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交易款项回收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9年12月19日,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瑞德”)、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州锦棉纺织有限公司与张培峰先生签订《合同书》,该《合同书》经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于2019年12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业已生效,依据该《合同书》张培峰先生应向公司支付款项249,508,699.00元。公司就本次交易事项相关信息已进行了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2020年3月26日、2020年3月27日、2020年4月18日、2020年6月19日、2020年9月1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根据《合同书》约定,张培峰先生应于2020年9月15日前支付第三期款项2772万元,应在2020年12月15日前支付第四期款项2772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保成鼎盛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系公司董事王健先生、王宣哲先生实际控制,持有公司3%股份)代张培峰先生支付的部分第三期款项人民币2313万元,第三期剩余款项459万元及第四期款项2772万元未能按照上述期限支付。
三、风险提示
根据上述《合同书》,张培峰先生应向公司支付款项249,508,699.00元。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第一、二期全部款项及第三期部分款项,共计人民币7857万元,第三期剩余款项及第四期全部款项未能按照约定期限支付,未能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的款项共计3231万元。张培峰先生应于2022年3月15日前再向公司支付剩余款项170,938,699.00元。截至2020年7月8日,本次交易事项交易方张培峰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被司法强制执行,其不再为公司股东。 同时,张培峰先生目前仍被限制人身自由且因公司涉及诉讼案件被限制高消费,因其自身涉及诉讼案件被列为被执行人,其后续是否仍能按《合同书》约定如期还款、是否具备履约能力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深交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