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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华超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8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0-116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0年12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9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裁陆建平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275,141,0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90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60,776,114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47.30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4,364,9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05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34,350,4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3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9,985,4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25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4,364,9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058%。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119,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29,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00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议案2.01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119,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29,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5%;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议案2.02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119,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29,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5%;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议案2.03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119,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29,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议案2.04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119,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29,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2.05 (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119,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29,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议案2.06 (6)募集资金用途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134,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44,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7%;反对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2.07 (7)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119,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29,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议案2.08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119,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29,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议案2.09 (9)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安排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124,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34,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5%;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2.10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124,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34,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5%;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3.00 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119,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29,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4.00 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119,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29,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5.00 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119,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29,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6.00 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124,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34,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5%;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7.00 审议《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124,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34,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5%;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8.00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124,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34,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5%;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9.00 审议《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134,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44,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7%;反对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10.00 审议《关于最近五年内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134,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44,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7%;反对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11.00 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8%;

反对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44,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7%;反对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关联股东裴振华先生、容建芬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出席本次会议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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