销合同金额均未超过1,000万元,公司标准的产品购销合同一般会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交提货时间、交付方式、付款期限和方式、货物验收标准与方式、违约责任、解决纠纷方式等进行了约定,主要内容如下:

合同名称主要内容
产品购销合同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交提货时间: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货物交付:交货地点为甲方仓库,乙方需自行承担运输费用及所有责任; 付款期限与方式:先付定金,到账后合同生效,乙方提货前付清合同余款; 货物验收标准与方式:乙方在货到7天内对货物质量问题有权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货物符合合同约定; 违约责任:乙方未按照约定提货的视为违约,应当予以赔偿; 解决纠纷的方式: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报告期内,公司与经销客户签订的年度销售的框架合同一般会对交易原则、价格及支付方式、质量标准、违约责任、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及合同期限等事项进行约定,主要内容如下:

合同名称主要内容
产品销售协议销售产品:每次销售产品的具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规格、价格、数量、交付时间和交付地点等以具体订单为准,需方保证年度购销供方不低于规定数量的产品; 交易原则:在销售甲方产品的同时,需严格遵守甲方关于经销商管理的各项规定制度,若乙方违反,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取缔销售资格; 价格及支付方式:供货价格由双方签订具体订单时比照市场价格执行,支付方式及金额按照具体订单中的约定执行; 质量标准:对于产品有质量异议的,需方应在收货后7日提出,如产品质量不符合订单约定的,经供方质监部门鉴定属实,需方有权退回该等产品,而供方则需要更换符合订单约定的协议产品。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视为货物的规格和质量/数量/包装符合约定; 违约责任: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争议解决:杭州仲裁委员会; 合同期限:自协议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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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合同

截至2020年6月30日,合同金额800万元以上且根据公司实际执行情况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等具有重要影响的采购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供方合同标的合同金额(万元)签署日期履行情况
1国投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切片825.002018/4/19履行完毕
2国投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切片825.002018/4/23履行完毕
3国投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切片845.002018/11/28履行完毕
4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切片960.362019/3/6履行完毕
5江苏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切片1,230.602019/12/9履行完毕
6浙江恒逸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切片871.072020/3/4履行完毕
7浙江恒逸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切片1,383.572020/3/20履行完毕
8国投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切片910.002020/4/3履行完毕
9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切片1,388.402020/5/1履行完毕
10江苏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切片1,388.402020/5/1履行完毕
11江苏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切片940.602020/5/5履行完毕
12力金(苏州)贸易有限公司切片1,010.602020/6/6正在履行

(三)银行融资担保合同

1、最高额抵押合同

截至2020年6月30日,根据公司实际执行情况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等具有重要影响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抵押权人抵押物合同期间担保最高债权额(万元)履行情况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行土地使用权及厂房2018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30日6,180.21正在履行
2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权2019年4月3日至2022年4月2日3,500.00正在履行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不动产权2019年4月4日至2023年12月31日5,228.00正在履行

以上最高额抵押合同中所涉及的抵押物已覆盖发行人所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产权。

2、借款合同

截至2020年6月30日,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且根据公司实际执行情况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等具有重要影响的借款合同情况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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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序号借款人出借人合同 编号合同借款金额 (万元)借款期限截至2020年6月30日履行情况
1汇隆新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余杭2017人借09371,000.002017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13日履行完毕
2汇隆新材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0311201700367632,500.002017年8月31日至2017年9月20日履行完毕
3汇隆新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2018年(德清)字00446号1,240.002018年5月16日至2019年5月15日[注]履行完毕
4汇隆新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余杭2019人借00661,000.002019年1月22日至2020年1月21日履行完毕
5汇隆新材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0311201900103453,140.00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5月25日履行完毕
6汇隆新材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0311201900118673,140.002019年4月4日至2020年4月3日履行完毕
7汇隆新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2020年(德清)字00461号1,000.002020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7日正在履行
8汇隆新材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0311202000119652,750.002020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5日正在履行

注:该合同为网贷通循环借款合同,故该借款期限“2018年5月16日至2019年5月15日”为循环借款额度使用期限,非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

(四)关联交易合同

截至2020年6月30日,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且根据公司实际执行情况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等具有重要影响的关联交易为发行人向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沈顺华、朱国英的借款,借款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借款人出借人合同借款金额 (万元)借款期限截至2020年6月30日履行情况
1汇隆新材沈顺华不超过2,000万元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履行完毕
2汇隆新材沈顺华不超过2,000万元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履行完毕
3汇隆新材朱国英不超过6,000万元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履行完毕
4汇隆新材朱国英不超过2,000万元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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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大施工合同

2020年6月,公司与浙江仁龙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浙江仁龙建设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总承包人,负责实施公司相关厂房的建筑、安装及附属工程,合同价款为3,300万元,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合同正在履行。

二、发行人的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公司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诉讼或仲裁事项、重大违法行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最近三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重大诉讼(包括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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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沈顺华 张井东 曹根兴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程志勇 叶卓凯

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吴 燕 周 宇 张燕燕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朱国英 邓高忠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沈永华 沈永娣

________________郑成福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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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沈顺华 朱国英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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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_____________

朱庆锋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周旭东 钱红飞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吴承根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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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长(签名):_____________吴承根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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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总裁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裁(签名):_____________

王青山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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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张立灏 张昕

_____________徐逍影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王 丽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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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签字注册会计师:

蔡畅何新娣叶鑫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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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昌功郭宪明何新娣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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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4)沪第 0497号)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已离职)

周强 程永海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梅惠民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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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七)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

(八)发行人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如有);

(九)盈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如有);

(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十一)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二)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三)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和地址

(一)备查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 下午1:30-3:30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1、发行人: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

法定代表人:沈顺华

联系人:郑成福

电话:0572-8899721

传真:0572-8468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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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法定代表人:吴承根联系人:周旭东、钱红飞电话:0571-87902568传真:0571-8790197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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