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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大爆破: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1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8日下午15:00在公司天盈广场东塔37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林洁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时,监事会对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4

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710,81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948%。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经核查,鉴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7月3日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回购价格的调整是根据《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大会的授权作出的调整,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程序合法、合规。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锁期内,因13名激励对象因其所在经营单位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比例未达到100%,12名激励对象应其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指标未能达标,不能解除限售,需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81,269股。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依据、回购数量及价格等符合《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前述2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81,269股。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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