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力创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8

证券代码:300045 证券简称:华力创通 公告编号:2020-100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12月18日9:15至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乙18号楼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层101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王琦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231,929,1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7601%。

(二)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682,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112%。

合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为30人,代表股份232,612,0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8713%。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为20人,代表股份1,266,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06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2,183,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99.8156%;反对42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18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323%;反对42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6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232,183,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99.8156%;反对42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18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323%;反对42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6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232,183,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99.8156%;反对42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18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323%;反对42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6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32,183,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约99.8156%;反对42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18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323%;反对42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6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4: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232,183,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99.8156%;反对42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18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323%;反对42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6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232,183,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99.8156%;反对42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18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323%;反对42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6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232,183,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99.8156%;反对42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18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323%;反对42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6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232,183,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99.8156%;反对42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18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323%;反对42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6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8:募集资金投向

表决结果:同意232,183,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99.8156%;反对42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18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323%;反对42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6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232,183,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99.8156%;反对42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18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323%;反对42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6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0: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232,183,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99.8156%;反对42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18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323%;反对42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6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2,183,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99.8156%;反对42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18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323%;反对42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6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2,183,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99.8156%;反对42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18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323%;反对42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6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32,183,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99.8156%;反对42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18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323%;反对42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6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2,288,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99.8609%;反对32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13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4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551%;反对323,5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4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2,183,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99.8156%;反对42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18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323%;反对42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6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2,356,3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99.8901%;反对25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10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1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089%;反对25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9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2,224,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99.8336%;反对38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16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7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330%;反对3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6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114,7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86.7324%;反对32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13.26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4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551%;反对32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4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信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磊律师、巩香律师现场见证,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信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