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20-64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优先购买权等事
项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民集团或公司)参股的武汉健民资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健民资本)的有限合伙人浙江华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认购的健民资本财产份额部分转让给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依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放弃本次财产份额转让的优先购买权,并重新签署了《武汉健民资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修订合伙协议》,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进展
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武汉华方乐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共同投资设立武汉健民资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健民资本)。健民资本注册资本29500万元,公司出资10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33.9%,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2017-038、2018-006、2018-30)。健民资本合伙人情况如下:
投资人名称 | 类型 | 出资 方式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 比例 | 实缴资金 (万元) |
武汉华方乐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现金 | 150 | 0.51% | 150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现金 | 10000 | 33.90% | 10000 |
杭州巨鲸道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现金 | 6000 | 20.34% | 5308 |
浙江华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现金 | 13350 | 45.25% | 0 |
合计 | 29500 | 100% | 15458 |
公司关联人浙江华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方资产)认缴健民资本13350万元,占健民资本注册资本的45.25%,实缴资金0元。华方资产将其持有的健民资本12000万元财产份额转让给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亚宝药业),转让价格0元,转让完成后,华方资产持有健民资本的财产份额变为1350万元。公司无条件放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合伙协议对本次转让财产份额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公司本次放弃健民资本财产份额优先购买权事宜构成关联交易,涉及金额1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99%,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2020-057)。
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亚宝药业成为健民资本新的有限合伙人,并按照合伙协议要求完成实际出资,出资额12000万元,占健民资本注册资本的40.68%,亚宝药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健民资本新进有限合伙人情况
企业名称 |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任武贤 | |
注册资本 | 77000.0023万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1999年1月26日 | |
企业信用代码 | 91140000701108049W | 股票代码 | 600351 | |
企业地址 | 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富民路43号 | |||
经营范围及股东情况 | 亚宝药业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351,相关情况请查阅亚宝药业相关公告 | |||
财务情况 | 2019年(万元) | 2020年1-9月(万元) | ||
营业收入 | 304191.59 | 185147.4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90.69 | 9189.11 | ||
2019年12月31日(万元) | 2020年9月30日(万元) | |||
总资产 | 431263.77 | 404964.1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68896.76 | 276540.72 |
三、健民资本合伙协议主要内容修订
经健民资本(以下简称:本企业)2020年第一次合伙人大会决议,对原伙协
议进行修订,全体合伙人签署了《武汉健民资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修订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合伙协议),合伙协议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合伙目的:本企业设立的目的是用于投资武汉华方健民医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可投资项目。
2、投资领域: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3、合伙人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表所示:
合伙人名称 | 类型 | 出资 方式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认缴比例 |
武汉华方乐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现金 | 150 | 0.51%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现金 | 10000 | 33.90% |
浙江华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现金 | 1350 | 4.57% |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现金 | 12000 | 40.68% |
杭州巨鲸道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现金 | 6000 | 20.34% |
合计 | 29500 | 100% |
4、出资额的缴付期限:
普通合伙人应在合伙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完成后三十(30)日内一次性缴付其认缴出资额的100%。缴款完成后,普通合伙人将向全体有限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全体有限合伙人应在收到该等缴款通知后三十(30)日内缴足其认缴出资额的100%,亚宝药业应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十五(15)日内缴足其认缴出资额的100%。
5、合伙企业费用
本合伙企业对投资于武汉华方健民医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资金不向合伙人收取管理费;本合伙企业对其他可投资项目向合伙人收取管理费的收取方法、标准和支付方式如下:
在其他可投资项目的管理费计算期间内,本合伙企业在任一管理费计算期间内应支付给管理人及/或其指定主体的管理费总额=本合伙企业向其他可投资项目实际缴付且尚未退出的投资额×【2%/年】的管理费费率×该管理费收费期间的实际天数÷365。
6、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席1名,由普通合伙人委派代表出任;健民集团委派委员2名,亚宝药业委派
委员1名,其余委员由合伙人会议推荐,普通合伙人决定。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召集并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形成决议须全体委员三分之二或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7、可分配资金的分配顺序
除非另有约定,合伙企业实行先回本后分配,合伙企业通过投资获取的投资收益,自本企业获得分配的资金后,各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第一步:向杭州巨鲸道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健民集团按其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其各自获得的分配金额等于其各自截至分配时已实缴出资额的25%;
第二步:若可分配资金仍有剩余,则向亚宝药业进行分配,直至其获得的分配金额等于其截止分配时已实缴出资额的25%;
第三步:若可分配资金仍有剩余,则向杭州巨鲸道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健民集团按其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其各自获得的分配金额等于其各自截止分配时已实缴出资额的50%;
第四步:若可分配资金仍有剩余,则向亚宝药业进行分配,直至其分配金额等于其截止分配时已实缴出资额的50%;
第五步:若可分配资金仍有剩余,则向各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按照其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健民资本后续相关进展,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