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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1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0-172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8日以现场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姚力军先生和费维栋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

3、本次董事会由董事姚力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时限,并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于2020年12月18日正式就任,经审议,根据《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姚力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经审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选举姚力军先生、Jie Pan先生、费维栋先生、张杰女士、刘秀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姚力军先生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2)选举费维栋先生、姚力军先生和刘秀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费维栋先生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3)选举刘秀女士、Jie Pan先生和张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刘秀女士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4)选举张杰女士、姚力军先生和费维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张杰女士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Jie Pan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姚力军先生为公司首席技术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相原俊夫先生、钱红兵先生、边逸军先生、彭伟先生、白清女士、王青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蒋云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投资总监,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于泳群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相关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施雨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之“年产400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成并实施结项,节余金额为0,后续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将注销,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1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姚力军先生简历

姚力军,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日本国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长、首席技术官,兼任同创普润(上海)机电高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兆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航亚电器(上海)有限公司、合肥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KFMI JAPAN株式会社、台湾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江丰生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宁波江丰铜材料有限公司、广东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宁波江丰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武汉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湖南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武汉江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江丰钨钼材料有限公司、宁波江丰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宁波江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江丰平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阳明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宁波甬丰融鑫投资有限公司、宁波乐印文化有限公司、上海力清医创科技有限公司、宁波蔚蓝梦想贸易有限公司、江西江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上海江丰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创润新材料有限公司、甬商实业有限公司、余姚康富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宁波江丰芯创科技有限公司、江丰电子材料(香港)股份有限公司、SolerasAdvanced Coatings , LLC、Siverac (Cayman) Limited、Siverac Pisces (HK)Limited董事,宁波江阁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宏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融创共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丰创伟耀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鑫宏德网络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鑫江阁物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截至本公告日,姚力军先生持有公司27.55%的股份,姚力军先生是公司股东宁波江阁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宁波宏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除上述关系外,姚力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2、Jie Pan先生简历

Jie Pan,男,1960年出生,美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余姚康富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宁波江丰芯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拜耳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丰电子材料(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同创普润(上海)机电高科技有限公司、上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江丰电子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航亚电器(上海)有限公司、Kingwin Trading Co.,Limited、SiveracPisces (HK) Limited董事,上海薇睦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捷洲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Jie Pan先生是公司股东宁波拜耳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执行董事;除上述关系外,Jie Pan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3、钱红兵先生简历

钱红兵,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松下电工有限公司品质科长、上海藤泽电工有限公司质量主管,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余姚康富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钱红兵先生持有公司0.005%的股份,且是公司股东宁波江阁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除上述关系外,钱红兵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4、于泳群女士简历

于泳群,女,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

目经理、浙江新干线传媒投资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截至本公告日,于泳群女士持有公司0.02%的股份,且是公司股东宁波江阁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除上述关系外,于泳群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5、蒋云霞女士简历

蒋云霞,女,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宁波红枫林投资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投资总监。截至本公告日,蒋云霞女士持有公司0.02%的股份。蒋云霞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6、相原俊夫先生简历

相原俊夫,男,1972年出生,日本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HoneywellElectronic Materials Corporation(Japan)工序技术课课长、Johnson MattheyCatalysts品质保证课课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宁波舜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拜耳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相原俊夫先生是公司股东宁波拜耳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股东、监事。除上述关系外,相原俊夫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7、边逸军先生简历

边逸军,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曾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助理总监,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边逸军先生是公司股东宁波宏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除上述关系外,边逸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8、彭伟先生简历

彭伟,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巴奥米特(Biomet)医疗器械公司(中国常州)工程总监,美敦力(Medtronic)康辉集团工程总监,浙江科惠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彭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9、白清女士简历

白清,女,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采购总监,兼任宁波江丰铜材料有限公司、宁波江丰钨钼材料有限公司、合肥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宁波江丰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江丰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武汉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武汉江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宁波江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广东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江西江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上海江丰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湖南鸿力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白清女士是公司股东宁波宏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除上述关系外,白清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10、王青松先生简历王青松,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公司财务总监、采购总监、LCD销售总监,合肥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LCD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王青松先生持有公司0.01%的股份,且是公司股东宁波江阁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除上述关系外,王青松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11、施雨虹女士简历

施雨虹,女,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截至本公告日,施雨虹女士持有公司0.001%的股份。施雨虹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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