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80 股票简称:华业3 编号:临2020-133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重庆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捷尔”)于2020年12月15日披露《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编号:临2020-127),相关案件情况详见上述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2020)渝0192民初8102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
一、本案的基本情况
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 告:重庆互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互诚”)
被 告:重庆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捷尔”)
案 由:买卖合同纠纷
二、(2020)渝0192民初8102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
原告重庆互诚与被告重庆捷尔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于2020年8月1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重庆捷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重庆互诚支付货款400,437元及利息(以400,437元为基数,从2019年1月16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从2019年8 月20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案件受理费3,849.24元,由被告重庆捷尔负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发来的(2020)渝0192民初8102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