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547 号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4日,你公司披露《关于股东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集团”)及武汉华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工创投”)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进展公告》,控股股东产业集团和华工创投综合评审后认为,武汉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喻投资”)符合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方条件。产业集团、华工创投计划与同喻投资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拟分别转让2.69%和21.89%的股份。上述事项已履行产业集团董事会、华工创投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审议决策程序,尚需履行华中科技大学审批程序。本次股份转让后,你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
我部关注到,同喻投资成立于2020年10月12日,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咨询服务业务,合伙人包括深圳市深创智能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联创永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和华曜(北京)管理有限公司。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说明:
1. 请你公司逐项分析同喻投资是否符合本次公开征集受让方条
件,并说明本次股份转让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2.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
(1)同喻投资的合伙人出资结构;
(2)各合伙人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最终出资人、产业投资背景、主要业务发展情况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3)同喻投资、各合伙人及其股东与你公司大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4)穿透说明本次股份收购的最终资金来源,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股份转让的情形,资金来源是否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如是,请充分提示风险。
3.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收购方采用合伙企业形式受让股份的原因,并结合同喻投资的合伙协议内容、存续期安排、表决机制、合伙人变更机制、合伙份额锁定安排等说明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控制权是否稳定。
4. 请你公司结合同喻投资产业背景、你公司发展方向等说明本次股份转让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5. 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2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12月18日
抄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
抄送: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