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4日通过专人送达、邮递、传真、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卫红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审议了《润禾材料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且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润禾材料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审议了《润禾材料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本次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及其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当前市场环境,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润禾材料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