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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重工: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1

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20-150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

时间过半的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披露了《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87),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1、持有公司股份9,065,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3351%)的股东、董事、副总经理宋德海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266,31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78338%)。(宋德海先生已于2020年11月2日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2、持有公司股份45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7132%)的股东、董事、副总经理张兴红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14,7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9283%)。

3、持有公司股份45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7132%)的股东、副总经理赵波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14,7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9283%)。

4、持有公司股份45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7132%)的股东、副总经

理胡鹏鹏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14,7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9283%)。

5、持有公司股份45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7132%)的股东、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方瑞征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14,7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928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张兴红先生、胡鹏鹏先生、赵波先生、方瑞征先生和宋德海先生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张兴红合计持有股份459,0000.117132459,0000.11713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4,7500.029283114,7500.029283
高管锁定股份344,2500.087849344,2500.087849
胡鹏鹏合计持有股份459,0000.117132459,0000.11713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4,7500.029283114,7500.029283
高管锁定股份344,2500.087849344,2500.087849
赵 波合计持有股份459,0000.117132459,0000.11713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4,7500.029283114,7500.029283
高管锁定股份344,2500.087849344,2500.087849
方瑞征合计持有股份459,0000.117132459,0000.11713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4,7500.029283114,7500.029283
高管锁定股份344,2500.087849344,2500.087849
宋德海合计持有股份9,065,2502.3133519,065,2502.31335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266,3120.57833800
高管锁定股份6,798,9381.7350139,065,2502.313351

(注:1、公司总股本数据按照2020年第三季度末数据计算;

2、宋德海先生因为2020年11月2日辞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其所持有的股份在离职后6个月定全部锁定。)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人员的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上述人员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上述人员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4、上述人员预披露的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高管持股及锁定股数表》。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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