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6日披露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公告当日获得政府补助金额为15,025,037.26元,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6,225,000.00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8,800,037.26元(详见公告2020-074#)。
自2020年12月16日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3,596,620.75元,该补助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6.24%,达到披露标准予以披露,现公告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收款企业 名称 | 补助项目 | 提供政府补助的单位名称 | 到账金额 | 性质 | 到账 时间 | 入账科目 | 补助依据 |
1 |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 13,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020年12月 | 其他收益 | 津人社办发〔2020〕39号 |
2 | 天津市天发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 | 出口信保补贴 | 天津市财政局 | 88,254.00 | 与收益相关 | 2020年12月 | 其他收益 | / |
3 |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就业见习基地补贴 | 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 19,650.00 | 与收益相关 | 2020年12月 | 营业外收入 | 津人社规字〔2020〕3号 |
4 |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 就业见习基地补贴 | 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 1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020年12月 | 营业外收入 | 津人社规字〔2020〕3号 |
注*:上表中天津金耀集团湖北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自2020年12月16日至本公告日控股子公司共计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为23,596,620.75元,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记入其他收益101,254.00元,记入营业外收入23,495,366.75元,将对公司2020年度的损益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三、公司本年度累计收到政府补助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年度累计收到政府补助38,621,658.01元,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6,225,000.00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32,396,658.01元。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1日
5 | 天津金耀集团湖北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老厂区拆迁增值收益补贴 | 襄阳市财政局 | 23,456,300.00 | 与收益相关 | 2020年12月 | 营业外收入 | 关于天津金耀集团湖北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拆迁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 |
6 | 天津市天发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 |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 天津市河东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4,416.75 | 与收益相关 | 2020年12月 | 营业外收入 | 津人社办发〔2020〕26号 |
合计 | 23,596,620.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