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 年12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0年11月16日,中国证监会印发证监许可[2020]3019号《关于核准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9,862,368股新股。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12月8日出具的《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公W[2020]B131号),截至2020年12月7日止,公司已向泓昇集团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862,368股,新增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39,862,368元,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19,503,968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79,641,600元变更为419,503,968元。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并于2020年12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37964.16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41950.3968万元。 |
第十八条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江阴钢绳厂发行4480万股、向青岛第六橡胶厂发行50万股、向枣庄橡胶厂发行50万股、向中国冶金进出口江苏公司发行50万股、向辽宁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发行50万股,另向社会法人和内部职工分别定向募集120万股和1200万股。上述出资除江阴钢绳厂以净资产折价入股外,其余均为现金。 1997年公司按每十股送四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送股份。 1998年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6000万股。 2000年中期公司按每十股送两股,同时资本公积金转增两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送股份。 2000年公司按每十股配售三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因部分股东放弃配售,实际配售2304万股。 2000年度公司按每十股送一股,同时资本公积金转增两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送股份。 2006年,公司利用资本公积金,按照每十股转增三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送股份。 | 第十八条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江阴钢绳厂发行4480万股、向青岛第六橡胶厂发行50万股、向枣庄橡胶厂发行50万股、向中国冶金进出口江苏公司发行50万股、向辽宁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发行50万股,另向社会法人和内部职工分别定向募集120万股和1200万股。上述出资除江阴钢绳厂以净资产折价入股外,其余均为现金。 1997年公司按每十股送四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送股份。 1998年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6000万股。 2000年中期公司按每十股送两股,同时资本公积金转增两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送股份。 2000年公司按每十股配售三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因部分股东放弃配售,实际配售2304万股。 2000年度公司按每十股送一股,同时资本公积金转增两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送股份。 2006年,公司利用资本公积金,按照每十股转增三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送股份。 2020 年,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发行3986.2368万股。 |
第十九条 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37964.16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41950.3968万元,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